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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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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一)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   税法(Ⅰ)                          第三章 消费税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单选题 6题6分 6题6分 6题6分 多选题 5题10分 5题10分 5题10分 计算题 (二)4分 —— —— 综合题 (一)2分 (二)6分 (一)2分 (二)8分 (一)8分 合计 28分 26分 24分   【本章主要内容与结构...

第三章 消费税(一)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   税法(Ⅰ)                          第三章 消费税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单选题 6题6分 6题6分 6题6分 多选题 5题10分 5题10分 5题10分 计算题 (二)4分 —— —— 综合题 (一)2分 (二)6分 (一)2分 (二)8分 (一)8分 合计 28分 26分 24分   【本章主要内容与结构】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   第四节 计税依据★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第六节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第八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九节 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   第十节 申报与缴纳   ◆本章重点内容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与税目、计税依据、各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零售、批发)应纳税额计算、各环节特殊规定。   本章2013年变化   (1)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2)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再销售的新政策;   (3)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免)税。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了解)   一、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一)征税项目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单一性   (三)征收方法多样性   (四)税收调节特殊性   (五)消费税转嫁性   三、其他问题(了解)   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 不同 相同 1.征税的范围不同。消费税征税范围现在是14种应税消费品,而增值税是所有的有形动产和应税劳务 应税消费品在特定环节既要缴增值税也要缴消费税,当两个税同时征收时,两个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在从价定率征收的情况下一般是相同的 2.征税环节不同。消费税征税环节是一次性的(单一的);增值税在货物每一个流转环节都要交纳 3.计税方法不同。消费税是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和从价从量征收,选择某一种方法时是根据应税消费品选择计税的方法;增值税是根据纳税人选择计税的方法   【考题·多选题】(2009)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消费税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B.消费税的税率呈现单一税率形式   C.消费品生产企业没有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均不征消费税   D.消费税税目列举的消费品都属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E.消费税实行多环节课征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答疑编号6298030101]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消费税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一种是定额税率。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是为了更有效地保全消费税税基,对一些应税消费品采取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如卷烟、白酒;纳税人自产应税消费品,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它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如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等;消费税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2012年)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是消费者   B.委托加工化妆品的纳税人是受托加工企业   C.携带卷烟入境的纳税人是携带者   D.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是收件人   E.批发卷烟的纳税人是生产企业     [答疑编号6298030102]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是零售企业;委托加工化妆品的纳税人是委托方;批发卷烟的纳税人为卷烟批发企业。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14个税目:注意不属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 税目 子目 注释 一、烟 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2.薯类白酒 3.黄酒 4.啤酒 5.其他酒 6.酒精 【关注】 (1)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2)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 (3)配制酒、泡制酒规定 (4)调味料酒不征消费税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等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 包括汽油、柴油等7个子目 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纯生物柴油免征 七、汽车轮胎     不包括子午线轮胎、翻新轮胎,农用拖拉机专用轮胎 八、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两轮、三轮)     税目 子目 注释 九、小汽车     (1)对于购进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2)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3)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征消费税 (4)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消费税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球包、球杆、球袋 十一、高档手表      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10000元(含)以上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的现行规定,下列车辆属于应税小汽车征税范围的是( )。   A.电动汽车   B.用厢式货车改装的商务车   C.用中轻型商务车底盘改装的中轻型商务客车   D.车身12米并且有25座的大客车   [答疑编号62980302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电动汽车不属于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征税范围内;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务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考题·多选题】(2010年)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关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对进口的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B.对用作乙烯原料的国产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C.对用外购货车改装的卫星通讯车征收消费税   D.对卡丁车征收消费税   E.对手工卷烟征收消费税   [答疑编号6298030202]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选项C,对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卡丁车不征收消费税;选项E,手工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箱150元计征消费税。   二、税率   (一)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10档:1%~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提示】注意啤酒的2档税率规定   3.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只适用于卷烟、白酒     【例题·单选题】关于消费税的税率,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B.