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XXX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XX年X月X日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相关的规定和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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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创业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第二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汇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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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法律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确保生产安全的保证,全体人员应将此提交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和执行。
第四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要求,而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则是全体人员的法定义务,企业员工必须严肃对待、认真执行。
第五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充分体现管理系统的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整体性、层次性和适应性。要求企业全体人员全面地、系统地学习与执行。
第六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望企业全体人员主观能动地执行,认真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第七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执行本安全生产制度,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人、机(物)、环的因素更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以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的损害,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的重大措施,企业全体人员必须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时时刻刻认真。
第九条 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管理动态相关论理的原则,不断完善、充实本制度,以适应生产安全生产发展的要求。
第十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是结合创业实际,吸取本创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血的教训而制定的。“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全体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断提高生产水平,为企业不断迈向本质安全型企业而努力。
第十一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相关的规定,相抵触,则以国家和有关专业部门或上级单位的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通过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并颁布执行。
第一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慰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强调指出,必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
根据上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的标准,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不单企业本身应负安全生产的责任,而企业内部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应该层层承担责任,共同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相关的规定和任务。
2、承担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向上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和指导本职范围内的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职工作的范围,认真做到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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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量、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业务)工作时,做到同时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在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坚持做到主体工程与安全生产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达到国家和创业的标准,并确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各项任务。
6、积极执行国家或创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落实到本职范围的工作中去。
7、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执法部门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绝不允许阻挠和拒绝。
8、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国家有关的持证上岗制度,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
9、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认真执行其决议及工作安排。
10、积极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租赁、承包、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1、积极参与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上报、监控和管理工作。
1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13、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1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关爱职工的生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5、发生重大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的上报。在事处理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到处分不放过)同时,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6、积极作好职业卫生工作,支持女工和未成年的劳动保护工作。
17、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遇有严重的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时,各级领导和职工均有权停止操作并逐级报告。
1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应模范地执行本安全生产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全体员工都应各司其责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承担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向主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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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签订载明有关企业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并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承担责任的合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及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健康保障,同时应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4.企业全体员工,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5.企业全体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防止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6.全体员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以防止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企业员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获得赔偿的权利。向单位提出赔偿,其间须在企业内部得到正确解决,以维护企业依法行政的权利。
8.企业全体员工,在作业(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全体员工应当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持证上岗的则持证上岗。认真接受三级教育调岗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及日常教育,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交安全生产机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
10.全体人员在企业内,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按时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提交“我要安全”的意识“我会安全”的学识。“我懂安全”的技能,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大活动,共同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共同创建安全文明企业。
12.企业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13.企业全体员工,应当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自身逃生的本领。
14.企业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职工守则遵守厂规厂纪,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15.进入生产房内,禁止吸烟,吸烟只能在指定的吸烟空间,进入易燃易爆的场所不准带火柴、打火机,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及推铁轮车。
16.因公进入生产车间,不准乱动电气开关;不准身体接触任何旋转的设备和部件。不准擅自进入高、低压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污水处理车间、化验室、危险化学品含铁;也不准随意进入基建施工现场。
17.全体员工,应注意厂内各种安全标记、警示牌,并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保持道路畅通。环境清洁卫生。
18.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注意保护消防装量、防雷及防静电设施。登高作业,随时动火、随时用电要办理手续,要有安全措施和有人监护。
19.开机动车包括小轿车、客车、货车、装载车及其他工程车辆入厂压的;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20.企业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使安全生产实现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管理,切实
