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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合同书(新郑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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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合同书(新郑第二人民医院)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址)项目 BT模式投融资建设合同 项目名称:  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址)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        新郑市城区            甲    方:        新郑市              乙    方:    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址) 项目BT模式投融资建设合同 甲方(BT模式项目发起人): 乙方(BT模式项目主办人):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甲方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授权(授权文件见附件1),是新郑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新郑市第二...

BT项目合同书(新郑第二人民医院)
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址)项目 BT模式投融资建设合同 项目名称:  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址)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        新郑市城区            甲    方:        新郑市              乙    方:    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址) 项目BT模式投融资建设合同 甲方(BT模式项目发起人): 乙方(BT模式项目主办人):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甲方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授权(授权文件见附件1),是新郑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址)项目工程的最终项目业主; 2.甲方就 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址)项目工程(详后附(工程项目一览表)进行“BT”(Build-Transfer)模式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并中标(或参与竞争性谈判并中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及《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和新郑市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用语以下列定义为准: 1.1本工程(或本项目):指 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址)项目工程。 1.2本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图(招标文件)指定的范围为准。 1.3 BT模式:BT是英文BUILD -TRANSFER的缩写,在本合同中的中文意思即:建设一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其期间的风险。在乙方按约定将本工程建成竣工移交给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后,乙方按BT回购价款收回投资。 1.4建设期:指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5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期:自取得开工许可证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6回购价款:指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总额。 1.7“元”:指人民币单位“元”。 1.8基准日:指本合同中用于确定具体时间界点的日期。 1.8.1使用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使用之日。 1.8.2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面验收备案完毕取得备案证书之日。 1.8.3工程档案移交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部的工程档案移交完毕之日。 1.9工程相关单位:指本工程的工程咨询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单位、专业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监控单位、审计中介机构、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等。 1.10市政府:指新郑市人民政府。 1.11回购期:指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竣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按约定完成回购款支付之日止结束。本工程回购期1年。 1.12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无法控制或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战争及一切非人力可预测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二条 工程实施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郑市城区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  亩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地下建筑面积  ㎡。共分  栋楼,其中17层1栋,6层    栋,其他    栋。 工程建设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消防、室外管网配套、道路绿化等全部工程。 2.1工程实施方式 2.1.1本工程采用本合同约定的BT模式实施:乙方负责筹集本工程所需资金(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甲方掌握使用的土地规划费、征地拆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质量监督、施工水、电设施等费用)和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责(包括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的委托及管理)由(甲方)项目业主承担,工程建成后按约定程序由乙方移交给甲方,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回购价款支付给乙方回购款项。 2.2甲方原则上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按市政府规定的前期工作程序,达到工程开工条件。 2.3乙方应在新郑市组建与本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项目公司(二院新址项目管理部),有足够的管理和专业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施工。 2.4乙方承诺:乙方确保合同内的工程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工,但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时,完工时间应顺延。 2.5建设期资金监管:指乙方按工程进度和甲方安排及时足额将项目资金划入乙方项目公司为本工程项目设立的专用帐户,以便甲方监督乙方的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甲方使用的资金。