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气 安 全
知 识
目 录
1
1.内容介绍
2
2. 电气安全概念与常识介绍
22.1 概念:
22.2 电的特点:
22.3 电流对人体的伤害:
32.4 人体触电方式:
32.5 安全电压:
42.6 电线的相色
62.7防爆区域划分
7
3.风险及危害评估
73.1 概述
73.2危险源辨识:
10
4.控制措施/作业规范
104.1 电击伤害控制措施
124.2临时用电管理
184.3 接零:
194.4 接地与等电位连接(联结)
214.5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234.6 添加,更换和新设备的安装
234.7 电池间
254.8 电动工具
284.9 承包商的电气设备
284.10 电气安全要点
284.11其它电气安全须知
1.内容介绍
随着人类对电力能源的重视与不断应用,电力设施与设备已与现代人类的工作与生活密不可分,电力甚至成为现代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前提。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种种原因,电力能源在带给人们工作与生活的便利的同时,由电气设备产生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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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带给人类的生产与生活不少烦恼与损失,有时甚至表现为灾难。因此,电气安全不仅已成为电气操作与维护人员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止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健康及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工作内容,同时也是电气专业工作者首要面临并着力解决的课题。
电气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研究各种电气事故,研究电气事故的机理、原因、构成、特点、规律和防护措施;另一方面是研究用电气的方法解决各种安全问题,即研究运用电气监测、电气检查和电气控制的方法来评价系统的安全性或获得必要的安全条件。
现代电子与电工学的不断发展,对电气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防止触电为例,接地、绝缘、间距等都是传统的安全措施,这些措施现在仍是有效的;而随着自动化元件和电子元件的广泛应用而出现的漏电保护装置又为防止触电事故及其他电气事故提供了新的途径。
本章将针对电气的基本概念、电的特点及对人体危害原理、电气安全风险及危险源辨识、临时用电管理、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与结构、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与管理、相关案例与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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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等展开阐述说明。
2. 电气安全概念与常识介绍
2.1 概念:
电气安全(Electrical Safety): 不因电气事故引起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
电气安全主要包括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两具方面。人身安全是指在从事工作和电气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设备安全是指电气设备及有关其他设备、设施的安全。
2.2 电的特点:
电的形态特殊,看不见,听不到。人们日常所能感受到的电,只是电能的转换式,如光、热、磁力等。
电的传输速度(30万公里/秒)。
电的网络性强,若干线路联结成一个整体。"发电、供电、用电"在瞬间同时完成。局部故障有时可能会波及整个电网。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大。发生人身触电、着火、损坏设备、爆炸等电气事故,会影响生产,甚至造成整个企业生产瘫痪,其后果非常严重。
2.3 电流对人体的伤害:
(一)感知电流
在一定概率下,通过人体引起人的任何感觉的最小电流称为感知电流。人对电流最初的感觉是轻微麻感和微弱针刺感。大量试验资料表明,对于不同的人,感知电流是不相同的。感知电流与个体生理特征、人体与电极的接触面积等因素有关。并与时间因素无关。
感知电流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当电流增大时感觉增强,反应变大,可能导致坠落等二次事故。由于感知电流为1mA左右,可以建议小型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最大泄漏电流为0.5mA,重型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最大泄漏电流为0.75mA。
(二)摆脱电流
通过人体的电流超过感知电流时,肌肉收缩增加,刺痛感觉增强,感觉部位扩展,至电流增大到一定程度,触电者将因肌肉收缩、产生痉挛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极。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电极的最大电流称为摆脱电流。(对应于概率50%的摆脱电流成年男子约为16毫安,成年女子约为10.5毫安,对应于概率99.5%的摆脱电流则分别为9毫安和6毫安。儿童的摆脱阈值较小。)
(三)最小致命电流
在较短时间内危及生命的电流称为致命电流。电击致死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通过人体数十毫安以上的工频交流电流,既可能引起心室颤动或心脏停止跳动,也可能导致呼吸中止。但是,由于心室颤动的出现比呼吸中止早得多,因此,引起心室颤动是主要的。如果通过人体的电流只有20~25毫安,一般不能直接引起心室颤动或心脏停止跳动。
附说明:
电流对人体的作用强弱与电压、电阻、电流种类(40Hz ~ 60Hz)、人体电路、人体状况、人体所处的环境及通电时间等。
电流强度大,危险性也大。
一般说,200—220伏特的交流电,其不同电流强度对人体的影响是:
25毫安培左右——肌肉轻度收缩,皮肤可能烧伤
50毫安培左右——出现昏迷,肌肉强烈痉挛
80毫安培左右——心室纤维颤动致死(通电时间超过25—30秒时)
300—1000毫安培——心跳、呼吸停止致死(通电时间0.1—0.5秒时)
直流电最小感知电流男性约为5.2毫安,女性约为3.5毫安。平均的摆脱电流男性约为76毫安,女性约为51毫安。可能引起心室颤动的电流,通电时间0.03秒时约为1300毫安;0.3秒时约为500毫安。
(四)电击和电伤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的心脏、神经系统、肺部的正常工作造成的伤害。由于人体触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的外壳或其他带电体,以及由于雷击或电容放电,都可能导致电击。
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局部伤害,包括电弧烧伤、烫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电气机械性伤害、电光眼等不同形式的伤害。
2.4 人体触电方式:
主要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三种。
(一)单相触电
单相触电,是指人在地面或其它接地体上,人体的某一部位触及一相带电体时的触电。
(二)两相触电
两相触电,是指人体两处同时触及两相带电体时的触电。
(三)跨步电压触电
跨步电压触电,是指人进入接地电流的散流场时的触电。由于散流场内地面上的电位分布不均匀,人的两脚间电位不同。这两个电位差称为跨步电压。跨步电压的大小与人和接地体的距离有关。当人的一只脚跨在接地体上时,跨步电压最大;人离接地体愈远。跨步电压愈小;与接地体的距离超过20米时,跨步电压接近于零。
2.5 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SV:Safety Voltage)安全电压又称安全特低电压(SELV:Safety Extra Low Voltage) ,是属于兼有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安全措施。其保护原理是:通过对系统中可能作用于人体的电进行限制,从而使触电时流过人体的电流受到抑制,将触电危险性控制在没有危险的的范围内。《电气安全名词术语》(GB4776-84)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V的交流电压。参考:《特低电压(ELV)限值》(GB/T3805-2008)(来源于IEC61201:1992)还推荐:当接触面积大于1cm2、接触时间超过1s时,干燥环境中工频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33V、直流电压限值为70V;潮湿环境中工频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16V、直流电压限值为35V。
分级:依照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 3805-83)规定了安全电压的系列,将安全电压额定值(工频有效值)具体选用时,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确定。
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42V安全电压;
有电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
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处等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应采用12V安全电压;
水下作业等场所应采用6V安全电压。当电器设备采用24V以上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护直接接触电击的撮施。
人体电阻:一般在干燥环境中,人体电阻大约在2kΩ左右;皮肤出汗时,约为lkΩ左右;皮肤有伤口时,约为800Ω左右。人体触电时,皮肤与带电体的接触面积越大,人体电阻越小。当人体接触带电体时,人体就被当作一电路元件接入回路。依照欧姆定律:I=U/R ==> Usv=I*Rmin=50mA*1000Ω = 50V。
2.6 电线的相色
2.6.1 三相五线:指的是:3根相线(A/B/C或者L1/L2/L3或者U/V/W)加一根中心线(N:Neutral)、一根地线(PE:Protective Earthing) 。一般用途最广的低压输电方式是三相四线制,采用三根相线加零线供电,零线由变压器中性点引出并接地,电压为380/220V,取任意一根相线加零线构成220V供电线路供一般家庭用,三根相线间电压为380V,一般供电机使用。依照国标《电工成套装置中导线颜色》(GB2681-81)要求:
交流三相电路的
A相:黄色;
B相:绿色;
C相:红色;
零线或中性线(N):淡蓝色;
安全用的接地线(PE):黄和绿双色。
依照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93、《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两部国家标准明确提出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接地型式有三种:
第一个字母表示电源端与地的关系:
T-一电源端有一点直接接地;
I-一电源端所有带电部分不接地或有一点通过阻抗接地。
第二个字母表示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地的关系:
T-一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此接地点在电气上独立于电源端的接地点;
N--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源端接地点有直接电气连接。
-(-)后的字母用来表示中性导体与保护导体的组合情况:
S-一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是分开的;
C-一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是合一的。
(1)TN系统:电源端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中性导体或保护导体连接到此接地点。分三种安装类别
TN-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是分开的
