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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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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 7-91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4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网架结构设计 与施工规程》的通知 建标[1991]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 有关部门: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主编的《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7—91,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 7-91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4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网架结构设计 与施工规程》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建标[1991]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单列市建委,国务院 有关部门: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主编的《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7—91,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建筑工程总局批准的标准《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定》JGJ7—80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和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请函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9月29日 目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计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网架结构的计算 第一节 一般计算原则 第二节 空间桁架位移法的计算原则 第三节 简化计算法 第四节 地震、温度作用下的内力计算原则 第五节 组合网架结构的计算原则 第四章 杆件和节点的设计与构造 第一节 杆件 第二节 焊接钢板节点 第三节 焊接空心球节点 第四节 螺栓球节点 第五节 支座节点 第六节 组合网架结构的节点构造 第五章 制作与安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制作与拼装要求 第三节 高空散装法 第四节 分条或分块安装法 第五节 高空滑移法 第六节 整体吊装法 第七节 整体提升法 第八节 整体顶升法 第九节 组合网架结构的施工 第十节 验收 附录一 常用网架形式 附录二 拟夹层板法的网架杆件内力计算公式及折算刚度 附录三 矩形平面周边简支网架拟夹层板法的弯矩和挠度表 附录四 网架结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的简化计算 附录五 组合网架结构的简化计算 附录六 常用焊接钢板节点构造选用图 附录七 组合网架结构节点构造选用图 附录八 橡胶垫板的材料性能及计算构造要求 附录九 本规程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 为了在网架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盖及楼层的平板型网架结构(简称网架结构),其中屋盖跨度不宜大于120m,楼层跨度不宜大于40m。 第1.0.3条 本规程是遵照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87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结合网架结构的特点而编制的。在设计与施工中,除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遵守《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及其他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 对受高温或强烈腐蚀等作用、有防火要求的网架结构,或承受动力荷载的楼层网架结构,应符合现行有关专门规范或规程的要求。