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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串讲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 )
A.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B.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C.尊重和保障人权
D.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民主权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答案
八年级地理上册填图题岩土工程勘察试题省略号的作用及举例应急救援安全知识车间5s试题及答案
】ABCD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C.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除立法机关以外,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疑编号2822010102]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某甲涉嫌盗窃被人告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立案审查时发现某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应如何处理?( )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宣告无罪
D.不立案
[答疑编号2822010103]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某甲涉嫌贪污,检察院对其侦查时发现,某甲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
A.不立案
B.撤销案件
C.不起诉
D.宣告无罪
[答疑编号2822010104]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5.某甲涉嫌贪污,法院对其审判时发现,某甲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
A.不立案
B.撤销案件
C.不起诉
D.宣告无罪
[答疑编号2822010105]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6.检察院在对某甲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中发现,犯罪并非某甲所为,对某甲应如何处理?( )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宣告无罪
D.书面说明理由,退回公安机关
[答疑编号2822010106]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7.检察院在对某甲涉嫌贪污的审查起诉中发现,某甲没有犯罪行为,对某甲应如何处理?( )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宣告无罪
D.退回自侦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答疑编号2822010107]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8.检察院在对某甲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中发现,某甲犯罪情节轻微,对某甲的处理正确的是?( )
A.应当撤销案件
B.应当不起诉
C.可以不起诉
D.书面说明理由,退回公安机关
[答疑编号282201010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酌定不起诉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9.法院在审理检察院起诉的某甲诈骗案时,认为某甲的行为不构成诈骗而构成侵占,检察院不撤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按诈骗罪作出处理
B.按侵占罪作出处理
C.终止审理
D.宣告无罪
[答疑编号282201010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0.法院对一诽谤案进行审查后认为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应当如何处理?( )
A.不立案
B.撤销案件
C.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D.终止审理
[答疑编号282201011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证据不充分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11.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报复陷害罪都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B.非法拘禁罪都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C.非法搜查罪都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D.破坏选举罪都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答疑编号2822010111]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立案管辖。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破坏选举罪才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12.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 )
A.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B.恐怖活动案件
C.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D.外国人犯罪案件
[答疑编号2822010112]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级别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13.贾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后又在该市乙区盗窃,窜至该市丙区后被丙区警方抓获,后丙区检察院向丙区法院提起公诉。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故丙区法院有管辖权
B.甲区法院有管辖权
C.乙区法院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都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无管辖权
[答疑编号2822010113]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地域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14.贾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后又在该市乙区盗窃,窜至该市丙区后被丙区警方抓获,后丙区检察院向丙区法院提起公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应当将案件移送甲区或乙区法院
B.丙区法院应当将案件退回丙区检察院,丙区检察院应当将案件退回丙区公安机关,由丙区公安机关移送甲区或乙区公安机关
C.丙区法院应当将案件退回丙区检察院,丙区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或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D.丙区法院应当将案件退回丙区检察院,丙区检察院应当写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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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同案卷材料移送甲区或乙区检察院
[答疑编号282201011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移送管辖。《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15.贾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后又在该市乙区盗窃,窜至该市丙区后被丙区警方抓获,后丙区检察院向丙区法院提起公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区或乙区法院都想管辖该案,争议法院应当直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B.甲区或乙区法院都想管辖该案,争议法院应当直接报请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甲区或乙区法院都想管辖该案,争议法院应当直接报请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甲区或乙区法院都想管辖该案,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报请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疑编号2822010115]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指定管辖。《刑事诉讼法》第17条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16.下列属于既可公诉又可自诉的有?( )
A.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B.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C.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D.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答疑编号2822010116]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公诉与自诉的案件范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绝对的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公诉也可自诉。
17.某甲涉嫌抢劫被诉至某县法院,该法院依法判处某甲有期徒刑14年。县检察院以量刑过轻提出抗诉,市中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本案被告人应处无期徒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中院应遵守上诉不加刑,不得改判重于一审判决的刑罚
B.本案是抗诉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限制,中院可以改判某甲无期徒刑
C.中院应维持原判,待二审判决生效后再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D.中院应以程序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疑编号2822010117]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二审裁判。本案属于可能判无期徒刑的案件,一审应由中院管辖,本案管辖错误,二审应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8.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申请回避权的有?( )
A.当事人
B.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答疑编号2822010118]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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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回避申请权。根据第31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19.康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康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康某的辩护人?( )
A.康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康某的儿子,16岁
C.康某的朋友甲,曾为康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D.康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答疑编号2822010119]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辩护人的范围。《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0.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B.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C.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D.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后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答疑编号2822010120]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辩护。《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21.某甲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关于某甲委托辩护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某甲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
B.某甲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C.辩护人接受某甲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D.某甲委托辩护人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答疑编号2822010121]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辩护。
22.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B.被告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D.申请法律援助只限于公诉案件
[答疑编号2822010122]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3.对于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有?( )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答疑编号2822010201]
【答案】ACD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选项C、D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4.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B.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
C.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D.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答疑编号2822010202]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5.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辩护人的责任之一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B.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C.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提供法律咨询
D.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核实有关证据
[答疑编号2822010203]
【答案】AD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选项B、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26.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B.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C.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被监听是指有关机关不能用技术侦查措施,但可以派人在场
[答疑编号2822010204]
【答案】AB
【解析】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选项D错误,第37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27.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B.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C.辩护人认为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
D.辩护人认为在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答疑编号2822010205]
【答案】AB
【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选项C、D说法正确,第39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28.辩护人收集的哪些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A.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
B.犯罪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C.犯罪嫌疑人属于正当防卫
D.犯罪嫌疑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答疑编号2822010206]
【答案】AB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29.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辩护律师向被害方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必需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
B.辩护律师向被害方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只需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即可
C.辩护人引诱证人改变证言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D.辩护人引诱证人作伪证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答疑编号2822010207]
【答案】AD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第42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30.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的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述,不正确的有?( )
A.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
B.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
C.是否出席法庭不同
D.承担的刑事诉讼职能不同
[答疑编号2822010208]
【答案】BC
【解析】选项B说法错误,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是相同的;选项C说法错误,辩护人能出席法庭的情形,诉讼代理人也能出席法庭。