TN-C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是合一的
TN-C-S系统:系统中一部分线路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是合一的
(2)TT系统:电源端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此接地点在电气上独立于电源端的接地点。
(3)IT系统:电源端的带电部分不接地或有一点通过阻抗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
2.7防爆区域划分
2.7.1防爆区域
防爆区域可划分成如下3种:
Group
I,Division 1, Class(1):该场所在一般作业条件下存在达到燃烧浓度的可燃气体或蒸汽。Class(2),存在因维修或保养或泄漏而经常产生的,达到燃烧浓度的可燃气体或蒸汽。Class(3),存在因设备失效或设备操作失误或设备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达到燃烧浓度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同时造成电气设备失效,使电气设备可能成为可燃烧源。
Group I,Division 2, Class(1):存在易挥发、易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搬运、加工和使用,这些液体,蒸汽或气体通常存放在密闭容器或密封系统中,因密闭容器或密封系统的意外断裂或失效或设备非常规操作而存在泄漏可能。Class(2),存在的达到燃烧浓度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常常被机械通风设备阻塞,无法排除,并且由于通风设备的非常规操作或失效,可能产生可燃气体。或Class(3),该场所接近I类划分1中的场所(该场所没有防蒸汽泄露装置加以隔离),该场所存在达到燃烧浓度的可燃气体或蒸汽,除非使用足够正相电压通风设备,通过干净空气源加以排除,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指导措施以防止通风设备失效,否则,这些气体或蒸汽偶尔可能会流通到I类划分区。
0 区 :可燃气体(爆炸气体)/空气 混合气体一直存在, 或长期存在的区域。
1区 :在设备通常运行的时候, 可燃气体(爆炸气体)/空气 混合气体有可能存在的区域。
2区 :在设备通常运行的时候, 可燃气体(爆炸气体)/空气 混合气体不大可能存在的区域,但是,如果存在,只是短时间存在的区域。
防爆区域可标示在设备操作手册中的“危险区域图”中,便于作业危害应对 。
2.7.2 安全区域
安全区域是指没有被划分成防爆区域的区域,该区域允许工业设备在正常条件下的使用。
3.风险及危害评估
3.1 概述
电气危险因素主要有触电危险、电气火灾爆炸危险、雷电危险、静电危险及电磁辐射等几方面。本章节采用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分析法,结合各种电气安全标准、法规、规程及电气安全技术,首先从电气安全管理角度就各危险因素产生的原因做宏观分析,然后从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角度辨识海洋石油作业的电气危险源。如果对电能可能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控制和管理不当,防护措施不力,在电能的传递和转换过程中,将可能发生异常情况,造成电气事故。 电气事故危害大,危险难于直观识别,但大量的电气事故都具有重复性和频发性。
3.2危险源辨识:
3.2.1 电气安全管理的内容很多,一般来说,进行危险源辨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3.2.1.1 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要而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安全、促进生产的有效手段。主要有:
是否建立、健全了电气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是否按照规章制度运行;
电气安全管理中是否有完整、规范的记录档案。
3.2.1.2操作人员的素质情况。操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电气系统的安全。主要从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遵守电气安全相关标准及法规的状况、培训考核情况等几方面综合考虑。
3.2.1.3 电气安全检查情况。可参考以下几点,衡量一个工业企业的电气安全检查的执行状况:
电气安全检查的内容是否全面、合理。
是否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的记录是否完整。
对危险隐患的整改是否及时、合格。
3.2.2 从电气安全技术层次上运用经验分析法进行危险源辨识
以下主要从电气安全技术方面,分析直接接触电击危险、间接接触电击危险、电气火灾爆炸危险
和雷电危险防护的控制点,从而辨识出工业企业的电气危险源。
3.2.2.1 直接接触电击的基本防护原则是:应当使危险的带电部分不会被有意或无意地触及。最为常用的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措施有绝缘、屏护和间距(见表1) 。
表1 直接接触电击防护原理及危险源辨识
方法
防护原理
危险源辨识
绝缘
利用绝缘材料对带电体进行封闭和隔离
电气设备所用绝缘材料的选择是否符合要求,绝缘性能是否良好;
线路绝缘等级与线路电压是否相符;
电气设备或线路有无绝缘老虎,导线、引线及接头部位有无过热变色现象;
临时线路是否绝缘良好,线路与负荷是否匹配;
是否定期进行绝缘测试,并保存完整的检测记录;
屏护
采用遮拦、护罩、护盖、箱匣等,把危险的带电体同外界隔离开来
电气设备是否有防止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将带电体不见布置到不易触及的位置或加防护罩);
各种开关接触是否良好,开启开关的灭弧罩是否完整;
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或手柄是否破损、变形或松动;
配电室内防触电的设施(绝缘胶皮、遮拦等)是否完好;
所有的屏护装置是否有效。
间距
在带电体与地面、与其他设备和设施、与带电体之间,设置必要的安全距离
是否有足够的线路间距;
用电设备间是否有足够间距;
变配电室与其它建筑物间是否有足够的安全消防通道,是否有爆炸危险场所、有腐蚀性场所有足够间距;
是否有足够的抢修间距。
