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HC-DLT[2003]008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科研办公楼改造 科研办公楼改造
消防分包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
供货与安装合同
二OO三年七月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合同附件1 工程承包范围
合同附件2 工程款支付
合同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样本
合同附件4 保留金保函样本
合同附件5 售后服务的承诺
合同附件6 火灾报警及联动设备变更说明 合同附件7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备报价明细表
1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工程总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建筑土木工程公司
消防分包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
发包人,以下简称丙方,: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消防工程供货与安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
工程内容: 科研办公楼改造消防分包工程。
项目批准文号: 科发建复字[2003]46号
资金来源: 国 拨。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见合同附件1。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3年8月1日
竣工日期:2003年10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5天。
2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五、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贰拾捌万肆仟元整,人民币,。
,:1~284~000.00 元。
六、 本工程甲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刘继锋
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徐俊杰
本工程监理单位: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朱晓武
本工程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七、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投标书及其附件
3. 本合同专用条款
4. 本合同通用条款
5. 标准、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
的定义相同。
3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九、乙方向甲方、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 丙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
的款项。
十一、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03年7月31日
合同订立地点:中科国金地理所项目部科研办公楼现场办公室
本合同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丙 方:,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5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
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甲方、丙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
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甲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为承包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的总承包单位。 1.4 乙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丙方接受的具有消防分包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
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丙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设计单位:指丙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
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丙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丙方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
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丙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甲方、丙方、乙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甲方、丙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丙方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
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监理工程
师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6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丙方、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甲方、乙方、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
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
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甲方、乙方、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
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丙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丙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
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
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
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天:规定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
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
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
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6,图纸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丙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
甲方、乙方、丙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
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
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 图纸
4.1 丙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乙方提供图纸。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
数的~丙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
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丙方承担~乙方在约定保密期
限内发行保密义务。
4.2 乙方未经丙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
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丙方。
4.3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
用。
二、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丙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
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
8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丙方在专用条
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丙方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丙方批
准。
5.3 丙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
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
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丙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
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
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丙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
的乙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
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
还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
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
件具有相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
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
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
人员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
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
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
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工程师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
9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
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
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
包人应予执行。因搜集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
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
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
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丙方应承担延误造成
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丙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
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 项目经理
7.1 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
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2 项目经理按甲方、监理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
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
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
师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丙方~由甲方、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
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3 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丙方~并征得
甲方、丙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4 甲方、丙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 进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8.1乙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工
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
