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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称评定天津市职称评定 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我市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出发,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全面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

天津市职称评定
天津市职称评定 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我市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出发,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全面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按照市委加快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的部署安排,结合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识才、选才、用才标准,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天津在高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保证。 二、评审政策 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我市有关政策,评审范围、评审标准、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开展系列(专业)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发挥职称导向和激励作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 展 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和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市委“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的总要求,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向在重大项目和我市重点支柱产业的发展建设中涌现的各类优秀人才倾斜,鼓励对在重大项目、重点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重点产业发展和“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越级评审职称,加快实现职称评审由重学历、资历向重贡献、实绩转变。 (二)拓宽服务领域,为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进一步贯彻《关于个体、私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规定的通知》(津人专〔1998〕44号)要求,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职称评定工作。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一政策;长期在非公经济组织工作,未参加过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其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情况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在评审工作中,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大对多种经济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的力度,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向非公经济组织、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宣传职称政策,指导各类所有制经济组织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和审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就业。 (三)打破地域身份限制,积极为各类引进人才评审职称 进一步贯彻我市聚集人才政策精神,落实海内外引进优秀人才职称评审政策。以“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市工作的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 与本市人员的同等待遇,凡外省市在职人员来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我市申报职称。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岗位数额等条件的限制,经单位和同行专家推荐,根据其业绩成果直接报评高级职称。 (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多个专业技术资格,促进复合型人才成长 落实复合型人才职称评价政策,同时在两个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在单位允许设置的岗位范围内,除按规定申报原系列(专业)职称外,还可根据在其他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按照该系列(专业)规定的条件,申报相应的职称。继续在工业系统高职院校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中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加强我市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五)改革职称评价办法,探索职称评价新模式 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系列(专业)职称评价的实际,加强对职称工作的研究。针对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不同特点和规律,根据专业和岗位要求,探索考试、考评结合、量化考核等多种评价方式,研究在评审中增加笔试、面试、述职、答辩、信息化评审、实地考察等办法,不断完善职称评价体系,提高评价的公平性、高效性、科学性。 (六)修订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专业技术发展的需求,结合近年来在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按照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业 绩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将学习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方面,对部分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拟改革职称评价方式或完善评审标准的,请于7月底前将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三、评审数量 (一)事业单位已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按规定在结构比例数额内进行推荐;未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在单位空岗数额内进行推荐。 (二)企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结构比例或空岗补缺的办法,自主确定推荐数额。 四、评审时间 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至年底前必须结束。各评审委员会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评审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规定的有关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公示等各环节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推荐程序,在推荐工作中认真落实 “三公开”和推荐结果公示制。对弄虚作假或不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程序执行、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纪律》(津人专〔2000〕22号)规定,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二)职称评审工作由我市现行的评审委员会和评委专家库按照评审专业范围承担。超出评审专业范围或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的材料,各级评审委员会一律不得受理,对违规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因工作需要或人员变动等原因,今年拟对评委专家库、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整或组建评委专家库的,由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提出申请,与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共同研究确定人选,并于7月底前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要按照全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好评审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 (四)各评审委员会应按照津人专〔2003〕25号文件中“四到位”和“四不准”的要求,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和评审条件,规范评审行为,对申报人员做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切实保证评审质量。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会、评委会委员、专业(学科)组成员及秘书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进行处理。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职称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孙涛;联系电话:23111793 二,一,年七月五日 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我市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出发,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全面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按照市委加快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的部署安排,结合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识才、选才、用才标准,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天津在高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保证。 二、评审政策 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我市有关政策,评审范围、评审标准、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开展系列(专业)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发挥职称导向和激励作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和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市委“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的总要求,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向在重大项目和我市重点支柱产业的发展建设中涌现的各类优秀人才倾斜,鼓励对在 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产业发展和“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越级评审职称,加快实现职称评审由重学历、资历向重贡献、实绩转变。 (二)拓宽服务领域,为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进一步贯彻《关于个体、私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规定的通知》(津人专〔1998〕44号)要求,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职称评定工作。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一政策;长期在非公经济组织工作,未参加过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其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情况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在评审工作中,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大对多种经济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的力度,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向非公经济组织、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宣传职称政策,指导各类所有制经济组织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和审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就业。 (三)打破地域身份限制,积极为各类引进人才评审职称 进一步贯彻我市聚集人才政策精神,落实海内外引进优秀人才职称评审政策。以“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市工作的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与本市人员的同等待遇,凡外省市在职人员来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我市申报职称。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岗位数额等条件的限制,经单位和同行 专家推荐,根据其业绩成果直接报评高级职称。 (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多个专业技术资格,促进复合型人才成长 落实复合型人才职称评价政策,同时在两个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在单位允许设置的岗位范围内,除按规定申报原系列(专业)职称外,还可根据在其他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按照该系列(专业)规定的条件,申报相应的职称。继续在工业系统高职院校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中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加强我市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五)改革职称评价办法,探索职称评价新模式 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系列(专业)职称评价的实际,加强对职称工作的研究。针对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不同特点和规律,根据专业和岗位要求,探索考试、考评结合、量化考核等多种评价方式,研究在评审中增加笔试、面试、述职、答辩、信息化评审、实地考察等办法,不断完善职称评价体系,提高评价的公平性、高效性、科学性。 (六)修订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专业技术发展的需求,结合近年来在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按照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业绩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将学习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方面,对部分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拟改革职称评价方式或完善评审标准的,请于7月底前将方案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三、评审数量 (一)事业单位已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按规定在结构比例数额内进行推荐;未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在单位空岗数额内进行推荐。 (二)企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结构比例或空岗补缺的办法,自主确定推荐数额。 四、评审时间 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至年底前必须结束。各评审委员会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评审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规定的有关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公示等各环节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推荐程序,在推荐工作中认真落实 “三公开”和推荐结果公示制。对弄虚作假或不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程序执行、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纪律》(津人专〔2000〕22号)规定,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二)职称评审工作由我市现行的评审委员会和评委专家库按照评审专业范围承担。超出评审专业范围或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的材料,各级评审委员会一律不得受理,对违规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因工作需要或人员变动等原因,今年拟对评委专家库、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整 或组建评委专家库的,由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提出申请,与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共同研究确定人选,并于7月底前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要按照全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好评审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 (四)各评审委员会应按照津人专〔2003〕25号文件中“四到位”和“四不准”的要求,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和评审条件,规范评审行为,对申报人员做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切实保证评审质量。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会、评委会委员、专业(学科)组成员及秘书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进行处理。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职称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孙涛;联系电话:23111793 二,一,年七月五日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文档,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构建乡镇和谐交通管理执法环境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为整个社会构建了一个完善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保障,然而,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实际贯彻过程中,不少基层的民警却反映由于新法处罚幅度的提升,受处罚违法行为人意见较大,尤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农村道路,执法难度更大,执法民警与违法行为人冲突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难”问题日益突出。 我队在经历了几次的群众对抗执法冲突后,围绕构建一个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在认真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建立基础台帐,全面分析原因;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群众的敌对情绪;调动群众参与交通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延伸各种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到基层,进一步便民利民;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开辟出一 条有效的农村道路交通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 一、充分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台帐,掌握第一手材料 要建立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首先要摸清辖区的交通情况及其特点,充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所要掌握的辖区交通情况包括:辖区人口数,辖区总面积,道路总长度(包括等级道路及非等级道路)、名称和等级,行政村及自然村数量,各种车辆型号、数量,专业驾驶员人数,分布规律(即每个村有多少部车辆及驾驶员),这些车辆主要从事何种营运,其运输时间、路线呈何规律,该辖区的客流、物流有何特点等等,充分掌握这些第一手资料后进行整理,制订详尽的台帐,掌握了这些材料将为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为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高低、是否理解并支持决定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大部分是取决于自身文化素质,但是也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宣传工作紧密相连的。近年来,我队非常重视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废除以往形式单一老一套做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以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农村群众接受教育。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队总结出以下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 (一)自身执法宣传。交警的执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宣传载体。一个有着严整的警容风纪、规范化的执法程序的执勤民警队 伍本身就是很好的“交通安全宣传牌”,在执法过程中最忌讳的是方法简单粗暴,动不动喝斥违法行为人等等行为,这样就会令群众对公安交通部门产生排斥感,自然就“敬而远之”了。