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泛光照明招标文件(定稿)

泛光照明招标文件(定稿)

举报
开通vip

泛光照明招标文件(定稿)泛光照明招标文件(定稿)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0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1 第二部分、投标 人须知……………………………………….….……..……..3 (一)说明…………………………………………………..…………………..3 (二)招标件……………………………………...

泛光照明招标文件(定稿)
泛光照明招标文件(定稿)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0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1 第二部分、投标 人须知……………………………………….….……..……..3 (一)说明…………………………………………………..…………………..3 (二)招标件……………………………………………..……………………..3 (三)投标书……………………………………………..…….………………3 (四)投标文件递交……………………………………..…….………………7 (五)开标、评标……………………………………..……………………….9 (六)授予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11 第三部分、技术规书………………………………………..…………..……..13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19 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20 注:本次招标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已加粗及加下划线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将在评标过程中重点评审。 1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1.1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3 1.1 及工程类别 4 1.1 承包方式 5 1.1 质量要求 6 发包范围 7 工期要求 8 资金来源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三级及以上 10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11 计价方式 按招标文件及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图纸总价包干 12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 招标文件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人民币 万元 户名: 13 投标担保金额 户行: 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4 踏勘现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 投标疑问提出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16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2份副本 收件单位: 地 址: 时 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 17 点及截止日期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提供电子版本图纸 18 评标标准及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为:签约价的10%。 19 履约担保金额 (转帐支票或汇票) 招标单位: 联 系 人: 20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招标代理单位: 联 系 人: 21 代理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 2 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5()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项——第项所述。 2、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接 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为合格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 定代表人授权证书》(统一格式)。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 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发包人进行技术交流,可 在投标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 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 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 4.2现场勘察:投标人须自行到工地现场勘察,招标单位现场联络人为 ,并充 分了解工程实际土建施工图纸、外檐装饰施工图纸(招标人提供电子版本)与泛 光照明工程相关的土建结构情况,以保证投标产品符合土建实际情况。 5、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修改文 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三)投标书 6、投标书: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设备技 术规格书,详细编制投标书。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的响应。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性能、质量、 交货期、施工期、质量保证期等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设备在基本满足招标设备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 异。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 3 招标文件 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 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7、投标书的组成 投标人需按以下投标书组成要求装订成册 7.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工程投标报价表; 3)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5)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6)技术措施清单及计价表; (7)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8)零星工作项目及计价表; (9)主要工日价格表; (10)主要材料(设备)表; (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分析表; (13)措施费项目分析表; (14)投标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表格,格式自拟; 7.2 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灯具产品样本及技术规格书(附产品照片); 2.授权书 3、施工组织设计(含以下内容) a.安装施工技术方案; b.施工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体系的详细介绍; c.交货时间及施工时间安排和对合同条件的承诺; 4 招标文件 d.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 e.整体施工工期安排的合理性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f.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g.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 4.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 ( (2)项目经理 简历 个人简历下载免费下载简历模版总经理简历下载资料员简历下载资料员简历下载 表; (3)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7.3资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一年营业额数据表; (3)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4)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5)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6)类似工程经验;(提供类似工程合同) (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8、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8.1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第7条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组成投标书并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一 册。 8.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 自行增减内容。 5 招标文件 9、投标报价 9.1 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2003国标清单)综合单价的方式报价,综合单价指完成 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 等,不含税)。由投标人根据现行预算定额依据和企业内部经济测算,结合市场价 格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后报价。 招标人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所有清单进行报价. 9.2 报价内容: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 格表现。其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劳务、管理、主材及设备、辅材、 配件、预埋、安装、系统调试费、保修、垃圾清扫、建筑物修复、技术措施(如 脚手架、垂直运输、其他试验等)、农民工伤害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未明示 的总包配合与管理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 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 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万元计,小数 点后取二位。 9.3 其他报价 (1) 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用业主另行支付总包方,相关管理、配合内容及要求 见后附合同相关内容,请详细阅读。但投标方应考虑上述内容中未明示 的总包管理、配合费用,如有发生,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 水电安装施工方的管理、配合费用按1.5%计入本次投标报价。 (3) 投标人应配合幕墙施工单位进行开孔作业,幕墙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用计 入投标报价。 (4) 投标人如需使用吊篮,可以向幕墙单位提出申请,证得幕墙单位同意后 方可使用,该部分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9.4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以浙江省现行 2003安装预算定额为依据,以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划分、统一工程量计算规 则的原则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投标人不得变更(投标 人自行核对完毕可另行提供变动部分的工程量清单偏离表),其余未列入而实际发 6 招标文件 生的费用均视为已分摊在已列项目的报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9.5 附件中除空白部分由投标人自报外,其余内容不得变更,否则可能引起评标扣分。 9.6 投标人在组价计算过程中,按附表规定的单位取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 书。 10.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汇票或支票形式支付,其中汇票以银行的回单为准。 10.3投标保证金不能以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或第三方支付。 10.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7天内无息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全套正式合同。 3) 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 活动的; 5) 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 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 中标人因资金、技术、工期等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 标将被拒绝。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 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1.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 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2.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 复印。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 7 招标文件 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不允许使用 复印招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方法。 12.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 写全称。 12.3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招标文件第7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均提供一式五份,其 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正本投标资料按第7条所列顺序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商务标,第二部分为技术 标,第三部分为投标人资信、业绩证明文件,统一后做成正本,并在封面上加 盖“正本” 字样;副本投标资料也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并分别在封面上加盖 “副本”字样 13.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 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外两层密封的所有副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 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3.3在投标文件密封皮上应: 1) 写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和投标人名称等; 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工程名称; ?c? 2010年 月 日 时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3.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书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 负责任。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4.2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 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8 招标文件 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招标人。 15.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 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16、无效投标 16.1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 由于包装不妥在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4)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5) 投标书没有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货无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16.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认定),将被视为废标或 导致被拒绝: 1) 投标书没有加盖公章、无法人签字或无授权代表签字; 2) 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无投标单位授权书; 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 数或提出的偏离招标人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8) 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有不明确的问题或其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又不能合理说明(解释 清楚)或者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9) 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0)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适用法 律、税及关税、质量保证期等其他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 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11) 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9 招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17、开标:由业主自行开标。 18、投标文件初审 18.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 1)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 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 18.2初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评标价将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单价之和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除非单价小数点明显点错了位置。 2) 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文件的报价其评标价将按下述方式予以调 整,以包括漏项产生的费用。 a) 有投标单价的,按其投标单价来调整其评标价; b) 没有投标单价的,按其他投标人对相同项所报的最高价计入评标价; c) 如果没有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可用,将用最高的现行市场价计入评标价。 d) 对多报的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文件的报价其评标价仍将按投标总价,如中标按 多报的小项工程或货物的单价计减。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纠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8.3初审时如发现投标设备与招标设备在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质量、交货期有 重大偏离,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设备在基本满足招标设备技术要 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8.4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和发包人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 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 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质量保证期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 质上的偏离。 18.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8.6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 明。 10 招标文件 19、投标书的澄清 19.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及 合同条款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 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20、评标 20.1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0.2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价格的竞争性; 2)产品的先进性; 3)产品性能和标准、功能、配置的满足性; 4)产品的寿命和可靠性; 5)投标人的资质及实力; 6)备品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及相关的维保条件; 7)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的满足性; 8)经营信誉; 9)近三年来同品牌产品在杭州的业绩; 10)商务条款的响应性; 11)合同条款的有利性。 特别强调:开标后各投标人按投标价从低到高排序,评审委员会将仅对前三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六)授予合同 21、最终审查 21.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 产品的技术、质量水平; 11 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 21.2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投标人配合,投标人必须接受。 21.3在对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后,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定标。 