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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41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彌爾 (J. S. Mill)《代議政府論》的一種解讀 張 福 建∗ 一、前言 二、公民精神與代議政體 三、公民精神養成的典範 四、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五、結語 一國政治社會之興衰榮枯,繫乎一國人民之道德精神狀態,伴隨 ∗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E-mail:...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41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彌爾 (J. S. Mill)《代議政府論》的一種解讀 張 福 建∗ 一、前言 二、公民精神與代議政體 三、公民精神養成的典範 四、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五、結語 一國政治社會之興衰榮枯,繫乎一國人民之道德精神狀態,伴隨 ∗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E-mail: frankc@gate.sinica.edu.tw 本文原以〈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為題,發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於「思想史視野中的公民觀念」學術研討會(上海, 華東師範大學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主辦,2005 年 5 月 21-22 日);爾後並曾在本中心發表。感謝 與會學者及兩位匿名審查人對本文提出的批評,筆者獲益匪淺。本中心郭秋永先生及一位匿名審查者 提出了一個非常具有啟發性的問題,他們指出:彌爾既是間接(代議式)民主的提倡者,但又不忘情 於直接(參與式)民主的理想,究竟「這兩種民主模式,是否在他的民主理論中呈現某種的緊張?」 以及「彌爾本人的自由民主理念是否有資源調解兩者的對立?」針對以上的問題,個人以為彌爾身處 民主方興未艾的年代,僅能從美國與法國的經驗得知民主可能滋生的弊病,如他所謂的「集體平庸」、 「階級立法」、「多數專制」等,因此在《代議政府論》中主張改革議會選舉制度,讓菁英得以進入 議會以引導社會風尚;並以國會為開誠佈公、集思廣益之處,職司審議、監督之責;且懇切地呼籲公 民對公共事務的熱心參與…這一切當然未必就能完全消減民主所可能滋生的弊病。特別是二十世紀在 許多民主國家中人民對於政治的疏離與冷漠,更不是彌爾所能預見的。但彌爾在以上所開出的處方仍 不失其意義和價值,這對於當前民主政治的施行,仍有我們值得思考借鏡之處,是以彌爾的思想由於 時移世易,其主張容或有不周不及之處,但我們似也不宜求全太過,這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初步思考 和解答。此外,本文凡徵引托克維爾及彌爾的著作,均曾參考原典及相關中英文譯本酌加修改。 投稿日期:二○ ○ 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接受刊登日期:二○ ○ 五年九月五日。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頁 41-61。 42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 著工商業的蓬勃發展,以及代議政體的興起,十九世紀的英國已經面 臨現代性的種種症候,如何在制度上因革損益,並積極地提振公民精 神,是《代議政府論》的關懷所在。本文主要目的是嘗試從歷史脈絡 中去探索彌爾政治思想的旨趣,並特別著重於彌爾如何借鑑於美國的 鄉鎮精神以及古雅典的民主制度,以期對英國的政治改革起到補偏救 弊的作用。 關鍵字:彌爾、公民精神、代議民主、托克維爾、鄉鎮精神、雅典民主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43 一、前 言 彌爾(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生處歐洲激烈動盪的年代,是時歐 洲的舊王朝餘燼未熄,但新興的理念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已經紛紛探頭,民主、自由、平等 不全然是嶄新的理念,它在歐洲的舊土壤裡已經蘊育了好幾百年,但如何將 它落實在制度的層面,則是一個全新的嘗試。法國大革命以後,在民主的道 路上艱苦地摸索著各種不同的制度;美國則是飄洋過海的新物種,雖然它有 部份來自舊歐洲的思想傳承,但是人文地理特殊環境所造就的美國民主,在 托克維爾(Tocqueville)之前,沒有任何一位歐洲思想家正視過美國的政治 經驗,更別說從那兒取經。英國身為當時世界的一等強權,威鎮海內外。更 在一八一二年給予美國一次慘痛的教訓,美國的政制、文化自不在英國人的 眼下,是以美國民主的實施情況,壓根兒對英國的政治未曾有過太大的衝 擊。但法國大革命甫一發生,革命的浪潮瞬即越過英吉利海峽,在英國境內 產生不小的衝擊,急進派隨之聞風響應,大有山雨欲來之勢。到了十九世紀, 隨著工商業革命的蓬勃發展,各種現代性的症候—貧窮、失業、罷工、都市 化、人我疏離等也陸續出現,從十八世紀末開始,持續不斷的抗爭、示威運 動,恰似夏季四處奔竄的洪汛,不停的拍打著英國古老的政治堡壘,英國的 政治也到了不得不改弦更張的關鍵時刻,一八三二年的大改革法( the Great Reform Act),衹小幅度地擴大了選舉權,但有選舉權的人口不過佔全國成 年人口的百分之八,這樣的改革遠不符民眾的期許,進一步的改革勢在必 行,問題是該選擇什麼樣的制度?