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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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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机密文件Confidentialdocuments文件编号:XBD/08-02-01Documentnumber:XBD/08-02-01目录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要求,食品生产企事业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并符合相关要求。第一章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第一节原则第1条公司应建立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机密文件Confidentialdocuments文件编号:XBD/08-02-01Documentnumber:XBD/08-02-01目录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要求,食品生产企事业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并符合相关要求。第一章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第一节原则第1条公司应建立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质量管理机构应独立于其它机构,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质量管理机构可以分别设立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第2条质量管理机构应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和事务,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机构人员的职责不得委托给其它机构的人员。第3条公司应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从事管理和各项操作。应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所有人员应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第4条不同岗位的人员均应有详细的书面工作职责,并有相应的职权,其职能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代理人。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过多,以免导致质量风险。岗位的职责不得有空缺,重叠的职责应有明确的解释第二节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第5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5.1应通过向公司全体人员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制定质量、环境、食品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管理评审等活动,对建立、实施一体化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依据;·5.2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5.3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5.4任命管理者代表、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和中层领导并授予相应的权利;·5.5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环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5.6为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源;5.7批准本公司的质量、环境、食品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及相应的管理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第6条厂长的职责、权限和义务·6.1.服从总经理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总经理负责。·6.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6.3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等制度拟定、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6.4.协助总经理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审查年度生产,销售综合计划,提出季度工厂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点措施方案。·6.5.负责编制年、季、月和平时专业设备维修计划及组织设施、检查、协调、考核。·6.6.负责设计工厂的改造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设计工厂的产品布局和工序间的协调。·6.7.密切配合营销部门,确保订、定产品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履行。·6.8.配合组织审定技术管理标准,编制生产工艺流程,审核新产品开发方案,并组织生产,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6.9.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6.10.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劳动防护管理和制定环保措施计划。·6.11.加强管理,确保工厂各部门和各类人员职责,权限规范化,建立质量管理体系。·6.12.督导工厂各部门的日常生产活动,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发现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线正常运转。·6.13.抓好生产统计报告,定期进行生产统计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专题分析报告或综合分析资料。·6.14.负责做好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维护检修工作,结合生产任务,合理的安排生产设备,计量器具计划,确保设备维护保修所须的正常时间。·6.15.负责做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强化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提供一线管理人员生产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平衡综合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专业时间,平衡用电,节约能源。·6.16.抓好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质检员,车间管理人员、统计员、车工等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对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检查、考核、评比。·6.17.惯彻执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标,积极减少厂区的工作成本,确保在提高产量,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生产成本。·6.18.认真抓好超领物料的损耗统计,必须做到有因必补无因不批的原则。·6.19.负责拟定本部门目标,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及控制。6.20.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7条品控组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根据【质量手册】【产品质量标准】等有关文件和制度,保障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工厂的荣誉,品控员需做到以下几点:一、生产前要认真监督并检查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生产前必须要求生产部门严格做好相应的卫生清洁工作,品控员将认真监督各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做到无尘、无污染、严把产品生产前质量关。