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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新制度注会税法第一人讲义第 七 章资源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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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新制度注会税法第一人讲义第 七 章资源税法 第 七 章 资源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资源税法是税法考试中非重点章,以往考试中题量一般2~3题,分值2~3分。   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能力等级1-3级均涉及,预计在2009年《税法》科目中以单选题、多选题为主,分数2分左右。   ◆本章内容:7节   第一节 资源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税目、单位税额★   第四节 课税数量★★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税收优惠   第七节 征收管理★ 第一节 资源税基本原理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

2009新制度注会税法第一人讲义第 七 章资源税法
第 七 章 资源税法 ◆本章考情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资源税法是税法考试中非重点章,以往考试中题量一般2~3题,分值2~3分。   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能力等级1-3级均涉及,预计在2009年《税法》科目中以单选题、多选题为主,分数2分左右。   ◆本章内容:7节   第一节 资源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税目、单位税额★   第四节 课税数量★★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税收优惠   第七节 征收管理★ 第一节 资源税基本原理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二、资源税征收的理论依据   征收资源税的最重要理论依据是地租理论。任何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是矿产资源开采权,实际上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部分让渡。   三、资源税计税方法   由于资源税的课税对象主要为计量单位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矿产资源,因此在对资源征税时,往往采用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不仅计算简单,而且便于管理。   四、资源税的作用   1.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平等竞争。   2.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资源税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相应的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退(免)已纳的资源税。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资源税。   3.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   4.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5.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答疑编号911070101]   【 答案 八年级地理上册填图题岩土工程勘察试题省略号的作用及举例应急救援安全知识车间5s试题及答案 】ACD   【例题·单选题】下列属于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是( )。   A.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B.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C.收购已税矿产品的单位   D.收购已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答疑编号911070102]   【答案】A 第三节 税目、单位税额   一、资源税的税目(征税范围)   目前只有7大类,它们是: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除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例题·多选题】《梦想成真·经典题解》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应税产品的有( )。   A.石灰石   B.煤矿瓦斯   C.井矿盐   D.进口原油   [答疑编号911070103]   【答案】AC   【解析】石灰石属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税目;从2007年1月l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进口资源产品不缴资源税。   二、税额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   注意: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如果在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中未列举适用的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节 课税数量   一、资源税的课税数量——销售数量、自用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课税数量确定的一些具体方法: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煤炭: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还原成原煤数量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例题·多选题】(2008)某铜矿本月销售铜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20%),每吨不含税售价1500元,当地铜矿石资源税每吨1.2元,应纳资源税和增值税税额为( )   A.资源税1.68万元   B.资源税2.4万元   C.增值税78万元   D.增值税102万元   [答疑编号911070104]   【答案】BC   【解析】应纳资源税=4000÷20%×1.2=24000(元)   应纳增值税=1500×4000×13%=780000(元)   (5)盐: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例题·单选题】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50000吨和外购液体盐10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5元)加工固体盐12000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30元,该纳税人本期应缴纳( )资源税。   A.36万元   B.61万元   C.25万元   D.31万元   [答疑编号911070105]   【答案】D   【解析】应纳资源税=12000×30-10000×5=310000(元)。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注意两个问题:   (1)以初级矿产品作为课税数量。   (2)教材上未说明,做题时不考虑资源税减征。   (3)与增值税之间的关系:应税矿产品也要交增值税,按价格交;资源税(只对初级矿产品),按数量交。   ①征税范围不一样   ②环节不一样   ③和价格的关系不一样   ④计税方法不一样 第六节 税收优惠   一、减免税项目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三)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10元/吨;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2元/吨。   (五)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例题·单选题】(2008年)某油田2007年12月生产原油6400吨,当月销售6100吨,自用5吨,另有2吨在采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原油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该油田当月应缴纳 资源税( )。   A.48840元    B.48856元   C.51200元    D.51240元   [答疑编号911070106]   【答案】A   【解析】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该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6100+5)×8=48840(元)。   二、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 第七节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同。   【例题·多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   A.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实际收到款项的当天   B.采取预收贷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C.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D.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答疑编号911070107]   【答案】BCD   【解析】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开采或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包括3个概念:开采地、生产地、收购地。具体情况:   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或者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如果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也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本章总结:   1.掌握资源税的税目(七个)和纳税人。   2.掌握资源税的课税数量的基本规定。   3.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   4.掌握资源税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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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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