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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小傳統生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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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小傳統生育文化 . 147 . 人口學刊 第 35期,2007年 12月,頁 147-169 Journal of Population Studies No. 35, December 2007, pp. 147-169 論小傳統生育文化 —以日照市東村為例* 鄭衛東** * 遵循學術慣例,文中涉及的鄉鎮名、村明和村民姓名皆用化名。 ** 中國華東政治大學社會學系講師,中國復旦大學博士班研究員 收稿日期:2006.10.31;接受刊登:2007.08.13 研究紀要 . 148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

論小傳統生育文化
. 147 . 人口學刊 第 35期,2007年 12月,頁 147-169 Journal of Population Studies No. 35, December 2007, pp. 147-169 論小傳統生育文化 —以日照市東村為例* 鄭衛東** * 遵循學術慣例,文中涉及的鄉鎮名、村明和村民姓名皆用化名。 ** 中國華東政治大學社會學系講師,中國復旦大學博士班研究員 收稿日期:2006.10.31;接受刊登:2007.08.13 研究紀要 . 148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中文摘要 存在於基層社區的「小傳統生育文化」應該成為研究當代生育文 化演變的邏輯起點。實證研究發現,解放前東村的「小傳統生育文 化」有如下特徵:(一)重生育、重生男;(二)比較重視多生,但 並不認為孩子越多越好,村民理想的子女數量結構是二男二女或三男 兩女,至少也要二男一女;(三)重多生,但不重視優生優育,子女 教育存在嚴重的男性偏重;(四)在婚育年齡方面表現出很不正常的 早婚早育傾向,娃娃親比較普遍。本研究可以增進對傳統生育文化的 認識,啟發重新思考計劃生育政策的作用,或許會改變人們對中國人 口轉變過程的一般認識。 關鍵字:人口轉變,生育文化,小傳統生育文化,村落 鄭衛東 . 149 . 壹、導言 隨著計劃生育政策實施和中國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長 率」從「高、高、低」向「低、低、低」的轉變,生育文化變遷問題 成為部分人口社會學者關注的熱點。(朱國宏 1992;李銀河 1994; 彭希哲 1996;葛小寒 2000;呂紅平 2000;潘貴玉 2001;李若建 2003;田雪原 2003)。目前,多數學者認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看 作中國生育文化從傳統邁向現代的轉捩點。但他們並沒有對解放前的 生育文化內容做系統深入的探討,而是把它與古典正式文本所描述的 傳統生育文化劃上等號,並把後者作為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當代生育文化演變的邏輯 起點。為此,引經據典,論證傳統生育文化的核心內容:近乎宗教般 虔誠地重視生育、追求多育、重男輕女、早婚早育、重生育輕質育等 (李湧平 1996;路遇 2001;趙文琛 2001)。 筆者認為,作為一種概括性的描述,這種傳統生育文化觀無可厚 非。但作為一項嚴謹的學術研究,如此認識就顯粗略了。美國人類學 家 Redfield(1956)在《鄉民社會與文化》一書就「文化」提出「大 傳統」與「小傳統」的概念 1。中國傳統生育文化同樣存在「大傳統」 與「小傳統」的區分。既有研究論述的傳統生育文化實質上是作為 「大傳統」存在的文化。 中國傳統生育文化源遠流長,到漢武帝「絀抑黃老,崇尚儒學」 的時候,儒家生育倫理如同儒家文化獨居文化正統一樣成為傳統生育 文化中的核心價值觀。後來,這套生育文化理論被歷代君王接受,並 被奉為治國圭皋向普天大眾宣教。在這裏,根據 Redfield的理論,我 們把以儒家典籍為代表的古典文獻與漢武帝之後歷代王朝所宣揚的、 1 所謂「大傳統」是指「一個文明中,那些內省的少數人的傳統」,「小傳統」則是指 「那些非內省的多數人的傳統」;「大傳統是在學校或教堂中培育出來的,小傳統則 是生長和存在於村落共同體元文化的生活中」(Redfield 1956)。 . 150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主要體現在正式文本層面的傳統生育文化稱為「大傳統生育文化」; 而把受古典傳統生育文化支配,與之又有差別,生長和存在於基層社 區中的生育文化稱為「小傳統生育文化」。 「大傳統生育文化」本源自「小傳統生育文化」,可以想像二者 本初可能存在比較良好的互動關係。因為「大傳統」既來自生活,又 高於生活,從而使之具備了與農耕社會相伴千年的充分條件。但真正 使之獨霸中國生育倫理正統地位幾千年的,卻是歷代王朝對它的推 崇。