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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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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幕墙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为规范幕墙施工图审查工作,现将建筑幕墙施工图审查要点条文 整理如下: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1.0.5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审查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幕墙结构计算书中幕墙结构 的设计使用年限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1.0.8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的划分 审查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幕墙结构计算书中幕墙工程 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主要指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 是否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相...

建筑幕墙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幕墙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为规范幕墙施工图审查工作,现将建筑幕墙施工图审查要点条文 整理如下: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GB50068-2001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1.0.5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审查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幕墙结构计算书中幕墙结构 的设计使用年限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1.0.8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的划分 审查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幕墙结构计算书中幕墙工程 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主要指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 是否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匹配。 2、《建筑结构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版)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3.1.2 3.2.3 3.2.5 荷载代表值、基本 组合规则、荷载分 项系数 审查幕墙结构计算书中不同荷载采用的代表值、所取 得技术条件、荷载分项系数是否符合要求 7.1.1 7.1.2 风荷载标准值 基本风压 审查幕墙设计说明及计算书中基本风压、计算部位的 风荷载的取值是否正确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3.1.1 3.1.3 抗震设防分类和设 防标准 审查施工图中设计说明及幕墙结构计算书中选定的 抗震设防类别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7.1 非结构构件的抗震 设计 审查幕墙结构计算书中是否针对幕墙构件及幕墙构 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部位进行了抗震设计,并符合要 求 5.1.4 地震影响系数 审查幕墙结构计算书中地震影响系数的取值是否符 合规范要求 附录 A 设计地震加速度及 设计地震分组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加速度和设计 地震分组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4.2.2 维护结构的热工性 能 审查幕墙结构计算书中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是 否符合规范要求 4.2.4 窗墙比及玻璃的可 见光透射比 审查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墙比及玻璃的可见光投射比 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2.0.1~2.0.4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审查施工图中设计说明建筑物防雷分类是否符合规 范要求 4.2.4 幕墙应采取的相应 防雷措施 审查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尤其是高 度超过 45m的第二类建筑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 60m 的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6、《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1.0.5 钢材牌号、连接材 料、焊接形式等 审查施工图中设计说明中是否按要求标注了钢材牌 号、连接材料的型号、焊接形式、焊缝质量等级等得 施工要求 3.1.2~3.1.5 3.2.1 钢结构承重结构的 承受能力、扰度、 安全等级 审查幕墙所涉及钢结构部分的结构计算,其中结构承 载能力、扰度、安全等级、荷载取值和组合等是否符 合规范要求。 3.3.3 钢结构承重结构的 材料要求 审查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是否按规范要求标明选用钢 材的质保要求,尤其是焊接结构是否具有碳含量的合 格保证 3.4.1 3.4.2 材料设计指标的取 值及强度折减系数 审查幕墙所涉及钢结构部分的结构计算,其中钢材及 连接强度的设计指标取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1.4 结构的支撑设计 审查幕墙所设计钢结构体系是否设置了可靠的支撑 系统 8.9.3 钢结构柱脚的保护 审查幕墙所涉及钢结构施工图中是否按规范要求对 钢柱柱脚采用了相应的构造措施。 9.1.3 塑性设计的钢材性 能 当结构按塑性设计时,审查幕墙所涉及钢结构施工图 设计说明是否按要求标明对钢材力学性能的要求。 7、《冷弯薄壁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2002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3.0.6 钢材材质要求 审查施工图中设计说明中是否按要求标注了钢材牌 号、连接材料的型号、质量等级等 4.1.3 结构重要性系数 审查幕墙涉及及钢结构部分的结构计算,其结构安全 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及重要性能系数是否符合规范要 求。 