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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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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ISO/IEC 17025:2005) 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 CNAS-CL01:2006 ...

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ISO/IEC 17025:2005) 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 CNAS-CL01:2006 第 1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目 录 前言………………………………………………………………………………………………2 1 范围……………………………………………………………………………………………3 2 引用标准………………………………………………………………………………………3 3 术语和定义……………………………………………………………………………………4 4 管理要求………………………………………………………………………………………4 4.1 组织…………………………………………………………………………………………4 4.2 管理体系……………………………………………………………………………………5 4.3 文件控制……………………………………………………………………………………6 4.4 要求、标书和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评审 …………………………………………………………………7 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8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9 4.7 服务客户……………………………………………………………………………………9 4.8 投诉…………………………………………………………………………………………9 4.9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10 4.10 改进………………………………………………………………………………………10 4.11 纠正措施…………………………………………………………………………………10 4.12 预防措施…………………………………………………………………………………11 4.13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的控制………………………………………………………………………………11 4.14 内部审核…………………………………………………………………………………12 4.15 管理评审…………………………………………………………………………………13 5 技术要求……………………………………………………………………………………13 5.1 总则………………………………………………………………………………………13 5.2 人员………………………………………………………………………………………14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15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16 5.5 设备………………………………………………………………………………………19 5.6 测量溯源性………………………………………………………………………………21 5.7 抽样………………………………………………………………………………………23 5.8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24 5.9 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25 5.10 结果报告………………………………………………………………………………25 附录 ISO/IEC 17025 与 ISO9001:2000 的条款对照……………………………………30 参考文献……………………………………………………………………………………32 CNAS-CL01:2006 第 2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前 言 本准则等同采用 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本准则包含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为证明其按管理体系运行、具有技术能力并能提供 正确的技术结果所必须满足的所有要求。同时,本准则已包含了 ISO 9001 中与实验室管 理体系所覆盖的检测和校准服务有关的所有要求,因此,符合本准则的检测和校准实验 室,也是依据 ISO 9001 运作的。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ISO 9001 的要求,并不证明实验室具有出具技术上有效数 据和结果的能力;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准则,也不意味其运作符合 ISO 9001 的所 有要求。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使用本准则作为对检测和校准 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基础。为支持特定领域的认可活动,CNAS 还根据不同领域的专 业特点,制定一系列的特定领域应用说明,对本准则的通用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和 解释,但并不增加或减少本准则的要求。 申请 CNAS 认可的实验室应同时满足本准则以及相应领域的应用说明。 本准则的附录是信息性的,不是要求,旨在帮助理解和实施本准则。 CNAS-CL01:2006 第 3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1. 范围 1.1 本准则规定了实验室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能力(包括抽样能力)的通用要求。这些 检测和校准包括应用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进行的检测和校准。 1.2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组织,包括诸如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 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 小。当实验室不从事本准则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制 定)时,可不采用本准则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1.3 本准则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它们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构成本准则的 主体部分。 1.4 本准则是 CNAS 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认可的依据,也可为实验室建立质 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以及为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对实验室的能力 进行确认或承认提供指南。本准则并不意图用作实验室认证的基础。 注 1:术语“管理体系”在本准则中是指控制实验室运作的质量、行政和技术体系。 注 2:管理体系的认证有时也称为注册。 1.5 本准则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 1.6 如果检测和校准实验室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其针对检测和校准所运作的质量管理体系 也就满足了 ISO 9001 的原则。附录提供了 ISO/IEC 17025:2005 和 ISO 9001 标准的对 照。本准则包含了 ISO 9001 中未包含的技术能力要求。 注 1:为确保这些要求应用的一致性,或许有必要对本准则的某些要求进行说明或解 释。 注 2:如果实验室希望其部分或全部检测和校准活动获得认可,应当选择一个依据 ISO/IEC 17011 运作的认可机构。 2.