乙方对工程相关单位的进度款支付按工程实际进度,根据与相关单位的合同约定执行,不得违约拖欠。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以便甲方检查、监督。 2.6资金到位: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乙方应将    万元资金划入项目公司专用帐户(下称专户),其余资金根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资金到位计划》,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项目公司专用帐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 2.7文物处理: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和遗址、历史艺术珍品以及任何其它具有考古、地质和历史价值的物品后,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保护文物,防止其职员、劳工或其他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立即将有关发现通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处理,工期顺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回购价款及支付 3.1回购价款 3.1本合同的回购价款暂定为    万元,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资金占用费等组成,具体如下: 3.1.1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原则确定的: 17层主体楼预算下浮 10 %, 其他单体楼及道路管网设施部分预算下浮5%, 双方确定工程金额暂定    万元,最终工程总造价需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项目总造价为准。 3.1.2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              万元。 其中: 3.1.2.1土地规划费:用于规划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费用,暂定          万元; 3.1.2.2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质量监督费用,暂定     万元; 3.1.2.3施工水、电设施费:暂定          万元; 3.1.2.4征地拆迁费:暂定              万元。 上述4项费用在乙方资金到帐后    天内划入甲方帐户。 3.1.3资金占用费(投资回报): 3.1.3.1建设期利息:按实际发生计取。(投资回报率) 3.1.3.2回购期利息:从进入回购期之日起分段计算利息。基数按照当期尚未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总额之和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内不计算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或下浮)        %计算,利息计算期根据在回购期内当期实际占用时间计算。 3.2回购价款的支付 回购价款以工程合同金额、经审计后的增减金额、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及利息组成。回购期一年,分四次回购。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并支付当期的回购期利息;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60%,并支付当期的回购期利息;9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0%,并支付当期的回购期利息;12月内支付完剩余尾款和当期的回购期利息。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内不计算利息。 3.3工程款的支付 3.3.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及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工程相关单位支付工程款。届时若乙方拖欠工程款,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总合同价款中作相应的扣减。在乙方支付清工程欠款后,甲方在下期支付中将其扣减部分支付给乙方。扣减部分不计息。 3.3.2若乙方不能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责任,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回购价款中扣减完成质量保修所需的必要费用。 第四条 施工图预算 4.1编制原则。按国家现行清单计价等相关定额文件进行编制。其中,人工费按河南省发布的施工当期人工费指导价调差;材料费按乙方施工单位进场的郑州市定额站公布的材料发布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价格中未涉及的材料价格,由甲乙双方商定,按甲方签字后的材料价格执行,凡不签字的,乙方有权不使用所指定的材料。所有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并按商品混凝土同期发布价格计价。 4.2编制确定程序。待图纸会审完后,以双方共同认可的施工图预算为工程的合同价格。双方认可后的预算价格作为工程进度款拨付的重要依据。 4.3 本工程依据设计图纸及实际发生的变更签证、会审 纪要 理事会会议纪要下载会议纪要范文文档下载理事会会议纪要下载锡安长老会纪要pdf读史方舆纪要pdf 、技术核定单,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规定的计算规则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4 工程预决算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C、安装工程;D、室外及绿化工程)及相应的费率文件。 如遇到省定额调整,按调整后的定额有关要求执行工程价款的决算。 4.5经双方协商人工费调整采用:预算时人工定额工日基础价格执行2013年第四季度发布的河南省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定额站季度人工费指导价格(68元/工日)。签证部分零星用工执行河南省标准定额站发布的第四季度工种信息价格,因甲方原因造成人工窝工部分执行本期发布的工种信息价格的50%;决算时人工工日的调整依据同期省定额站发布的人工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4.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豫建设标[2012]31号文件。双方约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计取全部基本费、奖励和考评费用。 规费执行豫建建[2012]76号文件。 大型机械运输安拆费,进出场费、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等按施工时实际发生计取。 4.7材料价格风险:材料价格风险采用合理分担原则。 原则上,乙方采购的材料为必须具备郑州市住建局备案证明。材料价格预算时基础价格执行:《郑州标准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6期)材料发布价格。 预结算时,凡《郑州标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价格,预算时按市场常规价格执行;实际采用时,必须由甲方进行认质认价,甲方承担认证材料的风险。凡没有进行认质认价的,结算时不予调整。 如甲方指定的品牌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门、窗、防水材料、外墙保温材料、水电安装材料品牌及电器设备、配电箱、电梯等。甲方直接采购的,乙方计取18%的采购保管费用(不包含检验实验费);甲方指定品牌或厂家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质价格。甲方不进行认质认价的,乙方有权不采用甲方指定的材料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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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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