10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8.3乙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
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
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9. 开工及延期开工
9.1 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
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
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
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
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
求~工期不予顺延。
9.2 因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推迟开工日期。丙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0.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
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自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
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自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
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
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
工。因丙方、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监理承担所发生的追加
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
的~由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
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1. 工期延误
1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1,丙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丙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
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不予确认也不提出
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 工程竣工
12.1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2.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 质量与检验
13. 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乙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人
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3.2三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三方同意的工程质量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三方均有责任~由三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 检查和返工
14.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
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4.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
新施工~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
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14.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
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
合同价款由丙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4.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丙方承担。 1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5.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
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
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
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
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5.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
期要求~延期限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
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5.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
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
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
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丙方承
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
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 工程试车
17.1 三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乙方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7.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
监理根据乙方要求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7.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
13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五、 安全施工
18. 安全施工与检查
18.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
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由乙方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
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 安全防护
19.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
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
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9.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
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
措施引用。
20. 事故处理
20.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
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0.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 合同价款
14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21.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
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1.2 合同价款:固定价格合同。
22.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
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
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
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
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3. 工程量的确认
23.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
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
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讲师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
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3.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
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
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3.3 对因承包人深化设计的缺陷或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4.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丙方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
时间丙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4.2 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又未达到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
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15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七、 材料设备供应
25.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
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
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5.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
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5.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
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
不予顺延。
25.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
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5.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 工程变更
26.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三方协
商解决。
27. 确定变更价款
27.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
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7.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
16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7.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
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
告已被确认。
27.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争议的约 定处理。 27.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7.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 竣工验收与结算
28. 竣工验收
2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
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三方约定由乙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
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8.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
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
的费用。
28.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
天~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
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
包人验收的日期。
28.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