引用标准 CNAS-CL01:2006 第 4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 的版本;对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的修订)。 ISO/IEC 1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VIM,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由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 际临床化学和实验医学联合会(IFC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理论化学和应用化学 联合会(IUPAC)、国际理论物理和应用物理联合会(IUPAP)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 布。 注:参考文献中给出了更多与本准则有关的标准、指南等。 3. 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 ISO/IEC 17000 和 VIM 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注:ISO 9000 规定了与质量有关的通用定义,ISO/IEC 17000 则专门规定了与认证 和实验室认可有关的定义。若 ISO 9000 与 ISO/IEC 17000 和 VIM 中给出的定义有差 异,优先使用 ISO/IEC 17000 和 VIM 中的定义。 4.管理要求 4.1 组织 4.1.1 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4.1.2 实验室有责任确保所从事检测和校准工作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并能满足客户、法定 管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 4.1.3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实验室在固定设施内、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或在相关 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工作。 4.1.4 如果实验室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测和/或校准以外的活动,为识别潜在利益冲突,应 规定该组织中涉及检测和/或校准、或对检测和/或校准有影响的关键人员的职责。 注 1:如果实验室是某个较大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应当使其有利益冲突的部分, 如生产、商业营销或财务部门,不对实验室满足本准则的要求产生不良影响。 注 2:如果实验室希望作为第三方实验室得到承认,实验室应能证明其公正性,并 能证明实验室及其员工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或其他方 CNAS-CL01:2006 第 5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面的压力。第三方检测或校准实验室不应当参与任何可能损害其判断独立性和检测或校 准诚信度的活动。 4.1.5 实验室应: a) 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论他们的其他责任,他们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来 履行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测和/或校准程序的偏 离,以及采取预防或减少这些偏离的措施(见 5.2); b) 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 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c) 有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 程序; d) 有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卷入任何会降低其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实性方 面的可信度的活动; e) 确定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其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 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f) 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 互关系; g) 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 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地监督; h) 有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 i) 指定一名员工作为质量主管(不论如何称谓),不论其他职责,应赋予其在任何 时候都能确保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 渠道接触决定实验室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 j) 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见注); k) 确保实验室人员理解他们活动的相互关系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管理体系质量目 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注:一个人可能有多项职能,对每项职能都指定代理人可能是不现实的。 4.1.6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实验室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确保与管理体系有效性 的事宜进行沟通。 4.2 管理体系 CNAS-CL01:2006 第 6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4.2.1 实验室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并达到确保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结果质量所需的要 求。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 4.2.2 实验室管理体系中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声明,应在质量手册(不论如 何称谓)中阐明。应制定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加以评审。质量方针声明应在最高管 理者的授权下发布,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实验室管理者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测和校准服务质量的承诺; b) 管理者关于实验室服务标准的声明; c) 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的目的; d) 要求实验室所有与检测和校准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质量文件,并在工作中执行 这些政策和程序; e) 实验室管理者对遵循本准则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注:质量方针声明应当简明,可包括应始终按照声明的方法和客户的要求来进行检 测和/或校准的要求。当检测和/或校准实验室是某个较大组织的一部分时,某些质量方针 要素可以列于其他文件之中。 4.2.3 最高管理者应提供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承诺的证据。 4.2.4 最高管理者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组织。 4.2.5 质量手册应包括或指明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持性程序,并概述管理体系中所用文件 的架构。 4.2.6 质量手册中应规定技术管理者和质量主管的作用和责任,包括确保遵循本准则的责 任。 