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享]1999-05-01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75827

[分享]1999-05-01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75827

举报
开通vip

[分享]1999-05-01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75827[分享]1999-05-01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75827 1999-05-01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75827 【发布单位】83102 【发布文号】渝府令[1999]60号 【发布日期】1999-05-01 【生效日期】1999-06-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 (,,,,年,月,日渝府令〔,,,,〕,,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资产评估市场,...

[分享]1999-05-01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75827
[分享]1999-05-01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75827 1999-05-01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75827 【发布单位】83102 【发布文号】渝府令[1999]60号 【发布日期】1999-05-01 【生效日期】1999-06-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 (,,,,年,月,日渝府令〔,,,,〕,,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资产评估市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和执业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是指依法取得评估资格(含资质,下同)证书,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评估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 评估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评估机构依法 执业不受地区和行业限制。 第四条 评估机构分为综合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机构。 综合评估机构是指取得综合评估资格证书,从事土地、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 专业评估机构是指取得某一专业评估资格证书,从事某一专业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 第五条 评估机构的设立和执业资格实行“分类审核、统一审批”原则。 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实行,、,、,等级管理制度。 第六条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是资产评估行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市评估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市评估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市评估主管部门会同市科委、工商、税务、物价、土地房屋、林业、乡镇等资产评估专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专业主管部门)共同组成的市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评估机构的设立和执业资格的审批或审查。 第七条 市评估主管部门、市专业主管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评估机构,不得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不得参与评估机构的执业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第二章 执业资格等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与执业范围 第八条 ,级综合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标准,按国家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级综合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二)专职职龄评估人员不少于,,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少于,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名,土地估价师不少于,名,土地建筑、机电设备、会计、经济等专业分别不少于,名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估执业时间不少于,年,有固定经营场所、现代办公设备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级综合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二)专职职龄评估人员不少于,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少于,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名,土地估价师不少于,名,土地建筑、机电设备、会计、经济等专业分别不少于,名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现代办公设备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 ,级专业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标准,按国家专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级和,级专业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标准,按国家和市专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综合评估机构执业范围: (一),级可从事证券评估业务在内的各类资产评估业务及资产评估咨询业务; (二),级可从事除证券评估业务以外的各类资产评估业务及资产 评估咨询业务; (三),级可从事除证券评估业务以外的帐面价值在,,,,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资产评估业务及资产评估咨询业务。 专业评估机构执业范围: (一),级按国家专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级和,级按国家和市专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评估机构依法开展评估业务,出具的评估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确认的,有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确认,并办结有关变更手续。 评估机构依法开展土地、房屋等资产抵押评估业务,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所涉及的抵押物,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有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申请设立评估机构资格和评估机构申请执业资格等级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评估机构组织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三)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和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简历及身份证明; (五)评估机构与评估人员签订的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复印件(申请设立评估机构资格的除外),评估人员名单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设立评估机 构资格的除外); (七)两个资产评估模拟案例。 申请设立评估机构资格和评估机构申请执业资格等级应报送的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综合评估机构资格向市评估主管部门申报,申请设立专业评估机构资格向市专业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报市评审委员会审批或审查,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到市有关部门领取评估资格证书,凭评估资格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综合评估机构申请执业资格等级向市评估主管部门申报,专业评估机构申请执业资格等级向市专业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报市评审委员会审批,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到市有关部门领取执业资格等级证书。 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评估机构资格和评估机构申请执业资格等级需要转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经市评审委员会审查后,由市有关部门负责转报。 经市评审委员会批准取得设立评估机构资格和评估机构执业资格等级的评估机构,由市评估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通告。 第十五条 综合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报市评估主管部门审批,凭市评估主管部门的批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分支机构只能以评估机构名义从事评估业务,并由评估机构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弄虚作假、骗取设立评估机构资格和评估机构执业资格等级的,综合评估机构由市评估主管部门、专业评估机构由市专业主管部门收回评估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等级证书。 第十七条 市评估主管部门和市专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审查申请设立评估机构资格、评估机构申请执业资格等级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章 执业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评估业务只能由评估机构承接,不能以评估人员个人名义接受委托、承办评估业务。 注册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等)只能在一家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第十九条 评估机构应遵守以下执业规则: (一)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数据资料和评估结果保守秘密; (二)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人员应回避; (三)不得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四)不得买卖委托评估单位的股票、债券,购买委托单位或个人拥有的资产,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 (五)不得擅自提高评估收费标准; (六)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同行的执业信誉; (七)不得采用抬高或压低评估值,以及采取压价、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八)不得转让、出卖、租赁、涂改评估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评估机构应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一条 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须经项目负责人、两名以上注册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 第二十二条 市评估主管部门会同市专业主管部门对各类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评估主管部门和市专业主管部门年检评估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 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评估师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被吊销资格证书的,五年内不得开展或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注册评估师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执行期满后,终身不得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第二十四条 评估机构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日内,综合评估机构到市资产评估主管部门、专业评估机构到市专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评估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由市评估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单处或并处:警告、停业整顿、,,,,,元以下罚款、吊销评估资格。 第二十六条 评估机构超出执业范围和未取得评估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非法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由市评估主管部门或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处,,,,,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评估机构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评估机构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市评估主管部门、市专业主管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对评估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评估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本文档为【[分享]1999-05-01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75827】,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215732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0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
上传时间:2018-03-24
浏览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