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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打印版】刘凤科160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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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打印版】刘凤科160题详解2009 年指南针综合提高阶段讲义-刑法 刘凤科 第一讲刑法概说 【例1】下述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没有共谋地同时向被害人开枪,其中一发子弹导致被害人死亡,但查不清楚是谁射出的子弹。甲乙都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丙与丁共谋杀害被害人,同时向被害人开枪,其中一发子弹导致被害人死亡,但查不清楚是谁射出的子弹。丙丁都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张三与李四没有共谋的伤害被害人,导致被害人轻伤。事后证明只有一人的行为导致其轻伤,但查不清楚谁的行为导致其轻伤。张三与李四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 D.甲单...

【绝对打印版】刘凤科160题详解
2009 年指南针综合提高阶段讲义-刑法 刘凤科 第一讲刑法概说 【例1】下述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没有共谋地同时向被害人开枪,其中一发子弹导致被害人死亡,但查不清楚是谁射出的子弹。甲乙都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丙与丁共谋杀害被害人,同时向被害人开枪,其中一发子弹导致被害人死亡,但查不清楚是谁射出的子弹。丙丁都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张三与李四没有共谋的伤害被害人,导致被害人轻伤。事后证明只有一人的行为导致其轻伤,但查不清楚谁的行为导致其轻伤。张三与李四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 D.甲单独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向被害人腹部猛踢一脚,被害人极力抓捕甲,经过现场的乙接受甲的援助请求并知道真相后,也向被害人的腹部猛踢一脚,被害人因脾脏破裂流血过多而死亡,但不能查明谁的行为导致其脾脏破裂。甲乙两人构成抢劫罪共犯,按照抢劫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情节量刑。 答案:A【错误。解析:没有共谋,不属共同犯罪,只是同时犯。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都未遂】 B【正确。解析:有共谋,按照共同犯罪中的“部分行为共同说”,都既遂】 C【错误。解析:无共谋,属同时犯,查不清,说明二人的行为与该结果无直接因果关系,构成故意伤害(轻伤)的未遂,而故意伤害(轻伤)的未遂不构成犯罪】 D【错误。解析:二人构成抢劫罪共犯。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甲对该行为负全部责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乙属于承继的共犯,承继的共犯人对先行行为导致的加重结果不负责任。】 【例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缩小解释方法本身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根据缩小解释方法得出的解释结论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所以,刑法第238 条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他人”可以缩小解释为女性。 B.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和补充法,因此刑法的适用具有谦抑性,即应当遵循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换言之,在解释刑法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利于行为人的角度解释,从而得出有力于行为人的解释结论。罪刑法定原则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等就是这一思路的体现。 C.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种立法体例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对明确性的要求。 D.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不允许在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从而增加犯罪可能性,也不允许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从而事后能够以较少或较简单的证据作为定罪根据。 答案:A【错误。解析:前半句正确。解释方法允许与按照解释方法得出来的结论允许与否无直接关系。得出的结论要受到目的解释的限制,要接受目的的检验】 B【错误。解析:第二、三句错误。第三句的说法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毫无关系】 C【错误。解析:刑法的明确性与罪状和罪名的表述没关系。】 D【正确。解析:这两种做法都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 【例3】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刑法第261 条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第241 条第2 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236 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中的“性关系”应解释为仅指性交行为。这是一种缩小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扩大解释,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也属于扩大解释 D.刑法第315 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的“罪犯”解释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扩大解释 答案:A【正确】 B【正确】 C【正确】 D【错误。解析:此处属于类推解释。此处的“罪犯”只限于“已决犯”,不能包含“未决犯”。注:脱逃罪包含“未决犯”】 【例4】对下列案件,我国不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是( ) A.美国人甲乘坐中国国际列车前往俄罗斯,列车进入俄罗斯国境后,该美国人在车上杀死了一个日本人。 B.一架开往日本的法国航空器飞经中国领空时,机上乘客菲律宾人乙劫持该航空器飞往中东某国。 C.老挝人丙要杀害越南人,子弹穿越中国领土打死越南人。 D.A、B、C、D 等十人谋划到中国杀人,只有一人入中国境实施犯罪被抓。 E.美国人丁欲杀死中国人,从美国寄有毒的信件,在美国海关信件被扣。 F.中国人戊,在美国犯罪,法定最高刑两年。 G.意大利人汤姆,杀害在该国的中国人。 H.中国人张三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 答案:A【正确。