4.2.7 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的变更时,最高管理者应确保保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4.3 文件控制 4.3.1 总则 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程序来控制构成其管理体系的所有文件(内部制订或来自外部 的),诸如法规、标准、其他规范化文件、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以及图纸、软件、规 范、指导书和手册。 CNAS-CL01:2006 第 7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注 1:本文中的“文件”可以是方针声明、程序、规范、校准表格、图表、教科书、张 贴品、通知、备忘录、软件、图纸、计划等。这些文件可能承载在各种载体上,无论是 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并且可以是数字的、模拟的、摄影的或书面的形式。 注 2:有关检测和校准数据的控制在 5.4.7 条中规定。记录的控制在 4.13 中规定。 4.3.2 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4.3.2.1 凡作为管理体系组成部分发给实验室人员的所有文件,在发布之前应由授权人员 审查并批准使用。应建立识别管理体系中文件当前的修订状态和分发的控制清单或等效 的文件控制程序并使之易于获得,以防止使用无效和/或作废的文件。 4.3.2.2 文件控制程序应确保: a) 在对实验室有效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授权版本; b) 定期审查文件,必要时进行修订,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满足使用的要求; c) 及时地从所有使用或发布处撤除无效或作废文件,或用其他方法保证防止误用; d) 出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有适当的标记。 4.3.2.3 实验室制订的管理体系文件应有唯一性标识。该标识应包括发布日期和/或修订标 识、页码、总页数或表示文件结束的标记和发布机构。 4.3.3 文件变更 4.3.3.1 除非另有特别指定,文件的变更应由原审查责任人进行审查和批准。被指定的人 员应获得进行审查和批准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3.3.2 若可行,更改的或新的内容应在文件或适当的附件中标明。 4.3.3.3 如果实验室的文件控制系统允许在文件再版之前对文件进行手写修改,则应确定 修改的程序和权限。修改之处应有清晰的标注、签名缩写并注明日期。修订的文件应尽 快地正式发布。 4.3.3.4 应制订程序来描述如何更改和控制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 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4.1 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这些为签订检测和/或校准 合同而进行评审的政策和程序应确保: a) 对包括所用方法在内的要求应予充分规定,形成文件,并易于理解(见 5.4.2); b) 实验室有能力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 CNAS-CL01:2006 第 8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c) 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要求的检测和/或校准方法(见 5.4.2); 客户的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每项合同 应得到实验室和客户双方的接受。 注 1:对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应当以可行和有效的方式进行,并考虑财务、法 律和时间安排等方面的影响。对内部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可以简化方式进 行。 注 2:对实验室能力的评审,应当证实实验室具备了必要的物力、人力和信息资 源,且实验室人员对所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具有必要的技能和专业技术。该评审也可包 括以前参加的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和/或为确定测量不确定度、检出限、置信 限等而使用的已知值样品或物品所做的试验性检测或校准计划的结果。 注 3:合同可以是为客户提供检测和/或校准服务的任何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 4.4.2 应保存包括任何重大变化在内的评审的记录。在执行合同期间,就客户的要求或工 作结果与客户进行讨论的有关记录,也应予以保存。 注:对例行和其他简单任务的评审,由实验室中负责合同工作的人员注明日期并加 以标识(如签名缩写)即可。对于重复性的例行工作,如果客户要求不变,仅需在初期 调查阶段,或在与客户的总协议下对持续进行的例行工作合同批准时进行评审。对于新 的、复杂的或先进的检测和/或校准任务,则应当保存更为全面的记录。 4.4.3 评审的内容应包括被实验室分包出去的任何工作。 4.4.4 对合同的任何偏离均应通知客户。 4.4.5 工作开始后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应重复进行同样的合同评审过程,并将所有修改内 容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 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4.5.1 实验室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或持 续性的原因(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需将工作分包时,应分包给有能力的 分包方,例如能够按照本准则开展工作的分包方。 4.5.2 实验室应将分包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适当时应得到客户的准许,最好是书面 的同意。 4.5.3 实验室应就分包方的工作对客户负责,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除外。 CNAS-CL01:2006 第 9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4.5.4 实验室应保存检测和/或校准中使用的所有分包方的注册记录,并保存其工作符合本 准则的证明记录。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6.1 实验室应有选择和购买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政策和程序。 还应有与检测和校准有关的试剂和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和存储的程序。 4.6.2 实验室应确保所购买的、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只有 在经检查或以其他方式验证了符合有关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规范或要求之后 才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应保存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 动的记录。 4.6.3 影响实验室输出质量的物品的采购文件,应包含描述所购服务和供应品的资料。这 些采购文件在发出之前,其技术内容应经过审查和批准。 注:该描述可包括型式、类别、等级、准确的标识、规格、图纸、检查说明、包括 检测结果批准在内的其他技术资料、质量要求和进行这些工作所依据的管理体系标准。 4.6.4 实验室应对影响检测和校准质量的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获批准的供应商名单。 4.7 服务客户 4.7.1 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实验室应在明确客户要求、监视实验室中与工作相 关操作方面积极与客户或其代表合作。 注 1:这种合作可包括: a) 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实验室的相关区域直接观察为其进行的检测和/或校 准。 