二、生产刚开始时认真要求员工做到首件检验,并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品控员不定期地检查员工的自检行为是否到位。三、要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各岗位的员工是否按照本岗位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如发现有员工没有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的,由班长负责处理,品控部负责监督处理是否到位。四、在生产过程中,品控部要定期与不定期对相关生产环节进行抽查。五、监督好员工的个人卫生是否到位,是否定时或按规定进行洗手消毒,工作时是否穿清洁的工作服。六、培养员工的自检行为,要求员工做到食品生产的检验自检,品控员做到他检,员工之间的互检等行为。七、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品控员将上报有关领导追究相应责任.第8条生产组的职责、权限和义务·8.1.配合公司运营目标,致力完成公司下达生产任务。·8.2.合理安排生产,人事调配,指导并协调好各项工作。·8.3.对外协调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8.4.组织实施产品的品质稽核与管制,负责车间质量体系实施的监督。·8.5.主导各职能部门人才培训和接班人培养。·8.6.负责传达,执行上级领导指令,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任务。·8.7.负责整个车间的设备、人员、技术、流程运作的规划。·8.8.负责车间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的监督、指导、协调。·8.9.负责本车间的生产效率、品质、安全。第9条生产设备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9.1负责提供生产过程所需的原料;·9.2负责设备选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使设备符合质量要求;·9.3负责生产、环保设备和检测器具的控制及维护和保养工作;·9.4负责对公司所需的资源进行识别,拟定并反馈各项资源需求计划·9.5收集、分析、处理,工程设备方面的信息,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9.6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建档,组织编写相应文件;·9.7负责污水处理,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的控制;·9.8负责制订相关的应急准备;·9.9负责管理体系其他相关要求的实施。·9.10根据管理体系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正确操作,确保所生产的产品达到预期的要求;·9.11负责产品的生产加工,对加工过程中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负责;·9.12负责生产过程中质量、产品标识、卫生管理,通过对工作环境的控制使产品及过程符合即定目标,确保产品及时供应并不断提高质量,确保管理体系在本公司有效运行;·9.13收集、分析、处理生产加工方面的信息,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9.14负责对公司所需的资源进行识别,拟定并反馈各项资源需求计划;·9.15负责控制废水和废弃物的排放;对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物品的控制;·9.16负责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能源,降低能耗;·9.17负责管理体系其他相关要求的实施。第10条化验室的职责、权限和义务·10.1负责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产品的策划和更新,编制HACCP计划、操作性前提方案及相关管理性文件;·10.2负责验证程序的实施和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操作性前提方案、HACCP计划);·10.3负责CCP点的监控、纠偏、验证工作。第11条销售部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11.1.物流中心市场调研工作。·11.2.生产企划,广告宣传工作。·12.3.编制和组织设施营销计划。·11.4.物流中心展销区,仓储区招商工作。·11.5.组织制度招商引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具体设施方案;组织参与大型招商活动。·11.6.做好商户跟踪引进工作,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阶段性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11.7.做好商户的后期跟踪服务工作。·11.8.自产货物的营销工作。·11.9.销售费用的管理。·11.10.向财务部提供相应费用收支凭证。·11.11.协助财务部保证客户回款到位。·11.12.营销人员队伍建设。·11.13.向经营管理部提供电子商务信息更新内容。·11.14.向集团人事部提供职责范围内的企业文化建设资料。·11.15.有市场调研的权限。·11.16协助招商,参与招商。·11.17.编制营销计划,参与公司营销计划修改。·11.18.管理客服部门的权限。·11.19.营销队伍管理和建设。·11.20.销售费用的管理和掌控第12条仓库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12.1负责各类原材料、成品的保管,确保帐卡物一致,并按公司要求作好各类物品的收发控制。·12.2负责对各类物品的防护状况、标识防止各类物品因保存不当产生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13.1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及总经理指示的贯彻执行。?·13.2负责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请示工作。?·13.3负责全公司办公室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检查督促。?·13.4负责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13.5负责公司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并依据企业需求及任职要求编制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13.6负责招聘计划的制定。·13.7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记录及总结。?·13.8负责公司卫生检查制度的制定及卫生检查计划。?·13.9负责公司员工每年的健康检查第14条配送组的职责、权限和义务1.配送组织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内容(1)物流作业配送线路的选择。(2)拟定配送计划。(3)下达配送计划。(4)配货和进货组织工作。(5)配送发货管理。(6)费用结算管理。2.配送组织工作应注意的要点(1)全面掌握用户的需求情况。(2)建立稳定的资源基地和客户需求。(3)加强配送的计划管理。(4)调整建立与配送相适应的组织结构。(5)科学地组织好配送。(6)争取各方面的协作和支持。3.配送组织的模式(1)集体式组织模式和分权式组织模式。(2)选择配送组织模式时应考虑的因素。A.公司的模式。B.产品特点及产品的销售地区。C.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地区。D.集权式配送组织模式提供的顾客服务标准能否达到所有要求的水平。第二章各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第一节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监督检查制度。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项目制定如下各部门质量安全职责和权限。第二节各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 项目 序号 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 部门职责、权限 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1.1 工商营业执照 符合规定 由办公室负责定期与上级行政部门沟通进行年检,及相应的变更。 1.2 食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规定 1.3 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 符合规定 1.4 条件变化后报告情况 符合规定 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2.1 采购食品原料索证 符合规定 由采购部负责与合格供方联络和沟通索证;质检部门负责采购进货的查验。 