解析:不能用旗国主义,但旗国主义只包括船舶和航空器(不限于国旗,国徽等也可)】 B【错误。解析:飞经中国领空,直接适用属地原则,可以管辖】 C【错误。解析:子弹飞经中国,属于行为的一部分在中国发生,有管辖权】 D【错误。解析:在共犯当中,只要部分行为在我国境内发生,可以管辖】 E【错误。解析:希望结果发生地、结果可能发生地在我国的,可以管辖】 F【错误。解析:中国人在外犯罪的,都有管辖权。不过,三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军人、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G【错误。解析:直接适用保护原则。另:外国人犯中国规定三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 H【错误】 【例5】关于属地原则的例外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中国刑法。 B.发生在港澳台地区的犯罪,不适用我国大陆刑法。 C.特别刑法有规定的犯罪,不适用刑法典。 D.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从而不适用中国刑法典部分条文。 答案:A【对。解析:中国刑法的例外。】 B【对。解析:大陆刑法的例外】 C【对。解析:刑法典的例外】 D【对。解析:刑法典部分条文的例外】 第二讲犯罪概说与构成要件该当性 【例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立法解释的效力与法律相同,所以,立法解释可以作出类似法律拟制的解释结论。 B.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不存在溯及力问题,所以不应当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C.实施安乐死的行为虽然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但应根据刑法第13 条的但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宣告无罪。 D.构成要件具有法定性,构成要件要素都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所以,只要是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要素,就不可能成为构成要件要素 答案:A【错。解析:立法者作为立法者身份时可以修改法律,但作为一个解释者时,只能立足于法律作出基本解释】 B【对。解析:法律本身才涉及溯及力问题,对法律的解释根本不存在是否涉及溯及力的问题】 C【错。解析:行为既然符合这个罪的构成要件,则肯定构成此罪。若如题述,直接说不符合构成要件,无罪即可。构成就构成,无罪就无罪,不必啰嗦什么先构成、后轻微无罪啥的】 D【错。解析:构成要件有明文的,也有不明文的。】 【例7】甲意图杀死将要来访的乙,事先准备毒饮料至于书架,不料在乙来访之前甲女丙误当饮料喝下而死亡。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本案存在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对象错误) C.甲的故意杀人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甲的行为触犯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定罪量刑 答案:A【错。解析:行为人没有实行行为,只是预备行为】 B【错。解析:不存在对象错误】 C【错。解析:有因果关系就是故意杀人既遂了】 D【对。解析:一个行为,两个罪名。另:刑法不讨论预备行为的因果关系问题,只有实行行为才讨论因果关系问题。过失、教唆等也不谈】 【例8】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抗税罪要求行为人实施特定的抗税行为,而且不履行纳税义务。所以抗税罪既是作为犯,又是不作为犯。 B.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其妻。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犯罪 C.在押罪犯乙因为表现好获准回家,而无故不返回关押场所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脱逃罪。 D.刑法规定的所有作为犯,都可以以不作为方式实施,即构成不真正的不作为犯。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以由不作为方式实施。 答案:A【错。解析:抗税罪是作为与不作为相结合的犯罪。本题把抗税罪说成是竞合的犯罪(交通肇事罪)。】 B【错。解析:警察有义务,局长无义务。】 C【对。解析:脱逃罪可以是不作为形式】 D【错。解析:不是所有的都可以,有的犯罪用动词作了限定。举例也不对】 【例9】以下关于不作为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抱离现场致被害人死亡,属于不作为故意杀人。 B.警察乙追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该人受伤后警察离开去追另一违规人,导致该人重伤的,警察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 C.父子二人骑车出行,儿子出车祸重伤,但该父亲一直怀疑该孩子非自己亲生,故没有救助该孩子致孩子死亡,后鉴定果然不是亲生儿子。该父亲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行为人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里,具有发生火灾的危险,行为人能够及时消除危险,但想通过造成火灾陷害仓库保管员,故意不消除危险,导致火灾发生。该行为应认定为不作为的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 答案:A【对。】 B【错。解析:警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涉及义务的冲突问题。注:有时合法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如逮捕贩毒的妇女,明知妇女家中有婴儿,仍旧逮捕妇女致婴儿不顾而死亡的,构成不作为犯罪】 C【错。解析:在法律上系父子关系,有作为义务】 D【对。解析:由过失向故意的转化,构成放火罪。比较:过失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有死亡危险,不理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例10】甲的过失行为造成了B 重伤(已经成立犯罪),同时产生了生命危险。按照当时伤情,如果及时将被害人B 送往医院,B 不至于死亡。但甲故意不救助因而导致B 死亡。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过失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本案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B.甲的过失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本案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死亡结果属于意外事件。 C.甲的过失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导致死亡结果的原因是甲的不作为行为,所以本案应当认定为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D.