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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封建专制政权对资本主义萌芽的阻碍_洪焕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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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封建专制政权对资本主义萌芽的阻碍_洪焕椿 明清封建专制政权 对资本主义萌芽的 阻碍 洪 焕 椿 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有自己的特点 , 其历史进程是极其错综复杂的。 十六世纪起 中国进人封建社会晚期 , 在若干手工业部门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 系 的 萌芽 。 但 是 , 这一新的幼芽 , 一直到鸦片战争前仍然停留在萌芽状态 , 成长十分缓慢 , 究其原 因 , 在经济上 , 是由于封建的经济结构极其坚固 , 自给白足 的自然经济居于绝对统治 地位 。 而中国封建主义的经济结构为什么如此难以分解? 又必须从上层建筑方面进行 考察 。 在历史发展进程中,...

明清封建专制政权对资本主义萌芽的阻碍_洪焕椿
明清封建专制政权 对资本主义萌芽的 阻碍 洪 焕 椿 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有自己的特点 , 其历史进程是极其错综复杂的。 十六世纪起 中国进人封建社会晚期 , 在若干手工业部门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 系 的 萌芽 。 但 是 , 这一新的幼芽 , 一直到鸦片战争前仍然停留在萌芽状态 , 成长十分缓慢 , 究其原 因 , 在经济上 , 是由于封建的经济结构极其坚固 , 自给白足 的自然经济居于绝对统治 地位 。 而中国封建主义的经济结构为什么如此难以分解? 又必须从上层建筑方面进行 考察 。 在历史发展进程中, 经济因素归根到底是起决定作用的。 但是直接起 决 定 作 用 的 , 除了经济因素之外 , 还有别的因素在交互作用。 没有任何一个历史时期 , 只有一 种因素起作用 , 也没有任何一种因素永远起决定作用 。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治 和经济关系的若干论述中 , 十分明确地提到 : 一个国家政权及其政策 , 如果不是顺应 社会经济的发展 , 便是造成社会经济的停滞或衰退。 这对于我们研究中国封建经济结 构解体迟滞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的问题 , 很有启发。 明清时期 , 封建专制政权及其一系列的政策 , 一方面是使城市商品经济受到抑制 和摧残 , 民间工商业不能得到顺利发展 , 另一方面又使小农经济在沉重的 剥 削压 迫 下 , 避免走向崩解的道路 , 从而使封建的 自然经济长期延续下去 , 成为封建统治的牢 固基础 。 本文主要探讨明清封建国家政权怎样朝着违反经济发展的方向在起作用 , 怎 样阻碍着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 。 明清时期 , 封建国家对待城市工商业 , 除了维持官营手工业生产外 , 对民间手工 业和商业 , 总的方针是抑制而不是奖励 , 是重税而不是轻税 , 是掠夺而不是扶植。 国 厉 史 研 究 1 9 8 1年第 5 期 家采取抑商政策 、 闭关政策 、 重税政策 、 派买政策等等 , 使城市民间工商业长期陷入 困境。 抑商政策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政策。 其目的是为了保持小农经济 , 防止弃本逐 末 , 增加国家农业税收 , 稳定国家财政收入。 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 , 财政的主要来源 是田赋。 宜德初 , 江南巡抚周忱说过 : “耕稼劝 , 则农业崇 , 而弃本逐末者不得纵 , 由是 斌税可均 , 而国用可足 。 ” ( 《与行在户部诸公书》 , 《皇明经世文编 》 卷 二 二) 明 初 人王 叔英指出 : “古者制民之法 , 以农为本 , 故常厚之 , 以商贾为末 , 故常抑之 。 后世抑末 之法犹存 , 而厚本之法每病于费广食众 , 不能行之 。 ” ( 《资治策疏》 , 《皇明经世 文编》 卷十 二) 可见封建国家政权对于 “抑商 ” 是有一套政策的 , 而 “重农 ” 并没有取得实 际效果。 明朝在嘉靖时期 , 国家财政已经出现危机 。 当时一位大臣林嫌提出理财的建议 , 其中有关于 “抑末” 的一条 , 反对城市人口的增加。 他说侨居通都大邑的户口 , “以 四方计之 , 盖不下数十万户 ” ( 《增节斋刘公之江西左辖序》 , 《皇明经世文编》 卷三一三 ) , 他认为这是不正常的。 其实 , 这是一个很小的数目, 其中大部分还是宫僚士大夫。 农 民由于失去土地而流人城市的 , 毕竟是极少数 , 而且他们也无法长期生活下去 , 只得 重新被束缚到土地上去 。 国家的政策是禁止农民逃离农村的。 周忱说 : “逃移不禁 , 耕 稼不劝 , 故好民得以避劳就逸 , 弃本逐末 ” , 必须 “立法 以 检 制 之 ” 〔《与行 在 户 部诸公书)), 《皇明经世文编》 卷二二) 。 就以江南苏 、 松工商业比较发达 的地区来看 , 农民 流人城市成为出卖劳动力的手工工人 , 也极有限 。都市只不过是封建官府统治的据点 , 而不是民间手工业生产的中心 , 农民是无法大批停留在城市的 。 明朝后期 , 由于商品经济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 朝野士大失就十分敏感地提出 , 要 坚持 “抑商” 政策 , 保持农业生产力。 松江人何良俊说 : “正德以前 , 百姓十一在官 , 十九在田。 ·”一自四五十年来 , ,’’⋯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 , 已六七分去农 。 ” ( 《四 友 奋丛说》卷十三 ) 他们认为这就是明朝后期国家财政困难 、 岁荒民贫的原因。 如嘉靖初 崔铣所说的 : “民既厌农 ” , “天下趋商 ” , “工必卤莽 , 食 则不 足 ” , 必 须一面 “重 农 ” 、 一面 “抑商 ” ‘《政议十篇之一 : 本末》 , 《皇明经世文编》卷一五三 ) 。 明朝后期是 一直执行抑商政策的 。 清朝政府继续推行抑商政策 。 雍正五年 (一七二七年 ) 上谕 : “四 民 之 业 , 士 之 外 , 农为最贵。 凡士工商贾 , 皆赖食于农 , 以故农为天下本务 , 而工贾皆末也 。 ” ((( 清 世宗实录》卷五七) 在清朝封建专制政权统治下 , 手工业只是农民的家庭副业 。 农民搞 副业 , 又主要是为了生活 , 为 了应付国家和地主阶级的沉重剥削。 抑商政策使我国传 统的优秀手工业生产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 闭关政策是明清王朝极其愚蠢的一项自我封锁政策‘ 早在洪武初年 , 国家就禁止 濒海人民私出海外经商 , 甚至 “片板不准下海 ” 。 明朝长期实行海禁 , 并为此制订了 明清封建专制政权对资本主义萌芽的阻碍 严酷的法律 。 隆庆初一度允许海外通商 , 但仍然是 “止通东西二洋 , 不得 往 日 本 楼 国 ” , 并 “于通之之中 , 申禁之之法 ” , “凡走东西二洋者 , 制其船只之多寡 , 严其 往来之程限 , 定其贸易之货物 , 峻其夹带之典刑 , 重官兵之督责 , 行保甲之连坐 , 慎 出海之盘洁 , 禁番夷之留业 , 厚举首之赏格 , 镯反诬之罪累 。 ” (许孚远 : 《疏通海禁疏》, 《皇明经世文编》 卷四0 0 ) 海外贸易完全控制在封建官府手里 。 一直到明 末 , 海 禁 也 没有真正解除。 清初沿袭明朝的海禁措施 , 民间的海外贸易始终不能突破封建国家权力的约束 。 闭关政策遏制了中国商品进人世界市场 , 阻碍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 。 清朝政府解决了台湾问题之后 , 康熙二十四年 (一六八五年 ) 放 松 海 禁 , 在 广 东 、 福建 、 浙江 、 江苏设立四个海关 , 并以澳门 、 漳州 、 宁波 、 云台山为对外贸易港 口 , 准许商人载货出洋贸易。 康熙在 “圣训 ” 中说 : 开放东南禁海 , 对 “闽 、 粤边海 生民有益 ” , 而且能使 “富商大贾 , 愁迁有无 ” 。 这一改变完全符合当时商品经济发 展的要求 , 曾使东南地区的工商业一度呈现繁盛景象。 可是这个解禁措施仅仅维持了 二十多年 , 康熙五十年 (一七一一年 ) 又重申海禁 。 从乾隆二十二年 (一七五七年 ) 起 , 对外贸易只限制在广州一地。 到道光二十二年 (一八四二年 ) 鸦片战争结束 , 闭 关锁国长达八十多年 。 清政府对外国商人严加管束 , 凡是 “夷商到粤 , 寓歇行商馆内 稽查管束 , 原不许任意出入 ” ; 并严令 “内地商民 , 亦不得往来交接 ” ((( 粤海关志》卷 二八 , 乾隆二十四年《部复两广总督李侍尧议》) 。 国家只允许经过认可的行商与外商交易。 从乾隆二十四年 (一七五九年 ) 起 , 为了限制贸易 , 政府更制订了防范外国商人 的各 种章程 , 如 《防夷五事》 、 《民夷交易章程》 、 《防范夷人章程》 、 《八条章程》 等等 。 这种经济上的 自我封锁 , 破坏了国内工商业的发展 , 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滋长是极其不 利的 。 例如中国传统商品丝绸的出口数量 , 当时便受到严格的控制 , 严重地影响 了国 内丝织业的发展 。 明清两代 , 封建政权都采取加重商税的政策 , 压制民间工商业的兴起 。 例如明朝 宣府所属的张家 口堡 , 从隆庆五年 (一乓七一年 ) 起设立市场 , “市商缎布 、 狐皮一切 杂货 , 来自苏杭 、 湖广 , 由临清以至天津芦沟通湾 , 其税不知凡几 。 及至市 口 , 又重 税之 。 ” “今一货一人 , 税而又税。 腹膏咋髓 , 一羊十皮 , 熙熙而来者 , 无所牟其利 , 抑且有其害 , 是重困商也 。 ” (梅国祯 : 《请罢榷悦疏》 , 《皇明经世文编》 卷 四五二》 ) 明朝 后期 , “河间一府 , 地箔民贫 , 额税二万五千有奇 , 敲骨吸髓久矣 , 夫民不堪命也 。”于 是造成 “税繁则商困 , 商困则来者稀 。 必须取盈其额 , 纵严刑督责 , 只驱之掉臂而去 耳 ” (王纪 : 《请豁重叠小税疏》 , 《皇明经世文编》卷四 七三) 。 万历间 , “河西务大小货 船 , 船户有船料矣 , 商人又有船银 , 进店有商悦矣 , 出店又有正税 。 ⋯⋯百里之内 , 辖者三官 , 一货之来 , 榷者 数 税 ” (肖彦 : 《敬陈末议以备采择以裨治安疏》 , . 《应明经世 文编》 卷四O 七) 。 甚至有一舟经三十余关 , 一货而抽税三十余次者 。 10 0 历 史 研 究 明朝后期矿税之祸 , 是对民间工商业的残酷迫害。 矿监税使布满通都大邑 , “处 处开矿 , 处处抽税 。 民生处处憔悴 , 民心处处悲愁” (余继登 : 《止矿税 疏》 , 《皇明经 世文绝》卷四三七) 。 人们惊叹 : “今天下所谓嗽嗽 , 矿税两事耳 ” (冯琦 : 《矿税议》, 《盛 明经世文 拍》卷四四一) 。 关于明朝矿监税使对工商业的摧残 , 这里举几条典型事例 : 一 、 冯琦在奏疏中指出 : “疮咦未起 , 呻吟未息 , 而矿税之议已兴 , 貂 消 之 使 已 出。 不论地有与无 , 有包矿、 包税之苦 , 不论民愿与否 , 有派矿 、 派税之苦。 指其屋 而挟之 日 : 彼有矿 , 则家立破矣 。 指其货而吓日 : 彼漏税 , 则紊立倾矣 。 以无可稚查 之数 , 用无所顾忌之人 , 行无天理无王法之事 , 大略以十分为率 , 人于内裕者一 , 克于 中使者二 , 瓜分于参随者三 , 指骗于土棍者四 , 而地方之供应 , 岁时之馈赠 , 异递之 骚扰 , 与夫不才官吏之指以为市者 , 皆不与焉 。⋯⋯岂知今日苦矿苦役之民 , 即是前日被 灾被兵之民 , 重累迭困 , 咨暖愁怨 , 至于 如此 1” ((( 为灾早异常备陈民间疾苦恳乞圣 明亚图 拯救以收人心以答天戒疏》 , 《皇明经世文编》卷四 四O ) 二、 据赵世卿的奏疏 , 万历时期 , “在河西务关 , 则称税使征敛 , 以至商少。 如 先年布店计一百六十余名 , 今止存三十余家矣。 