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第二节 安全生产领导、专职管理及执行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工作,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及安全生产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并按规定配足人员。
(三)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及督促落实。
(四)掌握本企业的安全状况协助总经理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实施。
(五)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为现场事故隐患提整改措施、检查、督促及指导全厂及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六)对本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企业执行特种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的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持证上岗。
(七)协助总经理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并确保有效实施,使之满足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八)协助总经理生产及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并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九)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对安全生产先进人员提出奖励方案,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几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十)本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负责,指导检查其工作。
(十一)指导和督促企业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社会保险和发放劳动用品;同时指导、督促企业做好企业职工卫生工作。
(十二)坚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律法定,督促和落实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事故上报规定。
五、企业安全技术部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在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指导本企业内部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或修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编制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
(四)协助总经理编制本企业的三级(厂级、车间、班级)三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指标考核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并存档。
(五)编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包括对消防演练)。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开展三级教育,上岗位前及调岗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及员工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督促、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组织、督促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八)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安全设施项目,确保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九)督促、落实本企业各级部门在生产管理时,与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十)参与本企业的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同时协助总经理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并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总结报告,进行上报和存档。
(十一)按国家规定,认真做好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调查,登记,控制和受理,并落实安全警示标志,保证环境安全的工作。
(十二)实行对本企业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机械设备;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危险场所的安全监察与完善。
(十三)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建立与运行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认真做好档案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十四)建立本企业的工业卫生管理体系,督促职业卫生、工伤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用品,女工及未成年工保护,以及职业病防范等工作。
(十五)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并根据经济发展即使进步,而适时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六)及时,如实向本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企业安全技术部组织、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二)积极参加安全身材感教育,认真掌握本厂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特别要熟悉本企业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其应急处理措施。
(三)积极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及培训。掌握应急救援的纪律、程序、方法及要领。每年至少消防及生产安全事故演练两次,每周检查、维修消防设施一次。
(四)积极学习安全技术,熟悉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受压、容器、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特征及其应急处理措施。
(五)服从指挥调度,服从工作分配遵守纪律。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注意自身安全,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学习现场救护送院途中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竭尽全力挽救伤员的生命。
七、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聘用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聘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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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聘用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协助聘用单位制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事故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聘用单位落实整改。
5、协助聘用单位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聘用制单位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6、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八、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督促本企业职工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面领导责任,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直接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工作。建立企业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条件。
(三)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人力资源及物质资源),以确保作业场所、工作环境均满足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
(四)组织本企业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实行三级管理企业、车间、班组,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做好考换工作。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三落实、资金时限负责人。
(五)在生产管理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到“五同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
(六)组织制定、实施本企业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国家规定调查、登记、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
(七)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合作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的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外单位在企业的合作项目,安全工作应统一,协调管理。
(八)支持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消除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阴患。
(九)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活动,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厂长(经理)对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企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和标准要求,并接受企业安全技术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建立并落实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分厂安全管理机构充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定期听取分厂安全员工作汇报,决定分厂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奖惩办法。
(五)主持召开分厂安全管理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对本分厂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企业(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六)审定分厂安全生产规划或年审计划确保分厂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分厂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分厂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传达并贯彻实施企业(总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任务。不断改善本单位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七)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终结评比安全工作。
(八)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设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设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九)制定并实施分厂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指导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