22、中标条件 1) 投标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招标人将依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23、中标通知 23.1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24、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 金。 2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 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25.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或 拒交履约保证金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招标人由 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6、履约保证金 26.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发包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以 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前递交,作为分包人认真履行 合同及协议的保证。 26.2履约保证金的反还。在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入档案馆后,一个月内退回。 12 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技 术 规 格 书 1.概要 (1)此份技术规格书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泛光照明工程的详细规格、条款和 资料。投标人须根据各自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对泛光照明工程进行投标。招标人 有权选择投标人的中标范围。 (2)泛光照明工程招标范围: 此份规格书包括下列项目: 本次招标将从资格审查、设计、制造、投标书、运输、装卸、安装、配合调试、试运行、培训、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维修技术力量等各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1.1 工作范围 (1)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灯具,提供的灯具必须包括以下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 按发包人认可的中标人设计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 灯具运输至建设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 安装调试; ? 售后服务。 (2)这份规格书只是对泛光照明系统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设计、灯具的制造供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负责。 (3)整套灯具及其主要部件的产地须注明:灯具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材质及相关技术指标.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条款一一给予实质性答复。 (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发包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发包人概不负责。 (6)招标人保留变更工程量的权利,但对工程量的变更不影响投标的综合单 13 招标文件 价,总价按变更后的工程量调整。 1.2投标人须有能力在浙江杭州市提供长期维保服务,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3主要设备及材料的基本需要 详见第4条泛光照明工程的规格和要求。 1.4工期要求: 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场, 年 月 日完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工期做出承诺。投标人按此工期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 2(总体要求 2.1工地条件 所有合同中提供的灯具应能符合下列的环境条件,因此,当投标方提供灯具时应考虑相应环境与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 (1)适应性要求: . ? 工作环境温度: -10?—50? ? 电源条件 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元器件的安装须符合和适应下列条件 : 电压:,380V,3相 ;,220V,单相 电压波动:?7% 频率:50Hz 频率波动?3, 接地电阻要求:?4欧姆 (2)抗地震要求: 所有提供的灯具须适应6度地震烈度,建筑结构未受偏差影响的前提下,能正常运行。 2.2 产品标准和规范 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下列所示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有可能被修订,如有修订,投标人提供的泛光照明工程及安装服务应按最新的版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和国外标准 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现行的中国国家、地方和行业部门的规范、规定和标准,包括及不限于下列: 14 招标文件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D/T16-92 (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 GB50254-96 (3)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 (4)其它有关国家标准及规范 (5)由发包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4)投标方遵守不仅限于此规格书中的标准时,要求及时解释清楚。当推荐的标准和 制作规定等效或适用于此技术规格书,发包人有可能接受。投标方须阐明其替 换的标准或其实际使用的标准并提呈所推荐的标准和制作规定 2.3产品检验 产品出厂之前,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 2.4安装与验收 2.4.1 分包人负责培训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替换分包人指派的不合格的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4.2 验收: (1) 设备运达后的检查:分包人提供的设备须通过有关部门的验证检查,如开箱 后确认货物错发,丢失及损坏,分包人应承担责任; (2) 第一次交工验收:在本项目启用后进行第一次交工验收,按照合同和双方共 同商定的验收条款对调试完毕的设备进行验收。如第一次调试未成功,分包 人应配合发包人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开始第二次调试,调试时间为第一次调试 结束后一个月内,如系分包人原因造成调试失败,分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 的全部费用;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使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有权拒绝接受 全部设备,分包人负责赔偿由分包人原因引起的该项目的一切损失。 (3) 最终验收:在本项目全面完毕后进行最终验收,本项目按照合同和双方共同 商定的最终验收条款对调试完毕的设备进行最终验收。如第一次调试未成 功,分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开始第二次调试,调试时间为第 一次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如系分包人原因造成调试失败,分包人应承担因 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使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有权 拒绝接受全部设备,分包人负责赔偿由分包人原因引起的该项目的一切损 失。 15 招标文件 2.4.4 验收的目的和程序: (1) 确认安装成功; (2) 确认设备性能及其它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规定。 (3) 验收程序应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顺序、标准和 实验方法进行。发包人可选择和买下使用后的实验仪器以确保设备的运转。 2.4.5 完成竣工资料交接归档工作,并按发包人的档案管理要求完成资料归档工 作。 2.5 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在杭州地区设立维修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维修人员需在接到 维修电话后 2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提出维修结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 直到结束。 (2)中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泛光照明工程提供24个月的质保期免费维修和保 养,维保期日期从正式移交物业公司使用之日算起。 (3)在2年质保期内投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或因自 然磨损的质量问题及安装调试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2.6 备件供应 投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2.7 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投标书中说明。这些设备及 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 (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 (3)所有检修设备使用的交流电应为50Hz、220V、单相、三线,并能在?10%的压 差下正常运行。 4.招标设备的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4.1主要设备材料需求一览表 见招标人提供的清单 4.2基本技术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泛光照明灯具必须按照清单中要求的数量,灯具品牌必须在参 16 招标文件 考品牌中选择,光源的品牌必须在招标技术要求中选择,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规定的灯具参考品牌(含光源)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 (2)LED芯片品牌:CREE、 OSRAM 、 LUMILEDS。光源/电器品牌:PHILIPS 、 OSRAM 、GE (3)灯具的规格要求: 灯具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规格 材质特性 防护等级 光源参数 安装位置 备注 说明: 1、所有灯具要求具有抗老化功能。应能保证工作电流稳定,使工作电源不稳定时,光源不会超负荷工作,保证灯具偿寿命正常工作。 2、灯具参考规格由于不同品牌厂家模具有所不同,投标单位所选择不同品牌灯具参考规格也有所不同,投标单位应在投标灯具技术指标及供货证明书中说明灯具规格。 3、LED线形投光灯灯具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样品。 (4)配电箱原器件要求 1,配电箱主回路主要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软启动器、双电源开关等)采用ABB、施耐德的产品。 系列 断路器 塑壳 ABB S260系列 T系列 施耐德 C65系列 NSX系列 2.1其他电器元件可以采用其他产品进行代替,但选用的元器件性能参数不得低于设计图纸中所要求的产品规格型号。 