在临清关 , 则称往年伙商三十八人 , 皆为沿途税使盘验抽罚 , 贾本尽折 , 独存两人矣 。 又称临清向来缎店三十二座 , 今闭 门二十一家; 布店七十三座 , 今闭门四十五家 , 杂货店六十五座 , 今闭门四十一家。 辽左布商 , 绝无一至矣 。 在推安关 , 则称南河一带剥来货物 , 多为仪真 、 徐州税监差 人挟捉 , 各商畏缩不来矣 。 ” ( 《关税亏减琉》 , 《皇明经世文编》 卷四一一 ) 三 、 据朱赓奏称 , 辽东税监 “高淮在彼行事 , 甚不安静 , 臣等不暇详言。 止据近 日一二事 , 谓春间当雪深丈余 , 人烟几断之时 , 带领家丁数百人 , 自前屯起 辽 阳 镇 江 、 金复 、海盖一带大小城堡 , 无不迁回遍历。 但有百金上下之家 , 尽行搜刮 , 得银不 下十数万 , 间阎一空 。 ” ( 《论辽宁税监高淮揭》 , 《皇明经世文编》卷四三六) 四 、 据余愁衡的奏疏 , 陕西省 “税监梁永 , 残杀人命 , 无辜而毙于敲扑鞭答之下 者 , 数逾千百 , 皆历历所指 。 ” “膏脂吸尽全陕 , 威福敢盗至尊 。 ” ( 《恶消茶毒乞正 国法 疏》 , 《皇明经世文编》卷四七一) 五 、 “万历二十九年 , 织造太监孙隆 , 驻苏督税 , 积棍纳贿 , 给扎营充委官 , 分 列水陆要冲 , 乘轩张盖 。 凡遇商贩 , 公行攫取 , 民不堪命。 又机户牙行 , 广派税颊 , 相率改业 , 佣工无所趁食 。 ” (孙佩: 《苏州织造局志》卷十二) 以上这些史实 , 说明当时政府凭借封建专制主义的淫威 , 对工商业实行重税政策 , 并通过矿监税使对工商业施以浩劫 , 残暴地抑制和摧残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 , 使资本 主义萌芽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 从明初开始 , “铺户当官” , 替官府 “买办” , 这种派买政策也是工商业者的一 大祸害 。 明成祖朱棣曾下过这样一道 “圣旨 ” : “着应天府知道 , 今后若有买办 , 但是 明清封建专制政权对资本主义萌穿的阻碍 开铺面之家 , 不分军民人家 , 一体着他买办 , 敢有违了的 , 拿来不饶 。 ” (汪应珍 : 《恤 民隐均偏累以安根本盆地疏》 , 《皇明经世文编》卷一九一) 从此以后 , 这种强 制 性 的 “买 办” , 政府并未支给官价 , 实质上是对工商铺户的公开掠夺。 洪熙元年 (一四二五年) , 大臣戈谦就明白指出 : “朝廷买办诸色物料 , 有司给价十不及一。 况辗转克减 , 上下糜 费。 至于物主 , 所得几何 ? 名称买办 , 无异白取 。 ” ( 《上言二事疏》 , 《皇明 经 世文编》 卷五八)又如 “据大兴等县缎子等铺户黄叙等各称言 : 自正德三年起至嘉靖元年 , 纳过 物料不等 , 俱系本行自行办纳 , 井无支给官价 。 ”到了弘治年间 , “通州铺 行 赴 京 买 办 , 路远不便 , 商贾离肆以供输纳 , 老稚裹槟以候 。 ” (汪应珍 . 《恤民隐均偏果以安根本 重地疏》 , 《皇明经世文编》卷一九一)成化时 , “内官监太监王敬 , 前来江南采取药 饵 , 收买书籍 , 朝廷止赐盐七千引公用 , 止可值银八千余两 ,却发盐一万五千五百引与宁国 等府卫 , 逼要银三万二千五百两。 不知余盐八千五百引从何而来 ? 多取价利 , 作何花 销 ? 又有盐数十船发去江北庐州等府卫 、江西南昌府等处官卖 , 不知又得银几千万两 ? 及至苏、 常等府 , 刑驱势逼官民 , 取受银三万六千余两 , 玩器 、 药饵等物 , 并跟随人 员私下取受者 , 不在其数 。 又令苏州府织采妆五毒大红纱五百余匹 , 每匹值价银十五六 两 , 止给银六两五钱 。 及其交纳 , 每匹反勒要机户解扛银五两 , 亏民数多 , 使之破家 荡产 , 含冤莫诉。 其在江西 、 浙江二布政司并南京及沿途索要官民金银并玩器等物 , 不知又有几千 万数 I” (王恕 : 《论中使科扰民所得物件奏状》 , 《皇明经世文编》 卷三九 ) 明 朝的派买政策甚至直接威胁到京师工商业 。 万历间冯琦指出 : “京师百万生灵所聚 , 前 居民富实 , 商贾辐转。 迩来消乏于派买 , 攘夺于催征 , 行旅艰难 , 水陆断绝 , 以致百物 涌贵 , 市井萧条 。 ”((( 为灾旱异常备陈民间疾苦恳乞圣明亚图拯救以收人心以答天戒疏》, 《皇明经 世文编》卷四四O ) 由于派买政策所造成的民间工商业的萧条和 国家财政的恐慌 , 使明 朝政府不得不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面上禁止 “苛派行户 , 当官值月” , 但这只能是一纸具文。 到了清朝 , 这种派买政策一直延续下来。 以江南为例 , 当时的地方官府强迫工商 业铺行 , 挨门逐户 , 编派值月 , 为衙门办物 , 名日 “铺户当官 ” 。 官府出票强取行铺 货物 , 鱼肉铺户 , 竞至分文不偿 , 把民间工商业逼上了绝境。 江南地区有大量的碑刻资料 , 揭露明清时期 “派买 ” 、 “借办 ” 、 “铺户当官 ” 等对民间工商业的迫害 。 崇祯七年 (一六三四年)《常熟县永禁诈素油麻杂货铺行碑》 说借办是 “三吴之通弊 ” 。 这件碑刻资料 , 为了解明末封建专制政权对工商业的严重 摧残 , 提供了真实的史料。 碑文中写道 : “市窿之民 , 以母博子 , 征逐什一之利 , 所得 何在 ? 有司正宜体恤。 其弊之所起在借办 。 此官价之名色 , 一经借办 , 而票取之时 , 衙役有费用矣。 盖当其票取之时 , 急于星火。 吏书明得钱 , 则偏以肆中所无之物件开 人程单 , 勒其办应。 及于既办应矣 , 差役非得钱 , 则又美者指之为恶 , 多者 指之 为 少 。 谱案加刑 , 无所不至。 及于发还之时 , 物多朽坏 , 犹且十不得五 , 非饱经承之所 欲 , 径有有借无还者。 铺行吞声叫苦 , 有司未必知之 。 凡在衙门物件 , 俱有额设工料 1 02 历 史 研 究 银两 , 便宜动支官银 , 平价置买 。 ⋯⋯置买既用官银 , 看守又用官役 , 亦何须件件借 办 。 但有一借办名色 , 即是衙门之弊蔽 , 即当痛为禁革者也 。 至若官价一端 , 更为民 害之政。 较之时价 , 既已十少三四矣 。 乃有经承之扣除 , 又有差役之需索 , 又有领价 之守候 。 是 明少者十之三四 , 暗少者又十之五六 , 其与白取也无异 。 ” ( 《明清 苏州工商 业碑刻集》第一二五号碑文 , 二九八一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 这表明官府的所谓 “借办 ” 、 “官价 ” , 统统是对民间工商业的趁火打劫 。 万历四十四年 (一六一六年)(( 常熟县禁 革木铺当官碑 》 (同上书 , 第六九号碑文) 反映了当时常熟县木商受害的具体情况 , 官府 出票取用木料 , 既不照时价平买 , 也不发给现银 。 天启三年 (一六二三年 ) 《常熟县 严禁致累绸铺碑》 反映绸缎庄遭到欺压 , 造成绸铺 “力竭脂枯 , 实难支 应 。 ” (同上书 , 第三号碑 文) 崇祯七年 (一六三四年 ) 《常熟县永禁诈素油麻杂货 铺 行 碑》 反 映 常 熟县 “本少利微 ” 的油麻杂货铺行惨遭敲剥 的 情 景 : “有 资 竭 而 罢 市 者 , 有 倾 家 而 逸 徙 者 。 骚 扰之害 , 惨切剥肤 。” (同上 书 , 第 一 二 五 号碑 文) 顺 治 十 六 年 (一 六五九年 ) 《禁扰油麻钉铁铺户碑》 反映那些微本小贩 , 在封建势力的压榨下 , 不能 稍安生业 。 康熙九年 (一六七O 年 ) 的一件碑刻 , 反映了清初官府 “鱼肉铺家 , 强夺 穷民” 、 “苛派行户 , 当官值月 ” 的悲惨情景 , “穷行贫户 , 无不派及 ” , 竟至各行 户 “揭债办物 , 割肉医疮” (同上书 ,第二五三号碑文) 。 康熙十二年 (一六七三 年) 的 另一件碑刻 , 反映各州县 “科派侵克 , 弊端难以罄书 ” , “商民脂膏 , 悠意烹吞 ” , “害无底止 ” (同上书 , 第二五四 号碑 文) 。 康熙十九年 (一六八O 年) , 长 洲 、 吴县 四十八家木商及牙行 , 请求官府 “不许出票 白取 ” , “科累行 户 ” , “扰 累 商 牙 ” (同上书 , 第七一号碑 文 ) 。 康熙三十三年 (一六九四年 ) 的一件碑刻 , 反映常熟县的 小手工业作坊和染坊等 , 仅 “雇倩一二染手 ” , 也要 “承值当月 , 最为繁苦 ” (同 上 书 , 第四二号碑文) 。 以上这些碑刻资料 , 表明明清时期由于派买政策 , 给江南工商业 带来严重的恶果 。 当矛盾十分尖锐时 , 统治者不得不立碑申禁 , 但官吏贪 赃 枉 法 之 事 , 是无法禁绝的。 从十六世纪以来 , 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已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但是早期 的资产者 (包括手工作坊主 、 手工工场主 、 商业资本家等 ) 非常软弱。 明清时期在全 国各大都市爆发过声势不同的反封建专制统治的市民运动 , 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 他 们不但没有力量反击封建官府的迫害 , 反而不得不同封建统治势力相妥协 。工商业者在 政治上没有自由独立活动的余地 , 甚至他们所建立的会馆和公所 , 都要经过封建官府 的批准和承认 , 在地方官府的控制之下进行活动 。 封建专制政权利用各种立法手段 , 使民间工商业者处于倾家荡产的悲惨命运。 他们不能形成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与封建 统治势力相抗衡 。 在这种情况下 , 封建的生产方式也就很难向资本主义生 产 方 式 过 渡 。 以上说明 , 明清时期国家凭借高度集中的政治权力 , 强制地推行抑商政策 、 闭关 明清封建专制政权对资本主义萌芽的阻碍 政策 、 重税政策 、 派买政策 , 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 明清时期 , 国家极力保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 维护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 。 但是 地主阶级手中的上地 , 是依赖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的 , 封建国家机器及其大批官僚 、 军队 以及占有土地的豪强士大夫 , 也是依赖全国农村个体小农的劳动来养活的 。 个体 小生产者是国家的社会基础。 因此 , 国家的各项政策 , 又必须让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 的 、 耕织相结合的小农经济能长期地延续下去 , 使建立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小 农经济不至于陷人全面崩解 。 每 当农业生产面临危机的时候 , 国家采取各项政策来调 节矛盾 , 挽救小农经济的破产 。 当小农经济趋于稳定的状态 , 国家就相对的安定 , 社 会经济就J出现兴盛的景象。 明初和清初的 “盛世” , 就是这样出现的 。 一旦小农经济 遭到破坏 , 流民不断涌现 , 社会经济就要衰退 , 国家就转入乱世 。 一治一乱的变化 , 实质上就是小农经济一盛一衰的过程。 明清时期 , 封建国家采取垦荒政策 、 贩恤政策 、 招抚政策 、 镯免政策 、 治 水 政 策等 , 保持小农经济能勉强维持简单的再生产 , 使个体农民在生产和生活领域仍然有 一点活动的余地。 关于垦荒政策。 这是明清两代行之有效的恢复农业生产力的重要政策 。 朱元璋的 洪武政权 , 是在二十年的大动乱之后建立起来的 , 全国大片土地抛荒 , 农民流亡 , 农 业经济已经濒于崩溃的边缘 。 “太祖谓李善长 日 : 潦州是我 乡 .里 , 兵革之后 , 人烟稀 少 , 田土荒芜。 天下无田耕种 , 村民尽多 , 于富庶处起取数十万于嚎州乡村居住 , 给 以耕牛 、 谷种 , 使之开垦荒田 , 永为己业 。 数年之后 , 岂不富庶 ! ” (刘辰 : 《国初事 迹》 ) 战争之后 , 让农民 “安养生息 ” , 恢复小农经济 , 这就是明初国家推行垦 荒 政 策的指导思想。 “明初尝徙苏 、 松 、 嘉 、 湖 、 杭民之无田者四千余户 , 往耕临滚 , 给 牛 、 种 、 车 、 粮 , 以资遣之 , 三年不征其税。 徐达平沙漠 , 徙北平山后民三万五千八 百余户散处诸府卫 , 籍为军者 , 给衣粮 , 民给田 。 又以沙漠遗民三万二千八百余户屯 田北平 , 置屯二百五十四 , 开地千三百四十三顷 。 复徙江南民十四万于凤阳 。 户部郎 中刘九皋言 : 古狭乡之民 , 听迁之宽乡 , 欲地无遗利 , 人无失业也。 