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供销社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一、本社政务公开工作在市社党委班子的指导下,由市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
二、本社政务公开工作如未能按要求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由领导小组承担主要责任。
三、分管领导要加强对相关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在政务公开时,如因公开不全面,有失真情况发生,分管领导要负主要责任,具体经办人员要负直接责任。
四、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反对虚报浮夸、胡编乱造,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使单位形象受到损害,给单位工作造成影响和阻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政务公开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办事,造成泄密事件,给国家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本文档为【蚌埠市供销社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