b) 客户出于验证目的所需的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准备、包装和发送。 注 2:客户非常重视与实验室保持技术方面的良好沟通并获得建议和指导,以及根 据结果得出的意见和解释。实验室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应当与客户尤其是大宗业务的客 户保持沟通。实验室应当将检测和/或校准过程中的任何延误或主要偏离通知客户。 4.7.2 实验室应向客户征求反馈,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应使用和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这些意见并以 改进管理体系、检测和校准活动及客户服务。 注:反馈的类型示例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与客户一起评价检测或校准报告。 4.8 投诉 CNAS-CL01:2006 第 10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实验室应有政策和程序处理来自客户或其他方面的投诉。应保存所有投诉的记录以 及实验室针对投诉所开展的调查和纠正措施的记录(见 4.11)。 4.9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 4.9.1 实验室应有政策和程序,当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任何方面,或该工作的结果不符合 其程序或与客户达成一致的要求时,予以实施。该政策和程序应确保: a) 确定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规定当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时所采取的 措施(包括必要时暂停工作、扣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 b) 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c) 立即进行纠正,同时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作出决定; d)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e) 规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 注:对管理体系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不符合工作或问题的识别,可能发生在管理 体系和技术运作的各个环节,例如客户投诉、质量控制、仪器校准、消耗材料的核查、 对员工的考察或监督、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核查、管理评审和内部或外部审核。 4.9.2 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或对实验室的运作与其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 产生怀疑时,应立即执行 4.11 中规定的纠正措施程序。 4.10 改进 实验室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预 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11 纠正措施 4.11.1 总则 实验室应制定政策和程序并规定相应的权力,以便在识别出不符合工作和对管理体 系或技术运作中的政策和程序的偏离后实施纠正措施。 注:实验室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的问题可以通过各种活动来识别,例如不符合工 作的控制、内部或外部审核、管理评审、客户的反馈或员工的观察。 4.11.2 原因分析 纠正措施程序应从确定问题根本原因的调查开始。 CNAS-CL01:2006 第 11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注:原因分析是纠正措施程序中最关键有时也是最困难的部分。根本原因通常并不 明显,因此需要仔细分析产生问题的所有潜在原因。潜在原因可包括:客户要求、样 品、样品规格、方法和程序、员工的技能和培训、消耗品、设备及其校准。 4.11.3 纠正措施的选择和实施 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时,实验室应对潜在的各项纠正措施进行识别,并选择和实施最 可能消除问题和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 纠正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大小相适应。 实验室应将纠正措施调查所要求的任何变更制定成文件并加以实施。 4.11.4 纠正措施的监控 实验室应对纠正措施的结果进行监控,以确保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有效的。 4.11.5 附加审核 当对不符合或偏离的识别引起对实验室符合其政策和程序,或符合本准则产生怀疑 时,实验室应尽快依据 4.14 条的规定对相关活动区域进行审核。 注:附加审核常在纠正措施实施后进行,以确定纠正措施的有效性。仅在识别出问 题严重或对业务有危害时,才有必要进行附加审核。 4.12 预防措施 4.12.1 应识别潜在不符合的原因和所需的改进,无论是技术方面的还是相关管理体系方 面。当识别出改进机会,或需采取预防措施时,应制定、执行和监控这些措施计划,以 减少类似不符合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并借机改进。 4.12.2 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控制,以确保其有效性。 注 1:预防措施是事先主动识别改进机会的过程,而不是对已发现问题或投诉的反 应。 注 2:除对运作程序进行评审之外,预防措施还可能涉及包括趋势和风险分析结果 以及能力验证结果在内的数据分析。 4.13 记录的控制 4.13.1 总则 4.13.1.1 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 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程序。质量记录应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纠正措施和 预防措施的记录。 CNAS-CL01:2006 第 12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4.13.1.2 所有记录应清晰明了,并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和保存在具有防止损坏、变 质、丢失的适宜环境的设施中。应规定记录的保存期。 注:记录可存于任何媒体上,例如硬拷贝或电子媒体。 4.13.1.3 所有记录应予安全保护和保密。 4.13.1.4 实验室应有程序来保护和备份以电子形式存储的记录,并防止未经授权的侵入 或修改。 4.13.2 技术记录 4.13.2.1 实验室应将原始观察、导出资料和建立审核路径的充分信息的记录、校准记 录、员工记录以及发出的每份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按规定的时间保存。每项检测 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充分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时识别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素,并确保该检 测或校准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能够重复。记录应包括负责抽样的人员、每项检 测和/或校准的操作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 注 1:在某些领域,保留所有的原始观察记录也许是不可能或不实际的。 注 2:技术记录是进行检测和/或校准所得数据(见 5.4.7)和信息的累积,它们表 明检测和/或校准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或规定的过程参数。技术记录可包括表格、合 同、工作单、工作手册、核查表、工作笔记、控制图、外部和内部的检测报告及校准证 书、客户信函、文件和反馈。 4.13.2.2 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产生的当时予以记录,并能按照特定任务分类识 别。 4.13.2.3 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 并将正确值填写在其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签名缩写。