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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课件--第三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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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课件--第三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nullnull 增值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销售额或应税劳务营业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应税劳务指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和气体)null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新增 价值 征税,故称之为“增值税”。 例:生产桌子 购进材料木材油漆胶钉子等60元桌子生产100元增值额=100-60 =40增值税=40×%增值税= 100 × % -60 × % =40×%实际中:销项税...

税务筹划课件--第三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
nullnull 增值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销售额或应税劳务营业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应税劳务指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和气体)null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新增 价值 征税,故称之为“增值税”。 例:生产桌子 购进材料木材油漆胶钉子等60元桌子生产100元增值额=100-60 =40增值税=40×%增值税= 100 × % -60 × % =40×%实际中: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税款抵扣制(购进扣税法)null 依据实行增值税的各个国家允许抵扣已纳 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增值税可分为三 种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案例3-1: 某企业2008年度购进机器设备固定资产 1170万元(含税),购进汽车固定资产117万 元。该企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全年合计为500 万元,销项税全年合计为600万元。2009年度 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与2008年相同。 案例3-1:null增值税的特点: 按增值额征税; 实行普遍征税; 实行多环节征税; 增值税是价外税。 null增值税的税率: (一)基本税率(1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进口货 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二)低税率(1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 物,税率为13%。 null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暖气、冷气 、热水 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null (三)征收率(3﹪)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 (四)零税率 出口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税率为零。 null 上海试点: 交通运输业11%,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定咨询6% 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 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身份选择的筹划 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 身份选择的筹划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身份选择的筹划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身份选择的筹划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法律规定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 增值税的纳税人。 依据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和会计核算水平划 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以下,会 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 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null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 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 以下的 ;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 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 它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 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标准 :2.一般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 是指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即超过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且是会计核算健 全,能按照税法的规定,分别核算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单位。 null 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null 现行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适用不同的 税率和计征方法。对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发票 扣税的方法,对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简易的计 算和征收方法。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身份选择的筹划案例3-2: 广州东方安防设备公司已被税务机关认 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从事住宅小区安 全防卫设备的销售。由于主要进货渠道多数 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较少, 增值税税负一直较高。东方公司2009年取得 含税销售收入312万元,全部进项税仅有15 万元。 案例3-2:案例分析: 筹划前 本年度应纳的增值税额 =312÷(1+17%)×17 %-15=30.3万元 税负率=30.3÷ 312=9.7% 筹划后 新公司应纳的增值税额 =80÷(1+3%)×3%=2.33万元 原公司应纳的增值税额 =232÷(1+17%)×17 %-15=18.71万元 合计纳税21.04万元。 案例分析:1、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 增值率是用销售额减去购进额后的余额比 上销售额。 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时的增值率称为无 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1、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1)不含税销售额及购进额无差别平衡点 增值率判定 设x为增值率,p为购进额,s为销售额, 增值税税率为t1,增值税征收率为t2。 