「以眾民為追求的人口理論,幾乎都具體化為歷朝歷代推行早婚 多育的理論依據」(鐘家棟 1995)。「大傳統生育文化」形成後,作 為主流生育倫理,影響著人們的觀念與生育行為。但是,隨著官宦世 家、名門望族對「大傳統生育文化」的踐行,以及後儒先賢對它的刻 意詮釋,再加上官府的片面教化,「大傳統生育文化」的內容日益刻 板,甚至教條化,與普通大眾生活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而紮根於社 區的「小傳統生育文化」,一方面深受「大傳統生育文化」影響,另 一方面基於基層社會生活的多樣性特點,具有了比「大傳統生育文 化」更為豐富、鮮活的內容。我們認為,只有存在於具體生活場域中 的「小傳統生育文化」,才可以作為考察當代生育文化演變的邏輯起 點。 「大傳統生育文化」與「小傳統生育文化」構成「傳統生育文 化」的一體兩面。當下傳統生育文化研究的任務,重點已不在於前 者,而在於「小傳統生育文化」研究。本文以地處魯東南沿海地區的 日照市東村作為研究個案,紮根群眾的生活經驗,探討解放前具體村 落社區中的生育文化 2。對於生育文化內容的構成,目前大陸學界已 經基本認同由顧寶昌提出,穆光宗補遺的“五維”生育文化觀,即生 育文化包括生育態度、性別偏好、數量期望、質育態度與婚育年齡五 2 本文探討的村落生育文化內容指馬格米特·S·阿切爾(Margaret S. Archer)在「文化分 析的二元主義(analytical dualism)」理論中的文化的系統層次內容(Archer 1988)。 鄭衛東 . 151 . 個方面的內容(顧寶昌 1992;穆光宗 1993)。本文對「小傳統生育 文化」的考察也從此五個方面展開。 東村地處魯東南沿海丘陵地區,是傳統農耕村莊,現行政隸屬於 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H鎮,目前該村的計劃生育工作基本達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化, 已經連續十多年沒有發生違法生育戶,以少生優生、女兒也是傳後人 等為主要內容的新型生育文化初步形成(東村家庭規模變動情況見表 1)。筆者曾在 2004 年至 2006 年間先後三次赴東村作村落生育文化 變遷研究的田野調查,研究方式主要採用實地調查研究和文獻研究。 因為 1949 年以前東村幾乎沒有留下任何可靠的文本資料,所以對解 放前東村村民生育情況的瞭解主要基於對本村 75 歲以上老人的半結 構式訪談和對他們生育子女情況的資料統計,同時參考日照縣解放前 的相關資料作為背景資料。鑒於建國以來五十多年的歷史變遷中間包 含太多今天不可準確把握的模糊地帶,所以,本文做出推斷的科學性 是有一定侷限性的。 表 1 1949年以後東村歷年家庭規模統計表 年份 1949 1955 1956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1962 1963 1965 1966 1967 1968 1970 總戶數 250 132 129 132 170 171 171 139 138 140 135 136 134 134 145 總人口 1326 589 594 581 749 796 788 600 620 646 630 639 647 655 712 戶均人口 5.3 4.46 4.6 4.40 4.41 4.65 4.61 4.32 4.49 4.61 4.67 4.70 4.83 4.89 4.91 續表 1 1949年以後東村歷年家庭規模統計表 年份 1971 1972 1973 1975 1976 1977 1978 1979 1980 1981 1983 1988 1993 2000 2004 總戶數 147 151 156 163 169 170 170 171 175 170 182 220 232 247 251 總人口 736 744 749 790 797 790 754 755 792 739 750 733 779 718 730 戶均人口 5.01 4.93 4.80 4.85 4.72 4.65 4.44 4.42 4.53 4.35 4.12 3.33 3.36 2.91 2.91 資料來源:根據東村文書檔案(永久)中歷年《統計年報》整理。 . 152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貳、「小傳統生育文化」的系統內容 一、重生育、重生男:實踐理性與價值理性的合奏 在傳統中國,娶妻生子是男子成家立業的重要標誌,是香火傳遞 不輟的家族使命。婦女不育是“七出”之一。高度重視生育、重視生 男是解放前小傳統生育文化系統層面的主要內容。用東村老人的話 說:「結了婚就盼生個小孩,願意生個男孩,這就有根了。兩個男孩 好一點,一個不保險,女孩多點少點沒有關係,沒有女孩也無所謂」 (丁權厚,050417)3。受訪老人一致認為,那時候一定要生男孩,只 有生了男孩才算完成「傳宗接代」的使命,才沒有「絕後」,沒有使 列祖列宗蒙羞。與男孩相比,女孩並不是必需的,當然,有男有女才 算十全十美,只有男孩沒有女孩總歸是個缺憾。 如上分析可見,在解放前,生育、生男對東村村民來說是生活的 「根」,它在村民的生活中具有安身立命、終極追求的意義。按照馬 克思物質決定精神的理論,傳統鄉村社會高度重視生育、重視生男的 生育觀念應該有其現實的經濟、社會基礎。