4.1.7 风吸力作用 审查幕墙所涉及钢结构部分的结构计算,是否按规定 考虑了风吸力作用的影响,其按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 值是否正确。 4.2.1 4.2.3~4.2.5 4.2.7 材料设计指标的取 值及强度折减系数 审查幕墙所涉及钢结构部分的结构计算,其中钢材及 连接强度的设计指标取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5-2004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4.1.3 锚固连接 审查锚固连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2.4 后锚固连接 审查后锚固连接的验算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4.2.7 锚固连接的使用 锚固连接的使用的改变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 JGJ113-2009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8.2.2 两边支撑屋面玻璃 的支撑方式 审查两边支撑的屋面玻璃支撑方式是否符合规范 8.2.3 8.2.4 8.2.8 屋面玻璃的选用 审查屋面玻璃的选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2.6 屋面玻璃活荷载的 取值 审查计算书中是否按规范要求对屋面玻璃进行了相 应计算 1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版)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3.0.8.2 幕墙的防火设计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是否在每层楼板外沿 设置了耐火极限不低于 1h,高度不低于 0.8m的不燃 烧实体裙墙,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是 否采用了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1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4.4.10.1 幕墙结构计算书、 幕墙热工计算书 除前述标准外,幕墙结构设计计算书及热工计算书还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校核项目完整,计算采用公式符合规范要求。 2、 计算模型、输入参数与施工图相符、不矛盾。 4.4.10.2.1 封面、目录 是否有与工程内容相对应的封面及图纸目录 4.4.10.2.2 设计说明、平立剖 面 设计说明中是否对工程建设地点,建筑等级、抗震设 防烈度、建筑高度,给予综合描述。是否对主要部位 结构形式,幕墙性能指标,材料要求予以详细说明, 平立剖面是否能明确表示幕墙与主体结构的位置关 系,立面的各分格尺寸、幕墙面板材料的选用类别 4.4.40.2.3 4.4.10.2.4 各部位连接及安装 构造 审查施工图中是否包括以下内容: 1、 横剖和竖剖主节点图 2、 开启扇处连接节点图 3、 不同类型幕墙交接节点图 4、 阴阳转角节点图 5、 封顶、封边、封底等封口节点图 6、 典型防火节点图 7、 典型防雷节点图 8、 沉降缝、伸缩缝和抗震缝的处理节点 9、 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 10、 埋件大样及布置图、加工图 11、 主要型材断面图 12、 金属幕墙板块典型加强筋布置图 13、 玻璃幕墙板块结构胶尺寸大小及工艺图 14、 其他必要的特殊节点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 建筑材料、建筑构 配件、设备的选用 设计单位是否在设计中指定了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和设备和生产厂、供应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 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 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13、《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第 1-5条 第 7、 10、11条 玻璃的选用 审查是否按规定要求,在相应部位选用了安全玻璃 第六条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 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 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 500mm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1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3.1.4 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 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 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该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 胶粘结。 4.4.4 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 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 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 明显的警示标志。 5.1.6 幕墙结构构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承载力和挠度: 1 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 求: RSro £ (5.1.6-1) 2 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 求: REE rRS /£ (5.1.6-2) 式中 S—荷载效应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ES —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应按基本 组合的设计值 R—构件抗力设计值; or —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应取不小于 1.0; REr —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取 1.0 3 挠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lim,ft dd £ (5.1.6-3) 式中 td —构件在风荷载标准值或永久荷载标准值 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 lim,fd —构件挠度限值。 