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复习提要
题型与分值:单项选择[10×2,共20分] 名词解释[5×4,共20分] 简答[2×10,共20分] 论述[1×20,共20分] 事例分析[1×20,共20分]
以下仅供参考
一、名词解释
1、宪政:由宪法所支配的政治
2、违宪审查:由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对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和处理P247
3、代议制度:指选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组成议会,由议会代表选民行使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等政府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制度(亦称代表制度或代议制)
4、选举制度:由相关法律所确定的、关于通过选举产生代议机关代表和其他政府机关公职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的总称P100
5、两院制:指通过选民选举产生、或者通过选举和任命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两个相对独立的立法团体,并由两者共同行使立法权的体制模式P119
6、一院制:指由民选议员(代表)组成一个单独的立法团体,由其独立行使全部立法权P120
7、君主制:指以终身制、世袭制的君主为国家元首,并由其在名义上或实质上执掌政府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P96
8、共和制:指在确认主权在民的前提下,以选举制和任期制为基础,由不同的政府机构根据宪法分别掌握和行使不同性质的政府权力而形成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P97
8、人民代表大会制:指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此为基础而产生其他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P99
9、政党:现代国家的政治组织P108
政党制度:有关政党的组织形态、政党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各种制度的总称P109
10、国家元首:一个国家对外、对内的最高代表者与象征,也是该国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并依据该国宪法行使相关的元首职责P114
11、总统制:以总统为行政元首同时又为国家元首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P127
12、内阁制:指内阁(政府)总揽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又称责任内阁制、议会内阁制P127
13、基本权利:指人之所以为人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是受宪法保护并由宪法加以确认的基本的和基础性的个人权利
14、人身自由权:指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正当法律程序,公民的人身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15、财产自由权:指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人、任何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侵占、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14、社会权利:指通过国家的积极作为,借以促进公民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权利(又称公民受益权)
15、表达自由权:指公民通过发表言论、出版刊物以及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方式表达其思想观念的权利
16、结社自由权:指有着共同意愿或利益的公民,为了一定宗旨而依法定程序组结具有持续性社会团体的权利
17、社会保障权:指公民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定原因,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手段,从而导致基本生活需要无法满足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
20、特别行政区:指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专门设定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政治、经济与社会制度的行政区域P158
21、民族自治地方:指根据宪法和法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建立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定行政区域P156
22、联邦制: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某种独立权限的成员单位(如邦、州、共和国)联盟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体制P140
23、单一制:指由若干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共同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体制P140
24、国家结构形式:指在一个国家内部,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各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P139
(实质而言,则是指政府权力的纵向配置问题。即通过政府权力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和设置,由此而形成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划分问题)
二、判断[也可能是选择题,仅供参考]
1、宪法发展的一般规律可概括为由“政治立宪”、“人权立宪”到“社会立宪”。
错。人权立宪→政治立宪→社会立宪
2、1791年法国宪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错。美国宪法
3、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是由不同历史时期陆续颁发的宪法性法律和不同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所构成。
对。
4、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可以分为两大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5、我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法律是1912年孙中山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对。
6、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关于政府权力来源的规定是多元化的,既有规定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的,也有规定政府权力来源于君主的。
错。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
7、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的政府与国家借以行使政府权力、组织政府机构所遵循的原则与制度,它主要是指根据政府权力的性质与特点,对政府权力构成各要素进行纵向的区分和归类。
错。对政府权力构成各要素进行横向的区分和归类。政权组织形式包括三方面内容P95
8、公民权利是指在早期天赋权利观念指引下,个人不需国家干预的,并有助于国家维护治安及秩序等方面的权利。
9、采用两院制的国家一般是联邦制国家,如美国,以下议院代表人民,上议院代表各州。
错。美国分参众两院。参议员各州名额相同;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选出。
10、在实行两院制的国家,下议院的组成,多与一院制下单独一院的组成相同,其议员均由选民以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的投票方法选举产生。