消费税对卷烟、白酒实行复合税率,是为了更有效的保全消费税的税基   C.消费税对啤酒实行定额税率,是因为啤酒的计量单位不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D.消费税对汽车轮胎征收消费税但税率较低,是为了限制消费而不限制生产   [答疑编号6298030203]   『正确答案』C   (二)最高税率运用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它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答疑编号6298030204]   『正确答案』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0.5=41(元)   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一)卷烟适用税率   1.从价计税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有: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2)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3)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每标准箱150元计征定额税(2011年多选题):   ①白包卷烟;   ②手工卷烟;   ③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2.残次品卷烟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   3.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第八节进口消费税计算中讲)   4.不同环节卷烟消费税税率 应税消费品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卷烟 生产环节 每标准箱150元 56%(每条价格≥70元) 36%(每条价格<70元) 批发环节 无 5%   【考题·多选题】(2012年)下列关于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进口卷烟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元计算征税   B.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提高销售价格,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适用税率   C.残次品卷烟应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价格的一半确定价格和适用税率   D.白包卷烟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元计算征税   E.手工卷烟按照雪茄烟的税率征税   [答疑编号6298030205]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进口卷烟按照组价适用36%或56%税率;残次品卷烟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手工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   (二)酒的适用税率   应税消费品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白酒 每斤0.5元 20%   (三)乘用车税率调整   (四)成品油税率调整: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第四节 计税依据(掌握)   一、销售数量的确定: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二、销售额的确定:   (一)一般规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凡是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征收增值税   B.凡是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都征收消费税   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   D.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   [答疑编号6298030301]   『正确答案』B   (三)包装物的规定:   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又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不包括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押金:      【提示】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啤酒、黄酒除外),押金收取时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押金逾期时,不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啤酒和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押金收取时,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押金逾期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   【考题·单选题】(2012年)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1年 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A.0.6098     B.0.6115   C.1.3598     D.2.2615   [答疑编号629803030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只有木制一次性筷子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应的逾期包装物押金也要计算消费税。烫花木制筷子和竹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应纳消费税=12×5%+0.23÷1.17×5%=0.6098(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本月取得啤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2万元,果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3万元。计算增值税销项税及消费税。   [答疑编号6298030303]   『正确答案』   啤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   增值税=2÷(1+17%)×17%=0.29(万元)   消费税=0   果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   增值税=0, 消费税=0   【例题·单选题】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收取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   A.5000元     B.6600元   C.7200元     D.7500元   [答疑编号629803030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啤酒每吨出产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上,适用消费税税额是250元/吨;每吨出产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下,适用消费税税额是220元/吨。A型啤酒的单位售价=(580000+3000÷1.17)÷20=29128.21(元/吨),适用消费税额是25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20×250=5000(元);B型啤酒的单位售价=(32760+1500)÷1.17÷10=2928.21(元/吨),适用消费税额是22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10×220=22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2200=7200(元)。   (四)酒类其他规定:   1.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   2.啤酒生产企业销售的啤酒,不得以向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销售的价格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而应当以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对外的销售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并依此确定该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   三、计税依据的若干特殊规定(注意单选、多选题)   (一)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1.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以下简称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2.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3.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反之,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税。   (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自2009年8月1日起,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复习时关注以下要点: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三)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某橡胶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销售汽车轮胎取得货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销售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以成本价转给统一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一批,成本价为60万元,门市部当月全部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货款金额74.88万元,已知汽车轮胎适用消费税率为3%,则该橡胶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10.88   B.35.25   C.33.4   D.10.48   [答疑编号629803040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税额=200×3%+100÷(1+17%)×3%+74.88÷(1+17%)×3%=10.48(万元)   (四)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2012年)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8日销售化妆品400 箱,每箱不含税价600元;15日销售同类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650元。当月以200箱同类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元。   A.169500    B.205500   C.207000    D.208500   [答疑编号62980304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600×400+650×500+650×200)×30%=208500(元)   (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   (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   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   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核定价格的卷烟,按核定价格征税   B.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该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C.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实木地板,按门市部的对外销售取得的全部收入征税   D.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汽油赠送客户,按其同类应税汽油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税   [答疑编号629803040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该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选项C,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实木地板,按门市部的对外销售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征税;选项D,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 三种计税方法 税额计算 1.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2.从量定额计税 (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厂某商场签订购销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采取赊销方式销售给该商场M牌卷烟50箱,不含税价款100万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回 50%的货款,由于该商场资金周转问题,卷烟厂本月实际收到40%的货款。   [答疑编号6298030404]   『正确答案』   应纳增值税=100×50%×17%=8.5(万元)   应纳消费税=100×50%×56%+50×50%×150÷10000   =28.38(万元) 第六节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卷烟厂生产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卷烟厂生产的烟丝用于本厂连续生产卷烟,只对生产销售的卷烟征收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二、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它方面是指:   ①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此时消费税缴,增值税不缴     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此时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不视同销售   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此时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属于外部移送,也确认收入      【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有( )。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护肤品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E.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答疑编号6298030501]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B,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缴纳消费税,但是不缴纳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小汽车和商用小客车,小汽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辆,小客车不含税出厂价为6.8/辆万元。5月发生如下业务:本月销售小汽车8600辆,将2辆小汽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销售小客车576辆,将本厂生产的10辆小客车移送改装分厂,将其改装为救护车。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万元。   (题中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3%,小客车消费税税率为5%)   A.8804.24     B.3425.37   C.8804.94     D.8798.84   [答疑编号629803050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8600+3)×12.5×3%+(576+10)×6.8×5%=3425.37(万元)。      三、组成计税价格   (一)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售价(加权平均售价)   (二)没有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价   1.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考题·单选题】(2011年)2011年1月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生产成本35000元,将新研制的香水用于广告样品,生产成本20000元,上述货物已全部发出,均无同类产品售价。2011年1月该化妆品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元。   A.22392.86   B.24750.00   C.35150.00   D.50214.86   [答疑编号62980305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消费税=(35000+20000)×(1+5%)÷(1-30%)×30%=24750(元)   【考题·综合题】(2010年节选)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特制高性能的B型小轿车(消费税率9%)6台和电动汽车10台,其中,将2辆B型轿车用于奖励给对汽车研发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1辆用于汽车性能试验;本月销售电动汽车5辆,不含税售价26万元/辆。B型小轿车生产成本14万元/辆,成本利润率8%。   [答疑编号6298030504]   『正确答案』   将B型轿车用于奖励员工,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14×(1+8%)÷(1-9%)×2 ×17%,+26×5×17%=27.75(万元)   应纳消费税=14×(1+8%)÷(1-9%)×2 ×9%=2.99(万元)   2.复合计征消费税——自产自用白酒、卷烟   组价公式变化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从价税+从量税   =组成计税价格×适用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2012年12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计算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答疑编号6298030505]   『正确答案』   (1)应纳消费税:   从量税=0.2×2000×0.5=200(元)   从价税=[0.2×35000×(1+10%)+200]÷(1-20%)×20%=1975(元)   应纳消费税=200+1975=2175(元)   (2)应纳增值税= [0.2×35000×(1+10%)+200]÷(1-20%)×17%=1678.75(元)   3.从量征收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啤酒厂自产啤酒20吨,赠送某啤酒节,每吨啤酒成本1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   要求:计算消费税及增值税。   [答疑编号6298030506]   『正确答案』   应纳消费税=20×220=4400(元)   应纳增值税=[20×1000×(1+10%)+4400]×17%=4488(元)   四、销售额中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规定   1.扣税范围——11项   注意的问题:   ①14个税目中,酒类产品、游艇、小汽车、高档手表4项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成品油要看清油品子目。   ②举例的11项,也必须是同一税目。   【例题·多选题】 依据消费税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准予扣除外购已纳消费税的有( )。   A.以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B.以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钻石首饰   C.以已税汽车轮胎连续生产的小汽车   D.以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E.以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答疑编号6298030601]   『正确答案』ADE   【考题·单选题】(2012年)某白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用粮食酒精勾兑白酒10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含税销售额500.76万元,当月购进粮食酒精买价120万元,月初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买价98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买价40万元。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A.95.60   B.102.57   C.112.57   D.121.00   [答疑编号629803060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领用酒精生产白酒,不可以抵扣酒精已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500.76÷(1+17%)×20%+100×2000×0.5÷10000=95.6(万元)   2.扣税方法——按当期生产领用部分扣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或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考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关于高尔夫球及球具的消费税处理,正确的是( )。   A.外购已税杆头的消费税可以按购进入库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B.外购已税杆头的消费税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C.外购已税杆头的消费税可以按出厂销售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D.外购己税杆身的消费税不可以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答疑编号62980306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消费税是按照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的。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12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35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550万元,进口消费税165万元,进口烟丝的增值税93.5万元。   (2)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3)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   [答疑编号6298030604]   『正确答案』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税款=(30+400+300+550-50-20)×30%=363(万元)   【注意】外购应税消费税可以抵扣的是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消费税(增值税也不可以抵扣)。   3.扣税环节: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从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委托加工、国外进口购进应税消费品,在工业环节生产后销售,可以扣税;在商业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不实行扣税。    第七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烟丝的成本利润率为5%,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企业应纳增值税36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450元   B.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2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7571.43元   C.甲企业应纳增值税680元,应纳消费税18450元   D.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8450元   [答疑编号629803070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由受托方提供原料主料,不属于委托加工业务,而属于甲企业自制应税消费品销售,其应税消费品的组价=(35000+2000+4000)×(1+5%)÷(1-30%)=61500(元)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61500×17%-340=10115(元)   应纳消费税=61500×30%=18450(元)。      二、代收代缴税款   (一)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特殊: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考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委托加工行为中,受托方(非个体工商户)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的有( )。   A.汽车制造厂委托加工一批轮胎收回后全部用于大客车生产   B.某企业将外购汽车底盘及配件委托加工成小货车自用   C.某企业委托加工一批化妆品收回后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D.某商场委托加工护发品用于直接销售   E.某企业将烟叶委托加工成烟丝收回后继续生产卷烟   [答疑编号6298030702]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小货车、护发品都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二)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税。   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   1.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   2.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三)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销售——重要变化:   1.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2.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价公式为:   1.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提示】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注意两点:   第一,免税农产品的成本问题,要注意要剔除抵扣的进项税,成本就是买价×87%;运费的成本就是运费价款×93%;   第二,加工费是不含增值税、要含辅料的成本。注意,辅料不含增值税。   【考题·综合题】(2011年节选)甲卷烟厂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领用80%烟丝生产H牌卷烟,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l.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8.89    B.9.34   C.9.42    D.9.45   [答疑编号629803070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丙企业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消费税=[(140+8×93%)×10%+1.8+0.2]÷(1-36%)×36%=9.42(万元)   【考题·计算题】(2010年计算题节选)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45.61    B.51.42   C.56.57    D.57.55   [答疑编号629803070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收购烟叶的成本=100×1.1×1.2×87%+8×93%=122.28(万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22.28+12)÷(1-30%)×30%=57.55(万元)   卷烟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1.1×1.2×13%+8×7%+2.04=19.76(万元)   2.