例如國會該採一院制還是兩院制?國會議 員任期該有多長?國會的主要功能是什麼?代表與人民的關係是信託 ( trustee)還是委任(delegate)?該採用什麼樣的選舉制度?人民的參與是 否該予鼓勵?如何參酌英國的政治傳統與英國的特殊條件做適時的變革? 美國與法國的經驗有什麼值得借鏡學習之處?這些環環相扣的問題長年盤 旋在彌爾的心頭,也是彌爾政治思想特別著力之處。 44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 法國民主之途多艱是促使托克維爾撰寫《論美國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董果良譯,1997)的主要動機,由於民主乃大勢所趨,因此如何借 鏡於美國的經驗,在托克維爾看來無疑是十分重要的,彌爾在《論美國的民 主》上下卷出版之際,立即對該書做了深刻的評論,有鑑於英國也逐漸地面 對民主的浪潮,因此如何妥善地因應成了彌爾終生關注的課題。其一生力主 普及教育並逐漸的擴大公民的參政權,更是婦女參政運動的熱心參與者,在 《代議政府論》(Consideration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更是對參與 之於公民精神的養成作用著墨甚深。何以政治參與有助於公民精神的養成? 何種形式的政治參與有此一昇華的作用?彌爾基於那些理由力主擴大公民 的政治參與?此外,彌爾在強調擴大參與之餘,又主張比例代表制、複票制 等著重菁英份量的主張,這其間是否有矛盾、不一致?我們該如何去看待、 回應這些問題?這些正是本文立意所在。 彌爾思想的詮釋向來眾說紛云,從早期被宗奉為一典型的自由主義者、 「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的捍衛者,直到晚近隨著波卡克(J. G. A. Pocock)及史金納(Q. Skinner)的闡揚,公民共和主義儼然與自由主義分庭 抗禮,成為一形構近現代西方政治思想的主要論述。在風潮帶動下,彌爾的 思想面目也為之丕變,有人視之為一公民自由主義者(civic liberal, Miller, 2000)或稱他為共和自由主義者(republic liberal, Biagini, 1996: 22; Dagger, 1997: 102-104),甚至乾脆將彌爾挪移到共和主義的陣營中(Justman, 1991: 6; Semmel, 1984: 110)。轉臉之間,彌爾宛如羅馬的兩面神(Janus),忽而 成為個人自由的推手,忽而為著重群體的縴夫,是耶非耶?面對這些分歧對 立的詮釋,我們該如何予以看待?當然如果彌爾還依然健在,肯定會對這爭 論不休的場景會心微笑,因為這一切恰恰印證了他在《自由論》(On Liberty) 一書中的論點—其著作歷經寒暑,依然是一鮮活的真理( living truth),而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45 非死的教條(dead dogma, C. W., XVIII: 243)。1 「鮮活」是彌爾思想中最關鍵的詞彙之一,彌爾一生之中所以力主思 想、言論的自由,因為這是避免停滯、持續進步的必要條件,積極、主動的 個體性( individuality)更是帶動社會、文明、文化進步的原動力;在政治上, 不管君主政體或貴族政體,同樣有待於他們的勇氣與智慧才能維繫,而代議 政體何嘗不需要積極的公民精神?是以公民的廣泛政治參與,不僅可以強化 人我一體的感情,更重要的還是在於這種公民精神是防止政治腐敗、墮落, 確保人民權利的利器,「一個矮化人民的國家,成就不了偉大的事業(C. W. XVIII: 262)」,雅典、羅馬、中國之所以曾一度興盛強大,就在於其政治 體制中,個體的能量得以獲得充份的釋放,當社會中每個自我都是一個改進 的中心,社會中就有無數改進的中心。個體能量的充份釋放,無論於公於私 都是進步的前提要件,而公民精神高尚情操的養成,更是避免專制、守護權 利的不二法門,在這方面美國的鄉鎮制度及古雅典民主制度,對彌爾而言是 鍼砭代議民主的最佳範本。 相較於其他的政府形式,彌爾別具慧眼的指出,代議民主特別容易罹患 的痼疾並非只是集體平庸以及階級立法,而更在於習焉而不察的多數暴虐。 由於在君主、貴族政治中,少數異議的聲音或許還能在民氣相挺之下,得到 些許的喘息,但在大眾政治的時代,人民之聲往往成了上帝之聲,任何不同 於多數的觀點,很容易在「千夫所指、無疾而終」的寒蟬效應下噤聲。任何 一個社會少數的聲音得不到抒發,甚至到偶語棄市的地步,在彌爾看來這一 社會將先是停滯(stagnation),而後衰頹(decay, C. W., XIX: 459),因此人 民積極、主動的參與對彌爾而言,不僅是守護個人權利的重要屏障,更是一 個國家、社會能否繁榮昌盛的關鍵。魯迅在〈文化偏至論〉中嘗言:「掊物 質而張靈明,任個人而排眾數,人既發揚踔厲矣,則邦國亦以興起。」(魯 1. 本文引用彌爾的著作乃是由 J. M. Robson 主編之《彌爾全集》,其中 C.W. 為 Collected Works 之縮寫, 羅馬數字為卷號,阿拉伯數字為頁號,例如 C. W., XVIII: 243 是指全集第十八卷 243 頁。 46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 迅,1981),其思想源頭或許不來自彌爾,但他們所欲闡揚的精神實無軒輊。2 二、公民精神與代議政體 一八六一年《代議政府論》出版,彌爾在短短的序言中表示:凡是熟悉 我早先著作的人,會發現本書並無新意,因為書中所揭示的原則是我大半生 逐漸形成的,而如有任何新穎之處,那就在於它將各項論點重新聯結並補強 論證而已(C. W., XIX: 373)!彌爾這番坦然的告白,無疑是十分平實的, 因為書中所影顯的精神、所揭示的原則、理念乃至所提出的具體建議,都可 零星的見諸《自由論》、〈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De Tocqueville on Democracy in America )以及〈對議會改革的幾點思考〉( Thoughts on Parliamentary Reform)等著作中。