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士紳與嘉靖年間的海上走私貿易
林麗月
、斗別
言
明代嘉靖年間,北有鰱輕寇擾邊揖'南有優寇劫掠沿海,「南優北虜」'交相為慮。籠盟在嘉蜻後期的二十餘年,幾乎年年
犯邊,直至種宗陸慶五年(一五七一),詔封俺答為順義王,授其兄弟子佳軍職,並於沿
邊
開放馬市,西北
邊境才告平靜,自此
烽火不驚者二十餘年。優寇問題則起於元未明初,盛於嘉盟中葉,至陸、萬之際,始次第剿平,東南
數
省飽受寇掠,明廷所投注
之兵力與物力,殆不下於對付北虜。唯嘉蜻後期沿海寇亂大抵皆中國之人為之(
註
一),「動以優寇
為
名,其實真價無幾」(
註
二),因此使寇問題賣不宜以純粹之外患觀之,其與明代後期沿海地區社會經濟之變遲,關係極為密切,值得注意。福建山多回少,土地貧瘖'是一個在地理條件上傳統農
業
經濟欠佳的省份,因此在明代的海禁故策下,閩人冒險出海質易者
,仍不
r在少數。嘉蜻年間,更有中小商人勾結使人,寇掠沿海,由海商演變成海盜,官方治棲患,以海上走私貿易的盛行為其致
亂之源,對福建沿海「奸民」之唯利是現,置朝廷禁令於不顧,每多所指責。然而間人海上走私貿
易的高度發展,若完全歸咎於
沿海醫民的罔顧法令,則甚不公允,因為福建中小商人每引豪紳之家為奧援,以掩護其非法貿易活動,敢於向朝廷禁令公然挑戰者,實際上是閩南一些一有錢有勢的士紳'這些一財大勢高的官宜之家,時人武稱之為「勢家」、「勢豪」,或稱之為「貴家」。本文的目的在就嘉揹年間(一五二二|一五六六〉閩南士神與海上走私賀易之關係'試析閩南社會對海上貿易的反應與態度,閩南勢家參與走私貿易之情形,及右副都御史朱執治優失敗之癥結等問題,以見明季閩南社會經濟特色之一斑。至於嘉蜻以後之發展,則僅就其與本時期之變連相關者略加論述,有關陸慶、萬曆年間海上貿易問題之詳細討論,將俟之來日。
二、洪武官訶蜻間海上走私貿易的發展
閩南士
Hm
興,請靖年闊的海上走私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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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報
第八期
洪武初年,沿海地區時有價寇騷擾,潰海之民且與日人相結,聯合寇掠,致東南一帶,海警頻傳。大祖曾數度遭使社日,欲
透過外交途徑使日本政府制止債寇
',惜皆失肢,太祖以日木政府不能禁使'
,遂與日斷絕外交關係(註三)。時天下初定,圍內統
治基礎尚未穩固,蒙古的殘餘勢力,仍在北方構成重大威脅,明廷尚無餘力出兵重懲海寇,於是採取消極防堵政策,於沿海各地廣置衛所城賽,並頒禁海之令,嚴禁國人在海上活動,違禁下海者處以絞刑費因而走泄軍情者處斬,人民知而故縱者,與犯者同罪(註四
)C
在明代海禁故策下,海外諸國與中國通商,必讀透過政治上的京審閱係'由明廷頓給勘合憑信,在朝貢的名義與市船司的監
督下,進行貿易。明代市船司研設於太倉的黃渡(冷,江蘇崑山、嘉定聞),尋以商情狡點,又地近京師,遂罷之。後於寧說、泉州、廣州分設市船司,負
責貢船來華貿易之事
,軍渡過日本,泉州
、通琉球,廣州、通占城、進羅、南洋諸國。洪武七年(一三七四
),以優寇猖擻及番商假冒貢使行詐,盡罷之。(
註
五)、永樂元年(一四
O
三),詔復廣州、泉州、寧法三市船司,各設提學一
人,副提舉二人,分聽廣東、福建、漸江布敢司
。各
國必讀由指定港口出入,且來有定期,舟有定數,不許違制;貢船所帶貨物
,除貢品外,其餘經明廷抽分收買後,方准在港口市船司或京師會同館,於官員監視下與中國商民開市交易(註六)。貢品則由明廷以回腸方式,酬以相當貨值,此外任何私人貿易,概行禁止,是為「朝貢質易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註七),又稱「貢船貿易制度」
o此
一制度將商
業活動
與外交關係結合為一,藉以統制番船質
品
,並防私商與海盜混入,保障海防安全,是明代對外敏邊放策之一嶺
(註八〉。
在朝貢貿易制度下,持有勘合的普國雖可與中國質易,但以貢約所限,或三年一貢,或十年一貢,無法自由往返互市,至於
一般番商以不能取得勘合,依法概不准入境貿易。中國商
民方面,由於市船司與會同館開市時,所餘貨物
量少質劣,亦難滿足其
需要。故明初以來,貢使與中外商人往往互相勾結,越關冒禁,進行都密貿
易。
、永樂、宣德年間,由於明廷經營南洋的影響,中外貨物的交流,及鄭和等通航南祥的成功,一方面刺激中外商人往來逐利的
心理,同時亦常來了航海的安全與方便;加以永樂初年,中日訂立貢約,允許日本通貢互市,使患漸少,沿海警備亦以承平日久,漸趨鬆拙,故、永樂、宣德以後,走私之風,日甚一日(註九)。嘉靖二年(一五二三),給事中夏言上奏以接患起於市船,還
- 92
罷之(註
-0)
。市船罷後,沿海走私貿易更盛,利權在下,海禁為之廢拙。
走私貿易發展至嘉靖年間,規模組織已與以前不同,攘陳文石「明嘉靖年間昕一幅沿海寇亂與私肢質易的關係」指出
•• 嘉靖以
前,冒禁下海者多為海商及迫於生計的潰梅小民,豪門貴家參加者既少,亦尚不敢公然出入。嘉蜻以後,走私商人分為兩種
••
一
是由閩漸大姓貴家操持主便,私梟船主與勢要土豪結合的上層勢力,挾制官府,包屁窩藏,公然進出海上;一是沿海貧民與集驚
者結船行肢的下層勢力,急迫時亦往往賄投勢家以為掩護。(註一一)此所謂「勢家」、「貴家」、「大姓」者,或為在職的官宜之家,或為致仕的鄉紳之家,財富與權勢兼而有之,潰海商民與其結託,初則勢家窩藏私貨,掩護走私,以坐索重賄,繼而操持兩端,要脅私商,常負值不償,海商憤其騙勒,乃寇掠其家以報復之,海上走私貿易遂演變為沿海寇亂(註一二)。因此嘉蜻年間,海上走私貿易日盛之際,亦是閩漸沿海「優寇」問題昇高之時。