太祖采其议 , 迁 山西泽 、 潞民于河北。 后屡徙浙西及山西民于滁 、 和、 北平 、 山东 、 河南 。 又徙登 、 莱、 青民于东昌、 充州 。 又徙直隶 、 浙江民二万户于京师 , 充仓脚夫。 ” ( 《明史》 卷 七七 , 《食货》 一) 朱元璋统治时期 , 迁移失业农民开垦荒闲田地 , 对恢复小农经济 起 了很大作用 。 凡农民开垦荒地 , 都由朝廷给以耕牛 、 种子 、 路费 , 并给钞置备农具 , 三年内不收租粮 。 洪武二十八年 (一三九五年 ) 规定 , 从洪武二十七年算起 , 新垦 田 地不论多寡 , 俱不起科 。 地方官搜 自增科 , 扰害农民 , 一律治罪 。 ( 《大明会典》 准十 1 04 历 史 研 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一一 ~七 , 《户部 · 田土》 ) 永乐时期 , 继续移民到北平等地垦荒 , 结果使元末农民战争 之 后濒临破产的广大农村 , 重新复苏 。 明初通过垦荒政策 , 自耕农户大量增加 , 耕地面积有显著扩大 , 农村人 口也有大幅度的增长 ,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又有了一线生机 。清初的情况也是这样。 在明末社会经济的衰退情况下 , 加上将近四十年的国内大 动乱 , 战争的烽火造成了农业生产的萎缩。 政府通过垦荒政策 , 孟新恢复撅临崩溃的 小农经济。 早在顺治六年 (一六四九年) , 清世祖在一件谕旨中就提到 : “ 自兵兴以来 , 地多 荒芜 , 民多逃亡 , 流离无告。 ” 为了使小农经济得到恢复 , 令 “察本地方无主荒田 , 州县官给以印信执照 , 开垦耕种 , 永准为业。 侯耕至六年之后 , 有司官亲 察 成 熟 亩 数 , 抚按勘实 , 奏请奉旨 , 方议征收钱粮 。 其六年以前 , 不许开征。 ” ((( 清世祖实录》 卷四三 ) 到了康熙十二年 (一六七三年) , 国家又宜布 : 各省新开垦的荒地 , 耕种十 年以后才向国家交税 。 清初 , 国家把十六万六千八百多顷明朝废藩的肥沃土地 , 给予 原耕种的佃户所有 , “与民田一例输粮 ” , 使明末受到沉重剥削的大批佃农转化为自 耕农民 。 这一转化 , 有利于小农攀济的复兴 。 这批 “更名田” , 超过了八旗圈占北京 周围的土地面积 。 清初为了有效地推行垦荒政策 , 还订出了具体的奖励办法 , 总督 、 巡抚、 巡按一 年内垦至六千顷以上者 , 加升一级 ; 道府官垦至二千顷以上者 , 加升一级 , 州县官垦 至三百顷以上者 , 加升一级 。 并规定 “若开垦不实 , 及开过复荒 , 新旧官 员分 别 治 罪 ” ( 《清世祖实录》卷一。八) 。 凡是有主荒地 , 本主不能开垦 , 也允许地方官招民垦 种 , 永为己业。 又如广东地区有 “垦荒领佃 ” 的规定 , “查业户每耕地百亩 , 须佃五 人 ” , “各佃俱带领地五亩 , 一例纳粮 , 永为该佃世业 , 田主不得过问” (那弥达 . 《开垦荒地疏》, 《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四) 。 这就使广大贫穷的佃户 , 能保持少量土地 的 所 有权 , 以维持最低的生活 。 明清时期的垦荒政策 , 对于已经陷入绝境的小农经济 , 有 起死回生的作用 , 使自然经济结构仍旧牢固地控制着全国农村 。 娠恤政策也是明清两代长期执行的一项经济政策 , 其目的是挽救贫苦 农 民 的破 产 , 以维持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 每当局部地区遭受自然灾害 , 国家就利用政权力t 贩恤灾区。 洪武二年 (一三六九年) 规定 . “今后四方或有灾异 , 无论大小 , 皆令所 司即时飞奏” ( 《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 , 《开国规傲》) , 表明国家对自然灾害的关注。 从洪武元年起 ,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 , 都注意到战乱之后必须防止水旱灾害的 袭击 。 当时新的国家政权刚刚建立 , 面临着财政经济上的困难 , 但朱元璋仍主张重视 娠恤中原贫民 。 “中书省臣虑财医 , 上日 : 国家乏者不患无余财 , 患无其心。 果心注 之 , 何忧不赎 ? ”洪武二十六年 (一三九三年) , 朱元璋 “诏户部谕天下有司 , 凡遇岁 饥 , 先发仓康贷民 , 然后奏闻 。著为令。 ” (同上 ) 关于报灾之法 , “洪武时不拘时限 ” (硼史》卷七八 , 《食货》二) 。 及时报灾 , 及时救济。 明清封建专制政权对资本主义萌芽的阻碍 明朝政府推行贩恤政策 , 有一套具体措施 。 如果地方宫匿报灾情 , 要严格治罪, 大面积灾区 , 施娠后要进行复查 , 甚至允许当地人民来京陈诉。 明初 , 各 “州县设预 备仓 , 东南西北四所 , 以娠凶荒” , 于是 “天下州县多所储蓄 ” ((( 明史纪事本末》卷十 四 , 《开国规模》 ) 。杨溥说 : “凡于预备 , 皆有定制 。 洪武年间 , 每县于四境设立四仓 , 用 官 钞杂谷 , 储贮其中。 又有近仓之处 , 金点大户看守 , 以备荒年娠贷 。 官籍其数 , 敛 散 皆有定规 ” ( 《预 备仓奏》 , 《皇明经世文编》 卷二七) , 使贩恤政策得到有效的推 行 。 正 如 正统初王 直所 说的 , “四方虽无虞 , 而救灾恤患不可以无备。 乃诏中外择 贤 臣 , 发 府库之财 , 以益仓康之粟” ( 《宁夏预备仓储记》 , 《皇明经世文编》卷二六) 。 这一政策的普遍推行 , 使 濒临破产的小农经济得到调节 , 暂时地摆脱困境 。 农村人 口流亡 , 是小农经济遭到破坏的必然现象。 逃民的增多 , 不仅是社会不安 定的因素 , 而且还直接影响国家的赋役。 明清时期 , 国家对于游离于田地 之 外 的 流 民 , 采取招抚政策 。 “凡逃户 , 明初督令还本婚复业 , 赐复一年。 老弱不能归及不愿 归者 , 令在所著籍授田输赋 。 ” ( 《明史》卷七七 , 《食货》一) 周忱说 : “夭下人民 , 有因饥容逃移者 , 累降救旨 , 设抚民之宫 , 颁宽恤之条 , 令天下郡 邑招而抚之 。 ⋯⋯ 凡招回复业之民 , 现萦场其税粮 , 复其摇役 , 室庐食用之乏者 , 官与贩给 , 牛 具 种 子之缺者 , 官与借贷 。 ” ( 《与行在户部诸公书》 , 《皇明经世文编》卷二二) 明朝政 府 对 “逃户 ” 的处理 , 从洪武到成化 , 都有明确规定 , 总的政策是回原籍或附 籍 从 事 农 耕 , 免欺役一至三年不等。 正统以后 , 流民问题开始突出 , 国家添设 “招抚逃民官 ” 〔谈迁: 《国抽》恋二四 ) 凡复业流民 , “受田 , 给牛种 ” , 并 “免役三年 ” , “ 公私 通负悉与翻除 ” (同上书 , 卷二五 ) 。流民问题到弘治时 , 仍然十分严重。 弘治四年 (一 四九一年) , 礼部尚书周洪模提出 : “今流民在在有之 , 四川 、 湖广尤多。 凡流民所 在 , 宜令附籍 , 二垦为贩给 , 宽摇省刑。 承绝户田者 , 使纳其粮 , 刀耕火种者 , 免之 , 则流民即良民矣。 ” ( 《安中国定四夷十事疏》 , 《皇明经世文编》 卷四四 ) 成化时 , “ 招 抚流民十二万户 , 给闲田 , 置郧阳府 , 立上津等县统治之” 〔《明史 》 卷 七 七 , 《食 货》一 ) , 把流民重新引导到农业生产上去 , 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安定 。 清初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了明朝灭亡的历史教训 , . 认为 “当明之初 , 取民有制 , 休养生息 。 至万 历年间, 海内殷实 , 家给人足 。 及乎天启 、 崇祯之际 , 因兵增钠 , 加派繁兴 , 贪吏滋 好 , 民不堪命 , 国柞随失 , 良足深鉴。 ” ( 《清朝文献通考》卷一 , 《田赋》一) 清 朝政 府重视 “招抚佃种” 政策 , 要求各级 “地方官招民给印开垦 , 永为己业” ( 李拔 , 《条陈广西垦荒事宜疏》 , 《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四) , 终于收到 “逃民复业 , 田地垦 辟 ” 的实效 。 孙廷锉叙述山东的情况说 : “往昔所经大道之旁, 一望皆黄茅白土。 近一两 年 , 再经其地 , 颇多开熟 , 村烟相接 , 鸡犬相闻。 该抚藩司开荒甚多。 ” ( 《址 享文 集 · 演查垦荒疏》)又如河南的情况 : “我朝定鼎 , 鉴明季凋敝之余转 , 念民艰 , 多方招 集 ” , “十年生聚 , 民稍安集 ” (乾隆 《祀县志》卷七 , 田赋志) , 描绘了清初个体小农 106 . 历 史 研 究 经济在战乱之后重新恢复的景象。 以康熙时的情况同顺治时相比 , 无论人丁或垦田 , 都增长二至三倍 。 康熙曾经说过 : “ 自平定以来 , 人民渐增 , 开垦无遗 , 山谷崎岖之 地 , 已无弃土 。 ” ( 《清朝文献通考》 卷十九 , 《户 口》一 ) 这些都足以说明招抚政策对挽 救小农经济的破产 , 效果是显著的 。 明朝从洪武政权建立以后 , 鉴于广大农村 “凋敝之余 , 未能苏息 ” , 国家又采取 “淘免租税 ” 的政策 , 使一部分 自耕小农摆脱困境。 朱元璋在 《免租税诏》 中说 : “联 以布衣起事 , 民间艰苦 , 无不周知。 今所优免 , 姑以凋敝之处为先 。 ” ((( 皇明经世文编》 卷四) 洪武二年免北平 、 山东 、 山西当年税粮 , “河南诸郡 , 西抵渔关 , 北界 大河 , 南至唐 、 邓 、 光 、息 , 亦行翔免 。 秦、 陇新附 之 民俱如一 体 ” ( 《明史纪事本末》 卷十 四 , 《开国规模》 ) 。 又免江南田租 , 太平 、 应天 、 镇江免税粮一年 , 宁国 、 广德 、 无 为 、 滁 、 和亦如之 。 从此之后 , 几乎每年都有翻免 。 《明史》记载 : “太祖之训 , 凡四方 水早即免税。 丰岁无灾伤 , 亦择地府民贫者优免之 。 凡岁灾 , 尽镯二税 , 且贷以米 , 甚者踢米布若钞。 ”洪武时期 , 国家对不认真贯彻执行漪免政策的各级官吏 , 给予严厉 的处分。 例如 : 一 、 “荆薪水灾 , 命户部主事赵乾往娠 , 迁延半载 , (太祖 ) 怒而诛 之 。 ”二 、 “青州早蝗 , 有司不以闻 , 逮治其官吏 。 ”三 、 “早伤州县 , 有司不奏 , 许奢 民申诉 , 处以极刑 。 ”太祖并 “谕户部 , 自今凡岁饥 , 先发仓庚以贷 , 然后 闻 , 著 为 令 。 ” 《明史》 编者说 , 朱元璋 “在位三十余年 , 赐予布钞数百万 , 米百余万 , 所淘租 税无数 。 ”永乐时期 , 继续推行此项政策 , 并 “榜谕天下有司 , 水旱灾伤不以闻者 , 罪 不肴 。 ”仁 、 宜时期 , 政策继续得到贯彻 。 宣宗就说过 : “民饥无食 , 济之当如拯溺救焚 。” ( 《明史》 卷七八 , 《食货》 二) 经过了明末农民大起义 , 清初农村面临残破的景象。 为了恢复农业生产力 , 清朝 也很重视翻免政策的推行 。 清圣祖在康熙二十四年 (一六八五年 ) 的一件谕 旨 中指 出 : “家给人足 , 而后世跻 。 ⋯⋯虽编氓渐得遂生 , 而 阁阎正资惠养 。 欲使群生乐利 , 比户丰盈 , 惟频行减赋镯租 , 庶万姓得沽实惠 。 ” (王先谦 : 《东华录》康熙朝 , 卷九 ) 康 熙年间 “除水旱灾伤例应姆免外 , 其直省钱粮次第通胡一年 , 更有一年场及数省 , 一 省连淘数年者” (同上书 , 康熙朝 , 卷十七 ) 。 康熙四十九年 (一七一O 年 ) 规定 : “嗣后 凡遇翔免钱粮 , 合计分数 , 业户踢七分 , 佃户淘免三分 , 永著 为 例 ” ( 《清圣祖实录》 卷二四四 ) 。 从 康 熙 元年 (一六六二年 ) 到康熙四十四年(一七O 五年 ) , 全国娜免钱 粮九千 万 两。 (吴荣光 : 《伊江笔录》卷上) 康 熙 六 十 一 年 (一七二二年) 户部计算 库存 , 还节余八百多万两。 到雍正时 , 达到六千 余 万 两 (魏源 : 《圣武记》 卷十一) 。 淘免政策实行的结果 , 国家库存不是少了 , 而是多了 , 根本原因就是小农经济得到了 扶植 , 农业生产情况逐渐有所好转。 明朝洪武时期 , 为了做到 “岁荒人民不至狼狈 , 耕农无旱潦之虞” , “于县之各 乡 , 相地所宜 , 开梭破塘及修筑滨江近河损坏堤岸 , 以备水旱。 耕农甚便 , 皆万世之 明清封建专制政权对资本主义萌芽的阻碍 利 。 ” (杨士奇 : 《论荒政》 , 《皇明经世文编》 卷十五 ) 洪 武时期 , 举办了一系列规模较大 的农田水利工程 : 洪武元年修和州铜城堰闸 , 周围二百多里 , 四年修广西兴安灵渠 , 能灌田万顷 , 八年俊陕西洪渠堰 , 灌溉径阳 、 三原、 酸泉 、 高陵 、 临渔等二百多里 的 农田 , 九年修四川都江堰 , 十四年筑海盐海塘 , 二十四年俊东钱湖 , 溉田数万顷 。 