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环保治理工作规划
各村委会:
苏坂乡位于市新罗区东北部,东南与漳平市的基太、拱桥镇交界,西南与雁石镇相邻,气候温和,全乡现有耕地面积10838亩,林地面为15万亩,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等较为丰富。近年来,我乡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以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突出资源节约、合理利用和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形成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相融合的新格局,我乡养殖业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在经济发展水平低成为农村环境为题突出的主要原因,全乡农业人口多,人均收入低,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产业项目投资偏低,粗放经济发展方式加大了全乡的环境污染整治压力,很多农户都是要靠养猪养家糊口,这对治理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不利于整体环境改善。
2、我乡环境保护和养殖业污染治理方面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由于我乡财政比较困难,无力投入大量资金实施全乡村的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宣传教育不够,意识不强。
在“十二五”期间我乡环境保护和养殖业污染治理的规划原则、规划时限及目标
1、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对全乡养殖业综合整治进行规划,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和环保及污染治理所面临的主要矛盾,突出解决全乡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集中养殖模式,选择发展前景好、有典型意义的村进行示范点治理。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规划中力求实事求是原则,根据上级部门对我乡的关心,完善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美山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3)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引进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治理设施(现阶段已有多家养殖户开始使用海荣技术和ABS生物固氮技术),有效解决我乡面临的环境问题,并结合本乡实际,创新机制,保证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保护和治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政策引导机制,制定有利于我乡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优惠政策。
(4)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乡政府及乡相关智能部门、单位的主导作用,落实环保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维护群众的权益,加强对全乡群众的环保及污染防治教育,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本乡的环保和污染防治。
2、规划时限及目标
(1)规划时限
规划时限为2011年至2015年,其中分为2011年-2012年为第一阶段,2013年-2015年为第二阶段。
(2)规划目标
?到2012年底,对全乡11个村的环境连片整治综合治理基本上完成验收,并开始投入使用,这一部份上使部分养殖废水得到处理,各村庄生活区内实现无猪,2012年底对全乡所有养殖户建立长效的干清粪管理模式,一些大型的养殖户(16家),完善其处理模式,使其污染设施必须达到深度处理工艺的要求。
?2013-2015年,属于保持期,对全乡养殖业污染进行综合评价后,对2012年取的成绩进行巩固,其本上拆除关闭掉一些处理设施不合格的猪场,探索新的养殖模式,争取所有养
殖户实现达标排放和零排放。
到2015年底,要达到全乡人居环境和生态明显改善的要求,环保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全面提升,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全镇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
我乡“十二五”期间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措施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1)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的宜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合理布局,推行种养结合,走生态养殖道路;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积极推进人畜分离和圈舍改造,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域,改变传统人畜混居现象,全面开展养殖业的污染监测和防治。
(2)实行村村集中养殖模式。各村因地制宜,实现集中选址,集中养殖,这样使资金更加集中,使处理模式更加规范,也可以使处理设施更加完善。当然也可以使村庄生活区内过到无猪,实现人畜分离。
(3)创新机制,综合治理。按照区、乡养殖规划,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的养殖区域规划,控制养殖总量。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两违”整治和畜牧业发展有关政策兑现,削减养殖总量。鼓励和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农业循环经济的原则,对畜禽粪便及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新发展林果业实现林牧结合,对自觉开展猪粪配送到果蔬基地、苗木基地、果园等田头的生猪养殖场给予一定贴补,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积极探索推广新的环保机制。拟确定一个村为试点,组建生猪养殖合作社,通过社员内部自律和互相监督实现废物废水零排放,呈请区政府给予批示。
(4)严肃纪律,强化考评。严格按照区里丈量要求及补偿标准测量己关闭拆除的养猪场,杜绝徇私舞弊和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坚决落实村环保“一票否决”制及干部问责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和责任人,将给予“一票否决”及通报批评、效能告诫。
(5)强化耳标管理机制。对耳标分配采取层层管理审批。对不配合或治理不过标的养殖场,乡兽医站不给发放。对需要耳标的养殖场应提前书面申请,由包场干部实地检查其排污设施后在签字,在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由党政办开出证明给乡兽医站,然后才能发放耳标。在发给耳标时,养殖户必须按他耳标发放数量缴纳排污费,确保不漏掉一头猪。
养殖场申报耳标?包场干部签字?包片领导签字?动物防疫员签字?乡镇畜牧站领取
(6)为了进一步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提高规模猪场粪污综合利用水平,促使养猪场实施干清粪,减少污染排放,乡全面开展生猪养殖场干清粪实施方法。养殖业环保治理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