甲的过失行为与不作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本案应当认定为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答案:A【错。解析:是因不救助而死,而不是过失重伤而死。】 B【错。解析:最后半截错误】 C【对。】 D【错。解析:一个行为独立导致结果发生的,那么此行为或事件之前的行为与结果无关】 【例1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认识到皮箱里可能存在枪支、毒品和假币,仍将其放在家中,事后发现里面只有毒品和枪支。甲的行为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与持有假币罪的未遂,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断。 B.不作为犯罪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失犯罪;不作为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等未完成形态。 C.甲雇请乙为自己看守山林,但长期没有给乙发放工资,乙不断催讨。甲产生杀乙之念。夏天某日暴风雨时,甲令乙上山看护林木,期待乙遭雷电死亡。乙果真在在山林中遭电袭击死亡。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 D.行为人非法拘禁被害人,之后暴力殴打致使被害人受伤,行为人不予救助,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行为人成立非法拘禁罪与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答案:A【错。解析:涉及对持有行为的判断问题,主观上认识到枪支和毒品的存在,客观上确实存在,构成此二罪,是两个持有行为的重叠,数罪并罚;对于假币,客观上不存在,则是不能犯。】 B【对。】 C【错。解析:该行为无罪,并不属于类型性的故意杀人实行行为。】 D【错。解析:直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一罪。比较:此处是非法拘禁使用暴力的,与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杀害被害人的情况不同,后者应数罪并罚】 【例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脱逃罪是作为犯,遗弃罪属于不作为犯罪,抗税罪则是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结合。 B.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对象是毒品。 C.贿赂是受贿罪的行为对象。 D.票据诈骗罪的对象包括骗取的财物和使用的票据。 答案:A【错。解析:脱逃罪可以不作为方式实施。】 B【错。解析:在制造毒品的行为中,毒品不是行为对象,毒品是制造行为的滋生之物。】 C【错。解析:贿赂是组成受贿行为的一部分。】 D【对。解析:涉及到犯罪工具与行为对象区别的问题,一般犯罪工具不是行为对象。但此罪例外。】 【例13】下列关于结果加重犯的认定,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本欲伤害B,但由于发生认识错误而伤害C,导致C 死亡。根据结果加重犯的构造,结果加重犯应是对基本犯罪行为对象造成加重结果,所以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的结果加重犯。 B.乙对被害人实施轻伤行为,被害人在逃跑过程中不慎从二楼窗户掉下摔死的,甲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致死。 C.丙对他人实施暴力造成重伤后,随手将烟头扔在地上引起火灾将被害人烧死。由于故意伤害的基本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与失火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绑架了被害人,结果引起警方的解救行为。警方由于判断失误,误将人质当作犯罪人而射击,导致人质死亡。对于本案,不能认定犯罪人丁的行为成立绑架致人死亡。 答案:A【错。解析:结果加重犯既包括基本犯罪的对象,也包括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的对象。】 B【错。解析:要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的结果加重犯,必须要求行为实施的基本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有死亡可能性。比较:在抢劫、重伤等可能导致被害人可能死亡的情况下,此种类似情况被害人死亡的,可以成立。】 C【错。解析:不能认定结果加重犯,必须是故意暴力的实行行为直接导致死亡。】 D【对。解析:此处系警察的判断失误,失误结果由警察承担。比较:若警察并无失职,行为人拿被害人当挡箭牌致被害人被警察枪杀的,则成立绑架致死。】 【例14】下列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入室抢劫取得财物后,仓皇出逃时,不小心将睡在地上的婴儿踩死。甲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B.甲以杀人故意开枪射击乙,虽未命中,但乙患有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突发而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二重的因果关系也称重叠的因果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发生,但在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发生的情形。 D.甲以杀人故意、乙以伤害故意共同对丙实施暴力,造成丙死亡,但丙只有一处致命伤,却不能查明该致命伤由谁造成。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认定甲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乙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A【错。解析:抢劫致人死亡必须是抢劫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比较:若行为人遇到第三人呼喊抢劫或主观上认为第三者可能阻止抢劫,而将第三人杀害的,都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因为抢劫压制反抗,不限于财产占有人的反抗。】 B【对。解析:实行行为导致死亡结果,直接认定故意杀人既遂。】 C【错。解析:二重的与重叠的不同。后面的例子是二重的。拿投毒举例:二重的就是都投100%可以致死的药;重叠的是各投50%,重叠在一起致死。】 D【错。解析:甲乙系共同犯罪,在伤害犯罪上成立共犯。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说”,甲成立故意杀人既遂,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都要对被害人的死亡负责。外话:要注意题目中的“同时”和“共同”等字眼的区别。】 【例15】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明知被害人当时身无分文,但使用严重暴力,压制其反抗,迫使对方次日交付财物的,被害人次日交付了3000 元。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不存在因果关,所以,本案应认定为抢劫罪(未遂)与敲诈勒索罪(既遂),数罪并罚 B.A 为了抢劫,进入B 的住宅后,对B 使用暴力追打,B 逃到阳台上,打算沿着阳台边的下水道管爬下去,但从3 楼阳台上摔死。本案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 C.