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9.竣工结算
29.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丙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向丙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
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
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17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29.2 丙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
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丙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乙方支付工程
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丙方。 29.3丙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
价款~从延缓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到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
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9.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
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
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发包人不要求
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29.5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
约定处理。
30. 质量保修
30.1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 丙
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0.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丙方签订质量保修书~
作为本合同附件。
30.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 违约、索赔和争议
31. 违约
31.1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
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
18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1.2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
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或计算方法。
31.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
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2. 索赔
32.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
效证据。
32.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
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
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过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
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
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
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
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2.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
损失~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3. 争议
33.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
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
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9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33.2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3.3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 其他
34. 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
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
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
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
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以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
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
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4.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三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
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
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0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34.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2. 保险
35.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
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5.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
保险费用。
35.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5.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
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
少损失。
35.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6. 担保
36.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
的其他义务。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6.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6.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
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7.合同解除
37.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7.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4.2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
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7.3 发生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
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1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7.5 一方依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
议的~按本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7.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
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
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发生的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
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7.8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三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8. 合同生效
三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9.合同份数
39.1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丙方分别保存一份。 39.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三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 承包方式、合同价及合同价调整
1.1 承包方式:采取中标价A~即包工包料包括消防方面的一切手续的办理和费
用~属于交钥匙工程~但不包括管线的安装。
1.2 本工程中标价无论在合同文件中是否特别指出或说明~均包括了为完成本工
程(招标图纸及说明书所示的范围)所必需之物料费、安装费、测试费、验收费、
税费、政府取费及保险费、人工费、技措费、管理费等费用,进口关税、增
值税、运至工地费、包装费,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保护费、仓储费,现场临时
设施费、水电费,补充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费,冬雨季施工费用,与其他施
工单位之交叉施工配合费用,还包括招标文件中开办项目要求的一切费用。
除合同文件另有说明外~应认为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
及税金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等均已包括在本工程中标合同价内。
22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监理审核、甲方确认后可调整本工程中标合同价,调
整价B,:
? 应甲方要求~且单个变更子目的直接费,含累计,大于或等于2000元人
民币,含本身,以上,
? 不可抗力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在14天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
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监理~监理在14天内将审核意见报丙方~丙
方应在收到监理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
1.4 本工程实际结算合同价,C,:C=A+B
二、 甲方责任
2.1 负责提供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管线敷设、剔槽等土建方面的内容。 2.2 负责交叉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
2.3 负责对乙方工期和进度的监督、管理。
2.5 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含消防水,、施工用电~负责协调提
供乙方现场人员的吃、住场地~乙方承担相关的费用。
2.6 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
2.7 负责接收本工程技术资料并汇总和纳入交工资料中。
2.8 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的有关基准线。
2.9 负责乙方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安全保卫、文明施工,包括垃圾清运,等。 2.10 做好施工现场施工条件的协调以满足乙方施工要求。乙方负责其设施的维
护、管理并承担相应开支。
2.11 在安排本合同以外的工程时不应影响工程进度。
2.12 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2.13 参加工程交底会。
三、 乙方责任
3.1 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2 乙方应遵守北京市关于承包工程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
23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在本地从事承包工作的资格~有关资料虽经监理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
应负的上述任何责任。
3.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监理
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每周向监理报周报表。
3.4 指派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技术资格和施工管理经验)负责施工现场的