對此我們做如下分析。 (一)男孩的經濟效用與「根」的意識。 與老人訪談得知,解放前東村人均土地佔有數量在 1老畝左右, 1949年東村每個家庭平均人口約 5.3人(見表 2)。這個資料與言心 哲(1935)所整理歸納的一些學者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所做的北方鄉 村家庭人口規模調查結果基本一致 4。因為二十世紀上半葉,東村沒 3 括弧內的「050417」,系指訪談日期是 2005年 4月 17日,以下類同。部分訪談對象 的出生年份參見表 3與表 5。 4 言心哲(1935):「今取河北等 11省 22處之 12456家(Chiao. C.M.,1934),山西清 源縣之 143家(喬啟明,民國二十一年),河北定縣之 515家(李景漢,民國二十二 年),河北定縣之 5255家(李景漢,民國二十二年),北平掛甲屯村之 100家(李景 鄭衛東 . 153 . 有經歷大的人口數量波動,可以推測解放前東村戶平均土地佔有規模 在 5.3老畝左右,約 12.72市畝。根據筆者的體驗,在基本沒有機械、 化肥、農藥和除草劑,畜力也不十分充足的情況下,五口之家操持 12.72市畝土地是非常吃力的。在這 5.3口人當中,婦女裹小腳,重體 力活不能幹,而為一家人吃飯穿衣需要做的推磨、烙煎餅、紡紗、織 布,以及做豬食、放牛等活計本身就足夠一個家庭主婦忙碌的;家中 的孩子在年紀小的時候也基本不能幹農活;這樣,管理 10 多畝土地 的勞動主要落在男性戶主肩上。因此,從提供田間耕作幫手的角度來 講,家庭非常需要生育男孩。舊社會鄉村沒有經常性的社會救濟制 度,隨著男性戶主年齡增長,體力不支,只能依靠兒子挑起家庭重 擔,贍養老人,維續家庭。可見,對於家庭來說,生男是生活的現實 需要。因為兒子的直接的經濟效用是如此之大,使得生育、生男在相 對封閉的村落裏竟然有了超乎工具理性的意識型態功能,表現在百姓 所強調的「根」的觀念,對「絕後」的恐懼和對「無根者」的蔑視 5。 在「根」這裏,村民的實踐理性與價值理性實現了統一。 漢,民國十八年),北平黑山扈等村之 64 家(李景漢,民國十八年)及安徽等省 16 處之 2640 家(Buck,1930),幾個調查共計 21173 家,匯總得表。」在該表中,每家 人口數以 4口者最多,占總家庭數的 17.71%,其次是 5口之家,占 17.05%,再次為 3口之家,為 13.70%,第四是 6口之家,占 13.58%。各地調查每家人口數雖稍有不 同,但大概以 4口至 5口為最普遍。匯總各地調查資料,家庭平均人數為 5.26人。 5 在社區輿論中,斷子絕孫的宿命是與今世前生的造化聯繫在一起的。一個家庭之所以 無後,肯定是因為這個家庭今生前世積陰德不夠或者做了缺德的事情,從而遭受無後 的懲罰。 表 2 日照縣及部分村莊家庭人口規模統計表 名稱 1928年日照縣 1933年 日照縣 1949年 東 村 1949年 李家窪 1949年 小 村 人口數 512400 496826 1326 616 633 戶數 91646 95085 250 112 120 戶均人數 5.6 5.6 5.3 5.5 5.3 注:日照縣人口資料見《日照市志》(1994)。東村與李家窪、小村相鄰,各村人口資料 見 H鎮檔案永久第 34卷。 . 154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二)村治秩序與男孩效用 傳統社會的鄉村治理模式一直是學界討論的熱點。一般認為,在 傳統社會,主要受制於治理成本太高,歷代王權均不下縣,鄉村實行 紳士主導的自治。「紳士乃是由儒學教義確定的綱常倫紀的衛道士、 推行者和代表人,這些儒學教義規定了中國社會以及人際關係的準 則」(張仲禮 1991)。杜贊奇(1994)在研究清末以來的華北鄉村時 發現,隨著國家權力不斷向農村基層滲透,使鄉村紳士固有的特權不 斷受到侵犯,他們紛紛從鄉村領袖的位置上退位,而那些為撈取油水 的地痞流氓、土豪劣紳開始大量充斥鄉村政權,由此導致營利型經濟 替代了保護型經濟。 三十、四十年代的東村就處於杜贊奇所講的那種社會動盪之中。 因此,男性偏重的原因不光表現在生產、養老和傳宗接代方面,還有 舊時村莊社會秩序的原因。訪談發現,解放前東村的兩個「站街虎」 (丁佩貴與丁樹後)成為村民集體記憶的焦點人物。「佩貴在村裏說 一不二,全村沒有被他打過的人不多」(丁仕禮,050413);「賭 徒、流氓、站街虎丁樹後在周圍村莊為非作歹,被他欺負的婦女無 數」(丁佩銀,050417)。除了氣焰囂張的站街虎在鄉村橫行霸道以 外,在一般村民的日常生活中,欺軟怕硬、落井下石之輩也不鮮見: 「(我)7 歲從東北孤身回村,名下 4-5 老畝土地被近房少三、少茜 兩個凶頭強種著,自己被他們從村裏逼走,多虧外婆養大」(丁佩 農,050417);「以前人口少了受人家欺負,二老奶奶無子女,受本 家少山家欺負,經過村幹部丁佩汪說合,把少子帶產過繼給二老奶 奶」(萬桂枝,050415)。還有出沒鄉間的土匪 6,更使得家庭只有 多生男丁才能增加安全感:「過去的賊厲害,過去的賊就是土匪。過 6 「1928年冀魯豫三省的盜匪問題可以冠以猖獗名號,因為河南的匪患在一定時期曾居 全國之首,山東僅次於河南」(朱漢國等 2004)。 鄭衛東 . 155 . 去的土匪不象現在,他們一個勾一個,都得 100多人。綁架勒索很厲 害」(安玉玲,050507)。