2.2供应商提供的配电箱及其内部配件须符合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参数及性能要求,如有偏差需在偏离表中明确。 17 招标文件 3、产品技术要求 3.1产品(包括所选用的主要元器件)必须符合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并按规定提供国家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 3.2柜内所有元器件的技术参数(包括:开关极数、额定电流、开断电流等)以提供的图纸为准。 3.5箱内配电母线及导线: 1)箱内配电母线材料选用铜材,其纯度达到99.93%以上; 2)箱内配电母线及导线满足线路额定电流的要求,多股线压接端头; 3)箱内选用的导线应为阻燃型耐热多股绝缘软芯铜线,箱内配电用导线规格制造厂可根据开关整定容量确定。其中:电流回路?2.5mm2;电压回路?1.5mm2。 3.6箱内接线端子 1)接线端子外壳材料应有较好的阻燃性能,不腐蚀,自熄灭。 3.7箱(柜)体的技术要求 1)箱(柜)体在满足功能的条件下要尽量的小。箱体外部美观,操作方便。 2)配电箱(柜)体面盖采用防火设计,电气强度高,机械性能可靠,不易变形,阻燃性好。建议采用为透明设计,防护等级:IP41。 3)箱(柜)体开门方向,供货前,由成交供应商到工程实施现场一一确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开启角度?135?或90?。箱(柜)门设计为内铰链,过门线要求采用RV软线,并外缠绕管。 4)箱(柜)体外壳处理方法、耐腐蚀能力 , 长边,1000mm的箱(柜)体,材料采用厚度?1.5mm冷轧钢板折剪焊接而 成; , 长边?1000mm的箱(柜)体,材料采用厚度?2mm冷轧钢板折剪焊接而成。 , 需要拼装的箱(柜)体,相互之间须安装隔板,并在厂内预先拼装调试。 , 箱(柜)体冷板外壳经去油、去污、除锈、磷化后静电环氧粉末喷涂,固化, 淬火过程。色泽均匀,适用于潮湿环境。 , 保证防锈防腐性能大于20年。 , 箱(柜)体应有完整的3C认证,并按IEC298标准的有关规定完成抗故障电 弧试验,及进行短路强度试验。 , 箱(柜)内及面板上元器件标志清晰、布置合理、安全可靠,并具有良好的绝 缘性。 , 供应商需考充分虑进线电缆截面。为便于用户连接引出线,各分支回路输 出需集中连接到柜下方的接线端子上,接线端子距地高度应?300mm。 18 招标文件 , 箱(柜)体防湿、防水处理:箱(柜)体应有两种敲落孔供选择,方便配线安装, 管线锁紧设施应在箱内,且敲落孔处应设置密封胶圈防护,并达到箱体的 整体防护等级。 (柜)体整体制作应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箱(柜)内可适应安装各类不同的, 箱 电器元件,箱(柜)内元件安装板可适当调整位置。 , 请提供色板,由招标人确定颜色。 3.8箱体电气保护接地 1)需具有箱体保护接地功能 2)箱体设置可靠的适用于规定故障条件的接地端子,该端子有一紧固螺钉或螺栓用来连接接地导体。 3)接地连接点标以GB/T 5465.2中规定的“保护接地”符号,和接地系统连接的金属外壳部分看作接地导体。 4)保护导线(PE)置于箱体底部,箱门上有过门接地线。 3.9箱体安装方式 1)箱体安装形式以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为准,供应商应按照安装形式提供相应的箱体。 2)采用嵌入式安装的配电箱在右上角预留40?4mm镀锌扁钢,长度不小于10cm。 3)配电箱成组安装时,应考核公差、槽钢平整度、防护等级。 七、其他 ? 在工地的建设活动中,中标人有责任与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外檐装饰单位及其它分包单位保持联系和合作。在安装期间,中标人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并遵照相关的规定。 ? 中标人应与所有相关的部门相联系,获得相关认可,以便能及时投入服务。并提交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 ? 中标人有责任防止所有泛光照明工程在未经正式认可便使用,而应根据发包人需得到认可后再投入运行。 19 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要三方合同,要重点讨论,负责无法竣工备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总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为“总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合同”),发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泛光照明系统工程的施工、调试、验收。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0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0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20 招标文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总包合同中涉及本工程的有关条款; 5、分包工程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询标纪要; 6、本合同专用条款;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9、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发包人、总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总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0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总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1 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总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总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总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总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总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总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22 招标文件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建[1999]313号,GF-1999-0201)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总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总包合同约束条件下,发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发包人、总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发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总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按总包合同要求,发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按总包合同要求,发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总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总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l(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 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23 招标文件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总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发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发包人或 24 招标文件 总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发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总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发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关于发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发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发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总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总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总包人的关系 25 招标文件 分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后,必须与总包人签订总包管理协议书,确定总分包间的责任和义务。若因分包人不作为或不适当作为负面影响本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若因总包人责任造成分包人正常实施分包工程负面影响,则由总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指令和决定 6(1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总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6(2总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总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总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总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通过发包人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7、工程师和项目经理 7(1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工程师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发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工程师 (或其授权人)签字后,通过总包人的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工程师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通过总包人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通过总包人提出书面申告,发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发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发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26 招标文件 7(4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发包人,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项目经理不及时传递信息时,视作总包人违约,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追究。 