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正义的乌托邦:罗尔斯视野中的马克思

正义的乌托邦:罗尔斯视野中的马克思

举报
开通vip

正义的乌托邦:罗尔斯视野中的马克思正义的乌托邦:罗尔斯视野中的马克思 ——以《马克思讲座》为文本的解读 徐峰①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46) 摘要:在罗尔斯的授课笔记《马克思讲座》中,他与马克思进行了第一次真正意义的正面交锋。围绕正义概念相关分歧构成了他们理论的主要差别。罗尔斯认为,作为马克思正义理论之基础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和不再可靠,生产中的资本要素和土地要素应当与人的劳动具有同等地位。其次,基于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把正义当作政治和司法概念,罗尔斯则指出马克思思想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正义概念,马克思将一种不受历史限制的、普遍适...

正义的乌托邦:罗尔斯视野中的马克思
正义的乌托邦:罗尔斯视野中的马克思 ——以《马克思讲座》为文本的解读 徐峰①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46) 摘要:在罗尔斯的授课笔记《马克思讲座》中,他与马克思进行了第一次真正意义的正面交锋。围绕正义概念相关分歧构成了他们理论的主要差别。罗尔斯认为,作为马克思正义理论之基础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和不再可靠,生产中的资本要素和土地要素应当与人的劳动具有同等地位。其次,基于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把正义当作政治和司法概念,罗尔斯则指出马克思思想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正义概念,马克思将一种不受历史限制的、普遍适用的正义观念隐藏了起来。再次,“生产者自由联合”是未来社会的重要特征,但罗尔斯批评马克思这种构想既破坏了未来社会的正义要件:既无视社会不利群体的平等权,也没有看到社会分工和正义感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罗尔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正义;共产主义 众所周知,约翰?罗尔斯对当代政治哲学的复兴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令人讶异的是,他在《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和《政治自由主义》(Political Liberalism)中对功利主义等流派进行了深刻剖析,却罕有提及影响近百年历史甚巨的马克思主义,更遑论评价。后人在比较这两位思想巨擘时,大多只能从只言片语中寻找蛛丝马迹。人们会好奇,更会质疑罗尔斯是否深入了解过马克思和他的思想,“作为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和马克思主义直接交锋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新近整理出版的罗尔斯授课笔记《政治哲学史讲义》很大程度上解答了人们的疑惑。在书中,他首次公开地以专题讲座的形式——《马克思讲座》——讨论了马克思和他的思想。他解释说我们不应该像有些人②那样对马克思和他的思想嗤之以鼻,因为“马克思作为一位理论经济学家和资本主义政治社会学家的成就是非凡的,甚至可以说是英雄般的。……比起对马克思不闻不问来,去探讨他的观点还是要有益的多。”[1]332当然,罗尔斯坦言马克思思想规模极其庞大,要做到深入了解和掌握是何等困难。因此,他的工作只是考察“马克思对于作为一种社会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资本主义的批判”。[1]333换言之,是考察作为自由主义批评者的形象出现的马克思。 罗尔斯的政治哲学的目的建构一种在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被人们一致同意的正义原则,他相信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没有什么会比社会的公平正义更重要。他对马克思的思想理论的分析和考察也是放在“正义”的视域之中,围绕正义概念的思考也构成了《马克思讲 * 【基金项目】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12BKS009)的阶段性成果。 ①【作者简介】徐峰(1987- ),男,江苏溧阳人,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主要从事政治哲学研究。 ②例如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ism)极力反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具体可参见哈耶克(F.Hayek)《自由秩序原理》、诺齐克(R.Nozick)《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等。