11、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内阁处于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是最高权力机关,总揽一切行政权力,内阁不对国家元首负责。
错。议会处于国家政治活动中心,是最高权力机关。
12、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独立于国会之外,不由国会(议会)产生,通常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的选举与国会(议会)的选举分别进行,总统对选民负责,不对国会(议会)负责。
错。总统由公民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
13、基本权利是针对公权力而设的公民在宪法上的权利,是公民要求国家不作为的权利。
错。是公民要求国家和政府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14、一院制是指由民选的议员组成一个议会团体,单独行使国家最高立法权。
错。一院制是指由民选议员组成一个单独的立法团体,由其独立行使全部立法权
15、议会君主立宪制,又称议会君主制,是指议会实际掌握政府权力,世袭君主只是作为国家元首,在形式上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而不享有实质性政府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对。
16、议会共和制和议会君主制的区别在于:议会君主制以世袭君主为国家元首,而议会共和制则是以选举产生的总统为国家元首。
对。
17、法国式总统制,由于其同时具有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的特点,故又称半总统制或议会总统制。
对。
18、无记名投票原则,也称匿名投票、秘密投票原则,是指参加投票选举时,选民不在选票上署名,填写的选票不向他人公开,并由选民亲自将选票投入密封票箱。
对。
19、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省级以及省级以下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直接选举,由选民直接投票产生,省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间接选举,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错。县级以上为间接选举,县级及县级以下为直接选举。
20、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表现为城市选民与农村选民在所投选票效力上并不是等值的。
对。
21、两党制是指一个国家只允许存在两个政党,其政权通过竞选的方式由两者轮流执掌,从而交替组织政府的政党制度
错。两党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主要是由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竞选的方式轮流执掌,从而交替组织政府的政党制度。
22、根据国家元首所掌握和行使政府权力的状况,可以把各国元首分为个体元首和集体元首。
错。根据元首本身的组织机构,可以把元首制度分为个体元首制与集体元首制
根据国家元首所掌握和行使政府权力的状况,可以把各国元首分为虚位元首和实权元首
以政体属性为标准,现代各国的元首制度可划分为君主制国家元首和共和制国家元首
23、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总揽国家行政事务,负责国家行政管理,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错。全国人大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24、判断一个人是否是一国公民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具有该国的国籍,除此,并无其它的资格限制。
对。
25、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可以看成是消极国家观或自由国家观的体现,社会权利则可以看成是积极国家观或福利国家观的产物。
26、作为基本权利的人格尊严权具有绝对性,而财产自由权和隐私安全权则具有相对性。
对。
27、现行宪法所设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在结构上是开放式的,在表达方式上是综合式的。
28、作为基本权利的思想与信仰自由权是指个人的思想与信仰自由不受侵犯,任何人、任何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的思想自由与信仰自由权。
对。
29、劳动权包含了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权、获得报酬权等权项。
对。
三、简答
1、简述宪法的特征
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②宪法是约束政府权力的锁链,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③宪法是民主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2、简述宪法的形式分类
①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②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③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④规范宪法、名义宪法和语义宪法
3、简述违宪审查的基本模式P257
①立法机关审查模式 ②普通法院审查模式 ③专门机构模式
4、简述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分类P96
①君主制:二元君主立宪制;议会君主立宪制
②共和制:议会共和制;总统共和制;委员会制;人民代表会议制
5、简述我国的选举原则P103
①普遍选举权原则 ②平等选举权原则 ③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④无记名投票原则 ⑤差额选举原则
6、简述选举制度的特征与功能P100
特征:①选举制度是由有关选举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所共同形成的一整套规范化的法律制度体系,是现代宪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现代选举制度是和代议民主制一同形成的,选举权的行使是主权在民的直接体现
③根据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普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普遍选举原则是现代选举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④政府由普选产生,政府机关的多数重要职位,包括代议机关的代表、其他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乃至国家元首均由定期组织的选举产生
⑤选举是选民自由意志的表达,在选举过程中,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被选举人的当选
⑥选举权的行使和知情权、表达自由权以及结社权等其他公民与政治权利密切相关,后者构成前者的基础
功能:①选举制度是人民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管理的基本形式
②选举制度是政府权力来源合法化的基本途径
③选举制度是平衡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紧张关系的基本方式
④选举制度是代议制度、政党制度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选举制度、代议制度、政党制度并称现代民主制度的三大支柱)
7、简述代议制度的类型与特征
类型:两院制,一院制,多院制
特征:代表性,间接性,多级性
代议制功能:代表,决议,监督,整合,教育
8、简述政党制度的基本分类:两党制;多党制;一党制P110
9、简述违宪责任的形式:弹劾(国家领导人和重要公职人员);罢免(政府公共官员);撤销(无溯及力);拒绝使用;宣告无效(有溯及力);取缔政治组织P245
违宪责任的种类:立法机关违宪责任;行政机关违宪责任;司法机关违宪责任;国家重要领导人违宪责任;政党违宪责任P244
违宪责任:一种由违反宪法的行为引起的特殊的法律责任P241
10、简述基本权利的特征与类型
特征:①基本权利是个人权利
②基本权利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③基本权利是公民在宪法上的权利
④基本权利是针对公权力而设的权利主张
⑤基本权利是个人要求政府与国家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主张