直接承受中级或重级工作制的悬挂吊车荷载并需进行疲劳验算的网架结构,其疲劳强度及构造应经过专门的试验确定。 第1.0.5条 网架的选型和构造应综合考虑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与制作安装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技术经济效果。网架结构中的杆件和节点,宜减少规格类型,以便于制作安装。 第二章 设计的一般规定 第2.0.1条 网架结构可选用下列常用形式(附录一): 一、由平面桁架系组成的两向正交正放网架、两向正交斜放网架、两向斜交斜放网架、三向网架、单向折线形网架。 二、由四角锥体组成的正放四角锥网架、正放抽空四角锥网架、棋盘形四角锥网架、斜放四角锥网架、星形四角锥网架。 三、由三角锥体组成的三角锥网架、抽空三角锥网架、蜂窝形三角锥网架。 第2.0.2条 网架的选型应结合工程的平面形状和跨度大小、支承情况、荷载大小、屋面构造、建筑设计等要求综合分析确定。网架杆件布置必须保证不出现结构几何可变情况。 注:本规程中大、中、小跨度划分系针对屋盖而言;大跨度为60m 以上;中跨度为30m~60m;小跨度为30m以下。 第2.0.3条 平面形状为矩形的周边支承网架,当其边长比(长边/短边)小于或等于1.5时,宜选用斜放四角锥网架、棋盘形四角锥网架、正放抽空四角锥网架、两向正交斜放网架、两向正交正放网架、正放四角锥网架。对中小跨度,也可选用星形四角锥网架和蜂窝形三角锥网架。当建筑要求长宽两个方向支承距离不等时,可选用两向斜交斜放网架。 第2.0.4条 平面形状为矩形的周边支承网架,当其边长比大于1.5时,宜选用两向正交正放网架,正放四角锥网架或正放抽空四角锥网架。当边长比小于2时,也可采用斜放四角锥网架。当平面狭长时,可采用单向折线形网架。 第2.0.5条 平面形状为矩形,三边支承一边开口的网架可按2.0.3条进行选型,其开口边可采取增加网架层数或适当增加整个网架高度等办法,网架开口边必须形成竖直的或倾斜的边 第三章 网架结构的计算 第一节 一般计算原则 第3.1.1条 网架结构应进行在外荷载作用下的内力、位移计算,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地震、温度变化、支座沉降及施工安装荷载等作用下的内力、位移进行计算。 对非抗震设计,荷载及荷载效应组合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进行计算,在截面及节点设计中,应按照荷载的基本组合确定内力设计值;在位移计算中应按照短期效应组合确定其挠度。 对抗震设计,荷载及荷载效应组合应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确定内力设计值。 网架结构的内力和位移可按弹性阶段进行计算。 第3.1.2条 网架结构的外荷载按静力等效原则,将节点所辖区域内的荷载集中作用在该节点上。结构分析时可忽略节点刚度的影响,假定节点为铰接,杆件只承受轴向力。当杆件上作用有局部荷载时,应另考虑受弯的影响。 第3.1.3条 网架结构根据跨度大小、网架类型及工程情况可分别按下列规定选用不同方法进行内力、位移计算: 一、空间桁架位移法适用于各种类型、各种支承条件的网架计算; 二、交叉梁系差分法可用于跨度在40m以下的由平面桁架系组成的网架或正放四角锥网架的计算; 三、拟夹层板法可用于跨度在40m以下的由平面桁架系或角锥体组成的网架计算,此法可考虑剪切变形和刚度变化的影响; 四、假想弯矩法可用于斜放四角锥网架、棋盘形四角锥网架的估算。 第3.1.4条 网架结构的支承条件,可根据支承结构的刚度、支座节点的构造情况,分别假定为二向可侧移、一向可侧移、无侧移的铰接支座或弹性支承。 第二节 空间桁架位移法的计算原则 第3.2.1条 空间桁架位移法是以网架节点的三个线位移为未知量、所有杆件为承受轴向力的铰接杆系有限元法,并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内力和位移计算。 第3.2.2条 当网架结构和外荷载有n个对称面时,可利用对称条件只需分析1/2n网架。在计算时,对称面内各杆件的截面面积应取原截面面积的一半,n个对称面交线上的中心竖杆,其截面面积应取原截面面积的1/2n;对称面内节点荷载亦应按相同原则取值。 第3.2.3条 在对称荷载作用下,对称面内网架节点的反对称位移应取为零。在计算时应在相应方向予以约束;与对称面相交的杆件,作为结构分析的处理方法可将该交点作为一个节点并在三个方向予以约束;交叉腹杆或人字腹杆的交点位于对称面时,亦应作为一个节点并在两个水平方向予以约束。在反对称荷载作用下,对称面内网架节点的对称位移应取为零。 第3.2.4条 网架杆件截面可先根据经验或参照已建工程或由简化计算方法估算确定,计算后应按内力重新设计调整截面,并进行重分析,重分析次数宜取3~4次。 第三节 简化计算法 第3.3.1条 由平面桁架系组成的网架结构和正放四角锥网架结构,经过惯性矩的折算,可简化为相应的交叉梁系,用差分法进行内力、位移计算。