在自由主义(liberalism)阵营中内部,伯林(I.Berlin)和波普尔(K.Popper)等人也是重要的反对者,参见伯林《自由四论》、波普尔《开放的社会及其敌人》等。相比之下,罗尔斯要比这些自由主义者观点温和的多。 1 座》全部三讲的中心线索。本文亦将以这一正义之线索为主题,分别讨论作为正义基础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正义悖论和未来社会的正义问题,并指出罗尔斯诸多分析可能的合理和不足之处。 一、作为正义基础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讲座》的第一讲开门见山地讨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罗尔斯这样做显然是有备而来。之所以选择从经济学的视角进入马克思的思想世界,是因为他已经意识到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理论中的重要性。因为与佃农或奴隶分属地主或奴隶主的财产不同,资本主义社会至少表面上是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其中,工人们人身是独立的,可以自由选择雇主,并且受到法律体系的保护。那么,在这样一个人身独立的社会制度中,剩余劳动是如何产生,又是如何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不见的疑问便一直萦绕人心。 劳动价值论的主旨——用罗尔斯的话说——正是要“挖掘资本主义秩序之外在表象下的深层结构,使我们能够了解劳动时间的花费轨迹,并发现那些使得工人阶级的未付酬劳动或剩余劳动能够被剥夺以及剥夺多少的各种制度安排”。[1]342劳动价值论指出,社会成员的劳动力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的生产要素,是所有生产要素中唯一能够创造出比维系它自身长远发展所需的更多价值的要素,我们不能用看待其他非人力生产要素——诸如土地、自然资源、自然力、工具、机器等——的方式来看待人的劳动。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事实是,增加的总体价值并不是由那些制造出它们的人所独享,相反,却被这样一些人所占有:他们要么从未劳动,要么得到的报酬远远高于他们付出的劳动时间。最为重要的是,这个基本事实被表面上自由平等的经济主体关系隐藏起来了。 劳动价值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被隐藏起来的支配和剥削关系,“实际上,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是一丘之貉。这就是劳动价值论想要证明的。”[1]343-344这样看来,劳动价值论似乎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阿克琉斯之踵,它也成为我们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支配和剥削关系进行正义批判的理论基础。 但是,作为正义基础的劳动价值论是否足够坚固呢?罗尔斯对此持怀疑态度。他接受的是施蒂芬?马格林(Stephen Marglin)这些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观点,即不再认为劳动价值论具有基础性的地位,“有些时候,劳动价值论是不充分的,而在另一些时候,它即使是充分的但却是多余的。”[2]462在罗尔斯看来,19世纪末得到迅速发展的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①就对劳动价值论形成了巨大挑战。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主张,生产的不同要素——劳动、土地和资本——在生产过程中都做出了各自的贡献。依据按贡献进行分配的原则,贡献了土地和资本的人们应当和劳动者一起分享总产品的分配。有且只有这样的分配才是公正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虽然经常提到土地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高价售卖或挥霍浪费”, [3]934但罗尔斯强调这些不过是马克思的言语修辞,人们不能被这样的轻蔑措辞所迷惑,而是要理解马克思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他相信,马克思不会认为土地所有者过着一种懒散而奢侈的生活,而是肯定知道很多土地所有者非常勤恳地照顾着自己的土地。所以,马克思的观点实际上是承认土地所有者可以“仅仅是凭借作为一个所有者的身份而获取一定的回报”。 ①罗尔斯承认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是在马克思死后(1883年以后)才得到发展,马克思本人可能不知道这一理论。但是罗尔斯认为,根据马克思的许多言论,他肯定已经非常清楚的思考过该理论。参见约翰?罗尔斯:《政治哲学史讲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60页。 [1]361这部分就是地租(剩余价值),也是土地所有者“作为市场所需求的稀缺生产资料之所有者而获取的收入。”