7(6发包人如需更换工程师或总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通过项目经理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非总包人的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总包人,由总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发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发包人的工作 9(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通过总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通过总包人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 27 招标文件 用。 (4)通过总包人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发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专用条款有约定时)、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 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发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总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总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通过总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总包人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 全文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案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安全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实施方案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监理工作情况 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6)分包人应允许总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损失的,分包人赔偿发 28 招标文件 包人或第三方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本专业分包合同依然有效。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时,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发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发包人,由发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发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9 招标文件 (1)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发包人或总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发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 分包工程范围内因业主原因而导致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l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总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l 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 30 招标文件 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总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总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总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总包人批准并负责实施。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l 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31 招标文件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通知后l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通过总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计量。发包人在自行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发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发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发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2l、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发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32 招标文件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总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总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总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通过总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发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通过总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总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总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总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 33 招标文件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发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4(3发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发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不服从总包人的管理;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总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 34 招标文件 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 的有效证据。 27(2发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造成工期延误和( 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总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发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通过总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发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8、争议 28(1发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5 招标文件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发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总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总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总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发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总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36 招标文件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或由分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名录内采购的材料设备,分包人须完全接受、密切配合和严格执行。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总包人不得再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发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发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发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过总包人通知发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发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7 招标文件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发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发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台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 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 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5)询标纪要 6)招标文件及附件7)投标文件及附件8)施工图纸 9)技术标准及规范;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 不使用其它 语言。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文件的法律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地区(市)现行的其他法律法规。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参照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发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现行国内标准、规范由分包人自行解决,如果发生国外的标准、设计院特殊标准由发包人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开工前 ; 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提供8套图纸 。 