3.2.2.2 间接接触电击是指故障状态下的电击。基本防护措施主要有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加强绝缘、电气隔离、不导电环境、等电位联结、安全特低电压和漏电保护等。
表2 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原理、控制点及危险源辨识
方法
控制点
危险程度
危险源辨识
特地电压法
必须由安全特低电压电源供电;该回路与其他回路要严格隔离
可以将触电危险控制在危险性极低的范围内
评查现场是否存在特别危险危险;
在特别危险的环境下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照明灯是否采用了安全特低电压。
TN系统的保护接零
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体要接零
设备一旦漏电,单相短路电流促使电流速断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实现保护。安全性好。但从设备发生漏电,到电流速断保护动作之前,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仍有可能存在致命危险
低压配电网采用什么系统(IT系统/TN系统);
接地系统是否连为一个整体;
所有接地、接零线等装置是否牢固合格:接地极、接地线材料的选择是否合理;接装置的安装是否牢固;接地电阻的大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所有接地标志是否齐全、明显;
必要的等电位联结是否齐全;
接地装置是否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有完好的记录。
IT系统的保护接地
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体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限值
能把漏电设备故障对地电压限值在安全范围内
TT系统的保护接地
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体要接地
可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但因其零线上对地电压上升,均有致命危险。必须配合快速切断电源装置使用
等电位联结
人为方法抑制可触及范围电位差
能够实现对间接接触电击的防护
注:特别危险环境指特别潮湿场所、腐蚀性场所及具有两种和两种以上有较大危险场所特征的场所(例如,有导电性地板的潮湿场所、有导电性粉尘的高温场所、有爆炸性危险的防爆区0区和1区等)。
3.2.2.3 限制接触时间的防护方法
通过限制接触时间来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方法,实际上是通过安全装置在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自动启动速断功能实现的。用电安全装置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安全联锁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等。对安全装置进行危险辨识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选用合格的安全装置;安全装置与被保护设备的匹配程度;有无定期
检修
外浮顶储罐检修方案皮带检修培训教材1变电设备检修规程sf6断路器检修维护检修规程柴油发电机
维护;安全装置的正确动作率是否与被保护线路匹配。
表3 通过限制流过人体的电流来防止间接接触电击
方法
危险程度
危险源辨识
电气隔离法
电击危险性可以得到抑制,必要时配合等电位联结和快速切断电源发使用
电源是否符合特低电压电源的要求;电源容量是否符合要求;隔离回路是否未与大地发生连接。
采用II类电气设备
能够实现对间接接触电击的防护
是否使用II类电气设备或使用了不合格的II类电气设备;II类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要求。
非导电环境
能够实现对间接接触电击的防护
非导电场所是否未与大地发生连接;绝缘地板和绝缘墙的任何一点对地电阻是否足够大;间距是否满足不能同时触及任何两个外露可到电梯的要求
3.2.3 雷电危险的防护及危险源辨识
雷电伤害是由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的电性质、热性质、机械性质的破坏作用而引起。当房屋、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遭到雷击时,将产生瞬间高电压和强大电流。在其波及的范围内,会毁坏设施及设备、使人体遭电击、发生事故停电甚至引发火灾爆炸。对雷电伤害的防护主要是根据建筑物的防雷分类,采用相应的防雷装置。常用的防雷装置有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避雷器等。对雷电危害的辨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雷暴日——工业企业所处地区的雷暴日数。雷暴日是用于确定建筑物的防雷等级和避雷装置保护
范围的参数之一。
② 防雷建(构)筑物:工业企业范围内的高大建(构)筑物的几何尺寸(高度等)和电气设备(架空线路、变压器等)。
③ 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和避雷器)。对防雷装置的检查,主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a. 防雷装置是否完好、齐全。
b. 避雷针(线、网、带)、避雷器是否定期检测,并做记录。
c. 防雷接地装置与建筑物的出入口和人行道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d. 防雷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0Ω),是否按期检查和检测;检测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
3.2.4 静电危害的防护及危险源辨识
静电是在宏观范围内暂时失去平衡的相对静止的正电和负电。静电电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
高而容易发生火花放电。静电火花可以引燃易燃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降低产品质量;引起
计算机、电子控制设备、通讯设备等电子元器件的损坏或误动作。静电的消失有中和和泄漏两种
方式。静电防护主要包括对环境危险程度的控制、工艺控制、接地和屏蔽。对静电危害的辨识,应从以下几点考虑:
① 操作介质——工业生产中的操作介质的静电危险性大小。