全面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本工程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
须参加甲方、监理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代表乙方作出决定和遵照甲方、监
理的指示工作。
3.5 负责处理现场有关本工程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
验收和洽商签证等问题。
3.6 按政府关于文明和安全施工规范及甲方、监理现场文明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臵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
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处理 (承
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 3.7 材料堆放整齐~及时将垃圾运至现场甲方、监理指定的地点~保持现场的整
洁~积极配合甲方争创北京市文明施工现场。
3.8 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
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3.9 自行办理所属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10 每月23日前向甲方报送一式两份月进度施工计划和工程完成情况月报表(包
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
3.11 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并遵照其指示工作~为其日常查验提
供便利和安全条件~如接到指示而未执行时~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
承担。
3.12 在施工程未验收移交之前~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3.13 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对本工程负
责保修~在此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修理。
3.14 在甲方、监理的统一协调下~做好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协作配合。
24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3.15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丙方的所有关于本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
通知~乙方亦承担有关责任。
3.16 无论何时乙方向监理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
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17 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
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 丙方责任
4.1 通过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总控计划。
4.2 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4.3 丙方有权更换不满意的乙方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和技术人员~乙
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应与丙方协商完成或更换。
4.4 及时组织竣工结算。
五、 施工组织设计
5.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约后7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乙方应编
制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监理在7天内予以确认
或提出修改意见。
5.2 无论何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不
符~乙方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经过修订的进度计划~并按批准
后的修订计划实施。
5.3 乙方应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工程按照监理、甲方批准的进度计
划或按照经批准修订的进度计划进行~任何与此类措施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
5.4 在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区段的施工进度不符合批准
的进度计划或不符合竣工期限要求~则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甲方~由
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立即采取任何必要的
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要求。乙方无权要求为采取这些
措施支付附加费用。
六、 工 期
25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6.1 本消防分包工程最后竣工日期为2003年 10月15日。
6.2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变化~经乙方提出具体工期调整要求及相应依据~经监
理审核、丙方确认后~工期相应调整。
6.2.1 不可抗力,
6.2.4 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情况。
6.3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21天内~应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产生的额外开支向监
理提出索赔报告~监理在21天内提出答复意见报丙方~丙方代表在收到报
告后21天内应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其报告已被确认。 6.4 乙方在6.2款所述事件发生后21天之内没有提出报告~即被视为无延期及索
赔要求。
6.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竣工~每延期竣工一天~乙方向丙方支付合
同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乙方
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奖金~但累计最高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6.6 施工时间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否则乙方将为此承担一切责任。 6.7 本工程全部竣工后按实际提前或推迟天数进行结算~奖惩金额的结算与本合
同规定的工程结算同时进行。
七、 质量与检验
7.1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7.2 对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在丙方认为有必要的时候~
乙方应按丙方的要求提出施工工艺以及任何丙方认为必要的资料和文件~并
在丙方批准后执行。
7.3 乙方应根据监理要求~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
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所有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监理审核、丙方
确认并签证。
7.4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检
查员~做好自检记录。如乙方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监理将提出警
告~警告之日后7天内乙方仍无改进~监理将视其为违约~乙方将承担一切
责任。
7.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甲方、监理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
26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停工~整改和停工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延长。
7.6 乙方负责按照工程总进度计划中有关验收安排的要求及时准备验收资料并
事先做好自检~按照监理的验收安排进行本工程的内部包括物业在内的六方
验收。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计划或工作安排的延误~乙方承担由于工期延误而
引起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延长。
八、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8.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文件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
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12小时前通知监理及甲方参加。通知时应提供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
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期限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8.2 乙方未经同意自行隐蔽的工程~监理有权重新检验。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工期不顺延。
8.3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修改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
计的要求以及监理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的检查~并为
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4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如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
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有关方的损失。
九、 安全施工
9.1 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9.2 乙方须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持证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乙方进场前向向甲方、监理提供各种证件复印件。 9.3 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9.4 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
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振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进行处理。 9.5 乙方在使用有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监理和丙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审核、丙方确认后方可
实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费用。
9.6 丙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设施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合同有关
27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规定~要求乙方限期做出整改~当乙方不能满足要求时~丙方有权自行安排~
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7 乙方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必须包括“安全计划”内容~甲方、监理批
准后严格执行。
十、 文明施工
10.1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不允许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臵
好乙方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
需要的临时设施。
10.2 保证本工程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
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3 在颁发任何竣工移交证书之前~乙方应该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
场清除并运出乙方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
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丙方、监理满意的使用状态。 10.4 若乙方不能完成上述工作~丙方可委托专业性的安全、清洁公司代替乙方
完成上述工作~费用从丙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 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对因转包或者违法分
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二、 设计变更
若修改属工程材料代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减
,含返工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十三、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3.1 每月23日~乙方应按监理同意的格式向甲方提交月度请款单和月结算报告~
说明乙方认为自己在当月已完工程量,包括必要的说明书、清单和其他证明
