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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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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篇一:浅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浅析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摘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根据我国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了解各民族的文化、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特点的基础之上,实行的一种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自治。它是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的理论,又结合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具体国情而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因而,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其制定与实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含义 篇一:浅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浅析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摘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根据我国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了解各民族的文化、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特点的基础之上,实行的一种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自治。它是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理论,又结合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具体国情而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因而,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其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将主要从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是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和发展、对我国民族和社会产生的重要作用三个方面论述其重大意义。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团结;共同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单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主权和领土范围内,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以其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按照民主集中 制原则建立自治机关,充分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的地方事务。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历史、文化和民族发展的实际,创造性的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作出的制度安排。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来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将主要从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是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和发展、对我国民族和社会产生的重要作用三个方面论述其重大意义。 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 我们党和国家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有其必然性的,是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原则,结合我国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民族情况)决定的。 (一)从历史情况来说,早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就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结束了长期诸侯割据的局面,统一了战乱频繁的中国,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20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国家统一则国力强盛、民族团结、人民生活安定;国家分裂则国 家衰败、民族分争、人民困苦。我国在解放后建立民族区域自治,保持了国家的统一,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符合我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基础。鸦片战争之后的100多年间,中国屡遭帝国主义侵略、欺凌,各族人民陷入被压迫、被奴役的境地。在国家四分五裂,民族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中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抵御外侮,为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在共同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中,各族人民深切体会到:伟大祖国是各民族的共有家园,只有国家主权统 一、领土完整,各民族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发展和进步;而各族人民只有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才能更好的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 (二)从现实情况来说,我国有56个民族,汉族人口多,少数民族人口少。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沿海和内陆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而且由于多种原因,这种差距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存在。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没有充足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高科技人才等,缺乏竞争实力,长时间在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这种情况决定了汉族和少数民族只有在统一国家内团结互助,通力合作,才能得到共同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 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各民族地区和人们之间交流沟通日益频繁,因为对少数民族地区人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了解和尊重的程度不够,导致误会、纠纷和矛盾时有发生,伤害了我们与少数民族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因而我们必须充分理解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尊重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目标。 第二,我国民族分布情况复杂,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特点显著,只有具有很大灵活性的民族区域自治才能适应。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与其经济、政治条件相称的不同规模的自治地方,才能适应我国民族分布的特点和最大限度的满足少数民族人民的自治要求。 第三,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我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经济、文化、政治上的密切联系。我国民族关系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各民族和则两利,分则两害。只有在统一国家中采用民族区域自治这种形式,才能适应并促进民族关系的发展。 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和发展 (一)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 民族区域自治是马列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多民族民主国家的一般普遍原则。马列主义从社会发展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利益出发,坚持建立集中统一的大规模的国 家的原则。同时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是建立现代真正民主国家的条件,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 途径。列宁曾说:“民主集中制不仅不排斥地方自治和具有特殊经济和生活条件、特殊的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自治”。 斯大林也曾指出:“正确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区域自治,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 由此可见,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让各民族实施地方自治或区域自治,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纲领性原则。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俄国并没有实施民族区域自治,而是采用了联邦制。因此,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还是在中国。 我国国情不同于俄国,俄国是一个帝国主义国家,边疆许多民族地区原来大都是独立的国家,是被沙皇政府用武力征服的,有些甚至是在19世纪中叶以来才被征服的。因此,俄国的各民族要求摆脱俄国统治的愿望是十分强烈的。我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各民族包括汉族在内,都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都是被压迫民族。特别是如前所述,我国从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革命的整个过程中,国内各民族不仅没有出现过分裂,相反的团结得越来越紧密。因此,我国不需要像俄国一样采用“过渡”形式。我们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把“区域自治”问题明确提出来了;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不仅强调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而且曾相继在革命根据地的民族聚居区建立过众 多的民族自治政权;解放战争时期,又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相当于省级的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截至 2003 年底,我国共建立了 155 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 5 个自治区、 30 个自治州、 120 自治县(旗)。根据 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 55 个少数民族中,有 44 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 71 ,,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 64% 左右。 (二)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发展 我国不仅将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论述由理论变成了现实,而且在继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正如周恩来同志在总结我国建立和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经验时指出的:“这种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是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的正确结合,不仅使聚居区的民族能够享受到自治权利,而且使杂居的民族也能够享受到自治权利。从人口多的民族到人口少的民族,从大聚居区的民族到小聚居区的民族,几乎都成立了相当的自治单位,充分享受了民族自治权利。这样的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创举。”这段话精辟的阐明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本质与特点。 2005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统 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胡锦涛同志从基本经验、基本制度、政治优势角度充分肯定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并明确提出了三个“不容”的论断。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新的丰富与发展。 随着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民族问题也受到了重视。十八大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中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学习贯彻十八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然是今后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提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优势不容 削弱。”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是我国实现繁荣稳定、民族复兴的长远之策,而不是权宜之计。 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虽然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但世界并不太平。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民族问题引发的冲突还时有发生,有的酿成局部战争,严重影响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在这方面,中国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在于我国实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权利,使民主政治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实现。