(十)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及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十一)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工作。
(十二)每月向总经理及安全技术部报告安全生产几工业卫生工作情况。
十、技术部经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全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二)负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项目的审批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有关问题。
(三)负责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采用时安全技术劳动保措施。
(四)领导有关部门开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有计划解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上的重大问题。
(五)审核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指导执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的实施与考核。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及技术性问题的鉴定,并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十一、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和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带领全体员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民主管理组织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作为竞赛的重要内容。
(四)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表扬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五)贯彻劳动保护各项规定,参与本单位劳动鉴定和督促工作。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发动员工进行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与演练工作。
(七)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卫生及劳动保护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落实预防发生重复事故的措施,并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十二、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国家地方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与标准。
(三)拟定、修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编制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的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经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五)组织落实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班组级安全教育。
(六)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七)组织车间做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分厂厂部书面报告或直接报告至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八)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九)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生产、防火组织,领导车间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工作。每月检查,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十)督促检查班组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以及遵守厂纪厂规、劳动纪律情况,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确保车间生产安全。
(十一)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议和任务,做好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
(十二)做好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防止机械,电器及消防事故,开展车间文明生产活动,督促车间职工正确使用劳动用员,确保车间生产安全。
十三、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车间主任、副主任不在时,要履行车间主任、副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落实员工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认真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落实并教育职工穿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具,确保安全生产。
(三)临时调动人员顶岗,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殊和重要工种岗位缺员,不得安排无证人员操作。
(四)认真抓好车间布置的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项工作,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并将检查记录收集报告车间。
(五)发现各类事故苗子,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并负责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报告车间值班,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
(六)掌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不违章指挥。
(七)发现违章作业,必须及时制止和教育改正,防止事故发生。
(八)带领全班人员做好机器设备、工具、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生产时注意保持通道畅通,停机后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证现场清洁、整齐、畅通。
十四、车间(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车间安全员是车间主任、班组长领导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指导,在车间主任、班组长的领导下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决议和任务,宣传教育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车间、班组的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新工人、顶岗和调岗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特种作业、重要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不能独立操作者不准其上岗操作。
(三)保证车间、班组特种作业,临时动火,临时用电、登高作业等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作业,并采取安全措施和实行监护。
(四)组织、参加车间安全检查,安排落实整改,确属本车间(班组)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厂部(安全技术部)安排落实整顿工作,并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五)深入班组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对违章作业者必须教育,如有不听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车间主任(班组长)处理。
(六)经常检查本车间、本班组使用劳动保护设施、防火器材、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
(七)组织车间每周一次及班组每天一次的安全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活动内容、有检查签阅,并提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反映上报。
(八)车间安全员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使用及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投产前,参加项目审查、试车、竣工验收等工作会议,并与班组安全员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九)凡发生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现场保护,执行“四个不放过”制度,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吸收教训,提出措施,并及时上报。
(十)组织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抽查考核班组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情况。
(十一)督促、检查车间班组的生产现场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保持生产环境良好,通道畅通,场所整洁。
(十二)检查、落实车间、班组的职业卫生健康工作。
第三节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设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在设计过程中,要考虑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专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设计规范和要求。
(二)凡是新建扩建改建或挖潜技改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三)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防范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四)在安装新设备和改革工艺设备时,需要制订出安全生产规程,要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教育,并编制试车程序。
(五)严格遵守试车规定,参加设备试车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车,经科学分析,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六)对分散的设备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检查运行情况,定期校验安全装置,使之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七)在制订维修计划时,要制订具体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到车间进行指导工作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特殊工种时持证上岗。
(八)负责对设备保养人员的业务指导,设备有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组织排除或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设备故障和损坏,引起人身事故。
(九)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就设备方面的安全技术采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安全设施的设计及设备选择。
(十)指导事故隐患整改;对设备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并不断推广应用新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水平。
十六、工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在工艺管理中,要考虑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专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二)在研制、设计、改革生产工艺时,力求争取一切措施、采用无毒低毒、难燃难爆的原材料和配方,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三)参与编制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作,提供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的建议。