但個人以為《代議政府論》畢竟是彌爾總 結長久以來自已對政治所做的思考,也是彌爾一生最完整、最系統的政治論 述,唯有藉由它才得以理解彌爾民主思想的總體輪廓,要準確掌該書的意義 與價值,必須放在更長遠廣闊的歷史趨勢下來考察,由於彌爾在〈托克維爾 論美國的民主〉一文中,3曾不憚其煩的摘錄托克維爾著作中的序言,可見此 處應是理解彌爾政治思想一個理想的切入點,在該書的緒論中,托克維爾以 千秋之筆寫到:「身份平等的逐漸發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a providential fact)這種發展具有的主要特徵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時時刻刻都能 2. 魯迅的思想源頭學界一般都將他歸諸於尼采,但魯迅是否讀過嚴復翻譯的《群己權界論》,並從當中 得到啟發,還有待進一步的考證。對於基督教文明的嚴厲批判,以及大力提倡個體性,都是彌爾思想 中的核心論述之一。 3. 關於托克維爾對彌爾思想的影響,由於彌爾在《自傳》中的親口表述,一般都認為彌爾對民主的看法 深受托克維爾的影響,在某種意義上說來,這種說法當然是正確的,但是我們也不應該忽略彌爾思想 同樣對於托克維爾也有很大的啟發,特別是關於「信託(trustee)或委任(delegate)代表理念」的區 分,托克維爾在書信中就曾一再地對彌爾有所致意。雖然彌爾與托克維爾思想的相互影響是一個學術 史上的問題,它並不一定和思想史有關,但是正確地把握彌爾思想與托克維爾思想對同異之處,在思 想上總有一探究竟的必要性,相關的論述請參考 Pappe(1964)。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47 擺脫人力的阻撓,所有事和所有的人都在推助它前進。以為一個源遠流長的 社會運動能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豈非愚蠢!認為已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 國王的民主已經長得如此壯大,而其敵對者如此孱弱的今天,民主豈會裹足 不前?」由於托克維爾深刻的體認到,民主乃大勢所趨,甚至語出驚人地說 到「誰企圖阻止民主,就是違逆上帝的旨意」。為此他大聲呼籲:「身為社 會領航者的首要職責是:去教導( instruct)民主,假如可能的話,重新去喚 起對它的信仰;潔化它的風尚;調整它的步調,逐步以治世的科學取代毫無 經驗的作法,並以認識的真正利益去替代盲目的本能;使其政府能適時適地 的因應、調整,並依環境和人有所修正。」緊接著這段剴切的陳述之後,托 克維爾以自我推銷的口吻說到:「一個全新的世界,需要一新的政治科學。 (Tocqueville, 2000: 6-7)」這段引文難道不是托克維爾的夫子自道,自許及 自期為法國民主的領航人。而「美國的民主」就如同馬基維利(N. Machiavelli) 獻給美第奇(Lorenzo de’ Medici)的《君王論》(The Prince)一般,根本上 都是一種安邦治國的策論(statecraft),所不同者是托克維爾所關切乃是民 主在法國的未來。既然民主已如江流之勢,迅猛而至,與其螳臂當車,何如 因勢利導?使民主的發展有益於法國。倘若以上所論適切,那麼彌爾在撰寫 《代議政府論》之際,何嘗不以英國民主的領航人自勵,4細繹其文,該書宛 如矗立在岬角上的燈塔,期望為猶豫、徘徊在改革與保守十字路口的議會、 民主改革的英國起到知津、渡津的作用。 相對於法國王室的倉皇失措、倉皇辭廟,十八、九世紀英國的政治發展 乍看之下似乎平順許多,然而這畢竟祇是總體的表象,事實上十九世紀英國 的政治情勢是暗潮洶湧,紛爭迭起,以一八三二年的「大改革法」為例,也 4. 彌爾在《代議政府論》的序言第二段,面對當時自由黨與保守黨為了要不要進行第二次議會改革的問 題,正陷於嚴重的衝突與對立。彌爾認為比起雙方對立的信念,「存在著一個更好的學說,此一學說 不是一種單純的妥協,將雙方的分歧加以折衷,而是一種比雙方的信條更為廣泛的東西,這種學說由 於極為全面,無論是自由黨或是保守黨都可以加以採用,而不致於放棄他們信條中認為真正有價值的 東西。(C. W., XIX: 373)」。 48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 是短短兩年之間內閣歷幾經改組,國會解散多次,各地街頭示威、暴動、罷 工、罷市、銀行擠兌所換取的些許成果,然而這一小步,卻是無數改革者前 仆後繼、以數十年歲月爭取來的。一八三二年的改革,廢除久為人詬病的「衰 廢城鎮制」(rotten borough),重新分配選區、降低選舉門檻使有產者得以 參政。但在這之後,貴族、地主的頑固勢力依舊,而且資產階級也已經加入 了此一「保守的非神聖同盟」,工農婦孺的貧困如昔,且依然被摒棄在議會 殿堂之外,只能在外頭示威、吶喊。正是這一幕幕的場景為彌爾搭建了《代 議政府論》、《論婦女的屈從》(On the Subjection of Woman)以及《論社 會主義》(Chapters on Socialism)的布景。 彌爾有生之年,英國前後二度(一八三二、一八六七)進行選舉改革, 具有參政權的公民也由改革前的 51 萬人(一八三一)擴增到 250 萬人(Cook and Stevenson, 1988: 68),雖然此時離全民普選仍有相當大的距離,但就實 質上來說,英國經由兩次改革已逐漸成為代議民主政體。如同當時大多數的 政治思想家一般,他認為幅員遠超過一個市鎮大小的社會,由於人民能親身 參與的祇是公務中的極小部份,因此最合適的政府形式就是代議民主(C. W., XIX: 412)。 彌爾認為代議政府雖是最佳的政府形式,只要它能從雅典民主及托克維 爾筆下的美國民主中吸收某些長處,特別是公民積極、主動地參與一公共事 務,那麼他就具有良善政治最強有力的因子。彌爾所謂良善政治的最主要因 素、判準也是在政府治理下組成該社會人民的素質—品德與智慧,因此任何 政府形式所能具有的一個最重要優點,就是增進人們的品德與智慧(C. W., XIX: 389-390)。