② 防护措施——静电安全防护主要是对火灾爆炸的防护。当然,一些防护措施对于防止静电电击和
消除影响生产的危害也同样是有效的。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
a. 防静电接地是否完好、齐全,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b. 防静电跨接是否正确、齐全、完好。
c. 易产生静电的物质的流速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d. 工作人员是否穿着防静电工作服。
e. 是否采用了其它防静电措施(如使用抗静电剂、静电消除器、铺设防静电地板)。
3.2.5 电气火灾爆炸危险的防护及危险源辨识(见表4)。
表4 电气火灾爆炸危险的防护和危险源辨识
危险类型
防护原理
方法
控制点
危险源辨识
电气火
灾爆炸
消除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产生爆炸必须具备的条件
控制电气引燃源
依据危险物质的级别和组别,配合危险场所的区域划分,选择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电气线路。
是否正确划分危险物质的级别和组别;
是否正确进行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
是否正确选择选择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和线路。
4.控制措施/作业规范
4.1 电击伤害控制措施
4.1.1 电对人体的伤害程度的因素
4.1.1.1 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
通过人体的工频50~60赫兹交流电流不超过0.01安培,直流电流不超过0.05安培,对人体基本上是安全的。电流大于上述数值,会使人感觉麻痹或剧痛,呼吸困难,甚至自己不能摆脱电源,有生命危险。通过人体的电流不论是交流还是直流,大于0.l安培时,只要较短时间就会使人窒息、心跳停止,失去知觉而死亡。
4.1.1.2 通电持续时间
发生触电事故时,电流持续的时间越长,人体电阻降低愈多,越容易引起心室颤动,即电击危险性越大。这是因为电流持续时间越长,能量积累增加,引起心室颤动的电流减小。
4.1.1.3 通电途径
电流通过心脏,会引起心脏震颤或心脏停止跳动,血液循环中断,造成死亡。电流通过脊髓,会使人肢体瘫痪。因此,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从手到脚最危险,其次是从手到手,再次是从脚到脚。
4.1.1.4 通过的电流种类
通过人体电流的频率,工频电流最为危险。20~400赫兹交流电流的摆脱电流值最低(即危险性较大);低于或高于这个频段时,危险性相对较小,但高频电流比工频电流易引起经肤灼伤,因此,不能忽视使用高频电流的安全问题;直流电的危险性相对小于交流电。
4.1.2 触电事故原因
电气线路、设备检修中措施不落实;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
非电工任意处理电气事务;
接线错误;
操作漏电的机器设备或使用漏电电动工具(包括:设备、工具无接地、接零保护措施;
设备、工具已有的保护线中断;
带电源移动设备时因损坏电源绝缘;
电焊作业者穿背心、短裤、不穿绝缘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钳误碰自身、湿手操作机器按钮等;
因暴风雨、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
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善导致。
4.1.3事故的控制手段
防止触电事故,既要有技术措施又要有组织管理措施,
4.1.3.1 防止接触带电部件: 常见的安全措施有绝缘、屏护和安全间距。
绝缘:即用不导电的绝缘材料把带电体封闭起来,这是防止直接触电的基本保护措施。
屏护:即采用遮拦、护罩、护盖、箱闸等把带电体同外界隔离开来。
间距:为防止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防止车辆等物体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在带电体与带
电体、带电体与地面、带电体与其他设备、设施之间,皆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1.3.2 防止电气设备漏电伤人: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间接触电的基本技术措施。
保护接地:即将正常运行的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和大地紧密连接起来。其原理是通过接地把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限制在安全范围内,防止触电事故。保护接地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电压高于1KV的高压电网中的电气装置外壳,也应采取保护接地。
保护接零:在380/220V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把用电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电网中的零线紧密连接起来。
4.1.3.3 采用安全电压
根据生产和作业场所的特点,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压,是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的根本性措施。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83)规定我国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和6V,应根据作业场所、操作员条件、使用方式、供电方式、线路状况等因素选用。
4.1.3.4 漏电保护装置
漏电保护装置,又称触电保安器,在低压电网中发生电气设备及线路漏电或触电时,它可以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迅速自动切断电源,从而保护人身安全。
4.1.3.5 合理使用防护用具
在电气作业中,合理匹配和使用绝缘防护用具,对防止触电事故,保障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绝缘防护用具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安全防护用具,如绝缘棒、绝缘钳、高压验电笔等;另一类是辅助安全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鞋、橡皮垫、绝缘台等。
