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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1.4.7 化妆品产品申证单元表。未在表中列出的产品,应根据上述规定归属于相应申证单元:有申证小类的,归属申证小类。 申  证  单  元 产品类型 产品举例 一般液态单元 护发清洁类 洗发液、洗发膏、发露、发油(不含推进剂)、摩丝(不含推进剂)、梳理剂、洗面奶、液体面膜等 护肤水类 护肤水、紧肤水、化妆水、收敛水、卸妆水、眼部清洁液、按摩液、护唇液、生发液、护肤精油、无纺布面膜等 染烫发类 染发剂、烫发剂等 啫喱类 啫喱水、啫喱膏、美目胶等 ...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 细则 测试细则下载防尘监理实施细则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地暖施工监理细则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下载静压桩监理实施细则下载 1.4.7 化妆品产品申证单元表。未在表中列出的产品,应根据上述规定归属于相应申证单元:有申证小类的,归属申证小类。 申  证  单  元 产品类型 产品举例 一般液态单元 护发清洁类 洗发液、洗发膏、发露、发油(不含推进剂)、摩丝(不含推进剂)、梳理剂、洗面奶、液体面膜等 护肤水类 护肤水、紧肤水、化妆水、收敛水、卸妆水、眼部清洁液、按摩液、护唇液、生发液、护肤精油、无纺布面膜等 染烫发类 染发剂、烫发剂等 啫喱类 啫喱水、啫喱膏、美目胶等 膏霜乳液单元 护肤清洁类 膏、霜、蜜、香脂、奶液、洗面奶、无纺布面膜等 发用类 发乳、焗油膏、染发膏、护发素等 粉单元 散粉类 香粉、爽身粉、痱子粉、定妆粉、面膜(粉)、浴盐、洗发粉、染发粉等 块状粉类 胭脂、眼影、粉饼等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 气雾剂类 摩丝、发胶、彩喷等 有机溶剂类 香水、花露水、指甲油等 蜡基单元 — 唇膏、眉笔、唇线笔、发蜡、睫毛膏、唇彩、液体唇膏等 其它单元 — 本次不列入   2.5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 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上海市龙吴路137号 邮编:200232 电话:021—54483433 联系人:沈敏 3.6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生产体系必须符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制定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查办法》(附件1)的规定。 5.2.6 凡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的企业,如果其质量认证的质量体系现场审查时间在一年之内的,可提出减免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申请,并附上企业现场审查证明材料(复印件),可只对2.2条设备工具和2.3条测量器具进行审查。 6.3 凡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的企业,如果该产品是申证单元中的代表性产品,且具有经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报告在一年内有效),企业可向审查部提出减免产品确认检验的申请,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审查部对企业提供的检验报告的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减免部分或全部产品检验项目。 8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8.1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并对无证企业进行查处。 8.2 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该产品的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为: XK16-108 ×××× 其中,XK表示生产许可证标记,16表示行业编号,108表示化妆品产品编号,××××表示证书编号。 8.3 外委加工的产品 8.3.1 有证企业(委托方)委托另一有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加工生产,委托方负责全国产品销售的, 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标注方式; 8.3.1.1 产品或其包装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 8.3.1.2 产品或其包装上只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 8.3.2 无证企业(委托方)委托有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加工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产品或其包装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 8.3.3 对采用以上标注方式的委托方企业应持有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署的有效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及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证办公室备案同意后方可标注。 8.3.4 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证办公室应将备案情况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并及时跟踪和掌握企业变化情况。 8.4 取证后,企业更改注册名称时,应按规定及时更换生产许可证。更换证书时要求企业在营业执照变更后三个月内将更改证书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意见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 8.5 取证后,企业迁址、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更或增加申证单元,应向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新提出申请。按上述程序重新换发生产许可证。 附件1 化妆品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 一、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1.1 组织领导 1、企业的领导中应有人负责企业质量工作 有专职领导负责企业质量工作 有领导负责企业质量工作 无领导负责质量工作。     2、企业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工作,且职权明确 有专职人员和专门质量管理机构,并有岗位责任。 