类型:①公民权利: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财产自由权;隐私安全权(住宅安全权,通信秘密权);思想与信仰自由权,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国家赔偿权
②政治权利:政治平等权;参政议政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与表达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结社自由权,集体诉愿权)
③社会权利:劳动权,休息权与罢工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④特定的公民权利
11、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达形式
12、简述表达自由权的含义及范围
含义:指公民通过发表言论、出版刊物以及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方式表达其思想观念的权利
范围: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结社自由权;集体诉愿权(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4、简述隐私安全权的含义及范围
含义:指个人隐私不容侵犯,个人私生活领域不容侵入,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人、任何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披露、散布个人隐私以及侵扰个人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
范围:住宅安全权;通信秘密权
15、简述政治平等权的基本含义
概念:指所有公民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均依法享有与其他同类主体同等的权利和待遇,即同等对待与同等保护
含义:①在法律上,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不因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等情况的不同而存在差别待遇,任何人不享有特权,任何人不受歧视
②在公共事务上,所有公民享有同等的参与权,国家对每个人的政治自由予以同等保护,不允许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非法强制、束缚或迫害
16、简述知情权与表达自由权的关系
在理论上,作为主权者的人民通过普选产生代表进行国家与社会管理,人民就有权充分获知与国家管理相关的各种情况;在逻辑上,没有信息自由、信息透明和政务公开,不以知情权为前提条件,公民将无法适当地行使其选举权,更无从行使其监督权以及表达自由权,其结果必然是公民无法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无法对国家与社会事务发表意见进而对其施加影响,人民主权的宪法原则因此也就无异于空中楼阁
17、简述劳动权、休息权与罢工权的关系
休息与劳动是相互承接的,休息权是对劳动权的承接与补充,也是劳动权可持续存在和自我发展的基础。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活自由而言,休息意味着精神的放松与体力的恢复,意味着劳动者在劳动之余有权享有必需的自我支配的时间,包括业余时间与法定假期,有劳动权就必须有休息权,二者缺一不可。
罢工和劳动是相互依存的而不是彼此冲突的,罢工的目的在于获得更为合适的劳动环境、更为合理的劳动报酬或者更为适当的休息时间,等等,罢工权的行使在于集体抵制对劳动权的非法限制,在于争取更为合理、合法的劳动权,概而言之,罢工权是对劳动权的补充,是作为一种合法抵抗权而存在的。同时,劳动权在本质上是一种自我主宰的行动自由与选择自由权,公民有劳动的自由,也有不劳动的自由,罢工权的合理性因此就不言而喻了。
18、简述社会保障权的涵义及影响
涵义:指公民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定原因,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手段,从而导致基本生活需要无法满足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
影响:①社会保障权首先在于帮助社会弱者摆脱社会危险状态(即贫困、伤残、疾病、年老等事实),并通过保障其“免于匮乏的自由”而实现其“免于束缚的自由”
②社会保障权是个人自由与个体自治的社会基础,通过社会性的物质帮助以及其他福利措施,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得以存续,个体尊严以及个体独立得以维持
③社会保障权的实现有赖于国家的积极作为,社会保障不仅有助于维持个体尊严,也有助于防止社会分裂与社会冲突,促进社会整合,因此,在社会保障权的实现方面,国家负有积极作为的义务和责任
20、简述现代立法机关的职权范围: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P120
21、简述议会共和制的特征P98
①议会为政府权力中心,享有立法权、组阁权和监督权
②总统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不掌握实际政府权力,不承担实质性政治责任
③ 总统由选举产生,并实行任期制
④行政权由内阁掌握,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
23、简述我国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P129
①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对外以中央政府的名义活动,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②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务院从属于全国人大,由其产生并受其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由国务院执行
③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总揽国家行政事务,负责国家行政管理,在整个国家行政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一切地方行政机关都必须服从它的决议和命令
25、简述单一制的涵义及特征P140
涵义:指由若干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共同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体制
特征:①法律体系: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并由中央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普遍适用于全国各地的法律
②政府机构:单一制国家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其在全国范围内有普遍管辖权
③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中央的授予,并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地方没有脱离中央而自行独立的权利
④对外关系:单一制国家是一个独立的、统一的国际法主体,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外交权。另外,单一制国家的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26、简述联邦制的涵义及特征P140
涵义: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某种独立权限的成立单位(如邦、州、共和国)联盟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体制
特征:①法律体系:在联邦制国家,除联邦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之外,各成员单位分别有其独立的宪法和法律
②政府机构:联邦和它的成员单位各自拥有自成体系的政府机关体系,而且联邦和其成员单位的政府体制并不必然一致
③联邦和其成员单位的关系:联邦权力来自于各成员单位的授予,一般而言,各成员单位拥有较大范围的自治权
④对外关系:联邦制国家是统一的国际法主体,所有各联邦成员单位的居民具有统一的联邦国籍,在特定情形下, 有的国家也允许其成员享有某种程度的外交权
28、简述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P159
①特别行政区是单一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②特别行政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享有普通行政区域不能享有的高度的自治权