4 双向受弯的杆件,两个方向的挠度应分别符合 本条件第 3款的规定。 5.5.1 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荷 载和作用。连接件与主体构件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 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5.6.2 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根据不同的受力情况进行承 载力极限状态验算。在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下,硅 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该大于 其强度设计值 1f , 1f 应取 0.2 2/ mmN ;在永久荷 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 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 2f , 2f 应取 0.01 2/ mmN 。 6.2.1 6.3.1 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截面自由挑出部位(图 6.2.1a)和双侧加劲部位(图 6.2.1b)的宽厚比 tb /0 应符合表 6.2.1的要求; 表 6.2.1 横梁截面宽厚比 tb /0 线值 铝型材 钢型材 截 面 部 位 6063-T5 6061-T4 6063A-T5 6063-T6 6063A-T6 6061-T6 Q235 Q345 自 由 挑 出 17 15 13 12 15 12 双 侧 加 劲 50 45 40 35 40 33 (a) (b) 图 6.2.1 横梁的截面部分示意 2 当横梁跨度不大于 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 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该小于 2.0mm;当横梁跨度大于 1.2m 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该小于 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 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该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3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 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m,闭 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 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 钉的公称直径; 2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m; 3 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厚比应符合本 范本 协议范本下载族谱范本下载临帖范本下载公司章程范本下载监理月检范本下载 第 6.2.1条的相应规定。 7.1.6 全玻璃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 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 8mm,且 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7.3.1 全玻璃幕墙玻璃肋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 12mm, 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100mm 7.4.1 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 结构密封胶。 8.1.2 采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该小于 6mm;采用沉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 8mm。 安装连接件的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其单片厚度 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8.1.3 玻璃之间的空隙宽度不应小于 10mm,且应采用 硅酮建筑密封胶嵌缝。 9.1.4 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 胶。 3.1.1 玻璃幕墙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 定及设计要求。尚无相应标准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 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4.3.8 除不锈钢外,玻璃幕墙中不同金属材料接触处, 应合理设置绝缘垫片或采取其他防腐蚀措施。 4.3.13 玻璃幕墙的单元板块不应跨越主体建筑的变形 缝,其与主体建筑变形缝相对应的构造缝的设计,应 能够适应主体建筑变形的要求。 4.3.11 5.6.6 明框幕墙玻璃下边缘与下边框槽底之间应采用 硬橡胶垫块衬托,垫块数量应为 2个,厚度不应小于 5mm,每块长度不应小于 100mm。 隐框或横向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的下端宜 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托条应能够承受该分 格玻璃的重力荷载作用,且其长度不应小于 100mm、 厚度不应小于 2mm、高度不应超出玻璃外表面。托 条上应设置衬垫。 4.4.2 4.4.3 6.1.1 点支承玻璃幕墙的面板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 采用玻璃肋支承的点支承玻璃幕墙,其玻璃肋应 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框支承玻璃幕墙幕墙单片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 6mm,夹层玻璃的单片厚度不宜下于 5mm。夹层玻 璃和中空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 3mm。 4.4.7 4.4.11 玻璃幕墙与其周边防火分隔构件的缝隙、与楼板 或隔墙外沿间的缝隙、与实体墙面洞口边缘间的缝隙 等,应进行防火封堵设计。 玻璃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当采 用岩棉或矿棉封堵时,其厚度不应小于 100mm,并 应填充密实;楼层间水平防烟带的岩棉或矿棉宜采用 厚度不小于 1.5mm 的镀锌钢板承托;承托板与主体 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宜填充防火密封 材料。当建筑要求防火分区间设置通透隔断时,可采 用防火玻璃,其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要求。 