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业务介绍
"企业出口收汇系统"为进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收汇业务过程中,通过联网的方式,完成核销单申请,口岸备岸,批量备案,企业交单,核销单挂失,以及核销单信息组合查询等操作功能。
一、核销单申请
是指出口企业在进行出口业务前,通过联网输入申请核销单的份数向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来完成收汇核销单网上申领的过程。具体操作见操作指南。
二、口岸备岸
是指出口企业对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进行“使用口岸”的备案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海关对核销单电子底帐的分发问题,因此企业在报关出口前需对该张核销单的使用口岸进行设定。口岸备案后,不能进行变更。
三、批量备案
是指出口企业对已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多份核销单的“使用口岸”进行成批备案的过程。
四、企业交单
是指出口企业在完成出口业务后向外汇管理局提交此项业务的核销单数据的过程。出口企业插入本企业的操作员卡,输入核销单号,从数据中心查询出该核销单,检查该核销单的海关使用状态必须为“已用”或“退关”,企业输入交单日期并进行交单。交单后设置该核销单的交单状态为“交单”,将“交单日期”设置为当前日期。
五、核销单挂失
出口企业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后,如有遗失,可通过出口收汇子系统申请挂失,也可到外汇管理局申请挂失。挂失的条件是申请挂失的核销单外汇管理局已签发且未被海关核销。核销单一经挂失不能再使用。
出口收汇核销单已用于出口报关,发生遗失的,企业须到外汇管理局申请挂失。核销单一经挂失不能再使用。
出口企业插入本企业的操作员卡,输入要挂失的核销单起始号、终止号,从数据中心查询出按发放日期排列的,该出口企业指定范围内的,外汇局使用状态都为“有效”且海关使用状态为“未用”的核销单,企业可在这些核销单中选择成批或单张进行挂失。挂失后这些核销单的外汇局使用状态设置为“挂失”,原因代码设置为“挂失”,操作日期设置为机器当前日期。
六、组合查询
出口企业可通过“组合查询”项,根据“核销单号”、“外汇局使用状态”、“发单日期”等多重条件来查询核销单的数据。
出口收汇操作
一、核销单申请
第一步:请您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选择核销单申请项,输入申请份数,单击申请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确认,选确定;
第二步:系统开始处理,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二、口岸备案
第一步: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单击口岸备案,进入核销单查询页面;
第二步:在定义多重条件框中选择满足自己要求的属性和条件,在“值”输入框中输入查询条件并按回车键,点击开始查找按钮,系统弹出所有符合查询条件的核销单列表,若直接点击开始查找,系统弹出本企业申领的所有核销单列表;
提示: 由于通过本查询程序,可查询本企业已作口岸备案和未作口岸备案的所有核销单,数据量大,故查询条件应尽可能精确。
第三步:单击核销单列表中的所要备案的核销单“核销单号”,进入核销单口岸备案界面;
第四步:在备案界面中“使用口岸”框中输入关区代码或关区名称,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是否备岸”,选“是” 即可。
提示:1.目前口岸备案的“使用口岸”只备案到直属海关,如深圳海关,而不是备案到具体口岸,如深圳海关文锦渡口岸。
2.已作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更改使用口岸。
三、批量备案
第一步: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批量备案,进入核销单号录入区,分别输入 9>位核销单起始号、终止号(可选填)及所要申请的份数,按“确认”按钮,进入批量备案界面;
第二步:在请选择备案口岸中输入“备案口岸”,点击“标记 ” 栏复选框,选定要备案的核销单,若< 要全部备案,直接点击全选按钮即可;
第三步:点击设置口岸,系统提示“是否确认备岸”,选“确认”即可。系统提示“核销单备案成功”;<>
提示:1.目前口岸备案的“使用口岸”只备案到直属海关,如深圳海关,而不是备案到具体口岸,如深圳海关文锦渡口岸。
2. 已作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更改使用口岸。
四、企业交单
第一步: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企业交单,进入核销单查询页面;
第二步:在定义多重条件框中选择满足自己要求的属性和条件,在“值”输入框中输入查询条件并按回车键,点击开始查找按钮,系统弹出所有符合查询条件的核销单列表,若直接点击开始查找,系统弹出本企业申领的所有核销单列表;
第三步:单击核销单列表中的所要交单的核销单“核销单号”,进入核销单网上交单界面;
第四步:在“使用口岸”框中输入口岸代号,选确认,系统提示“是否交单”,选“是”,系统提示“设置成功”。
五、核销单挂失
第一步: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核销单挂失,进入核销单号录入区,分别输入 9位核销单起始号、终止号(可选填)及所要申请的份数,按“确认”按钮,进入批量备案界面;
第二步:点击“标记” 栏复选框,选定要挂失的核销单,若要全部挂失,直接点击全选按钮即可;
第三步:点击挂失,系统提示“是否确认挂失”,选“确认” 即可。系统提示“核销单挂失成功”。
六、组合查询
组合查询可供用户以多种模式及条件对单据记录作检索,如业务、统一编号等的若干组合。可以一次对多份单据查询。
第一步:用鼠标点击组合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第二步:在查询页面中,选择核销单、报关单、核销单申请表等已业务类型;
第三步:在定义多重条件框中选择满足自己要求的属性和条件,在“值”输入框中输入查询条件并按回车键,点击开始查找按钮,系统弹出所有符合查询条件的单据列表,若直接点击开始查找,系统弹出第二步所限业务类型的所有单据列表;
第四步:单击单据列表中的所要查询单据的统一编号,即可查询到您所选择的单据信息。
出口收汇填写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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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销单申请