x=(s-p)/s x·s =s-p p=s·(1-x)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 =S·t1-P·t1=[S-S(1- X)]·t1 =S·t1·X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t2 1)不含税销售额及购进额无差别平衡点 增值率判定null 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即 S·t1·X=S·t2 增值率X=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t2/t1 如果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 税人税率为3%时,则纳税平衡点是: 3%÷17%﹦17.65% null 同理,可以计算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税率13%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情况 下的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 率。如表所示: null null 某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不含税) 为10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为60万元。 增值税税率为17%。 案例3-3:2)含税销售额及购进额无差别平衡点 增值率判定 设x为增值率,p为含税购进额,s为含税销售 额,增值税税率为t1,增值税征收率为t2。 x=(s-p)÷s x·s =s-p p=s·(1-x)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 =S/(1+t1)·t1-P /(1+t1)·t1 =S/(1+t1)·t1-S(1-x)/(1+t1)·t1 = S/(1+t1)·t1·X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 S/(1+t2)·t2 2)含税销售额及购进额无差别平衡点 增值率判定null 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即 S/(1+t1)·t1·X= S/(1+t2)·t2 增值率X= t2 /(1+ t2)÷ t1 /(1+ t1) 如果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 率为3%时,则纳税平衡点是: 增值率= 3%/(1+3%)÷17% /(1+17%) ﹦20.05% null 同理,可以计算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税率13%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情况 下的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 如表所示: null 案例3-4: 隆兴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高科技产品的 公司,目前为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增值税率, 每年含税销售额为240万元,由于生产的高科技产品 附加值很高,可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材料购进金 额大约只占销售额25%左右。据公司销售部门估计, 公司的经常性客户中,约有2/3为一般纳税人,需要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有1/3为小规模纳税人,只 需要取得普通发票。 案例3-4: null 一般纳税人税负的高低取决于可抵扣的 进项税额的多少。通常情况下,若可抵扣的进 项税额较多,则适宜作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 适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抵扣额占销售额的 比重(抵扣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 的税负相等,称之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2、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1)不含税销售额及购进额无差别平衡点 抵扣率判定 设Y为抵扣率,p为购进额,s为销售额,增值税 税率为t1,增值税征收率为t2。 Y =p/s p=Y·s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 =S·t1-P·t1=S·t1-Y·s·t1 =S·t1·(1-Y)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t2 1)不含税销售额及购进额无差别平衡点 抵扣率判定null 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即 S·t1·(1-Y)=S·t2   抵扣率Y=1-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1- t2/t1 当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3%时, 抵扣率=1-3%÷17%=1-17.65%=82.35% 当抵扣率低于82.3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 小规模纳税人,适宜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null 同理,可以计算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和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情况下的不含税销售额无 差别平衡点的抵扣率。如表所示: null 案例3-5: 甲乙企业均为小规模纳税人,批发机械 配件。甲企业的年销售额为70万元(不含 税),年可抵扣购进金额为60万元;乙企业 的年销售额为80万元(不含税),年可抵扣 购进金额为70万元。由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 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甲、 乙两企业均按简易办法征税。 案例3-5: 2、含税销售额及购进额无差别平衡点 抵扣率判定 同理,可以计算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税率分别是17%、13%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 收率是3%时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的抵 扣率,如表所示: 2、含税销售额及购进额无差别平衡点 抵扣率判定null null 通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进行判定后,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联合的方式使销售 额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而转变成一般纳税人; 而一般纳税人则可以通过分立的方式,缩小分立后各 自的销售额,使其具备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而转变为 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取得节税利益。  null注意: (1)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求; (2)注意企业整体利益; (3)考虑客户性质及类型。 二、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身份 选择的筹划 二、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身份 选择的筹划 (一)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法律规定 1、混合销售行为的界定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一项销售行为里既涉及增 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应缴营业税的劳务的行为。 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到的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 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也就是说非应税 劳务是为了直接销售一批货物而提供的,二者之间 是紧密相联的从属关系。 