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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安装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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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安装监理细则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及执行标准、法规: 三、监理内容: (一)专业特点 (二)监理流程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标准值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及执行标准、法规: 1、已批准的监理规范 2、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

建筑电气安装监理细则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及执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法规: 三、监理内容: (一)专业特点 (二)监理流程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标准值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及执行标准、法规: 1、已批准的监理规范 2、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变压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民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核验要求》(第三次修改稿)建质总监(1997)第027号 (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本工程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及标准图集 4、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有关技术文件、会议纪要 5、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监理内容: (一)专业工程特点: 1、本项目为一级负荷用户,其中消防用电设备(包括消防泵、喷淋泵、消防潜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应急电源及疏散照明等)、生活泵、地下层潜水泵、机械停车、各弱电机房用电均为一级负荷;其余用电按三级负荷考虑。 2、本项目35KV变电站及1#、2#10KV/0.4KV变电所设在地库,35KV变电所由电力公司设计,1#、2#10KV/0.4KV变电所分别由二期35KV变电所引两路独立的10KV高压电源。每个变电所两路电源同时供电,互为备用,任何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都能满足所有一、二级负荷的供电需求。 3、本工程设置一套配电监控和能量管理系统,对建筑为内的供电系统进行监视及实施节能控制。该系统将电力监控软件与通讯设备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各电力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完成保护、监视、遥控、报警及诊断等功能,进行电力负荷的管理与控制,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适应性,同时提高了维护管理效率。 4、本工程13#、14#、15#、16#、17#、18#、19#按二类防雷建筑考虑,建筑物的防雷装置应满足防直击雷、侧击雷及电波入侵,并设置总等位联结,当建筑物超过45米时,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或垂直面外,接闪器之间互相连接。凡突出屋面的所用金属构建均应与接闪带焊接。利用建筑物每层圈梁及剪力墙内主钢筋作为等电位框架,并与引下线连通,各类竖向金属管道、金属物在建筑物顶部和底部必须与防雷接地装置连通。各层外墙上的金属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体与均压环连通(不少于两点连接)以防侧击。 (二)监理工作流程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点及目标值 1、施工前期监理工作的控制点及目标值 1)审核本工程设计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并就上述所发现的设计错漏及有违现行国家标准之处、设计不确定及其设计深度、系统设计与建筑功能的不一致性、系统优化等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通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或其它形式向设计、业主等有关建设方提出。通过共同努力,以求得一个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符合建筑功能要求、现场施工基本可行、设计意图表达清晰、布局及系统基本合理的电气安装工程建设平台,为今后的电气工程安装施工过程质量、投资、工期等三控制打好基础。 2)审核电气安装工程分包单位资质,其中包括: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工商执照、企业业绩;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及范围;特殊行业的施工许可证及外企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本工程项目经历资质及等级证书;特种专业施工人员上岗证书等。 要求如下: ①企业资质、工商执照、项目经理证书、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专业上岗证,特殊行业的施工许可证及外企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符合要求并在法定有效期内; ②企业资质等级与本工程内容、范围及等级相符,企业业绩种包含与本工程相似项目。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要求如下: ①适时性(分包单位应在施工前提出); ②技术保证(方案中提出的施工工艺技术符合本工程设计及工程技术难点的施工要求,施工技术管理措施有效); ③人力资源保证(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目标要求); ④施工机械保证(企业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配置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 ⑤安全保证(企业提供的安全及消防管理体系完整、组织网络完善、措施落实、手段合理满足不同气候、不同场所、夜间及多工种联合施工的安全要求); ⑥质量保证(方案中提出的安装质量目标明确,管理措施到位); 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进度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合同总工期要求,并且与土建及其他专业施工周期适配); ⑧物流控制及成品保护(电气安装材料设备等储运应适时合理,成品保护措施落实)。 