2.2 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 符合规定 2.3 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索证 符合规定 2.4 实际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 符合规定 库房出入库记录并建立台帐;生产车间做好投料记录 2.5 存放、使用回收食品情况 符合规定 库房出入库记录并建立台帐,提供适宜的贮存环境 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3.1 厂区内环境清洁卫生状况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由生产部或技术部按食品卫生规范制定本单位的卫生要求,由生产车间按食品企业卫生要求,对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要求及生产过程人、机、料、法、环等方面的要求实施控制,生产部对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3.3 生产加工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3.4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 符合规定 3.5 产品投料记录 符合规定 3.6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符合规定 3.7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3.8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3.9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符合规定 3.10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符合规定 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4.1 用于检验的设备情况 符合规定 检验设备由品控组负责联系国家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定期的周期校准备和检定;质检员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实验室负责按食品出厂检验的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或委托检验,质管部监督实施情况。 4.2 检验的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情况 符合规定 4.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符合规定 4.4 出厂检验项目情况 符合规定 4.5 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和检验报告 符合规定 4.6 产品留样记录 符合规定 4.7 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 符合规定 4.8 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符合规定 不合格品管理情况 5.1 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品控组负责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采购部负责对采购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品控组部进行监督;生产车间对生产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品控组进行监督。 5.2 采购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5.3 采购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5.4 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 6.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符合规定 生产负责人负责明确食品的标识及标注内容,组织进行食品标签的印制,组织生产车间进行食品的标识,确保食品标识标注符合要求 6.2 成分或者配料表 符合规定 6.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6.4 保质期 符合规定 6.5 产品标准代号 符合规定 6.6 贮存条件 符合规定 6.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符合规定 6.8 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符合规定 6.10 专供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标签应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6.11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符合规定 食品销售台帐记录情况 7.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销售部负责建立食品销售台帐,记录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7.2 数量 符合规定 7.3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7.4 检验合格证号 符合规定 7.5 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7.6 销售日期 符合规定 7.7 出货日期 符合规定 7.8 地点 符合规定 标准执行情况 8.1 国家标准备案 符合规定 实验室负责企业标准的备案,负责及时收集最新的标准 8.2 收录执行最新标准 符合规定 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9.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品控组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记录,并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和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处理结果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 9.2 批次及数量 符合规定 9.3 不安全项目 符合规定 9.4 产生的原因 符合规定 9.5 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情况 符合规定 9.6 召回产品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9.7 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符合规定 9.8 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处理情况 符合规定 从业人员 10.1 企业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符合规定 办公室负责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并组织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10.2 企业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符合规定 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理记录 12.1 投诉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销售部负责对对消费者投诉进行登记,并及时移交技术部,由品控组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并采取纠正措施,销售部负责将处理结果通知消费者,并与消费者进行有效的沟通直至其满意 12.2 食品名称 符合规定 12.3 数量 符合规定 12.4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12.5 投诉质量问题 符合规定 12.6 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 符合规定 12.7 处理结果 符合规定 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 13.1 收集与企业相关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 符合规定 办公室负责人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反应 13.2 企业做出的反应 符合规定 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14.1 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符合规定 品控组负责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14.2 企业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符合规定 14.3 企业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符合规定 第三章设备维修保养和清洗消毒管理制度第一节原则第一条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应尽可能降低发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操作、清洁、维护,以及必要时进行的消毒或灭菌。