文件,和有权得到的款额~经甲方确认后报监理。监理收到请款单和月结算
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报丙方确认。
28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13.2 当监理工程师核实工程计量时~乙方应派出一名合格的代表协助监理工程师
进行上述审核或计量~并提供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材料。 13.3 丙方对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对未按监理程序强行施工的工程量
或不能证明合格的工作量~对完善设计图纸的工作量~均不予计量。
十五、 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
15.1 乙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监理及甲方验收。对
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监理拒绝验收~乙方按监理要求的期
限内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
不予顺延。
15.2 根据工程需要~经丙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如代用材料价高于合同
文件相应价格~因丙方原因代用的~由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乙方原因代
用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5.3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国家、地方及企业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5.4 甲方或监理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及
时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行采购~乙方必须在7天内~将修复、拆除、
或重新采购的方案报监理审核、业主确认之后即可实施确认后的方案~并承
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六、 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16.1 工程阶段性和整体性验收工作~乙方负责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中有关验收安
排的要求及时准备验收资料并事先做好自检~按照监理的验收安排进行工程
的内部六方验收。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计划或工作安排的延误~乙方承担由于
工期延误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工期不予延长。
16.2 乙方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应按照北京建设管理机构的要求以及政府关
于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整理和装订八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并保证其正
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乙方应在取得消防部门的许可证的同时~将竣工资
料提交给甲方。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准备、编制、整理和装订竣工资料,含
竣工图,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9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16.3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只有当工程,或区段及部分,具备以下条件时~乙方
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a) 工程按合同文件约定实施完毕,
(b) 按第16.2款竣工资料齐备完整,
(c) 完成了消检、电检~取得了消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16.4 如果乙方认为工程已具备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就此通知监理工程师
和甲方~各方应根据本条约定进行竣工验收。乙方应至少提前14天将某一
确定的日期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在该日期后工程将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同时为丙方提供一份副本。该日期称为“竣工报验申请日期”。除非合同中
另有约定~监理工程师应在此类通知中确定的日期之后7天内组织丙方、乙
方、甲方、设计、物业对消防分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16.5 如果工程或某区段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乙方应根据验收结果对工程或某区
段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之后~应根据第16.4款重新通知一个新的
日期。要求在该日期之后7天内监理工程师组织重新验收。该日期称为“重
新报验申请日期”~以此类推~直至重新验收通过。
16.6 如果工程通过了第16.4款所述的竣工验收或第16.5款所述的重新验收~则监
理工程师应在上述验收通过之后7天内向乙方颁发由甲方、乙方、丙方、监
理和设计、物业六方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证书。在此情况下~第16.4款中提
及的“竣工报验申请日期”或第16.5款中提及的“重新报验申请日期”中~
与最终通过竣工验收相对应的报验申请日期作为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十七、 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7.1 合同款支付的有关事宜见本合同附件2。
17.2 根据第13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当月完成工程量~并于确认后
14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应得工程进度款的95%,扣5%的保留金,。 17.3 竣工验收合格后~丙方应在收到乙方发出经监理核准的竣工结算书及相应资
料后60天内办理结算。如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61天起按商业银行
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17.4乙、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首先可由双方认可的审计单位
审计~若对审计结果仍有争议可按本合同条关于争议的解决约定处理。
30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十八、 工程签证
乙方的签证必须先交监理确认~再由甲方按程序办理~书面确认的签证应作
为最终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
十九、 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
向北京市朝阳区仲裁委员会申请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二十、 违约责任
20.1 丙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乙方应立即
通过甲方报监理监理~由监理清点并签认乙方申报的现场用工、机械设备作
为计算误工损失的依据。
20.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
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没能按期完工~应承担
违约责任并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0.3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丙方有权要求终
止合同~乙方在收到丙方终止合同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撤出现场~并赔偿
合同规定的经济损失。
20.4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21天
通知违约方~三方签订终止或解约协议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中止或解除合
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二十一、 工程保险
21.1 在工程开工前~乙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及第三者人员生命财
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1.2 乙方应办理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
险费用。
21.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
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1.3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1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二十二、 工程暂停或缓建
22.1 应丙方要求或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丙三方之外原因导致工
程暂停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
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丙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但乙
方应留在施工现场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丙方应为乙方撤场提供必要
条件。暂停和缓建发生的费用~由三方协商解决。
22.2 当监理按照监理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 01-41-2002,认为确有必
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
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监理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
程。乙方实施监理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应
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
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由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
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2.3 当发生暂停和缓建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与供货商协商不
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订货合同。
22.4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合同争议、工程款迟付以及非甲、乙、丙三方的原
因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等)~都不能单方擅自停工~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23.1 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故变更。若因国家计划改变~或
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各方~对方在
接到通知十五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若解除合同三方应
签订解约协议。
23.2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
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
合同一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23.3 合同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
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管理机关证明
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
23.4 当本合同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
32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丙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丙方应
支付给乙方应收合同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
订货合同~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3.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三方继续完成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善后工作。
二十四、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五、 其 他
25.1丙方有权要求更换丙方认为不适合或不能胜任的任何乙方现场人员~自丙方
提出更换要求之日始~乙方应在3天内将上述人员撤出现场并补报替换人员
到岗~撤出人员不得再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25.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5.3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5.4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25.5 丙方提供乙方施工图三套。