4.4.12 同一幕墙玻璃单元,不宜跨越建筑物的两个防火 分区。 4.4.13 玻璃幕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 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的有关规定。幕墙的金属框架应与主体结构 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护 层。 5.5.2 玻璃幕墙构件连接处的连接件、焊缝、螺栓、铆 钉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和《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 的有关规定。连接处的受力螺栓、铆钉不应少于 2个。 5.5.7 玻璃幕墙构架与主体结构采用后加锚栓连接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2 碳素钢锚栓应经过防腐处理; 3 应进行承载力现场试验,必要时应进行极限拉拔 试验; 4每个连接节点不应少于 2个锚栓; 5 锚栓直径应通过承载力计算确定,并不应小于 10mm; 6 不宜在与化学锚栓接触的连接件上进行焊接操 作; 7 锚栓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极限承载力的 50%。 5.6.1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宽度应符合本范本第 5.6.3或 5.6.4条的规定,且不应小于 7mm;其粘接厚 度应符合本范本第 5.6.5条的规定,且不应小于 6mm。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宽度宜大于厚度,但不宜大于 厚度的 2倍。隐框玻璃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 厚度不应大于 12mm 6.3.3 上、下立柱之间应留有不小于 15mm的缝隙,闭 口型材可采用长度不小于 250mm的芯柱连接,芯住 与立柱应紧密配合。芯住与上柱或下柱之间应采用机 械连接方式加以固定。开口型材上柱与下柱之间可采 用等强型材机械连接。 6.3.11 6.3.12 横梁可以通过角码、螺钉或螺栓与立柱连接。角 码应能承受横梁的剪力,其厚度不应小于 3mm;角 码与立柱之间的连接螺钉或螺栓应满足抗剪和抗扭 承载力要求。 立柱与主体结构之间每个受力连接部位的连接 螺栓不应少于 2 个,且连接螺栓直径不宜小于 10mm。 7.1.1 玻璃高度大于表 7.1.1 限值的全玻幕墙应悬挂在 主体结构上。 表 7.1.1 下端支承全玻幕墙的最大高度 玻璃厚度(mm) 10,12 15 19 最大高度(mm) 4 5 6 7.3.5 7.3.7 采用金属件连接的玻璃肋,其连接金属件的厚度 不应小于 6mm。连接螺栓宜采用不锈钢螺栓,其直 径不应小于 8mm。 连接接头应能承受截面的弯矩设计值和剪力设 计值。接头应进行螺栓受剪和玻璃孔壁承压计算,玻 璃验算应取侧面强度设计值。 高度大于 8m 的玻璃肋宜考虑平面外的稳定验 算;高度大于 12m 的玻璃肋,应进行平面外稳定验 算,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侧向失稳的构造措施。 8.3 8.3.1 点支承玻璃幕墙的支承结构宜单独进行计算, 玻璃面板不宜兼做支承结构的一部分。 复杂的支承结构宜采用有限元方法进行计算分 析。 8.3.2 玻璃肋可按本规范第 7.3节的规定进行设计。 8.3.3 支承钢结构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 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 8.3.4 单根型钢或钢管作为支承结构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端部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能适应主体结 构的位移。 2 竖向结构宜按偏心受压构件或偏心受拉构件 设计;水平构件宜按双向受弯构件设计,有扭矩作用 时,应考虑的扭矩的不利影响; 3 受压杆件的长细比l不应大于 150; 4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挠度限值 lim,fd 宜 取其跨度的 1/250。计算时,悬臂结构的跨度可取其 悬挑长度的 2倍。 8.3.5 桁架或空腹桁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型钢或钢管作为杆件。采用钢管时宜在 节点处直接焊接,主管不宜开孔,支管不应穿入主管 内; 2 钢管外直径不宜大于壁厚的 50倍,,支管外直 径不宜小于主管外直径的 0.3倍,钢管壁厚不宜小于 4mm,主管壁厚不应小于支管壁厚; 3 桁架杆件不宜偏心连接。弦杆与腹件、腹杆与 腹杆之间的夹角不宜小于 30°; 4 焊接钢管桁架宜按刚接体系计算,焊接钢管空 腹桁架应按刚接体系计算; 5轴心受压或偏心受压的桁架杆件,长细比不应 大于 150,轴心受拉或偏心受拉的桁架杆件,长细比 不应大于 350; 6 当桁架或空腹桁架平面外的不动支承点相距 较远时,应设置正交方向上的稳定支撑结构; 7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其挠度限值 lim,fd 宜 取其跨度的 1/250。计算时,悬臂桁架的跨度可取其 悬挑长度的 2倍。 8.3.6 张拉杆索体系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正、反两个方向上形成承受风荷载或地震 作用的稳定结构体系。在主要受力方向的正交方向, 必要时应设置稳定性拉杆、拉索或桁架; 2 连接件、受压杆和拉杆宜采用不锈钢材料,拉 杆直径不宜小于 10mm ;自平衡体系的受压杆件可 采用碳素结构钢。拉索宜采用不锈钢绞线、高强钢绞 线,可采用铝包钢绞线。钢绞线的钢丝直径不宜小于 1.2mm,钢绞线直径不宜小于 8mm。采用高强钢绞线 时,其表面应作防腐涂层; 3 结构力学分析时宜考虑几何非线性的影响; 4 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部位应能适应主体结构的 位移,主体结构应能承受拉杆体系或拉索体系的预拉 力和荷载作用; 5 自平衡体系、杆索体系的受压杆件的长细比l 不应大于 150; 6 拉杆不宜采用焊接;拉索可采用冷挤压锚具连 接,拉索不应采用焊接; 7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其挠度限值 lim,fd 宜 取其支承点距离的 1/200 8.3.7 张拉杆索体系的预拉力最小值,应使拉杆或拉 索在荷载设计值作用下保持一定的预拉力储备。 15、《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序号 引用条文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3.2.2 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 确定,其弯曲强度不应小于 8.0MPa。 4.2.3 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 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 l /300( l为立柱或横梁两 支点间的跨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 15mm;铝合金型 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 l /180,绝对挠度不应大于 20mm。 