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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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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1-04-12 11:30:5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有关档案管理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项目档案是指从项目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与预算)、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到交...

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1-04-12 11:30:5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档案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有关档案管理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项目档案是指从项目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规划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与预算)、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到交付使用及后期管护各阶段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项目档案管理单位。 第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档案负总责,项目承担单位应设档案室,落实专(兼)职档案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制度,明确项目实施管理中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登记造册。 第三章 项目档案的归档 第六条 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及时向项目承担单位移交并履行审核签字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上报。 第七条 项目实施档案归档时间,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进行收集、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应完成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项目建设主要过程的文件和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均属于归档范围。主要包括: (一)前期工作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现场踏勘、立项审批、规划设计与预算、招投标等项目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二)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三)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形成的文件。 (四)检查、竣工验收文件。在项目检查、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五)后期管护文件。在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后期管护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六)后评价文件。在项目后评价阶段所形成的文件。 第九条 归档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 (二)归档文件的内容、形式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及省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与预算、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规程。 (三)归档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与项目实际相符合。 (四)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五)归档文件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耐久性强、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图纸为计算机出图。 (六)与规划设计图纸完全一致的完工项目,可直接在原规划设计图纸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不需另行绘制。 (七)归档的声像资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条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符合要求的档案室,并为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利用配置必要的档案柜架、微机、声像器材、空调等基本设备设施。 第十一条 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登记和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库存、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基本情况表。 第十二条 项目档案资料应按照其内容和载体的不同进行科学分类,应当保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改动,使其具有稳定性。 第十三条 档案室应当建立全宗卷,以积累本单位的分类档案、交接凭证、鉴定报告、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主要检查档案室设施和档案资料情况,保证帐物一致。如有破损或字迹失真的档案,应及时修复。发现其他问题,也应及时解决或报告。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项目情况和所藏档案情况,能辨别案卷 目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目录1类医疗器械目录高值医用耗材参考目录 、全引目录、专题目录等检索工具和必要的参考资料。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对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奖励。对造成档案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员调动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交接工作。 第十六条 项目档案应按照国家项目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项目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项目档案信息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项目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 档案的借阅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库存档案,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二)档案借阅者必须遵循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阅完及时归还,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 (三)对归还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及时记录档案借阅情况。如发现借阅档案涂改、损毁或遗失等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五章 档案的检查、鉴定、销毁 第十八条 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对项目档案一并进行检查,档案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的健全与档案内容的完整应为项目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核定保管期限,剔出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登记造册后方可处理。 第二十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6年至50年(含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含15年)。 (二)档案保管期限从档案的所属年代次年1月1日起计算,计划、协议、协定、合同等有关文件,按其有效期满后次年1月1日起计算。 (三)保密的项目档案资料应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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