4.1.3.6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防止触电事故,技术措施十分重要,组织管理措施亦必不可少。其中包括制定安全用电措施计划和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用电检查、教育和培训,组织事故分析,建立安全资料档案等。
4.2临时用电管理
4.2.1 一般安全要求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 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超 过 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进行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参考:个人防护用品
手部防护:
(1)橡胶绝缘手套(ANSI/ASTM,D20),防护性能:绝缘。制造商:SPERIAN/SALISBURY,适用于配电系统的一般合闸操作及高压合闸操作;
(2)绝缘手套(ILP5S/9),防护性能:绝缘。制造商:SPERIAN/SALISBURY,适用于电弧能量介于0-1.2Cal之间的LTCT点进行开关操作作业;
(3)防电弧批手套(E114YB/9),防护性能:防电弧。制造商:SPERIAN/SALISBURY,适用于配电系统的一般合闸操作及高压合闸操作;
躯干防护:
(1)NOMAX防电弧连衣裤(6oz),防电弧。制造商:SPERIAN/SALISBURY,适用于配电系统的一般合闸操作及高压合闸操作;
(2)NOMAX防电弧大衣(12oz),防电弧。制造商:SPERIAN/SALISBURY,适用于配电系统的一般合闸操作及高压合闸操作;
面部防护:
防电弧头盔(12oz),保护头部面部。防护性能:防电弧。制造商:SPERIAN/SALISBURY,适用于配电系统的一般合闸操作及高压合闸操作;
脚部防护:
(1)绝缘鞋(ACIFORT),绝缘。制造厂商:HEVEA,适用于配电系统的一般合闸操作及高压合闸操作;
4.2.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还应另行编制临时用电组
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4.2.2.1现场勘测;
4.2.2.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4.2.2.3进行负荷计算;
4.2.2.4选择变压器;
4.2.2.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
装置
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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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6设计防雷装置;
4.2.2.7 确定防护措施;
4.2.2.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由施工单位提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以此为标准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经过相同程序审核,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
4.2.3 安全用电制度
4.2.3.1 在施工现场首选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装置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4.2.3.2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拖线板,拖线盘不得使用。
4.2.3.3 施工现场使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
三级配电:
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
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各个开关应可以单独
加锁隔离。
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分配电箱的所有出线,使用防水插座接出, 开关箱使用防水插头,电焊机等大功率用电设备也必须使用防水插头。出线不得使用端子排直接接线。
配电箱必须固定在支座上,使用经批准的保护棚或其它结构保护。无保护棚时,其标准至少为IP 56。每个配电箱必须单独接地,接地铜芯电线截面不小于4平方毫米并不得供电相线截面的一半。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4208-84)IP56--第一种防护是对固体异物进入内部以及对人体触及内部带电部分或运动部分的防护;第二种防护是对水进入内部的防护。IP56即为防尘放猛烈海浪型。
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插座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两级保护: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至少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设置两级漏电保护。
所有引出电缆和插座必须由单独漏电开关保护。
(2)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4.2.3.4 电缆、配电箱,开关箱在进入现场前必须由合格的电工和安全人员检查,而且以后每月进行定期的检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4.2.3.5 电工及用电人员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4.2.4 安全技术档案