4(2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费用承担: ,分包人如认为需要进行深化的详图和节点工作,设计院最终确认盖章及出图费用如有发生,由分包人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39 招标文件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建设单位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工程监理: 姓名: 职务: 总监 投资监理: 姓名: 职务: 总监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发包人的工作 9(1发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或通过总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分包工程开工前一周内完成。 (2)组织分包人参加会审图纸和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分包工程开工前一周内进行。 (3)发包人通过总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由总包人提供水源、电源及发生的正常消耗和摊销(详见38.2总分包配合条件)。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室内控制标高和轴线由分包人提出要求,由总包人提供。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10天内通过总包项目经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总分包管理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分包人应按总包合同规定的控制性进度及本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提交一式四份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支付预测表(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提交总包人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如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时,还应按工程师指定的进度提交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40 招标文件 在每月的25日前提交一式四份的本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包括本月完成工程量和投资情况、到本月末累计完成投资额及完成的形象进度、次月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用款计划)。对于实际的进度与已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不论何种原因分包人应按总包人要求或工程师批复意见的要求在3天内提交一式四份修订后的进度计划重新报送审批。若分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未能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按期完工或完成预定的工作,总包人或工程师应通知分包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分包人收到通知后的3天内按经工程师批准后进度计划编制一式四份赶工措施报告报批,分包人应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发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分包人提交后的7天内给予确认。 (4)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分包人进场后十天内,分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要求,提交一式四份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含各甲供、暂定价材料设备确定时间计划)。 总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分包人提交后的7天内给予确认。 (5)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人应按总包人的统一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分包人应教育其职工进行文明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分包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包括发包人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应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区的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杭州市建委颁布的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条例执行。 遵守政府有关部门、总包人对施工场地交通、排污、环卫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交付发包人前,对已完工程成品的所有保护及费用均由分包人负责。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发包人原因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安全 41 招标文件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主体(1,、4,楼分两次),分包人应予配合。分包人必须确保泛光照明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一次性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和专项验收。 17(3试车费用的承担:负责泛光照明系统调试及试灯,费用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得另行收取。 18.安全施工 分包人进场后与总包人签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由分包人编制专项详细方案,经总包人确认后,分包人严格按此方案要求实施。 分包人必须认真执行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发包人、总包人的相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工程总包合同目标为确保达到杭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分包人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同时发包人或总包人将视情况对分包人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合理使用总包人提供的场地,保持场地规整、干净、清爽无积水,施工办公室、厕所、食堂、生活设施要整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交由总包人外运。 (2)分包人施工现场原材料及半成品等材料(如各类管材、灯具、电线电缆等)的堆放应严格按总包人要求及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堆放,并按标化工地的要求做好标识工作。 (3)管理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专业施工人员应有上岗证。 (4)如各施工队伍间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方每次处以扣减履约保证金5000—10000元。 (5)施工现场不得有孕妇和儿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对现场进行控制,发现一例处以扣减履约保证金10000—20000元。 (6)不允许出现下表中所述情况,若有发生,按下表所列措施及金额进行处罚 42 招标文件 序号 考核项目 扣减履约保证金 对未佩带安全帽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 50元/每人次 1 对翻越工地围墙者 50元/每人次 2 工地作业区有大小便现象 50元/每人次 3 发现施工现场人员身体赤裸 50元/每人次 4 随意从建筑物窗门洞口向外倾倒施工垃圾 500元/每次 5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100元/每人次 6 工地内施工车辆超速行驶 500元/每次 7 用电保护措施不到位 500元/每处、每次 8 施工机械违章操作 500元/每次 9 违章接水、接电及动用明火 500元/每次 10 施工场地及道路不整洁、有积水 500元/每次 11 材料区堆放不整齐,无指示牌 200元/每次 12 施工作业区未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建材、周500元/每次 13 转材料乱堆乱放 对其他的违反安全及文明工地规定的事项 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不 14 低于100元/每项 注:?发包人将直接向分包人扣减履约保证金,分包人再自行追究违规者责任; ?发包人对上述扣减履约保证金保留最终解释权; ?上述扣减履约保证金并不会减少或免除承包单位根据合同应承担的有关责任。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具体调整方法(以下为分包人风险外的调整内容):除经发包人签署的工程联系单变更调整外,其它情况均为本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不再调整。人工费价格波动属分包人应承担的风险,任何情况下,人工费价格波动不予调整。 (1)经发包人签署的工程变更联系单,价格按如下方式调整:招标工程量清单 43 招标文件 中有的子目按已有子目调整;有类似子目的,参照类似子目调整;工程量清单子目以外无类似子目的新增工程量结算方式如下: a.能套用浙江省2003年版预算定额及补充定额的套用该定额及补充定额,直接工程费按定额规定计取,其他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2003施工取费定额二类工程中值费率套取。 b、主材价格参考当期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和不能按上述方法进行组价的由分包人申报,发包人签证定价。(参考信息价按杭州市造价信息、浙江省造价信息正刊顺序,同时按品种、规格顺序计算) 投标工程量清单一次性报价,以后不以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 c、措施费以 d、规费和税金按投标清单报价中的费率调整。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通过总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分包人施工至本合同21条规定的支付节点向本工程监理机构申报已完工程量报表(一式六份),由工程监理会同投资监理核定已完合格工程量后报送发包人,若对分包人申报的工程量存有疑问,有权要求分包人派员共同复核,此时,分包人应积极配合和指派合格的代表协助复核并按工程师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如分包人不配合,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价款分五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付至35,; 第二次支付:主要材料进场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 第三次支付:乙方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 第四次支付: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结算后1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第五次支付:余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息结清。 每次支付前乙方应提供有效等额发票。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44 招标文件 (1)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出具变更联系单。 (2)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量,分包人不得拒绝施工或要求调整任何单价。