有兼职人员及机构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无机构及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2 方针目标 1、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和定量的质量目标 有企业的质量方针和定量的质量目标。 有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无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贯彻实施。 有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贯彻的具体记录及落实情况的记载。 有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贯彻实施记录,但不具体。 无方针、目标实施记录。   1.3 管理职责 1、企业应制定质量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有质量管理制度及有关部门、人员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规定 有质量管理制度,但有关部门、人员的管理职责、权限不够明确 无质量管理制度,也无部门、人员的管理职责。     2、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有具体的考核办法及考核情况的记录 有考核办法但考核不严格 无考核办法     二、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2.1 生产设施 企业必须具有满足生产工艺需要的生产设施和工作场所,且维护完好。要有清洁、明亮的生产车间,要有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防止交叉污染。生产车间要注意空气净化,没有空气净化设施的车间,要安置紫外线灯进行消毒、灭菌。生产车间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采光照明。 全部符合要求   严重不符合要求     2.2 设备工装 *1、企业必须具有适合产品特点、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及工艺装备。按六大单元化妆品生产应必备的设备,并配备相应的灌装、成型、包装设备。 一般液态单元:混合机械(或气流、超声波)搅拌设备;膏霜乳液单元:乳化均质设备;粉单元:混合拌粉设备;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前者需咬口及推进剂充填设备,后者需防爆机械混合搅拌设备;蜡基单元:熔化及倒模设备;其它单元: 自行生产纯水应有相应的电渗析或离子交换设备 按申报单元检查齐全,能正常运转。   按申报单元无必备设备或设备锈蚀不能运转。   按申请许可证单元检查 2.2 设备工装 2、生产设备、工具、容器,使用前后应当彻底清洗、消毒。 凡接触化妆品原料和半成品的设备、工具、管道必须用无毒、无害、抗腐蚀材质制作,内壁光滑无脱落,便于清洁和消毒 设备、容器、工具等保持良好的清洁状态。 设备、容器、工具等基本清洁 设备、容器、工具等锈蚀、不洁。     3、企业的固定设备和管路的安装应当防止滴漏污染化妆品容器及半成品、成品 应具备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日常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检修制度),并能认真实施 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有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有记录。 无设备管理制度。 2.3 测量器具 *1、企业应具备以下常规检测仪器,并根据企业生产的具体产品标准配备相关的检测仪器。如:分析天平、恒温培养箱、冰箱、恒温水浴锅、温度计、酸度计、微生物检测所必备的高压消毒锅、恒温培养箱、放大镜等 常规检测仪器齐全。   无常规检测仪器。     2企业的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性能。精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和达到检定规定规程的要求,并按检定规程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应有周期性检定合格证。 企业应建立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并有执行情况记录。 企业有计量管理人员。 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齐全,执行记录完整,计量器具周期性检定合格证符合该器具的检定周期 有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及记录关键工序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符合该器具的检定周期 无检测仪器及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关键工序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不符合该器具的检定周期。 2.4 人员要求 1、质量负责人 ⑴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熟悉产品质量法规,明确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⑵参加企业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及管理,定期向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 ⑶有一定的化妆品专业知识及组织领导能力。 查阅资料齐全或听取质量负责人对有关问题的解答满意。 查阅资料基本齐全或听取质量负责人对有关问题的解答基本满意。 质量负责人阐述不清各款项的内容。     2、企业技术人员 ⑴工程技术人员(含技术员及以  上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理工科毕业的)占企业职工数3%以上。 ⑵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掌握分管范围内的(如原料性质、配方设计、产品标准、工艺要求、检验方法等)专业技术知识。可随机提2~3个问题。 3%以上   能正确回答提出的问题。 3%   基本能正确回答提出的问题。 小于3%   不能正确回答提出的问题。   2.4 人员要求 *3生产操作工人 ⑴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上岗前应经过化妆品生产知识的培训,熟悉并掌握本岗位的“应知应会”知识。 ⑵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洗净、消毒双手。 ⑶直接与化妆品原料和半成品接触得人员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手部有外伤。 符合各款项要求;能正确回答问题。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中有一人无健康合格证或严重违反其它款项要求      三、技术文件管理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3.1 技术标准 *1、化妆品企业应具备所生产或外加工的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相关标准文本齐全。   