一個政治體制的良善與否,不僅繫於該社會人民的素質, 更重要的,還在於該體制是否能經由各種制度的安排、規劃讓公民得以親身 參與,並由此逐漸培養、陶冶一種人我一體的公共情操。在《自由論》第三 章論個體性( individuality)中曾說:「祇有在做選擇時,人類知覺、判斷、 辨別、心智活動、甚至精神偏愛的能力纔得運用。如果祇因那是習慣就去做, 那他就沒有做過選擇。不管在辨別或希求什麼是最好的方面,他都得不到實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49 踐的機會。心智和精神的力量,和體力一樣,祇有使用才會得到增進。」(C. W. XVIII: 262; C. W. XIX: 400-401)因此在彌爾心目中,代議政體相較於其 他政體最大的長處,在於它能促使人民自身的改進(C. W., XIX: 403)。據 此,彌爾不能苟同那長久流傳的一種看法—「如果有一位好的專制君主,專 制的君主政體就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因為這「事實上這不僅要求一好的君 主,而且也要一個留心到各個層面的君主。」如果有這麼一位精明幹練的君 主,那麼「一個有著超人精神活動能力的人,管理著一個精神上消極的民族 的全部事務。他們的消極就包含在那種絕對權力的觀念中。不管是整個民族 或者組成它的每個人,對他們自已的命運都沒有有力的發言權。他們在有關 自已集體利益方面,也不能抒發他們的意願。一切事情都是由一個人的意願 決定,而如他們不去服從它,就是違法犯上。在這種統治下,會形成怎樣的 人類呢?他們的思想和活動能力又怎能獲得發展呢?(C. W., XIX: 400)」。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彌爾最關切的,依然是人的德性、能力發展的可能性。 他認為一個精明能幹的君主,其為害遠甚於一個壞的君主專制,因為他不斷 弱化人民的思想、感情和精力(C. W., XIX: 401)。 根據以上的說明,我們可以說相較於其他任何政體形式,代議政體遠優 於其他政體,但彌爾所期許的代議政體—「主權或最後、最高的統治權賦予 整個社會團體的一種政治形式;每個公民不但對最後主權的應用具有發言 權,而且至少有時會被徵召去親身參與那個政府,擔任某些地方性或一般性 的公共事務(C. W., XIX: 404)」。依照彌爾這段描述,很容易讓人誤以為 此一政府形式其實卑之無甚高論,或許有人會以為彌爾這般要求、期許,在 十九世紀或許是個少數例外,但隨著民主化的進展,彌爾的理想在今日看 來,已經顯得相當稀鬆平常。其實,若按字面去理解,很難以把握到彌爾心 目中的理想代議政府,在這裡我們不妨從其著作中,其反覆致意的古雅典民 主以及托克維爾筆下的美國民主,去探查彌爾心目中的理想代議政體,究竟 有什麼特殊性? 50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 三、公民精神養成的典範 身為功利主義的傳人,彌爾早年思想不出功利主義的範疇,但父親的嚴 格教育,特別是古典教育—古希臘史、羅馬史、柏拉圖(Plato)、亞里斯多 德(Aristotle)及西塞羅(Cicero)及李維(Livy)…等的著作,都使彌爾一 生受用無窮,在《自由論》或《代議政府論》等著作中,不時可看到彌爾信 手拈來、旁徵博引;一八二六年的「心理危機」(mental crisis)是彌爾一生 思想的重大轉折,在卡萊爾(T. Carlyle, 1795-1887)及柯立芝(S. T. Coleridge, 1772-1834)等德國唯心主義的影響下,認識到完整教育不應該只偏重於智性 (理性)的教育,而輕忽情感的培育(cultivation),因此不同於邊沁,彌爾 十分重視詩歌、文學、藝術、音樂對於個人養成教育的重要性。將個人的這 段經驗放大,彌爾在自傳的初稿(early draft)中深刻的反省道:「過去二十 年,我看到許多年輕時提出的主張已獲得普遍的肯認,而且我一生所致力的 許多制度改革,也已經實現或在實現中,可是這些改變帶給人們的福祉遠不 如我原先所預期的那麼多,其原因在於它對要改善人類命運所必須仰賴的道 德及精神狀態無所增益。(C. W., I: 244)」。5 換言之,彌爾深切的體認到, 一切改革的成敗利鈍,絕非建立一項制度、頒佈一道道的法令就可以奏效, 我們最須注意的是人們(治者、被治者、議員、選民…)是否具有相應的素 質──德性與智慧?如果這一切付諸闕如,我們如何去培育、喚醒那樣的素 質?這是走出心理危機後的彌爾,其著作中最根本核心的問題,在《代議政 府論》中,彌爾語重心長的說道: 5. 彌爾在《自傳》(Autoibiography)正式出版之際,將草稿中的這段話刪去,何以彌爾要將這段話刪 除?真正的理由無從得知。依據個人的理解,彌爾在走出心理危機的陰影之後,或許特別深刻地體認 制度的改革必須輔以心靈的革新;但是在往後的思考中,特別是從托克維爾及古雅典的民主制度中, 體認到良好的制度設計也能夠裨益於人民的道德精神狀態,因此,制度與心靈革新對彌爾而言,應該 是相輔相成,兩者皆不可偏廢。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51 如果人民的道德狀態,墮落到使證人普遍說謊、法官及其僚屬受賄的 地步,那些為達司法目的而訂定的程序規則,又能起什麼作用呢?再說, 如 果 一 般 人 對 市 政 都 漠 不 關 心 , 清 廉 和 有 能 力 管 理的人都不願意出來做 事 , 而 把 職 務 交 給 那 些 只 圖 一 己 私 利 的 人 , 制 度 又怎能帶來良好的市政 呢 ? 如 果 選 民 不 在 乎 推 選 最 好 的 議 員 , 而 選 舉 那 些為當選而灑最多錢的 人,最廣泛普及的代議制度,又會有什麼效果呢?如果議席可以用錢買, 或者如果他們生性衝動,不受公共紀律的規範也無法自我克制,使他們不 能進行冷靜的審議(deliberation),在議場內以暴力相向,甚至以來福槍 相互射擊,這樣的議會又有何用?還有只要人民性喜嫉妒,只要任何個人 可能獲得成功,那些原本和他攜手合作的人卻暗地裡聯合起來打擊他,這 樣的政府或其他共同事業,又能取得什麼進展?