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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制度.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制度.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四年十一月 目 录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 3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考核管理细则(试行) ........... 29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35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试行) .................... 46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安装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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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制度.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四年十一月 目 录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3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考核管理细则(试行) ........... 29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35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试行) .................... 46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安装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 50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日常办公用品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 60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 63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 65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及其岗位工作职责 ........................ 79 2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促进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 量,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更好满足广大师生的就餐需 求,特制订食堂制度,各经营单位要认真阅读,严格执行。 一、 食堂经营范围 1. 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经营范围和卫生防疫部门规定 制作销售饰品。 2. 禁止出售外购主食及制成品,发现一次扣管理押金 200元 3. 经营单位只能在经营的范围内及地点内进行加工销 售,不得超范围或私自设点,如一次违规扣除管理押 金500元。 4. 禁止向学生出售烟、酒等危害学生身心安全的物品, 发现一次扣除管理押金100元。 二、 价格质量要求 1. 各经营单位进货的原材料与在售的所有食品要明码 标价销售,并且要有明显的价格 标识 采样口标识规范化 下载危险废物标识 下载医疗器械外包装标识图下载科目一标识图大全免费下载产品包装标识下载 。必须做到有价 可依,按价销售。 2. 各经营单位所售主食都要足斤足两,面条杜绝过水, 大米蒸熟,馒头碱性事宜,严格按照价格标识销售。 3 3. 副食种类按照不同季节,分高、中、低档选配,要做 到新鲜卫生、营养丰富、味美价廉。 4. 主副食价格根据成本核算低于市场20%明码标价,否 则发现一次扣管理押金100元。 三、 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1. 各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所选供货单位必须符合卫 生部门的规定要求,证件齐全,具备供货资质。严格 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进货、发放使用记录,违者一次 扣管理押金100元。 2. 各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 劣、未经检验检疫等卫生部门明令禁止的有害物质, 发现一次扣管理押金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法律 责任。要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食品采购 验收制度》、《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见 附件)。 3. 各采购单位已采购的原材料与食品的储存要分类分 架、隔墙离地存放。要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学校 食堂库房贮存管理制度》(见附件)。 4. 各经营单位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操作要按 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要学习、掌握、并 严格执行《学校食堂操粗加工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4 操作间管理制度》、《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见附件)。 5. 各经营单位在售饭时严禁制作销售卫生部门明令禁 止、未煮熟烧透、变味变质的食品,违者一次扣除管 理押金100元。要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学校售饭 间管理制度》(见附件)。 6. 各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使用情况要建立档 案,并作严格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 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要学习、掌握并严格 执行《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见附件)。 7. 各经营单位不得使用未经洗涤、消毒的餐饮具、灶具; 不得提供和使用白色泡沫餐具;不得提供和使用没有 环保标识与安全检验的塑料制品;违者一次扣除管理 押金50元。 8. 各经营单位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严格按照卫生监督部 门有关食品留样办法及要求执行。要学习、掌握并严 格执行《学校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见附件)。 四、 食堂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 各经营单位禁止在学校食堂范围内存放任何有毒有 害物质。对于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需化学物品,要由 专职人员管理,并且存放在特定库房。 2. 学校食堂的就餐区、门厅、公共走廊、卫生间、以及 5 食堂的周边环境要保持卫生、安全,做到整洁规范, 窗明几净,无异味、无苍蝇蚊虫鼠害;餐桌、地板、 操作台无油垢、无污物。各经营单位、保洁人员要学 习、掌握并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见附件)。 3. 各经营单位确保库房、粗加工间、操作间、售饭间的 清洁整齐,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详细内容见《学校 食堂环境管理制度》(见附件)。 4. 各经营单位、保洁人员必需对学校食堂使用的餐盘、 碗筷、容器、用具以及食品加工时使用的器具进行彻 底的清洗、消毒,要有指定的从业人员负责管理,并 建立填写详细的《餐具消毒记录》。要学习、掌握并 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餐具消毒管理制度》(见附件)。 五、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1. 各经营单位经营主必须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等 相关经营证件。 2. 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备有、佩戴有效的《健康证》, 并掌握相关食品卫生知识才可以上岗工作。 3. 从业人员必须学习、掌握并且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从 业人员管理制度》(见附件)。 4. 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要穿戴好 干净整洁的工衣、工帽、口罩。禁止佩戴首饰上岗, 6 禁止穿工作服上厕所,违者一次扣除管理押金50元。 5. 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态度要热情周到、不 急不躁,对待师生要有好不发生争吵,更不能发生打 架事件。 六、 档案资料要求 1. 各经营单位对供货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 证》、《食品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 通许可证》、身份证等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及时整理存 档。 2. 各经营单位的购物小票、台账证件按照三对应原则建 立台账。 3. 建立详细健全的餐具消毒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记录、食品留样记录、废弃物回收记录等。 七、 灶具设备的管理要求 1. 食堂设备布局合理,灶具、用具存放有序,并保证其 正常运行。 2. 有加工间、消毒间、更衣间,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卫生 要求操作,有不合格者扣管理押金100元。 3. 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保洁设备及食品冷藏 设备,有防尘、防鼠、放蝇等设备,并保障设备的正 常运行,有不合格者扣管理押金100元。 八、 监督与检查 7 1. 学校成立了学生食堂考核小组,按照学校食堂管理制 度制定的相关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若有违规行 为,给与不同程度的处罚,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 2. 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每周汇总一次,每月进行一 次大检查。 3. 每月组织一次伙食生活会议,对学生食堂进行民主评 价。要认真听取学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食堂要及时 整改。 4. 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一次扣除管理押金500元。 九、 为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与管理,各经营单位每 年缴纳管理押金15000元。 十、 本制度解释权归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8 附件: 学校食堂环境管理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卫生环境,时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特制订学校食堂环境管理制度。 一、各经营单位禁止在学校食堂范围内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对于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需化学物品,要由专职人员管理,并且存放在特定库房。 二、学校食堂的就餐区、门厅、公共走廊、卫生间、以及食堂的周边环境要保持卫生、安全,做到整洁规范,窗明几净,无异味、无苍蝇蚊虫鼠害;餐桌、地板、操作台无残留食物、无油垢、无污物;废弃物容器要加盖等。 三、各经营单位确保库房、粗加工间、操作间、售饭间的清洁整齐。 四、要确保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配备齐全并且正常运行。 五、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以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加工间与用餐场所要设置并使用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烟应有隔栅或网罩;灭蝇设备要正常运行;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9 六、食品处理区要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七、要常态性清洁食品加工、贮存、成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必要时消毒。设备设施具体包括:蒸箱、灶台、操作台、案台、陈列柜、冰箱、和面机、压面机、绞肉机、货架、清洁池等各操作间所有设备。 八、对上述设备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0 学校食堂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就会危害就餐者健康甚至造成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一、要求各经营单位指定特定的从业人员专门负责建立、管理《餐具消毒记录》,并详细填写。负责人要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日常化。