输入您所要输入申请份数(0至4位,0到9的数字)。
二、口岸备岸
在属性栏中选择所知的核销单信息(核销单号、发单日期)输入您所要的条件,并按回车;也可不输任何条件直接按“开始查询”。
三、企业交单
输入您所要的条件,并按“回车”键;也可不输任何条件直接按“开始查询”。
四、批量备案
输入9位核销单起止号或核销单起始号、份数。
五、核销单挂失
输入9位核销单起止号或核销单起始号、份数。
六、组合查询
输入您所要的条件,并按回车;也可不输任何条件直接按开始查询。
出口退税业务介绍
一.单据提交,
是指出口企业通过本系统向国税局提交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和远期结汇证明的电子数据。出口退税申报所需的其它单据,如:专用税票、增值税发票等数据暂不通过本系统提交。具体操作见操作指南。
二. 单证申请
是指出口企业通过本系统填写申请表,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通过网络进行审批,来完成出口退税相关业务单证网上申领的过程。
目前本系统只提供出口货物远期收汇退税稽核证明(简称:远期结汇证明)的申请。
2.1 远期结汇证明
是指出口单位在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出口退税和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必须随票附送对应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审核无误后才予办理。对于出口企业自出口之日起超过180天收汇的出口货物,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报关单、出口合同等有效凭证开具"出口货物远期收汇退税稽核证明",税务机关凭此证明可允许企业延期一年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三. 结关信息查询
是指海关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即结关后,通过本系统向出口企业发布结关信息,通知企业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企业可通过网络查询该信息,并及时到海关申领、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四. 数据查询
是指出口企业可通过本系统查询本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和远期结汇证明的电子底帐数据,以及数据的实时状态。
退税管理操作指南
单据提交
单证申请
结关信息查询
数据查询
一.单据提交
1.1 选择提交
1、 用户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单据提交,在下拉菜单中点击选择提交,系统自动提取该企业未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和远期结汇证明的电子底帐数据并列表。列表中每一行的报关单号、核销单号与远期结汇证明号码是相互关联、一一对应的。如列表中的单证号码为蓝色,则表明数据中心有此单证的数据;反之,如列表中的单证号码为黑色,则表明数据中心无此单证的数据尚未提交。另外,“是否提交”栏中的按钮如果是可选的,则表明该数据尚未提交;反之,如果“是否提交”栏中的按钮是不可选的,则表明该数据已经提交或不存在。
2、 用户点击列表中的单证号码,可查阅相应单证的详细数据。
3、 用户选择准备提交的数据,将其左侧“是否提交”栏中的按钮设为“√”;否则,将其按钮设为空。
4、 用户选择完所有准备提交的数据后,点击页面右上侧提交按钮,即完成向国税部门单据提交的动作。
5、 用户点击页面右上侧返回按钮,即返回本系统主页面。
1.2 批量提交
1、 用户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单据提交,在下拉菜单中点击批量提交,系统显示批量提交选项,包括:
提交所有报关单、提交所有核销单、提交所有远期结汇证明、提交全部单据。
2、 用户选择选项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批量提交。
3、 用户点击返回按钮,即返回本系统主页面。
二.单证申请
2.1 远期结汇证明
1、 用户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单证申请,弹出下拉菜单。
2、 在下拉菜单中点击远期结汇证明,进入查询界面。在界面下方“属性”选择框中选择以何种单证号码为查询条件,包括:报关单号、核销单号及远期结汇证明号码;在“值”输入框中输入相应单证号码。然后点击条件设定按钮,则在“按下列条件查询”下的列表框中显示该项查询条件。依次输入各项查询条件,对于输入错误的查询条件,选择它,然后点击删除按钮;如果要重新输入查询条件选择新查询条件按钮,清除已有条件。
3、 若输入条件为空,点击开始查找,则系统列出所有未提交的报关单号供用户选择。
4、 条件输入完全后,点击开始查找,系统查出符合条件的申请表,用户核对申请表中的数据项,并按要求填入相关数据(详见填写规范),然后点击暂存按钮。
5、 确认填写无误,准备申请时,点击申请按钮,暂存的信息即向外经贸部门申请待批。
三.结关信息查询
1、 用户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结关信息查询,系统将显示该企业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结关日期、申报地海关等信息。
2、 点击页面右上角打印按钮,可打印出该页结关信息列表。
四.数据查询
1、用户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数据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2、在该界面上,点击"报关单号"后,输入报关单号码,点击开始查找键,在页面的下方会显示该票报关单数据的实时状态;或者点击"出口日期"后,输入具体的出口日期,再点击开始查找键,在页面的下方会显示日期下所有报关单数据的实时状态。
3、根据数据实时状态查询中显示的报关单状态,结合页面上的"帮助指南"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到解决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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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报关单号,即可查询该单证的详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