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资料: 分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四套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及一套光盘,竣工资料必须有一套原件。 24(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工程备案完成后90天内,分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齐竣工结算资料后,将竣工结算交由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90天内审定,分包人必须做好竣工结算审定配合工作。决算报告批复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作为保修金。 特别约定:?分包人支付咨询费酬金执行浙价服[2009]84号的工程结算审核规定,即执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收费。其中基本费由发包人支付,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费用由分包人支付,分包人支付部分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核增部分由分包人支付审查费用。 ?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的调整按分包人询标的最终承诺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总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相应通用条款执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相应通用条款执行。 (3)双方约定的总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5 招标文件 ,,,,,,,,,,,,,,,,,,,,,,,,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在不限制合同规定分包人和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分包人应以分包人(或分包人和发包人)为受益人对工程进行保险。 30(1发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工程一切险。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按规定投保,费用自理。 31、担保 31(1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31(2分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1)分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现金、支票) 。作为分包人认真履行合同及协议条款的保证。 (2)履约担保的组成为质量保证占30%,工期保证占20%,人员、机械设备到位占20%,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保证及其他占30%。履约担保在工程交工验收通过后,视各项保证内容完成的情况全额或部分返还。履约担保不计利息。分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过不履约行为,发包人将按比例挂帐扣减,待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进行结算。 46 招标文件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按一次性进行结算的余额退付(不计利息)。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1)分为甲定厂家品牌乙供、乙供(自报品牌)二类(详见工程量清单)。不得因任何原因擅自更换投标时的设备、材料品牌,否则视作违约。 (2) 针对甲定厂家品牌乙供设备,当发包人进行工作量调整时,分包人无条件服从。 (3) 如发包人依据工程实际需要,须对上述设备材料供应方式作相应调整,分包人 无条件服从。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所有由分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并经发包人质量管理代表或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在订购大批物料前,分包人要免费提供样本(样品)及产品合格证明作为可之用,并须在工地保存认可的样本(样品),以备以后验货和工程之用。不符合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材料,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有权拒收,并把该材料清退出场,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现承包人有已施工不合格的三无产品,则按该项材料总额处以十倍以内的违约金,并无偿进行返工更换。 如工程原来规定使用的材料因技术因素短缺或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则承包人可提交使用替代的材料或技术建议给发包人。在批准前,替代的方案或建议不能实行。发包人的任何批准或不批准皆不会减轻承包人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假如批准代替的材料价格低于原材料价格,则就在单价内作出相应的减少;假如替代物的价格高于原材料单价,则承包人须负责额外的费用,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2)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 分包人未按要求采购材料设备,须承担工程的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 (3)产品送检费用:进场的材料(包括可能发生的甲供材料)分包人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送检材料的检测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不另计取。 (4)材料质量保证:分包人对所有材料(包括甲定厂家品牌乙供、乙供材料、设备)质量全面负责,报验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分包人应根据国家规定对甲供材料、设备做相应复试与检查验收(相关费用由分包人承担)。若分包人承建 47 招标文件 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分包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造成的,发包人有权进行无限期追溯。 37、合同份数 37(2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人一份,分包人一份,副本,八,份,发包人,四,份,分包人,四 份。 38、补充条款 38.1施工界面划分 本工程涉及土建工程与泛光照明工程、安装工程与泛光照明工程、幕墙工程与泛光照明工程、楼宇智能化与泛光照明工程等界面,如发包人需对以上施工界面划分或未提到的施工内容及界面作部分调整,分包人须无条件服从。 38.2与总包人之间的配合协调 (1)总分包间的关系建立:分包人与总包人必须签订总包管理协议书,确定总分包间的责任和义务。若因分包人不作为或不适当作为负面影响本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总包人责任造成分包人正常实施分包工程负面影响,则由总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总包管理和配合的内容:总包人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尽可能为分包人提供施工便利,包括为分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塔吊、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泥工修补(非总包人原因引起返工,返工的泥工修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成品保护、控制基准、办公和生活条件,按文明安全施工有关规定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警告牌、栅栏和警卫工作,并按时为分包人提供工作面,以及留出合理的工期;提供水源电源接口,其中电源接口提供至二级配电箱下桩头(按需要每层设置保证提供相应容量),工程所需的通讯线路及后续施工用水接管、用电线路及设备等由分包人负责,费用已计入总价,包干使用。 将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资料、竣工资料等纳入总包管理,并做好与分包工程各承建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分包人工程款支付前需经总包方签认。 (3)总包可提供的配合条件: ?包括总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工作面、控制基准,留出合理的工期,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资料纳入总包人管理,并做好技术上、交叉施工、成品保护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同时配合各分包人做好水源电源接口等工作。 48 招标文件 ?包括总包人第一次补槽费、补洞费和相应的垃圾清理等协助费用,如再次出现补槽、补洞现象,费用在发包方的协调下按实向责任单位计取,同时在协调过程中各方必须服从发包方核定的金额。 ?包括分包人无偿使用工地内总包人的其他辅助设施(如:办公室一间、工具间一间、食堂、卫生间、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配电设施等),总包人向分包人免费提供本工程用施工水电及费用;宿舍费由总包人自行向分包人按 300元/间*月(15.8平方米/间,含生活水费用)收取。 ?包括提供塔吊、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合理期内的使用,塔吊按总包人的计划拆除。 38.3与本工程其他分包人的配合协调 在总包管理的框架内,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各项工程验收、竣工资料等方面做好与本工程其他分包人的配合协调工作。包括临设使用,材料设备场内运输,施工场地、工作面或工序移交,隐蔽工程前多方确认,控制基准统一使用,安全文明施工配合,己方或非己方施工工程的成品保护,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实施和调整。 38.4与发包人之间的配合协调 (1)分包人竣工交付时,必须提供给总包人、发包人竣工图五套及竣工资料四套。发包人在支付分包人竣工结算款时可预提档案保证金RMB 2万元,待竣工资料及图纸通过档案馆验收后无息退还。 (2)政府部门要求配套的其他工程及因发包人需要的工程(室外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自来水、高压电力供电、管道煤气、电信、网通、数字电视、邮政等)分包人有义务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审图及深化。要求分包人配合总包人核实土建图纸中安装预留、预埋、留孔。如发现设计遗漏,应提前书面提交总包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分包人必须仔细审阅相关专业图纸及文件,并提交综合管线、支架深化详图。由于施工图纸尺寸、标高、大样等有明显的错、漏、碰、缺等问题而未发现,导致影响使用功能或施工错误,由此引起的返工费用总包人与分包人双方各承担50%。 38.5分包人需要注意的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均作为双方合同中的一部分,分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每一项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和理解,不得因错误理解要求调整合同条款。 49 招标文件 (2)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3)分包人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各项进场手续,并密切配合好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4)如分包人违约停止施工,则发包人有权按发包、分包双方最迟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款,发包人有权立即调换分包人继续施工。