梁的折算惯性矩I可按下式计算: 第五节 组合网架结构的计算原则 第3.5.1条 组合网架结构可按有限元法进行内力位移计算。分析时应将组合网架的带肋平板离散成能承受轴力、面力和弯矩的梁元和板壳元,将腹杆和下弦作为承受轴力的杆元,并应考虑两种不同材料的材性。 第3.5.2条 组合网架结构也可采用空间桁架位移法作简化计算。分析时将组合网架的带肋平板等代为仅能承受轴力的上弦,并与腹杆和下弦构成两种不同材料的等代网架,按空间桁架位移法进行内力、位移计算。等代上弦截面及带肋平板中内力可按本规程附录五确定。 第4.2.3条 焊接钢板节点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杆件重心线在节点处宜交于一点,否则应考虑其偏心影响; 二、杆件与节点连接焊缝的分布,应使焊缝截面的重心与杆件重心相重合,否则应考虑其偏心影响; 三、便于制作和拼装。 第4.2.4条 网架弦杆应与盖板和十字节点板共同连接,当网架跨度较小时,弦杆也可直接与十字节点板连接。 第4.2.5条 节点板厚度可根据网架最大杆件内力确定,并应较连接杆件的厚度大2mm,但不得小于6mm。节点板的平面尺寸应适当考虑制作和装配的误差。 第4.2.6条 当网架杆件与节点板间采用高强度螺栓或角焊缝连接时,连接计算应根据连接杆件内力确定,且宜减少节点类型。当角焊缝强度不足时,在施工质量确有保证的情况下,可采用槽焊与角焊缝相结合并以角焊缝为主的连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图4.2.6),槽焊强度应由试验确定。 第4.5.4条 弧形支座板的材料宜用铸钢,单面弧形支座板可用厚钢板加工而成。板式橡胶支座垫块可采用由多层橡胶与薄钢板制成的橡胶垫板,其材料性能及计算构造要求可按本规程附录八确定。 第六节 组合网架结构的节点构造 第4.6.1条 组合网架结构的上弦节点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须保证钢筋混凝土带肋平板与网架的腹杆、下弦杆能共同工作; 二、腹杆的轴线与作为上弦的带肋板有效截面的中轴线在节点处应交于一点; 三、支承钢筋混凝土带肋板的节点板应有效地传递水平剪力。 第4.6.2条 钢筋混凝土带肋板与腹杆连接的节点构造可按本规程附录七采用。 第五章 制作与安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条 钢材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无出厂合格证或有怀疑时,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的规定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分析,经证明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的要求。 第5.1.2条 网架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中必须认真执行。 第5.1.3条 网架制作安装、验收及土建施工放线使用的所有钢尺必须标准统一、丈量的拉力要一致。当跨度较大时,应按气温情况考虑温度修正。 第5.1.4条 焊接工作宜在工厂或预制拼装场内进行,以减少高空或现场工作量。 现场的钢管焊接应由四级以上技工进行,并经过焊接球节点与钢管连接的全位置焊接工艺考核合格方可参加施工。 当采用焊接钢板节点时,应选择合理的工艺顺序,以减少焊接变形及焊接应力。 第5.1.5条 网架的安装方法,应根据网架受力和构造特点,在满足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果的要求下,结合当地的施工技术条件综合确定。 网架的安装方法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高空散装法适用于螺栓连接节点的各种类型网架,并宜采用少支架的悬挑施工方法; 二、分条或分块安装法适用于分割后刚度和受力状况改变较小的网架,如两向正交、正放四角锥、正放抽空四角锥等网架。分条或分块的大小应根据起重能力而定; 三、高空滑移法适用于正放四角锥、正放抽空四角锥、两向正交正放等网架。滑移时滑移单元应保证成为几何不变体系; 四、整体吊装法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网架,吊装时可在高空平移或旋转就位; 五、整体提升法适用于周边支承及多点支承网架,可用升板机、液压千斤顶等小型机具进行施工; 六、整体顶升法适用于支点较少的多点支承网架。 第5.1.6条 采用吊装或提升、顶升的安装方法时,其吊点的位置和数量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一、宜与网架结构使用时的受力状况相接近; 二、吊点的最大反力不应大于起重设备的负荷能力; 三、各起重设备的负荷宜接近。 