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线桥公司人〔2014〕54号
关于印发《线桥公司项目领导班子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线桥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企业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项目管理者绩效考核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项目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属各生产单位要认真学习本办法,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公司本部参与考核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各种考核台帐,做到数据真实,及时有效,有理有据,公平客观。
三、本办法试行期间,各单位要注意积累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收集数据,进行信息反馈,提出合理建议,以便不断完善本办法。
四、本办法实施后,原《线桥公司责任成本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线财〔2011〕96号文附件3)废止,公司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年收入由公司根据本办法计算后统一核定,各单位对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禁止发放除预支工资外其他各种形式的奖金及补贴。
五、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月预支工资为根据《线桥公司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线人〔2011〕57号文件)计算的月工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计算领导班子年收入扣除预支工资时不含项目总工程师技术津贴、领导班子执业津贴及通讯津贴)。
附件:《线桥公司项目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7月8日
附件
线桥公司项目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项目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根据企业内部预算管理,结合线桥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实现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的,以企业年度战略目标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将预算管理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管理水平与奖励机制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内容全面、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操作简便”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绩效考核的对象是公司属各施工项目领导班子成员,不含直接负责管理项目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四条 绩效考核以数据为准,实际管理结果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体现考核兑现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第五条 由公司确定并公布目前在建的参与考核的项目,且覆盖今后所有新建项目,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六条 年内竣工项目及时进行终结考核。
第七条 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安全质量造成损失的项目,公司将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由绩效考核工作组按相应程序进行专项处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
组 长: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常务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总
会计师
总会计师汇报材料会计师培训协议范本会计师求职简历模板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底稿高级会计师评审表模板
。
成 员:工程管理部、工程经济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质环保部、物资管理部、机械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监察部(纪委)、审计部、企化部、组织部、企业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 工作组职责
一、具体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工作。
二、收集整理绩效考核资料。
三、审核调整绩效考核基础数据。
四、测算绩效考核结果。
五、编制绩效考核报告,提出对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奖惩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
六、负责对项目绩效审计后考核指标及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奖惩的追溯调整。
第十条 各部门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负责营业收入完成指标的考核,具体包括营业收入预算指标下达、实际完成营业收入指标确认、营业收入完成指标计分;负责劳务队伍管理指标设定、解释及考核计分。
二、工程经济部:负责责任成本指标设定,解释及考核计分。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工资发放和职工工资拖欠指标的设定、解释及考核计分。
四、财务部:负责净利润、上缴款、资金集中度、外欠款回收率、到期质保金清收率的标准值设定和解释及考核计分;负责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的汇总及项目绩效报告的审核。
五、安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费指标解释及考核计分。
六、物资管理部:负责节能减排指标设定、解释及考核计分。
七、机械管理部:负责审定机械租赁、使用、维修费用的核定及解释。
八、综合管理部:负责对项目依法经营管理指标设定,解释及考核计分。
九、纪委监察部:负责对项目廉政建设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评分。
十、审计部:负责对项目年度预考核、项目终考核及特定考核的绩效审计,形成绩效审计报告,审计结果交绩效考核组进行绩效考核结果的追溯调整。
十一、组织部、企化部:负责对项目精神文明指标设定、解释及考核计分。
十二、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科技指标设定、解释及考核计分。