1.要保证按照洗涤程序操作,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要保证洗消设备正常运作;3.要保证餐具洗消后的卫生质量。 二、餐具洗消程序 公共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1.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度-60度为宜);2.温水去除残留油脂(30度左右为宜);3.消毒,可采用物理或化学法;4.冲洗,用清洁卫生的水冲洗餐具残留药物;5.保洁,将洗净消毒的餐具、容器、用具放入保洁柜备用。 三、洗消人员掌握的消毒方法 1.常用的: (1)煮沸消毒:将洗涤洁净的餐具置入沸水中消毒2-5 11 分钟;(2)蒸汽消毒:将洗涤洁净的餐具置入蒸汽柜或箱中,使温度升到100?时,消毒5-10分钟;(3)烤箱消毒:如红外消毒柜等,温度一般在120?左右,消毒 15-20分钟。 2.化学消毒 即使用餐具消毒剂进行餐具消毒。化学消毒的要求:(1)选用的消毒剂必须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餐具消毒剂,不能使用非餐具消毒剂进行餐具消毒;(2)使用餐具消毒剂进行消毒的浓度,必须达到该产品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书规定的浓度;(3)将餐具置入消毒液中浸泡10-15分钟,餐具不能露出消毒液的液面;(4)餐具消毒完华后应使用流动水清除餐具表面上残留的消毒剂,去掉异味。使用化学消毒时,应随时更新消毒液,不可长时间反复使用。 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梁高、稳定以保存、入水以化解等优点,成为首选消毒剂。 3.洗碗机 使用餐具洗涤消毒机进行餐具洗涤消毒,应注意下列问题:(1)餐具在 洗涤架上的摆放应符合设定的要求,不可乱堆乱放,以免影响洗涤消毒的效果;(2)洗碗机每次工作水温控制在80?左右;(3)洗涤、消毒液应临时配制,随时更换;(4)洗消完毕后,应检查餐具洗涤、消毒的效果,达不到卫生要求的,应重新进行洗涤、消毒。 12 洗碗机应经常检修,保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 4.餐具洗涤,消毒合格的标准 1.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干燥。2.烷基碘酸钠在餐具上残留量低于0.1mg,100平方厘米,游离性余氯低于0.3mg,L。3.餐具上的大肠菌群少于3个,100平方厘米,不得检出致病菌。 13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规范,直接影响师生的就餐、健康。为此,特制订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需有健康的身体,思想政治好,心理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由各经营单位自行聘用。 三、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健康证方可继续从事食堂工作。 四、 各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对其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管理。 五、 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立即停止从事食堂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六、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用流动水洗净消毒双手。 七、 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 八、 食品操作区的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不在食品操作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14 九、 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时不抽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随处乱放。 十、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十一、 每学期食堂各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十二、 所有从业人员必需积极认真参加培训。 15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加强过程管理,特制订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一、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销售的食品 二、 采购时应索取购物凭证,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 三、 食品及原材料供货商必需提供《工商经营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疫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若无相关证件,则禁止在此处采购。 四、 入库前进行验收,凡无人验收视为不合格产品,食堂不得加工食用;出库时登记,作好记录。 五、 定型包装食物的验收:1.验包装上内容要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3.验包装要有厂名、厂址;4.验食物的外观没有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5.嗅气味没有异味;6.手感是没有异样。 六、 非定型包装的验收:1.不能有霉变、腐烂的迹象。要符合日常食品加工的常识;2.闻起来不能有异味;3.手感 16 无异样;4.蔬菜保持新鲜。 17 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材料是保证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食堂加工食品的安全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订食堂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 食堂各经营单位必须对供货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疫检验合格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和供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时进行整理存档。 二、 食堂各经营单位必须要有与食品及原材料相对应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 三、 食堂各经营单位必须要有与食品及原材料批号相对应的进货票据。 四、 各经营单位的购物小票、台账证件按照三对应原则建立台账。 18 学校食堂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时烹调食物的重要场所,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订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 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二、 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尽量做到色香味俱全并且尽量不破坏食品营养价值。 三、 学校食堂禁止制售凉菜、凉面、野生菌、皮蛋、豆荚类食品以及豆浆等。 四、 成品与半成品菜品严禁直接放在地上,防止造成第二次污染。 五、 操作人员在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形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六、 需进行加工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操作: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有国际或者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度,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操作方式。 七、 未完成的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存放使用。 八、 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加工使用的汤勺、锅铲品尝; 19 不用手扣鼻屎、耳垢,厕所后及时洗手。 九、 制作好的成品要用清洁、已消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围裙擦拭容器。 十、 抹布等清洁用品要保持干净卫生。 十一、 保证“三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十二、 不符合一下条件的食品不允许使用,并坚决予以销毁: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异常的食品;2.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3.过期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无《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 20 学校食堂粗加工间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间管理直接决定食品的加工操作与质量安全,为此,制订学校食堂粗加工间管理制度: 一、 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的标识。 二、 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 原材料加工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异常,不得加工和使用。 四、 食品性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植物性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原料和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 五、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六、 加工好的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避免污染,并应根据其性质分类存放。 七、 加工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八、 加工、使用过的容器、砧板、刀具要及时清洗、消毒。加工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采用化学法消毒的要设置专用清洗池。 21 九、 应设专供存放已消毒加工用具的保洁设施。 十、 保持粗加工间的卫生清洁,保持上下水通畅,保证货架、操作台、保洁柜的干净整洁,垃圾桶要有明显标志并外壁干净及时加盖。 22 学校食堂售饭间管理制度 售饭间主要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分发出售的场所,售饭间清洁卫生程度的好坏,直接影响食堂所售食物安全质量的高低,特制订售饭间管理制度: 一、 各经营单位要保持售饭间的清洁卫生。注意售饭台、保温台、保洁柜、窗口、地面等卫生情况。 二、 充分利用“三防”设施,坚决杜绝虫害、鼠害情况发生。 三、 食堂从业人员在进入售饭间时佩戴有效的健康证,穿戴好干净整洁的工衣、工帽、口罩、一次性手套,禁止佩戴首饰上岗。 四、 禁止食堂从业人员在售饭间对饭菜咳嗽、打喷嚏、掏耳垢等,静止抽烟,禁止穿工衣上厕所,厕所后及时洗手。 五、 禁止售饭间成品饭菜直接放置在地面。 六、 非食堂从业人员禁止出入售饭间。 23 学校食堂库房贮存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时储存食品及原材料的重要场所,是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订学校食堂库房贮存管理制度: 一、 学校食堂库房要保持干净整洁,适当通风,严禁霉变、鼠迹、苍蝇、蟑螂现象。 二、 各经营单位库房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如:杀毒剂、洗涤剂、消毒剂等。 三、 库房物品应按标识有序存放,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架存放,货架要距离地面、墙壁均在10cm以上。 四、 库房内非食品物品要划分专门区域存放。 五、 库房贮存物要定期检查,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或过期食品应及时清理销毁。库房内禁止存放过期、变质、霉变等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 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冰柜应有明显区分标识。 七、 在冷藏、冷冻冰柜内贮存时,应到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分类摆放。 八、 在冷藏、冷冻冰柜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温度要求。 24 九、 各经营单位要对冰柜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 确保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25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 学校食堂各经营单位必须要对制作销售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 学校食堂各经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留样的采集于保管。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留样负责人负责每日每餐的留样,并按《食品留样情况登记表》进行详细的记录。 三、 饭菜留样必须做到每餐必留,每样必留。