第5.1.7条 安装方法选定后,应分别对网架施工阶段的吊点反力、挠度、杆件内力、提升或顶升时支承柱的稳定性和风载下网架的水平推力等项进行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施工荷载应包括施工阶段的结构自重及各种施工活荷载。安装阶段的动力系数:当采用提升法或顶升法施工时,可取1.1;当采用拔杆吊装时,可取1.2;当采用履带式或汽车式起重机吊装时,可取1.3。 第5.1.8条 无论采用何种施工方法,在正式施工前均应进行试拼及试安装,当确有把握时方可进行正式施工。 第5.1.9条 在网架结构施工时,必须认真清除钢材表面的氧化皮和锈蚀等污染物,并及时采取防腐蚀措施。 不密封的钢管内部必须刷防锈漆,或采用其他防锈措施。焊缝应在清除焊渣后涂刷防锈漆。 不得以考虑锈蚀而在设计施工中任意加大钢材截面或厚度。 第二节 制作与拼装要求 第5.2.1条 网架结构应在专门的胎具上制作,以保证杆件和节点的精度和互换性。 第5.2.2条 网架结构制作与拼装中的对接焊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规定的二级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其他焊缝按三级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 第5.2.3条 焊接钢板节点的节点板宜用砂轮切割机下料。节点板长度尺寸允许偏差为±2mm,厚度允许偏差为±0.5mm,角度允许偏差为±20′,可用角尺或样板检查,其接触面应密合。 焊接球节点的半圆球,宜用机床坡口。焊接后的成品球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局部凸起或折皱。 焊接球直径的允许偏差:当球直径小于等于300mm时,为±1.5mm;宜径大于300mm时,为±2.5mm;圆度:当直径小于等于300mm时,不应大于1.5mm;当直径大于300mm时,不应大于2.5mm;设计壁厚减薄量不应大于13%,且不得超过1.5mm;对口错边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mm。 螺栓球节点不得有裂纹。螺纹应按6H级精度加工,并符合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197—81的规定。球中心至螺孔端面距离偏差为±0. 20mm,螺栓球螺孔角度允许偏差为±30′。 第5.2.4条 焊接节点的钢管杆件宜用机床下料。杆件长度应预加焊接收缩量,其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杆件制作长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螺栓球节点的钢管杆件为±1mm; 二、焊接球节点的钢管杆件为±1mm; 三、焊接钢板节点的型钢杆件为±2mm。 第5.2.5条 网架应在专门的拼装模架上进行小拼,以保证小拼单元的形状及尺寸的准确性。 小拼单元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拼单元为单锥体时:弦杆长、锥体高为±2.0mm;上弦对角线长度为±3.0mm;下弦节点中心偏移为2.0mm; 二、小拼单元不为单锥体时,节点中心允许偏移为2.0mm; 三、小拼单元为平面桁架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的有关规定。焊接球节点与钢管中心允许偏移为1.0mm。 第5.2.6条 分条或分块的网架单元长度不大于20m时,拼接边长度允许偏差为±10mm;当条或块的长度大于20m时,拼接 边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 对于多跨点支承网架拼接边长度允许偏差为上述各项规定的1/2。高空总拼可采用预拼装或其他保证精度措施。 第5.2.7条 焊接节点的网架结构在总拼前应精确放线,放 线的允许偏差分别为边长及对角线长的1/10000。 总拼所用的支承点应防止不均匀下沉。 总拼时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顺序,以减少焊接变形和焊接应力。拼装与焊接顺序应从中间向两端或四周发展。 第5.2.8条 焊接节点网架所有焊缝均须进行外观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大、中跨度钢管网架的拉杆与球的对接焊缝,应作无损探伤检验,其抽样数不少于焊口总数的20%,取样部位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所规定的二级焊缝的要求。 第5.2.9条 网架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按有关规定拧紧螺栓后,应用油腻子将所有接缝处填嵌严密,并应按钢结构防腐蚀要求进行处理。 当网架用螺栓球节点连接时,在拧紧螺栓后,应将多余的螺孔封口,并应用油腻子将所有接缝处填嵌严密,补刷防腐漆两道。 第三节 高空散装法 第5.3.1条 当采用小拼单元或杆件直接在高空拼装时,其顺序应能保证拼装的精度,减少积累误差。悬挑法施工时,应先拼成可承受自重的结构体系,然后逐步扩展。 