丙与丁都对A 有仇,丙见丁向A 的食物中投放了5 毫克毒物,且知道5 毫克毒物不能致A死亡,遂在丁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 毫克毒物,A 吃下食物后死亡。丙投放的5 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A 死亡,故丙的投毒行为与A 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D.戊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的死亡和戊的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戊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A【错。解析:甲的暴力行为与取得财物具有因果关系,直接认定抢劫罪的既遂。比较:若甲事先不知被害人无钱,叫被害人第二天给钱的,这种情况下的认定就应若题干所述,因为此例中甲取得财物并不是基于抢劫,而是基于发现被害人无钱后对被害人的再次威胁。】 B【对。解析:与例13的B选项比较。注:“追打”是关键词】 C【错。解析:无论丙是否知道,后投毒的行为人与死亡都有因果关系。此处丙属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若丙不知,则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按照禁止溯及理论,丁与结果无因果关系,可能只是故意伤害罪。】 D【对。解析:只要行为人实行行为开始了,结果发生了,二者有联系了,中间有何曲折在所不问。比较:甲推乙入井,欲使乙摔死,结果乙被推入井中并未摔死,而是得不到救助饿死,也应认定甲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例16】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想杀死A,便在A 准备进行穿越沙漠长途旅行的前夜,悄悄地溜进A 的房间,把A 水壶里的水换成无色无味的毒药。乙也想杀死A,同一夜的晚些时候,也溜进了A 的房间,在他的水壶底部钻了一个小洞。次日晨,A 出发了,他没有发现水壶上的小洞。两小时之后,A 在沙漠中想喝水,但水壶是空白。由于没有其他水源,A 在沙漠中脱水而死。对于本案,由于没有甲的行为,A 也会死亡;而没有乙的行为,A 也会死亡,所以甲和乙对死亡结果都不负责任。 B.丙看到一块石头快要落在B 的头上,便推了一下B,使石头砸在B 的肩膀上。尽管B 的肩膀也受到了伤害,即使丙希望B 的肩膀受到伤害,也不能将伤害结果归责于丙的行为。 C.丁没有按照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消毒,导致职工感染疾病死亡。但事实上,即使丁按照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消毒,也不能发现病毒。由于未消毒的行为不存在结果回避可能性,所以不能将死亡结果归责于丁的行为。 D.在狂风暴雨之际,乘客不顾摆渡人员戊的“危险”警告,执意要求摆渡人员戊让其过河。摆渡人员戊在运送乘客过河时,渡船翻沉导致乘客死亡。由于乘客认识到并接受了危险,不能将结果归责于摆渡人员戊。 答案:A【错。解析:关于因果关系,我们从自然事实变化上判断,被害人是渴死的,那么乙就是故意杀人的既遂;而甲则是故意杀人的未遂。】 B【对。解析: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没有因果关系,且防止了更严重的结果。】 C【对。解析: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之一就是具有结果回避可能性。且此处系过失行为,无因果关系,不存在犯罪】 D【对。解析:风险自担。】 【例17】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欲杀害其情敌张三,故意为其购买机票,劝其外出旅游,张三答应,但旅游时遇突发海啸死亡,张三的死亡和甲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只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乙欲杀其仇人赵某,在河边对其砍了10 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赵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2 小时后,赵某自己醒来,误将沙砾吸入喉咙,窒息死亡。赵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丙在公园为争一个座位而和素不相识的田某发生争吵,在相互扭打过程中,丙推了田某一掌,后者倒地后因诱发脑溢血、心脏病死亡,丙的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D.丁基于杀害的意思,对被害人李某使用暴力,后者重伤后昏迷,丁即将其扔下深渊。事后查明:李某是在被抛弃时碰上巨石而摔死的。丁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A【错。解析:无实行行为。】 B【对。解析:虽然介入了被害人自己的行为,但该介入行为是正常的,不影响定性。】 C【对。解析:被害人存在特殊体质,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总会有因果关系的。注:介入因素永远不包括被害人的特殊体质。】 D【错。解析:本题属事前故意。不需要行为人具有认识,直接认定故意杀人的既遂。】 【例18】下列案件中,行为人甲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是( ) A.甲向乙食物投放毒药,乙中毒后不至于死亡,但因中毒疼痛难忍,便上吊自杀身亡。 B.甲杀乙,乙仅受轻伤,但乙因迷信鬼神,而以香灰涂抹伤口,致毒菌侵入体内死亡。 C.甲欲杀乙,在山崖边对乙砍了5 刀,乙重伤昏迷,甲以为乙已经死亡,遂离去。但乙自己苏醒过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 D.甲持刀杀乙,乙虽受伤,但其受伤部位与程度,不致发生死亡结果;可是乙是血友病患者,受伤后流血不止而死亡。 E.甲开枪射击乙,虽未命中,但乙患有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发作而死亡。 F.甲在与乙发生口角后,对准乙的胸脯打了一拳,乙倒地后抽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查明,乙是因为受刺激,心脏病发作而死,乙的邻居都知道其疾病,但甲对此毫不知情。 G.甲持刀杀乙,乙在负伤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丙认为复仇良机不可失,便拔枪射中乙,致乙死亡。 H.甲杀乙致乙受伤,乙在住院治疗中,丙故意放火烧毁医院,乙因伤避逃不及而葬身火海。 I.公务员甲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损害丙的利益,致丙产生持枪杀甲之念。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的行为,丙开枪杀死乙。 J.甲开车撞伤乙,乙因此而住院,因医生的严重过失致乙伤口恶性感染而死亡。 K.甲坐公共汽车从某市的A地到B地。因上下班高峰期汽车拥挤,甲在车上只得一直站在车门口。汽车行驶过程中,售票员乙叫甲往车厢里挤,便于其他乘客上下车,甲坚决不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后来,司机丙大声斥责甲,甲觉得自己受了侮辱,用脚猛踢司机丙的后背,司机丙返身打甲,甲躲闪,在此过程中,汽车失控,导致骑自行车的行人丁被压死。 L.甲开枪射击立于悬崖上之乙,乙虽未被枪击中,但因枪声所吓,导致失足坠崖而死。 M.甲杀乙致乙卧床不起,其间发生地震,乙因受伤不能逃避而死亡。 N.被告人刘某与孙某系邻居,两家素有过节。