丁權橋老人比較新舊社會,感慨地說: 「現在社會沒有打人的真是太好了」(丁權橋,050430)。 通過村民對過去村莊秩序的回憶,可以大致推測解放前的東村是 一個缺乏法治的社會,村民利益衝突與鄰裏糾紛經常性地通過暴力獲 致解決。在維生經濟下,村民之間的利益衝突因缺乏彈性空間會更直 接、更頻繁,更加赤裸裸。在這樣的村落環境裏,農民要威懾其他村 民的挑釁、增加生活安全感,也會有多生男孩的衝動。 (三)男性偏重的一本生育女兒帳 對於男性偏重,農民還有一本生育女兒帳。家庭生育孩子,不管 男女都要費心費力撫養成人。如果是男孩,7、8 歲就可以給家裏放 牛,大一點就可以幫點田地裏的忙,再長大點就成為家庭主要勞動力 和養老的依靠了。而相比於男孩,女孩的經濟效用就差多了。「以前 誰家有個閨女就愁死了。閨女一般不出門,1938 年以來女的才放小 腳,正式放腳是在日本鬼子走了之後才開始的。(這樣)把閨女養到 18歲,她除了挖點野菜拾點柴還能幹什麼活?閨女出嫁,男方給女方 做條褲子就算是彩禮錢,女方出嫁家裏還要陪送上一對箱子。所以, 以前誰家有個閨女就愁死了」(丁仕禮,050413)。「以前閨女出嫁 興陪送,不陪送找不到婆家」(安玉玲,050507)。「家裏窮的陪送 「一提留」(一個包袱,一對箱子),一般戶陪送「小四件」(一張 桌子,一對箱子,一個小箱),地主那樣的富戶陪送「大五抬」(一 個大櫥子,小四件,一對捧盒,一對杌子)」(丁權厚,050417)。 在「興陪送」的風氣之下,如果女方陪送的嫁妝少,不光女方家族臉 上無光,更擔心女兒嫁過去之後在男方家裏受氣,因此無論如何是要 盡力陪送的。所以有「生個閨女就得砸門框,你得陪送她對箱子」 (安玉玲,050507)(指女方為了給女兒陪送嫁妝,沒有木材就把門 框拆下來做一對箱子陪送女兒)的說法。養育女兒虧本不僅表現在出 . 156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嫁前女兒幹活少、出嫁時陪送嫁妝,還表現在女兒出嫁後給娘家的貢 獻少:「過去女孩對老祖沒有像現在這樣跑的這麼勤的,那時窮啊, 一出門就得花錢,所以很少回來娘家看望父母。所以說嫁出去的女兒 潑出去的水」(丁仕贊,050419)。鑒於以上原因,也就有了「感覺 女兒不是自己人」(丁少子,050415;丁權厚,050417)的經驗結 論。 二、多育事實:理性選擇還是節育技術制約? 上文已經論證解放前東村具有重視生育、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多生男孩的微觀基 礎。從解放前東村家庭的生育事實來看,每個家庭基本上都處於自然 生育狀態,幾乎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節育措施。那麼,我們關注的問 題是:村民的多育事實是否出於他們的本意?村民是否同意「多子多 福」的說法?具體來說每一個家庭理想的男女孩子數目是多少? 解放前,東村普通農民常年過著「半年糠菜半年糧」的維生生活。 在缺吃少穿的日子裏,儘管撫養孩子的直接成本比較低,「多個孩子 多雙筷子多個碗」(萬桂枝,050415),間接成本幾乎等於無 7,小 孩子從小就是家庭的幫手(割豬草、燒火、大一點的孩子照看弟妹、 田間小幫手),兒女長大後是父母養老的依靠,即在舊社會存在「財 富流」(Caldwell 1982)向老人的淨流動。但被訪談的絕大多數老 人,對「解放前村民認為多子多福」的說法持否定態度 8。(見表 3) 表 3說明,一方面解放前村民不認可「多子多福」的說法,另一 方面雖然村民處於自然生育狀態,但在維生經濟水準下,他們卻比較 普遍地有節育的要求,只是苦於沒有節育辦法,無奈之下只能接受多 生多育的事實。「明明看到孩子少好,有的人說那它(指身體)就是 7 幾個村民在訪談中談到過去婦女經常生孩子,家庭已經不把生孩子當回事了,婦女在 懷孕期間照樣幹重體力活,有幾個婦女是正在推磨或正在燒火做飯時,孩子生下來了。 8 因為這些老年人年輕時的生育基本上延續到建國後,有些人建國後才開始生育,筆者 在提問時特別指出所要瞭解的是解放前人們的生育態度,以給他們的回答劃定一個比 較明確的時間範圍。 鄭衛東 . 157 . 生你有什麼辦法」(丁權布,050414)。「孩子多了,父母一輩子沒 有個輕鬆時候。生活困難,有些家庭甚至把孩子賣掉或送給別人」。 (丁權厚,050417)譬如東村的「丁權太他爹就送出去了 2個孩子, 丁佩亮也被父母賣出去了」(丁權芹,050410)。孩子多了,無人照 看,也不受重視,「培墩他爹生了一堆男孩,對孩子也不在乎,拽著 孩子的脖子隔著院牆就摔到菜園裏去了」(丁權厚,050417)。解放 前農村的生活境況是如此惡劣,以至於不僅多數窮人家不願意多生孩 子,就是富有的財主家庭也不願意多要孩子:「以前大地主不想多生 孩子,分家不就分窮了」(丁權芹,050410)。 表 3 部分訪談對象回憶解放前人們對“多子多福”說法的看法 姓名 性別 出生年份 結婚年齡 解放前人們對“多子多福” 說法的看法 多育原因自己 配偶 丁佩農 (050417) 男 1927 19 19 養了能兒子是福,生了無能 的兒子是罪啊! 沒辦法 丁權厚 (050417) 男 1928 18 16 孩子多了累死了,一輩子沒 有個輕鬆時候 沒辦法 丁少寧 (050412) 男 1930 19 16 兒子多了肯定受罪,但人不 巴望別的,就是巴望人口, 人口多就高興,就奔那點事 沒辦法 丁權芹 (050410) 男 1922 孩子多了受罪啊 沒辦法 丁少子 (050415) 男 1925 25 17 多福?