第二条应建立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第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控制记录第二节设计和安装第五条生产设备不得对产品有任何危害,与产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得与产品发生化学反应或吸附产品,或向产品中释放物质而影响产品质量并造成危害。第六条产品的生产和控制应配备具有适当量程和精度的量具、仪器和仪表。第七条选择适当的清洗、清洁设备,以避免这类设备成为污染源。第八条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产品或容器造成污染。第九条生产用工器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应制定相应操作规程,设专人专柜保管,并有相应记录。第三节维护和维修第十条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第十一条应制订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应有相应的记录。11.1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责任制,确保在用设备完好。11.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学习技术,做到“三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11.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定时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4)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巡视记录,以及重点设备维护记录。(6)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11.4搞好设备润滑。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同时对设备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11.5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11.6员工对所负责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7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第十二条经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设备应进行重新确认或验证,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第四节使用、清洁及状态标识第十三条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都应有明确的操作规程。第十四条生产设备应在确认的参数范围内使用。第十五条已清洁的生产设备通常应在清洁、干燥的条件下存放。第十六条用于产品生产或检验用的主要或关键设备,应有使用日志,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清洁、维修和维护情况以及日期、时间、所生产及检验的产品名称、规格和批号等第十七条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标明设备编号和内容物(如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没有内容物的应标明清洁状态。第十八条应尽可能将闲置不用的设备搬出生产和质量控制区,有故障的设备应有醒目的状态标识。第五节校准第二十条应确保生产和检验使用的关键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经过校准,所得出的数据准确可靠。第二十一条应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应特别注意校准的量程范围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第二十二条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以及仪器应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其校准有效期。第二十三条超出校准合格标准的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以及仪器不得使用。第二十四条如在生产、包装、仓储过程中使用自动或电子设备的,应按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其操作功能正常。校准和检查应有相应的记录。第六节生产用水产品生产用水应适合其用途,应至少采用饮用水作为生产用水。第二十五条饮用水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纯化水应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第二十六条水处理设备及其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应能确保生产用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水处理设备的运行不得超出其设计能力。第二十七条纯化水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第二十八条应对生产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第二十九条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第三十条应按照书面规程消毒纯化水管道和及必要时包含其他供水管道,并有相关记录。操作规程还应详细规定用水微生物污染的警戒限度、纠偏限度和应采取的措施。第七节设备的清洗消毒第三十一条规范生产设备清洗消毒制度,满足设备的清洗消毒要求,达到设备的清洗消毒效果。第三十二条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的控制:·1)车间内使用加工设备应易清洗,不准用黄铜制品及含铅,锌材料,严禁使用棉麻,竹木制品。·2)停机24小时后,开机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后才能正常使用。·3)加工设备的清洗消毒;表面碎屑清理除去----用酒精消毒。·4)不宜接触水的设备;卫生清理---擦干----75%的酒精喷酒,消毒。·5)可接触水的设备;关闭电源-----食用碱水刷新-----75%的酒精喷酒,消毒。·6)不可接触水的设备;关闭电源----卫生清理----擦干-----75%的酒精喷酒,消毒。第三十三条相关记录《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检修记录》《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记录》第三十四条工器具消毒间消毒程序1)使用完毕的工器具;流动水冲洗-----去除表面碎屑----75%的酒精喷酒,消毒。2)频率;循环使用时,每四小时清洗消毒一次,超过时间重新清理。第三十五条工作服清洗消毒流程:衣帽----清水清洗----加洗衣服在洗衣机中漂洗二次并脱水-----100PPM的消毒水浸泡10钟----流动水中漂洗,至无‘氯’味晾干或烘干衣帽折叠整体,将洗涤好的洁净服装送至更衣室灭菌备用。第四章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查验制度)第一节原则第一条对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及对供方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要求,避免由于供应商不能按质、按时、按量供货所产生的失信风险。第二条进货查验记录要求(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第二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要求第三条品控组应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尤其是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评估,并对质量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行使否决权。