(四)注意安全技术发展的信息,科学地、适时地采用安全生产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使企业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更有利于安全生产。
(五)协助总经理做好重大危险三项的调查,控制及管理工作,在工艺、技术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六)在工艺改革时,编制安全可靠的工艺规程,并组织职工学习,在达到应知应会要求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七)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危及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工艺流程及装置时,要及时上报,研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八)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在工艺技术上对整改工作提供支持。
(九)编制工艺操作规程,组织职工学习与执行,确保生产正常。杜绝因工艺条件或工艺操作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去车间进行试验及指导生产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特殊工种时,应持证上岗。
十七、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爱设计,安装施工中,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防爆电气设备要严格按规定选型。
(二)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的安全技术教育,正确使用电气,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三)对企业的用电安全负责,积极采用先进、可靠的防爆、防雷、防静电及安全用电的技术和设备、装置。
(四)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作,不断改进本企业安全用电的技术水平。
(五)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有关用电不安全的原因,提出防范及改进措施。
(六)负责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对其执行的情况。对电气操作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用电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七)经常深入生产车间及发电、高、低压配电房,检查电气设备,安全装置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领导汇报,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八)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定期的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消防事故隐患。
(九)对装接临时用电,要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措施,组织必要的监护人员,确保安全用电。
(十)对安全用电的保护装置、劳动保护用品、仪器仪表等,按规定进行检验,并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能使用。检查监督电气人员持证上岗,正确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和用品。
十八、生产计划员安全生产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在生产计划中,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二)在计划工作中,首先做好安全调度,不违章指挥,做到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做到确保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
(三)未经“三级教育”的新工人,未经调岗教育不得安排上岗,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无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安排在特种和重要工种岗位独特操作。
(四)在检查生产时,发现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者,要及时制止和教育,发现险情或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人员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第四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十九、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标准。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力求采用无毒、低毒代替有毒、高毒物品,采用难燃难爆材料,采用本质安全型的技术与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三)编制或修改工艺规程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
(四)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必须协助和指导车间,做好教育操作工遵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五)从事科学试验、研究工作前,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要求参加人员对从事危险作业的情况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能,遗迹发生事故时的急救措施,必须了解掌握,否则不准从事上述工作。
(六)在工艺上有重大改变时,协助车间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七)负责进行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安全技术的科研工作,有计划的解决各项工作的安全技术的重大问题。
(八)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时,同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的安全设施的工程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九)协助总经理、会同安全技术部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控制和管理。
(十)参加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十一)对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提供有效的安全技术支持。
(十二)编制年度的生产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工业卫生措施的经费,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符合上级规定及标准。
(十三)在安排生产时与安全工作 发矛盾,则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年、季、月生产计划中去。
(十四)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汇总,将其在安全技术方面的情况报告企业安全技术部。
(十五)分散生产(计划)的人员,在检查车间生产情况时,同时检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消防、卫生及劳动防护的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技术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对原料、中间制品、成品进出厂的分析检验和调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消防、卫生要求,要及时上报厂部和通知安全技术部。
(二)深入车间现场进行检验工作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三)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分析调查因原材料的危险因素造成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安全技术部。
(四)指导化验室、危险化学品库进行学习和掌握原材料的化学性能及应急处理和救护措施。
二十一、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的规定与标准。
(二)对新的入厂人员(包括病产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及时与安全技术部联系。做好入厂安全教育,未经厂级安全教育,不准分配到车间部门。
(三)新工人进入岗位前应做好体验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卫生健康和女工、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
(四)特种作业和重要工种要害部门的操作人员安排要相对稳定,并坚持持证上岗原则。
(五)按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脱岗休养及工种调动工作。
(六)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严控加班加点,执行劳动法,认真掌握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七)把安全生产列入考核与分配的范畴,并制定奖励办法,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八)根据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要求,及时组织供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保健品、防暑饮料、妇女保护用品。
(九)根据安全部门规定的品种数量规定的发放标准,负责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计划、保管、发放、废旧回收和修补工作。不准随意调换品种,减少数量和降低质量。
(十)负责做好宿舍、食堂、后勤仓库、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本部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及完善工作,确保本部门生产安全。
(十一)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安全技术部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工伤或重大事故的职工,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十二、供应、销售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责制订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车辆运输安全、放火防爆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做好原材料、成品、废品的采购、储运、发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运输装卸机械、设备、工具、绳索等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检修和正确使用,确保其安全附件完好有效,负责车辆及装卸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经常对操作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教育。
(三)负责对采购、保管、发放、搬运、装卸、驾驶等人员的经常性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并为驾驶员等特殊作业人员办理证照。
(四)确保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物资供应,并配合安全技术部做好安全设施,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物资供应,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要对上述物资要严把质量关,以对职业的生命,健康负责。
(五)严格执行运输,地(吊)重等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地重、装卸、过程的安全。
(六)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坚持持证上岗的规定。对借调顶岗人员,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七)严格执行劳动法,认真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防止因疲劳过度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八)负责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