5.5.2 钢销式石材幕墙可在非抗震设计或 6度、7度抗 震设计幕墙中应用,幕墙高度不宜大于 20m,石板面 积不宜大于 1.0 2m 。钢销和连接板应采用不锈钢。连 接板截面尺寸不宜小于 40mm´4mm。钢销与孔的要 求应符合本范本第 6.3.2条的规定。 5.7.11 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并再通过角码与预 埋件或钢构件连接。螺栓直径不应小于 10mm,连接 螺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构件设计规范》(GBJ17) 进行承载力计算。立柱与角码采用不同金属材料时应 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6.3.2 钢销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销的孔位应根据石板的大小而定。孔位距离边 端不得小于石板厚度的 3 倍,也不得大于 180mm; 钢销间距不宜大于 600mm;边长不大于 1.0m时每边 应设两个钢销,边长大于 1.0m时应采用复合连接; 2 石板的钢销孔的深度宜位 22~33mm,孔的直径 宜为 7mm或 8mm,钢销直径宜为 5mm或 6mm,钢 销长度宜为 20~30mm; 3 石板的钢销孔处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孔径内 应光滑、洁净。 3.1.1 金属与石材幕墙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 产品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 5.5.1 用于石材幕墙的石板,厚度不应小于 25mm。 5.4.5 金属板材应沿周边用螺栓固定于横梁或立柱上, 螺栓直径不应小于 4mm,螺栓的数量应根据板材所 承受的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经计算后确定。 5.5.7 5.5.10 短槽支承的石板,其抗剪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短槽支承石板的不锈钢挂钩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m,铝合金挂钩的厚度不应小于 4.0mm,其承受 的剪应力可按式 5.5.5-1、5.5.5-2 计算,并应符合式 5.5.5-3的条件。 2 在风荷载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下,挂钩在 槽口边产生的剪应力标准值 kt 按下式计算: 对边开槽 sctn abqk k )( - = b t (5.5.7-1) 四边开槽 sctn acbqk k )(2 )2( - - = b t (5.5.7-2) 式中 kq —风荷载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标准 值(MPa),即 kq 分别表示 kw 或 Ekq ; c—槽口宽度(mm); s—单个槽底总长度(mm)。矩形槽的槽底总 长度 s取为槽长加上槽深的 2倍,弧形槽 s取为圆弧 总长度。 3 由各种荷载和作用产生的剪应力标准值,按本范 本 5.1.8条的规定进行组合。 4 槽口处石板的剪应力设计值t 应符合下式规定: f£t (5.5.7-3) 式中 t —由于不锈钢挂钩在石板中产生的剪应力 设计值(MPa); f —花岗石板抗剪强度设计值(MPa),按本范 本第 5.3.7条采用。 通槽支承石板的挂钩,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槽支承石板,铝合金挂钩的厚度不应小于 4.0mm,不锈钢挂钩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m。 2 在风荷载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下,挂钩承 受的剪应力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p k k t lq 2 =t (5.5.10) 式中 kt —挂板中剪应力标准值(MPa); l—石板的跨度,即支承边间的距离(mm); kq —风荷载或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标准 (MPa),即 kq 分别表示 kw 或 Ekq ; pt —挂钩厚度(mm); 3 由各种荷载和作用产生的剪应力标准值,应按本 范本第 5.1.8条规定进行组合。 5.6.1 5.7.1 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翼缘的宽厚比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5.6.1): 截面自由挑出部分(图 5.6.1a): 15/ £tb 截面封闭部分(图 5.6.1b): 30/ £tb (a) (b) 图 5.6.1 截面的厚度 2 当跨度不大于 1.2m时,铝合金型材横梁截面主 要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当横梁跨度大于 1.2m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 3mm, 有螺钉连接的部分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公称直径。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 3.5mm 立柱截面的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 3mm,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螺纹连接部位截面的厚度 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2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 3.5mm; 3 偏心受压的立柱,截面宽厚比应符合本规范第 5.6.1条的规定。 5.8.1 连接件应进行承载力计算。受力的铆钉或螺栓, 每处不得少于 2个。 6.3.3 通槽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板的通槽宽度宜为 6mm或 7mm,不锈钢支撑 板厚度不宜小于 3.0mm,铝合金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 4.0mm; 2 石板开槽后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槽口应打磨 成 o45 倒角;槽内应光滑、洁净。 6.3.4 短槽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块石板上下边应各开两个短平槽,短平槽长度 不应小于 100mm,在有效长度内槽深度不宜小于 15mm;开槽宽度宜为 6mm或 7mm;不锈钢支承板 厚度不宜小于 3.0mm,铝合金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 4.0mm。弧形槽的有效长度不应小于 80mm.。 2 两短槽边距离石板两端部的距离不应小于石板 厚度的 3倍且不应小于 85mm,也不应大于 180mm.。 3 石板开槽后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槽口应打磨 成 o45 倒角;槽内应光滑、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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