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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网宪法:胡锦光 品牌 名师 业绩 司法考试找中法网学校 网址: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 1 2012中法网学校面授培训讲义(宪法主讲:胡锦光)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1、古代宪法与近代宪法 中国古代与西方古代都有“宪法”。 共同点:主要是关于组织法的规范 不同点: 古代:(1)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高于法的表现其他形式;(2)与人权保障没有关系。 近代:(1)不仅是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地位上高于法的其他表现形式;(2)...

中法网宪法:胡锦光
品牌 名师 业绩 司法考试找中法网学校 网址: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 1 2012中法网学校面授培训讲义(宪法主讲:胡锦光)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1、古代宪法与近代宪法 中国古代与西方古代都有“宪法”。 共同点:主要是关于组织法的规范 不同点: 古代:(1)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高于法的表现其他形式;(2)与人权保障没有关系。 近代:(1)不仅是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地位上高于法的其他表现形式;(2)目的是保障人权。 2、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决定因素 (1)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问题;(2)效力上高于其他法的表现形式;(3)具有严格的制定 和修改程序。 3、宪法规定的根本问题(1)国家的根本制度;(2)国家的根本任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其他制度都是这一制度的具体化,或者说是依据这一根本制度在某一领域的制度。因此,称为基本制度。在政治领域 的基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经济领域的基本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基本制度是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 5、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表现(1)与法律相比较的最高法律效力 (2)与社会主体相比较的最高法律效力 6、宪法与法律比较最高法律效力的表现(1)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和基础; (2)法律与宪法相抵触无效。 7、宪法与社会主体比较最高法律效力的表现 (1)宪法是国家机关作出宪法行为的依据; (2)宪法是公民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8、宪法制定与法律制定的不同点 (1)宪法制定需要成立临时性的专门机关 (2)宪法的通过程序比法律严格:我国要求全 国人大全体代表 2/3以上。 9、宪法修改与法律修改的不同点 (1)宪法修改权主体是特定的; (2)宪法修改的提议主体是特定的:我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 或者 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3)宪法修改具有限制性。 10、“宪法”概念的不同含义(1)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2)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3)形式意义上的宪法;(4)实质意义上的宪法。 11、宪法是人权保障书 宪法的基本目的是保障人权:(1)宪法中规定了基本人权部分;(2)宪法中关于国家机构部分的规定是从人权保障出发的。 12、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1)革命→民主事实→法律化(宪法) (2)列宁: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就是制宪的过程 (3)宪法规定了民主的基本制度 13、宪法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1)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中的决定因素 (2)除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外 还存在阶层、集团、群体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 14、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与宪法的关系(1)宪法是阶级斗争中取胜的统治阶级制定的(2)宪法确认了统治关系(3)阶级性质的变化 宪法也发生变化(4)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发生变化宪法也发生变化 15、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联系:(1)宪法是宪政运动推动的结果;(2)宪法是对宪政运动结果的确认;(3)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区别:(1)宪法是书面的;(2)宪政是宪法实施的结果。 16、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区分标准(1)英国学者蒲莱士提出(2)是否均为成文形式:可以是单一法典形式,也可以是复合法典 形式(3)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 (4)美国 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17、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区分标准(1)英国学者蒲莱士提出(2)制定和修改程序是否比法律严格;效力上是否高于法律 (3) 英国为柔性宪法国家代表,绝大多数国家为刚性宪法国家 (4)不成文宪法均为柔性宪法,成文宪法也可能是柔性宪法 18、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的区分标准(1)制定主体(2)钦定宪法:大日本帝国宪法、钦定宪法大纲 (3)民定宪法: 绝大多数国家 (4)协定宪法:1830年的法国宪法 关于英国自由大宪章的性质 19、社会主义宪法与资本主义宪法的区分。经济基础、反映利益 20、宪法产生的条件(1)发达的商品经济(2)思想文化(3)革命胜利 21、英国产生最早的宪政。 英国宪政在世界上产生最早;英国具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不是最早 22、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1)宪法性法律(2)宪法惯例(3)宪法判例 品牌 名师 业绩 司法考试找中法网学校 网址: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 2 23、美国宪法(1)1776年独立宣言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2)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除序言外共有 7 条 (3)现共有 27条修正案 (4)美国宪法文本中没有规定公民基本权利 (5)美国第一次采用修正案方式修改宪法 24、法国宪法(1)1789年人权宣言初期为政治宣言,后为法国宪法的序言(2)人权宣言中规定,凡是权力未分立和人权没有保障的 社会即无宪法(3)人权宣言中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无罪推动原则(4)1791年宪法为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5)1791年 