推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实现政治平等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固有的灵活性,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少数民族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要求,能保障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参与国家和本地区内部事务管理的民主平等和平等自治权利。这主要体现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各民族人民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选出人民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大会代表,组成自治机关,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同时,各少数民族还通过选出本民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截至2011年8月底,民族自治 地方共制定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80多部。当然,民族自治地方也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对婚姻法、继承法、选举法、 土地法、草原法等法律作出的变通和补充规定。三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的正常宗教活动。四是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 。{ HYPERLINK \t 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55个少数民族中,53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共使用72种语言;29个少数民族有本民族的文字。在我国,无论在司法、行政、教育等领域还是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都得到广泛使用。此外,还拥有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其他各项事业的权利。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表现形式,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同表述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三大形式。这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了实现。另外,《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与修订不仅是民族区域自治有效贯彻落实的有力保障,同时,它使我国的法律体系更 加健全,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调动了各民族的积极性,有利于各民族自身及其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开创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新阶段。少数民族可以根据本民族、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因地制宜的发展各项事业。这就能够最广泛的调动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使少数民族人民都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国家和地方的建设中。 民族自身的发展进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人的发展,是通过发展科技、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来实现的。其中,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医疗卫生事业持续进步。 2003 年,民族自治地方有各级各类学校 83726 所,在校学生 2943 万人,比 1952 年增加了5倍。13个少数民族预期寿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对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法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保障各民族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等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经济功能首先表现为自治机关把管理经济、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与此同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拥有发展经济的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用特殊政策和灵活的措施发展生产,这给了自治地方行使权利、发挥积极性 和创造力的极大空间。此外,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地域辽阔、资源丰富, 篇二: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理解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理解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是少数民族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实现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全面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对于我们认识、理解和贯彻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民族原则和政策有重要意义。 知识梳理: 1民族区域自治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2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有着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第一,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为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社会基础;第二,我国民族以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汉族为主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适宜以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三,我国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政治认同,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合乎国情,顺乎民意,具有很大的优越性。第一,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第二,有助于把国家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具体特点结合起来。第三,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第四,有助于把各民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重点突破: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色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符合我国人民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地人民利益的正确政策,是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具体表现为: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实质解决了国家统一和民族自治的关系:国家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其他行政地方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我国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 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民族区域自治既不是在汉族居住区实行,也不是有少数民族的地方就实行的,而是指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方(即聚居)实行。这有三种情况:一是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二是以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又包 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三是以两个或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通过自治机关来行使自治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机关作为统一国家中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具有二重性特点:既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政权机关,行使同级一般寺方国家机关的职权的机关,又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少数民族自主管理、当家作主、行使自治权利的机关。 2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不是自治机关 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不是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与我国其他地方行政区域的司法机关一样,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行使职权时不享有任何特权。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尊严和统一,体现法律的权威。因为在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 别、职务大小、地位高低都必须受法律约束,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法行为都要受法律制裁,不存在特殊公民。 关系比较: 1处理民族关系原则和民族政策的关系 处理民族关系原则和基本民族政策不是一回事。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但两者又相互联系着。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制定民族政策的理论依据,民族政策则体现了处理民族关系基本原则,是对处理民族关系基本原则的具体落实。为了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从而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行则有利于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实现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2民族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的异同点 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有相同点,即都享有自治权,都是中央政府管辖的地方行政区。与中央的关系都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 两者也有不同点,主要是:?二者设置的出发点不同。民族自治地方是为解决民族问题而设置的,特别行政区是为解决祖国统一问题而设置的。?自治程度不同。民族自治地方 有“一定的自治权”,而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权”,当然,“自治”不是“独立”,自治权不是主权,自治权要服从国家主权。?社会制度不同。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 3民族自治区与联邦制的区别 1、含义不同: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联邦制国家,是指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联盟国家。 2、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不同。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是地方和中央的关系。联邦制国家与组成部分不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是权限不同的中央之间的关系。 3、权限不同。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自治,享受中央赋予的自治权,在对外关系上,不行使外交权。联邦制国家除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外,各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对外关系上,享有某些外交权。 4、公民的国籍归属不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民只拥有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而联邦制下的公民除有自己的国籍外,同时还拥有自己的联邦国籍。 5、拥有的宪法不同。只有一部宪法,民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守宪法和自治法。联邦制国家除有联邦制宪法外,名成员 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 典型例题: 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自治区域来说,这一制度有助于 ?因地制宜发展本地事业?消除民族差别,实现民族融合 ?在统一主权下自主行使地方治权 ?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A???B???C???D??? 解析:该题是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意义的考察。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给自治地区充分的自主权,因地制宜地发展民族经济文化,不是消除民族差别。民族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各民族必然存在着具有各自特色的民族经济生活方式和文化习俗,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应尊重各民族的这种差异,而不可以消除。 