2003年5月28日,因孙家在院内所晒衣服丢失,孙某的妻子在当院叫骂,两家群斗被同院邻居劝开,各有所伤,后经公安派出所处理,孙家赔偿刘家医疗费120元。同年6月7日,孙某在街上碰到刘某,就指着刘某骂,二人对骂几句后,孙某拾起地上的一根棍棒就追打刘某,在躲避中,刘某跑到公路中央,此时恰有一辆出租汽车经过,将刘某撞成重伤。 答案:A【错。解析:后行为异常,属介入因素。】 B【错。解析:后行为异常,影响力很大,独立导致死亡结果,属介入因素。】 C【对。解析:在悬崖边,受重伤的被害人坠崖属正常情况,不属介入因素。】 D【对。解析:被害人特殊体质不导致因果关系中断。】 E【对。解析:同上。】 F【对。解析:同上(过失)。注:很可能出现意外事件的情况。】 G【错。解析:第三者行为独立导致被害人死亡,属介入因素,中断甲的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 H【错。解析:同上。】 I【错。解析:甲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丙成立故意杀人罪。】 J【错。解析:医生严重过失导致甲行为与乙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中断。注:一般过失不中断。】 K【对。解析:有因果关系,甲可以认识到后果,要负责。】 L【对。】 M【错:解析:死亡因地震引起,中断甲的先前行为。】 N【对。解析:在追打过程中,有因果关系。】 第三讲违法性 【例18】关于正当防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聋哑人甲在狩猎时,误将前方的人当作野兽正在瞄准即将射击;与甲一同狩猎、处在甲身后较远的乙发现了聋哑人的行为,于是向甲开枪,打伤其胳膊,保护了A 的生命。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属于正当防卫。 B.对进入自己的住宅、要求其退出而拒不退出的人,使用强力将其推出门外,导致其受轻伤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C.三名不法侵害人以暴力轮奸妇女,其中一名侵害人奸淫后,因为担心被他人发现,三名不法侵害人强行将被害人带往另一地点,欲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在不法侵害人将被害人带往另一地点期间,被害人与第三者均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D.绑架犯A 绑架了B 的儿子,要求B 抢劫银行巨额现金,否则杀害其子。B 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不得已实施了抢劫银行的行为。但在抢劫过程中,B 遭到了银行工作人员C 的反击并致重伤。C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答案:A【错。解析:本题行为人面对的是不法侵害(过失行为),所以是正当防卫。】 B【对。解析:不法侵害可以是不作为方式。】 C【对。解析: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D【错。解析:C行为的定性取决与B行为的定性,B的行为属于受强制的紧急避险,因为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所以C不成立正当防卫,而成立紧急避险。】 【例19】关于违法阻却事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三人在洞穴探险中,地基崩溃,洞口堵塞,但能与外界进行通讯联系。联系结果表现,挖开洞口需要20 天,但三人所带粮食只够生活5 天。于是,甲提出,三人抽签决定输赢,二位赢者杀死输者以其肉维持生命。乙、丙表示同意。对应否付诸实行,他们征求了救助人员的意见,但没有得到答复。其后通讯中断,待第20 天挖掘成功时,甲由于抽签失败而被杀,乙、丙以其肉维持了生命。乙、丙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 B.王某与本村的刘某因承包村办企业发生矛盾, 2002 年4 月l 日晚王某在刘某屋后用汽油点燃一堆禾草企图烧毁刘的房屋(该房还连着其他房屋),不料当时刮起强劲的北风,将着火物刮向有十米之距的王某自己的住宅及其价值数百万元的粮食加工厂和他人住宅。在众人用水扑救无效的情况下,王某为保全自己的财产,遂从附近建筑工地开来一辆他人的工程车,王开车接连推倒自己的四间房屋才阻止火势,保住了自己住宅的大部分及其加工厂,但将该工程车砸毁,损失五十余万元。王某的行为不成立紧急避险。 C.酒楼老板长期经营不善,拖欠员工三个月的工资,还欠供货商与物业数十万元。某日老板突然跑了,员工意识到老板为了逃债再也不会回来了,而且听说物业管理部门将封锁酒楼。于是,十余名员工将酒楼所剩烟酒等哄抢一空,以抵作自己的工资。事后查明,他们所抢物资的价值与其应得工资大体相当。员工行为属于自救行为。 D.甲与其兄丙有仇,便与乙共谋伤害丙。甲与乙前往丙的住处,共同对丙实施暴行。在实施暴行的过程中,甲发现乙有杀害丙的举止和意图,便令乙住手,但乙仍然猛击丙,甲便持刀将乙刺死。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答案:A【对。解析:涉及同等法益能否紧急避险的问题。本题成立紧急避险。比较:二人落水,剩一木板,甲推开乙,乙淹死,甲也可成立紧急避险。】 B【对。解析:成立紧急避险。】 C【对。】 D【对。】 【例20】关于被害人的承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欺骗乙说:“如果你让我向你的头打一拳,我给你5 万元,但如果打伤了我不负责。”乙表示同意。于是甲向乙的头部猛击一拳,导致乙轻伤。但事后,甲并没有向乙交付5 万元。乙的承诺无效,所以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乙养了一条狼狗(价值20万元)。某日乙外出后,甲给乙打电话,欺骗乙说:“你饲养的狼狗冲破栅栏逃出来了,可能会咬死他人,情况紧急,可以将其杀死吗?”乙想“人的生命重于狗的生命”,于是说:“那你就将狗杀了吧!”甲杀死了狗。乙的承诺无效,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C.甲、乙、丙住在宾馆时,打电话叫来卖淫女A,A进房间后发现人多便退出,被甲等人拦住。甲等人不顾A的反抗,对A实施了强奸行为。事后,A向甲索要2000元,并声称:“如果不给就报警。”遭拒绝后,A向警方报案。甲等人的行为因为A索要现金而阻却强奸罪的成立。 D.甲经过犯罪嫌疑人乙的同意,帮助其毁灭有关的无罪证据,并伪造不利于乙的证据。乙的承诺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答案:A【错。解析:轻伤承诺有效。本题中的被骗属于乙的动机错误,对甲可能致其轻伤的后果可以预见,没有认识错误,所以不影响承诺的有效性。】 B【对。解析:被害人根本没有认识到法益冲突的虚假性,承诺无效。】 C【错。解析:当然成立强奸罪。】 D【错。解析:本题要区分刑民诉。在刑诉中,此承诺无效,行为人这种行为同时妨碍了司法机关的侦查。】 【例21】关于被害人的承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妇女乙以为与监狱狱警甲发生性关系,对方便可以将其丈夫从监狱释放。但发生关系后甲并没有释放其丈夫。乙的承诺有效,甲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B.甲欺骗乙说:“我把你关3 天,然后给你10000 元”。乙表示同意。但一天后,乙无法忍受,要求甲释放自己,甲坚决不同意,继续关押乙2 天。由于乙事先作了承诺,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C.甲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但长期在乡里为他人治疗,导致一人重伤,多人轻伤。但每次都是患者及其家属要求甲为其诊疗。由于甲的治疗行为得到了患者及其家属承诺,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D.病人乙身患绝症,自觉极端痛苦,哀求医生甲撤除维生装置。