[1]361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强调的“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和“劳动—工资”(“三位一体公式”)对应关系让人们看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和社会关系的物化,资本“人格化”为资本家,土地成为“人格化的土地所有者”。前面提到,劳动是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特殊要素,那么,生产的中心角色应该被赋予工人阶级,因此,“三位一体公式”中,资本和土地位于一个阵营,劳动位于另一边,它们之间是不相对称的。 但是,罗尔斯反驳说,所谓的“人格化”说法只是或多或少的神秘主义,如果我们从更为宽广的视野看待历史上出现过的生产方式,会发现资本与土地也是具有生产性的,各种类型的经济主体分别获得不同种类的报酬“完全是天经地义的,而且从远古时代以来就是如此。”[1]361此外,罗尔斯也指出,“三位一体公式”实际上在不经意间已经表明资本、土地和劳动是生产过程中三个地位平等的参与者,各自都应该根据其贡献而对社会总产品分享相应的份额。此时,他援引熊彼特的疑问,“如果劳动自身就是创造性的,那么,为什么资本家不对劳动给出更高的价格,直至利润为零?”[1]345对于这一问题,罗尔斯没有进一步回答,但是,这至少已经表明,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怀疑劳动价值论的可靠性。他这样说道,“我得指出,我不认为劳动价值论是成功的。事实上,我认为,马克思的观点可以在完全不是用这一理论的情况下得到更好的表述。”[1]344 二、正义的悖论 作为正义之基础的劳动价值论是否可靠,直接关系到马克思正义理论的证成。因为在劳动价值论里,剥削的定义是一个纯粹描述性的定义,它只是产生于两个主要阶级对可转让的生产性财产的完全不平等之占有基础上。剥削无关乎正义,它只是为了帮助资本主义完成历史使命(作为共产主义的过渡)。据此,我们可以推论说,马克思会认可这样一种观点:每一种社会制度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正义观念,如果社会制度能够恰当地适应作为其基础的生产方式,那分配正义观念就能够有效地为生产方式的运行服务。资本主义拥有了适合它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的正义规范只要被人们所遵循,那么资本主义就是正义的。这时候的正义被视作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意识形态,它内在于特定的生产方式之中,而与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关。这样的结论和艾伦?伍德的说法一致,“马克思并不把资本主义批判为不正义的,并且,马克思甚至说资本主义是正义的。”[4]141 但问题是,剥削不仅仅是纯粹的描述性概念,也不可能是中性词,它包含必要的道德评价。罗尔斯指出,对剥削等概念的使用其实预设了某种正当和正义的观念,或者是诉诸于某种类型的正义观。马克思经常使用“偷盗”和“抢劫”等词汇描写资本家对剩余劳动产品的侵吞,这些词汇至少表明马克思试图在道德意义上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进行谴责,即资本主义制度是不正义的。 如果上述讨论成立,就会存在明显的悖论。一方面,马克思把人的劳动看成是生产的唯一相关要素,通过对资本主义的强迫劳动和隐蔽偷窃制度的谴责表明,资本主义社会确实是不正义的;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把道德归结为社会上层建筑,只要资本主义的正义规范适应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并且帮助其完成历史使命,那么资本主义就是正义的,也就意味着 从来不存在什么普适的正义规范,不存在什么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这样,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两种评价不仅是不一致的,更是截然相悖的。这一悖论也成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近二三十年争论的焦点话题① 罗尔斯看到了这种正义描述的不一致。他通过对马克思经典文本的解读,认为所谓的正义悖论实际上可以化约为两种不同的理解范式。第一种是从狭窄的角度来理解的正义,把正义看做是一种政治和司法的概念。以资本主义社会关于买卖的契约法为例,只要它能够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有效地积累资本,那这种契约法的形式就是最适合于资本主义的,也被认为是正义的。同样,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中,根据劳动价值论要求的“以等价物换等价物”,工人得到他们劳动价值力的全部赔付,那资本家仅付给工人他们劳动力价值的工资将会是正义的。 第二种是从不受历史条件限制、普遍适用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的正义观念。根据第一种理解,马克思会认为对资本主义的道义批判是无效的,因为正义、自由、平等和友爱等道德理想在他看来只是纯粹的权利说教。