网架在拼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基准轴线位置、标高及垂直偏差,并应及时纠正。 第5.3.2条 搭设拼装支架时,支架上支撑点的位置应设在下弦节点处。支架应验算其承载力和稳定性,必要时可进行试压,以确保安全可靠。 支架支柱下应采取措施,防止支座下沉。 第5.3.3条 在拆除支架过程中应防止个别支撑点集中受力,宜根据各支撑点的结构自重挠度值,采用分区分阶段按比例下降或用每步不大于10mm的等步下降法拆除支撑点。 第四节 分条或分块安装法 第5.4.1条 将网架分成条状单元或块状单元在高空连成整体时,网架单元应具有足够刚度并保证自身的几何不变性,否则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第5.4.2条 为保证网架顺利拼装,在条与条或块与块合拢处,可采用安装螺栓等措施。设置独立的支撑点或拼装支架时,应符合本规程 第5.3.2条的要求。 合拢时可用千斤顶将网架单元顶到设计标高,然后连接。 第5.4.3条 网架单元宜减少中间运输。如需运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网架变形。 第五节 高空滑移法 第5.5.1条 高空滑移可采用下列两种方法: 一、单条滑移法分条的网架单元在事先设置的滑轨上单条滑移到设计位置后拼接; 二、逐条积累滑移法分条的网架单元在滑轨上逐条积累拼接后滑移到设计位置。 高空滑移法可利用已建结构物作为高空拼装平台。如无建筑物可供利用时,可在滑移开始端设置宽度约大于两个节间的拼装平台。 有条件时,可以在地面拼成条或块状单元吊至拼装平台上进行拼装。 第5.5.2条 滑轨可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顶面的预埋件上,轨面标高应高于或等于网架支座设计标高。 滑轨接头处应垫实,若用电焊连接应锉平高出轨面的焊缝。当支座板直接在滑轨上滑移时,其两端应做成圆导角,滑轨两侧应无障碍。 摩擦表面应涂润滑油。 第5.5.3条 当网架跨度较大时,宜在跨中增设滑轨,滑轨下的支承架应符合本规程第5.3.2条的要求。 第5.5.4条 当设置水平导向轮时,可设在滑轨的内侧,导向轮与滑道的间隙应在10~20mm之间。 第5.5.5条 网架滑移可用卷扬机或手板葫芦牵引。根据牵引力大小及网架支座之间的系杆承载力,可采用一点或多点牵引。 牵引速度不宜大于1.0m/min,牵引力可按滑动摩擦或滚动摩擦分别按下式进行验算: 一、滑动摩擦 通成两组或用三根拔杆吊装时,折减系数可适当放宽。 第5.6.4条 在制订网架就位总拼方案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网架的任何部位与支承柱或技杆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 二、如支承柱上设有凸出构造(如牛腿等),应防止网架在起升过程中被凸出物卡住; 三、由于网架错位需要,对个别杆件暂不组装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第5.6.5条 拔杆、缆风绳、索具、地锚、基础及起重滑轮组的穿法等,均应进行验算,必要时可进行试验检验。 第5.6.6条 当采用多根拔杆吊装时,拔杆安装必须垂直,缆风绳的初始拉力值宜取吊装时缆风绳中拉力的60%。 第5.6.7条 当采用单根拔杆吊装时,其底座应采用球形万向接头;当采用多根拔杆吊装时,在拔杆的起重平面内可采用单向铰接头。拔杆在最不利荷载组合作用下,其支承基础对地面的压力不应大于地基允许承载能力。 第5.6.8条 当网架结构本身承载能力许可时,可采用在网架上设置滑轮组将拔杆逐段拆除的方法。 第七节 整体提升法 第5.7.1条 网架整体提升可在结构上安装提升设备提升网架,也可在进行柱子滑模的施工的同时提升网架,此时网架可作为操作平台。 第5.7.2条 提升设备的使用负荷能力,应将额定负荷能力乘以折减系数,穿心式液压千斤顶可取0.5~0.6;电动螺杆升板机可取0.7~0.8;其他设备通过试验确定。 第5.7.3条 网架提升时应保证做到同步。相邻两提升点和最高与最低两个点的提升允许升差值应通过验算确定。相邻两个提升点允许升差值:当用升板机时,应为相邻点距离的1/400,且不应大于15mm;当采用穿心式液压千斤顶时,应为相邻距离的1/250,且不应大于25mm。最高点与最低点允许升差值:当采用升板机时应为35mm,当采用穿心式液压千斤顶时应为50mm。 第5.7.4条 提升设备的合力点应对准吊点,允许偏移值应为10mm。 第5.7.5条 整体提升法的下部支承柱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第八节 整体顶升法 第5.8.1条 当网架采用整体顶升法时,应尽量利用网架的支承柱作为顶升时的支承结构,也可在原支点处或其附近设置临时顶升支架。 第5.8.2条 顶升用的支承柱或临时支架上的缀板间距,应为千斤顶使用行程的整倍数,其标高偏差不得大于5mm,否则应用薄钢板垫平。 第5.8.3条 顶升千斤顶可采用丝杠千斤顶或液压千斤顶,其使用负荷能力应将额定负荷能力乘以折减系数:丝杠千斤顶取0.6~0.8;液压千斤顶取0.4~0.6。 