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司车辆违章记录处理的规定
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督促专兼职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杜绝违章,现对公司公务车辆交通违章处理作如下规
定:
一、公司公务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费用自理。交通违章信息由综合管理部定期通报,违章责任由车辆所属
部门划分,处理违章的费用全部由违章责任人承担。
二、综合管理部和其他车辆所属部门应坚持填写派车记录,注明每台车的驾驶员和使用起止时间,在该时间段的交通违章由该驾驶员承担;如果有违章但此时间段没有对应的派车记录的,原则上由该车
专职司机或公司指定使用人承担交通违章责任。
公司领导同意外单位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在此时间段的交通违章与公司专职司机无关;派车人员和驾驶员将公车私用,或不按派车单执行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在此时间段的交通违章一律由该派车
人员和驾驶员承担。
三、综合管理部每月5日前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交通违章情况进
行网上查询,有违章记录的,如实书面通报给车辆所属部门,专职司
机或指定使用人。
四、承担交通违章的责任人应及时消除违章记录,费用自理。如通报当月未消除违章记录,综合管理部通知财务部从责任人最近一个月工资中预扣违章处理费用,该费用包括罚款和扣分处置费用(每分
50元),如果要吊销驾驶证的,另外再预扣2000元。
五、预扣违章处理费用后,责任人消除违章记录的,预扣费用如数退还;超过一个月责任人仍未消除违章记录的,由综合管理部代为
处理,处理完后,预扣费用多退少补。
六、员工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前,应先到综合管理部核对有无交通违章责任记录,如果有违章记录的,该员工必须先按本规定消除违
章记录才能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未处理的交通违章记录给予
二个月的宽限期,逾期仍不处理的,按本规定执行。
武汉恒钢物流发展
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七月
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