第十一条 业绩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的汇总结果,负责起草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兑现方案并发布通知,并对项目收入分配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加强项目管理,做好资金、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施工技术、企业信用、机械、物资、员工管理等日常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完善保存工作,接受业绩考核工作组的检查
第三章 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计分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绩效考核指标是一系列反映项目各个侧面相关因素的指标集合,按绩效指标权重量化分配,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明确管理要点。为发挥考核指标对项目管理行为的导向作用,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在一定期间对指标、指标权重的分配、目标值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指标内容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为核心指标、财务指标及综合指标三大类,各类指标意义分别如下:
一、核心指标
是指各项目管理考核的重点,具体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及上缴款。
(一)营业收入:是指项目完成的实际施工产值。
(二)净利润:净利润=营业收入-责任成本。
责任成本:是指以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为依据测算的责任单位应控制的成本上限。
(三)上缴款:由净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四险一金及会费四部分组成。具体说明如下:
1.净利润:即净利润预算指标,净利润预算指标为负数的以零计算;
2.固定资产折旧:在年初下达指标时暂以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计算,待年末以本年实际发生额予以调整;
3.四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及单位负担部分、工伤保险金的单位负担部分。年初下达指标时暂以上一年度公司人均收入为基础测算的工资总额乘以相应比例计算,待年末以责任单位本年实际扣缴计提金额予以调整。
4. 会费:工会经费的单位计提部分。年初下达指标时暂以上一年度公司人均收入为基础测算的工资总额乘以相应比例计算,待年末以责任单位本年实际扣缴计提金额予以调整。
二、财务指标
主要是引导各项目关注财务风险,做实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并加快外垫资金的周转,加强资金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包括资金集中度、外欠款回收率和到期质保金清收率。
(一)资金集中度:是由集团公司按照年度全面预算管理KPI管控指标预算确定的数据。分为以下两类:
1.没有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按90%考核;
2.有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按30%考核。
(二)外欠款回收率:是指项目外欠款回收的比率,反映单位对资金的管控程度。
(三)到期质保金清收率:是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预留的保证金并在缺陷责任期后应返还且已返还的保证金比率。统一按90%考核。
三、综合指标
主要是引导各单位做好依法经营、科技兴企、精神文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劳动工资和劳务队伍管理的管控指标。具体包括科技指标、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节能减排支出、依法经营、精神文明、廉政建设、工资发放、职工工资拖欠、劳务队伍管理。
(一)科技指标:包括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指标。其中项目用于科技研发支出的费用一般按营业收入的3%下达考核指标,年末按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指项目用于安全生产发生的安措费用,一般暂按营业收入预算指标的2%下达考核指标,年末按施工产值实际完成情况予以调整。
(三)节能减排支出:物资部根据考核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安排的节能减排支出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
(四)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各类合同要经公司法律部门把关审核,确保企业利益。
(五)精神文明:指单位要做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好党内各项组织活动,积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提高整体队伍素质,树立企业形象。
(六)廉政建设:指项目领导班子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廉洁正直,不贪污、不受贿、不枉法,经审计检查及纪检监察没有违纪、违规和违法事件。
(七)工资发放:正确执行公司有关工资政策。
(八)职工工资拖欠:应付而未支付的职工工资(含奖金),分为往年拖欠及当年拖欠(新增)。
(九)劳务队伍管理:按照公司现行政策进行劳务队伍管理。
第十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权重计分
绩效考核指标按100分计,其中核心指标权重为60分、财务指标权重为16分,综合指标权重为24分。辅助增减分值分别为:+50、-10分(见绩效考核分值表)。
一、核心指标:营业收入20分、上缴款20分、净利润20分。
二、财务指标:资金集中度4分、外欠款回收率8分、到期质保金清收率4分。
三、综合指标:科技研发支出5分、安全生产费用支出2分、节能减排支出2分、依法经营3分、精神文明1分、廉政建设1分、工资发放3分、职工工资拖欠4分、劳务队伍管理3分。
绩效考核分值表
指标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分值
分值增减
核心指标
营业收入
20
+10
上缴款
20
+10
净利润
20
+10
财务指标
资金集中度
4
外欠款回收率
8
到期质保金清收率
4
综合指标
科技指标
5
+2;+8
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2
节能减排支出
2
依法经营
3
精神文明
1
廉政建设
1
工资发放
3
职工工资拖欠
4
+10;-10
劳务队伍管理
3
合计值
100
+50;-10
第四章 绩效考核指标计分核定
第十六条 核心指标计分核定
一、营业收入:当达到预算指标时,得基本分(20分)。当超额或未完成预算时,每优于预算值10%加1分,最多加10分;每劣于目标值10%扣2分,扣完为止。
二、净利润:当达到预算指标时,得基本分(20分)。当超额或未完成预算时,每优于预算值10%加2分,最多加10分;每劣于目标值10%扣2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