对电子存 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4.14 内部审核 4.14.1 实验室应根据预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地对其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 作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内部审核计划应涉及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包括 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质量主管负责按照日程表的要求和管理层的需要策划和组织内部审 核。审核应由经过培训和具备资格的人员来执行,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 审核的活动。 注:内部审核的周期通常应当为一年。 CNAS-CL01:2006 第 13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4.14.2 当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导致对运作的有效性,或对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正确 性或有效性产生怀疑时,实验室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如果调查表明实验室的结果可能 已受影响,应书面通知客户。 4.14.3 审核活动的领域、审核发现的情况和因此采取的纠正措施,应予以记录。 4.14.4 跟踪审核活动应验证和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 4.15 管理评审 4.15.1 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应根据预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地对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和 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行必要的变更或改进。评 审应考虑到: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 ——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客户反馈; ——投诉; ——改进的建议; ——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员工培训。 注 1:管理评审的典型周期为 12 个月。 注 2:评审结果应当输入实验室策划系统,并包括下年度的目的、目标和活动计 划。 注 3:管理评审包括对日常管理会议中有关议题的研究。 4.15.2 应记录管理评审中的发现和由此采取的措施。管理者应确保这些措施在适当和约 定的时限内得到实施。 5 技术要求 5.1 总则 CNAS-CL01:2006 第 14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5.1.1 决定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有很多,包括: ——人员(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3);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5.4); ——设备(5.5); ——测量的溯源性(5.6); ——抽样(5.7);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5.8)。 5.1.2 上述因素对总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程度,在(各类)检测之间和(各类)校准之 间明显不同。实验室在制定检测和校准的方法和程序、培训和考核人员、选择和校准所 用设备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 5.2 人员 5.2.1 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 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对从事特 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 认。 注 1:某些技术领域(如无损检测)可能要求从事某些工作的人员持有个人资格证 书,实验室有责任满足这些指定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可能是法定 的、特殊技术领域标准包含的,或是客户要求的。 注 2:对检测报告所含意见和解释负责的人员,除了具备相应的资格、培训、经验 以及所进行的检测方面的充分知识外,还需具有: ——用于制造被检测物品、材料、产品等的相关技术知识、已使用或拟使用方法的 知识,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缺陷或降级等方面的知识; ——法规和标准中阐明的通用要求的知识; ——对物品、材料和产品等正常使用中发现的偏离所产生影响程度的了解。 5.2.2 实验室管理者应制订实验室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标。应有确定培训需求和提 供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培训计划应与实验室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应评价这些 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CNAS-CL01:2006 第 15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5.2.3 实验室应使用长期雇佣人员或签约人员。在使用签约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 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 工作。 5.2.4 对与检测和/或校准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实验室应保留其当 前工作的描述。 注: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但至少应当规定以下内容: ——从事检测和/或校准工作方面的职责; ——检测和/或校准策划和结果评价方面的职责; ——提交意见和解释的职责; ——方法改进、新方法制定和确认方面的职责; ——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资格和培训计划; ——管理职责。 5.2.5 管理层应授权专门人员进行特定类型的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报告和校 准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特定类型的设备。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 签约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并包含授 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实验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和环境条件,应有利于 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实施。 实验室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结果无效,或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在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测和/或校准时,应予特别注意。对影响检测 和校准结果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5.3.2 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 和记录环境条件。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 和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测和/或校准的结 果时,应停止检测和校准。 