三、閩南社會對海上貿易的反應
嘉蜻年間,沿海各省違禁出海貿易者,以閩、漸之人最多,而福建以經濟社會環境特殊,謀生不易,潰海人民對海上質易的
倚賴日深,致閩省走私貿易之盛,更甚於新江。
明代中葉以後,福建潰海地區對海上質易活動反應熱烈,態度積極,與傳統農村社會的保守習性迴然不同。此與福建的自然
地理環境及社會經濟雙邊均有密切關係。就地理環境言,福建沿海山多田少弘土地貧瘖'「地多岡車林麓,雜以海攝斥函,漠潤流穢,決塞靡常。其稱淚野可田者,十之二三而已。」(註三一〉除魚蝦之利稍稱豐饒外,所出率不足以自給,食米方面,閩南多賴廣東惠州、潮州輸入,閩北多仰給於漸江溫州(詮一四)。絲縷棉絮之產,則多仰責吳、新。(註一五)泉州府志所稱「責
食於海外,賣衣於吳越,實器用於交廣」(詮二八),實亦閩省沿海各地土瘖物薄不能自給的共同寫照。
\
福建可耕之回既少,叉多為勢豪與寺院所兼併侵奪,導致嚴重的貧富不均。明季聞省大姓競相置田,與江南大買「強半無回
」的風氣不同
j此嚴福建田賦較哩,而米價亦貴賤適中,蓄田之利較大之故。攘聞人謝華淵指也
••
閩南士紳興,楊揹年間的濾上走私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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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江南大買,強半無田,蓋利息薄而賦役重也。江右荊、楚、
-1嶺之間,米賤田多,無人可耕,人亦不以回為貴,故其人
雖無甚貧,亦無甚富,百物俱賤,無可化居,轉徒故也。閩中田賦亦輕,而米價稍為適中,故仕宜富室,相競蓄田,貪官勢旗,有砂嘿遍於鄰揖者。至於連置之產,羅而取之,無主之業,囑而丐之,寺觀香火之奉,強而寇之,黃雲遍野,玉粒盈艘,十九皆大姓之物,故宮者日富,而貧者日貧矣。」(註一七)
勢豪大姓之外,寺院占田之廣亦足以病民。福建境內,僧田有多至萬敵者,而當差良民,或無寸土,照丁徵斂,苦不堪言,更有僧人以田投獻勢豪之家,謀為住持(註一八),於是僧田的增加愈益助長大姓之勢,貧富不均的現象因此更為嚴重。中葉以後,此種日趨惡化的社會經濟損攪,成為福建人民突破傳統自足經濟的內在力量。十六世紀上半葉,閩南沿海一帶,以海為生的人口已多於耕田為生的農業人口,以泉州為例,兩者比例約為六比四(註一九〉。同時,閩人的商業活動區域則在不斷擴大,至嘉蜻初年,其交易範圍已深入偏遠的內地,不再個限於沿海城市,謝肇制稱
•.
「閩中自高山至平地,截截為田,遠望如梯,真昔人所云『水無涓滴不為用,山到崔鬼盡力耕』者,可謂無遺地矣,而人尚什五遊食於外。」(註二
0)
「山到崔鬼盡力耕」'此為自然條件惡劣的福建小農所做的努力,而無田可耕興地瘖不能耕之人,便只有突破傳統經濟,出外謀生。
另一
e方面,現代中葉以後整個社會經濟的變化也導致福建農村社會的轉變,鼓略論如后
••
其一、最顧著的一項變化是商品經濟的發達。明朝中葉以後,區域間的貿易已不再限於奢侈品的交易,而漸以一般消費品的
疏通為主,因此各種經濟作物的裁培與手工業產品的貿易大為推廣〈註二一)。福建因稻米產量不足所需,而人口壓力與日俱增,故經濟作物之栽培較為發達,芋麟、藍龍、煙草、甘當你之專業生產,在閩省極為普遍。(註二二)這些經濟作物的栽培,不在供應農家本身之所需,而是以交通有無貿還圖利為目的,故其商品性質極為顧著。同時,果樹的栽培亦極為發達,以嘉校、龍眼、相構為大宗,一幅州、興化、泉州、潭州等府均盛產之(詮二三一〉。其餘如橄欖,香蕉等果物的生產,亦皆以買買為目的(註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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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貨幣經濟的發達。明代中葉,白銀已普遍用為貨幣,代替洪武初年發行的大明寶鈔在市場上流通(詮二五)。福建揖
內,除自銀外,尚有宋幣、西班牙銀元等貨幣用於民間交易(註二六),貨幣經濟的發達遂使商業活動愈
偏蓬勃。
閩南人一方面受自然地理帳件的限制,不得不突破傳統農業經濟另謀生路,另一方面在前述現代中葉以後經濟變遷的氛圍中
,愈益激發其爭逐商業利益的心理,「貿易取向」(可立
osz-SHE-
。也極高,遂成閩南社會的一大特色。(詮二七〉加上葡
萄牙人與西班牙人的出現,沿海貿易的機會大增,閩南人民於是紛與番夷貢船交通接引,迎肢私貨,反應極為
活
速而熱烈。
嘉蜻年間,南京湖廣道御史屠仲律曾指出,其時沿海之民通番互市者,福建潭州、泉州、福州三府之人居十之九(
註
二八)
,而接右副都御史朱航稱,潭、泉之人私肢海上者,尤盛於潛海各地〈註二九)。宋室南渡後海上交通發達,泉州是當時重要的對外貿易港,商旅雲集,百業繁盛,至一兀代而達於極點,地位超過廣州成為對外貿易的最大港口。治明朝於泉州設市船司﹒貢使外商仍往來不絕,明初泉州的繁榮正是貢船質易興盛的象徵。、永樂、宣德年間,潰海之民投身海上貿易者漸多,民間貿易活動轉趨蓬勃,泉州在海上貿易的獨占地位亦因此受到威脅,沿海各地民間的「商船」'漸有凌駕官方的「市船」之勢。前往廣州的貢船與番商為逃避現廷課稅,便與閩人勾結,由聞人引導番船改泊於潭州之海倉、月港,私與閩南人民貿易(註
三
0
)