我队特别注重执法解释工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违法行为人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及其所存在安全隐患,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哪些危害,违反了交通法规具体条款等等,让违法群众心服口服,自觉自愿接受处罚,交通管理工作自然顺利展开。 (二)新闻媒体宣传。新闻媒体具备了群众接受率高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民警经常抱怨工作又累,群众又不支持,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吃力不讨好”等等,这与新闻媒体利用率少,缺乏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是分不开。我队充分利用抚松电视台遍布各乡镇、农村,收视率高的特点,在抚松电视台警务报道专题节目中开辟专栏,将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交通案例及经验教训、民警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苦与累镜头分类系列播出。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拉进民警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安全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交通活动时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何避免不安全的因素造成的危害;……久而久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文明意识也得到提高。 (三)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我队结合创平安大道中交通安全共建活动,经常组织民警深入设在事故高发路段或重点道路边上的村庄、企业、学校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交 通安全知识竞赛、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碟片、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坚持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村、厂、校。通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提高了这些地区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半功倍。 (四)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交通违法行为人之所以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常是因为他们不懂其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或者虽然知道交通违法了但心存侥幸心理,不懂其行为会造成相应的危害。我队在各中队设立一个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悬挂交通安全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挂图,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光碟。在查获每起交通违法行为,准备对其进行处罚前首先要求违法人接受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教育让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危害性,自觉接受处罚,且促进其在今后参与交通活动时会更注意交通安全了,这比起“重处罚轻教育”的效果要好很多。 (五)开展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寓交通安全教育于娱乐中,大、中队经常组织娱乐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在交通安全共建村、厂、校,提前数天发给参与人一些交通安全知识资料让他们学习,数天后,在这些共建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就资料里的内容问答,答对的参与者奖励一些小奖品,这种活动容易提高群众了解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与主动性。又比如赠送安全头盔。对一些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在查获之后,赠与安全头盔,原本以为会受到严厉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仅没受到处罚,还意外获 赠,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戴头盔呢,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常开展,让辖区群众受到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也会有所提升。此外,在一些人流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碟片、散发交通安全传单等等活动也能收到很好宣传教育效果。 三、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人的抵触情绪 在不少群众眼里,交通民警就等同于“罚款的警察”,为了消除这种误解,除了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极力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外,很关键的一点是要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性化管理措施。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安全是“目的”,“手段”未必要罚款。 为改变以往在群众眼里公安交警“以罚为主”的交通管理方式,大、中队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违法停放、闯禁行路线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被查获后不再进行罚款,而是让交通违法人参与交通执勤劝勉其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来代替处罚,这既扩大了交通管理人员队伍,也改变了以往在群众眼中以罚为主的公安交警形象,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能够适应农村经济落后的民情,也能增强对交通违法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以教育代罚款,达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 四、调动群众主动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 (一)成立各类型车辆“协会”自治。我队分片划区在农村基层鼓励各种类型的车辆驾驶人员成立协会等组织开展自治管理。目前,抚松全市按乡镇划分成立了客运车队、货运车队、农用车队等13个,在协会的内部再根据区域(我们管辖的区域——各乡镇——各行政村)的划分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即“分会”),层层而下,形成了一个类似“金字塔”型的管理机构,这些协会的“管理者”直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等等,协会的管理 章程 公司章程范本下载项目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 里也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如:严禁非法载客上路,严禁未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等等,他们拥有了充分“自治权”,并相互监管。不仅节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让这些驾驶人员有了“自治”的感觉,调动其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积极性。 (二)组织交通安全义务巡逻队。各中队与辖区团组织联合召集优秀青年组成道路交通义务巡逻队,负责各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开展对占道晒粮、路边堆放砂石建筑材料、乱摆摊设点、非法载客等行为进行劝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 (三)组织联勤执法队、各部门齐抓共管。交通管理工作并非仅仅交警部门的“独角戏”,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在乡镇基层,警力少、管理线路长,单靠交警一部门只会出现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的支持起着关键性作用。争取当地政府、党委的支持,联合各职能部门组建一个联勤执法队,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社会化交通管理,不仅可以相应解决乡镇基层中队警力不足的问题,还可以相互弥补职能 的欠缺,效果尤佳。 五、延伸各种业务到基层,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农村基层之所以存在大量的无牌无证车辆,很大原因上是因为地处边远,进城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不方便,所以虽然很多乡镇基层中队大力强强整治,但是仍然治标不治本,很多车辆还是在被处罚后不及时参加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而交通管理工作也很容易陷入一种僵局——整治力度大却收获小,辖区的交通违法率仍居高不下。抚松交警我队自2003年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交警怎么办”大讨论以来,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延伸车管、驾管业务到基层,组建流动车管站、驾驶证培训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为边远地区群众挂牌、年检、培训驾驶证让正规购买的车辆方便挂牌,让愿意参加驾驶证培训的驾驶人员方便培训,这样一来便可以使辖区的无牌证车辆大大减少,不仅赢得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便民利民措施的肯定,促进和谐交通管理环境的建设,同时也可以降低辖区的交通违法率。 六、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 近年来,我们大、中队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对象等在人民群众中带有号召力的人士为廉政监督员,经常性召开通报会议,向监督员传达新的法律、法规和通报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充当警民沟通的共同桥梁。群众有什么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这些代表向我们反映,而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一些专项活动的精神也通过这些代表公布。在执法工作展开时,遇到 一些群众“不理解”的责问时,这些代表便会发挥作用,对这些群众解释我们的工作目的等等,消除误会,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与群众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有利于强化警民关系的活动,不仅可以加强警民的沟通,更关键的是也给自己树立一面“镜子”,通过廉政监督,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工作开展中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即使改正或补救,以利于和谐执法环境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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