违约责任仍按合同执行。 (5)分包人承诺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因工资发放不到位造成新闻媒体或政府部门的追究,由发包人从工程进度款中代付应付的工资,并按代付总额的20%扣减履约保证金。(媒体有不良曝光也作为扣减履约保证金条件之一) (6)分包人应配备专门的工地现场摄影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主要施工工艺过程、隐蔽部位等认为有必要进行摄像的部位、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的摄像。摄像资料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并在上报每期工程进度款时一并上交发包人工程部。此项费用已包含在综合报价内。 (7)分包人按发包人对成品保护的有关要求执行,所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报价内,不另计取。如分包人不按发包人对成品保护的有关要求执行,若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将由分包人承担。 (8)所有工程联系单均以发包人签复意见为准(须加盖发包人项目技术资料印章方为有效)。对已发生的工程变更分包人必须在发生变更之日起15天内上报工程施工联系单;逾期申报的,此施工联系单不予以认可。联系单具体签发流程、要求按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纪要执行,如未按规定流程、要求执行,则由分包人承担相关责任。 (9)如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行为,经监理或发包人工程部人员指出仍不改正的,监理和发包人有权扣减一定额度的履约保证金。 (10) 为了实现进度控制动态有效的管理,发包人要求分包人编制半月、月、总计划,对发包人认为关键或重要的工程节点,根据发包人要求编制周计划,并及时提供。 (11)要求分包人在各主要分部分项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审批,分包人必须按审批同意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扣减一定额度的履约保证金。 (12)分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 50 招标文件 程质量保修责任。分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13)合同解除。在合同实施中,如分包人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投入及管理不符合发包人要求,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分包人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人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 (14)工程质量: ?工程分包人必须确保承包范围的工程内容一次性通过泛光照明专项质量验收,如由于分包人原因,工程不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的,除立即组织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外,发包人有权向分包人处以工程结算造价1?的违约扣款,由此造成关联方的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经政府有关部门和发包方定期检查,如果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而受到通报批评或缺陷较多的,发包方除要求分包人限期整改外,每次向分包人处以1000-20000元的违约扣款。 ?工程材料进场须及时报验,规定复试的材料,必须经复试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实体,若检验不合格而用于工程实体,则监理有权局部停工,并报请发包人对分包人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扣款。 ?监理发出的监理通知书,分包人需按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若不按期整改完毕,发包人有权处以1000元每次的处罚。 ?由于分包人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对总包人、发包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本工程的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签字认可方可隐蔽,如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字认可,而分包人擅自隐蔽的,每发生一次除全部返工外,发包人向分包人处以10000元违约扣款。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对其中尺寸、标高的错误,对建筑、结构、安装等各专业图纸中的互相矛盾,对节点详图与平立面图纸之间的矛盾,及时向监理、设计、发包人提出,如分包人没有认真阅读施工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分包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工期责任。禁止擅自变更或按其中某种做法擅自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承担相应损失。如果分包人提出合理化建 51 招标文件 议为发包人产生经济效益,发包人酌情给予分包人一定的经济奖励。 ?成品保护:成品保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如因分包人施工不当造成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或污染,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给发包人造成工期、质量等方面的影响,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15)工程工期: 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分包人必须于事情发生后7天内书面上报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书面材料后14天内核实完毕确认(如经核实确实属于发包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所致,则工期相应顺延),如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包方书面上报则工期不予顺延。 (16)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分包人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文明施工要确保杭州市安全及双标化标准,安全、文明、环境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分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未达标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此项费用。 ?材料必须做到分类堆放,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并且协助总包人保持场地和施工道路清洁。 ?分包人必须协助总包人保持施工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施工区的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发包方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凡不符合检查标准的每次处以1000元的违约扣款,发现随地大便每次处以500元的违约扣款。 ?施工期间,如分包人发生重大伤亡和火灾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发包人向分包人处以5000-20000元的违约扣款。五部分、投标书格 52 招标文件 投 标 函 :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 )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书: 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投标总价为(大写): 万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如系联合投标的,任一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之任何违反投标或者合同之后果和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8、本投标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53 招标文件 附件二: 附件三:开 标 一 览 表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 单位盖章 ) 注册造价工程师: (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概 预 算 人 员: (签字及盖资格章) 54 招标文件 编 制 时 间: 附件四 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建设单位和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第1页 共1 页 ( 清单号 ) ( 清单号 ) 报价合计 序号 内容 ( 元 ) ( 土建工( 泛光照明 程 ) 工程 )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二 措施项目清单(1+2) 1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三 其他项目清单 四 规费[人工费?17.62%] 五 农民工工伤保险[(一+二+三+四)?0.114%] 六 税金[(一+二+三+四+五)?3.513%] 七 总报价(一+二+三+四+五+六) 55 招标文件 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56 招标文件 附件五 主要材料设备用量及价格汇总表 项目名称: 材料单价材料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 产地 单位 数量 (元) 注:本表所列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产地必须填写。其余材料设备是否填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选用招标文件指定的产品之一进行报价,如超出此范围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6 招标文件 附件六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本岗工龄 岗位证书号码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7 招标文件 附件七 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资质等级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简 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8 招标文件 附件八: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设备能力 进场时间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9
本文档为【泛光照明招标文件(定稿)】,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21635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22KB
软件:Word
页数:74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09-30
浏览量: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