。其中月港因
得海道交通之便,閩南商民多由此地私自出洋,前往昌宋等地質易,成化、弘治之際,月港因走私質易的興盛,市況繁榮,已有「小蘇枕」之稱,讓海澄縣志載
.•
「富家以財,貧人以驅,輪中華之產,馳異域之邦,易其方物,利可十倍,故民樂輕生,鼓祂相續,亦既習慣,謂生涯無蜍此耳
bi---
戚、弘之際,稱『小蘇杭』者,非月港乎?」(註三一)
在明代海禁期間,潭州月港的發展是值得注意的大事。
另一方面,葡萄牙人於正德十一年(一五三八)抵廣州,不斷在沿海各省要求互市,追嘉靖十四年(一五三五),市船司由
高州電自縣移至接鏡(今澳門),葡萄人更乘機混入,於其地購屋置產,樹比相望,閩、粵商人至接鏡與其貿易,趨之若驚。(註三二)葡人更由粵至闊,停留於潭州,於帽嶼建立根接地,私與國人進行貿易,興地方人士關係極為良好,(三
三
)重和所在
,人樂趣之,這就無怪乎潭州之民「以業文為不賞,以船海為恆產」〈註三四)、喜浪濤而輕生死了。嘉靖以後,隨著沿海是私
閩南士紳與嘉靖年間的海上走刮風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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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占
/、
貿易規模之擴大,潭州月港的民間貿易更加繁盛,終於一躍而為閩南大鎮,成為沿海走私質易的中心。
至於明代勢家大姓之從事海上質易,則早自成化年藺已有之,攘張雙東西洋考載
••
「成、弘之際,豪門巨室,間有乘巨艦貿易者。奸人陰開其利槽,漸享其贏,
•••.••
至嘉蜻而弊極矣。」(註三五)
唯嘉靖以前,士紳之投入海上賀易者,為數較少,不若嘉揹以後勢家操持主便,公然犯禁之普遍。此種現象,尤多見於閩、漸沿海。閩南方面,由於貧富不均日越嚴重,加以遠處邊隅,中央政治勢力不易深入,因此地方士紳豪門的勢力更為強大(註三六)。彼等憑藉優越的政治、經濟、社會地位,對「利可十倍」的海上貿易,興趣日益濃厚。於是在沿海中小商人興地方富紳「互惠」的動機下,雙方展開一連串的合作,使不合法的海上貿易活動無論在組織與形態上都有重大的改變。而閩南商民對海上質易的熱烈反應,實是勢家宜接積極參與走私貿易事業的基本社會動力。
四、閩南士紳的海上走私貿易活動
嘉蜻年間閩南沿海的走私貿易,私梟船主與中小商人引勢家富神為奧樣的情形至盛,一般來說,沿海私商與閩南鄉紳結合的目
的有一一
•• 其一、向勢家大姓籌借造船與經商的巨額資本。嘉靖年間,由於走私貿易擴展至南洋一帶,大型船隻才能符合較長程海
L賣易的需要,中小商人的資本不足以獨力建造大船,勢家大姓財力雄厚,與其結合,可以借得大量現金,以為造船及購貨之資本。(註三七)其一了藉鄉紳的政治地位為走私貿易之掩護。沿海商民出海質易,進出之時只要張掛所倚鄉紳的旗號,即可逃過官府的取締(註三八)。前者是借勢家的經濟勢力為資助,後者則假鄉紳的政治勢力為奧援。這些一幕後操縱海上質易的富紳勢家,時人稱為「窩主」或
一「窩家」(詮三九),蓋以其窩藏接濟私商之故也。嘉靖年間,沿海一帶窩引海商之徒,雖所在多有,但
以閩南的潭州、泉州最盛(註四
0
),且沿海各地所謂接濟之人,多係「小民勾誘番徒,窩匿異貨,其事易露,而法亦可知。潭
、泉則多倚著姓宜族主之。」(註四一〉故如欲瞭解潰海商民與窩家交通之社會經濟意義,必先探究閩南士紳的海上走私貿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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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蜻二十六年(一五四七)六月,巡按御史楊九澤以勢家通番,滋事指繭,而守臣不能制,且漸江寧、紹、台、溫諸府皆瀕
海,界連福建一帽、興、泉、禮諸郡,兩省官軍不相統攝,難以制禦,疏請特命重臣巡視,盡統潰海諸郡(詮四二〉。七月,明廷命巡撫南輔汀潭都御史朱執改巡漸江,兼管福建一福州、輿化、潭州、泉州、建寧五府海道〈註四三)。朱執受命後,首至一福建聞觀海防,對勢家豪紳與商民勾結之弊,課以為憂,曾指出,閩南→帶,勢豪交通私商的情形較漸江沿海更為嚴重,其「閱視海防事疏」云
••
「今日交通接濟之姦豪,在溫州俏少,在潭、泉為多。潭、泉之姦
豪紹,則番夷不來,而溫〈州)、軍(渡)一帶亦可稍
息。」(註四四)
「請明職掌以便遵行事疏」中文云
••
「大抵治海中之寇不難,而難於治窩引接濟之寇,治窩引接濟之寇不難,而難于治豪俠把持之寇。」(
註
四五)
叉說:
「去外國盜易,去中國盜難。去中國瀕海之盜猶易,去中國衣冠之盜尤難。」們註四六)
可見朱航所指之「姦豪」、「豪俠」'皆係指把持海上走私貿易的「衣冠之盜」而言,而「衣冠之盜」即潰海地區的勢家(詮四七),亦即家賀富厚,接濟窩引私商的士大夫。
嘉靖年間,閩南士紳與潰海商民相結,不僅利用其故治權勢掩護走私商船,而且提供巨額資金,成為走私商人的合夥人,商
船回航,雙方脫分利潤〈詮四八),這在傳統農業社會下,是一個相當特殊的現象,而閩南潰海社會的與眾不同,由此益顯而易見。朱航於嘉靖二十六年疏論海防之弊時,除了痛陳閩南士紳交通海寇私商之害,並且不避權勢,揭露兩個泉州府同安鄉紳的姓名,他說:
「同安縣養親進士許福
心免,被海賊揚去
、 一妹,因與聯姻往來,家還大富。文如考察閒住會事林希元,負才放囂,
•
•
•••
• 專造
違式大船,假以渡船為名,專運賊贓,并違禁貨物。」(註四九)
明人討論嘉揹年間的海寇問題,雖不乏指出沿海鄉紳掩護商民非法貿易者,但直指勢家姓名加以抨擊,則除朱訊之外再無一人。