4)审核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审核要求:工程质量目标明确;技术及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三级(企业、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网络完整;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及数量符合要求;技术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原始记录表格齐全,所用仪器仪表合格有效;过程质量控制计划合理;质量反馈及时到位,实施良性循环。 5)审核及 认定进场材料、设备 审核要求:①进场的电气工程安装材料、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合格证、质保书等质保资料齐全有效;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应有施工、监理共同进行,施工单位为主,监理单位确认,检验结论有记录;有异议送有资质(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试验室抽样检测,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确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进口材料、设备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商检证明及中文的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②审核进场材料、设备的物流及储运计划,其运输和储存应符合材料、设备要求,符合施工进度计划。 ③电气工程新材料、新设备的进场,应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并附有合格的新试报告,除需符合上述规定外,还需提供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试验要求等有关技术文件。 6)监理工作的技术准备 ①熟悉设计图纸、深化现行国家标准学习,通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专业咨询、专题技术讨论、现场勘察等途径熟悉掌握本工程建筑电气系统的特点及关键的施工工序,为旁站监理的定点选择创造条件。 ②依据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特点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协调、落实电气工程总体(大配套)和室内(小配套)供配电工程各专业工序及施工界面的衔接、交叉、预留、预埋等施工作业的工艺、质量措施及其成品保护手段;进一步落实电气安装工程与智能化、通风与空调、给排水及土建相关专业工序的衔接、交叉等施工作业的工艺、质量措施及其成品的保护问题。 ③依据施工临时供配电及工地的实际情况,审核并合理调整土建及各安装专业的用电负荷及配额,检查进场施工的供配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等)的熔丝、导线截面,开关整定值及其接地保护系统。 ④审查地下室板墙、人防工程等混凝土内预埋电气套管防水、防渗漏措施,应符合有关人防工程施工等现行国家标准。 ⑤依据不同建筑及其电气安装工程的要求,审核电气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条件(对土建及其它配套工程要求),其中包括:设备房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室内预留、预埋工作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基础轴线标高、强度符合设计及设备安装要求;吊具等安装设备到位,施工通道畅通;配套动力(水、压缩空气、电等)及安全防护设施到位。 2、施工过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求及目标值 1)电气线路安装工程 (1)在混凝土现浇的楼板、墙体内暗配电管,应沿最短距离敷设,暗配管离构筑物表面距离不应小于15mm,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2)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电管应排列整齐、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室外所有管口在穿入线缆后应做密封处理。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部。 (3)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及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4)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可采用防爆活接头连接,其接合面应严密;防爆导管安装牢固顺直,镀锌层锈蚀或剥落处做防腐处理;除设计要求外,导管与灯具、开关线盒等连接处不跨接接地线,连接应牢固紧密,在螺纹上涂以导电性防锈脂。 (5)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管不能作为电线导管埋设于室外土壤中,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其埋深应大于(等于)0.7m。 (6)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等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参见表1) 表1 电缆允许最小弯曲半径 序号 电缆种类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 无铅包钢铠护套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10D 2 有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20D 3 聚氯乙稀绝缘电力电缆 10D 4 交联聚氯乙稀绝缘电力电缆 15D 5 多芯控制电缆 10D 注:D为电缆外径 (7)金属导管内外壁应做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内部的金属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做防腐处理;直埋土层中的钢导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水柏油)防腐。 (8)电气配管、桥架、槽板、线槽等通过建筑物变形缝时的质量监控要点:通过建筑物沉降及伸缩缝部位的所有电气配管、槽板、桥架、线槽、避雷装置等应设补偿装置,补偿装置的几何尺寸及连接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图集的要求。 (9)金属电缆支架、金属电缆桥架及支架、电缆导管、引入或引出的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可挠性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或接零的接续导体,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金属电缆桥架及支架、金属线槽(在设计无规定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镀锌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其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应用铜芯软导线(其截面应不小于4mm2);镀锌线槽及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两端不跨接接地线,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两端(连接处)焊接跨接接地线,非镀锌电缆桥架连接板的两端、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两端跨接接地线(铜芯)接地线截面应不小于4mm2;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采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10)明配钢管管径在Φ50mm及以下的,必须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连接;管径在Φ63mm及以上者,可使用套管焊接,套管应位于两管对口的中心,长度为管外径的1.5~3倍,焊接应严密。 (11)配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其园钢跨接接地的直径不得小于6mm,焊接长度应大于(等于)6倍园钢直径、焊接应牢固、焊缝饱满、不得点焊、焊缝无咬肉、夹渣、焊瘤等缺陷,钢管未焊穿;除特殊场所外,50V以下配线的金属钢管、线槽可不做跨接接地线。 (12)吊顶内部配管宜按明配管施工,配管不得固定在吊顶的支架或龙骨上,金属软管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导线严禁在吊顶内裸露。 (13)半硬塑料管及塑料波纹管,不宜在吊顶内敷设,吊顶内部钢管、金属支架、龙骨应有统一接地线。 (14)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应穿在同一导管内,相互干扰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导管内。当设计要求的或电压为50V及以下回路,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盒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照明花灯的所有回路、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穿入同导管,但导管内导线总数应不多于8根。 (15)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入同一金属导管内,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同一电源不同回路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在金属导管、线槽内电线不得存在接头。 (16)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在钢导管内。 (17)爆炸危险场所照明线路的电线和电缆额定电压不得低于750V,且必须敷设在钢导管内。 (18)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在采用多相供电时,电线绝缘层的颜色选择应一致,其保护线(PE线)应为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19)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屏蔽线护套的一端应接地。 (20)采用柔性导管连接刚性导管及电气设备时,其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可挠性金属管、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连接时,采用专用接头;复合型可挠金属管或其它柔性导管连接处应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完整无损。 (21)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及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22)钢制电缆桥架直线段长度大于30m、铝合金或玻璃钢电缆桥架直线段长度大于15m,设有伸缩节;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小于支架及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参见本节第6条),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桥架水平安装支架间距应小于(等于)3m,垂直安装时支架间距不大于2m;桥架与支架及桥架与连接板的螺栓固定,紧固无遗漏,螺母位于桥架外侧;采用钢支架固定铝合金桥架时,应设相互绝缘的防电化学腐蚀措施;设计无要求时,设置在易爆易燃气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下方的电缆桥架与管道最小净距符合表2规定。 表2 电缆桥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m) 管道类别 平行净距 交叉净距 一般工艺管道 0.4 0.3 易燃易爆气体管道 0.5 0.5 热力管道(有保温层) 0.5 0.3 热力管道(无保温层) 1.0 (23)敷设在竖井及电缆沟内桥架,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桥架,按设计要求,设防火隔墙措施。 (24)在大于45°倾斜的桥架内敷设电缆时,每隔2m设固定点;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柜(盘)、台、构筑物及管子的部位,作密封处理;电缆首端、末端及分支部位应设标志牌。 (25)电缆在水平敷设时,收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一定距离(不大于10m)处设置固定点;敷设于垂直桥架内的全塑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固定用的夹具及支架不能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26)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固定用的夹具及支架不能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27)架空线路杆上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8)架空线路电杆坑、拉线坑的坑深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值的+100mm、-50mm。 (29)架空导线的弧垂直允许偏差为设计弧垂值的±50%,水平排列同档导线间弧垂直偏差为±50mm。 (30)不应采用含油芯的钢索配线,应采用镀锌钢。钢索的钢丝直径应小于0.5mm,钢索不应有扭曲和断股等缺陷。钢索终端拉环埋件应牢固可靠,与拉环套接应采用心形环,固定钢索的线卡不应少于2个,钢索端头应用镀锌铁线绑扎紧密,且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钢索长度小于(等于)50m时,应在钢索一端装花兰螺栓紧固;钢索长度大于50m时,应在钢索两端设花兰螺栓紧固。 (31)电线、电缆接线必须正确,并联运行电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铠装电力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制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 表3 电线芯线和接地线截面积 电缆芯线截面积 接地线截面积 120及以下 16 150及以下 25 16及以下 同芯线截面积 (32)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的绝缘子底座、套管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 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33)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时,连接钻孔直径、搭接长度应符合 GB50303-2011附录C的规定;用力矩扳手拧紧连接螺栓的力矩值符合GB50303-2011附录D的规定; 母线接触面保持清洁、涂电力复合脂,孔周边无毛刺;螺栓两侧有平垫圈、垫圈相邻间隙大于3mm, 螺母侧装有弹簧垫或锁紧螺母,螺栓受力均匀。 (34)封闭、插接式母线安装时,母线应与外壳同心,允许偏差为±5mm;段与段连接时,对准相 邻段的母线和外壳,连接后,不使母线及外壳承受额外应力,其连接工艺方法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室内裸母线的最小安全净距应符合GB50303-2002附录E的规定。 2)成套配电柜、控制箱(台、屏)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①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之问应有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② 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设可靠的电击保护;柜(屏、台、箱、盘)内的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端子连接外部的保护导体的端子;设计无规定时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应不小于表4规定。 表4 保护导体截面积 相线截面积S(mm2) 相应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Sp(mm2) S≤16 S 16≤S≤35 16 35800 S/4 注:s与Sp材质相同 ③ 柜、屏、台、箱、盘问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lMΩ。 ’ ④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时,内部配线整齐,且无绞接,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栓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部件齐全。 ⑤ 照明配电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漏电保护的回路,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⑥ 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的汇流排,零线和保护接地线分别经汇流排配出。 ⑦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的铜芯绝缘线缆;除电子元件回路及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2的铜芯绝缘线缆,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 4) 低压电器及动力设备安装工程 ①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②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③ 100KW以上的电动机应测量各相直流电阻值,其相间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2%,无中性点引出的电动机,测量线间直流电阻值,其线间差值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 ④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等安装应牢固,防水防潮及防爆电气设备的接线人口及挠线盒盖等应做密封处理,在设备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间及导线对地间最小距离应大于8mm,否则应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⑤ 管状电加热器的工作电压不得超过其额定电压的10%;电加热器的外壳应接地可靠。 5) 电气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1)安装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牟籀职,灯具回路控制应与配电箱及回路际识—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成排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应有专门接地线。 (2)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的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应大于2MΩ;在人行道等人员往来频繁等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时,安装高度应距地面2.5m以上。 (3)采用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专用保护措施。 (6)安装在危险性较大及一些特殊场所的灯具,其离地面高度小于2.4m时,使用额定电压为36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专用保护措施。 (4)若设计无要求,又不采用安全电压,一般敞开式灯具的灯头离地距离为:室外,2.5m(安装在墙上);厂房,2.5m;室内2m;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展开后,0.8m。 (5)行灯电压不大于36V,在特殊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以及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所行灯电压不大于12V;行灯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一端或中性点、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行灯变压器为双圈变压器,其电源侧和负荷侧有熔断器保护,熔丝额定电流分别不应大于变压器一次、二次的额定电流。 (6)应急照明灯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可采用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由 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1.5S);安全照明≤O.5s。 (7)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 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转角处,应安装在lm以下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o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ra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8)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C的灯具、靠近可燃物时,采用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不能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9)防爆灯具的防爆标志,外壳防护等级和温度组别与爆炸危险环境适配。设计无要求时,灯具 种类和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安装时,不用非防爆零件替代灯具配件(金属护网、灯罩、接线盒等);灯具安装位置离开释放源、且不在各类管道的泄压口及排放口上下方安装灯具。 (10)安装在同场所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的插座应有明显区别,且必须选用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也要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11)单相二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之间不串联连接。 (12)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采用能断开电源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用于潮湿场所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13)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安装的通断方向位置一致照明线路的相线开关控制;民用住宅无软线引至窗边的床头开关。 (14)吊扇挂钩安装牢固,吊扇挂钩的直径不小于吊扇挂锁直径且不小于8mm;装有防震橡胶垫,挂锁的放松部件齐全可靠;扇叶离地高度大于(等于)2.5m,吊扇组装后不改变扇叶角度,扇叶固定螺栓放松零件齐全;吊杆间、吊杆与电机间螺纹连接,啮合长度不小于20mm,放松零件齐全紧固;吊扇接线正确运行时扇叶无明显颤动及异常声响。 (15)壁扇底座采用尼龙塞或膨胀螺栓固定;尼龙塞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不少于2个,且直径不小于8mm,固定牢固可靠;壁扇防护罩扣紧,固定可靠,运转时扇叶和防护罩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6)避雷接地系统安装工程 (1)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测试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埋设在人行通道处的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地深度不应小于1m,且采用均压措施或在其上方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接地模块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角钢等模块间距不应小于模块长度的3~5倍;接地模块埋设基坑一般为模块外形尺寸的1.2~1.4倍,在开挖深度详细记录地层情况;接地模块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应倾斜设置,保持与原土层良好接触。 (3)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钢管、角钢、园钢等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小于5m。接地装置应采用搭焊接,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园钢与园钢搭接为园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园钢与扁钢搭接为园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焊接接头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以外,都有防腐措施。 (4)接地模块应集中引线,用干线将模块并联焊接成一个环路。干线与模块焊接点的材质应相同,钢制的采用热浸镀锌扁钢,引出线不少于2处。 (5)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避雷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应防腐处理。 (6)变压器室、高低压开关室内的接地干线应有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连接,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做接地线时,应在构件或管道与接地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 (7)设计无要求时,采用热浸镀锌钢材作为接地装置材料,或采用钢材作为接地线时,其最小允许规格,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钢材接地线焊接连接应符合本节(3)规定。 (8)明敷接地引下线急室内接地干线的支持件间距应均匀,水平直线部分不大于1.5m,垂直直线大部分不大于3m,弯曲部分0.3—0.5m。 (9)接地线在穿墙壁、楼板时,应加套钢管或其他坚固的的保护套管,钢套管应与接地线做电气连接。 (10)接地线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补偿装置。 (11)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的接地干线上应设置不少于2个供临时接地用的接线柱或接地螺栓,变配电室的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连接。 (12)设计要求接地的幕墙金属框架和建筑物的金属窗门,应就近与接地干线连接可靠,连接处不 同金属间应有防电化腐蚀措施。 (13)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 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14)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形成环形网络,环形网络应就近与等电位的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之间不应串联连接。 (15)等电位联结的线路最小允许截面为:铜质干线16(mm2),铜支线6(mm2);钢质干线50(mm2),钢支线16(mm2)。 (16)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及变配电室金属门绞链处的接地连接应采用编织铜线。 (17)需等电位连接的高级装饰金属部件或零件,应用专用的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支线连接,连接牢固且有标识。 (18)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 3、试验、调试及试运行 (1)架空线路杆上变压器和高压绝缘子、高压隔离开关、跌落式熔断器、避雷器等电气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2)架空线路杆上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装置及馈电线路交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每路配电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间和相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电气装置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电压为1KV,当绝缘电阻值大于IO MΩ时,可采用2500V兆欧表摇测替代,试验持续时间为1分钟,无击穿闪络现象。 (3)变压器与由高压成套开关柜、低压成套开关柜和变压器三个独立单元组成的箱式变压所的高压电气部分,其电气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4)高压开关、熔断器等与变压器组合在同一密闭油箱内的箱式变电所,交接试验按产品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执行。 (5)低压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符合本节(2)规定。 (6)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规定的交接试验合格,且应符合下述规定:继电保护元器件、逻辑元件、变送器和控制用计算机等单 体校验合格,整机试验动作正确,整定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凡经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投入使用的 新高压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交接试验合格。 (7)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Ω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分钟,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 MΩ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分钟,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8)直流屏试验,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退出,检测主回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直流屏所附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整流器的控制调整和输出特性试验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9)不间断电源的输入、输出各级保护系统和输出的电压稳定性、波形畸变系数、频率、相位、静态开关的动作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试验调整必须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且符合设计要求。 (10)高压母线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及高压电力电缆直流耐压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规定。 (11)低压母线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节(2)规定。 (12)低压电器动力设备运行前,相关设备及线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试验合格。 (13)现场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交接试验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试验合格。 (14)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运行时间为24小时,民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运行时间为8小时,全部灯具开启,每隔两小时记录运行状态一次,要求连续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4、施工过程应予控制的常见病 1)管道敷设 (1)在潮湿及多尘场所敷设电线管道,管子连接处及管口未做防潮密封处理。 (2)穿过建筑物变形缝部位未做补偿处理,穿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加保护处理。 (3)管路弯曲处存在折皱、凹穴、裂缝等缺陷,弯扁度过大(>10%),弯曲半径小于标准规定值。 (4)进入箱、柜、盒的排管长短不齐,排列不整。 (5)管路与蒸汽、燃气、热力的那管路平行与交叉敷设时间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并未采取隔离措施。 (6)管路长度大于规定值(暗配管长度大于8、15、20、30m,有0、1、2、3弯头)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设施。 (7)暗敷时,管路保护层厚度不足或采用的砂浆不符要求。 (8)明配管路,固定点间距及支承设施不符要求,管路敷设未做到横平竖直。 (9)硬塑料管连接方法不当,PVC硬塑管采用插入法连接时,粘结剂不符合要求(未用专用粘结剂)。 (10)硬塑料管沿建筑物敷设距离过长,跨伸手分和沉降缝的配管未做补偿装置,应做防护措施的部位,未作防护措施。 (11)硬塑料管、煨弯工艺不符要求(温度过高、速度太快、半径过小等)。 (12)半硬塑料管连接时,套管长度不够,连接不牢固。 (13)半硬塑料管管路敷设过长或弯头数量超标时,未加装中间过渡盒。 (14)半硬塑料管进箱盒管头不整齐,长度不一。 (15)采用钢管敷设时,管内、管口、毛刺及快口未经处理。 (16)采用钢管敷设时,未按要求做好除锈防腐处理。 (17)钢管与设备采用金属软管连接时,未采用专用接头,未作保护线。 (18)钢管与箱盒连接未做跨接处理(或跨接不符要求)。 (19)钢管连接工艺不符要求。 (20)吊顶内敷设的管材不符要求,管路走向及固定不符合要求。 (21)吊顶内管路敷设不到位,存在明露线缆,接线盒缺件。 (22)吊顶内管与灯盒及用电器连接采用金属软管过长。 (23)采用金属软管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24)金属管与塑料管对接。 2)桥架、线槽敷设 (1)镀锌桥架及线槽连接板两端少用放松螺帽或放松垫圈。 (2)金属桥架支架未经防锈、防腐,接地不可靠。 (3)桥架及线槽的固定支承间距过大,牢度不够。 (4)采用钢支架固定铝合金桥架时,未采取相应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 (5)金属桥架及其支架全长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要求,只有一处接地。 3)配线工程 (1)线缆规格、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2)边敷管、边穿线、边施工(焊接跨接线等)。 (3)穿线时,管口未装护口。 (4)管内(桥架、线槽内)线缆总截面超标。 (5)敷设垂直线缆时,固定卡子不符合要求。 (6)在配管内布线时,存在导线接头。 (7)垂直管路布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8)电缆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固定间距过大。 (9)电缆敷设时,分支处未设标志牌。 (10)一般绝缘导线敷设于空心楼板时,未加保护套管,孔内存在导线接头。 (11)空心楼板灯头处未加灯头盒。 (12)铜线连接时,未按规定上锡。 (13)多股铝线及2.5mm2多股铜线直接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未采用接线端子。 (14)导线压接时,连接管接线端子压模规格型号不符要求,连接缺陷多。 (15)单股、多股铝线采用绕接接头。 (16)接头包缠质量不佳,未达规定绝缘强度。 (17)接头剥线时,损伤线芯或线芯过长。 (18)导线进配电箱盒金属孔未加保护。 (19)编织绝缘导线未做绝缘台。 (20)不同电源、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 (21)敷设线槽内的屏蔽电线,其屏蔽护套未一端接地。 4)电气箱、柜(盘)安装工程 (1)箱、柜(盘)进场质保资料不完整。 (2)箱、柜(盘)采用电焊开孔,一孔进多管。 (3)箱、柜(盘)、壳体防锈、防腐处理不符要求。 (4)箱、柜(盘)安装水平度、垂直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5)预埋箱、盘、凹入墙体深度过深、过浅,安装牢度不足。 (6)箱、柜(盘)安装后,金属支架接地不良。 (7)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箱门,未做跨接地线。 (8)箱内配线存在接头,配线绑扎不齐。 (9)箱、盘内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 (10)盘内二次配线采用铝线。 (11)箱、盘内的闸具未标回路标志。 (12)与电器连接时,端部未绞紧,局部散、断股。 (13)低压电器组合时,箱内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不适配。 5)灯具、开关、插座安装 (1)走道等室内同类成排灯具安装中心线超差。 (2)吊灯吊链不平行,吊灯不平整。 (3)大型吊灯金属外壳接地不良。 (4)灯具灯头相线反接。 (5)导线穿过灯具壳体金属孔未作保护措施。 (6)低于2.4m的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保护。 (7)吊顶内安装的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保护。 (8)吸顶灯及有防火要求场所的灯,未按规定作防火,隔热处理。 (9)要求采用铁链吊挂的灯具,导线受力(导线未编织在链内)。 (10)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芯线未搪锡;升降灯具软线未套塑料软管,未采用安全灯具。 (11)100W灯泡,未采用瓷质灯头。 (12)软线吊头吊线长度过短,吊线两端保险扣不起作用。 (13)搬把开启方向有误。 (14)开关未控制相线。 (15)灯具开关安装位置不当。 (16)灯具开关标高不一致,超差。 (17)露天及室内潮湿场所未采用防水开关。 (18)灯具开关控制无序,且错位。 (19)暗装开关缝隙过大,且大小不一。 (20)住宅及儿童活动场所插座安装高度低于1.8m时,未采用安全型插座。 (21)地插座面板与地面不齐平,且缝隙大小不一。 (22)插座标高不一致,且超差。 (23)插座相、零、地线颠倒,接地(PE)或接零线(PEN)在插座间串接。 (24)卫生间等潮湿场所未用密封型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 6)避雷与接地安装 (1)避雷网(针)安装位置不当,保护角不够,接闪器与支撑杆采用焊接,未用固定卡子。 (2)避雷网支点间距不一,镀锌扁钢截面偏小,沉降、变形缝未做补偿处理。 (3)避雷带、搭接倍数不够,搭接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施工(有的单面焊接)。 (4)避雷带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及设备外壳未连接,未单引避雷线或跨接处理。 (5)景观照明、节日灯高于(或平行)避雷线敷设。 (6)高层建筑防雷击或防侧击措施不全或不按设计或规范施工。 (7)利用结构主筋做接地引下线时,中途变位且变径,焊接缺陷多。 (8)避雷带直线断不顺直,弯曲半径不符要求。 (9)避雷带防锈防腐处理不当。 (10)接地线穿越墙、楼板和地坪处未加套钢管,或套钢管未与接地线做电气连接。 (11)配电室接地未涂黄、绿相间条纹,或条纹间距不符要求。 (12)接地线(PE)或接零(PEN)线串接。 (13)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或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小于设计或规范定值。 (14)接地体或接地干线埋深不足,接地模块倾斜设置,与原土层接触不良。 (15)接地装置地面测试点、数量、位置不符设计或规范要求。 (16)接地不可靠,接地螺丝未加弹簧垫圈。 7)电机安装 (1)电机接线盒内接线头离盒距离不够,绝缘差。 (2)电机机壳接地不可靠,未接在专用接线柱上,接地线截面积偏小,接线松动。 (3)电机未作交接试验,即做通电运转。 (4)电机未按规定加润滑油,轴承及端盖温度过高。 (5)电动机整定值有误,启动跳闸。 5、建筑电气工程验收 1)检验批的划分 (1)室外电气子分部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建筑群及小区大小、投运时间先后、功能区域不同划分。 (2)变配电室子分部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主变配电室为1个检验批;若有多个分变配电室则各为一个检验批。 (3)供电干线子分部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供电区段和电气线缆竖井的编号划分。 (4)电气动力和电气照明子分部的分项工程及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区域应与 土建工程一致。 (5)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子分部的分项工程各自为检验批。 (6)防雷及接地安装子分部的分项工程检验批,人工接地装置和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体各为一个检验批;大型基础可按区域划分成几个检验批;避雷引下线安装6层以下的建筑为1个检验批,高层建筑依均压环间隔的层次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屋面的接闪器为一个检验批。 2)核查电气工程分部(子分部)各项质量控制资料 (1)电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核定等洽商记录。 (2)施工方案。 (3)主要材料、器具、设备的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等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性能检测、试验报告。 (4)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记录;空载及负荷试运行记录;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记录。。 (5)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等有关安全功能测试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抽查记录。 (10)不合格项目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1)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2)观感质量检验项目评定记录。 (13)工序交接合格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含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工程竣工验收时,电气工程实物质量的抽查(公用建筑的变配电室,技术层的动力工程,供电干线的竖井,屋顶防雷工程,重要或大面积照明工程,以及5%自然间的电气动力照明工程;一般建筑的配电室和5%自然间电气照明工程及屋顶防雷工程;室外变配电室及5%各类灯具等项目)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规定。其中变配电室通电后抽测的主要项目为:各类电源自动切换或导通状态、开关插座接线正确性、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和时间,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及照明设计确定的照度等。 (四)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原则 遵照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控制及质量验收的指导原则,在完善手段的基础上,强化验收及过程控制应是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监理作业的指导原则。因此在目前以巡视、旁站、检查验收(测量及试验)等主要手段对电气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的监理工作必须坚持以贯彻执行强制性法规(条文)为中心;以巡视和旁站监理为重点;以平行检测(测量数据)为质量评估依据,做好电气工程关键安装部位及工序的监理工作。 