宪法把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 25、苏俄宪法 (1)1918年 (2)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3)1924年宪法为第一部苏联宪法 (4)1936年宪法是第一部 社会主义宪法 26、1949年以来我国共有四部宪法(1)1954年宪法(2)1975年宪法 (3)1978年宪法 (4)1982年宪法 27、1949年以来我国共有五个宪法性文件 (1)1949年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2)1954年宪法 (3)1975年宪法 (4) 1978年宪法 (5)1982年宪法 28、对 1978年宪法的两次修改 (1)1979年修改 (2)1980年修改 (3)两次修改采用的是决议方式 29、1988年修改 (1)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增加私营经济 (2)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 30、1993年修改 (1)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增加中国的政党制度 (3)县级人大任期由 3年改为 5年 31、1999年修改 (1)增加依法治国 (2)增加现行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3)增加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平 等条款 (4)将反革命条款改为危害国家安全条款 32、2004年修改 (1)增加政治文明 (2)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3)增加土地的征收和征用条款 (4)增加财产 权保护条款 (5)增加人权条款 (6)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7)将乡级人大任期改为 5年 (8)将国歌载入宪法 33、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2)基本人权原则 (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 (4)法治原则 34、人民主权原则 (1)所有国家的宪法均规定 (2)人民主权之“人民”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不同 (3)民主 制度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展开 (4)人民主权主要解决国家权力的来源和目的 35、基本人权原则 (1)宪法权利、基本权利、基本人权是相同的 (2)公民权、公民权利、基本权利是不相同的 (3) 基本人权包括自由权、社会权 (4)最基本的人权包括生命、财产、自由和追求幸福 (5)除美国宪法中未规定基本人权外,其他 国家均作规定 36、权力制约和监督原则 (1)国家权力制约国家权力 (2)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 (3)社会权利制约国家权力 (4) 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国家权力对个人权利的限制都不属于这一原则 37、中国和西方宪法关于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原则不同 (1)国家权力分工是相同的 (2)国家权力之间是否存在对抗关系上 不同 (3)中国强调对国家权力的监督 38、国家权力制约的含义 (1)国家权力制约、三权分立、权力分立与制衡、分权原则含义相同 (2)国家权力制约原则的目的是防止国家权力滥用 (3)作为学说,自古以来即有;作为资产阶级学说,最早为英国的洛克《政府论》,典型的学说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4)作为制度,美国为均衡的三权分立制度,包括横向分权和纵向分权;在横向分权中,实行平衡的分权 (5)英国及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立法权为相对优越地位的三权分立制度 39、法治原则 (1)宪法和法律至上:一切国家权力在宪法和法律之下;一切掌握国家权力的人在宪法和法律之下 (2)至上 的宪法和法律为良法 40、宪法渊源 (1)世界范围:成文宪法典包括宪法修正案、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2) 我国:成文宪法典包括宪法修正案、宪法惯例 41、宪法修正案的效力 (1)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典具有同等的最高法律效力 (2)宪法解释与宪法典具有同等的最高法律效力 42、宪法性法律的效力 (1)我国称宪法相关法 (2)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包括各类组织法、 公民基本权利法律、基本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 43、宪法惯例的效力 宪法惯例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效力,违反宪法惯例只受到政治道德的谴责 44、宪法判例的效力 (1)宪法判例形成的基础是“遵循先例原则”,英美法系国家才存在宪法判例 (2)宪法判例的效力与宪法 典相同 45、国际条约的效力 (1)国际条约与宪法的效力关系:国际条约的效力高于宪法;宪法的效力高于国际条约 品牌 名师 业绩 司法考试找中法网学校 网址: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 3 (2)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国际条约的效力高于宪法 (3)国际条约效力上高于宪法的表现:欧盟宪法高于各国宪法;各洲人权公约高于各国宪法;违宪审查机关不对国际条约是否违反 宪法进行审查 46、宪法序言的效力 (1)宪法序言与正文具有相同的效力 (2)宪法序言在违宪审查时不作为独立的审查基准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1、国体的决定因素 (1)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的地位 (2)经济制度 (3)精神文明 2、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同点 (1)领导力量 (2)阶级基础 (3)专政职能 (4)历史使命 3、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区别点 (1)人民的范围: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 (2)专政 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人数少,农民阶级人数多 4、我国的政党制度特点 (1)共产党领导:政治领导: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 (2)民主党派:组织上独立、法律上平等、政治上自由 (3)民主党派是共产党的友党、参政党,不是反对党和在野党 (4)民主党派与共产党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5)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5、爱国统一战线 (1)性质:政治联盟而非阶级联盟 (2)范围:劳动者的联盟和爱国者的联盟 (3)政治基础:劳动者: 社会主义;爱国者:爱国主义 (4)内部构成:劳动者、爱国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5)政协的性质: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形式,非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国家机关 6、全民所有制经济 (1)矿藏和水流只能国有,其他可以由国有和集体所有 (2)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7、集体所有制经济 (1)城镇表现: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 (2)农村表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体制 (3)政策: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8、非公有制经济 (1)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 (2)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 9、私有财产保护 (1)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合法的财产权 (2)国家保护—不受侵犯 (3)征收、征用的条件:公共利益; 法律程序;补偿 第三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1、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1)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国体是决定政体的决定性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历史、传统、特定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 有何国体就有什么政体;国体发生变化,政体也会发生变化。 (2)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 2、政体的种类 (1)君主制和共和制:国家元首任命的、有任期的,还是世袭的、终身的 (2)资本主义国家:二元君主立宪制、议会君主立宪制、总统制、议会共和制、半总统制 (3)社会主义国家:苏维埃制、人民代表大会制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人民选举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全国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2)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监督其他国家机关 (3)人民监督国家机关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表现: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人民代表大 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5、选举制度调整的内容 (1)世界范围: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 (2)我国:人大代表 6、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选举权的普遍性 (2)选举权的平等性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 (4)秘密投 票 7、选举权的普遍性 (1)在公民中,除未成年人、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和外国人外,均有选举权 (2)未决犯中除被法院和检察院决定暂时停止选举权外,其他均有选举权 (3)已决犯中除被法院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均有选举权 品牌 名师 业绩 司法考试找中法网学校 网址: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 4 (4)行政机关决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均有选举权 (5)华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在原籍地或者出国前主要居住地参加选举 8、选举权的平等性 (1)平等性的表现:一人一票;每票同值 (2)我国城乡之间居民从 2009年开始实现每票同值 (3) 1979年选举法:8:1;5:1;4:1 (4)1995年修改:4:1 (5)2009年修改:1:1 9、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范围 (1)直接选举:县级人大和乡级人大 (2)县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3) 乡级:乡、民族乡 (4)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不包括县级):下级人大选举上级人大代表;上级人大代表不限于下级人大代表 10、选举的组织机关 (1)直接选举:选举委员会;县级选举委员会和乡级选举委员会都受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2)间接选 举:同级人大常委会 11、选区划分的标准 (1)居住状况、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和工作单位 (2)大小:1-3名代表 12、选民登记 (1)一次登记、长期有效 (2)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 20日前公布 (3)对选民名单不服,可先向选举 委员会申诉,再于选举日 5日前向法院起诉,法院在选举日前采用一审终审 13、代表候选人 (1)初步代表候选人提名:选举日前 15日;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10个以上的选民联名 (2)正式代表候选人人数:直接选举多于应选代表 1/3至 1倍;间接选举多于应选代表 1/5至 1/2 (3)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选举日 5日前;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确定 (4)宣传:选举委员会统一宣传介绍、提名者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选举日停止 14、投票 (1)选举有效:参加选举选民过全体选民半数;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 (2)当选有效:直接选举:获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选票;间接选举: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 (3)选举方式: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 15、重新选举 (1)全部重新选举:选举无效 (2)部分重新选举:最后一名两人选票相同 (3)另行选举:当选人数不 足:参加选举选民 1/3选票 16、罢免 (1)提议:直接选举:县级 50选民联名;乡级 30选民联名;间接选举:主席团、1/10以上联名、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 1/5以上 委员 (2)通过:直接选举:过半数选民;间接选举:过半数代表 (3)备案:向上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4)辞职:直接选举:向所在人大辞职;间接选举:向原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辞职,报上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5)补选:任期过半不需补选;补选程序与选举相同 17、特别行政区选举全国人大代表 (1)成立选举会议 (2)主席团主持选举 (3)成员 10人以上联名提名,提名人数不 得超过应选代表 (4)香港 36名;澳门 12名 18、选举保障 (1)物质保障:选举经费由国库支出 (2)法律保障:选举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规定了惩罚;选举法、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选民名单案件 19、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 (1)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2)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的关系 20、主要的国家结构形式 (1)单一制和联邦制(2)单一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3)联邦制: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的关系 (4)区别:国家固有权力的主体;授权与分权;自治与自决 21、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1)民族因素、历史因素、地理因素、经济因素 (2)我国原因:民族因素、历史因素 22、我国的行政区划 (1)一般:全国—省级—市级—县级—乡级 (2)民族自治地方:全国—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3) 特别行政区:全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4)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5)民族乡 23、行政区划的变更 (1)全国人大:省级和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撤消、更名 (2)国务院:省级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自治州、县级的设立、撤消、更名;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限变更;县、市行政区 域界限的变更 (3)省级人民政府:县级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 (4)省级人民政府:乡级设立、撤消、更名或者变更行政区域界限 24、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 (1)国家统一 (2)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结合 (3)自治权 品牌 名师 业绩 司法考试找中法网学校 网址: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 5 25、民族自治地方 (1)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立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自治 (2)根据聚居区的大小,分设自治区、自治州、 自治县 (3)以一个民族为基础设立 (4)两民族联合设立 (5)在自治区、自治州之下可设立自治州、自治县 26、民族自治机关 (1)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政府 (2)人大主任或者副主任为实行民族自治的民族的公民 (3) 主席、州长、县长为实行民族自治的民族的公民 (4)其他机关尽量配备民族干部 27、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主体:人大 (2)条件:不与宪法相抵触;根据本民族特点 (3)与法律的关系:可 以与法律不一致;但法律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作出的规定除外 (4)程序: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 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8、变通或者停止执行上级决议命令 (1)条件:不适合本民族情况 (2)程序:上级批准 (3)情形:变通执行或者停 止执行 29、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内涵 (1)国家统一 (2)一国两制 (3)高度自治 30、高度自治权的内容 (1)行政管理权 (2)立法权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自行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 (5) 其他 31、特别行政区立法权 (1)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全国性法律:基本法、基本法附件三中列举的全国性法律(国家主权、国家标志)、紧急状态下的法律 (2)立法会依据基本法制定法律,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 (3)法律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4)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进行审查,如果违反基本法,予以发回 (5)法律从发回之日起无效,即不具有朔及力 32、特别行政区的独立司法权 (1)特区法院独立判案,不受任何干涉 (2)回归前即有,回归后仍然保留 33、特区终审权 (1)回归前没有,由宗主国控制;回归后拥有 (2)为行使终审权,特区成立了终审法院 34、中央与特区的关系 (1)授权关系 (2)中央保留一部分权力:国家主权;表明中央地位的权力 (3)监督关系 35、基本法解释权 (1)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 (2)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特区法院解释基本法 (3)特区法院对自 治条款有完全的解释权 (4)特区法院对非自治条款有解释权,但在作出不可上诉的判决前必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36、基本法修改权 (1)全国人大修改基本法 (2)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可修改全国人大的其他法律但基本法 除外 37、中央任命的特区官员 (1)行政长官 (2)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3)澳门检察院检察长 38、特区行政长官 (1)地位:特区首长,代表特区,对中央和特区负责;领导特区政府 (2)任职条件:香港特区:40岁;连续居住 20年;在外国无居留权;永久性居民;中国公民 澳门特区:40岁;连续居住 20年;永久性居民;中国公民(在担任行政长官后不得有居留权) 39、特区司法机关 (1)香港:各级法院;不设检察院,由政府中的律政司负责 (2)澳门:各级法院,另设行政法院,不服判决向中级法院上诉;设检察院,检察长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40、特区的法律体系 (1)基本法 (2)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 (3)立法会制定的法律 (4)适用于特区的全国性法律 41、基本法的性质与地位 (1)基本法是基本法律 (2)基本法是全国性法律 (3)基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 成部分 (4)基本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低于宪法,在特区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公民的判断标准 (1)唯一标准为国籍 (2)国籍取得方式:出生取得;入籍 (3)出生取得:出生地主义;血统主义; 混合主义 (4)我国: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原则 (5)特区居民在外国可有居留权,但也不得有双重国籍 2、公民与人民的关系 (1)公民为个体,人民为整体 (2)公民为法律意义,人民为政治意义 (3)人民是公民中的一部 分 (4)人民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利,与人民对应的敌人享有部分公民权利 3、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关系 (1)人权属于自然形态,基本权利属于法定形态 (2)人权与生俱来,基本权利为宪法确认 (3) 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源泉,基本权利是人权的法定化 (4)人权是不可限制的,基本权利是可限制和剥夺的 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 (2)标志着我国宪法第一次规定“人权”概念,也标志确认了人权理念 (3)国家尊重人权:国家权力不得侵犯人权 (4)国家保障人权:国家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必须积极保障人权 5、我国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广泛性:主体广泛;享有的权利广泛 (2)平等性:权利平等;义务平等 (3)现实 品牌 