医生同意后随即撤除了病人乙身上的维生装置,2 小时后病人乙死亡。由于我国没有对安乐死作合法化的规定,而对生命的承诺绝对无效,所以医生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对。解析:动机错误。】 B【错。解析:后面的承诺已无效,构成不作为的非法拘禁罪。】 C【错。解析:承诺无效,甲同时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 D【错。解析:本题中被害人是自然死亡,属消极安乐死,无罪。积极安乐死情况下的医生才需负责。 注:家属的承诺无效。】 【例2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教唆乙杀害丙,同时又告知丙作好正当防卫的准备;乙在杀害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应对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B.多男多女相互基于自愿发生性关系,由于该承诺有效,所以该行为绝对不成立犯罪。 C.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适用其他相关规定。 D.甲乙共谋伤害丙,但到达现场后,甲发现乙要杀害丙而且正在实施杀害行为,于是甲反过来将乙杀害。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答案:A【错。解析:甲只对乙实施的伤害行为负教唆犯的责任。注:若甲在成立间接正犯的情况下,要对乙的死亡负刑事责任。】 B【错。解析:可能成立聚众淫乱罪。】 C【错。解析: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一律属于法令行为,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D【对。】 第四讲有责性 【例23】已满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A.参与强迫卖淫集团,为迫使妇女卖淫,对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 B.参与走私,并在走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私,造成缉私人员重伤的 C.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 D.参加聚众“打砸抢”,毁坏公私财物的 答案:A【对。解析:对强奸行为负责。】 B【对。解析:对故意伤害重伤负责。】 C【对。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故意杀人负责。】 D【错。解析:不属于八种行为。聚众“打砸抢”的首犯才定抢劫罪】 【例24】下列关于犯罪主体,说法错误的是( ) A.脱逃罪的主体包括三种人,即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包括未决犯。【对】 B.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只能是已经被判决有罪的人,即已决犯。【对】 C.伪证罪的主体包括四种人,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 D.妨害作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律师作假证的,有单独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对。】 E.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对。】 F.诬告陷害罪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对。】 G.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错。解析:“人员”,非“领导”】 H.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对。】 I.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海关工作人员而不是司法人员。【对。】 J.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人员。【错。前后主体说反了。】 【例25】以下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可以成立单位犯罪,但不对单位判处罚金,只处罚做出该决定的单位领导和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责任人员。 B.单位犯罪形式上表现为单位本身犯罪,但实际上是单位的各个成员的犯罪的集合。 C.单位犯罪以刑法明文规定为前提。因此,某种犯罪行为“由单位实施”,但刑法没有将单位规定为行为主体时,应当而且只能对自然人定罪量刑。 D.对犯罪的单位本身,只能适用有限的刑事责任实现方式,即只能判处罚金,而不能科处其他刑罚。所以,刑法法条如没有对单位规定罚金刑,那么,该法条规定的犯罪就不可能是单位犯罪。 答案:A【错。解析:法律未规定单位可以构成盗窃罪。】 B【错。解析:单位犯罪就是单位本身实施的犯罪。犯罪成员之间可以成立共同犯罪,但单位与自然人不能成立共犯。】 C【对。】 D【错。解析:单位犯罪可能只处罚自然人。绝对不会出现只处罚单位的情形。】 【例26】关于身份与共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无业人员,乙是非国有公司的人员,两人勾结,盗窃10 万元,又放火烧房,造成损失3000多元。甲乙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犯。 B.某公司国有资本仅占百分之三,甲是国有公司派到该公司监管国有资产的人,后被任命为财务主管。乙是副总经理,社会招聘人员。两人相互勾结,乙指使并告知甲如何做假才能得到公司财产,甲按照乙的方法获取30 万,乙分得18 万。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甲乙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因为本案中乙是主犯,虽然甲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也要按乙的性质定。 C.一般公民甲冒充警察,声称取证需要,让邮政工作工人员乙开拆若干信件。甲的行为成立私自开拆邮件罪(刑法第253 条)的间接正犯。 D.普通公民A 欺骗国家工作人员B,声称自己需要现金购买住房,可以在10 天之内归还。B 将公款挪给A 后,A 将该款用于贩卖毒品,10 天之内归还公款。A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间接正犯。 答案:A【错。解析: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和放火罪的共犯。】 B【错。解析:按照司法解释是对的。甲构成贪污罪,同时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乙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一行为触犯两罪,想象竞合,按照重罪定性,定贪污罪。】 C【错。解析:乙不知情,无罪。甲属于一般公民,不是邮政工作人员身份,不能单独构成本题所述的罪。甲可能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的间接正犯,也可能成立招摇撞骗罪。】 D【错。解析:B不知情,无罪。A不具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A构成贩卖毒品罪。】 【例27】甲在行路时,突然遭到乙的辱骂,甲便掏出手枪对准乙。在甲还未决定是杀乙伤乙还是吓唬乙时,子弹便射中乙,致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构成(间接故意)故意杀人罪 B.