閩南士紳興寡揹年間的海上走取貿易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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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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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以一般有關士紳生平的記載多僅及其里籍功名與宜海浮況之個人略一歷,至於其中若干士紳如何參與海上走私貿易,及其財富累積之狀況等,則並付闕如,因此本節僅能就閩南士紳之有比較具體記載者,試作個案式的探討。以下即以同安豪紳林希元為該心,討論嘉
t蜻年間林民與海上走私貿易之關係。
林希元,字茂貞,一字懋貞,號次崖,泉州府同安縣人。約生於成化十六年(一四八
0)
,卒於嘉蜻三十九年(一五六
0)
。林民於正德十二年(一五一七)中進士,授南京大理寺評事,執法不阿,有「鐵漢」之稱。世宗師位,條上新政八耍,疏請麗)華,親正人、用舊臣,情言路、急交修、持久大、息內主機務、罷內臣鎮守,世宗納其議,其後諸鎮守內臣盡罷,實林民敢之。(註五
0)
後以件槽閹江彬、大理寺卿陳琳等,請為個州州判。嘉蜻二年(一五二一二),以巡按御史劉某無禮,還棄官歸,居
、鄉一一一年餘。嘉蜻六年(一五二七),希元以方獻夫、霍韜薦,授廣東按察司副使,掌鹽敢與屯政,不久改廣東提學黛事。嘉揹九年(一五三
0)
,擅為南京大理寺卿,十二年,改任北京大理寺。尋以大同邊軍鈑殺主帥,希元連上二疏請討之,而朝議主撫,
希元以件帝旨,於嘉蜻十四年請為廣東欽州知州。欽州灑壤安南,時值安南莫登庸黨位,希一兀力請討之,歷陳安南可取之由,疏凡六上。尋摺廣東海北會事,嘉揹十九年(一五四
0)
,明廷命兵部俏書毛伯溫、成軍侯仿蟬鳴至廣西,
AY
希元往潭、泉等處募兵
船,追希元返粵,真登庸已納款求和,還罷兵。希元仍為海北戴事,一年後,吏部考察以希元疏請討伐安南事,悟權不謹,罷歸。(註五一)時年約六十,此後將近二十年,希一兀終老故里,不復起用。
林希元自粵罷歸後,著述不輾'計其平生編撰有四書存疑、易經存疑、古文類鈔、大學經傳定木、荒政叢言、林次崖文集等
(註五二),又與陳璟合撰易經通典、四書洩說,為畢業所宗門註五一二)。然希一兀之學,宗其鄉人,故於明代諸儒唯推薛瑄、胡居仁,與王守仁同時,而斥王氏傳習錄最力,其祭陽明文,但推其功業,而無一字及其學問(註五四)。希元解經,則一以朱于本義為主,所著存疑等書,意指「存朱子之疑,以羽翼程朱之傳義」(註五五),故明史與福建通志均列林民於「儒林傳」。、
林氏罷歸同安,約在嘉揹二十一年(註五六),此後開始從事海上走私貿易。希元年幼時,父林躍曾以倡議執殺海寇渠首
,恐其報復,而徒家內地以避禍(註五六)。希元則反其道而行,憑藉其優越的政治、社會、經濟勢力,與閩南的海商交通接引,為其「窩主」'一方面出借資金子私商,並掩護其出入海上,一方面將連回之走私貨晶轉往內地市場出售(註五八)。林民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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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船隻經營海上貿易,嘉揹二十六年,朱執巡撫漸江並總督福建滄海軍務時,林希一兀已擁有一支龐大的船隊,以渡船為名,實則皆用以運貨走私(詮五克)。其船隊的貿易區域遠遠南祥一帶,通常往
、退一次約半年,船隊回航後,私商獨將一阱借資本連同利
息篩選林氏,並與其朋分剩餘之所得利潤(詮六
OY
。林希元以此種方式經營海上質品,從中賺得巨利,加以其居鄉士大夫的故
治勢力
1鄉人無不畏之,形同「土豪」(
'詮六})。
e
林希一兀勾結海商海寇,本為法所顧禁,而竟得公然出入,肆無忌蟬,乃因其倚仗鄉淵之權勢挾制官府所致,朱孰於「閱觀海
防事疏」中,言之頗詳,他說
, •.
「考察閒住倉事林希元,負才放麓,見事風生,每遇上官行部,則將平素所撰話讚前官傳記等文三一冊寄覽,自謂獨持
清論,實則明示挾制。守土之官畏而惡之,無如之何,以此樹戚。門揭林府二字,或擅受民詞私行拷訊,或擅出告示,侵奪有司。
•••••.
夫所謂鄉官者,一鄉之望也,乃冷肆志狼藉如此,目中亦豈知有官府耶?」(註六二)
明代鄉官虐民之害,情人聲翼嘗論之,謂明代一攝紳居鄉者,多倫勢恃強,視小民為弱肉,上下相護,小民無所控訴(詮六三〉,又稱守土之官如能「禁勢家之敷凌,叉懲奸民之凶悍
.,則兩得其平」(註六四);然則林民在同安,不僅虐民,甚且挾官,守土
之臣不能禁其數凌小民,且反為研制,自然只有任其公然連禁質易,而以林氏為「窩主」之海寇,亦因「林府」旗號之掩護而得以逃避官軍的迫輯。明向評論林希一兀挾制官府事,謂其「有高才而不偶于時,便以自放不為檢東」(註六五),四庫全書集部輯有林次崖集(註
六六〉,評林民「氣質剛急,銳於用世」「負
,氣喜任事
rv(
註六七〉,做認林民罷歸後之行事,主要由其負才放讓使然。唯由明
代中葉閩南社會對海土貿易的熱烈反應觀之?林氏之積極從事私厭事業,亦由閩南整個社會風氣之浸染所致,攘馮養虛集載
•.
「
.•.•••
潭泉惡俗,童男幼女,抵當番貨,或受其直而徑與其人,而賺得其貨,讀委身而甘為贅堉'或連姻而藉以富家,番
華交、通,一至此甚。
...