名师 业绩 司法考试找中法网学校 网址: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 6 性:能够做到的规定;经过努力能够做到的规定;不能做到的不规定 (4)一致性:主体一致;某些权利与义务结合 6、平等权的内涵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954年宪法和 1982年宪法规定;1975年宪法和 1978年宪法未作规定 (2)1954年宪法:“法律上”一律平等;1982年宪法:“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法律面前平等包括立法上平等和法律适用上平等 (4)法律面前平等与差别规定的关系:差别规定具有合理根据和合理限度,与平等相融;差别规定不具有合理根据或者有合理根据 但超出合理限度,构成歧视 (5)平等: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公民的平等权利 (6)除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规定外,还规定男女平等、民族平等 7、政治权利和自由 (1)包括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 (2)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政治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出 版自由、集会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五项,不包括罢工自由、请愿权 (4)刑法上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 8、政治自由与表达自由 (1)政治自由在西方也称为表达自由或者表现自由 (2)西方对表达自由的特殊保护:不得事前限 制;最小限制;违宪推定 9、集会游行自由 (1)1989年制定集会游行示威法 (2)实行事前申请制 (3)对不批准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但不得诉讼 10、监督权的内容 (1)有称政治权利 (2)批评权、建议权、控告权、检举权、申诉权 (3)取得赔偿权:1994年制定 国家赔偿法 11、宗教信仰自由 (1)含义:信教自由;不信教自由;以前信教现在不信教自由、以前不信教现在信教自由、信某种宗教自由、信某个教派自由 (2)内容:参加宗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进行宗教宣传 (3)我国宗教政策:信教与否是个人的私事;合法;宗教与教育分离;独立办教 (4)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外国势力”;干涉;与宗教组织进行交往 12、人身自由 (1)包括身体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保护 (2)身体自由的限制: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13、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1982年宪法新增加 (2)法律表现: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14、住宅不受侵犯 (1)住宅内的私生活秘密不受侵犯 (2)进入的条件: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 (3)进入的主体: 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 (4)不受侵犯:非法进入;非法搜查;非法查封 15、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 (1)限制条件:国家安全;追查刑事犯罪 (2)限制主体: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 16、劳动权 (1)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 (2)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3)休息权主体为劳动者 17、获得物质帮助权 (1)条件:年老、疾病、丧失领导能力 (2)途径:国家;社会 18、受教育权 (1)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 (2)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19、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20、公民基本义务 (1)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义务 (3)成年子女有赡养扶 助父母的义务 (4)劳动义务 (5)受教育义务 第五章 国家机构 1、我国的国家机构 (1)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 (2)中央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3)地方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特区政权机关 (4)西方的国家机构表述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我国表述为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2、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机构中的表现 (1)人民与人大 (2)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 (3)中央与地方 (4)内部决 策 3、责任制原则 (1)个人负责制机关:国务院及其他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 (2)集体负责制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4、全国人大的组织 (1)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特区选举的代表 (2)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 (3)人数: 不得超过 3000人 (4)任期:每届 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 2/3以上委员决定可以延长 品牌 名师 业绩 司法考试找中法网学校 网址: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 7 5、基本法律 (1)法律分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 (2)全国人大制定为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为非基本法律 (3) 基本法律: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重要的事项 6、全国人大选举或者决定 (1)全国人大主席团推荐候选人为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2)领导人推荐候选人为决定:国家主席提名总理;总理提名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军 委主席提名副主席和委员 7、全国人大决定重大问题 (1)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4)决定特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5)战争和和平问题 8、全国人大最高监督权 (1)听取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 (2)撤消或者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宪法相抵触的法 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9、全国人大会议 (1)例会:一年一次 (2)临时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以上代表提议 (3)形式:预备会议、主 席团会议、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 10、向全国人大提案主体 (1)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一个代表团、30名以 上的代表联名 (2)宪法案全体 2/3;法律案全体 1/2 11、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 (1)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必须为全国人大代表 (2)禁止兼职: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3)连任限制:委员长、副委员长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12、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 (1)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2)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修改或者补充基本法律,基本法除外 13、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规范性法律文件 (1)撤消国务院行政法规 (2)撤消地方性法规 (3)撤消司法解释 (4) 撤消经济特区法规 14、全国人大常委会质询 (1)启动:常委会委员 10人以上联名 (2)对象:国务院、国务院部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15、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 (1)与全国人大共同职权:国务院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委副主席 (2)独立职权:军委委员;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军事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 会委员、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批准省级检察院检察长 16、委员长会议 (1)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2)处理事项: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 17、全国人大委员会 (1)分专门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2)协助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 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 (3)成员必须是全国人大代表 18、全国人大代表 (1)人身特别受保护权:会议期间非经主席团许可,不得逮捕;闭会期间,非经常委会许可,不得逮捕;现 行犯,可先逮捕再经许可 (2)言论表决免责权:“各种会议上”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19、国家主席 (1)1954年宪法和 1982年宪法设立;1975年宪法和 1978年宪法未设立 (2)1982年宪法与 1954年宪法不同点:权力和任职年龄 (3)任职条件:中国公民、具有政治权利、年满 45周岁 (4)职权: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 (5)地位:国家元首 (6)缺位:主席缺位,副主席继任;副主席缺位,全国人大选举;主席、副主席缺位,全国人大选举,选举前由委员长代理 (7)任期限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0、国务院组织 (1)地位:中央人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还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3)任职限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1、总理负责制表现 (1)总理提名国务院组成人员 (2)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3)总理签署国务院提案和国 品牌 名师 业绩 司法考试找中法网学校 网址: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 8 务院行政法规 (4)国务院决定问题不采用表决机制 22、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1)全体会议:所有组成人员 (2)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23、国务院撤消或者改变权 (1)撤消或者改变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的不适当命令、指示和规章 (2)撤消或者改变地方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4、审计机关 (1)领导:审计署受总理领导 (2)对象: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国家财政金融机构的财 务收支;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25、中央军委 (1)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不包括秘书长 (2)体制:主席个人负责制 (3)责任:向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负责,但不报告工作 (4)任期: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没有限制 (5)职权:统率全国武装力量 26、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1)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设常委会;乡级人大主席团主席在人大闭会期间常设 (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条件: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主体: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 会、计划单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特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3)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人大可设立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县级人大可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乡级人大可设 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4)质询:常委会可质询政府、法院和检察院 27、地方各级政府 (1)性质:行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体制:行政首长个人负责制 (3)规章制定权:省级政府、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经济特区市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4)派出机关:省级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行政公署;县级政府经省级政府批准设立区公所;区政府、不设区的市政府经上一级政 府批准设立街道办事处 28、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性质:社会组织;社会自治范畴 (2)功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与基 层政权的关系:指导;协助;委托 (4)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撤消、范围调整: 乡、民族乡、镇政府提出,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县级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3-7人组成 (5)居民委员会:100-700 户范围内设立;根据居民居住状况;设立、撤消、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及市辖区政府决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 5-9人组成 29、人民法院 (1)组织体系:最高法院;地方设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另设立专门人民法院 上下级法院之间为审判监督关系,而非领导关系 (2)最高法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独立审判:主体:人民法院;依据:法律;不受干涉: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4)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30、人民检察院 (1)组织: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设省级检察院、市级检察院、县级检察院;另设专门检察院 上下级检察院之间为领导关系 (2)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检察长须报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4)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5)性质: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院;监督公安机关侦查和批准逮捕;监督执行;职务案件侦查;公诉 (6)检察独立:主体:检察院;依据:法律;不受干涉: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 31、法检公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 (1)分工负责 (2)互相配合 (3)互相制约 第六章 宪法实施 1、宪法实施 (1)主体:国家机关和一切社会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 (2)方式:宪法行为,包括依据宪法制定规范性法律 文件和作出具体的决定 2、宪法责任 (1)宪法规范国家权力,责任针对的是国家权力 (2)撤消或者改变违宪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不批准违 宪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4)罢免违宪的领导人 品牌 名师 业绩 司法考试找中法网学校 网址: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www.edu1488.com 9 3、宪法制定 (1)制定权主体:人民 (2)制宪机关:全国人大 (3)起草机构:宪法起草委员会 (4)制宪程序: 通过:全国人大全体代表 2/3;公布:全国人大 4、宪法修改 (1)主体:全国人大 (2)启动全体:全国人大常委会;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3)全面修改:1975年、 1978年、1982年三次 (4)部分修改:1979年、1980年两次对 1978年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对 1982年宪 法 (5)通过:全国人大全体代表 2/3 (6)公布:全国人大 5、宪法解释 (1)体制:普通法院制;特设机构制(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立法机关制;国家元首制 (2)方法:统一解 释;条理解释;补充解释;扩大解释 (3)法定的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论机关:全国人大 (4)启动:有权向全国人大 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的主体 6、宪法监督的对象 (1)法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 (2)具体的宪法行为 7、普通法院监督制 (1)英美法系国家(日本除外)实行 (2)美国为代表,美国宪法未规定由谁审查,通过 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普通法院审查先例 (3)所有法院都具有审查权 (4)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附带审查法律的合宪性 (5)法院认为法律违宪,在判决中拒绝适用,但无权撤消 (6)英美法系国家奉行“遵循先例原则”,最高法院不适用的法律在全国无效 8、立法机关监督制 (1)主要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 (2)法国 1799年宪法,由议会构成之一的元老院审查其他立法机关通过 的法律是否合宪 (3)英国采用的是由法院在适用法律中对违反人权法或者欧洲人权公约的法律予以谴责,由议会自己修改 9、特设机关监督制 (1)主要为大陆法系国家采用,德国为代表 (2)1920年的奥地利宪法第一个设立宪法法院 (3)一国只设立一所宪法法院,联邦制国家的州或者邦也设宪法法院,但联邦宪法法院与州宪法法院之间无隶属关系 (4)国家特定领导人在为发生案件的情况下,可请宪法法院审查法律是否合宪 (5)普通法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可请求宪法法院审查法律是否合宪 (6)公民个人在穷尽法律救济后可请宪法法院审查法律是否合宪 (7)宪法法院有权撤消违宪的法律 (8)法国设宪法委员会,组织法必须自动提交宪法委员会审查 (9)法国:国家特定领导人及议会少数派议员(国民议会 60名议员或参议院 60名议员)在未发生案件的情况下,可请求宪法委员 会审查法律是否合宪 (10)法国:普通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请求宪法委员会审查法律是否合宪 (11)法国:公民个人不得请求宪法委员会审查法律是否合宪 10、宪法监督方式 (1)事先审查或者预防性审查:法律未通过之前:法国、我国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抽象原则审查: 法律通过之后未发生案件:德国、法国、我国 (3)附带性审查:法律通过之后发生案件:美国、德国、法国、我国 11、我国的宪法监督 (1)主体: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 (2)协助主体: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3)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规章、司法解释 (4)启动:审查机关主动启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经请求启动: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省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公民提出审查建议 (5)审查程序:要求:正式审查、要求自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建议:初步审查、正式审查、要求自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6)审查后果:不批准、责令修改、撤消、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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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9
分类:法学
上传时间:20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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