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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形势下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与企业展望》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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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形势下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与企业展望》培训课件《当前形势下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与企业展望》培训课件 《当前形势下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与企业展望》培训课 件 目录 一、劳务派遣立法的相关背景 二、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 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导读 四、劳务派遣亟需明确的几大问题 五、案例研讨 六、答疑解惑 一、劳务派遣立法的相关背景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于2008年和2011年先后两次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推进该法贯彻执行。检查发现,劳动合同法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方面,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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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形势下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与企业展望》培训 课件 超市陈列培训课件免费下载搭石ppt课件免费下载公安保密教育课件下载病媒生物防治课件 可下载高中数学必修四课件打包下载 《当前形势下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与企业展望》培训课 件 目录 一、劳务派遣立法的相关背景 二、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 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导读 四、劳务派遣亟需明确的几大问题 五、案例研讨 六、答疑解惑 一、劳务派遣立法的相关背景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于2008年和2011年先后两次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推进该法贯彻执行。检查发现,劳动合同法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方面,尤其是在2008年以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在维护企业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检查也发现,由于法律规定不够严谨等多方面原因,有些规定特别是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示,要求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从法律上严格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劳务派遣制度,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有鉴于此,修法工作势在必行。 二、劳动合同法新规定解读 一、修改前: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修改后:“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 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修改前: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修改后:“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修改前: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修改后:“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四、修改前: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修改后:“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衔接性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导读 1、制定背景:劳务派遣作为劳动合同法规范的一种用工方式,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只要求“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没有赋予劳动行政部门有效监管手段,导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增长较快,一些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劳务派遣单位甚至“皮包”公司进入派遣行业,无力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问题,考虑到劳务派遣单位是经营劳动力的特殊用人单位,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借鉴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决定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并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为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行政许可职责,有必要对有关规定进行细化,以增强法律的操作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了实施办法。 2、主要内容: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辖、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范。 3.所需材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4、时限: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监管:为防止行政许可机关可能出现的“以批代管”、“只批不管”等问题,实施办法建立了劳务派遣单位定期报告制度,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同时,规定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6、处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四、劳务派遣亟需明确的几大问题 1、用工比例:比例问题尚不明确,应在10%至30%之间,建议企业采取分步走的策略,将劳务派遣员工比例降下来。 2、辅助性岗位:《修改决定》未规范“辅助性岗位”标准,用立法方式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主流观点是由企业自己通过民主程序合理明确辅助性岗位的范围。 3、同工同酬:《修改决定》对于同工同酬的规定也是引发了许多争议,究竟怎样才能实现同工同酬,各说分析芸。如果立法不加以明确,无法真正解决同工同酬问题。 4、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已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 共同、双向的连带责任,而《修改决定》将此改为单向连带责任,其用意何在,需要进一步明确。 五、案例研讨 案例一:某劳务派遣公司成立于2008年,公司成立之初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并办理了相应的公司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公司成立后,劳务派遣业务不断壮大,2010年公司将注册资本变更为100万元,目前在派人员3000多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出台后,你作为公司代表,怎样避免法律风险与该公司做业务, 案例二:小王于2008年9月1日入职某公司担任销售部主管,身份为劳务派遣工。小王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7>2013年8月31日止。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于2012年12月28日公布实施后,小王通过学习,提出其岗位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中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范围,要求与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她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吗, 六、答疑解惑 当前形势下劳务派 遣的法律规制与企业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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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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