null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是: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 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 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 体工商户在内) 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 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null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2、兼营行为的法律规定2、兼营行为的法律规定 兼营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兼营同一税种 不同税率业务;二是兼营不同税种不同税率 业务。 1)兼营同一税种不同税率1)兼营同一税种不同税率 在增值税的兼营行为中,所谓兼营不同税 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销售不同税 率的货物,或者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 null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 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 率。null2)兼营不同税种不同税率 是指纳税人既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 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还从事营业税的 应税劳务,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 的联系和从属关系。 null兼营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 (1)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加强售后服务或扩大自 己的经营范围,涉足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提供营业 税的应税劳务; (2)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增强获利能力转而也销 售增值税的应税商品或提供增值税的应税劳务。null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 物或者应税劳务和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 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 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案例3-6: 南昌市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 3月发生如下的业务:销售商品取得零售收入585万 元,分别核算的饮食服务部取得营业收入200万元。案例3-6:null对于销售业务其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现金58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850000 对于饮食服务部收入,其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现金2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00 计提营业税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00000null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异同点: 相同点是:两种行为的经营范围都有销售货物和 提供劳务这两类经营项目。 区别是: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存 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同时 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兼营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 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但是这两类经营项 目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发生,即销售货物和应税劳 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二)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 身份选择的筹划 (二)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 身份选择的筹划 旧税法下,对于兼营行为的筹划:若某企业是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在提供非应税劳务,一般情 况下可以得到的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较少时,选择分 开核算分别纳税有利 。若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人,则要比较一下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和该企业所 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如果企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 高于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选择不分开核算有利。 新税法下,选择分开核算有利。 案例3-8: 某装饰材料公司主要从事装饰材料的销售 业务和承揽部分装饰装修业务,属于一般纳税 人。2009年9月对外销售装饰材料含税销售收 入100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100万元。另外承 接装饰装修业务收入500万元。 案例3-8:案例分析: 公司分开核算增值税收入与营业税收入, 新、旧政策规定是一样的。 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1000÷(1+17%)×17%-100=45.30万元应计算缴纳营业税 500× 3%=15万元 合计缴纳税金60.30万元 案例分析:null 公司若没有分开核算增值税收入与营业税 收入, 按照原政策规定,其当月收入合计 1500万元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1500÷(1+17%)×17%-100=117.95万元 null 公司若没有分开核算增值税收入与营业税 收入,按照新政策规定,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对 其货物销售额有权力进行核定,主管地方税务 机关也有权力对其营业税劳务营业额进行核定。 假定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定货物销售额1100万 元,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营业税营业额600 万元,企业会承担比实际状态更高的税负。案例3-8:(p87) 某计算机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 公司既销售计算机硬件,也从事软件的开发与 转让,2008年3月硬件销售额为18万元,另接 受委托开发并转让软件取得收入2万元,该企 业应作何种纳税筹划? 案例3-8:(p87)案例分析: 硬件销售的税率为4%,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 不分开核算: 应纳增值税=200000÷(1+4%)×4% = 7692 (元) 含税征收率= 7692 ÷ 200000=3.846% 分开核算: 应纳增值税=180000÷(1+4%)×4% =6923(元) 应纳营业税=20000×5%=1000(元) 所以不分开核算可以节税231元。案例分析:案例3-9: 某装饰材料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主要从事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业务,同时又承 揽一些装饰装修业务。2008年5月该公司对外销 售装饰装修材料获得含税销售收入14万元,另 外又承接装饰装修业务获得劳务收入5万元,该 公司应做何种税收筹划减轻税负。 