主要物料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质量风险、物料用量以及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及其它部门的人员不得干扰或妨碍品控组对物料供应商独立做出质量评估。第四条应建立物料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的操作规程,明确供应商的资质、选择的原则、质量评估方式、质量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质量评估人员的组成及资质,确定现场质量评估周期以及物料供应商批准的程序。第五条品控组应指定专人负责物料供应商质量评估,分发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被指定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法规和专业知识,具有足够的质量评估的实践经验。第六条现场质量评估应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具备检验条件。应对其人员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质量保证体系。现场质量评估应有报告。第七条必要时,应对主要物料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并对试生产的产品进行稳定性考察。第八条品控组应向物料管理部门分发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该名单内容至少包括物料名称、规格、质量标准、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经销商名称(如有)等,并及时更新第九条品控组应定期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现场质量评估,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评估。第十条品控组应与主要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第十一条企业应对每家物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协议、质量标准、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供应商的检验报告、现场质量评估报告、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定期的质量回顾分析报告。第三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信息第十二条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库存量、资金占用情况等编制月度、年度采购计划。月度采购计划经采购部经理审批后实施;年度采购计划,经采购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计划中应清楚说明对采购物资的要求,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合格供方等内容,每月根据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门实施采购。第四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进货查验制度第十三条食品原料(包括辅助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包括食品包装物及洗涤剂、消毒剂等)的进货查验记录是实施食品可追索的重要依据,是实现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保证,必须真实。第十四条食品原料(包括辅助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包括食品包装物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验收的内容包括:供货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或同批次检验报告(简称三证)复印件,产品的外观、标识、产品的一般卫生状况、几何尺寸等。验收时应认真核实供货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如实记录查验情况1、主要原辅材料(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批量购买的原材料要求供方提供小样,小样经过公司确认后封存,验收时根据小样的质量对购进的原材料进行验收:⑴外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发霉、生虫等异常现象。有小样的原辅料应对照小样验收。⑵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对纳入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包装物,应使用获证的产品。⑶原材料外观用感官检验,是否有肉眼可见的杂质;⑷要求大样与提供的小样质量一致;⑸必要时,做理化和卫生检验,检验内容见相关标准。⑹生产肉制品还需查验肉类检疫合格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以及采购合同。2、食品包装物:包装物的外观检验如下项目:批量印制包装物要求供方提供材质、目测感官小样,根据小样的质量对批量印制包装物进行验收:⑴对纳入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包装物,应使用获证的产品。⑵对规定选用的材质要求注明,是否是食用材质,提供检验报告单,验收时对材质进行核对;⑶是否有产品标识及产品状态标识;⑷几何尺寸用卷尺或游标卡尺测量;3、洗涤剂、消毒剂的验收方法:⑴包装是否完好。⑵是否有产品标识及产品状态标识。⑶性能以供方提供的自检报告或合格证明进行验证。第十五条必须对所购进的食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物及洗涤剂、消毒剂等建立查验记录。1、记录的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2、对验收合格的填写验收入库单,并有质量登记,及时入库;对验收不合格物品有处理结论,并不得入库。3、查验记录资料必须保存3年以上。第十六条食品加工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控制流程:进行供方的评价和选择——建立合格供方质量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协议、质量标准、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供应商的检验报告、现场质量评估报告、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定期的质量回顾分析报告)——明确采购要求——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实施采购——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食品原料、包括辅助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包括食品包装物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验收的内容包括:供货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或同批次检验报告(简称三证)复印件)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建立原辅材料进货台帐,记录每批采购的原辅料供货者的名称、联系方式、进货名称、数量、日期等内容;——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台帐和使用记录,保证购进的食品添加剂与使用记录应一致——记录各种购进原辅料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情况第五章执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使用的标准依法备案及工艺文件管理制度第一节原则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国家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备案;2、企业应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第二节食品安全标准及工艺文件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对执行各类标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必要的参考资料及技术工艺文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现场使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最新的工艺文件,有效控制食品生产和产品质量。第二条品控组负责收集与生产的产品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必要的参考资料;负责组织企业标准的编制和备案;负责组织编写工艺文件,并控制各类标准、工艺文件的分发,确保现场能够等到文件的有效版本1。