受罪嘛!蓋屋娶媳婦 累啊。 沒辦法 丁權布 (050414) 男 1921 20 20 孩子多,吃不上喝不上,受 那個罪 沒辦法 丁仕禮 (050413) 男 1928 人口越多越窮,很多把小孩 子送人的 沒辦法 安玉玲 (050507) 女 1935 18 23 生了能孩子跟著沾光,生了 無能孩子跟著受罪 沒辦法 本表資料來源:由訪談資料整理。 概括地講,在解放前,一方面人們重視生育,重視生男,生育兒 子是結婚的首要目的,是家庭實踐理性與價值理性的統一。另一方 面,鑒於維生經濟的艱難處境,家庭並不希望擁有太多的孩子。根據 . 158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訪談匯總,解放前家庭理想的存活子女數量結構是二男二女或三男兩 女,最少也要兩男一女,但不希望多過五個孩子。 李伯重(2000)曾撰文探討舊時民間的節育問題,認為在中國, 對生育進行控制並非一種「近代」的現象。「早在 20 世紀中後期中 國政府推行計劃生育政策以前很久,生育控制就是中國一些地方人口 行為的重要特徵之一。生育控制措施顯著地降低了一些地方的生育 率,在這些地方中,江浙地區又最具有代表性。」但李又指出,江浙 人民究竟採取了什麼方法來控制生育?迄今尚不清楚。據我看來,李 文中所引用的一些墮胎、絕育偏方都偏兇猛,似不宜被民眾自願接 受。如《震川先生集》「先妣事略」有如下記載:歸有光之母結婚之 後,每年生育,自言「為多子苦」。於是有老婦以杯水盛二螺進曰: 「飲此後妊不數矣」。歸母飲後成了啞巴,一年多以後就死了,年僅 25歲(歸有光 1981:328)。李湧平(1996)在實地考察中瞭解到, 過去有些婦女因家境貧寒怕孩子多養不起,在不願溺殺或遺棄自己骨 肉的情況下,竟採用自虐的方法達到墮胎的目的。有一個老年婦女告 訴他,她曾經將肚子往缸沿上狠勁擠壓,結果胎兒沒有擠掉,卻造成 了生孩子時大出血,她自己也得了嚴重的後遺症。由此,筆者推斷在 解放前的東村,並不具備代價低而又成熟有效的節育措施,欲節育的 村民只能通過延長哺乳期、安全期避孕、體外排精或夫妻分居等消極 措施避孕。而這些消極的避孕措施不僅避孕效果差,還易導致夫妻矛 盾。筆者相信民間會流傳一些有關墮胎、避孕的偏方,但這些偏方實 施起來風險性大,多數群眾不敢輕易嘗試。不僅窮人沒有節育良方, 「以前地主也沒有節育辦法。地主生孩子少,主要是吃大煙吃的,生 殖能力差」(丁權芹,050410)。Lorimer等人在其研究中同樣指出, 一些社會的生育率之所以比成員希望的要高,是因為他們沒有有效的 節育技術(Frank, et al. 1954)。 舊社會村民處於自然生育狀態,客觀上也是對當時人口高死亡 率,嬰幼兒低存活率環境的一種適應。大衛·黑爾和迪恩·史密斯曾經 鄭衛東 . 159 . 設計了一種模型,用來追蹤研究上了年紀後,父母想要一個可養老的 兒子的願望產生了哪些效果(轉引米格代爾 1996)。該模型先設定了 一個父母可生育的年齡段,在這一時間段內,95%的父母在65歲時, 至少有一個兒子活著,以此為依據計算出人口出生率(見表 4)。 表 4 保證 95%的夫妻在 65歲時能有一個兒子存活的嬰兒出生量 平均壽命 未能生育所需嬰兒的婦女(%) 嬰兒平均出生數 嬰兒平均存活數 20.0 38.9 10.40 3.35 32.5 6.4 7.86 4.10 45.0 2.0 5.47 3.82 73.0 0.0 1.94 1.89 表格來源:轉引米格代爾(1996)農民、政治與革命—第三世界政治與社會變革的壓力。 據《日照市計劃生育志》(1985)記載,新中國建立之前,日照 縣人口出生率在 30%到 40%之間;死亡率在 25%到 35%之間,平 均期望壽命只有 35歲。根據上表計算出預期壽命 35.0歲時對應的嬰 兒平均出生數是 7.38個。即在這種狀態下,要想使 95%的父母在 65 歲時至少還有一個孩子活著,他們必須至少生育 7.38個子女。這個生 育數字對解放前東村的大多數家庭來說,基本上也就是自然生育狀態 所能達到的平均生育孩子數量 9。通過對受訪對象解放前家庭出生、 死亡情況的簡單統計,我們發現,解放前的村落不僅嬰兒死亡率高, 成年人也有較高的死亡率(見表 5)。可見,解放前東村村民處於自 然生育狀態是有其現實基礎的。 三、教育:生活的奢侈品與性別偏重 在傳統中國社會,「學而優則仕」是讀書人夢寐以求的理想。對 一定時期的村落社會來講,讀書甚至是農家子弟邁出農門、實現身份 9 本世紀 30年代,我國婦女平均生育 6個孩子(李湧平 1996)。 . 160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轉變的唯一途徑。但這條管道相比數量龐大的農村青年群體來說實在 太狹窄了,真正實現「朝為田舍郎,暮為天子臣」的幸運兒實屬鳳毛 麟角。對於廣大生活在維生水平上的普通村民來說,耕好田地是更務 實、本分的工作。學者朱國宏在(1996)《人地關係論》中指出, 「在中國歷史上,人口品質不被重視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在傳統 農業條件下,客觀上沒有這種需求;另一方面,維生經濟下也缺乏這 種條件和可能性。因而,經濟對勞動力的需求更多地體現在數量上而 不是品質上」。所以,儘管中國社會素有尊師重道的傳統,但解放前 東村積極讓子女接受私塾或學校教育的普通村民並不多。