案例3-9:案例分析:增值税税率为4%,营业税税率为3% 不分开核算: 应纳增值税=(14+5)÷(1+4%)×4% =0.73(万元) 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0.73÷19×100% =3.84% 分开核算: 应纳增值税=14÷(1+4%)×4% =0.54(万元) 应纳营业税=5×3%=0.15(万元)  税负合计:0.54+0.15=0.69(万元) 所以分开核算可以节税0.04万元(0.73-0.69)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3-8: 不分开核算: 应纳增值税=200000÷(1+3%)×3% =5825.24(万元) 分开核算: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 =180000÷(1+3%)×3%+20000×5% =6242.75(万元) 所以不分开核算可以节税。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3-9: 不分开核算: 应纳增值税=(14+5)÷(1+3%)×3% =0.55(万元) 分开核算: 应纳增值税=14÷(1+3%)×3% =0.41(万元) 应纳营业税=5×3%=0.15(万元)  税负合计: 0.56(万元) 所以不分开核算可以节税。案例分析:null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原则是,按“经营主 业”划分。只征收一种税,经营主业如纳增值 税则混合销售则纳增值税,经营主业如纳营业 税则混合销售则纳营业税。 案例3-10: 上海某塑钢门窗销售商店甲为一般纳税人,2009 年11月,销售产品给某乙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 务,收取价款为20000元,另外又收取2340元的安装 费。案例3-10:null 甲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574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其他业务收入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740   如果安装业务耗用的购进商品或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带进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销项税额 中抵扣。案例3-11: 北京市好来客餐饮有限公司2009年10月餐饮收 入为5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啤酒所取得的收 入180万。 案例3-11:null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现金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0 计提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50000null 判定企业从事的是什么主业,应该掌握以下原 则,即,如果登记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 为主,混合销售就应该缴纳增值税;如果登记为以从 事营业税应税劳务为主,混合销售就应该缴纳营业 税。 1、变更经营主业的筹划 null 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 主要取决于增值率的大小。一般来说,对于 增值率高的企业,适于做营业税纳税人;反 之,则选择做增值税纳税人税负会较轻。 1)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null 在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 税人的税负相等。这一数值我们称之为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null 设含税销售额为S,含税购进额为P,增值率为 R,增值税税率为t1,营业税税率为t2。 R=(s-p)/s R·s =s-p p=s·(1-R) 应纳增值税额=S/(1+t1)·t1-S·(1-R)/(1+t1)·t1 = S/(1+t1)·t1·R 应纳营业税额=S·t2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有: R=(1+t1)·t2/t1null 当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 时, 增值率=(1+17%)×5%÷17%=34.41% null 当增值率为34.41%时,两种纳税人的税 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4.41%时,营业税纳 税人的税负重于增值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 增值税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4.41%时,增 值税纳税人的税负高于营业税纳税人,适于 选择作营业税纳税人。 null null计算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 抵扣率=1-(1+增值税税率)×营业 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1-(1+t1)t2 /t1 当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 时, 抵扣率=1-(1+17%)×5%÷17% =1-34.41%=65.59% 2)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null 当抵扣率为65.59%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 相同;当抵扣率低于65.59%时,营业税纳税人 的税负轻于增值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营业税 纳税人;当抵扣率高于65.59%时,增值税纳税 人的税负轻于营业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增值 税纳税人。 null null 某建筑装饰公司销售建筑材料,并代顾客 装修。2009年度,该公司取得装修工程总收入 为120万元。该公司为装修购进材料支付款项 100万元(含税)。该公司销售材料适用增值 税税率为17%,装饰工程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 3%。判别该公司缴纳何税种合算?如果工程总 收入为130万元? 案例3-12:null1)装修工程总收入为120万元 增值率=(120-100)÷120=16.67% ∵增值率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65% ∴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合算,适宜作增值税纳税 人。 验证:应纳增值税额 =120÷(1+17%)×17%-100÷(1+17%)×17% = 2.91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120×3% = 3.6万元 案例分析:null2)装修工程总收入为130万元 增值率=(130-100)÷130=23.08% ∵增值率大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65% ∴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合算,适宜作营业税纳税 人。 验证:应纳营业税额=130×3% =3.9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 =130÷(1+17%)-100÷(1+17%) =4.36万元 null 在实际业务中,有些企业不能轻易地变更经营主 业,这就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 法来调整经营范围或核算方式,规避增值税的缴纳。 2、调整经营范围和核算方式的筹划null 立新锅炉生产厂每年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 其中安装、调试收入为600万元。购进原料2000万 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万元。该厂除生产车 间外,还设有锅炉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室,负责锅炉设计及建安设 计工作。每年设计费收入为1200万元。另外,该厂 下设几个全资子公司,其中有建安公司、运输公司 等。所处行业增值税平均税负5%。 案例5-12:null 该厂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该企业每年应缴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 (2800+1200)×17%- 340 =340(万元) 增值税负担率为:340 ÷4000×100%=8.5% 案例分析:null 合并征收增值税后,该厂的实际增值率 (2800+1200-200O)/(2800+1200)×100% =50% 企业实际增值率大于平衡点增值率,应当筹划缴 纳营业税。 