各千斤顶的行程和升起速度必须一致,千斤顶及其液压系统必须经过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5.8.4条 顶升时各顶升点的允许升差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相邻两个顶升用的支承结构间距的1/1000,且不应大于30mm; 二、当一个顶升用的支承结构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千斤顶时,取千斤顶间距的1/200,且不应大于10mm。 第5.8.5条 千斤顶或千斤顶合力的中心应与柱轴线对准,其允许偏移值应为5mm;千斤顶应保持垂直。 第5.8.6条 顶升前及顶升过程中网架支座中心对柱基轴线的水平偏移值不得大于柱截面短边尺寸的1/50及柱高的1/500。 第5.8.7条 对顶升用的支承结构应进行稳定性验算,验算时除应考虑网架和支承结构自重、与网架同时顶升的其它静载和施工荷载外,还应考虑上述荷载偏心和风荷载所产生的影响。如稳定不足时,应首先采取施工措施予以解决。 第九节 组合网架结构的施工 第5.9.1条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混凝土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的有关规定。 第5.9.2条 灌缝混凝土应采用微膨胀性水泥拌制,并连续灌筑。 当灌缝混凝土强度达到混凝土强度等级的75%以上时,方可拆除拼装支架。混凝土质量标准与本规程第5.9.1条的规定相同。 第5.9.3条 组合网架结构的钢腹杆及下弦杆制作、拼装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及焊缝质量要求应符合本章第二节的规定。 第5.9.4条 组合网架结构安装方法可采用高空散装法、整体提升法、整体顶升法、也可采用分条(分块)法、高空滑移法。 当组合网架结构分割成条(块)状单元时,必须单独进行承载力和刚度的验算,单元体的挠度不应大于形成整体结构后该处挠度值。 第十节 验收 第5.10.1条 网架结构的制作、拼装和安装的每个工序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凡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交工检查验收。每道工序的检查验收均应作出记录,并应汇总存档。 焊接球、螺栓球、杆件、高强度螺栓等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及 检验记录。 第5.10.2条 交工验收时,应检查网架的纵横向边长偏差,支承点的中心偏移和高度偏差。纵横向边长偏差允许值应为长度的1/2000,且不应大于30mm;中心偏移允许值应为网架跨度的1/3000,且不应大于30mm;高度偏差允许值:对周边支承的网架相邻点之间,应为相邻支座间距的1/400,且不应大于15mm,最高与最低点之间,应为30mm;对多点支承的网架,应为相邻支座间距离的1/800,且不应大于30mm。 第5.10.3条 施工完成后,应测量网架的挠度值(包括网架自重的挠度及屋面工程完成后的挠度),所测的挠度平均值,不应大于设计值的15%,实测的挠度曲线应存档。网架的挠度观测点:对小跨度,设在下弦中央一点,对大中跨度,可设五点,下弦中央一点,两向下弦跨度四分点处各二点,对三向网架应测量每向跨度三个四等分点处的挠度。 第5.10.4条 网架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文件:网架施工图、竣工图、设计更改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所用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网架的零部件产品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网架拼装各工序的验收记录、焊工考试合格证明、焊缝质量和高强度螺栓质量检验资料、风拼就位后几何尺寸误差和挠度记录。 附录九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 附加说明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加单位 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 参加单位:天津大学、东南大学、煤炭部太原煤矿设计研究 院、河海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 究所。 主要起草人:蓝 天、董石麟、 刘锡良、肖 炽、刘善维、 钱若军、陈扬骥、严慧、 张运田、蒋 寅、樊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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