在任何時候,只要人民的 一般傾向如此,每個人只管圖自己的私利,而不忖度或關心他也有所分享 的一般利益時,在這種情形下就不會有良善的政治(C. W., XIX: 389-390)。 任何制度的改革必須輔以心靈的改革,但人民的德性、社會的風尚非一 日養成,萬一人民、社會缺少相應的素質,該怎麼辦?公民的美德(arête) 可以培養嗎?換言之,公民教育有無可能? 6彌爾的答覆當然是肯定的,《代 議政府論》的諸多理念、制度構思就是他開出的處方,在這長長的藥單中, 其所欲調理的就是在代議制度下,尤其是商業精神(commercial spirit)瀰漫, 個個唯「掙錢」(money-getting)是尚的社會中(C. W., XVIII: 169),「公 共精神」、「公民精神」的不足與匱乏(C. W., XVIII: 198)。 廣土眾民之下直接民主已不切實際,伴隨著工商業的快速發展,人我的 關係也發生了鉅大的變化,整個社會的風尚是不斷的往「自掃門前雪」的方 向吹(C. W., XVIII: 132)。在這種景況下,如何培養公民精神?公民教育從 何處著手?這些問題我將留待下節處理。這裡我先將介紹彌爾心目中二個培 養公民精神成功的典範—美國的市鎮自治以及古雅典民主—特別是修昔底德 (Thucydides)記載的伯里克利(Pericles)在〈葬禮演說詞〉(funeral oration) 中所描述的盛況。 6. 公民精神是否可以養成,公民教育是否可行,一直是古希臘最關切的課題之一,在柏拉圖的《普羅泰 戈拉篇》(Protagoras)和《美諾篇》(Meno)對這個問題就曾有深入的討論。熟悉並曾親自翻譯過 《普羅泰戈拉篇》的彌爾,想必對這個問題有深刻的看法。關於這個問題可參考汪子嵩等(1993: 166-201)。 52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 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對彌爾思想有過很大的影響,當托克維爾《論 美國的民主》上、下卷出版之時,彌爾在雜誌上分別發表書評,盛讚該書的 慧眼獨具,其中尤以托克維爾對美國新英格蘭地區市鎮精神( township)對 於公共精神、愛國心的養成,不僅使彌爾深受啟發,更使彌爾心嚮往之(C. W., XVIII: 60-63)。 何以新英格蘭社區自治會令彌爾如此心儀呢?以下我們擬摘錄其中的 精華以茲說明: 在美國,鄉鎮不僅有自己的制度,而且有支持和鼓勵這種制度的市鎮 精神。新英格蘭的市鎮有個到處可見的激勵人們進取的優點,那就是自主 和有權力。…而在歐洲,統治者本人就經常缺乏市鎮精神,因為他們許多 人只承認市鎮精神是維持安定的公共秩序的一個重要因素,但不知道怎麼 培養它。他們害怕市鎮強大獨立以後,會篡奪中央的權力,使國家處於無 政府狀態。但是,你不讓市鎮強大和獨立,你從那裡只會得到順民,而決 不會得到公民。…於是,在美國的鄉鎮,人們試圖以巧妙的方法打散權力, 以使最大多數人參與公共事務。…在美國,愛國心或是通過實踐而養成的 一種眷戀鄉土的感情。這樣,鄉鎮生活可以說每時每刻都在使人感到與自 已休戚相關,天天都經由履行一項義務或行使一次權利而實現。…他們在 力所能及的有限範圍內,試著去管理社會,讓自已習慣於可以實現自由的 組織形式,而沒有這種組織形式,自由只有靠革命來實現(Tocqueville, 2000: 64-65)。 彌爾讚賞托克維爾的觀察入微、切中肯棨,而十分訝異成群的英國旅行 者竟然無視於這種市鎮自治制度(municipal self-government),或許這些旅 行者以為此一制度和英國的教區自治沒什麼分別而未加重視,但事實上他們 忽略了這是公民教育最重要的養成基礎,其關係重大,因為這不僅使得民治 政府得以維繫,也是使民治政府得以往理想的方向發展的主要憑藉。人們唯 有藉由自由積極地參與地方事務,他的智慧和心智能力才能得到鍛鍊,而這 同時也培養愛國心和公共精神的最佳方式。此外,彌爾認為就如同托克維爾 所指出的,地方民主( local democracy)是全國民主的學校,也是確保全國 民主的安全閥,人民唯有經由地方自治的參與學習,他的思想、能力才能得 到適當的鍛鍊,而更重要的是使人民養成一種習慣(C. W., XVIII: 61-63)。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53 而這一切光靠間隔好幾年才投一次票,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沒有養成習慣, 而其思想與道德也沒有得到鍛鍊,…政府是革命或反革命並不重要,反正所 有的事情都是由政府來做,而不是由人民親身去做(C. W., XVIII: 167)。 如果說美國的市鎮自治制度是當代養成公民精神的典範,那麼雅典民 主,特別是伯里克利在〈葬禮演說詞〉中所頌揚的雅典民主,就是古代和現 代民主的典範—「古希臘司法陪審制(dicastery)及公民會議(ecclesia)的 習慣對於提升一般雅典公民智識水準之大,在古代和現代民族中還沒有類似 的範例。(C. W., XIX: 411)」。在評論其好友葛樂特(G. Grote)的希臘史 時,7彌爾更頗為誇張的說道:「歐洲民族的真正祖先並非來自於所繼承的血 統,而是來自於其繼承中最豐厚的一部份。在英國史上,馬拉松(Marathon) 戰役的重要性遠勝於哈斯丁(Hastings)之戰。假如那時選擇的不是這條路, 那麼不列顛人(Britons)和撒克遜人(Saxons)還將繼續在森林裡流浪。(C. W., X: 273)」 當代希臘史研究權威韓森(M. H. Hansen)認為雅典民主不只是一部憲 法、一套制度,更是一種生活方式。就希臘思想來說,除非和人民性格和生 活方式相搭配,沒有一部憲法能夠貫徹,要有民主,就要有民主的人 (democratic Man)及民主的生活方式;而依照希臘人的看法,這些都有賴 於政治制度的養成,城邦的制度教育並型塑著公民的生活,要想過最好的生 活,就必須有最好的制度(Hansen, 1991: 320)。 在這裡我們自然不可能去詳細說明雅典的政治制度,我們只能像葛樂特 或彌爾一樣,經由修昔底德筆下,去揣摩、欣賞伯里克利所描繪的雅典民主, 7. 