4.2.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定期检(复)查表;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4.2.4.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4.2.4.3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4.2.4.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2.5 临时用电程序:依照作业程序《HSE-W-306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求:
4.2.5.1临时用电前用电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临时用电许可申请》,报安全主管部门和供电单位审
批。
4.2.5.2 地区外现场作业报建设方或甲方及当地供电部门审批。
4.2.5.3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内容与步骤应包括:
现场勘探。
确定电源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进行负载计算。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及规格种类、电器的类型及规格。
编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
审批手续。
4.2.5.4 作业安全措施
(1)电线与电缆的架设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在绝缘子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低压非铠装电缆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跨道路时离地面应高于6m,并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
电缆埋地敷设,其埋深不宜小于0.7m,上铺软土或沙土,厚度不小于100mm。
电线(缆)进开关箱以及可能有机会造成伤害的地方应加套管保护。
临时线路的架设应由持证电工进行操作,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
(2)布设在含有爆炸气体、粉尘场所的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限制空间内的
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符合规范的安全电压。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线路不得有中间接头,并应采用相应防爆类型的接线盒,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行灯必须为防爆型。
(3) 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当临时用电线路与施工
设施距离过近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4)低压临时用电应使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电缆,绝缘应检测良好无损。
(5)临时用电线路应妥善布置,避免在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或导电部分产生破坏作用的腐蚀蒸汽、
气体、液体等化学活性介质或有机介质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不得浸在水或油中。横跨通道
时须架空或采取防止外界挤压和机械损伤的防护措施。
(6)照明
现场用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及坑、井、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应有金属保护罩,防爆场所应使用防爆灯具。
(7)配电
施工用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实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的配电方式,
其中一级保护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要小于0.1s。
用电设备在一般场所第二级保护必须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独立的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机,一闸,一保),严禁一闸多用。
配电人员应严格按照配电程序进行操作。
(8)电缆延长线、电缆与设备的接线端子应连接紧密、绝缘良好。
(9)开关箱及开关、插座。
开关箱应有防护措施,箱体有保护接地,并有门有锁,箱内无杂物。
开关箱应另设工作零线,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的接线板不能混用。
所有开关、插座的保护罩要完好。
熔断器应根据负荷容量确定,不得随意加大,严禁用钢丝、铁丝或其他金属丝代替。
(10)安全检查
用电单位、供电单位和作业单位应安排专人对临时用电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检修电气设备或线路应停电进行,并设置警示隔离标志。
4.3 接零: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做保护接地。
做防雷接地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施工现场的保护零线系统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作,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不小于12米,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1.5小于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份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4.4 接地与等电位连接(联结)
4.4.1接地程序要求
4.4.1.1陆地及海上的所有设施都应接地以防止静电集聚,以及免遭雷电袭击。若小容器之间转输货物时无法接地,可通过搭接设备达到等电位以防止静电释放产生火花。
4.4.1.2 等电位连接时,必须要小心,确保被保护物件周围的所有物件都受到同样的保护,免受电位差的影响。