这 些都是国家动员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劳动力修筑的大型水利建设 , 至于各地小规模的治 水工程 , 都是根据地势 , 一一予以修治 。 洪武二十八年 (一三九五年 ) 统计全国府县 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 ( 《明史》 卷八八 , 《河渠志》 ) , 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 、 破 渠 堤岸五千四十八处 (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三) 。 明朝国家的治水政策 , 直接关 系 到 农 业经济的恢复。 清朝康熙对治水工程也给以密切的注意 。 国家派员疏导黄河、 淮河合流人海 , 使 江北人民摆脱水患 , 能安心从事农业生产。 康熙皇帝还亲自督修浑河 , 康 熙 四 十 年 (一七O 一年) 工竣 , 改名为 “永定河 ” 。 沿河 “泥封水乡 , 捕鱼虾而度生者 , 今起 为高屋新宇 , 种谷黍而有食” ( 《永定河志》 , 衰章 : 《阅河长歌序》 ) , 使小农经 济 有 T 起色。 ! 以上所推行的各项政策 , 起了两重作用 : 既挽救了小农经济的破产 , 又推动了地 主经济 的发展 。 例如国家的镯免政策 、 治水政策 , 是对地主经济有利的 。 清初的垦荒 政策 , 重点是鼓励地主招民垦荒 。 荒地是个体农民开垦的 , 但是新垦的土地却落到了 绅拎的手里。 明清封建国家所推行的所谓 “重农 ” 政策 , 其出发点就是维持封建小农经济的延 续性。 这是由于当时 的小农经济 (包括广大佃农和 自耕农 ) 是依附于封建土地所有制 的 。 保持小农经济 , ‘ 也就是维护地主阶级的经济利益 。 封建国家政权作为一种暴力 , 它既是政治力 , 有镇压被统治阶级反抗的作用 ; 又是一种经济力 , 集中地保护封建地 主阶级的经济利益 。 自然经济结构的崩解是不利于封建统治者的经济利益的 。 但是 , 随着封建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加重 、 封建土地所有制本身不可克服的 矛盾的激化 , 小农经济又必然从恢复遭到破坏 , 无数农民丧失生计 , 背井离乡 , 家破 人亡 , 终于爆发了不同规模的农民起义 。 农民起义并不是要推翻封建所有制 , 而是要 保护广大小农的经济利益 。 他们的愿望是 : 农民们通过 自己的辛勤劳动 , 使一家一户 的生活能过得好一点。 他们但愿国家有一个能为农民们办点好事的主宰者 。 因此 , 每 次农民起义之后 , 小农经济便获得重建和好转 , 社会生产力可以得到一些提高 , 但是 封建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依然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 中国历史上新旧王朝的更替 , 标志着小农经济的 破坏和恢复的循环 。 这种带有周期性的农村经济危机 , 使得封建社会小农经济长期停 留在低下水平 , 生产力并不能持续地得到发展 。 在这样的情况下 , 自给 自足的 自然经济在农业中便居于绝对支配地位 , 新的生产 关系极难破土而出 , 全国农村虽然也有一些长工 、 短工 , 那是农民的一种副业 , 一种 10 8 历 史 研 究 生活困难时的急救法 , 一种暂时的出路。 这是封建自然经济范围内的事物 , 不能认为 就是农业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象张履祥在 《补农书》 中所述 , 明末清初浙江 一带地主雇用长年 , 在经济上并无收益 , “俗所谓条对条 , 全无直息 , 落得许多起早 宴眠 , 费心劳力。 特以非此劳碌不成人家耳。 ⋯⋯有地不得种 , 不得不唤长年。 终岁 勒动 , 亦万浦得已而然 。 ”倒不如 “地尽出租 , 宴然享安逸之利 , 岂不甚美 。 ”他们并不 是以企业方式经营农业的资本家 , 雇用长年并不是为了创造资本。 至于清代前期农村中地主与长工 、 忙工之间的所谓 “平等 ” 、 “ 自由” 关系 , 那 只是一种表面现象 , 一种形式 。 雇工在法律上和实际生活中的身份 , 并不是自由的 。 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某些松弛 , 不等于农业生产中必然会出现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 明末清初农村中的长工、 短工 , 并不是单纯从事工资劳动的农业工人 。 他们即使同土 地分离 , 也只是暂时的现象 , 乾隆时曾有人指出过 : 农民最苦 , “无田可耕 , 则力佃 人田 , 无资充佃 , 则力佣 自活 ” (刘方优 : 《请修补城垣勿用民力疏》 , 《皇清名臣赛议》 卷四五)。然而一旦当他们有能力佃人之田时 , 就会成为佃农 , 甚至转化为自耕农。 明清时期 , 小农经济在封建专制制度的束缚下 , 长期处于落后俪敝的状态 。 就 以经济比较发达的江南来看 , 常州一带 “乡民食于田者 , 惟冬三月。 及还租已毕 , 则 以所余米春臼 , 而置于困 , 归典库以易质衣 。 春月则阖户纺织 , 以布易米而食 , 家无 余粒也。 及五月田事迫 , 则又取冬衣 , 易所质米归 , 俗谓种田饭米。 及秋稍有雨泽 , 则机抒声又遍村落 , 抱布贸米以食矣 。 ” (黄印 : 《锡金识小录》 卷一) 这就是一幅典型的 耕织相结合的小农经济的真实图景。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 , 明清社会的实际情况是 : 象汪洋大海似的小农经济包围着分 散的、 孤立的 、 消费性的大小城市。 这些城市是封建国家和地方官府的统治据点 , 而 不是手工业生产的基地。 国家凭借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权力 , 推行各种政策遏制民间 工商业的发展 , 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长期延续 , 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对农民进行残酷 的压迫和剥削 , 使个体小农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控制下 , 极其艰难地进行耕织相结合 的生产劳动 , 以维护最低限度的生活 。 