「過去東 村、小村、麻家店、李家窪四村共有私塾 30 多處,每個私塾老師一 表 5 部分受訪對象解放前家庭成員死亡情況統計 姓名 出生年份 解放前家庭成員病、亡情況 丁權平 1932年 10歲時父親就有病不能幹活了。 丁權芹 1922年 5歲時父親去世。 丁佩昌 1917年 十幾歲爹娘就去世了。 丁仕禮 1928年 1946年爹娘得傷寒死,留下弟兄三人,女姊妹 2人。 丁高氏 1922年 28歲時父親趕集被鬼子飛機打死。二兒子 7個月大在院子裏淹死,配偶不久病死。 丁佩農 1927年 6 歲時爹娘亡,死時都 30 多歲。一個妹妹在東北送給別人,結果在東北凍死。 丁權橋 1937年 一個妹妹十幾歲時死了。妻很早她就無爹娘。近房培金的父母在 1940年得傷寒死。 丁少寧 1930年 母親早逝,二哥和二姐都是 17- 18歲死了。妻死姊妹三個,都是八九歲時候死的, 萬桂枝 1936年 父母共生了 5個子女成人 4個。13歲爹得傷寒死,15歲沒娘。 丁仕贊 1934年 父母生子女 7人,夭折 1人,哥 21歲死了。 丁佩杏 1928年 4歲時爹亡。 仕雨妻 1920年 前夫 30歲出頭死亡,生育 2兒 1女,1兒 10多歲時死。再婚生育 2兒,死了一個。 備註 四十年代以前出生的受訪對象共18人,僅丁權厚、賀淑芳、丁祥鳳、丁佩銀、丁權布、丁佩池六人未談及解放前家庭發生如上不幸事件。 本表資料來源:由訪談資料整理。 鄭衛東 . 161 . 般帶 1 至 2 個學生,有的私塾老師可能一年也沒有學生帶,空著學 屋,私塾老師報酬很低,僅夠糊口」(丁佩源,040511)。東村兩等 小學堂在 1909 年就已經建立,並且附近學童可以免費上學,「但那 時一個村子有 1至 2個上學的就很不少了,家裏沒有 30- 40畝地的 戶誰上起學了,就象現在上大學差不多」(丁佩銀,050417)。可 見,在維生經濟條件下,教育對村民來說,絕對是昂貴的奢侈品,即 使學校不收學費。中農出身的丁仕贊老人曾經上過 2年學,後來家裏 需要他放牛,就不上學了,用他的話說:「那時家庭沒有將就文化 的,能吃上飯就不錯了 10」(丁仕贊,050419)。 關於子女教育,解放前村民一方面表現出重生育不重教育的傾 向,另一方面又表現出較強的男性偏重,主要原因是:「女孩子上學 上好了就走了,結婚了就是人家的人了,兒子不一樣,他是自己家的 人,這是大部分人的看法」(丁少子,050415)。有些開明財主對子 女教育採取一樣看待的態度,但男女上學之後不同的結局,進一步強 化了村民在教育方面的男性偏重:「以前吃上飯的(戶)讓閨女上 學,上一段時間,閨女就自動退學了,她自己覺得以後出嫁了就是人 家的人了,還得圍著鍋臺轉,幹嘛要學問多了?這是她自己的想法, 她自己要求退學。咱村油坊方進家,方進的哥哥和妹妹都識一大肚子 字,結果他妹妹嫁到七裏河子,怎麼樣了?還不是圍著鍋臺轉?他哥 哥人家識一肚子字就不得了了,出去就到了報社,以後在北京,把家 裏的老伴離婚,在北京又找了一個。那時,男的可以出去闖,女的出 不去」(丁少寧,男,1930年生,050412)。 解放前的東村,僅有少數男孩受過幾年的初級教育,這並不能說 家長們不知道受教育的重要性,也不能說明他們從根子上輕視文化。 造成這種局面有如下幾個原因: 維生經濟不允許家庭拿出許多資源 10 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前出生的受訪對象中,只有中農戶丁仕贊上了 2年學;中農戶、 教師家庭出身的丁權橋上過私塾和學校;中農戶丁佩昌上過私塾,後因父母亡故輟學。 . 162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用於子女教育; 社會結構性制約使得男女受教育出路有別,強化受 教育方面的男性偏重; 通過教育來改變命運的成功率很低,消解了 村民支持子女受教育的熱情; 村落很少有人讀書出息的事實,造成 了群眾對教育的偏見,在村落裏形成漠視子女教育的風氣。 四、早婚早育:競爭、從眾與惡性循環 K.Davis(1992)等研究指出,「不發達社會不僅終年籠罩著高死 亡率的陰影,還存在著大災難從天而降的可能性,造成死亡率猛增。 因此,要對抗人口替代失敗的威脅,最可能的防範措施就是儘早結 婚。在很強的氏族或聯合家庭(或二者兼有)的控制下,婚姻通常是 由長輩安排的。……而訂婚中的經濟交換形式可能使那些早些將女兒 嫁出去的父母獲益。比如說,如果是父系制度,那麼,成熟的女孩仍 留在家裏是不正常的。這是因為,她的存在不僅與通常依賴性別區分 的夫婦互補的勞動分工相抵觸,她還要調解與弟媳和兄嫂的關係。此 外,年輕的女孩,作為未來的配偶,對於其他家庭來說,是很需要 的。因為,第一,這時候她具有較大的生育潛力,第二,她由較大的 性吸引力並較容易適應夫家父母家庭中的從屬地位。那麼,如果有很 高的新娘聘金,女孩的家族便可通過將她早嫁出去而獲得有利的討價 還價機會。這還可能有助於為他們的兒子娶媳婦」。 K.Davis(1992)對發展中國家早婚的分析是很到位的。「山東省 情網·民俗庫」對山東婚嫁禮俗有如下概述:「山東各地一般通行男娶 女嫁,婚姻關係比較穩固。從前的男女婚媾,自由戀愛者極少,多是 家長包辦,通媒結親,即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山東舊時的 婚嫁年齡,各地有所不同,一般在二十歲前後,但也有早婚的弊俗。 