•
•. 嗜利通番,今雖重以充軍處死之蝶,尚猶結黨成風,造肛出海,私相貿
易,恬無畏忌
。
」(註六
仄)
可見勾結出海,違禁私顱,早已蔚然成風,林希元不
過為禮泉
一帶操持海上貿易的豪紳之一而已
。而沿海保甲之法的崩潰,由此
閩南士紳與嘉靖年闊的海上走刮風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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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概見,朱執曾疏陳閩南保甲無法實施的因果說
••
「
••••••
文攘
月港士民嚴世顯等
條陳海道
,謂保甲之法,甚切潰海之
,悴,舊嘗行之而鮮有藝者,以阻于強梁,弊于旱右,且-審口府
以督成之,宜乎裁之不終也。文日
﹒泉州之串戶誨,潭州之月港,乃閩南之大
一鎮,人賀蓋聚,出入難辨,且有碧藍獲窩家之利,凡起防禦
Z法,皆不得施。一(註六九〕然則地方官府的無能與腐化,殆為嘉擴年間閩蘭伯海地區的音遍現象,在閩南人民對話審互市興趣日湛的氣氛中,豪豐義制官府,或勾結貧吏,給予經肇拇
L社區極為有利的條件,輕易可星苓於不顱,由是壟斷閩南沿海貿易之利權
。
值得一提的是,林希元的窩藏接濟海商,雖經朱航予以揭發抨擊,但明廷既未就林民不法草展開關查或論罪,而林氏在地方
社會之權勢與聲
望
,亦未因立
消失。嘉持
三十年(一五
五
一年),林希元的被削籍
為
民,並非為違
禁私貿事,而係因林民於前一
年多,進所軒大學經傳定本、四書存疑、易經存疑,請到布頒行學宮,世宗詔焚其書,令巡按福建御史收繭,遂以此削籍(註七0
)。林氏死後二十年,福建
提學副使
王世懋請耙於鄉
學
,建「林次崖祠」'萬曆四十三年(一六
一四),改祖同安文廟,以這
清代不改(
註七一)。當年朱軌所攻擊的「衣冠之盜」'顯然並未因此而動搖其在「儒林」的地位,而且令名至情不衰。五、由朱軌諧死與月港開禁看閩南士紳的影響力
明代中葉以後,士大夫
對福建海
上質
易
的
看法與作法
,可分
為
三類。第二期為傳統派
.. 以「貢船貿易」為帝國取邊政策的一
環,中外互市由市船司統制監督,嚴禁人民出海私與番商貿易,並以窮治私商為肅清沿海寇亂的
根本辦法,是
朝廷海禁敢策的支
持者
,以朱組為代表人物。第二類為投機被
•• 利用
貢
船貿易與海
禁敢策的限制,乘鐵交通沿海私商,與外
國商人
互市,從中獲取
暴利,因而獨占民間貿易之利益,是反抗傳統海禁政策的中心勢力,朱執所攻擊的閥省鄉紳勢豪屬之,林希元帥其中之一。第三類為實用主義派
•• 認為開放海上質易是禁絕沿海寇亂的有效途徑,因
為海禁愈嚴
,私商獲利愈大,開放互市,不但可抑制私商,
肅清海寇,且可使「利權在上」'朝廷收徵親之利,於國用大有功益。故此派品為,嘉靖初年明廷罷泉州、寧渡兩市船司是一大失策,
主張整
輔市船司人事,
罷去主其事的貪贓宜官,而不應廢除整個市船制度,致海上貿
易
之利
為
私南昕
一奪。
此派士大夫對違
- 100 一
限貿易的民間商船,大都主張能看免其罪,而責其報官納飾,以利國用,胡宗憲、徐光敢、許李遠均屬之。(註七二)
嘉蜻時期,閩南一帶投機派知識分子活動頻繁,使海上走私貿易大為擴張,追朱航嚴令禁海,傳統派與投機波士大夫發生衝
突,兩者對抗的結果是朱航悲劇性的結束生命,同時也結束其徹底的海禁政策,閩省沿海軍務再拙,海寇之患猖擻如故。另一方面,成化以後發展成沿海走私貿易中心的潭州月港,由於私商薔萃,番船往來頻繁,漸成海寇之淵數,加以閩南人民的實際需要與實用主義派地方宮的研請開禁,嘉蜻四十四年(一五六五),明廷將月港升格,改為潭州府海澄縣治,並於陸廈一兀年(一五六七)開放海禁,准人民自海澄出海質易。本節即就朱航謂死與月港開禁看閩南士紳的態度與影響,探析嘉靖時期傳統海禁政策遭遇之衝擊與其演變,以及投機派的明南士紳在其間所扮演之角色。
朱帆,字子純,江蘇長洲人,正德十六年(一五二一)進士,有文武才,清廉峭直,勇於任事,尤惡墨吏奸豪。嘉蜻二十六
年(一五四七)七月,詔命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漸江,兼攝福建沿海五府軍事。到任後,採會事項高及土民言,謂不草渡船則海道不可清,不嚴保甲則海防不可復,於是年連上二疏,揭發潰海勢家通番私貿及文武官員積職不法事。並嚴令禁海,接捕奸民,令鄉人輔相告引,獲即斬之。朱航令出法髓,雷厲風行,使衣食於海的間人,聽失重利,而操持走私貿易的沿海士紳'以其海上利益大受威脅,還深惡之〈註七三)。
二十七年(一五四八)四月,朱軌,督官軍進攻寧混雙嶼,都司盧鐘大破海賊,俘使人稽天及華人許橄等,災督分巡副使柯喬
出海,擒渠帥三人及「真夷」六十。於是潭泉商民大恐,勢家皆懼,間人之在朝者亦惡之。時日本貢使周良待侖寧說,聞人林懋和任主客司,上言宜發回其使。執以中國制廠外國,宜守誠信,上疏爭之,曰:「去中國瀕海之盜猶易,去中國衣冠之盜尤難。」(註七四)對閩、漸勢家大肆攻擊。閩人御史周亮及給事中棄鐘乃奏請改航巡觀,以制其權,吏部從之。嘉靖二十八年三月,葡萄牙人行規至詔安,執擊破之,擒其首李光頭等九十六人,以便宜斬之,其後具狀報聞,語多侵及閩南勢家豪紳。御史陳九德邊劫航擅殼。二十九年七月,兵科給事中杜汝禎及御史陳宗墊上言,執冒劫必贏,蹤容受賄,詔命遠航至北京鞠訊,執聞侖,未遠間仲藥自盡(註七五)。
關於朱航禁海失敗的原因,陳文石「明洪武嘉靖間的海禁政策」一書已論之,本文不擬贅述(註七六)。唯朱的帆致敗之由,
閩南士紳與嘉靖年間的海上走私貿易
一 101
內司
vt
國立台灣師範
4人學歷史學報
、
第八期
固祺
雄佰仟浦拖
拉叭當捕關
ε-Lm周南主紳的影響朝議,尤為癥結研在。雖因史料闕如,無法探索閩南在朝與在野士紳構陷朱航之詳
論海瑞林有一通訊
之草草案直接影響,亦不得而知(詮七七),但說至閩後一再上疏攻擊閩南勢零星星,以
議會喲,夏潤滑萬家運要看
油影響力
、'"促使間人的音官發出反擊,則是不爭的事實。明人徐學議謂執「嚴明介潔,遇
一揮噸閱微
rt
i然浦4 片。且繡路含有之時
字叫訥
(無應援,未有能立劫名于外者,況聞人滿朝,豈宜過激,訊之不終也以此。」(詮七八
一)一直屬
注冊的勢贊持政
治其他是朱麗譜數敗浴室
一買一關鍵。
的小(
第神
仙可棄沿海魚亂之抱
什獄般位被演唱海勢家組結
T,似求庇護?勢家坐索重賄於前
ν要脅詐騙於後,往往侵沒貨值,商家索
嗓
草
草
噸種
水
,當根侵
為紹
, 1γ寇掠沿海以報復,海商周此變為海盜〈
註七九)。沿海發生寇亂之後,地方既受荼毒,勢
豪亦吹過眉之刑,抽油樹沿嗆悽亂,
叫
貴官家息之,欲其急去」(註氏
OV'
蓋為其木身制益計,閩南勢家亦思驅盜定亂,不料
ρ讓進治
,這獨生
,並揭其姓名,騰之於朝,還致閩省士紳大恐,必欲去之以維護其身家名位與既得利
益。朱