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 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五、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克。 六、 各经营单位要设置专用冷藏设备进行留样储存。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任何物品。 七、 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名称、留样人、重量。 八、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6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 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 三、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四、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五、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六、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做好使用登记。 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 27 加剂,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 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1.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 不应掩盖是平的腐败变质; 3.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参 杂、参假、伪造为目的的而是用食品添加剂; 4.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 在达到预期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28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食堂考核管理细则(试行)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转变服务观念,增加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使学生食堂成为文明、卫生、安全的就餐场所,特制订如下食堂考核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百分制考核。 第一部分:常规检查,占总分80%。 (一)、管理制度及档案情况5分 1. 是否有进货台账记录、索证索票记录、留样记录、餐 具消毒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培训资料、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 2. 是否有供货商档案记录 (二)、从业人员管理5分 1. 从业人员是否佩戴有效的健康证 2. 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及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3. 从业人员上岗时是否按规定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 不涂指甲油;工作服是否干净卫生 4. 从业人员是否做到热情、文明、微笑服务;有无争吵、 打架的情况出现 (三)、食品原料采购管理5分 1. 是否有供货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 29 《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或者供货人身份证复印 件 2. 是否有与食品及原料批号相对应的进货票据 3. 是否有与食品及原料批号相对应的食品检验合格证 明 4. 是否有详细的台账记录 (四)、厨房管理30分 1. 整体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 上下水是否通畅 3. 地面是否有陈旧污物 4. 冰箱内外是否干净整洁 5. 是否有清洁的正常运转的排油烟设备 6. 操作台、灶台内外是否干净整洁 7. 操作设备(压面机、和面机、绞肉机等)是否干净整 齐 8. 厨房是否存放过期、变质的事物 9. 是否存放有个人生活物品 10. 食品是否就地存放 11. 食品存放是否使用清洁卫生的食用级容器 12. 食品加工工具是否按规定清洗消毒 13. 洗消后的食品加工用具是否整齐定位存放在保洁 柜,且标识明显 30 14. 垃圾桶是否有盖,外壁是否清洁 15. 是否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且可以正常运行 (五)、粗加工间管理5分 1. 货架、操作台、操作设备是否干净整洁 2. 是否设置存放食品原料及半成品的专用货架,且标识 明显 3. 是否存放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级原材料 4. 是否分别设置清洗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加工工 具的3个水池并标识明显 (六)、售饭间管理5分 1. 是否制售凉菜 2. 是否出售生饭、过冷水面 3. 是否出售变质、过期食品 4. 保洁柜、保温台、售饭台、、地面、窗口是否干净整 洁 5. 是否有挡鼠板、防蚊虫设施,并运行良好 (七)、食品储存管理5分 1. 冰箱外是否有明显的生熟标识 2. 生食品、熟食品、本成品、成品是否分开储存 3. 冰箱内食品是否用无毒无害的保鲜盒盛放 4. 冰箱食品存放是否存在菜压菜现象 (八)、库房管理5分 31 1. 库房内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2. 是否反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货架 3. 是否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且可以正常运行 4. 货架是否光洁整齐,标识明显 5. 食品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存放 6. 是否存放过期、变质、三无、卫生部门明令禁止的食 品 (九)、食品留样管理10分 1. 是否有专用的留样柜 2. 是否按餐留样,内容是否包括:食品名称、时间、重 量、留样人姓名 3. 留样食品是否留足100g以上,分别盛放在器皿中, 保留48小时以上 4. 留样器皿是否干净卫生已消毒 (十)、食品质量管理5分 1. 是否品种合理、花样适当 2. 饭菜价格是否合理、售饭是否足斤足量 3. 是否有明显的饭菜价目表,并且按价销售 第二部分:学生民主生活会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占总分10% 每月学生科或学生会对学生食堂进行一次问卷式民户评改 注:设置一份学生对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 32 第三部分:大检查,占总分10% 每月组织一次大型检查活动,院领导、食堂管理人员等参与检查。 处罚规定:每月根据月考核汇总表对各窗口进行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及格,评分低于70分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60分以下给予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33 附件: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月考核总结表 满意度大型常规检查 合计 评级 检查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小计 2 窗口 3 窗口 4 窗口 考核人: 汇总: 审核: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年 月 34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现状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35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院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责任、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 后勤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 拟订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 主持和参与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的购置,参与大型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招标和验收等工作; 3. 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4. 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5. 会同使用单位优化配置固定资产; 6. 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7. 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8. 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 使用单位负责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 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订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 建立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3. 申报构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 36 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4. 保管、维护固定资产; 5. 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6. 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 7. 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三章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九条 学校利用财政投入、上级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条 根据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按六大类设置: 1.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2. 专用设备; 3. 一般设备; 4. 文物和陈列品; 5. 图书; 6. 其他固定资产。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计价: 1. 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付款价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37 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3.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至,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4.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5.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6. 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7.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计价; 8. 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计价,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在进行调整; 9.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二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1. 根据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38 5. 发现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构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构建。 第十五条 购置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财经工作小组会同后勤处、财务处、纪检、审计、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论证、招投标等环节的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大、中型构建项目实行负责人负责制;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等,要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招标工作小组中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并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构建活动中,要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鉴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构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构建单位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查、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39 第五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半管和养护制度。