由于明清时期的小农经济依附于封建土地所有 制 , 农民处子极端贫困落后的状态 , 生产积极性和生产能力无从发挥 。 万历间一位大 臣的奏疏中就已经指出 : “夫农夫作苦 , 无间丰凶 。 岁凶苦谷贵 , 无钱可 买 , 至丰 年 , 始得石粟 , 则公私督债 , 交迫一时 , 又苦谷贱 , 所售无几 、 终岁勤动 , 转 眼 罄 空 。 迫至凶岁 , 依然饿拜 。 ” (王德完 : 《救荒无奇及时讲求以延民命疏》 , 《皇明经世文编》 卷四四四) 就以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江南地区来看 , 明朝末年据黄廷鹊奏称 : “国家财 狱 , 专倚兰昊, 而苏 、 松独甲于天下 , 则其的劳疾痛之状 , 亦独倍于夭下 。 第今民穷 明清封建专$[J 政权对资本主义萌穿的阻碍 财匡 , 十室九空 , 无处不苦 , 而苏 、 松为甚。 以松较苏 , 幅员仅五之一 , 分邑亦三之 一 , 而赋役不相上下 , 则松之苦尤甚 。 然钱粮及加派等额 , 虽数倍他方 , 而吴民则以 为急公之分谊 , 唯有默默输将而已。 ” ((( 役法原疏》 , 《皇明经世文编》卷五O三 ) 再就以 出产棉布著称的嘉定来看 , 由于 “地不产米 , 止宜木棉 , 民必以花成布 , 以布贸银 , 以银杂米 ” , 以充皇室潜粮 。 弄得 “民不堪命 , 遂至十室九空 , 竟成篙莱满目 , 必须 改折潜粮 , 乃可挽回流窜 ” ( 《嘉定粮里为潜粮永折呈请立石碑》 ,载 《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第 一三七页 , 一九八O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 从明朝后期到鸦片战争前 , 城市工 商 业 的 权力操纵在皇室和地方宫府手中 , 民间微弱的商业资本不是扩大再生产 , 而是转向土 地兼并。 因此 , 城市工商业对自然经济就不能发生任何瓦解作用。 明清时期 , 社会经济的起伏盛衰 , 主要决定于国家推行的政策 。 当时所推行的各项 政策 , 一面是摧残民间工商业 , 一面是极力保持自然经济结构。 农民只有耕织相结合 , 才能有一线生机 。 就以江南商品经济比较先进的地区来说 , 正如徐光启在《农政全书》 中所记载的 , 松江农民 “所由供百万之赋 , 三百年而尚存生息者 , 全赖此一机一抒而 已 。”他们仍然是长期处于耕织相结合的自然经济状态 。 农村中的雇佣劳动 , 在农业生 产中不占什么地位。 封建专制主义国家权力及其政策 , 不是缩短而是延长封建生产方 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 广大农民年复一年地进行简单重复劳动 , 既不需要改进 生产工具 , 也不需要改革生产技术 , 祖祖辈辈 , 墨守成规 。 因此 , 当十六世纪西方国家 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以后 , 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 , 就大大落后于世界了。 恩格斯在给约 · 布洛赫的信中谈到唯物史观时 , 曾经这样明白指出 : “经济状况是 基础 , 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井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 式的 , 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 : 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 , 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 加者头脑中的反映 , 政治的 、 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 , 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 的进一步发展 。” (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 第四七七页) 明清时期 , 封建主义的经济 状况 , 特别是封建土地的高度集中 , 形成了封建专制主义的国家政权。 国家权力通过 各种法权形式 , 推行一整套方针政策 , 对经济基础产生了巨大的 、 在一定时期内甚至 带有决定性的作用 , 从而使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 , 很难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 这鱿是资本主义萌芽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每一次从衰败到 恢复 , 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 社会经济从衰败到恢复, 又从上升到下降的过程 , 就是 社会由乱到治 、 由治而乱的反复过程 。 这种周期性的动荡和稳定的交替 , 长期处于螺 旋式级慢发展的状态 , 构成了中国历史的特点。 〔本文作者洪焕拾 , 一九二一年生 , 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 江苏劣历史学会秘书长。 若有 《浙江地方志考录》、《明来农民战争史略论》等书 , 主箱《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 〕 _ . _ . _ _ _ 二 _ 』. 曰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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