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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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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论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论文 ——对“真理标准”问题的思考 论文摘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阐述了一个被大众认知了十几年的哲学原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在全中国轰轰烈烈的展开了,我们得出的最终结论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这个思想的指引下新中国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我们用不争的事实再一次证明了这一理论的重要性。然而,随着社会整体的不断发展,我们的思想也不断开放。在这一过程中很多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论文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论文 ——对“真理标准”问题的思考 论文摘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阐述了一个被大众认知了十几年的哲学原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在全中国轰轰烈烈的展开了,我们得出的最终结论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这个思想的指引下新中国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我们用不争的事实再一次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了这一理论的重要性。然而,随着社会整体的不断发展,我们的思想也不断开放。在这一过程中很多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者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原理的正确性提出了质疑,认为“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提出了“实践效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符合事实和符合逻辑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本篇课程论文就是在探讨“真理标准”理论的基础上,辩证的批判其他思想同时,进一步阐述我个人对“真理标准”这一问题的思考。 关 键 字: 真理标准、实践、符合逻辑、符合事实、 实践效果、实践场、过程、结果 正 文: (一)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论证。 在探讨“实践是否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认识。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科学回答。认识又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感性认识是人们的对事物的一种直接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而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食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括、判断、推理三种形式。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就成了思想、理论。思想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由此,问题的关键就很明朗了。我们已经知道了,思想或理论的形成是由感性认识而来的,这种认识是由感性认知经过一定的高度的抽象和概括产生。因此,任何思想和理论的正确性在他产生之初都是不能给予定论的。这个正确与否定论必须由一个标准来衡量,这个标准就是“实践”。 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节中,开篇讲了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真理本性讲,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应,他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程度。主观认识本省不能自称自己正确,如果用一种认识去检验另一种认识,那还是在主观范围内兜圈子,达不到检验的目的。而客观事物本身无所谓正确和错误的问题,所以,它也不能作为检验真理性的标准。由此可见,检验认识真理的标准,既不能是思想理论本身,也不能是客观事物,而只能是把客观和主观联系起的桥梁——社会实践。 从实践的特点上来看。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本论文的关键所在也在于此。人们遵循着一定的认识去实践,就可以引出现实的结果,把主观的东西变为现实的东西。一般说来,如果在实践中达到了原来预想的结果,那么人的认识就被证实了,就可以称之为真理性的认识。相反,如果失败了,并且不是由认识之外其他原因引起的,那就是错误的认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任何认识的真理性必须经由实践的检验,而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二)关于“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论证。 这种论断主要有两种思想:一是“符合逻辑和符合事实是检验真理的两大标准”,二是“实践效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们首先来看第一种学说:符合逻辑和符合事实是检验真理的两大标准。主张这种观点的学者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命题:“如果把全世界的森林烧毁,人类将无法在地球生活,请各位判断其对错。如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我们只有先把全世界的森林烧毁,再根据结果判断对错,但那样的结果是人类远不能接受的。然而上述命题是毫无意义的吗?根据这一命题延伸出来的环保思想只是笑话吗?恐怕不是吧!那么上述命题是怎么被判定为真理的呢?当然是使用了逻辑推理的方法。” 这个命题初看很有道理,但禁不起细细推敲。这个理论中的“符合事实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被大众所认可的。问题关键是“符合逻辑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上文的命题所提到的只有烧毁森林才能证明显然是不现实的。我想强调的是,全世界森林烧毁会导致人类灭亡这一真理的检验,同样需要实践的检验。只是这种检验并不是命题的作者所提到的那样要“烧毁全世界的森林”,在社会生产实践中我们已经证明破坏森林的危害,至于通过逻辑推理扩大到整个世界范围,这种论断仍不能脱离了实践的范围,它仍然是一种实践的结果。 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种学说“实践效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持有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实践是社会人(主体)有意识地作用于客观世界(客体)的现实的感性的各种形式的活动的总和。人们的一切有意识的物质活动都属于实践的范畴,人们有意识地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活动是最主要的实践活动,破坏自然和破坏社会的活动也是实践活动。侵略战争、恐怖活动、大屠杀、违法犯罪活动、乱砍滥伐等都属于“实践”的范畴。也就是说实践活动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作用、正面影响,又有消极作用、负面影响。实践分为正确实践(包含基本正确的实践)、错误实践、盲目实践、试验性实践。正确实践就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的实践,也是促进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实践。举例说明: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就是体育竞赛实践。竞赛过程仅仅是检验参赛各方指导思想、战略战术是否正确、谁胜谁负、名次排列对错的唯一手段、唯一方法、唯一途径、唯一过程,其无法成为检验参赛各方指导思想、战略战术是否正确、谁胜谁负、名次排列对错的“标准”或“唯一标准”。只有比赛取得的超越对手的优异成绩才最有发言权、证明力和说服力,只有它才是检验胜方指导思想、战略战术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只有它才是检验己方胜负、名次是否第一或靠前的唯一标准。所以,改观点认为,只有在正确有效的实践之后得出的正确而且理想的结果,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结 束 语: 关于上述论断我们并不否认它正确的一面:我们的实践过程一定要保证是一种有效地,能客观正确的反映理论事实的实践过程,决不能盲目实践。但我们要看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所提到的实践指的是“全人类的、历史的实践”。换言之,我们所指的实践不是单纯的简简单单的实践活动,它是一种长期的历史的现实的社会实践过程。我们必须把实践对真理的检验,看做是全部人力的实践即无数个别的、历史发展着的、这个社会的实践对真理的的检验。实践检验和证明真理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永远不会完结。 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0年修订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论“真理标准”三要素》; 3、《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标准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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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上传时间: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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