各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密度和性能完好,防止障碍性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安全使用。 第二十条 对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一条 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 学院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有借出单位提出申请,后勤处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签订契约,登记备查账簿。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交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三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考查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 40 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四条 校办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不得无偿使用学院固定资产,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应按照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或租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1. 机构调整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纪检、审计、财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清查财产,编造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2.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其分管股固定资产的领导和资产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的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八条 处置固定资产要符合以下程序: 1. 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2. 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41 3. 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4. 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 根据皮肤处置固定祖产。 第二十九条 处置房屋、构筑物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资质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评估确认处置价格,处置价格一般不的低于评估价。 第三十条 学校以固定资产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对责任人的单位负责人追究连带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院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和卡片: 1. 财务处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账簿; 2. 资产管理处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分户明细账簿; 3. 使用部门设置分类明细账簿,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 42 使用卡片。 第三十四条 明细账簿应按品种设置账户,按类设置汇总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总额,固定资产卡片要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签字承担保管责任,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增加,必须按照新增固定资产入账程序处理(见附件2),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账依据,分别登入有关账簿。各种账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扔涂改。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内部调剂,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调出、调入单位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使用或保管人签章,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作为记账依据,登入有关账簿。 第三十七条 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三十八条 各级账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账账、帐卡、账物相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工作的奖惩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学院后勤处负责落实和解释。 43 附件1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明细分类科目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房屋:教学科研用房、行政用房、学校生活用房、职工住宅、其他用房。 建筑物:运动场地、道路、围墙、其他。 附属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暖设施、电信设施、煤气设施。 二、专用设备 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卫生医疗器械、问题设备、标本模型、工具量具和器皿、其他。 三、一般设备 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工具量具和器皿、行政办公设备、家具、其他。 四、图书 五、文物及陈列品 六、其他 44 附件2 新增固定资产入账程序 新资产验收 ? 录入新增资产(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 ? 到后勤处打印验收单 ? 打印固定资产卡片 ? 发票经领导签字 ? 经办人持验收单到财务报账 ? 对口审核通过,提交财务 45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固定资产处置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固定资产处置的内容 学院固定资产的处置是对学院占有、使用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 第一条 无偿调出。指固定资产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无偿的方式变更固定资产战友、使用权的资产处置行为。 第二条 出售。指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取得相应处置收益的资产处置行为。 第三条 报废。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 第四条 报损。指对发生的固定资产呆账报损,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 第二章 固定资产处置范围的界定 第五条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处置条件:一出现严重破损且已无法维修或虽能维修但维修费用过高,经济上不划算的,或严重影响学院整体规划,有后勤处会同房屋鉴定权威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认定或鉴定。 46 第六条 仪器设备处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设备使用年限已过,并无使用价值; 2. 设备老化,机型淘汰,技术性能落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3. 设备长期失修,重要零部件遭到损毁,且无法补充; 4. 重要部件严重损坏,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或修理费用接近同种新产品的设备; 5. 相关规定不准使用的设备; 第七条 文物及陈列品,无论有无修复价值和保存价值,一律不得报废;特殊情况下可以报损。 第八条 图书处置条件:经有关专家鉴定,已无使用价值和保存价值。 第三章 固定资产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九条 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归口管理部门拿出具体意见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签署鉴定意见。 第十条 经专家鉴定确定报废的仪器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内的,由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报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上级国资办审批。 第十一条 处置房屋、车辆及总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仪 47 器设备,由学院组织鉴定和审查,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由后勤处、财务部门办理处置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第四章 固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拆除的处理,由后勤处负责。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报废拆除,应举行招标,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低于三家。 第十四条 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全部上缴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处理。 第十五条 上交的报废仪器设备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除报废仪器设备部件。确需拆除有用部件,须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对拆零部件应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说明用途。 第十六条 对可转作他用的仪器设备,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并办理转账手续,用于贫困地区的仪器设备,可无偿调拨,但需办理销账手续。 第十七条 经检验确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外竞价拍卖,以获取最佳的经济收益。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48 第十九条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积极配合管理制止资产处置中的各种违纪行为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对违反本办法,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部门,均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使国有资产遭到严重侵害的部门和个人,除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外,视其情节严重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并落实。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49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物资采购安装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物资采购与安装维修管理,使学院物资采购与安装维修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努力实现“资金安全、物资合格、质量良好、干部优秀”的目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学院采购原材料、燃料、辅料、零部件、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物资和安装维修管理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学院根据采购物资和安装维修的类别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机构及各人员的权限。 第四条 除特殊情况外,学院所需主要原材料及其他金额较大物资(以下称主要物资)采购和安装维修等重大事项,应当有学院领导和相关机构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实行集体决策。 