案例分析:null 将该厂设计室、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划归建安 公司,划归立新建安公司,随之设计、安装、调试 业务划归建安公司,由建安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并 由建安公司负责缴纳税款。 锅炉厂产品销售收入为: 2800-600=2200(万元) 应缴增值税税额为: 2200×17% -340=34 (万元)案例分析:null 建安公司应就锅炉设计费、安装调试收入一并 征收营业税。 应缴纳税金为: 1200×5%+ 600×3% =78(万元) 税收负担率为: (34+78)÷4000×100%=2.8 %案例分析:一、增值税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一、增值税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一)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视同销售行为 税法确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8种行为,视 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 人,将货物从一个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null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 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 人。(二)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二)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我国增值税实行凭进货发票抵税的方法,简称扣税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null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 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 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1.销项税额的计算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的确定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null 价外费用,是指价款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等 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 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 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 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 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null注:逾期包装物押金价外费用零售收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均为含税收入null 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换算 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null纳税人甲销售花生油给乙甲企业 乙企业 花生油1000元(不含税)1130元1000 ×13%=130(元)共1000+130=1130(元)即销项税额案例3-14:null 纳税人甲销售花生油给乙,送货上门,另 收取运输费100元甲企业 花生油1000元(不含税)乙企业 ?元共取得多少元?销项税额= ?null 纳税人如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或销售货物 (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 由的, 按以下方法核定销售额。核定销售额的顺序是:核定销售额的顺序是: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 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 计消费税额,具体为: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 案例3-15:案例3-15: 某食品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 将一批自产新产品甲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 另将外购5000元的小礼品送给老客户。两类产 品均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甲产品生产 成本为8000元。试分别计算两项业务的增值税 销售额。null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 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 税额。进项税与销项税是对应的,销售方收 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2.进项税额的计算案例3-16:案例3-16: ABC公司向甲厂销售原材料,取得含税销 售额为35100元。试分析这项交易中增值税的 销项税与进项税。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1)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买货物和应税劳务,从销售 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额; (2)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海关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null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 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 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 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null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 务;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 者应税劳务;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null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 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6)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 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征,或者增值 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 有关事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null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 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即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 计算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 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的确定和一般纳税人用以计算销项税额 的销售额的确定一致,都是不含税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null 纳税人进口货物,不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 纳税人,都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 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四)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null 某公司从国外购进货物一批,在国外买价 为40万元,运抵海关前发生的费用为20万元。 