二十三、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定与标准。根据企业批准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时,列出安全经费使用计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
(二)对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投入,要做到资金投入充足、到位、专款专用。
(三)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的资金投入。
(四)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在资金投入方面保证达到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在资金方面、确保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中按照国家标准保证赔偿、医疗等费用,足额到位。
二十四、门卫安全生产职责
(一)执行并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入公司人员的证件检查、外来人员的入厂检查、登记工作,并对上述人员的禁烟禁火的安全检查。
(二)负责本企业关键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加强本职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熟悉工厂防火、灭火、防爆等知识和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正确使用。
(四)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工作。
(五)对进入企业的车辆进行检查,执行厂内交道安全管理工作。
(六)坚守工作岗位,不离职守,加强值班巡逻检查,确保企业安全。
(七)坚守做好进入厂管理制度,做好物资进出的检查、登记工作。
(八)坚持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九)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和消防的演练也学习,并在事故应急处理时发挥主力军作用。
(十)遵纪守法,遵守纪律,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保护职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第五节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一)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聘请的总经理、厂长直至工人均为从业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一节基本通则第二节“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为确保公司整体的安全,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员工应严格执行。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有责的管理模式,要求人人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工人向班组签订;班组长向车间签订、职员向所在部门签订;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向公司(或分厂)签订、公司付总向正职签订、公司总负责人向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本人及上一级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订时间(年、月、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存档。
(六)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各自所工作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同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七)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对国家、对企业、对自己负责。
(八)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劳动法律,做到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为把企业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而努力。
二十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接受特种作业上级主管部门的系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接受定期复审、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三)应保持身体健康,上岗前进行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确保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
(四)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本特种作业的技能,使自己能够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要求。
(五)严格遵守本特种作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六)遵守劳动纪律,认真作业,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
二十八、保安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入公司人员的证件检查,外来人员的登记及检查工作。
(二)做好关键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认真学习本职业务知识和技术培训。熟悉企业防火、灭火、防爆的知识和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正确使用。
(四)参加义务消防队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积极参加演练和培训,并在发生火灾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起到主力军的作用。
(五)严于职守,加强值班巡逻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企业安全。
(六)严格管理进出车辆,不得超载、超速,严禁火种、引爆、泄露、导致中毒及污染因素带入企业,并检查出厂车辆的货物是否办理出厂手续,货物与发票是否相符等等情况。
(七)维护厂区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八)做好企业内部的治安管理,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工作。
二十九、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掌握本职岗位的生产技术,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有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或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四)有批检控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五)有拒绝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六)有保障求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七)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八)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九)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十)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十一)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十二)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主持,各部门主管和注册安全主任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起码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决定年度安全生产重大议题并布量、落实。
(三)年初,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及安全生产安全技术计划,并组织全体员工讨论落实。
(四)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就不同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使其得到及时解决。
(五)安全生产会议主题为清除本企业的事故隐患,以及建设本安全型企业的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总结。
(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牢固树立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的知识与技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素质,是安全生产会议的重大课题。
(七)安全生产会议,须突出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整治及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等问题。
(八)认真检查、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四不放过”方面的情况,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
(九)安全生产会议,应对加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问题决定重大举措并组织措施落实。
(十)公司不定期举行安全知识讨论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会及安全生产合理化提议会等,以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十一)安全生产会议还应就学习新近安全生产管理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等,进行讨论,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十二)对每次安全生产会议,知识讲座及讨论会等,必须认真做好记录,进行归类存档,用以进一步学习和追踪跟进。
二、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一)新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安全技术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技术部安全教育(一级),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技术部、各分厂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集团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集团公司属下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公司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五)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八)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十)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十一)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应经安监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安全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应持有注册安全主任证书,总经理要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十三)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十四)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部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必须依据国家、地方以及上级、创业的要求与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
(三)重伤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故及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的重大火灾、爆炸、倒塌等)必须严加控制,均应低于上级考核的指标要求。
(四)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进步方面的指标。
(五)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