复合计征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   复合计税:加入从量消费税(卷烟、白酒)   【例题·计算题】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A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A企业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A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150元/箱。)   要求:计算A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疑编号6298030705]   『正确答案』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0×200÷500+0.1×200+200×150÷10000)/(1-0.56)×0.56+200×150÷10000=439.55(万元)      四、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计算征收消费税问题   税法规定:对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这种扣税方法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扣税范围、扣税方法、扣税环节相同。   1.扣税范围——11项   注意的问题:   (1)14个税目中没有酒类产品、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4项   (2)除石脑油和润滑油之外的成品油   2.扣税方法——按当期生产领用部分扣税   3.扣税环节   具体规定: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和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例题·单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是( )。   A.以委托加工的汽车轮胎为原料生产的乘用车   B.以委托加工的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C.以委托加工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以委托加工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粮食白酒   [答疑编号62980308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只有C选项符合税法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抵扣已纳消费税的环节。      五、卷烟回购   对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简称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纳消费税。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的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H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条。委托丙企业加工H牌卷烟200箱,并将H牌卷烟的牌号及税务机关己公示的计税价格提供给丙企业,甲卷烟厂以不含税价格100元/条回购丙企业生产的H牌卷烟200标准箱,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销售180箱。   [答疑编号6298030802]     此次回购再销售业务中:   甲卷烟厂消费税=0   甲卷烟厂增值税=180×120×250×17%÷10000-   200×100×250×17%÷10000=6.8(万元) 第八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      二、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办法计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考题·综合题】(2011年,综合一节选)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业务:进口一批香水精,完税价格23.07万元。   (2)国内购进业务:购进香水精等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2万元、装卸费用0.5万元,购进的香水精用于生产高级化妆品。   (3)销售业务:10月5日,以赊销方式销售给甲商场高级化妆品,不含税总价款70万元,合同约定10月l5日全额付款,15日日化厂按照实际收到的货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   相关资料:该日化厂进口香水精关税税率为20%,10月初库存外购香水精买价2万元,10月末库存外购香水精买价12万元。   计算2010年10月该日化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6.13     B.12.00   C.18.00    D.21.00   [答疑编号629803080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缴纳消费税=21-[2×30%+(23.07+4.61)÷(1-30%)×30%+20×30%-12×30%]=6.13(万元)   2.从量定额办法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办法:只适用于进口卷烟、白酒   税率规定:   (1)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其中,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条(200支)0.6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6%。   (2)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56%;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6%。      进口卷烟的组价:   (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2)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   其中,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   【例题·计算题】某烟草进出口公司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0000元、保险费用80000元。关税完税价格2200000元。   假定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   要求: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增值税。   [答疑编号6298030804]   『正确答案』   (1)进口卷烟应纳关税=2200000×20%=440000(元)   (2)进口卷烟消费税的计算:   ①定额消费税=80000×0.6=48000(元)   ②每标准条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2200000+440000+48000)÷(1-36%)÷80000=52.5(元)   每条价格小于70元,所以适用36%的税率。   从价应纳消费税=(2200000+440000+48000)÷(1-36%)×36%=4200000×36%=1512000(元)   应纳消费税=1512000+48000=1560000(元)=156(万元)   (3)进口卷烟应纳增值税=4 200 000×17%=714 000(元)=71.4(万元) 第九节 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   一、关于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若干规定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   下列行为视同零售业务:   1.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   2.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   (二)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从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某金店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条,并以同一方式销售某名牌金表1块(不含税单价为9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纯金项链只缴纳增值税   B.纯金项链只缴纳消费税   C.纯金项链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D.金表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E.金表只缴纳增值税   [答疑编号6298030901]   『正确答案』CE   (三)应税与非应税的划分   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   (四)税率:5%   (五)计税依据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额,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4.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此时金银首饰增值税计税依据也照此计算)   5.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为生产企业时,公式中的“购进原价”为生产成本,公式中的“利润率”一律定为6%。   6.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例题·单选题】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批发和零售业务,9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珠宝首饰柜台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实际取得零售收入9.36万元,该批首饰市场零售价15.21万元;销售钻石首饰取得零售收入17.55万元,修理钻石饰品取得修理收入0.468万元,销售其他首饰取得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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