臨清、高唐、茌平等地,男年十五六歲即娶,有的地方甚至十歲即娶 二十餘歲之婦。早婚大多是女長於男,一般相差七八歲,多者相差 20 歲,年不相若,弊竇叢生。舊時還有一些特殊議婚形式,主要有指腹 鄭衛東 . 163 . 婚、娃娃親、童養媳、換親、轉親數種 11」。 舊時東村婚嫁具有如下明顯特點: 父母主婚; 媒人介紹; 早婚普遍; 婚姻穩定。在我們有限的訪談對象中,就有丁權厚、丁 少甯和丁少子的大哥三人是娃娃親。「我 7、8 歲就定下娃娃親了。 那時雙方不見面,不結婚誰敢讓誰看見?那時(這種娃娃親)很多 啊,還有還小的。窮的沒有辦法就把女孩送來了,做‘團圓媳婦’。 (那時)村裏有媒婆子,專門說媒。那時也不說(婚姻)是什麼大 事,隨便說說成了也就行了。當時大部分人都早婚」(丁權厚, 050417)。「我五歲時就定下娃娃親了。那時女的找婆家不看男方人 長的怎麼樣或者人品什麼的,看能吃上飯就不錯了。那時沒有男的找 女的,都是女的找男的,都是張羅著給女兒找個婆家,看這個家庭不 錯,就做個親。男的都在家裏等著,如果沒有人給介紹對象,他就是 光棍了」(丁少寧,050412)。 父母主婚、兒女早婚的婚嫁模式,是舊社會高死亡率、生活貧困 等多重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對其發生邏輯,這裏不做討論。我們只 考察村落早婚早育形成風氣後的社會效應。面對早婚早育之風,我們 發現,一方面村民表現出極大的無奈,另一方面,它也是村民對當時 生產、生活、技術等環境條件的一種被動適應。在解放前動盪的時局 下,作為女方家長,總想給女兒找個各方面條件都好一點的婆家,但 現實生活中能夠達到這種要求的可供選擇的對象並不多,如果在女兒 還小的時候發現有合適的家庭預先訂下來,應該是個不錯的選擇。另 外,女孩早日出嫁可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對於男方家長來說,如果 家裏有幾個兒子,每個兒子都是父母很大的心事,因為父母把幫助兒 子娶上媳婦看作自己的人生使命。如果兒子打了「光棍」,做父母的 就一輩子在村裏村外抬不起頭來。所以,早日給一個兒子訂下一門親 事,就了卻了父母的一樁心事,然後集中精力解決下一個兒子的婚姻 11 山東省情網‧民俗庫‧第二類婚嫁禮俗‧第一輯議婚。 . 164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大事。同時,舊時家庭婦女的家務勞動也很繁重,所以女性家長也希 望兒子早日結婚,娶個小媳婦給自己做幫手。這種雙方各有所需的動 機成為支持早婚早育風氣滋生的現實土壤。早婚早育一旦成風,就產 生強大的社會壓力,並且這種壓力與家庭榮譽地位聯繫在一起:好戶 早訂婚,只有窮戶、差戶才無人理。在家庭較好的戶多數早訂婚、早 結婚的事實面前,年齡較大還未訂婚的男青年就被動了,他本身已經 成為鄉村社會的「異類」。由此可見,在村落盛刮早婚早育風的背 面,貫穿著一條村落家庭競爭、從眾與惡性循環的發展脈絡。一方 面,家庭子女訂婚、結婚的年齡越來越小 12,導致諸多早婚弊端;另 一方面,一部分人因為年齡漸長而不得不退出競爭遊戲進入光棍行 列,如此形成惡性循環。雖然家庭不是一個科層制的組織單位,但家 庭早婚競爭的過程與結果卻類似於 DiMaggio和 Powell所論述的組織 模仿的趨同機制 13(周雪光 2003)。 在父母從家庭利益出發安排兒女婚事的時候,兒女對自己婚姻的 主體性要求一般是不被考慮的。在父母當家的小農經濟中,大多數農 村未婚青年的婚姻自主性要求也幾乎在對父母的依賴中消磨殆盡了。 經過了新舊社會的對比,現在被訪問的老人對舊時青年早婚的弊端已 經有比較深刻的認識:「結婚早了不好,小了不懂事。還是等都懂事 了,長成人了,等事業有點成就後結婚比較好」(丁權厚, 050417)。「總得晚一點結婚好,男的骨頭硬一點。以前 11-13歲就 結婚,凡是早結婚的女方總是大一點,那不把男的弄壞了」(丁少 寧,050412)。 12 儘管早婚早育有年齡越來越小的趨勢,但「娃娃親」在鄉村是被看不起的。因為這種 婚姻模式極不正式,只有最貧窮的人家才做這種選擇。「團圓媳婦」過門後,沒有家 庭地位,不少人會受到婆家的虐待,甚至引發悲劇。 13 模仿機制(mimetic),即各個組織模仿同領域中成功組織的行為和做法。為什麼會出 現這種模仿機制呢?DiMaggio 和 Powell 認為模仿的一個主要的條件是環境的不確定 性。當環境不確定的時候,各個企業不知道怎樣做才是最佳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的時候,通過模仿那 些已經成功了的企業的做法,可以減少不確定性。而一個制度一旦被「廣為接受」 (taken for granted)、成為社會事實後就會轉化為一個重要的制度力量,迫使其他組 織採納接受。(周雪光 2003) 鄭衛東 . 165 . 參、結語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是什麼因素導致了中國大陸人口生育的 快速顯著下降,國內外學者有著持續的爭論。有些學者認為這主要是 中國政府推行強有力的計劃生育政策作用的結果;有些學者認為這應 該歸功於中國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甚至國外還有學者說八十年代初 期中國結婚年齡的急劇上升與生育水準的顯著下降是「世界家庭模式 革命的構成部分」(轉引 Shi Anqing 1992)。