執仰藥自絕之
巾妒
,指山洞「愉毒辣
敬祝笨,相尸
川輛
滿八路殺我
L定
語
(註汎
t
iZ
尚漸沿海鄉紳固然是反擊朱航海禁政策的中心勢力,但彼等反
對床楓細
一最略目前並啡在促斌
、傳統
、主義的海禁政隸之全面
、 廢除與民間誨,上貿易的全面開放(註八二),而是要恢復朱執禁海以前
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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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
1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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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原
狀心斗fI
岫刑湖妥抽鼎鼎明縱嘻哈
τvui J曬積壟斯海上利益叫
一朱絨的清廉峭直堅雷厲風行,使閩南勢家無所施其利誘威脅之故技,在
賄路
At
咐, 、吼叫、柏病數又怕你
川啊喃
H土紳胡朱納的攻擊及其
獲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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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跨利
」'並不意味保守觀念的改變或傳統政策的廢棄,而是代表
編激力
噎掏
嗆利
阱,這也籲一亦周
喃哇岫
mU
其從事海上走私貿易獲裁的庸大財
富及傳統的政治權勢,在當代社會發揮
了相當大的影
響
坊叫地
獄巴
山旬
,LJ14
甘
地叫做
耳叫我
川川嗨功盡撤
戶 可卅
持外搶手不敢言海禁事」
一(注八四
心,1?勢家船主盆無所蟬,重施故技,操持玩弄於其間,卒叉釀成
嗨
患
的, 祖浦
區》徐梅
趴陳凍
- P麻葉等
市乘渣艦為水攘,分列
一、近島
,JV寇掠漸江沿海
知嘉靖一}千年(一五花一)四月,漸江巡按御史
董
減川噹囉
J 參學以講激晶晶慨
內L雄心令勢尿
,操持
-V刺歸私問、
一一克接上疏請寬海禦
WJ盡許廣東)福建
q漸江三省闖過番船,榷貨徵蹺,下
兵部
編墉種對覆鵲
J從是
、爪, htm圳、五
γ
-1璽牟四月
ρ潭噱梅寇叉勾引裝入萬樣
r流姆斯汪海海,殺搶居民,五月,攻破黃巖縣治,
朝野
,次鐘
,們在外
L明),海禁於是按嚴
hM嘉靖
-Z一十革年小一直五六
伶川市
優寇』更大攝福建,斯直都御史胡宗
意遣
其客蔣洲、陳可
BJ
仙
」γbEAH
』vfJvfa--υIJ
- 102 一
顧為正副使,赴日宣議汪車,還報飲通貢市,兵部議不可,胡氏開禁之議遂止(註八七)。時福建都司戴神霄則以閩省海寇問題與漸江不同,故居揖「撫之得宜」,他說
•.
「寸故不許下海之禁,若行於漸直,則海潰之民有魚鹽可以聊生,而海洋即為之肅清。若福建海泉等處多山少田,平日仰給全賴蔥、湖之米,海禁嚴急,蔥、潮商船不過,米價部貴矣,民何以存活乎?」〈註八八)
戴民乃疏請「因其勢而利導之」,其辦法為
••
「督撫海道街門令潭泉巨室所有船隻,官為編號,富者與之保結,許其出洋,南則哨至廣東,北則哨至斬、江,裝載貨物,納稅自賣,督之以將官,限之以信地,交牌報驗。其回也,南則許肢蔥、潮之米,北則許版福寧溫台之米,但不許至外盟及載番貨。」(註八九)
此議乃就閩南特殊經濟環境謀補數之道,使其與廣東卜、漸江維持正常的省區之間貿易,至於通番互市,則仍禁止,惜亦未為明廷所接受。
在此期間,潭州的月港由於走私貿易繁盛,海船麟集,潰海小民輕生競利,每有衝突,輒按劍相對,加以勾引接濟之家,陰
持兩端,外交內註,使寇之亂最易由此起。海澄縣志載,月港優寇之息,始於嘉靖二十八年(註九
0)
,此後十餘年,接寇屢犯
月港,計嘉靖三十六年六月,三十七年五月,三十八年正月,三十八年三月、四十年正月皆遭寇亂(註九一)。地方官深以為憂,遂有設縣之識。月港原為潭州府龍溪縣八都九都之地,早在嘉蜻二十七年(一五四八),巡海道河喬己疏請設縣治於月港,時因朱航督觀閩海,沿海平靜一時,其事還寢。(註九二)追嘉靖四十年(一五六一)正月,月港人張維等「二十四將」勾結使人反,劫掠禮南諸縣,明廷遺地方官往撫。四十三年,「二十四將」復飯,巡海道周賢宣遺同知鄧士一兀擒斬之,而地方設縣之議再起(詮九三一)。明廷下閩省地方官議覆,盈年,潭州知府唐九德議將龍溪縣一至九都及二十八都之五
圈
,自昕一潭滯縣二十三都之九
圖合僻,立為一縣,福建巡撫汪道昆、巡按王宗載具疏上閉,世宗下胃腸名海渣,以月港為縣治(註九四)。月港設縣,至此終成事實。
陸廈一兀年(一五六七),福建巡撫塗澤民請開海豪,「易私肢為全版」'議請「止通東西二祥,不得往日本價園,亦禁不縛
一一一一
閩南士紳與嘉揹年間的海上走私貿易
一 103 一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報
第八期
四
以硝、黃、銅、鐵違禁之物,夾帶出海」(註九五),明廷准其
議
,官府發給「由引」'許商民自海澄出海通番互市,而由海防
同知徵收引稅與關稅。至此,月港由嘉靖時期的走私貿易中心一翼而為海澄縣治,再變而為合法的對外貿易港口,這是十六世紀六十年代以後,中國與菲律賓賀易快速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九六)。直至萬曆中葉,始叉因海防安全的顧慮,再度禁止通番
互市(註九七)。
月港開放海禁後,貴家豪紳的海上質易由私廠轉為公肢,往日獨占性的海上利益雖不復有,但仍操縱了對菲的大量質易,其
中尤以硝石、硫黃、銅、鐵等
軍需品的輸出,獲利最大。陸慶元年開放海禁時,原有不得將硝、礦、銅、鐵等物夾帶出海貿易的
規定,但由十六、七世紀問輸入菲島的貨物中有鋼、鐵、鉛、錫、硝石、火藥、銅磁及其他軍需品(註九八)來看,此類禁令掰
一未
切實執行。閩南商民藉勢家宜族之力,與沿海軍官勾結,輸出違禁貨物
園利,此為破壞前述禁令的主要原因,詔安縣志載
••
「一夥豪右奸民,倚藉勢官,結納游總官兵,或假給東粵高州、閩省一幅州及
碟,
、杭買賣文引,載貨物出外海,逕往呂宋等
夷買賣圖利,中以硝、礦、器械違禁接濟更多,不但米糧飲食也。」(註九九)
天下郡國利病書叉載﹒
-e
「沿海民大點獨及憑藉有勢力者,借東西洋由引而潛趨日本,時時有之,禁雖嚴,未全韻。」(註
-0
0)
由此可見,陸慶以後,閩南勢家豪紳在合治與非法的海上質易中,仍然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六、結
毛6.