第五条 学院纪检、检查、公会及财务审计处应当加强对采购物资和安装维修项目的价格、质量、数量的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50 第六条 学院各级机构负责人对其审批或经手采购的物资或安装维修项目负有审查、监督责任。 第七条 学院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每月25日前填报下月《物资需求及安装计划》交后勤处。后勤处根据各机构报的物资需求计划,首先在学院中调剂;学院不能调剂的物资由后勤处会同财务审计处重新编制《学院物资需求及安装维修计划》表(式样见附件一),并附各机构填报的《物资需求及安装维修计划》,报分管后勤领导审核,28日前报院长,经院长批准后,由后勤处组织实施。 第八条 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物资需求及安装维修计划》,需由分管后勤院领导组织财务审计处、提报计划的机构、后勤处、工会及监察室负责人、专业人员进行需求性论证。报经院长批准后,由后勤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院物资采购及安装维修人员必须树立为学院服务、为使用机构服务和以学院利益为重的思想,认真负责,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条 采购人员采购之前须详细了解所购物资的性能、用途及质量鉴定方法,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确保所购物资数量、质量、价格、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 学院物资采购及安装维修的组织形式包括“阳光采购”、“阳光组织”、学院公开招标、社会公开招标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均应增加工作透明度,杜绝“暗箱操 51 作”。 (一)采购价值在1万元以下、800元以上物资的“阳光采购”,一般由后勤处负责人组织提报计划的机构、纪检、监察、工会及财务审计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比质比价,货比三家以上,进行考察论证,考察结论结果向分管后勤领导汇报,报院长批准后由后勤处组织采购,必要时可签订购货合同。 (二)采购价值在1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的物资,一般由分管后勤院领导负责组织提报计划的机构、后勤处、纪检、监察、工会及财务审计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比质比价、货比三家以上,进行考察论证,考察论证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参照本条第二款实施学院公开招标投标办理,按规定签订合同。 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安装维修项目,由分管后勤院领导负责组织提报计划的机构、后勤处、纪检、监察、工会及财务审计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实施“阳光组织”,比质比价、货比三家以上,进行考察论证,考察论证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三)采购价值或安装维修等支出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项目,原则上应进行学院公开招标投标,学院公开招标投标的具体程序如下: 52 1、招标。 1) 每次投标前,学院成立临时招标工作小组,院法人代表任工作小组组长;分管后勤院领导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提报计划的机构、后勤处、纪检、监察、工会及财务审计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等临时组成,其人员名单在开标前应保密;完成本次投标工作之后,该项目临时招标工作小组自行解散。 2) 临时招标工作小组要全面组织好本次投标工作,负责招标文件的拟稿、印制、发放、收缴、及对投标人的审查、联络组织、投标等具体工作,并对投标过程要做好记录,投标工作结束后,汇集评标、定标等材料,形成文字资料交学院财务部门随发票一并归档。 3) 招标文件不得出现要求或者标明特定产品供应者或施工单位的倾向。招标文件一经发出,其内容一般不再更改;如因特使情况必须改变时,所改变的内容须在投标前15天重新发布公告。 4) 对投标人的预审作为评价定标的重要依据之一。招标前,临时招标工作小组须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设备、生产能力、业绩、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社会信誉及社会对其产品使用的反映内容。确定4名及以上投标申请人。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无资格投标。 53 2、投标。 临时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投标。投标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 3、开标。 开标由临时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临时招标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所有参加投标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同时参加,公开开标。开标前须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时间、地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标底在评价前不需要保密的,开标时应公开标底。标底再评标前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得在评标前泄漏。 4、评标。 1) 评标具体组织工作有临时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委托分管提报计划机构的领导负责,临时选定评标人员并评标;分管提报计划机构的领导临时选定的评标人员须经院长批准。评标人员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专业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所选人员在中标人数确定之前必须保密。 2) 评标人员应首先熟悉招标文件,拟订或审查通过评标细则。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方法,不能作为评标依据。评标人员应独立打分,综合评审并签字后,按优劣顺序确定1至3名为中标候选人。 3) 评标人员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评审信息负保密责任,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 54 责任。 5、定标。 定标权限实施分级管理。数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评标主持人将评标结果报院长审定中标人;数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审定中标人。不得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定标之后临时招标工作小组应立即通知中标人签订供货或施工合同,同时及时将中标情况通知其他参与投标的单位或个人。 6、合同签订:临时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其委托人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预中标人签订供需合同。 7、回避规定:与投标人由亲友关系的的人员,不得参与临时招标工作小组工作,也不得参与评价工作;学院领导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原则上不参与物资采购工作。学院应尽量避免从学院领导的近亲属所经营的企业或商业采购物资,难以避免时,要慎重,公开、公正、透明。 (四)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由后勤处与提供计划的机构、纪检、监察、工会以及财务审计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形成初步意见,向分管后勤院领导汇报,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采购价值或安装维修费用在50万元以上项目;或虽不足50万元,但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大宗原料、 55 辅料的采购,基建或技改项目的主要物资采购等,均应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投标,具体工作按《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招标投标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六)对已确定的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后勤处与提报计划的机构、基建、监察、工会及财务审计处,应当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的变化情况,确保学院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时,要准确界定供需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学院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三条 物资的验收及入库 (一) 物资入库之前,应由分管后勤院领导主持,组织物资采购人员、仓库保管等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后勤处负责填写《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验收入库报告单》,并入档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和办理使用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入库或交付使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二) 可能影响公正验收的机构和个人不得介入验收。 (三) 学院应当完善必要的数量、质量、检测等验收条件。不具备验收条件时,可进行委托验收或要求供货单位出具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报告。 (四) 验收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并对验收结果承担责任。 (五) 对采购的主要物资,学院可根据需要留样保存,必要时进行复检;对有关技术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56 (六) 物资采购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填写清楚无误。采购人员凭有效票据办理相关的验收入库手续;相关人员认真填写《吕梁职业技术学院购物报销廉政责任书》,并附《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验收入库报告单》(第二联)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 物资采购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账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以及违反本规定由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物资采购人员等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党纪政纪处分;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后勤处未编报《物资需求及安装维修计划表》而组织实施的物资处置及维修,由后勤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二) 学院机构不填报《物资需求及安装维修计划》而交后勤处组织实施的物资购置及安装维修,当事机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三) 各机构填报《物资需求及安装维修计划》交后勤处后,所需物资能在学院中调剂而未调剂导致重复购置或浪费的,后勤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四) 物资入库前不按规定进行验收入库的,验收入库 57 支持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五) 物资入库前发现数量、质量等问题的,采购人员要及时向供货单位办理索赔、退货手续;仍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员及其所在机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相关人员负次要责任。 (六) 入库后或使用时发现数量、质量等问题的,有保管员、验收入库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因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的,由保管人员及保管机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担。 (七) 物资入库后,出现填写《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验收入库报告单》等手续不完备或账实不符的情况,由保管人员及保管机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八) 应经考察论证而未考察论证或未经院长批准组织实施的物资采购及安装维修项目,后勤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九) 经查原始凭证,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而报销的,或应考察论证而未考察论证或未经批准组织实施的物资采购及安装维修项目予以拨款或报销,或报销凭证及附件不齐全的,由财务审计处负责人及财务经办人员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十) 违反“阳光采购”、“阳光组织”规定的采购或施 58 工,违反“学院公开招标投标”规定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即应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 学院物资采购和安装维修的监督人员和负有审查、监督责任的各级各机构负责人,不严格履行职责,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学院对以下人员予以奖励: (一) 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物资采购人员; (二) 严格履行职责成绩显著地监督人员; (三) 举报违反本规定的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 (四) 为降低采购成本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术语含义: (一)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人员至参与考察、采购、招标、开标、评标的领导、工作人员及专业人员 (二) 采购或安装维修价值包含单项估算价所累计的总采购估算价。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落实本办法的责任部门为学院后勤处。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59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日常办公用品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日常办公用品经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日常办公用品开支,进一步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保证日常办公和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日常办公用品费用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成本支出。因此,日常办公用品按确定基数、分职分岗、适当调整、定额拨款、包干使用、超支自负、节约按比例奖励、年底兑现的原则进行管理。 节约按比例奖励的具体办法在年底兑现前由院长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部门”是指学院党政管理机构(含群团组织)、教学管理机构、教辅机构、学生组织。 第四条 学院日常办公用品费用是指日常办公消耗品及其相关的支出费用,分为两类: (一)部门办公用品及其相关支出(以下简称部门办公用品费用)主要包括部门办公用的笔墨纸张、装订粘贴(不含图书馆的图书资料采编、修补及装订耗材)、电脑耗材、卫生用具、劳保用品、信函邮寄费、学生会及团组织日常工作用品、微机及外设设备,照明用具更换,文印设备维修,办公桌椅维修、办公室门窗维修、其他单件价值在800元以 60 下物品的维修或更换等。 (二)学生管理、学生用品及相关支出(以下简称学生管理用品费)主要包括各部门所辖教室及其物品(经学院批准的多媒体等公共教学场所除外),粉笔板擦及卫生用具、实验室及学生宿舍门窗桌椅等公用易耗物品维修或更换、学生管理、学生考核及活动费等。 第五条 学院的下列开支有学院另行审批,包括招生就业宣传费、信息简报校报学报费、信函邮寄费、学生试卷费、自编教材印刷费、档案管理等。 第六条 学院统一组织的全院学生活动或专项活动的经费,原则上采取各学生管理相关部门分摊的办法,特殊情况学院开会决定。 第七条 学生公寓管理中公共区域公用易耗品的维护或更换费用,如人为破坏并能查清责任人的,从公寓管理员收取赔偿金中支出;如查不清责任人的或其他原因造成公共区域公用易耗品维修或跟换的费用,采用学生管理部门分摊的办法处理,特殊情况学院开会决定。 第八条 教务与科研处对备课本等教师使用的规范性文本,要统一格式,按学院有关物资采购、物品制作的规定,统一印制,发放管理。 第九条 日常办公用品必须保证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对因缺少日常办公用品而影响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者, 61 学院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 学院各部门原则上应委托后勤处集中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后勤处应本着优先保证教学和生产一线需求及互通有无、调剂使用的原则,确保办公用品按要求到位。 62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有一个清洁、文明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市卫生清洁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院卫生,包括学院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卫生两大类。公共场所卫生是指楼内地面、楼梯、走廊及办公室所在的楼前楼后的卫生;环境卫生是指学院上述区域之外的卫生。 第三条 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广大学生要爱护学院环境卫生,积极保护学院环境,尊重保洁人员工作并制动配合。 第四条 学院卫生应具体划分卫生区域,并有专人负责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第五条 卫生清扫的要求与标准: (一)厕所卫生清扫要求:厕所便坑便池无便痕;下水道及污水口畅通无阻;墙面、地面无污物、泥水;厕所隔断清洁无污染;开关阀门等设施功能正常。 (二)地面、楼梯、走廊卫生清洁要求:地面干净无尘土、杂物、垃圾;楼梯、走廊、墙壁无痰迹、污染、鞋印;栏杆无尘土,窗台干净无尘土杂物。 (三)室内卫生清洁要求:窗明洁净,无尘土、无蛛网、 63 无杂物;地面干净无痰迹;灯具无灰尘;学习、办公、教学和生活等用具摆放整齐。 (四)食堂及超市卫生清扫要求:食堂内窗明几净无异味,无废弃包装袋等垃圾,无蚊虫鼠害;餐桌干净整洁;回收台保持干净,无残留剩菜剩饭;垃圾桶及时清洁;地板无杂物污物;餐具定期消毒;墙面干净无灰尘、蛛网;卫生间保持干净卫生,经常通风等。 第六条 学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大检查。保洁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要通报批评;相关负责人要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由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负责落实。 第八条 本办法由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4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的仪器设备属国有资产,是学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属非经营性资产,是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切实加强技术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责任、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勤俭节约、合理配置、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充分利用、安全送行、科学管理、管用结合、物尽其用”,以提高其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三条 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教学、科研的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投资效率。其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销的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是仪器设备能在整个寿命周期内充分发挥效益。 第四条 学院重视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各使用部门应选派职业道德良好,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懂管理的技术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务必做到仪器设备帐物相符,要把他们的工作实际与岗位津贴和技 65 术职务的晋升相结合。 第五条 学院的设备管理工作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学院实行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均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具体责任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员要力求稳定,确需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好移交手续。 第六条 学院的仪器设备具体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归口部门具体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 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负责全院年度仪器设备配置计划的编制; 2. 负责督促、检查仪器设备占有、使用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3. 负责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账务管理、档案管理、维修管理、调剂使用、报废处置以及投资效益考核; 4. 负责运用相关文件对仪器设备实行科学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按规定做好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5. 负责制定仪器设备的采购方案,并组织好采购供应工作。 6. 负责组织指导做好仪器设备的购后验收工作; 7. 负责根据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管理规则。 66 第二章 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的界定、分类与计价 第七条 仪器设备范围的界定: 1. 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含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 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列入低价值仪器设备范围管理。 3. 单价在2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和专用器材,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均列入低价值易耗品范围管理,由使用单位建账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4. 一般仪器设备是指办公和业务使用的通行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5. 专用仪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电教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6. 用于仪器设备维修的部件,不论何种单价和使用期限,均不单独立账,依情况不同可随机增值或列入低值物资管理。 7. 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列入大型、精密以贵重仪器设备范围管理。 67 第八条 凡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自制、捐赠或调拨的仪器设备、均要计价入账。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分类 以国家教育部编制的《高等学院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第三版)为准,固定资产分为十六大类,本办法所指的“仪器设备”通常是指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四共九个大类。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按此分类、编号、入账、建卡。 第十条 仪器设备的计价: 1.计价: 1) 建造、购入、调拨和捐赠的仪器设备,应分别按造价、购价、调拨价、捐赠价入账; 2) 自制的仪器设备应按加工费、材料费的总价入账 3) 仪器设备的运杂费和一次性安装费可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 对价值不明,且无法查明原因的仪器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估价入账; 5) 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及社控费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内。 2.价值的增减变动: 对仪器设备价值的增减变动,均应有后勤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鉴定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作调帐处理,以 68 确保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增建固定资产的原值。 1) 仪器设备,因加工改造增加了附(部)件、使用功能或提高了几乎质量的,应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 2) 成套设备,因毁坏或因需要拆除原有部件而减低了使用功能和技术质量的,应按评估价减少其原值; 3) 仪器设备的维护或修理,不管支出费用多少,均不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第三章 仪器设备的配置、购置与验收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配置,由国资办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需求单位根据学院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综合平衡、突出特色、合理安排、注重效益”的原则,根据需要的轻重缓急制定年度购置计划。 