甲构成(间接故意)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答案:【C。解析:尚属预备行为。】 【例28】关于犯罪故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某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投资40 万元,历经10 年培育研制葡萄新品种,一共种植110株,每株分别编号跟踪研究,品名暂定P 一6 一2,特点是个大皮薄汁甜无籽,9 月份为果实成熟期,对该品种的鉴定、验收定在2003 年9 月。但4 名男子于2003 年8 月6 日晚翻墙进入该研究所内,偷摘了其中20 株果实,导致整个研究链断裂。4 名男子虽然没有认识到该葡萄的“价值”,但盗窃罪成立条件中的“数额较大”不需要行为人认识,所以4 名男子的行为仍然构成盗窃罪。 B.行为人以为是尸体而实施奸淫行为,但被害人当时并未死亡。行为人没有强奸的故意,所以不构成强奸罪;且客观上被害人并没死亡,即本案不存在尸体,所以也不构成侮辱尸体罪。 C.行为人钱某明知刑法禁止毁坏他人的财物,但他以为动物不属干刑法上的财物。于是将他人饲养的宠物杀害(价值20 余万元)。由于本案中钱某不存在毁坏财物的故意,所以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甲明知自己的幼女掉人河中,但认为自己没有救助义务而没有实施救助,后来被害人溺水而死。由于不真正不作为犯中的作为义务,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行为人认识到了自己的作为义务,才成立不作为故意犯罪。本案中甲没有认识到自己负有作为的救助义务,所以没有犯罪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答案:A【错。解析:行为人没有认识到“数额较大”,不可能成立盗窃罪。】 B【错。解析:前半截正确。在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行为人主观上有犯轻罪的故意,客观上触犯重罪,在两罪重合的基础上按照轻罪处罚。】 C【错。解析:本题不要求行为人明确认识到宠物属于他人财物这一点,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行为对象是宠物即可。】 D【错。解析:最后一句错误。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法律评价本身,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事实本身。】 【例29】以下关于犯罪主观心理状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对原单位有仇,想放火烧原单位的建筑,明知建筑物内有人值班仍放火,致值班人员死亡。张某对于损毁财物持直接故意心态,对人员被烧死持间接故意心态。 B.黄某意图杀死张某,当其得知张某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将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是将顶替张某值班的李某烧死。黄某对李某的死亡持间接故意心态。 C.王某是捕猎高手,捕获的猛兽养在家中,某日出门忘记了锁门,其邻居来家中,被猛兽咬成重伤。对王某应定过失致人重伤罪。 D.李某偷输油管道里面的油,偷回家后放在家里的一个缸里,但此缸漏油,盗回来的汽油流了一地。其母亲半夜起来用火柴点灯,引起大火,其母亲被烧死。李某构成盗窃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并罚。 答案:A【对。解析:张某虽意识到建筑物内有人,但放火并不一定致人死亡,张某对人的死亡是放任的态度。】 B【错。解析:属直接故意。】 C【对。解析:王某具有过失,管理不善。】 D【错。解析:刑法在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规定另有规定的从规定,所以李某构成盗窃罪与失火罪,并罚。】 【例30】甲为了报复与自己不和的邻居乙,便用塑料注射器将毒药注入乙种的一个冬瓜中。8天后,乙将该冬瓜摘回家中。次日,甲的女儿丙在乙家打牌后随口说了句:“今天晚上家里还没有菜。”乙便将该冬瓜送给了丙。丙及其丈夫、儿子吃后中毒,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按照法定符合说的原理,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按照具体符合说的原理,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C.本案存在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中打击错误的情形 D.本案存在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中对象错误的情形 答案:【ABC。解析:涉及同一构成要件的事实认识错误,本题属打击错误。注:若是对象错误,不论按何种学说,结论相同。】 【例3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以为皮箱装有枪支而持有,但事后发现只有海洛因150克。按照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甲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B.乙认识到皮箱里可能有枪支、假币和毒品,但实际上只有假币和毒品。乙的行为成立持由假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C.丙以为是票据而诈骗,但实际上是金融凭证。两罪法定刑一致,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丙成立金融凭证诈骗罪。 D.丁以为前方是仇人的贵重财物而毁损,但实际上是被害人的女儿被打死。丁只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错。解析:本题无罪。主观想犯的罪与客观构成的罪无重合内容。】 B【错。解析:应数罪并罚。】 C—D【对。】 【例32】A雇请甲、乙报复B,甲得知B在某小店打牌。于是,甲与乙商量,由甲带三人从小店前面闯入,乙带三人堵小店后门,甲、乙等人分别携带枪支出发。甲先到达后,让小店的C站起来,C说:“我与你们无怨无仇,为什么要杀人?”甲发现不是B就没有杀C。甲刚离开后,C觉得可怕,就从小店后门回家,走出小店60米,乙带的人到达。乙以为C是从后店逃走的B,便近距离开枪,导致C死亡。此案应如何处理?( ) A.A 与甲、乙及其带领的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共同犯罪 B.A 与乙及其带领的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甲及其带领的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A 与甲、乙及其带领的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D.本案存在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中对象错误的情形 答案:【AD。解析:全案共犯,全员既遂。】 【例3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村长甲号召农民冒雨抢救粮食,农民A 在抢救粮食过程中被雷打死。即使甲对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但因为缺乏过失犯的实行行为,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行为人乙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里,具有发生火灾的危险,行为人能够及时消除危险,但想通过造成火灾陷害仓库保管员,故意不消除危险,导致火灾发生。