篇三: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期中论文 论文题目: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学生姓名:赵丽娟 学生学号:院系专业:数学科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 所在 年级 六年级体育公开课教案九年级家长会课件PPT下载六年级家长会PPT课件一年级上册汉语拼音练习题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课件 :2010级 任课教师:赵丽华 完成日期:2011年6月5日 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民族区域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主要从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是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和发展、对我国民族和社会产生的重要作用三个方面论述其重大意义。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 自治地方 自治权 自治机关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民族平等、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维护国家统一和尊重民族自治权的原则,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关系客观实际相结合,创造性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 我们党和国家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有其必然性的。新中国之所以作出这一重大历史选择是主要基于我国国情的。 (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深厚的历史基础。 (二)我国革命的具体道路为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奠定 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三)我国长期形成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状况,适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四)我国资源分布不均衡,经济文化发展差距大,需要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五)我国的少数民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国际斗争的形势,决定了我国民族宜合不宜分,和则俱利,分则俱损。这是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 总之,在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情况;既有内在的因素,也有外来的影响;既有政治基础,也有历史条件;既有无产阶级革命的需要,也有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因此,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合乎国情、顺乎民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的选择。 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和发展 (一)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 民族区域自治是马列(转载于:www.cNBotHwin.cOm 博 威 范文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多民族民主国家的一般普遍原则。马列主义从社会发展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利益出发,坚持建立集中统一的大规模的国家的原则。同时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是建立 现代真正民主国家的条件,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途径。列宁曾说:“民主集中制不仅不排斥地方自治和具有特殊经济和生活条件、特殊的民族 ?成分等等的区域自治”。斯大林也曾指出:“正确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区域自治,区域自 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 由此可见,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让各民族实施地方自治或区域自治,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纲领性原则。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俄国并没有实施民族区域自治,而是采用了联邦制。因此,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还是在中国。 由于我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各民族包括汉族在内,都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都是被压迫民族。特别是如前所述,我国从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革命的整个过程中,国内各民族不仅没有出现过分裂,相反的团结得越来越紧密。因此,我国不需要? 《列宁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0—31页。 像俄国一样采用“过渡”形式。我们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把“区域自治”问题明确提了出来;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不仅强调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而且曾相继在革命根据地的民族聚居区建立过众多的民族自治政权;解放战争时期,又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相当于省级的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截至 2003 年底,我国共建立了 155 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 5 个自治区、 30 个自治州、 120 自治县(旗)。根据 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 55 个少数民族中,有 44 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 71 ,,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 64% 左右。 (二)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发展 我国不仅将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自治的论断由理论变成了现实,而且在继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正如周恩来同志在总结我国建立和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经验时指出的:“这种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是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的正确结合,不仅使聚居区的民族能够享受到自治权利,而且使杂居的民族也能够享受到自治权利。从人口多的民族到人口少的民族,从大聚居区的民族到小聚居区的民族,几乎都成立了相当的自治单位,充分享受了民族自治权利。这样的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创举。”这段话精辟的阐明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本质与特点。 2005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 治,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胡锦涛同志从基本经验、基本制度、政治优势角度充分肯定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并明确提出了三个“不容”的论断。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新的丰富与发展。 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使民主政治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实现,推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政治平等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固有的灵活性,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少数民族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要求,能保障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参与国家和本地区内部事务管理的民主平等和平等自治权利。这主要体现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三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四是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 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此外,还拥有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其他各项事业的权利。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表现形式,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表述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三大形式,这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了实现。另外,《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与修订不仅是民族区域自治有效贯彻落实的有力保障,同时,使我国的法律体系更加健全,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调动了各民族的积极性,有利于各民族自身及其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开创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新阶 段。这能够最广泛的调动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使少数民族人民都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国家和地方的建设中。同时民族在自身、经济、文化方面都得到了显著的成就。首先,在自身发展方面:一是促进人的发展,是通过发展科技、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来实现的。其中,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医疗卫生事业持续进步。 二是对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法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保障各民族公民的宗 教信仰自由等等。第二,在经济发展方面:首先表现为自治机关把管理经济、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与此同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拥有发展经济的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用特殊政策和灵活的措施发展生产,这给了自治地方行使权利、发挥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极大空间。此外,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地域辽阔、资源丰富,这是国家经济建设和民族地区或的发展的物质基础。第三,在民族文化方面:民族自治地方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也是民族文化荟萃的地方,所以,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保护和发展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功能之一。自治机关负责组织、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三)民族区域自治有力于协调各民族间关系,达到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 一、社会安定的目的 解放前,由于历代统治阶级推行的民族压迫政策,民族之间的歧视、隔阂、斗争十分严重。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疏通改善民族关系,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加强民族之间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同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不仅要保障自治民族的自 治权利,同时又保障本地区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要帮助本地区其他民族建立相应的自治县、自治乡。这些都有利于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大部分居住在边疆。边疆的稳定对国家的安定和统一至关重要。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有利于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有利于抵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有利于打击国内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活动,从而巩固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巩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把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把各族人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各族人民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 布赫主编,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M],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2。 [2] 金炳镐编《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概论》(修订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 [3] 陈云生编《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1月。 [4] 王铁志、沙伯力主编《国际视野中的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出版社,2002年。 [5]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新闻办公室,20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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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Word
页数:18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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