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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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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null《财经法规与会计 职业道德》《财经法规与会计 职业道德》第一章 会计法律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配套多媒体课件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主讲:谭治宇 tan_zhi_yu@sohu.com 历年考试分析历年考试分析 单选 多选 判断 不定项选择 综合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20题 10题 20题 10题 2题 不定项选择 注意:1.全部客观题,全部上机考试 2.难度逐年增加 3.判断题有倒扣分,最多本题扣至零分 4.注意不定项选择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各章所占比重 各章所占比重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30%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30%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15%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10%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15%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主要包括:《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 主要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制定机关:国务院财政部门(财政部) 主要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全国:国务院财政部门 地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会计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市场管理、专业人才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核算总体要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所谓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所谓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北京财贸职业学院null 所谓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 (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一是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是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核算的内容易出多选题 各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其中经济业务是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利益交换(外部);经济事项是经济组织内部发生的各类事件(内部)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事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 原始凭证的审核: 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 (1)不得涂改。 (2)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是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凭证——记账凭证会计凭证——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记账凭证的编制: 是会计核算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 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账簿会计账簿(一)依法建账 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统一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 (二)登记会计账簿的规定 1.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按照记账规则登记会计账簿。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三)账目核对 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1.会计报表。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利润表excel模板门店经营利润表利润表例利润表空白纯表格某公司利润表分析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 利润表--利润或亏损的情况; 现金流量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个组成部分的增减变动情况 2.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顺序:1 2 3 4 5 6 7 3.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包括:(1)(2)(3)(4)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各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财务会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以示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增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信任度。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程序和责任主体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程序和责任主体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 (真实性、完整性)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档案会计档案(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3、季度3、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5、银行对账单5、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由单位会计机构整理归档,保管一年,移交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继续保管;会计档案不得借出,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保管的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3、5、10、15、25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按规定程序销毁。期满,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文字记录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文字记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可选择)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强制),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财产清查、会计处理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财产清查、会计处理方法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做到账实相符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监督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监督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监督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 组织实施及责任承担:单位负责人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监督主体、组织实施:财政部门;此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定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出具检查结论,避免重复查账 监督对象:单位和个人的会计行为,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监督主体: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和个人检举 监督对象: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09简答)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09简答)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例1-1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保证单位内部的账实、账款、账账与账表相符。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是否存在账外账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是否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相符;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 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 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主观常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主观常考)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出纳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父子、祖孙)、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叔侄、姨表)以及近姻亲关系(以婚姻关系为中介产生的亲属,如儿媳、姐夫、岳父、夫之妹、妯娌、连襟等)。代理记账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义务:依法办理代理记账;保守商业秘密;对违法代理记账要求予以拒绝;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上岗注册登记。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 3.调转登记。 4.变更登记。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设置要求: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工作岗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档案管理员、收费(银)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审计人员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下列情况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1 2 3 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监交:(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会计资料,承担真实性、完整性责任,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刑罚: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除出境。违法会计行为违法会计行为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违法会计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会计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对单位并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所在单位、其上级单位、行政监察部门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其他会计违法行为其他会计违法行为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1)恢复其名誉。(2)恢复原有职位、级别。恢复其工作;恢复其原有职务;恢复原有级别。 5、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6、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7、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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