削珊
明代中葉以後,閩南地區由於社會經濟呈現日趨嚴重的貧富不均,而農業生產文不足自給,小民求生不易,形成閩南沿
海
人
民突破傳統農業經濟的內在動力;男一方面,葡萄牙與西班牙等外國商人的東來,使沿海貿易機會大增,「質易取向」極高的閩西社會對海上利益興趣日濃,在禁愈嚴而利愈厚的趨勢下,走私質易遭越演越盛。
嘉堉年間,閩南士紳與沿海中小商人結合,使走私質易的規模大為擴張,士紳投注大
量資金借于海商,並藉其故治與社會勢
- 104 一
力,掩護走私商船,從中獲取暴利。在朱航兼攝閩漸沿海軍務期間,這些投機士紳受到朱絨的猛烈抨
擊
,衣食於海的閩省
商
民,
既恐嚴行海禁而斷其生計,富紳勢家尤不願蝶失其海上質易之利,士紳遠利用福建在朝士大夫的影
響
力,不
斷
反
擊
朱拙,終使朱
組受謂自紹,因此在「投機派」士大夫對抗「傳統派」士大夫的過程中,
閩
南士紳扮演了舉足輕重的
角
色。
十六世紀閩南一帶海上貿易的發達,使沿海州縣與內地各府經濟形態的差別愈
來愈大,當內地州縣經濟發展近乎
停
滯之際,
潰海地區因與日、葡有西各國商人貿易,商業繁榮,經濟發展迅速,閩南的潭州府是其中
最有代表性的例子(
詮
一
。
一)。
潭
州
的月港因海上
貿
易興盛,發展更為迅速,
‘月港的繁榮是民間貿易發
達
的具體象徵'而
嘉
靖四
十四年月港的升格為縣,
更是
這個
走
私質易中心快速發展迫使明廷不得不承
認
既成事
實
的明證。閩南士紳投身海上貿易,無非以追逐個人私利為動機,由傳統
道德
標
準觀之,彼等蔑鸝朝廷法令與地方官府,難免貪刺壤法、士夫無節之議;唯若就促進閩南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
言
,士神的
積
極從
事海上貿易,亦未嘗不是促成潭州一帶民間質易繁盛的力
量
之一,對十六世紀閩南社會經濟之變遠,應不無正面之意義。
整體而言,明代的財政制度非常
僵
硬,財敵機構的連作能力愈來愈低,既忽觀從工商業資源開發稅收,也不考
慮
從私人
尋
求
財政支助的可能性(詮
-
O
二)。明代閩於祖制,對海禁政策的堅持不肯變易,漠視了閩南社會的
實
際需要與開放海上質易的必
然趨勢,其故策的缺乏彈性,由此亦顯而易見。閩南社會,士應無不重商,明廷未能因勢利導,既不及早開放海禁,使潰海小民藉海上通市獲得衣食所需,以為解決地方民生的根本之道;叉未能善用閩南勢家豪紳的雄厚財力與私商船主的積極冒險精神,
為
國家財故試闢新徑。嘉靖年間,閩南士紳的窩引接濟私商,使民間貿易在非
法狀態下無法健全的發展,追陸慶
一兀年雖開放海禁,
但行之三十年即罷,明廷終無積極的政策除其積弊
3這對中央財政與地方發展,皆未嘗不為憾事。
附
註
註
嘉堉三十四年五月,南京湖廣道御史屠仲律指出
••
當時所稱「優夷」'夷人僅占十分之一,其實多
為
明朝編戶之民。見明世宗實
錄
,卷閔二二,頁二下。
閩南士紳輿嘉揹年間的游上走旅貿易
五
- 105 一
詮詮。 在註鑫註註註註註在詮詮詮a 註註註詮
-
屯
,、
四 國立台灣師貨大學展史學轍,第八期
談這攘,國檔(民國六十七年七月,鼎文,局,台北v'卷五九',曹靖二十八年七月圭申條,總頁三七三六。詳見吳痺,「胡偉庸黨黨考」'燕京學報第十五期(民國二十三年六月出版,民國六十一年東方文化,局復刊),頁-九三至-九九,明初之侵寇與中日交涉。明律集解附例(民國五十八年二月,成文出版社攘清光緒二十四年畫刊本影印〉
J卷十五,兵縛,頁一二土下,「私出外境及違禁
下海」條。明史(民國六十四年六月,鼎文書局,新校本),卷八十一,食貨志五,市錯,總頁一九八
0
。
會同館是一個總驛站,也是接待貢使人員之處。明代會同館有兩處
••
洪試初年,以南京公館為會同館。永樂北遷後,又在北京設立
一個會同館,正統六年(一四囚一),定為南北館。有關會開館及其開市,多閱張德圓圓,「明代廣州之海動貿易」'見明代國際貿易(民國五十七年五月,台灣學生書局,明史論叢之九
)1
頁一三至一四。
詳見內‘回誼作薯,至懷中譯
R
「明代的朝貢貿易制度」'明代國際貿易
J頁六一至七
0
。
陳文石
、,「明嘉靖年間斯蘭沿海寇亂與私販貿易的關係」,中研院史語所集刊三十六本上冊(民國五十四年十二月,台北南港),
頁三七七,陳文石,前搞文,史籍研集刊三十六.本上冊,頁三八二。谷,暉傘,明央紀事本末(民國五十八年四月,三民書局),卷五十五,沿海霞亂,總頁五八八。史語研集刊三十六本上冊,頁三八三至三八四,陳文石,前搞文。出入諮所集刊三十
LA
本上冊,頁三八八。
顧炎截,天下郡國利病,(四摩著本叢書,台灣商務印書館),原編第廿六冊,應建,頁九四上。胡宗,憊,.四海圖篇(四庫全書珍本五集,台灣商務印書館〉'卷凹,
一一廂建專宜,頁二八下。
清、憤世盧布重雀,責任等甘肅,泉州府志(清乾隆二十八年攘罔治九年重刊本修,民國十七年泉州泉山害社再版),卷二十,風俗,買回上。
f
泉州府志,各十九,他物產,頁-上。甜,舉制,五維粗門民國六十六年四月,像文圖書公司,都笈叢編),卷囚,地都二,總頁一
o=
一。
詳見明,祖宗實錄,卷-三
0
,頁三下,巡按爾建監察御史徐編奏。
泉州府志,卷二十,風俗,頁一三下,到「混毆舊事」。-五緯遍,卷凹,地部二,頁一
O
二。
106
六五八七
九一O-一-三一一-一一四一五-4八
一七一八一九二O
劉團中樁,「明清時代南方地區的專業生產」,大陸難誌,五十六卷=一、四期合刊(民國六
-T
七年五月),頁二七。
參閥割,中溶前搞文,大陸難懿五十六卷=一、四期合刊,頁三九
••
孝嚴,頁四
0
..