相关标准文本不齐全。     *2、化妆品企业制定的产品企业标准应严于或达到相应得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得要求,并须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相关企标文本合格、齐全。   相关企标文本不合格、不齐全   3、化妆品企业应具备生产过程中必需的相关原料及包装材料的质量要求,并经企业认可批准。 抽查相关原料或包装,其质量要求文本齐全。 抽查相关原料或包装,其质量要求文本基本齐全。 无相关原料或包装材料的质量要求文本。   3.2 工艺文件 1、化妆品企业应具有所生产的各种产品工艺文件及明细表,并与实际工艺文件名称相符。 每单元随机抽查1~2份工艺文件与明细表相符。 每单元随机抽查1~2股份工艺文件与明细表基本相符。 无工艺文件明细表。   企业保密的工艺文件应就地审查后立即归还 2、化妆品企业的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一致,有签署,更改手续正确完备。 随机抽查两份工艺文件,做到完整,有签署,更改手续正确。 随机抽查两份工艺文件,做到基本完整,有签署,有更改手续。 随机抽查两份工艺文件,不完整,无签署,无变更手续。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3.3 文件管理 1、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技术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管理制度完善,发布修改符合程序。 有管理办法,发布、修改符合程序。 无管理办法,发布、修改不符合程序。     2、企业应有技术文件管理部门或人员。 有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有管理人员。 无管理人员。   3企业生产过程的原始技术应妥善保存,保存期应不得低于该产品的保质期。 齐全、保存完好。 有、基本保存。 原始记录无保存    四、采购质量控制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4.1 采购制度 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通用包装的质量控制办法。 采购质量控制制度齐全。 基本有采购质量控制制度。 无采购质量控制制度。     2、企业应制定委托加工的原辅材料、专用包装相应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 委托加工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齐全。 基本有委托加工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 无委托加工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4.2 供方评价 1、企业对供方(或供应商)情况清楚,并应有相关供方资料或采购物品的质量指标,以做到择优采购,满足产品质量需求。 相关资料或质量指标齐全。 有相关资料或质量指标。 无相关资料或质量指标     2、企业应保存供方及委托加工单位的名单及供货、加工记录,并对供方进行质量控制。 供方名单及供货记录齐全。 基本有供方名单及供货记录。 无供方名单及供货记录。   4.3 采购文件 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如采购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采购合同、技术标准等采购文件。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或委托加工的原辅材料、包装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并有记录。 采购文件及检验或验证记录齐全。 基本有采购文件及检验或验证记录。 无采购文件及检验或验证记录。      五、过程质量管理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5.1 工艺管理 1、企业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齐全。 有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无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企业职工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 工艺操作记录准确、齐全、清晰。 有工艺操作记录。 无工艺操作记录。   5.2 质量控制 1、企业职工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进行质量控制,并在工艺流程图上标出质量控制点。 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点。 关键工序基本有质量控制点 关键工序无质量控制点     2、根据所生产不同类别的产品制定相关的质量控制点的操作程序、方法,并予以记录。 随机任选两种产品的质量控制点的操作程序、记录齐全。 随机任选两种产品,有质量控制点的操作程序记录。 随机任选两种产品,无质量控制点的操作程序及记录。   3、企业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每批留样管理,留样的保存期应不得低于该产品的保质期。 产品留样齐全。 产品留样基本齐全。 无产品留样。    六、产品质量检验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6.1 检验管理 1、企业应有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并有检验室和检验人员。企业应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检验机构、检验室、专职检验人员及管理制度齐全。 有检验室、兼职检验人员有管理制度。 无检验室、检验人员及管理制度。     2、相关产品中的甲醇、对苯二胺、铅、汞、砷、致病菌物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含量的检测可委托有合法地位及能力的单位进行,并有相关委托证明。 有委托检测证明及检测报告齐全。 有委托检测证明。 无委托检测证明。   6.2 过程检验 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对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及控制,认真做好检验记录。 半成品检验记录齐全、清晰。 半成品检验记录基本齐全。 半成品检验记录不清晰,有严重短缺。     2、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可按规定进行返工,返工后要进行重新检验。 返工产品重新检验记录齐全、清晰。 返工产品重新检验记录基本齐全。 返工产品重新检验无记录。   6.3 出厂检验 企业应按产品标准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此工作也可与半成品检验结合,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有批量检验合格证。 检验报告单及产品合格证齐全、清晰 检验报告单及产品合格证基本齐全。 无检验报告单及产品合格证。      七、文明安全生产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7.1 文明生产 1、厂区: ⑴厂区环境清洁,无污染源。