[5]555但是,第一种理解范式的问题在于,把工资认为是一种等价交换明显是错误的,因为“工资关系根本就不是一种交换关系,而是一种明确的剥削关系:它完全是资本家对未付酬劳动的剥削。”“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理由,马克思才会常把剥削称做‘抢劫’和‘偷窃’”。[1]356所以,如果说根据第一种理解资本家没有劫掠工人,那么马克思用“抢劫”和“偷窃”等道德词汇势必是要表明资本家在“其他含义上”劫掠了工人。这里的其他含义只能是这样一种正义概念:“该正义概念适用绝大部分(即使不是全部)社会形态,并且,在这个意义上,它不是相对主义的。”[1]359 而且,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不仅把按需分配原则排列在资本主义的规范之上,而且还排列在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之上。罗尔斯指出马克思的这种处理方式已经无形中预设了一种客观的、非历史性的正义标准。按照这种正义标准,生产方式以及相应的社会形态都可以依据它们接近该客观标准的程度而得到评判。 虽然没有直接的文本证据,但罗尔斯指出马克思已经流露出这样的观点:存在一种非历史性的、具有普适意义的正义观。罗尔斯的判断和杰拉斯(N.Garas)与科亨(G.A.Cohen)等人相同,也与他在《正义论》中尝试建构的普适的正义原则相呼应。《正义论》开篇就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德性一样。”[6]3正义的概念不仅具有绝对重要性,也具有绝对的客观性,它不会依系社会结构的改变而改变。马克思拒斥“虚伪的”权利概念,罗尔斯却反驳说权利是社会基本善(primary goods)的重要指标,是每一个理性人都希望得到的东西,它与时代背景和社会基本结构无关。“把权利和正义的概念归结为司法行政的概念是过于狭隘的。权利和正义的概念可以独立于强制性的国家制度及其法律体系而加以构思。”[1]356 罗尔斯认为两种正义理解范式看起来相互矛盾,实际上它们不存在根本性的冲突,因为这两种不同的正义理解可以在“生产者自由联合”的社会中得到协调。劳动价值论提到,作为人所拥有的相关资源只是他们的劳动——通过公开和民主的方式做出的联合劳动,这构 ①在马克思与正义的关系问题上,主张马克思承认“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学者有胡萨米(Z.I.Husami)、阿内森(R.Arneson)、科亨(G.A.Cohen)、埃尔斯特(J.Elster)、罗默(J.Roemer)、范德维尔(D.Van de Veer)杰拉斯(Y.N.Geras)等人,持否定立场的学者主要包括布坎南(A.Buchanan)、卢克斯(S.Lukes)、塔克尔(R.C.Tucker)、伍德(A.Wood)、科洛克(L.Croker)、布伦科特(G.G.Brenkert)等人。 成了马克思的“生产者自由联合”的社会基础。马克思说,“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7]97这意味着,关于正义的观念和与之相关的理想,只能在特定的条件下得到充分实现,这一特定的条件就是“生产者自由联合”的未来社会。 三、未来社会的正义要求 罗尔斯指出,“生产者自由联合”的未来社会包括两大阶段:社会主义阶段和共产主义阶段,这个未来社会也有一些基本的特征。首先,在其中,意识形态意识(ideological consciousness)已经消失。因为意识形态意识是一种特定类型的虚假意识,它通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假象(illusion)和错觉(delusion)——维系着社会制度。这两种不同的形式都欲图控制人们屈服于既定的社会地位,承担特定角色带来的压力。在资本主义社会,意识形态意识会把资本主义制度性的抢劫和偷盗隐匿起来,让资本家和工人看起来都是体面的人,每个人所处的地位似乎都是他的应得,资本主义社会也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8]176但是,这样一种虚假的意识形态意识在“生产者自由联合”的未来社会里不再被需要。此时,经济计划是根据民主程序由人们共同决定的,经济的运行也是公之于众的。[1]375“生产者自由联合”的未来社会的第二个特征是不存在异化,也不存在剥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里总结了资本主义的四种异化形式[9]41-50在“生产者自由联合”的社会都消失了,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参与到了一种民主而公开的计划过程中,并且每个人在实施通过民主而产生的计划的过程中承担着自己的应尽责任。同样,剥削也消失了。遵循公开的民主计划进行的经济活动,使得生产资料领域的私人所有权无处藏身,所有社会成员都拥有获得社会资源的平等权利。 按照马克思的描述,“生产者自由联合”可以实现社会成员的本质力量。但是罗尔斯指出,马克思在论证未来社会时候有着致命的缺陷,这些缺陷亦将直接削弱到马克思理论的说服力。 第一个缺陷在于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自然天赋的不平等,劳动仍然是根据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来支付报酬,那么,存在不平等就是不可避免的。 