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卫发〔2010〕55号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医疗机构特殊使用
(第三类)抗菌药物目录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局,省级各医疗机构,厅审批的企事业及民营医院:
为加强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减少细菌耐药性,我厅下发了《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的通知》(云卫发〔2009〕1164号)。根据各级医疗机构性质、规模、功能、收治病种等不同,为提高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我厅结合临床监测数据,组织专家对“抗菌药物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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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讨论,对特殊使用(第三类)抗菌药物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药物目录见附件),请各医疗机构遵照执行。第一、二类药物由各医疗机构按照《云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进行制定,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我厅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及监测数据适时对第三类药物进行调整。
附件:云南省医疗机构特殊使用(第三类)抗菌药物目录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云南省医疗机构特殊使用(第三类)
抗菌药物目录
分 类
特殊使用(第三类)抗菌药物
头孢菌素类
头孢尼西、头孢替坦、头孢吡肟、头孢噻利、头孢匹罗、部分三代头孢加酶抑制剂的复方制剂
其它β-内酰胺类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氨基糖苷类
小诺米星、奈替米星、异帕米星、大观霉素
大环内酯类
地红霉素、氟红霉素、罗他霉素
氟喹诺酮类
莫西沙星、妥舒沙星
硝咪唑类
苯酰甲硝唑
糖肽类
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去甲万古霉素
多粘菌素类
多粘菌素B
噁唑烷酮类
利奈唑胺
甘酰胺类:
替加环素
其它类
夫西地酸
抗真菌药
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伊曲康唑(口服液、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剂、注射剂)、卡泊芬净、米卡芬净
主题词:卫生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目录 通知
抄送:云南省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厅 2010年1月14日印发 (共印55份)
校对:车学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