第十二条 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学院批准的年度配置计划组织实施。做好调研、选型、定型等工作,以提高仪器设备的性能价格比,做到使用、耐用,切实保证质量,减少浪费。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计较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必须详细写明:品名全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特点、需配备附件及主要用途,同时应落实存放地点和使用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科研专项经费购置仪器设备,有课题组提出 69 购置计划,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院长审批后,由后勤处组织实施。科研项目结束,仪器设备可有学院统筹调配使用。 第十五条 学院仪器设备经费来源包括:国拨经费(教学、科研、专项等),自筹经费(捐赠和各种基金)、自有资金。无论何种经费,凡属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要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同时要做到使用、管理、验收人员的落实等,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购置计划若有调整与变更,应按原报批程序办理调整手续。计划执行过程中若出现问题造成损失,应依据有关手续查清原因,并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到学院后,要进行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后勤处要会同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纪检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规程要求如下: 1.验收基本要求: 1) 外观检查,看实物品名、规格、型号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2) 零配件、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及其他有关资料是否齐全一致; 3) 进行质量、性能的试验,确定是否达到说明书的标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70 4) 要认真填写验收报告,详细记录验收过程,一式两份,资产管理部门一份,使用单位一份。 5)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要成立专门的技术验收小组,负责接货、验收、安装、调试的全过程工作; 6) 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验收工作,否则,造成的损失应有使用单位负责。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必须在索赔期内完成。 2.凡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采购部门(人)负责联系办理修、换、退或索赔工作。 3.仪器设备经确定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凭验收报告,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程序报账、分类、编号、建卡、进账等手续。 4.自制自产,转账调入或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同样要办理验收、入账手续。 第四章 教学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要制定操作规程,建立使用、维修和保养制度。实验室、仪器室、和库房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全院师生员工都要尊重他们的职权。 第十九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场所必须建立严格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震、防盗、防潮、防尘、防腐蚀等工作。 71 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要按其精密程度分级管理使用,能用一般仪器解决的实验,原则不使用精密仪器,避免“大机小用”、“精机粗用”,以确保仪器设备的技术寿命。 第二十一条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专用”的原则,面向全院服务,改变谁管谁用的局面,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第二十二条 要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基本操作训练,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定期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本单位不能承担的,应及时报资产管理部门安排修理,维修项目要登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维修档案》。 第二十三条 重要仪器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制度,同时要逐步实行持“操作资格证”制度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五章 仪器设备的帐、物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完整规范的帐、表、卡系统,做好财产的编号、登卡、入账工作。 1.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全院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分户账。 2.使用单位要建立本部门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账、管理卡片及所辖室、所的分户账,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3.使用单位要建立低值仪器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总 72 账及所辖室、所的分户账,做到账、卡、物相符。 4.后勤处要按工作制度定期与学院财务部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与使用单位对账,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二十五条 后勤处对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负有监管职责,对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仪器设备有权进行调配使用。属专业调整、教学科研任务变动时,仪器设备由后勤处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调配。对确系人为原因造成积压浪费的,要追查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使用单位必须确立和尊重资产管理员的岗位和职责,分管领导协助其共同做好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对不遵循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资产管理员有权按规定追办相关手续。人事处在办理人员调动、退休等事宜时,对未办理仪器设备交接工作的,一律不办调动手续。 第二十七条 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和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精密仪器设备属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管理,要有使用效益考核。操作人员应有严格技术培训,要实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操作资格证”制度,以加强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 第六章 仪器设备的借用、变动和处置 第二十八条 院内系(部)、处室之间,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设备,应由出方填写“仪器设备借用单”,经资产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由资产管理员办理有关手续。 73 第二十九条 学院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对外出借,若有特殊情况,需报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大型仪器设备需由后勤处报经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方可办理借用手续,一般借用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学院仪器设备对任何私人概不出借。任何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出借,若有发生,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仪器设备借用期满,有出借单位负责催还,归还时双方当面验收,发生问题要有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变动是指:院内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科室之间的调拨、使用人、使用地点、使用方向的变更等,均须由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变动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后勤处办理有关手续,以便及时调帐,同时办理管理卡片的调整。 第三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处置是指:报损、报废、调出、变卖、盘亏等,均由资产管理员填写《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单》,并附有管理卡片,经技术鉴定人、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后勤处汇总上报学院领导审批。 第三十三条 仪器设备确已丧失效能的按报废处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1. 使用期限已超过耐用期,且亦丧失应有的效能; 2. 经技术鉴定确定质量下降太大或因损坏严重,无法修 74 复或修理费用过高; 3. 因国家标准的改变或人物变化等原因,已不符合现时使用又不易改造他用、失去使用价值的; 4. 老旧设备,耗能、噪音等技术指标已超过国家标准且又无法改造的淘汰类型。 第三十四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组织三人以上的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大型仪器设备要有学院技术鉴定小组的鉴定。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后勤处负责回收,处理残值上缴学院财务,按上级规定管理使用。 第七章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要重视仪器设备管理员的配备和培养工作,各实验室应配备仪器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 专职或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应在后勤处备案,因工作需要需调整变动时,应先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变动情况书面通知资产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 资产管理部门要经常组织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以及检查评比活动,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管理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后勤处负责落实和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75 附件1: 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 第一章 仪器设备验收前准备 第一条 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后,使用单位应预先安排或培训专职技术人员,熟悉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 第二条 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派专人按照所购仪器设备对环境的要求,做好装机条件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 对贵重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验收小组,制订验收方案。如果安装、验收有困难,应邀请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安装、验收。 第二章 验收要求 第四条 外观检查 1. 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2. 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有无破损、锈蚀、碰伤等。 3. 