彌爾自幼習希臘文與拉丁文,在十二歲左右已經讀完柏拉圖(Plato)的所有對話錄,而且他曾經親自 翻譯過其中九篇,其中四篇以 Antiquus 的筆名發表在《每月記事》(Monthly Repository),此外, 由於彌爾所屬的年代,希臘研究盛極一時,首先,有托利派史學家密特佛(William Mitford)出版了 十卷本的《希臘史》(The History of Greece, 10 vols., 1818-1820),然後舍我(Connop Thirlwall)出 版了八卷本的《希臘史》(The History of Greece, 8 vols., 1845-1852),緊接著彌爾的好朋友葛樂特 (George Grote)也陸續地出版他的十二卷本《希臘史》,葛樂特是十九世紀英國希臘史研究的專家, 其著作至今仍深受肯定。 54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 底下是對該演說詞的部份摘錄: 我們的制度所以被稱為民主政治,因為政權是在全體公民手中,而不 是被少數人掌握。解決私人爭執的時候,每個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讓 一 個 人 比 別 人 優 先 擔 任 公 職 的 時 候 , 並 不 是 因 為 他是某一特殊等級的成 員。而是因為他有真正的才能。任何人只要對國家有貢獻,絕不會因為貧 窮而在政治上湮沒無聞。我們的政治生活是自由而公開的,我們彼此間的 日常生活也是這樣。當我們的鄰人為所欲為的時候,我們並不因此生氣給 他難堪,以傷他的感情。在我們的私人生活中我們是自由和寬恕的,但在 公共事務中我們遵守法律,因為這種法律使我們心服。 我們的公職人員,在關注政治事務的同時,還關注自己的私人事務; 我們的普通公民,雖長年累月地忙於勞作,但是仍可以對國家大事作出公 平的裁斷,因為我們雅典人和任何其他民族不一樣,我們認為一個不關心 公共事務的人不是一個沒有野心的人,而是一個無用之人。我們雅典人即 使不是個倡議者,也可以對所有問題作出裁判;我們不是把討論( talking) 當做絆腳石,而是把它看做是任何明智行動所必不可少的首要前提。 一言以蔽之,我們的城邦是全希臘的學校。我認為世界上沒有人像雅 典人這樣,在個人生活的許多方面如此獨立自主,溫文爾雅而又多才多藝 (徐松岩、黃賢全譯,2004: 98-101)。 如果說雅典城邦是全希臘的學校,那麼在彌爾的心目中,古希臘、羅馬 共和時期就是歐洲精神的搖籃。彌爾在其所有的著作中,經常徵引古希臘、 羅馬的思想人物制度作為一種典範,其中對於雅典政制更是讚賞有加,彌爾 認為在伯里克利時代的雅典民主,雖然有奴隸存在,婦女也沒有參政權,但 就像當時的北美一樣,是一種由多數的窮人、小土地持有者及工匠所組成的 「大眾的政治」(government by a multitude)。此外最重要的,是他們都具 有政治參政權,在該社會中政治具有無限的公開性(boundless publicity), 人民也享有充份的言論自由。和貴族式的羅馬共和不一樣,古雅典民主制裡 面每個職位和榮譽對每個公民都是開放的,無論公共或私人的問題,每個公 民都能聆聽到當時最賢能的人的討論,每個人都懷著真誠的目的並做好充份 的準備參與審議與司法的工作。雅典制度的運作形成了日常的政治教育,對 此彌爾讚道:相較於現代國家,他們甚至還沒有想到用什麼類似的辦法去教 育他們的政治家。雅典民主的旺盛精神,使在大眾裡的每個個人其情感和利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55 益都心向著國家,每個人都視國家的自由和偉大是個人首要考量的原則(C. W., X: 324-325)。 美國的市鎮自治以及古雅典的民主制度之所以受到彌爾的青睞,主要是 小規範的參與實踐是培養公民精神的最佳場域,由於彌爾相信人類的智能與 德性就像人的體力一樣,必須經由鍛鍊才會有所增進,因此若想要有良好的 代議民主,公民就必須有相應的公民精神,而此一精神絕不是偶爾選舉投票 所能養成的,因此地方自治、陪審團制度等等各種公共活動的參與是養成公 共精神的最佳渠道。 四、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根據上面的敘述,我們可以說代議政府的成敗優劣,最關鍵的就是公民 的素質──即公民精神的有無是決定這一切的關鍵。但在實際政治上,如何 去養成公民精神?公民教育如何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美國市鎮自治以及 古雅典民主的經驗都成了彌爾參考的重點。但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必 須先面對以下的課題:由於英國當時具有投票權的人口非常有限,勞工及婦 女連最基本的參政權都尚未取得,如果連參政權都沒有,怎麼談得上公民精 神呢? 彌爾主張代議政體,反對任何形式的專制政體,甚至認為好的專制政體 為害遠甚於壞的專制政體,其所根據的理由,就在於專制政體處處為人民做 決定,無形中弱化、癱瘓了人民的能力,而「當人類的行動範圍受到人為限 制後,他們的感情就必然變得偏狹和萎縮,行動是感情的源泉,如果不讓一 個人為國家去做任何事,他就不會去關心它。」(C. W., XIX: 400)。換言 之,唯有讓他們親自參與實踐,在討論、判斷、裁決的過程中,他的能力才 會有所增進。如果這是彌爾反對專制政體的主要依據,那麼同樣的道理不也 適用那些未取得參政權的勞工、婦女嗎? 的確,彌爾是勞工階層及婦女的代言人,雖然他認為選舉資格的取得必 56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 須有一定的要求,如識字、未領教會救濟金等(C. W., XIX: 470-472),但 只要符合這樣的條件,就沒有理由將這些人排除在投票亭之外,其理由可歸 納如下: (一) 每個人都是自身權利和利益唯一可靠的守護者—彌爾特地以工人 階級為例,說明由於工人階級在議會沒有代表,沒有幾個議員會從 工人階級的角度去看待問題,遇著勞僱雙方的爭執,總是片面聽取 資方的意見,彌爾說:「在發生與工人有關的問題時,他們又何嘗 不是根據僱主的觀點去考慮的呢?