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收藏抵押质押登记部门一览表

收藏抵押质押登记部门一览表

举报
开通vip

收藏抵押质押登记部门一览表 序号 抵押、质押物 类型 登记部门 登记的法律依据 1 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有乡 (镇)村企业厂房建筑物与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 国土资源 管理局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第2条 2 城市房地产、乡(镇)村企业厂房 不动产 房产管理局 《担保法》第42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 3 企业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等 动产 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动...

收藏抵押质押登记部门一览表
序号 抵押、质押物 类型 登记部门 登记的法律依据 1 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有乡 (镇)村企业厂房建筑物与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 国土资源 管理局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第2条 2 城市房地产、乡(镇)村企业厂房 不动产 房产管理局 《担保法》第42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 3 企业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等 动产 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第3条 4 非农用机动车 动产 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登记办法》第33-40条 5 农用机器设备 动产 农机站 6 农作物和其他农业收获物 动产 农业局 7 果园、树林 动产 林业局 《担保法》第42条 8 船舶 小型船舶 动产 海事局 《海商法》第13条 《小型船舶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第3条 渔业船舶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4条 9 民用航空器 动产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 《民用航空法》第16条 10 上市公司的股份、股票 权利 中国结算 深圳公司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 理办法》第2条 《中国结算深圳公司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登记业务运作指引》 中国结算 上海公司 11 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商标使用权 权利 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担保法》第79条 12 出口退税款 权利 国税局 13 公路、桥梁、隧道、渡口收费权 权利 交通局 14 高等院校学费和住宿费 权利 教育局 15 非企业所有机械设备、牲畜等生产资料;农村私有房产;家具、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生活资料 动产 公证处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3条 第三十三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抵押人(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共同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并交验车辆:(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和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一)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二)抵押担保债权的数额;(三)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四)抵押登记的日期。 第三十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事项。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按照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提交的资料无效的;(二)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不一致的;(三)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未解除监管的;(四)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第三十七条 在机动车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机动车再次抵押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消灭时或者抵押的机动车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共同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注销抵押:(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三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事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 第四十条 机动车抵押登记的日期、注销抵押的日期和抵押担保债权的数额的情况可以供公众查询。 《担保法》 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本文档为【收藏抵押质押登记部门一览表】,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037433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44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09-19
浏览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