第三条标准及工艺文件的管理要求(一)标准及文件的编号1、品控组负责收集与生产的产品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必要的参考资料延用原编号。2、工艺文件可按需编号。品控组负责收集与生产的产品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必要的参考资料的最新版本,并组织相关部门评价其适用性,根据需要复印相应的份数,加盖“受控”印章分发到相关部门使用,并把旧标准收回。(三)标准及工艺文件的发放和使用1、品控组负责标准及工艺文件的建档、保管、发放工作。每年及时编制“执行标准一览表”,“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一览表”及时向各部门发布。2、文件的使用部门对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损坏。需要使用文件的人员不得随意借用他人的文件复印,确实需要领用文件时,需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3、文件的审批原稿由品控组负责归档保存,文件的复印件由技术部加盖“受控”印章,否则复印件无效。4、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乱画、乱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四)工艺文件的更改控制1、文件修订或更改时,由原编制部门提出文件更改申请,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由原审批部门和人员负责审核、审批,当原编制或审批部门因机构调整已被撤消时,由具有相应职能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文件更改的提出或审批,但必须获取原审批所需的背景资料。文件的更改经审批后,由原制发部门组织更改。2、文件的更改方式采用划改、换页和换版划改:部分更改采用划改的方法,在原文件相应条款处进行修改。即在原有文字上画两道横线,并在原有文字的适当位置写出更改后的内容。换页:为保持文件的严肃性和便于阅读,文件累计更改面积不得大于该页有效面积的1/4或划改次数不得超过4次,否则必须作换页处理。文件使用人员负责进行换页处理,作废页按规定统一销毁。换版:文件有重大更改或重新排版时需要换版,新版文件生效时,原版文件同时作废,由技术部负责收回,统一销毁。(五)文件的作废与销毁1、所有失效和作废文件均交到品控组,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在作废文件上加盖“作废”印章进行标识,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2、为积累知识或作为参考需保留的作废文件,由留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文件留用/销毁申请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由技术部加盖“留用参考”印章,由申请留用部门隔离保存。3、作废文件需要销毁的,由技术部填写“文件销毁/留用申请表”,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技术部进行统一销毁,技术部领导监销,做好销毁记录。第二十七条质量记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文件发放登记表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一览表执行标准一览表文件更改审批表文件销毁/留用登记表第六章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第一节原则第一条??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第二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建立档案制度第二条食品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生产加工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第三条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第四条新调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第五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第六条建立食品生产人员健康档案,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加工人员,要定期体检,员工患病应及时申报,发现问题及时调离,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第七条食品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和个人卫生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年检查的情况记录于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工作。第三节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制度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都要经过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第九条新职工上岗前,应主动接受岗前教育、培训,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承担的工作有一个基本认识和了解。未经岗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或是安排从业人员参加由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不断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一)办公室评估员工的培训需求,制定整体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计划。质量管理部门及技术部、生产部负责组织培训的实施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性质、参加人员、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法等。(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内容包括:*有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及审查通则;*产品标准、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质量管理知识、质量管理文件的培训;*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及其它应知应会知识等。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鼓励职工参加各类业余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和专业技能。第十二条在职职工应主动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学习班,培训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第十三条相关记录1、从业人员健康档案2、培训计划3、培训考核记录4、职工培训档案第七章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考核办法(包含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第一节原则第一条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  (二)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三)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四)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五)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六)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第二节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第二条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确定关键控制点并作好记录。第三条人员及人员卫生的控制:1、个人卫生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食品企业必须保证所有工作人员每年一次由当地卫生免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2)每位新加入员工必须在当地卫生免疫部门出具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才能上岗。