5.3.3 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 CNAS-CL01:2006 第 16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5.3.4 应对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实验室应根据其特定情 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5.3.5 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必要时应制定专门的程序。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4.1 总则 实验室应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所有检测和/或校准,包括被检测和/或校准物品 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适当时,还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 和/或校准数据的统计技术。 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实验室应具有所有相关设备的使用和 操作指导书以及处置、准备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指导书,或者二者兼有。所有与实验室 工作有关的指导书、标准、手册和参考资料应保持现行有效并易于员工取阅(见 4.3)。 对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偏离,仅应在该偏离已被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授权和客户接受 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注:如果国际的、区域的或国家的标准,或其他公认的规范已包含了如何进行检测 和/或校准的简明和充分信息,并且这些标准是以可被实验室操作人员作为公开文件使用 的方式书写时,则不需再进行补充或改写为内部程序。对方法中的可选择步骤,可能有 必要制定附加细则或补充文件。 5.4.2 方法的选择 实验室应采用满足客户需求并适用于所进行的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包括抽样的方 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 效版本,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不可能使用。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 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当客户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实验室应从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中发布的,或由知名 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中选择合适的方 法。实验室制定的或采用的方法如能满足预期用途并经过确认,也可使用。所选用的方 法应通知客户。在引入检测或校准之前,实验室应证实能够正确地运用这些标准方法。 如果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证实。 当认为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实验室应通知客户。 5.4.3 实验室制定的方法 CNAS-CL01:2006 第 17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实验室为其应用而制定检测和校准方法的过程应是有计划的活动,并应指定具有足 够资源的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计划应随方法制定的进度加以更新,并确保所有有关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5.4.4 非标准方法 当必须使用标准方法中未包含的方法时,应遵守与客户达成的协议,且应包括对客 户要求的清晰说明以及检测和/或校准的目的。所制定的方法在使用前应经适当的确认。 注:对新的检测和/或校准方法,在进行检测和/或校准之前应当制定程序。程序中至 少应该包含下列信息: a) 适当的标识; b) 范围; c) 被检测或校准物品类型的描述; d) 被测定的参数或量和范围; e) 仪器和设备,包括技术性能要求; f) 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g) 要求的环境条件和所需的稳定周期; h) 程序的描述,包括: ——物品的附加识别标志、处置、运输、存储和准备; ——工作开始前所进行的检查; ——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需要时,在每次使用之前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整; ——观察和结果的记录方法; ——需遵循的安全措施; i) 接受(或拒绝)的准则和/或要求; j) 需记录的数据以及分析和表达的方法; k) 不确定度或评定不确定度的程序。 5.4.5 方法的确认 5.4.5.1 确认是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特定要求得到满 足。 5.4.5.2 实验室应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设计(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 准方法、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以证实该方法适用于预期的用途。确认应 CNAS-CL01:2006 第 18 页 共 33 页 2006 年 06 月 01 日发布 2006 年 07 月 01 日实施 尽可能全面,以满足预定用途或应用领域的需要。实验室应记录所获得的结果、使用的 确认程序以及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的声明。 注 1:确认可包括对抽样、处置和运输程序的确认。 注 2:用于确定某方法性能的技术应当是下列之一,或是其组合: ——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校准; ——与其他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比较; ——实验室间比对; ——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 ——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 的评定。 注 3:当对已确认的非标准方法作某些改动时,应当将这些改动的影响制订成文 件,适当时应当重新进行确认。 5.4.5.3 按预期用途进行评价所确认的方法得到的值的范围和准确度,应与客户的需求紧 密相关。这些值诸如:结果的不确定度、检出限、方法的选择性、线性、重复性限和/或 复现性限、抵御外来影响的稳健度和/或抵御来自样品(或测试物)基体干扰的交互灵敏 度。 注 1:确认包括对要求的详细说明、对方法特性量的测定、对利用该方法能满足要 求的核查以及对有效性的声明。 注 2:在方法制定过程中,需进行定期的评审,以证实客户的需求仍能得到满足。 要求中的认可变更需要对方法制定计划进行调整时,应当得到批准和授权。 注 3:确认通常是成本、风险和技术可行性之间的一种平衡。许多情况下,由于缺 乏信息,数值(如:准确度、检出限、选择性、线性、重复性、复现性、稳健度和交互 灵敏度)的范围和不确定度只能以简化的方式给出。 5.4.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5.4.6.1 校准实验室或进行自校准的检测实验室,对所有的校准和各种校准类型都应具有 并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5.4.6.2 检测实验室应具有并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某些情况下,检测方法的性 质会妨碍对测量不确定度进行严密的计量学和统计学上的有效计算。这种情况下,实验 室至少应努力找出不确定度的所有分量且作出合理评定,并确保结果的报告方式不会对 CNAS-CL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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