对于这种社会主义阶段的“社会主义剥削”,[10]77马克思认为我们能做的只能是等待,等待经济条件的改变,“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1]305对此,罗尔斯质疑道,为什么我们只能等着经济条件的改变,而不尝试一种诸如差别原则①这样的原则,例如通过实行有差别的税收政策,或者通过对激励手段加以调节,从而使得那些拥有较高天赋的人帮助那些拥有较低天赋的人? 罗尔斯分析说,只有一种解释能够说明为什么马克思不采用差别原则,那就是马克思认为每个人对自己的人身和能力都拥有完整的自我所有权,只要不影响到别人,就不对其他人负有什么义务。如此,也就没有道义上的理由要求天赋较高的人通过差别原则的方式为天赋较低的人的福利作出贡献。而且,对于共产主义社会来说,它显然不是一个需要道德训教的 ①关于罗尔斯的差别原则(difference principle)的涵义及其论证,参见《A Theory of Justice》,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pp57-73. 社会,也不是一个人们彼此具有严重利益冲突的社会,相反,人们可以做想做的事情,劳动分工已经被克服。 所以,罗尔斯总结说:“我认为,马克思会拒绝差别原则和与此类似的原则”。[1]382但是,拒绝差别原则的缺陷是明显的。自我所有权给予每个人决定如何使用自身能力的权利,却又不要求天赋高的人为天赋低的人提供帮助或补救,结果只会导致更严重的不平等,贫富之间的差距愈发扩大,而不是像马克思说的那样会走上人人平等的社会。所以,罗尔斯呼吁:“我们必须要引入诸如差别原则或其他这类措施,以便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维持背景正义。”[1]382插入:罗尔斯的这种理解没有看到阶级概念在马克思学说中的地位,马克思不是要拒绝差别原则,而是会认为通过差别原则的补救远不如彻底的阶级斗争来的有效。 第二个缺陷在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分工。马克思说,共产主义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如果我们愿意的话,每个人都可以实现我们的各种能力,并且可以全面地参与到人类活动中去。每个人都是多才多艺的个体,展现所有的潜能。也就是说,共产主义社会将克服劳动的社会分工。但是,克服劳动分工是一件美好的事吗?罗尔斯以交响乐团为例,正是因为每个演奏者都演奏不同的乐器,所以才能让我们才能听到美妙的音乐。[12]76人类社会也是如此,通过劳动分工,人们能够相互合作,彼此实现和共享各自的能力。 而且,如果共产主义社会能够克服劳动分工,前提是生产资料已经无限富足,同时,劳动成为人们生活的首要需求,所有人不再是为了报酬去工作,工作本身就成为最富有吸引力和最富有意义的事。这就是马克思所言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对于这一原则,罗尔斯并不认可。在他看来,不仅生产资料的无限富足不可能实现,而且只要劳动不是被强迫和排他的,劳动分工就是可以接受的。所以,他认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并不是一条正义的原则,也不是一条正当的原则,它至多只能算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或原理,用以描述共产主义阶段的社会变革和社会运行机制。 第三个缺陷在于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的正义感。如前所述,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没有道德训教的社会,社会成员不是那种依据正义的原则和观念来采取行动的人,更不是能够被正义原则和美德打动的人。质言之,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不依赖于人们的正义感,一个超越了正义的社会。但是这样一个未来社会是值得欲求的吗? 罗尔斯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他援引密尔的话为自己辩护:“一个人为他人的缘故而受严格的正义 规则 编码规则下载淘宝规则下载天猫规则下载麻将竞赛规则pdf麻将竞赛规则pdf 所约束,这有利于发展以他人利益为自己目标的情感和能力。”[13]67这里的意思是说,具有某种正义感以及类似的理念是人类生活的重要部分,也是理解其他人、承认其他人权益的组成部分。所以,共产主义社会描述的那种随着自己心愿去行动、不顾他人权利的生活是不可取的,因为“它完全意识不到体面的人类社会所必须的根本条件。”[1]386综上所述,“生产者自由联合”的未来社会有三大缺陷,这些缺陷也是马克思在论证未来社会时必须正视的。对罗尔斯来说,无论是差别原则,还是劳动分工抑或正义感,都是构建良序社会必不可少的正义要件。对于这些正义要件的不同态度,决定了他们的正义理论和理想社会的不同型式。 四、两种正义理论的交锋 在《马克思讲座》中,罗尔斯将马克思摆在自由主义的批评者的位置上进行讨论,这是因为二人有一个共同的认识: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制度有着一些致命缺陷,这些缺陷应当得 到承认并通过一些根本性的途径加以改革。