我不是說工人對這些問題的觀 點,一般會比別人更接近真理;但工人的觀點有時也同樣接近真理; 而且不管怎樣,他們的意見總應該被尊重地聽取,不應該像現在這 樣,不但被置不顧,甚至根本不予理睬。(C. W., XIX: 405)」在《自 由論》中,彌爾曾說過所有的真理都可能是片面的,所有道德、宗教、 學說也不可能含蓋一切的真理(C. W., XVIII: 252-259),同樣的道 理,在勞資雙方的衝突中,道理不會總在資方,因此不管其意見是 否合理,但最起碼他們的意見總該被聽取、被尊重。 (二) 平等的自由對性格的激勵有莫大的作用—如果說思想、言論自由是 社會、文化得以進步的前提要件,那麼昂揚的個體性則是進步的源 頭活水,在政治場域中其道理也相仿。「如果一個人…能讓他在認 為事情錯誤時,公開反對和盡力改變它們,人類才能的表現就會迥 然不同。…假使他有同等的地位從事競爭,不必以他的成功仰承另 一個集團的鼻息,那對任何人的自助和自恃,就多了一種莫大的鼓 勵。如果他被摒棄於團體以外,而且被貶抑得要在門外向命運的裁 決者乞求,而不在屋內和他們磋商,那對個人固然是一個大的打 擊,對一個階級也是一個更大的打擊。祇有在政治影響所及的人都 和別人同樣享有充份公民權利,或有希望成為那樣時,自由纔能發 揮鼓勵性格的最大作用。比這種情緒上的影響更重要的,是公民有 時會被要求擔任某些社會任務,獲得性格方面的實際訓練。(C. W.,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57 XIX: 411)」。 (三) 避免疏離、冷漠的不斷滋長:「在一個號稱民治的政治中,凡是沒 有投票權以及沒有希望獲得投票權的人,不是變成永遠不滿的份 子,就是感到社會的一般事務與他無關;那些事務是由別人為他管 理;他除服從法律外沒有過問法律的權利,除做一個旁觀者外也與 公共的利益和事業無涉。(C. W., XIX: 469)」。 基於上述三個理由,彌爾認為當人們符合一定的資格之後,就沒有理由 對勞工階級或婦女…等不開放參政權。隨著參政權的不斷擴大,相應的公民 精神也應該有所提昇,彌爾主張: 誘使他們留心政治事務,介入那些重大、遙遠和複雜的利益。對於以 工作為常業,在生活方式上不能接觸多方面印象、環境或思想的手工工人 來說,祇有藉政治討論使他了解遠因和在很遠地區發生的事件,纔會對他 個 人 興 趣 方 面 產 生 顯 著 的 影 響 ; 而 且 也 祇 有 經 由 政治討論和集體政治行 動,纔能使一個在日常工作上把興趣集中在一個狹小圈子內的人,學著為 他人設想和與他人有共同的想法,自覺地成為一個偉大社會的一員(C. W., XIX: 469)。 換言之,唯有讓每個人和他人一樣,享有公民權,自由才能對性格發揮 最大的激勵作用,而如果更進一步,讓每個公民有機會偶爾或輪流擔負某些 社會任務,就像古希臘雅典的公民參與政治集會或輪流負責司法審理的工 作,使其性格獲得實際的訓練,則對其情感和觀念必然有所裨益,因為: 由公民參與社會任務,縱然只是偶然的參與,也會對其道德教育大有 幫助。因為在從事這類社會任務時,他要衡量的不是他自己的利益;在遇 到幾種對立的主張時,他要根據個人偏好以外的準則去做決定;在每一場 合都要運用那些依據共同利益為基礎的準則,……他會從心理感受到他是 社會的一份子,凡有益大家的事就對自己有益。在缺乏公共精神教育的地 方,個人所處的社會地位既然無足輕重,因此他們除服從法律和聽命政府 外,也極少感到對社會負有什麼負任。他們朝夕所想,無非是對個人或家 庭的利益和責任,這種人從不會想到集體的利益,及和他人一起共同追求 某 些 目 標 。 他 們 所 想 到 的 只 是 和 他 人 競 爭 , 甚 至 多少以他人的犧牲為代 價。由於彼此從未為共同的利益攜手合作,因此鄰人既非其同盟者,亦非 其夥伴,而只是一個競爭的對手(C. W., XIX: 411-412)。 58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 根據以上的說明,可知在代議政體中,公民精神可謂攸關重大,但要振 興公民精神,首先必須適時適地開放選舉權,尤其是對於那些還被排拒在投 票亭之外的勞工階級和婦女;其次必須在制度上做些變革,讓人民除了定期 投票之外,還有更多機會參與大大小小的公共事務,例如擔任市政工作或參 加陪審…等,因為唯有經由親身參與實踐,他們的德性、才能、情感、視野 才會有所增長擴大。當然,除了提倡公民精神之外,如果能夠使有教養的階 層進入議會,議會又能經由廣泛公開的辯論( talking)、審議,讓每一個重 要的個人意見都可以獲得充份的討論,那麼也將大有助於民眾對公共事務的 了解和參與。個人以為彌爾所主張的複票制、比例代表制、專司立法的立法 委員會、以及所謂的政治家議院等制度設計,都可以從公民精神的角度去重 新審視。 五、結 語 歸結前面各節的論述,我們可以說彌爾確實是一個自由主義者,但個體 性、德性、與公民精神確是一個國家、社會須臾不可或缺的素質,因此說他 是一個公民自由主義者或許是一個更準確而適當的描述。近代中國自嚴復翻 譯《自由論》以來,始終存在著一個說法—認為彌爾的思想經由嚴復的譯介, 片面地強調國家而忽略了彌爾原本對個人自由的重視,因而也使得近代中國 的自由主義發展蒙上一層陰影,對此,個人頗有保留,因為在彌爾的思想中, 個人相對於國家、社會文明,並不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關係,而是相輔相成的。 他沒有為尊個人而貶國家,反之亦然。思想言論自由在他的體系中,是社會 文明得以不斷進步的前提要件,但積極的公民精神又何嘗不是守護著個人、 國家社會的重要憑藉? 總之,彌爾認為歷史並不總是朝著進步的道路前進,任何一個國家、社 會、乃至於一個文明,都有可能停滯,並由盛而衰,中國、希臘、羅馬尚且 如此,英國如果不早未雨綢繆,未來也有可能步上這個後塵。處在政治改革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59 摸索時期的英國,如何積極吸取美國民主以及雅典民主寶貴的經驗,公民精 神的提振與否是攸關這一切改革成敗的樞紐。 