③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各种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专门制定的基本法加以确定(该基本法具有特别法的性质)
④特别行政区的政府机关由当地人组成
29、简述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涵义及特征P162
涵义:指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城乡(村)居民的居住区域为基础而设立的,由居(村)民选举产生形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性社会组织
特征: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独立的群众性组织
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自治性组织
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性组织
四、论述
1、论宪法的基本原则P56
概念: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共同观点:①宪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制宪的指导思想
②宪法的基本原则是立宪者立宪指导思想的一种反映
③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原则中的主要部分,决定和影响其他宪法原则的内容
内容: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2、论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P65
①理论角度:法治是指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法治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②制度角度:法治是一种制度体系
③法律的实施角度:法治是指一种法律秩序。它一依法治国为前提,首先是有法可依;其次,法律必须要得到切实的遵守
3、论宪法修改
概念: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特定宪法条款予以变动、补充或删除的活动
有关理论:①完整性(限制说);适应性(无限制说)
②修改方法:全面修改;部分修改
方式:①修宪决议,直接以新替旧 ②宪法修正案
程序:①修宪议案的提出 ②审议和表决 ③公布
4、论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与范围
模式:立法机关审查模式,普通法院审查模式,专门机构审查模式
范围:①审查抽象立法行为的合宪性
②审查具体政府行为的合宪性
③审查政府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
④对侵犯公民基本权利行为进行审查
⑤政党,即指政党的组织及活动或活动目的违反宪法规定而应承担责任
5、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含义P99
概念:指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此为基础而产生其他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内容: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②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享有立法权、重大事务决定权、监督权和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等等,并由人民代表大会集体行使
③人民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他国家机关分别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6、论公民基本权利的分类
①公民权利: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财产自由权;隐私安全权(住宅安全权,通信秘密权);思想与信仰自由权,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国家赔偿权
②政治权利:政治平等权;参政议政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与表达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结社自由权,集体诉愿权)
③社会权利:劳动权,休息权与罢工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④特定的公民权利
7、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特征
①在权利主体上的普遍性
②在权利享有上的平等性
③在权利内容上的广泛性
④在权利体系上的开放性
⑤在权利行使上的界限性
⑥在权利实现上的期待性
五、事例分析[过往范例,仅供参阅]
1、某市政府为了整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混乱状况,在多方的建议下,欲出台关于限行摩托车的规定。公民甲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出台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不合法,于是联合了近百人冲到市政府门前游行示威,要求市政府不要做限行摩托车的规定。
请根据宪法基本原理以及相关制度规范分析:(1)限行摩托车的规定是否损害了公民的基本权利?(5分)在政府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何者优先?(5分)(2)当公民对政府行为持异议时,能否/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10分)
2、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以禁闭、示众等形式教育了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
根据宪法基本原理和相关制度规范分析:
(1)乡村干部的行为是否有侵犯公民基本权利?(5分)现行宪法如何设定相应的救济途经?(5分)
(2)以上述事件为例,阐明公民基本权利与政府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10分)
3、203年3月17日,来自湖北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因未带有效证件,在广州街头被无端收容,期间惨遭殴打,20日凌晨不幸死于收容站。这件事情曝光后,引起社会各界的愤慨和思考。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俞江等三博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书,希望对国务院于1982年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
以“孙志刚事件”为例,分析并说明我国重建违宪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及发展前景。
4、2003年6月4日中午,家住成都市青白江区的李桂芳把三岁的女儿李思怡锁在家中,在金堂县红旗超市偷窃两瓶洗发水时被保安抓获,随后被金堂县城郊派出所警察带回派出所。在确认李桂芳吸毒之后,城郊派出所决定依法对李桂芳实施强制戒毒。在此期间,李桂芳曾多次提出其三岁女儿被锁在家中,要求先把女儿安顿好,再接受强制戒毒,但是无人理睬。在去戒毒所的路上,在她寻死觅活用头连续猛撞押解她的警车车门的情况下,警察终于按照她提供的号码给她的姐姐打了电话,但是电话无人接听,警察也没有再打电话。押解李桂芳的警车两次经过她的家门,但是没有停留。办案警察也没有按规定给李桂芳的家属、单位和居住地派出所送达《强制戒毒通知书》。知道李桂芳被强制戒毒,也知道她的孩子被锁在家里的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就这样一个孤零零的小生命被遗忘在房门紧锁的家中。2003年6月21日晚,17天后,在李桂芳的家中发现了小女孩的尸体。小思怡在饥饿中慢慢死去,匆匆走过了短促的人生。
以“李思怡事件”为例,分析并说明:1、公民基本权利与政府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2、社会保障权的性属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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