[1]336但是,通过罗尔斯对马克思的批评可以看出,他们的理论旨趣泾渭分明: 首先,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的理论基石,但是,罗尔斯却指出,作为正义之基础的劳动价值论在边际生产力理论的冲击下,已经不再那么可靠和基础性。假如他的批评能够成立的话,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整个理论大厦将轰然倒塌,这对马克思来说称得上“釜底抽薪”。但是我们会发现,尽管劳动价值论在当代受到种种挑战,却仍然是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剥削问题不可替代的科学理论。罗尔斯批评作为正义之基础的劳动价值论,无非是为了证明他自己预设的正义之基础(即原初状态)的合理性。我们可以想象马克思会这样反驳,从历史唯物主义主义的视角来看,原初状态采取的从原子式个人出发的个人主义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论也是很难让人接受的,这种方法本身也是值得人们怀疑的。 其次,因为对劳动价值论的笃信,马克思对权利和正义概念讳莫如深。对此,罗尔斯指出,所谓的正义悖论不过是对“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误读,或者说是对“历史评价尺度”和“道德评价尺度”的混淆,两种不同的正义理解方式并不矛盾,而是共同在“生产者自由联合”的社会中得到统一。但是我们从中还是能看出罗尔斯对马克思讨论正义概念时模棱两可的态度并不满意。这主要是因为他是一个坚定的正义论者——就像他在《正义论》一书中所所坚持的那样——始终强调存在不受历史条件限制、普遍适用的正义观念。 再次,罗尔斯批评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是依据自然天赋的应得。在他的理论中,依据自然天赋的应得毫无疑问是不被允许的,这种应得被他称为“自然的自由体系”,[6]62其隐含着“前途向才能开放”的假设,缺陷在于把“效率”放在“平等”之前。所以,罗尔斯的可能会疑惑,作为激进的平等主义者的马克思,为什么提倡一种效率优先的应得观,忽视平等的价值。因此,倒不如采用差别原则或类似的原则给社会不利群体提供帮助,以体现真正的平等。仔细考察不难发现,罗尔斯之所以会这样批评马克思,是因为他没有看到阶级概念在马克思学说中的地位,马克思不是要拒绝差别原则,而是会认为通过差别原则对无产阶级进行的补救远不如彻底的阶级斗争来的有效。阶级斗争可以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人的解放,而差别原则却能够摆脱不了人们被支配的命运。这种思考方式的差别源于二人对平等的不同理解,罗尔斯看到的是通过对平等自由权的保护和差别原则的强调就可以实现平等,马克思却意识到哪怕实现这种平等是毫无意义的,人们依然摆脱不了被支配的命运,唯一的解放办法在于通过阶级斗争的方式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虽然会认为马克思的正义指向一种乌托邦,却也明确指出,我们不能忽视马克思的哲学与经济学在现在这个时代的重要性。“虽然共产主义的瓦解可能会诱使我们忽视这些联系,并臆断一种民主的经济计划是靠不住的。……但我们必须要尽力去理解,这个理念为什么在社会主义的传统中占有如此核心的地位,以及它对如今的我们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性”。[1]386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政治哲学史讲义》[M],杨通进,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2]Stephen A. Marglin:Growth,Distribution and Prices,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4]Allen Wood:Karl Marx,London:Rutledge,1981.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 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0]John Roemer:Value,Exploitation,and Class,New York:Horwood,1986.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2]John Rawls:Justice as Fairness,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1. [13]约翰?密尔:《论自由》,顾肃,译,凤凰出版集团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
本文档为【正义的乌托邦:罗尔斯视野中的马克思】,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1121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33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
上传时间:2019-09-05
浏览量: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