报关后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完税凭证。 该商品在国内全部销售,不含税售价80万元。 货物关税率15%,增值税税率17%。案例3-17:null关税计税价格=40+20=60(万元) 进口货物应纳的关税=60×15%=9 (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60+9=69 (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额= 69×17%=11.73 (万元) 销售货物时的销项税=80×17%=13.6 (万元) 本期应纳的增值税= 13.6- 11.73=1.87 (万元) 案例分析:null(一)销售方式的纳税筹划 1、不同销售方式下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的确定 1)折扣销售、现金折扣、折让销售 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时,因购货方购货批量大或批次多,以及防止产品积 压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二、销项税税额的筹划 null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 折扣额同在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 后的余额征收增值税;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 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 额,即按销售全额计税。 null 现金折扣,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后, 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一 种折扣。 由于现金折扣发生于销售货物之后,销售标志已 经确定,因此税法规定现金的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 中减除,也就是说增值税必须按销售标志确定的销售 额计税。 null 折让销售:是货物销售后,由于品种、质量等原 因,销售方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 一般纳税人因销售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 额,应从发生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具体执行 时,须要求购买方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 折让证明单,销售方以此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扣减 当期销项税额 null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 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 中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对金银首饰以旧 换新业务,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 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2)以旧换新案例3-18:案例3-18: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采取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20台,同时回收20台 旧冰箱,取得现金收入42800元,每旧冰箱折 价200元。该商场零售新冰箱每台含税价为 2340元。试计算该商场以旧换新业务的销售 额。null 税法规定,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 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 中减除还本支出。 3)还本销售null 双方都按购销行为处理,分别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以发出的货物市场价核算销售 额并计算销项税,以收到货物的市场价计算 进项税。 4)以物易物案例3-19: 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30%,即销售100 元商品,其成本为70元,商场是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 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 1.将商品以8折销售; 2.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均可获赠价值 20元的商品(购进成本为销售价格的70%) 3.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将获返还现金 20元。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案例3-19: null 假定以销售10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公司每销售 10000元商品发生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 6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由于城市维护建 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结果影响较小,因此计算时暂 未考虑) 案例分析: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一:8折销售。 价值10000元的商品的售价为800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 8000÷(1+17%)×17%-7000÷(1+17%)×17%=145.3 应纳企业所得税: [8000÷(1+17%)-7000÷(1+17%)-600]×25% =63.68(元) 商场的税后净利润: 8000÷(1+17%)-7000÷(1+17%)-600-63.68 = 191.2(元) 案例分析: null方案二: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20元的商品 ,即返 券销售。 应纳增值税税额: @销售10000元商品应纳增值税: 10000÷(1+17%)×17%-7000÷(1+17%)×17% =435.9(元) @赠送2000元商品,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应纳增值税:(购进成本为销售价格的70%) 2000÷(1+17%) ×17% -1400÷(1+17%)×17% =87.18(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435.9+87.18=523.08元 null 2008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确认企业 所得税收入若干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 号,以下简称“875号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 确认原则做出明确规定。