如发现上述问题,应作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第五条 数量验收 1.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 76 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3.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对照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商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有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 第三章 验收程序 第七条 仪器设备到校后,后勤处根据合同、计划,通知使用单位进行验收。一般仪器设备由后勤处会同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当场开箱验收,大宗及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由后勤处会同纪检、工会组织有关专家与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在安装现场共同开箱检验,并详细填写《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家具、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 第八条 验收期限一般为3-6天。一般仪器设备3天, 77 机械设备6天,贵重仪器设备视情况而定。因使用单位延期验收仪器设备而出现问题的,由使用单位负责退货、索赔、承担经济损失。 第九条 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须在规定验收期限内,持《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家具、设备仪器验收报告单》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建卡手续。 第十条 经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员必须在规定验收期限内持《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家具、设备仪器验收报告单》到后勤处办理检修、退货手续。 第十一条 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由进口仪器经办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包括商检人员)到安装现场会同使用单位人员开箱验收,并详细填写《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家具、机器设备验收报告单》。验收工作必须在索赔期截止前二十天全部完成。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要详细填写报告单,由后勤处向国家质检部门报检,办理索赔业务。 第十二条 凡符合仪器设备购置规定及程序,经验收合格,并须经后勤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并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并落实。 78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后勤处及其岗位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根据学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计划的实施方案,确保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 三、组织、督促、实施教工食堂和学生食堂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专门的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有关法规,确保教职工就餐安全。 四、加强水、暖、电的维修管理工作,严格各项管理维修制定、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 五、负责学院学生用具、办公用具调配与维修。负责建筑门窗,小型土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校园卫生工作,全面落实卫生保洁责任制,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校园整洁干净。 七、负责日常办公用品、劳动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工作。做到严格管理,不徇私情,按规章制度办事。 八、做好固定资产的年度预算、采购计划。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每个人。定期对固定资产组织检查、维护。 九、搞好师生就医工作。为学院与社区协作开办的医务室提 79 供一切可提供的方便,为师生提供一个及时良好的医疗环境。为师生身体健康提供服务平台。 十、组织本处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抓好后勤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提升主动服务意识。 十一、每周召开一次处务工作会议。安排、落实院领导会议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完成好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学院后勤处 办公室 生活服务中心 设施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中心 1.门窗维修工作; 1.协调、检查各科1.教职工就餐工1.医务室工作; 2.水、电、暖设施维室工作; 作; 2.公共卫生管理工 修工作; 2.文秘工作; 2.学生食堂管理工作; 3.办公家具、用具维3.文档工作; 作; 3.校园绿化、美化 修工作; 4.后勤内务考勤工3.食品安全监督工工作; 4.学生用具、课桌凳作; 作; 4.基建维修工作; 4.来客接待工作。 管理维修工作; 5.临时性工作任5.固定资产购置、务。 5.日常办公用品管理预算、建账、管理 采购工作; 工作。 6.水、电费收缴工作。 80 文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后勤处领导下,协调各方面工作。做好来人检查接待 工作。 二、做好后勤处各类文秘工作。及时起草有关文字材料。负 责打印、上报、下发。 三、负责后勤各类档案的整理工作。做到及时收集年终入 档。 四、做好后勤内部考勤工作,做到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五、做好后勤处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81 食堂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负责事务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负责饭卡资金的管理,做到安全入账。 三、负责各窗口水费、电费的核定与结算。 四、负责各承包人月底的业务结算及付款。 五、负责承包人每月结算报表的制作和上报。 六、协调各承包人工作,做好对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七、确保食品安全。为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八、完成好食堂临时性工作任务。 82 食堂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严格实行检查与监督。 二、对承包人购进的饮食原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退货。 三、对供货单位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检查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四、对食堂、灶具、用具、餐具实行全面消毒检查。 五、对承包人建立的主要食品进货台帐进行检查与核实。 六、对销售食品进行检查,严禁变质食品、过期商品对师生销售。 七、做好对销售食品的留样备检工作。 83 食堂卫生监督人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对学生食堂、教工食堂进行严格的卫生检查与监督。 二、对厨房卫生实行每日检查制度,按照每日考核记录表严格执行。 三、对炊事人员个人卫生、健康合格证进行监督与检查,严禁无健康合格证人员上岗。 四、对餐厅卫生进行检查与监督,做到地面、门窗、围墙保持清洁干净。 五、对食品库房进行卫生检查,要求库房整洁干净,摆放有序。 84 饭卡打卡员岗位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为师生提供方便,做到优质服务。 二、做到现金与饭卡相符,管理好售卡现金。及时核对入账。 三、对承包各窗口的营业收入每月核对,进行核算,确保准确无误。 四、月底进行核算后做出结算报表呈报食堂管理负责人。 五、做到热情、文明、微笑服务。耐心细致解决学生饭卡出现的问题。 85 水、暖、电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院水、暖、电、门窗管理及维修工作。做好维修工作年度计划。 二、负责水费,电费的核对收缴工作。 三、每周对水、暖、电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必须巡查两次。 四、确保水、暖、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对难于处理的全面检查后及时提出维修计划,并完成维系工作。 五、确保学院正常的用电、用水安全,每年对水,电设备进行两次大检修。 六、做好后勤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86 物品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财产管理,对各处室、教研室的办公用具进行调配,实行登记造册管理,建立卡片制度。 二、办公用品管理,建立健全各种明细分类账,每年对库房清理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心中有数。 三、学生财产管理,每学年对学生教室,宿舍进行一次财产清理。在毕业生离校前要与班主任核对财产,有损坏现象者,按价赔偿。并及时组织维修。 四、严把入库质量关,在物品入库前要认真核对物品质量、数量、价格等项目,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五、对劳保用品及办公用品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与工作秩序。 六、对所需物品作出购物计划,报后勤处批准后购置。 87 电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院各场所、开关、线路、灯管、小型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 二、每周对教室、学生宿舍照明用具,教学线路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与供电有关部门联系,对本单位不能维修的工作立即沟通,及时协作维修,保证正常的学院供电工作。 四、对日常维修工作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大检修提供参考资料。 五、认真钻研本职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安全工作。 六、完成好后勤处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88 水暖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供水,供暖的小型维修。 二、经常与供水、供暖部门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作维修,保证正常的供水供暖。 三、对自来水管道、阀门、水嘴进行检查与维修,做到及时到位,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日常维修工作做好工作记录,为维护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认真钻研本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确实履行好本职工作。 六、完成好后勤处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89 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卫生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要做好园区卫生工作,全面落实学院卫生保洁责任书, 实行卫生工作责任制,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负责校园卫生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到 校园整洁干净。 四、对卫生间实行严格的卫生监督制度要经常性的保持干净整洁。 五、要求对学生宿舍楼走廊、教学楼走廊地面无污垢、无杂物,大厅干净整洁,实行每日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生活区、教学区、办公区的卫生整洁。 六、及时组织处理校园内卫生区的杂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保持垃圾箱整洁干净。 90 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卡莱尔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普希金 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科洛廖夫 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 ——库法耶夫 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 ———史美尔斯 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 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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