车间、仓库、办公室布局合理。厂区与住宅及公共场所隔离。 ⑵厂区各种标识醒目,道路平坦,注意绿化。 ⑶仓库要通风、防鼠、防尘、防虫、有防潮设施,定期清洁,保持清洁。 ⑷原料、包装及成品应分库分类存放,并有明确标识。危险品应隔离存放,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厂区清洁,布局合理,符合各款项要求。 厂区清洁,布局合理,基本符合各款项要求。 厂区脏乱,布局不合理,又达不到各款项要求。     2、生产车间 ⑴车间应清洁明亮,通道宽敞,以适应生产需求。 ⑵车间设备、设施清洁,无跑冒滴漏,无尘土,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⑶车间内物品码放整齐,物品与生产线、通道之间要有明显标记。 ⑷车间内严禁吸烟、用膳及进行其他又碍生产的活动。 ⑸车间内要配备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 全部符合各款项要求。 基本符合各款项要求。 严重不符合各款项要求。   7.2 安全防护 *1、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齐全。   无安全生产制度。     *2、生产设备、设施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装置。车间、库房等地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并有当地消防部门验收证明,以确保安全。     气雾剂产品应严格执行《易燃气雾剂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防范措施齐全。   安全防范措施防护严重欠缺。   7.3 环卫要求 1、企业卫生状况良好,对粉类产品、染发剂、烫发液能采取防尘、防有害气体等措施,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全部采取安全措施。 基本采取安全措施。 无安全措施。     2、企业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必须达到国家有关环保要求,并提供环保部门的证明。 全部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基本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未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3、生产中应防止噪声污染,有严重噪声的生产车间与居民区应有适当的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 无噪声污染。 基本无噪声污染。 有严重噪声污染。     四、《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的补充说明 1 检验依据 “洗面奶”产品检验中,企业需提供粘度标准值。 “香水”、“花露水”产品检验中,企业需提供相对密度规定值。 “发用摩丝”产品检验中,耐热检测应为40℃,24h恢复至室温能正常使用。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pH值的测定引用标准应为GB/T13531.1-2000。 附 化妆品半成品分装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 一、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1.1 生产设施 企业必须具备满足半成品分装加工的生产设施和工作场所,且维护完好。要有清洁、明亮的生产车间,要有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防止交叉污染。生产车间要注意空气净化,没有空气净化设施的车间,要安置紫外线灯进行消毒、灭菌。生产车间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采光照明。 全部符合要求   严重不符合要求     1.2 设备工装 *1、企业必须具有适合产品特点、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灌装、分装或成型设备。 按申报单元检查齐全,能正常运转。   按申报单元无必备设备或设备锈蚀不能运转。   按申请许可证单元检查 2、生产设备、工具、容器,使用前后应当彻底清洗、消毒。 凡接触化妆品半成品的设备、工具、管道必须用无毒、无害、抗腐蚀材质制作,内壁光滑无脱落,便于清洁和消毒 企业的固定设备和管路的安装应当防止滴漏污染化妆品容器及半成品、成品。 应具备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并能认真实施 设备、容器、工具等保持良好的清洁状态。       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有记录 设备、容器、工具等基本清洁         设备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有记录 设备、容器、工具等锈蚀、不洁。           无设备管理制度     1.3 测量器具 *1、企业应具备以下常规检测仪器,并根据企业生产的具体产品标准配备相关的检测仪器。如:分析天平、恒温干燥箱、冰箱、恒温水浴锅、温度计、酸度计、微生物检测所必备的高压消毒锅、恒温培养箱、放大镜等 常规检测仪器齐全。   无常规检测仪器。     2企业的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性能。精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和达到检定规定规程的要求,并按检定规程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应有周期性检定合格证。 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齐全,计量器具周期性检定合格器具的检定周期。 有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无检测仪器及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1.4 人员要求 3、质量负责人 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熟悉产品质量法规,明确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听取质量负责人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介绍表示满意。 听取质量负责人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介绍表示不够满意。 质量负责人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阐述不清。     4、企业技术人员 ⑴企业必须有一位工程技术人员(含有技术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理工科毕业的) ⑵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可随机提2~3个问题。 有一位技术人员能正确回答提出的问题。 基本能正确回答提出的问题。 对所提问题不能正确回答。   *3生产操作工人 ⑴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 ⑵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洗净、消毒双手。 ⑶直接与化妆品半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手部有外伤。 符合各款项要求;能正确回答问题。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中有一人无健康合格证或严重违反其它款项要求      二、技术文件管理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2.1 技术标准 *1、化妆品分装企业应具备所分装的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相关标准文本齐全。   相关标准文本不齐全。     *2、化妆品分装企业制定的产品企业标准应严于或达到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须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相关企标文本合格、齐全。   相关企标文本不合格、不齐全   3、化妆品分装企业应具有相关包装材料质量要求,并经企业认可批准。 抽查相关包装,其质量要求文本齐全。 抽查相关包装,其质量要求文本基本齐全。 无相关包装材料的质量要求文本。   3.2 工艺文件 化妆品分装企业应具有所分装的半成品质量合格证明及分装批次的操作记录。 随机抽查两份,做到完整 随机抽查两份,做到基本完整。 随机抽查两份,不完整。     3.3 文件管理 企业分装批次的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应不得低于该产品的保质期。 齐全、保存完好 有,基本保存 原始记录无保存      三、采购质量控制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3.1 采购制度 企业应制定采购多委托加工的半成品、包装的质量控制制度。 采购或委托加工的质量控制制度齐全 采购或委托加工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无质量控制制度     3.2 供方评价 1、企业对半成品供方情况清楚,并应有相关半成品质量指标。 相关资料或质量指标齐全。 相关资料或质量指标不够齐全。 无相关资料或质量指标。     2、企业应保存供方的供货记录,并对供方进行质量控制。 供货记录齐全。 供货记录不够齐全。 无供货记录。   3.3 采购文件 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或委托加工的合同进行运作,并按规定对半成品、包装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并有记录。 采购或委托加工的合同及检验或验证记录齐全。 采购或委托加工的合同及检验或验证记录不够齐全。 无合同及检验或验证记录。      四、过程质量管理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4.1 工艺管理 企业职工应严格按分装加工要求进行生产操作。 操作记录齐全、清晰。 操作记录不齐全。 无操作记录。     4.2 质量控制 1、企业职工应严格控制分装产品的净含量。 随机抽取10瓶样品,其净含量的平均值符合本产品明示标注   随机抽取10瓶产品,其净含量的平均值小于本产品明示标注     2、企业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每批留样管理,留样的保存期应不得低于该产品的保质期。 产品留样齐全。 产品留样基本齐全。 无产品留样。    五、产品质量检验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5.1 检验管理 1、企业应制定质量检验制度 质量检验制度齐全 质量检验制度不够齐全 无质量检验制度     2、相关产品中的甲醇、对苯二胺、铅、汞、砷、致病菌物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含量的检测可委托有合法地位及能力的单位进行,并有相关委托证明。 有委托检测证明及检测报告齐全。 有委托检测证明。 无委托检测证明。   5.2 过程检验 1、企业在分装过程中要按规定对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认真做好检验记录。 半成品检验记录齐全、清晰。 半成品检验记录不够齐全。 无半成品检验记录。     2、检验半成品不合格,应退回供方,并做好记录。 记录齐全、清晰。 记录基本齐全。 无记录   5.3 出厂检验 企业应按产品标准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此工作也可与半成品检验结合,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检验报告单及产品合格证齐全、清晰 检验报告单及产品合格证不够齐全。 无检验报告单及产品合格证。      六、文明安全生产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审查记录与审查结果 备注 合格 有缺陷 不合格 6.1 文明生产 1、厂区: ⑴厂区环境清洁,无污染源。车间、仓库、办公室布局合理。厂区与住宅及公共场所隔离。 ⑵厂区各种标识醒目,道路平坦,注意绿化。 ⑶仓库要通风、防鼠、防尘、防虫、有防潮设施,定期清洁,保持清洁。 ⑷半成品、包装及成品应分库分类存放,并有明确标识。危险品应隔离存放,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厂区清洁,布局合理,符合各款项要求。 厂区清洁,布局合理,基本符合各款项要求。 厂区脏乱,布局不合理,又达不到各款项要求。     2、生产车间 ⑴车间应清洁明亮,通道宽敞,以适应生产需求。 ⑵车间设备、设施清洁,无跑冒滴漏,无尘土,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⑶车间内物品码放整齐,物品与生产线、通道之间要有明显标记。 ⑷车间内严禁吸烟、用膳及进行其他又碍生产的活动。 ⑸车间内要配备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 全部符合各款项要求。 基本符合各款项要求。 严重不符合各款项要求。   6.2 安全防护 *1、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齐全。   无安全生产制度。     *2、生产设备、设施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装置。车间、库房等地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并有当地消防部门验收证明,以确保安全。     气雾剂产品应严格执行《易燃气雾剂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防范措施齐全。   安全防范措施防护严重欠缺。   7.3 环卫要求 1、企业卫生状况良好,对散粉、染发剂、烫发液半成品分装能采取安全措施,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全部采取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不够有效。 无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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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房地产
上传时间: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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