这便由一般过失转化为犯罪故意,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 C.乙的过失行为造成了B 重伤(已经成立犯罪),同时产生了生命危险,当时的情形是只要救助就可以避免死亡结果。但乙故意不救助因而导致B 死亡的,应认定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司机过失造成了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头盖骨骨折,即使立即送往医院也不能挽救生命,或者被害人将立即死亡时,即使司机没有救助,也仅成立交通肇事罪,而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答案:A【对。解析:过失犯罪也要求有实行行为,本题甲的行为不是被禁止的行为。】 B【对。解析:前面提到过,过失转化为故意。】 C【对。解析:有结果回避的可能性,但乙不救助致被害人死亡,应认定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对。】 【例34】比较下列情形,对各种情形如何分类和得出何种结论: (1)A本想盗窃甲的手机,结果盗窃了甲的的MP3;【直接认定为盗窃罪既遂】 (2)B想盗窃甲的手机,结果盗窃了乙的手机;【直接认定为盗窃罪既遂】 (3)C本来想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女儿,结果遗弃了年老的父亲(第261条);【直接认定遗弃罪】 (4)D本来想破坏汽车,结果破坏了电车(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无论汽车、电车,在法律上属同类】 (5)E本来想盗窃枪支,但结果盗窃了弹药(第127条);【直接认定盗窃弹药罪】 (6)F本来想杀甲,结果因为方法错误将乙杀死;【打击错误,按法定符合说,故意杀人罪既遂】 (7)G本来想杀害甲,结果将甲身边的狗杀死;【打击错误,但人与狗属不同法益,故意杀人未遂,因故意损坏财物不存在未遂,所以对杀狗的行为不定罪】 (8)H本来想销售假药,但结果销售了劣药(第141、第142条)【直接认定为销售劣药罪的既遂,轻罪既遂】 【例35】以下关于认识错误和盗窃罪的各种说法,错误的是( ) A.甲误将张三占有的价值2 万元的财物作为遗忘物加以占有,拒不返还的,只能构成侵占罪,不能成立盗窃罪 B.乙误将金项链当作手表加以盗窃,应成立盗窃罪既遂 C.丙试图盗窃枪支,但只取得普通财物的,应成立盗窃罪(既遂)与盗窃枪支罪(未遂)并罚 D.丁误将假币当作真币加以盗窃,应成立盗窃罪 答案:A【对。解析:主观轻、客观重,轻罪既遂。】 B【对。解析:对财物统一评价】 C【错。解析:没有枪支的存在,不可能评价为盗窃枪支罪的。】 D【对。解析:盗窃真币假币都构成盗窃罪。注:按照盗窃数量的情节来定。】 【例36】关于目的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目的犯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间接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目的犯 B.行为人走私淫秽物品时,不问走私者是意图亲自传播淫秽物品,还是意图以他人为媒介或者由他人传播淫秽物品,都不影响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成立 C.违规制造枪支罪,行为人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时,不要求具有确定的非法销售目的,只要知道可能有谁非法销售所制造的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这种未必的意思即可 D.目的犯中的“目的”这一构成要件要素,既可能是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也可能刑法分则虽无明文规定,但根据条文对客观构成要件的表述以及条文之间的关系,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 答案:A【错。解析:行为人抢劫一个军人的财物,认识到包里可能有枪,仍然抢劫,果然有枪,此时对抢枪具有间接故意。】 B【对。解析:本罪要求行为人有牟利、传播的故意,但不要求行为人本人去实施。】 C【对。解析:同上,不要求行为人本人去销售。】 D【对。解析:对犯罪的不成文的要求。】 【例37】关于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单位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有害、是否违法,于是请示某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单位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甲单位没有犯罪故意而不成立犯罪,并非有故意或者过失但具有不可避免的违法性错误而不成立犯罪。 B.某种行为(如捕杀麻雀)历来不被法律禁止,人们历来不认为该行为是危害行为、该行为的结果是危害结果;但后来国家颁布法律宣告禁止实施该行为(将麻雀列人国家保护的鸟类)。行为人由于某种原因确实不知该法律,因此实施了大量捕杀麻雀的行为。该行为人存在故意,但不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存在无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这一免责事由。 C.个体医生黄某到某土产公司其姐姐的租住房玩耍,听其姐说土产公司临时车棚内有一辆摩托车已停放了四五天,一直没人骑走。他们一致推断此车是被人盗来存放于此的赃物。黄某万分兴奋,认为偷了赃车不犯法,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黄某遂叫姐夫彭某买回作案工具,当晚10时许,二人将摩托车推到彭某租住房内,加上油由黄某骑回老家。两天后,被害人店里的工人在送牛奶时发现了被盗的摩托车。当晚9时许,黄某骑着摩托车在街上玩耍时,被失主抓住并扭送到公安机关。本案中黄某不存在盗窃的故意,所以不构成盗窃罪。 D.甲租铺店卖布,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其实行定税制,每月缴纳2000元税款,纳税卡背面同时记载着以下内容:“如果实际经营额的应纳税额超过了定额的20%,就必须向税务局申报。否则按偷税处理。”(此为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甲每月缴纳2000元,但其实际经营额的应纳税额却超过了定额的98%。与此同时,该地政府在三年前曾发文,内容之一为:“对个体铺店实行年初定税,全年不变的政策。”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甲的行为属于偷税,按照地方政府的文件,甲的行为不属于偷税。有证据证明甲知道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而没有证据证明甲知道地方政府的规定(但甲也有知道的可能性,因为地方政策曾要求大力宣传该文件)。本案中甲具有不可避免的违法性错误,所以尽管有偷税的故意,但具有免责事由。 答案:A【对。解析:行为人不知有害,缺乏故意,不成立犯罪。】 B【错。解析:本题仍然是行为人缺乏犯罪的故意,对行为对象没有认识。故意内容要求行为人认识麻雀是受法律保护的对象。】 C【错。解析:行为人认识到了摩托车事实上是被他人占有的,即使是赃车,行为人仍然具有盗窃的故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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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Word
页数:51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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