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 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 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null应纳个人所得税: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 税款由个人负担 应纳企业所得税: [10000÷(1+17%)+2000÷(1+17%)-7000÷ (1+17%)-1400÷(1+17%)-600]×25%=619.23 (元) 商场的税后净利润: 10000÷(1+17%)-7000÷(1+17%)-1400÷(1+17%)-600-619.23=148.28(元) null 第二, 该税应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该商品时,商场需代缴顾客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为: 2000÷(1-20%)×20%=50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 [10000÷(1+17%) +2000÷(1+17%)-7000÷ (1+17%)-1400÷(1+17%)-600]×25%=619.23 (元) 商场的税后净利润: 10000÷(1+17%)-7000÷(1+17%)-1400(1+17%)-600-500-619.23=-351.71(元) null 方案三:购物满100元返回现金2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 10000÷(1+17%)×17%-7000÷(1+17%)×17% =435.9(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同上,由商场负担) 2000÷(1-20%)×20%=500(元) null 由于赠送现金和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允许 税前扣除,因此, 应纳企业所得税: [10000÷(1+17%)-7000÷(1+17%)- 600]×25% =491.03(元) 商场的税后净利润: 10000÷(1+17%)-7000÷(1+17%)-600-2000- 491.03-500 =-1026.93(元) null 新会计制度把代销收入分为两类来处理,一是收 取手续费的方式,二是视同买断的方式。 (二)代销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null 第一种,收取手续费方式 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货物,根据 已代销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双方约定比例向委托方收取 手续费。 null 第二种,视同买断方式 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合同 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的售价由受托方在委托 方确定的指导价格范围内自主决定,实际售价与合 同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不再支付代销手 续费。 null null 一般而言,选择方案的标准为:双方税 后净利和最大。如果各方案的税后净利和相 等,则选择不同的方案对交易双方整体利益无 损,双方内部协调利益分配即可。 null A公司是一个生产甲产品的企业。假设该公司每 件甲产品不含税售价为200元,单件成本为150元, 2009年销售甲产品100万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额为1000万元。B公司是专门从事甲产品零售的大型 企业,A公司的甲产品全部由B公司负责销售,B公司 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税前的除流转税外的扣除项目为 1000万元。A公司和B公司双方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 25%,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之间的合作采取代销方 式。 案例3-20:null有三种代销方式的选择。 方式一:B公司按进价销售,且另外开票收取每 件代理手续费20元。 方式二:B公司按每件180元的价格视同买断式进 行代销,售价不含税为200元/件,其他条件不变。 方式三:B公司按每件190元的价格视同买断式进 行代销,售价不含税为200元/件,另外收取A公司每 件10元的手续费,其他条件不变。 null 方式一:B公司按进价销售,且另外开票收取每件 代理手续费20元。 1.A公司的税负和净收益为: 增值税100×200×17%×-1000=2400(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400×(7%+3%)=240(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200-150)-240-2000〕×25%=690(万元) 扣除费税后净收益为100×(200-150)-240-690-2000=2070(万元) 案例分析:null 2.B公司的税负和净收益为: 增值税为零 营业税2000×5%=100(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100)×(7%+3%)=10(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20-100-10-1000)×25%=222.5(万元) 扣除费税后净收益为100×20-10-100-222.5-1000=667.5(万元) 3.两公司的税后净利为2070+667.5=2737.5(万元) null 方式二:B公司按每件180元的价格视同买断式进 行代销,售价不含税为200元/件,其他条件不变。 1.A公司的税负和净收益: 增值税100×180×17%×-1000=2060(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060×(7%+3%)=206(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180-100×150-206〕×25%=698.5(万元) 扣除费税后净收益为100×(180-150)-206-698.5=2095.5(万元)null 2.B公司的税负和净收益: 增值税100×200×17%-100×180×17%=340(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0×(7%+3%)=34(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200-100×180-34-1000)×25%=241.5(万元) 扣除费税后净收益为100×200-100×180-34-1000-241.5=724.5(万元) 3.两公司的税后净利为2095.5+724.5=2784(万元) null 方式三:B公司按每件190元的价格视同买断式进行 代销,售价不含税为200元/件,另外收取A公司每件10 元的手续费,其他条件不变。 1.A公司的税负和净收益: 增值税100×190×17%×-1000=2230(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230×(7%+3%)=223(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190-150)-223-1000〕×25%=694.25(万元) 扣除费税后净收益为100×(190-150)-223-694.25-1000=2087.75(万元) null 2.B公司的税负和净收益: 增值税增值税100×200×17%-100×190×17%=170 营业税1000×5%=50(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70+50)×(7%+3%)=22(万) 企业所得税(100×10+100×200-100×190-50-22-1000)×25%=232(万元) 扣除费税后净收益为100×10+100×200-100×190-50-22-1000-232=696(万元) 3.两公司的税后净利为2082.75+696=2778.75(万元) 筹划时应注意: (1)调查客观信息,分析筹划前提    在进行纳税筹划前,必须对自身的、外界的相 关情况进行充分调查,才能作出正确决策。对代销方 式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调查的信息主要有:第一,委托 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第二,代销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多少。第 三,代销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如何,售价最可能是多 少。 筹划时应注意:null (2)尽主观努力,推进纳税筹划 在第一种代销方式中,代销手续费的比率、对 外代销价格是影响筹划决策的两大因素,因此受托 方应争取主动,与委托方进行谈判。一方面争取提 高代销手续费的比率,选择第一种代销方式。因为 第一种代销方式对受托方而言没有任何市场风险。 另一方面,争取降低与委托方的结算价格。降低结 算价格是提高第二种代销方式毛利的两大途径之一。 null 与纳税筹划有关的定价策略有以下两种。一是与 关联企业间合作定价,目的是为了减轻整体税负;二 是主动制定一个稍低一点的价格,以获得更大的销 量,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三)销售价格的纳税筹划案例3-20:P95案例3-7 甲、乙、丙为集团公司内部三个独立核算的企业 ,彼此存在着购销关系;甲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 乙企业的原材料,而乙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提供给丙企 业。 案例3-20:null企业 增值税 销售 正常 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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