3)凡是感染过或接触过传染病的人员不得参加生产活动,如疟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有腹泻,呕吐症状的病症)结核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4)生产区域或生产包材暂存区域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或生产领导汇报,特别是流血事故。任何伤口在车间都应该进行正确的包扎措施,避免带伤人员接触。2.个人着装规范1)所有进入车间的员工必须穿戴车间统一配发的工装(包括鞋,帽,口罩等)。2)进入海产品制作车间,内包装车间等有洁净要求的区域时,一定要穿戴连体服,并配戴鞋帽,口罩等。3)车间生产服装由车间统一定制,不得私自在工装上添加装饰品,随时检查并更换破损衣物。4)车间生产服装必须由车间统一清洗消毒,不得私自带回家清洗。5)生产时,工装不得穿出生产区域,必须严格按照换装流程进行换装外出。6)严格按照工装穿戴标准进行着装。7)直接接触物品的岗位在接触其必须进行清洗消毒。8)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按照着装规定更换白大褂和鞋帽,在入口处进行完消毒后才能进入车间。9)车间严格工作期间不得佩戴饰品,手表,戒指,留长指甲,化妆等。3、严格行为规范1)每次进出车间都要严格按照车间进出程序进行换装和消毒。2)车间内不得有抽烟,随地吐痰等现象发生;咳嗽,打喷嚏等应掩住口鼻,痰应用纸包好,并严格进行洗手消毒后才能进行工作。3)在车间内或者洁净区域内严禁进行修指甲,抠耳朵等不卫生行为。4)非车间人员要进入车间,一定要提醒穿戴完整,消毒完全后方可进入;私人物品不得带人车间。4、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与基本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5、每年对生产人员、质检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至合格方能上岗。6、各生产人员、质检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和检验。7、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了解《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第四条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的控制:1、保持车间内整洁,不乱堆放杂物。控制区、洁净区要根据规定认真清扫,工作前要用物理及化学方法消毒灭菌。2、车间内的各种规章制度整洁、美观、挂牌上墙。3、工作区要做到窗明地净,四壁无尘,物品存放有序,标志规范,环境清新;防鼠、防蝇、防虫、防尘措施齐全。4、卫生区包干到人,坚持每日工作前后各打扫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5、在生产区域特殊环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该工作区的特殊规定要求。对生产用的各种材料进行分类保管,不得混杂。主要包括:原料、辅料、半成品、废料、包装材料。6、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弃物品,存放在远离生产车间的加盖废物桶里,并及时清运出厂。7、定期检查,认真记录检查情况。8、查验记录必须保存2年以上。第五条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的控制:1、定期维护保养:对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管理,一月一小保养,半年一次大保养,确保设备正常工作。2、定期清洗消毒: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对生产设备、设施,根据不同要求,定期用灭菌液消毒处理(当班一次、一周二次、批批处理)由操作人员实施,并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3、操作人员应对所操作的机器设备的性能、运行情况十分熟悉,能及时排除各种故障,并熟悉机器保养的程序和时间,以确保机器设备正常运转。同时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做好防护工作。4、认真执行当班生产人员交接班登记制度,明确工作职责,预防事故发生。5、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期间必须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设备使用寿命。6、在工作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工作后对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设备清洁卫生。7、坚持班清班洁,每班停车后,应及时打扫车间卫生,对机器设备、设施及时进行卫生保养,检查机器设备是否正常,发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处理。同时对仪器、仪表,要经常进行校对,定期检查并登记清楚。8、停产、复产前后应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控制情况进行登记。9、生产设备应专人保养,并建立使用、维修、保养档案。10、当班人所使用的设备,如因使用不当而发生损坏的,应要求使用者按设备修理费的高低酌情进行赔偿。11、经常对设备电源、电路、电压进行检查和维修。12、相关记录必须保存2年以上。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生产用食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物及洗涤剂、消毒剂质量的控制:必须使用经进货查验合格的物料,并对所使用的物料进行感官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七条生产工艺的控制:1、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工艺、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得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和回收的食品生产食品;2、根据食品生产工艺确定合理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并做好记录。关键质量控制点记录主要包括:生产投料记录、生产温(湿)度、压力、产品特性控制指标记录、车间卫生控制记录、生产人员卫生控制记录、半成品检验记录等。3、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放原料的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生产厂家的详细信息(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联系方式)等;4、食品加工过程检验⑴班组领料时要对核对原料是否齐全,是否有变质的原辅料。⑵品控组每天对班组生产的产品特性、规格、形状、包装做抽检,检查频率不少于每天两次。⑶包装过程中对产品做感官检查,并做好不合格品的记录。⑷每月对批量产品做一次全项出厂检验。⑸新产品检验要依据检验指导卡检验其各项指标,并验证其保质期。⑹品控组定期对原料仓库、包装仓库、成品仓库的储存条件进行检查。⑺生产用水检验,定期进行抽样检测。⑻对当班检验或复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要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半成品流入下道工序。5、以上各项检查均须做好检查记录或检验记录,相关记录保存3年以上。第八条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第九条质量记录1、生产投料记录2、生产关键控制点控制(温湿度、压力)记录3、产品特性控制指标记录4、厂区环境、车间卫生控制记录5、生产人员卫生控制记录6、半成品检验记录7、生产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第八章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第一节原则第一条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第二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二条出厂检验要求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置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本企业产品出厂检验。2、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抽检所有产品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质量指标,保证产品合格率为100%。3、成品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如实填写检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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