4.4.1.3 在存在易燃物质的区域进行某些作业时,应评估是否有静电积聚的可能性。如果存在静电积聚的潜在危险,则必须执行电气接地/等电位连接工作和其他安全措施。
4.4.1.4 以下作业需要有一个现场特定的电气接地/等电位连接工作的工作程序:
设备接地
避雷保护
安装电马达
使用电动工具
4.4.1.5 便携式电气工具应连接到具有漏电保护器的电路上。
4.4.1.6 必须由一名有资格的员工定期检查所有接地和等电位连接工作系统,使用欧姆表可测试整个系统的阻抗,使用静电电压表可定量的测出接地系统的有效性。
4.4.2 其他技术要求: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
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的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就不10大于欧姆。
每一根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不得用铝导体做接电线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电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I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所有插头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
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5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4.5.1 技术要求
4.5.1.1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4.5.1.2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5.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5.1.4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4.5.1.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4.5.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4.5.1.7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4.5.1.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4.5.1.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4.5.1.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4.5.1.11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 PE线端子板连接。
4.5.1.12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依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4.5.1.13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4.5.2 使用与维护
4.5.2.1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4.5.2.2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4.5.2.3 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5.2.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5.2.5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4.5.2.6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l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4.5.2.7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2.3条规定。
4.5.2.8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4.5.2.9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4.5.2.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4.5.2.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4.6 添加,更换和新设备的安装
4.6.1电气设备在没有满足以下条件之前不得在海上进行安装:
合乎设备安装目的,在该地区条件和环境下进行设备安装是合适的,并且安装是与公认标准或实用规定相一致的。
拥有详细安装图,标明电缆类型和尺寸型号,电缆路线,设备布置图和设备类型,设备测试证
书;,用于防爆区域的设备其证书还必须提交给相应的部门审定。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循这些证书所列明的所有规定。
任何改变必须按照“安装变更程序”进行。
注意:新安装的设备必须安装恰当,并对设备进行调试。
除非遵循变更程序进行修改,否则不允许对联动装置进行变更。
4.6.2临时电气设备安装
必须尽一切可能避免安装临时电气设备。在临时安装无法避免时,若临时安装设备超过了三个月时间则不能被视为临时安装。如果在安装三个月后,仍然需要此设备,那么必须视其为固定安装,必须遵循所有一般安装规定。
4.7 电池间
电池间只能用来储存电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作为储藏室。电池间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任何障碍物。
在电池间内必须展示禁止使用裸露电灯和禁止吸烟的标志。在电池电压超过115伏的电池间内,必须张贴说明如何处理电击事故的标志。
只有保养维护电池的相关人员才能进入电池间。对于其他需要进入电池间的人员,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