2、过程控制的基本方法 电气工程从材料进场、施工过程、单机试验及系统调试等主要安装环节来看,质量检查控制的主要方法为:“目测法”、“实测法”、“试验检查法”以实施工程计量;判别、判断施工质量;确认工序质量做好隐蔽验收,直到竣工验收。同时,及时做好旁站监理等各项记录,通过工程例会、工程专题会、约见旌工单位有关质量管理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现场工程施工质量状况及有关重大问题,也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部可以采用的一个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措旌。其中,对于工程拖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及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留下影像见证资料;也是十分必要的。 3、重点项目的检验方法 1)电气安装工程的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标志及接线,主要对照工程设计图及其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产品技术文件等检查。 2)设备及系统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和接地(PE)或接零(PEN)导通状态及插座正确性的测试检查,应旁站监理方式或查阅测试记录或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3)需吊芯、抽芯检查的变压器和大型电动机,应旁站监理吊芯、抽芯过程或查吊芯、抽芯记录。 4)供配电电气装置需做动作试验时,高压部分试验不应带电,低压部分不做带负荷试验。 5)母线搭接螺栓的拧紧力矩抽测应用扭力扳手,其他螺栓紧固程度拧动试验,应采用相应适配工具。 6)照明等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测试值,可查阅测试记录或采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7)电气设备、电缆和继电保护系统的调试结果,可旁站监理诃试过程或查阅调试记录。 8)系统负荷试运行时,若干大电流节点的温升检测,采用红外线遥测温度仪抽测或查阅负荷试运行记录。 9)设备系统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试验,采用旁站监理或查阅试运行记录。 4、旁站监理项目内容及要求 ⑴不间断电源安装 1)不间断电源输出端接地 ①旁站项目:不间断电源输出端中心线(N线)接地; ②质量目标:做好重复接地(与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连接)o 2)不间断电源性能试验 ①旁站项目:不间断电源输入、输出的电特性; ②质量目标: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⑵裸母线、封闭线、插接式母线安装 1)高压母线的电气交接试验 ①旁站项目: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2)低压母线试验 ①旁站项目:电气交接试验; 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⑶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工程 1)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安装 ①旁站项目:支架及导管接地(PB)或接零(PEN); ②质量目标: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2)电缆向内及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 ①旁站项目:电缆敷设; ②质量目标:电缆敷设时未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及表面严重划伤等。 ⑷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及线槽敷设 1)防爆导管安装及地下建筑的导管预埋 ①旁站项目:防爆导管连接及地下建筑导管预埋; ②质量目标: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可采用防爆活接头连接,但其结合应严密);地下建筑导管敷设的坡度及抗渗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⑸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 1)高压电力电缆交接试验 ①旁站项目:高压电力电缆直沆耐压试验 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3850150的规定。 ⑹专用灯具安装 1) 防爆灯具安装 ① 旁站项目:人防等特殊建筑的防爆灯具安装; ② 质量目标:灯具的防爆标志、防护等级和温度组别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爆灯具的配套附件应齐全;灯具安装位置、挂吊装置、开关安装位置及高度,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⑺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1)建筑物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 ① 旁站项目:照明系统(灯具控制回路、控制顺序、风扇转向及调速开关、运行等)功能检查工序; ② 质量目标: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 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转向及调速开关应符合要求。 ⑻接闪器安装 1)建筑物顶部卫星天线等金属物与避雷针、避雷带安装 ① 旁站项目:建筑物顶部卫星天线等金属物与避雷针、避雷带连接; ② 质量项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规定。 参加图纸会审 核查电气工程施工条件(临时用电及场地、预埋件与主体结构界面) 审核分包单位资质 审核施工单位电气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体系质保体系 审核电气工程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参加设计交底 审核各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实施下道工序 按检验批评定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 过程监理(巡视、旁站、检查参加预埋管线等隐蔽工程验收等) 审核及验收配管、线缆、灯具、接地材料、变压器、成套配电柜等材料,设备的实物外观质量及质保资料 参与柴油机发电机组系统;低压电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并网;低压电气动力设备;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系统送电等空载或负荷试运行 参与杆上电气设备交接;变压器;箱式变电所交接;高低压成套配电柜;低压电动机;发电机;低压母线交接;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交接;不间断电源技术指标测试等单机试验、试运转 组织竣工验收 监督施工单位整改 监督施工单位整改 监督施工单位整改 参加竣工验收 依据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及内容开展工作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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