以上解釋都有一定道 理,但導致中國人口生育快速顯著下降的作用機制到底是怎麼樣的? 計劃生育政策對控制大陸人口生育的作用力到底有多大?如何準確評 價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對人口生育下降的貢獻?對這些問題 答案 八年级地理上册填图题岩土工程勘察试题省略号的作用及举例应急救援安全知识车间5s试题及答案 的追 尋都不可避免地要回溯到解放前的「小傳統生育文化」。 本研究發現,解放前東村村民為了達到老有所養和傳宗接代的目 的,在高死亡率與高出生率之間維繫著一種脆弱平衡。在「維生經 濟」水準下,村民普遍有節育的要求,但受節育技術瓶頸限制,不得 不處於自然生育狀態。東村「小傳統生育文化」的系統內容如下:1、 重生育、重生男。2、比較重視多生,但並不認為孩子越多越好,村 民理想的子女數量結構是二男二女或三男兩女,至少也要二男一女。 3、重多生,但不重視優生優育,子女教育存在嚴重的男性偏重。4、 在婚育方面表現出很不正常的早婚早育傾向,娃娃親現象比較多見。 東村的經驗研究證明解放前村民就有節育的要求,基本不同意 「多子多福」的說法,這增進了對傳統生育文化的認識。當然,解放 前村民有節育的要求主要因為受制於經濟匱乏,所以它是消極被動 的,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相信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他們樂於多生孩 子。這可以解釋為什麼集體化之後,家庭會把人的自然生育潛力發揮 到極致;同時,解放前村民就有節育要求的事實,提醒我們重新思考 計劃生育政策的作用。而「小傳統生育文化」在性別偏好、生育與教 . 166 . 人口學刊第三十五期 育、婚育年齡等方面反映出來的特徵,為進一步考察經濟社會變遷因 素對生育文化演變的影響提供了切入點。本研究或許會改變人們對中 國大陸人口轉變過程的一般認識。 致謝:本文是本人博士論文《村落社會變遷與生育文化》中的部 分內容,衷心感謝導師李若建教授對論文的指導。衷心感謝匿名評審 員對本文提出的寶貴修改意見。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K.Davis 等(1992)社會結構與生育率:分析框架,顧寶昌編,社會 人口學的視野,北京:商務印書館。 日照市地方史志編篡委員會編(1994)日照市志,濟南:齊魯書社。 日照市計劃生育志編篡小組(1985),日照市計劃生育志(內部資 料)。 東村會計編(2004),統計年報(內部資料)。 田雪原(2003)生育文化:人口科學研究的新領域,全國生育文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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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fertility culture in a village befor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ome differences come up between "the big traditional fertility" and "the little traditional fertility culture", such as: (1) it has supreme value for family to birth boys; (2) the villagers generally disagreed with the common saying of "the more births, the better" and instead desired birth control (3) the villagers' average ages of marriage and of onset of fertility were abnormally young. This study increases the knowledge of traditional fertility culture and may prompt a reevalution of both the effectiveness of birth control policies and standard thinking about China's demographic transition. Key words: demographic transition, fertility culture, little traditional fertility culture, village ** Lector of Sociology Department of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Postdoctor of Fuda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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