叢候,頁四=一
••
煙草,頁四六至四七
••
甘蕉。
第校以興化府個個亭
-mmm
殼,長樂縣次之,結構以海州府
為
最,福州次之。見明、王世懋撰'閻部疏(民國六十四年
六
月,成文出版
社鑽研實顏堂訂正刊本影印),頁二
0
。閻省大量栽培茲枝龍服,目的在作為貨品出售,據周亮工,閩小記(民
國
六十四年六月,
成文出版社聳滑乾隆刊組成秘書本影印),閩中有「發蕩」之俗
••
「閩種慈枝龍服
家
,多不自探,吳越
賣
人春時即入貸估計其圈,
吳越人日斷,間人日奮。有數花者,稜孕者,縷背者;樹主與發者情價佑鄉老為主人,互人環樹指
示
曰:某樹得乾幾許,某少差,
某較勝,雖以見時之多寡言,而後日之風雨,之肥搏,互人品圖書血而得之,他臼搞錯與所估不甚遠,佑時兩家賄互人,樹家囑多,發家,少。」〈間小記,頁二八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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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閃而自側門吳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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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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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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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叩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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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自己。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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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HFωEhg
句。
2).
〈。由﹒
S-H
也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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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O-
二五全漢昇,「
﹒明一清間美洲白銀的檢入中國」,中國經濟史論叢(一九七二年八月,香港九穗,新亞研究所〉,
第
一冊,頁四三五。
二六
2"
的窗戶守肉相
SMVaKVEEM
可自岳
mFSSHF
旦旦司。剛
FEVEEmPHg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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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還
HShNCaE
由『胡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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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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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
〈FEa--HS
二七周前,頁二
-0
。
三八明且也宗,
R錄,卷四二
-7
頁二下
••
「姦民通番五市,夷人十一,請人十二,寧、組十五,棒、泉、庸人十九,雖概稱優夷,其實多
緝戶之由青島也。」朱鼠,朱中丞聲餘簣,卷一,頁五上,「閱觀海防事疏」'見徐字遠等蚵棚,皇明經世文編(國聯圖書出版公司攘明崇禎年間平露堂刊本影印
v'
卷二
O
玉,頁五上。
姜宙厲矣,「日本賣市入這始末擬稿」'見漪,賀長齡輯,皇朝經世文偏(文海出版社影印),卷八一
一了共政十四》海防,頁九土(
總頁二九五五)。陳鐵等峙,,都廷鮮等,擠,海澄縣志(民國五十七年十二月,成文出版社據清乾隘二十七年刊本影印),卷十五,風土志,頁一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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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且也三二五,外國傳六,總頁八四三三。zm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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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世懋'閻部疏,頁四九(原偏頁十三上)。張爽,東西洋考(民國五十一年,正中書局影印),卷七,鶴說考,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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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二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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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閩南士辦奧',揹年間的轉上走旅貿易
七
...
國立台淘師範大學歷史學報
八
第八期
註
參閱
•• 片山誠二郎,「明代海土密貿易
ι沿海地方鄉紳層」'歷史學研究,第一六四號(昭和二十八年,一九五三
年
,日本岩投書
店印),頁二因。參閱
•• 片山誠二郎,前搞文,頁二五。另海澄縣志,卷十五,頁一
••
「富家以財,貧人以驅」'亦可解
釋
閩南勢豪與小民結
合
的形
態。
=一八胡宗富思,籌海圖編,卷四,福建專宜,
東
三一下。
三九朱中丞變血跡集,卷一,頁八下,見皇明經世文輛,卷二
O
五,頁八下。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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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憊,籌海圖編,卷四,福建事宜,頁三一下,引閩縣知縣仇俊卿語。
‘ 四一周前詮。四二明世宗,
R錄,卷三三四,頁七上至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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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明世宗實錄,卷三二五,頁三土。四阿時皇明經世文編,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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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頁六上,朱鈍,「閱視海防事疏」。
四五皇明經世文編,卷二
O
五,頁三下,朱亂,「講明職掌以便遵行事疏」。
四六明史,卷二
O
五,朱亂傅,頁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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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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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四七明史,卷二
O
五,朱就傅,頁五四
O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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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家護持之,祿、泉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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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片山誠二郎,前搞文,頁二五。四九皇研經世文輯珊,卷三
O
五,頁七上至七下,朱鈍,「閱親海防事疏」。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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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直甜甜研等攘,搞建通志(華文書局被清同治十年重刊本影印,中國省志彙編之九),卷二一二,人
物
志,明儒林傅,林希元,
頁
三
八至三九。
五一
‘福建通志,卷二
- 一二,人物志,
﹒明儒林傅,頁四一至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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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二八一了儒林,蔡清傅附,頁七二三五。四庫全書總目(民國太十三年十月四版,藝文印書館影印),卷一七六,集部二十九,頁五七。四庫全書總目,卷五,經部五,頁五,引拱朝還序。福建通志,卷二一二,頁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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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志,卷二一二,頁三七至三八。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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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經世文編,卷二。五,頁七下仇朱鼠,「閱視海防事疏」。即扣除資本之本息後之收入,見切。此。司古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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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前註。皇明經世文編,卷二
O
五,頁七上至七下,朱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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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視
海防事疏」。
趟寞,廿二史曲的記(民國五十九年一月四版,世界書局),卷三十凹,「明鄉官虐
民之害
」'
頁四九五。
向前書,頁四九六。皇明經世文編,卷一一
O
五,真七上,徐字遠等所加按語。
林民文集共十八卷,全本未見,皇明經世文編卷一六二至一六五輯有林次崖集,僅四卷,由於
集中林氏未有述及其參與海主貿易之
文字,故本文未能由林次崖集引證資料解釋本節研討論之問題。四庫全
書總
目,卷一七六,頁五六與五八。
一
海灣,講養虛幢嘿,卷-'「通毒組議」'皇明經世文編,卷二八
0
,頁一八下至一九上。
皇明經世文繭,卷二
O
五,頁八下。
福建通志,卷二一二,頁四三。林學增等修,吳錫璜宴,同安縣志(成文出嘆社攘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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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學校,附祠字,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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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有關明代後期士大夫對福建海上貿易的主張及態度,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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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根攘明代中葉以後士大夫對一一福建海上貿易的不同態度分為三群已芷呵呵。已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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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明史,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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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朱就傅,頁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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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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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明史,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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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朱就傅,頁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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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五四
O
五。
以上經過詳見明史,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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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朱統傅,頁五四
O
四至五四
O
五。
朱亂麟,海失敗的原因,詳見陳文石,明洪武嘉堉闊的海禁政策(國立台灣大學文史叢刊之二十,民國五十五年八月初板),賞一四七至一四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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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士紳興嘉揹年闊的海上走嵐貿易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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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報
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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