參考書目 Biagini, Eugenio F. 1996. “Liberalism and Direct Democracy: John Stuart Mill and the Model of Ancient Athens.” In E. F. Biagini. ed. Citizenship and Cmmunity: Liberals, Radicals and Collective Identities in the British Isles, 1865-1931.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ook, Chris and Stevenson, John. 1988. The Longman Handbook of Modern British History 1714-1987. 2nd ed. New York: Longman. Dagger, Richard. 1997. Civic Virtues: Rights, Citizenship, and Republican Liberalis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ansen, Mogens H. 1991. The Athenian Democracy in the Age of Demosthenes: Structure, Principles, and Ideology. Oxford, UK: Blackwell. Justman, Stewart. 1991. The Hidden Text of Mill’s Liberty. Savage, Maryland: Rowman and Littlefield. Mill, John Stuart. 1963. Collected Works, 33 Vols. In J. M. Robson ed. Toront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Miller, Dale E. 2000. “John Stuart Mill’s Civic Liberalism.”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21,1: 88-113. Pappe, H. O. 1964. “Mill and Tocqueville.”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25, 2: 217-234. Semmel, Bernard. 1984. J. S. Mill and The Pursuit of Virtu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Tocqueville, Alexis de. 2000. Democracy in America. In Harvey C. Mansfield and Delba Winthrop ed. and tran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60 東吳政治學報/2005/第二十一期 董果良譯(托克維爾原著)。1997。《論美國的民主》上下卷。北京:商務印書館。 托克維爾。1997。《論美國的民主》上下卷。董果良譯。北京:商務印書館。 汪子嵩等。1993。《希臘哲學史》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徐松岩、黃賢全譯(修昔底德原著)。2004。《伯羅奔尼撒戰爭史》。桂林:廣西 師範大學出版社。 魯迅。1981。《魯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 參與和公民精神的養成 61 Participation and Cultivation of Citizenship: A Reading of John Stuart Mill’s 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Fu-Kien Chang * If history does teach, then one of its lessons is that the rise or decline of a political society depends upon the extent of its people’s abidance by the moral rules, which are expressly or tacitly accepted by general consensus.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commercialism, together with the solid shaping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are all syndromes of modernity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Britain. Accordingly the issues of social and political reforms, and the elevating of civic virtues are the main theme of J. S. Mill’s 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This essay is an intensive study of J. S. Mill’s political thought in historical context, focusing on Mill’s proposals for ways of British political reform, making reference to the c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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