33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合同附件1: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
消防分包工程承包范围,盖章有效,
一、由乙方在合同规定工期内承担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的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含消防广播兼背景音乐,的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培训,2人以上,和保修等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和费用。乙方还必须负责承担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乙方必须完成经自检合格后的消检和电检工作~负责向市或区消防部门
申报~并完成检验和获取消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以及承担以上过程的
所有费用。
2、 乙方必须提供完整设备厂家资料和设备保养计划等。
3、 乙方必须按招标书的要求提供详细的设计说明及有关图纸,包括4套竣
工图及资料,、技术要求。
4、 负责办理和支付需进场施工的一切手续和费用。
5、 乙方必须写明所免费提供的资料清单、备用件清单和厂家提供的专用工
具。
6、 中控机房的主机按3.4万平米提供主机~并考虑必要的备用接口。
7、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的设备为“狮导SD2100系列”的产品。 二、丙方保留对上述乙方工作范围的最后认定权和调整权。
三、乙方在制定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时~应综合考虑材料、设备的存放地和供货
期需要。
34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合同附件2:
消防分包工程款支付的安排,盖章有效,
1 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丙方凭乙方自银行开具的中标合同价的20%的履约
保函(保函存于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256~800.00
元工程款~一个月内抵完。
2. 工程进度款按专用条款13经过工作量核实确认~按专用条款17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款宽限期为30天。
3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丙方支付乙方至实际工程造价,含预付款,的
95%~即人民币1~219~800.00元。
4 保修期开始后~凭乙方委托银行开具的实际结算价5%的保留金保函(有效期
36个月),丙方支付给乙方实际结算合同价5%的余款~即人民币64~200.00元。
35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合同附件3: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样本
丙 方: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乙 方: 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
为保证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消防分包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
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
修期内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
家、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计算。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质量最低保修期限为:3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本工程在保修期限出现质量缺陷~甲方应当向乙方发出保修通知。乙方接到
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并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
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下水堵塞、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
36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
事故~抢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期内前2月~乙方应在现场保留各专业保修人员不少于2名~对工程实
施保驾护航。
四、保留金保函
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本工程实际结算价的5%。
天内~凭乙方委托银行开具的实际结算价5%的保留金保 2、本保修书签订后
函(保留金保函样本见附件4), 支付给乙方实际结算价5%的余款。
五、保留金保函返还
保留金保函将在乙方已经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保修义务~并已得到甲方向乙
方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之日后56天~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或根据保留金保函第5条延长的有效期而确定的失效日期之日返还。
六、其 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37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38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合同附件4:
保留金保函样本
保函编号:
致:
鉴于你方建设的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消防分包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已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通过了竣工验收并已达到合同
和设计等要求~且你方与 ,乙方, 在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了
保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又鉴于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名称,法定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 ,乙方,
的请求委托~同意按下述条款为 ,乙方, 恰当履行本合
同作出不可撤销的和无条件的保证。
兹就以下事项出具本保函:
1、考虑到本合同的各项约定~我方特此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承诺、以此保函
保证并受其制约。在收到你方要求支付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的通知时~无须
你方提出任何证明或证据~也无权要求你方解释任何原因~将于7日内无条
件的和不可改变的向你方支付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元(RMB, )(以下简称“担保金额”)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并放弃任何向你方提出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2、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本合同的任何修
改或变更、解除、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
39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3、我方确认本保函将保持充分有效~直至下列事件之一发生: ,1,你方将本保函的原件按上文注明的我方法定住址返还我方, ,2,按下文规定~本保函到期。
之日起生效~本保函将在 4、本保函自
,乙方, 已经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保修义务~
并已得到你方向 ,乙方, 颁发的保修
责任终止证书之日后56天~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根
据本保函第5条延长的有效期而确定的日期失效~除非你方提前
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5、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在上述失效日期前~只要收到你方就此发出的要求延
长本保函有效期的书面通知~我方将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按你方的书面要
求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
6、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担保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开立日期:______年_____月 ___日
注:如非法人代表签字~请附签字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40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合同附件5:
售后服务的承诺,盖章有效,
为了精诚合作~对承建的消防工程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或保修期满后~我公司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培训
1、 让有关管理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系统的性能及运行管理,
2、 对值班人员在现场进行设施使用、操作方法的培训,
3、 对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简单故障的处理方法培训,
4、 让有关人员熟悉消防部分的竣工图纸、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内容,
5、 培训工作可以根具丙方要求进行多次培训。
二、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建立
协助丙方制定有关的消防值班~设备维护等管理制度。 三、服务
1、 确保全天24小时服务~8小时到场排除故障,
2、 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我公司负责免费更换,
3、 超过保修期三年内~出现设备损坏~我公司只收购设备费~不收工费。 四、其它
尽量满足丙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
41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合同附件6:
火灾报警及联动设备变更说明(盖章有效)
根据“中科院地理资源所”业主的要求~将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原设计选用的“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厂位于秦皇岛, 消防产品改用“北京狮岛消防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厂在北京,的产品。主要原因如下:
1、产品档次
“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狮岛消防电子有限公司”产品
在同一档次上,
2、供货周期和维保方面
因“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厂在秦皇岛~而“北京狮岛消防
电子有限公司”在北京~无论是供货周期或是设备的维护保养方面后者
都前 者方便、快捷~更有保障。
3、价格方面
价格方面上述两厂家相当~且我公司在价格上已给予一定的优惠。
4、其它方面
“北京狮岛消防电子有限公司”为新加坡在京独资企业~成立于93
年~至今已有10年~在全国设立46个分公司~已形成一整套完整的销
售和售后服务体系。
42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消防分包工程合同
合同附件7: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备报价明细表,盖章有效, 序单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生产厂家 号 位
1 报警联动控制器 SD2200-990A 台 1 79600 79600 狮岛消防公司 2 机柜 SD7024 台 2 5900 11800 狮岛消防公司 3 火灾显示盘 SD2200ZX 台 10 5800 58000 狮岛消防公司 4 智能光电感烟探测器 JTY-GD-SD6800 只 325 388 126100 狮岛消防公司 5 智能感温探测器 JTW-ZD-SD6820 只 21 378 7938 狮岛消防公司 6 底座 SD6000C 只 346 30 10380 狮岛消防公司 7 总线隔离器 SD6010A 只 10 289 2890 狮岛消防公司 8 编码手动报警按钮 SD6110 只 43 330 14190 狮岛消防公司 9 消火栓按钮 SD6110 只 33 330 10890 狮岛消防公司 10 编码输入模块 SD6112 只 10 370 3700 狮岛消防公司 11 编码单输出模块 SD6113 只 21 490 10290 狮岛消防公司 12 编码多输出模块 SD6115 只 14 460 6440 狮岛消防公司 13 广播模块 SD8130 只 10 490 4900 狮岛消防公司 14 消防广播系统 SD8000 台 1 18490 18490 狮岛消防公司 15 吸顶音箱 SD8012 只 279 168 46872 狮岛消防公司 16 消防电话主机 SD9100 台 1 13900 13900 狮岛消防公司 17 消防电话插座 SD9130 只 43 89 3827 狮岛消防公司 18 气体灭火钢瓶驱动盘 SD7012 台 2 4800 4800 狮岛消防公司 19 紧急启动停止按钮 SD7021 只 6 490 2940 狮岛消防公司 20 放气指示灯 SD7020 只 6 510 3060 狮岛消防公司 21 声光报警器 SD7022 只 12 498 5976 狮岛消防公司 22 消防电源 SD7014B 台 1 5280 5280 狮岛消防公司 23 备电 BAT24V 套 2 3500 7000 狮岛消防公司 24 消防端子箱 SD7027 个 10 390 3900 狮岛消防公司 25 主机增容费 59000 59000 狮岛消防公司
合计 522163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