31.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已经发生而公检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情况,有权予以保密
B.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诈骗犯罪,也有权予以保密
C.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诈骗犯罪,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D.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三类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答疑编号2822010209]
【答案】C
【解析】选项A、B、D说法正确,选项C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32.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B.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
C.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等笔录也属于证据
D.电子数据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答疑编号2822010210]
【答案】CD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3.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
B.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也由控方承担
C.“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表明被追诉人有沉默权
D.“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不能表明被追诉人有沉默权
[答疑编号2822010211]
【答案】ABD
【解析】选项A、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第5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34.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B.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C.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D.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当事人陈述,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答疑编号2822010212]
【答案】CD
【解析】选项C、D说法错误,第5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5.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
A.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B.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C.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D.综合全案证据,得出唯一的结论
[答疑编号2822010213]
【答案】ABC
【解析】选项A、B、C正确,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36.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B.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解,应当予以排除
C.毒树之果可以予以排除
D.严重违法收集的物证、书证,应当予以排除
[答疑编号2822010214]
【答案】BCD
【解析】选项B、D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选项C说法错误,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毒树之果是不予以排除的。
37.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在我国,公安机关是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
B.在我国,安全机关是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
C.在我国,检察机关是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
D.在我国,人民法院是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
[答疑编号2822010215]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3款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由此规定可知,选项A、B、C、D的说法都是正确的。
38.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B.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C.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D.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答疑编号2822010216]
【答案】ABC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B说法错误,第56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选项C说法错误,第5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39.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人民检察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B.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C.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
D.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答疑编号2822010217]
【答案】BCD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C、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2款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40.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经过法庭审理,确认存在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的,对该证人证言应当予以排除
B.经过法庭审理,不能排除存在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的,对该证人证言也应当予以排除
C.经过法庭审理,不能排除被告人存在犯罪可能的,可以对被告人定罪
D.经过法庭审理,不能排除被告人存在犯罪可能的,不能对被告人定罪
[答疑编号2822010218]
【答案】C
【解析】选项C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41.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不能作证人
B.年幼的人,不能作证人
C.知道案件情况的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不作证人
D.知道案件情况的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也有作证的义务
[答疑编号2822010219]
【答案】ABC
【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选项C说法错误,选项D说法正确,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由此规定可知,知道案件情况的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可以不强制其出庭。
42.对于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检法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的有?( )
A.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B.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C.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D.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答疑编号2822010220]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43.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可以给予补助
B.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
C.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D.无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应当按当地平均日工资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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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补助
[答疑编号2822010221]
【答案】BC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选项C正确,第63条第2款规定,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44.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
A.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B.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C.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D.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身份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答疑编号2822010301]
【答案】A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45.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的情况有?( )
A.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
B.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C.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
D.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答疑编号2822010302]
【答案】A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46.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交不起保证金而又找不到保证人的,公检法机关可以对其监视居住
B.监视居住只适用符合逮捕条件的人
C.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人,不能监视居住
D.被取保候审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答疑编号2822010303]
【答案】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项规定: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47.公检法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
A.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B.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C.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D.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答疑编号2822010304]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48.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只有无固定住处的,才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B.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只有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才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C.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均须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
D.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原因和监视居住的地址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答疑编号2822010305]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9.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B.被监视居住的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通信
C.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D.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通信可以进行监控
[答疑编号2822010306]
【答案】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75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第76条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50.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有?( )
A.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B.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C.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D.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答疑编号2822010307]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51.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逮捕
B.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的,应当予以逮捕
C.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D.对于ABC三种情况,还应当同时具有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法定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之一,才应当予以逮捕
[答疑编号2822010308]
【答案】A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2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52.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逮捕
B.对于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C.对于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重大嫌疑分子,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检法机关处理
D.检察院对于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答疑编号2822010309]
【答案】A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第8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82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53.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B.逮捕后,也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C.被拘留、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只能在看守所进行
D.被拘留、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后,必要时也可以将其提出看守所到办案机关进行讯问
[答疑编号2822010310]
【答案】A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4.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B.拘留后通知的内容包括拘留的原因和拘留羁押的地址
C.拘留后通知的对象是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
D.拘留后通知的对象是只能是被拘留人的家属
[答疑编号2822010311]
【答案】A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5.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 )
A.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C.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D.其他应当讯问的情形
[答疑编号2822010312]
【答案】A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56.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
B.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
C.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D.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答疑编号2822010313]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57.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可以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B.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C.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有关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D.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答疑编号2822010314]
【答案】A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58.下列哪些人有权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