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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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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韩非子》与法家思想null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第七讲 《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本讲阅读书目及推荐版本: 韩非子集解(清·王先慎撰,诸子集成本) 韩非子集释(陈奇猷撰,中华书局,或上海人民出版社依原版重印本)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讲授提纲】 绪言:法家的渊源 一、韩非子和《韩非子》 二、“法”与“势”、“术”结合的法治思想 三、尚变:“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

8、《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null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第七讲 《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本讲阅读书目及推荐版本: 韩非子集解(清·王先慎撰,诸子集成本) 韩非子集释(陈奇猷撰,中华书局,或上海人民出版社依原版重印本)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讲授提纲】 绪言:法家的渊源 一、韩非子和《韩非子》 二、“法”与“势”、“术”结合的法治思想 三、尚变:“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绪言:法家的渊源 《汉书·艺文志》著录先秦法家著作: 《李子》32篇(名悝,相魏文侯) 《商君》29篇(名鞅,姬姓,卫后也,相秦孝公) 《申子》6篇(名不害,京人,相韩昭侯) 《慎子》42篇(名到,先申、韩,申、韩称之) 《韩子》55篇(名非,韩诸公子,使秦,李斯害而杀之)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法家前贤最早都是战国前中期人,均晚于儒、道、墨、名诸家。法家是后起的学派。 《汉志》概述法家: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1. 法家“出于理官”。 2. 批评法家“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此乃儒家立场。 3. “信赏必罚,以辅礼制”:(1)指出严明赏罚乃法家精义;(2)引导人们走向“儒主法辅”的认识以及指示儒、法思想之联系。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法家博取诸家以熔铸新说: 首先,法家取乎儒家者,主要有二:“正名”、“礼治”。 《论语·子路》:“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孔子说“正名”乃执政之第一要务。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荀子·正名》: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其民悫,悫则易使,易使则功;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令矣;如是则其迹长矣。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荀子大力倡导的“礼治”,实已具有法的性质和功效——“礼”与“法”一样,都是自外向内发生强制作用以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人的思想行为的条令规矩。 礼者,人主之所以为群臣寸尺寻丈检式也。《儒效》 礼,法之大分也。《王霸》 不过,“礼”和“法”的思想内涵及其理论背景(土壤)完全不同。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注】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荀子所谓礼,与当时法家所谓法者,其性质实极相逼近。”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其书专明礼,而精神颇近法家。案古无所谓法,率由之轨范曰礼,出乎礼则入乎刑,礼家言之与法家相类,亦固其所。顾孔子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则礼与刑之间,亦不能无出入。盖一则导之向上,一则专恃威力以慑服之耳。荀子之书,狭隘酷烈之处颇多。孔门之嫡传,似不如是。”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其次,法家取乎道家者,主要是“无为而无不为”。由此形成其“术”(主道、主术,君臣关系)的思想。 【《老子》】 圣人处无为之事。二章 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四十八章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五十七章 对比一下《慎子》: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此之谓因。《因循》 天有明,不忧人之暗也;地有财,不忧人之贫也;圣人有德,不忧人之危也。天虽不忧人之暗,辟户牖必取己明焉,则天无事也;地虽不忧人之贫,伐木刈草必取己富焉,则地无事也;圣人虽不忧人之危,百姓准上而比于下,其必取己安焉,则圣人无事也。《威德》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第三,法家取乎墨家者,主要是“尚同”,“一同天下之义”。 《慎子佚文》:“有道之国,法立,则私议不行;君立,则贤者不尊。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 《尹文子·大道》:“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 至《韩非子》(如《爱臣》、《二柄》、《扬搉》等)更是大谈此义,隆崇君权威势以至无极,是法家的基本思想之一。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第四,法家与名家之关系更直接。《尹文子·大道上》: 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今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万名具列,不以形应之则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故人以度审长短,以量受少多,以衡平轻重,以律均清浊,以名稽虚实,以法定治乱,以简治烦惑,以易御险难,以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归一者简之至,准法者易之极。如此,顽嚣聋瞽可与察慧聪明同其治也。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形名学之通向法学,盖有其自然而然的理路:名学要求循名责实,名实统一,且以名正实;其与法令条文既定,则依法行事考功者同理。《尹文子》谓“使善恶画然有分,虽未能尽物之实,犹不患其差也”(《大道上》),慎到谓“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所以一人心也”(《慎子·威德》),论如划一。其要旨均在:唯名、法为最崇高、为唯一可依者,名、法定则形、事正也。至于《韩非子》,将形名之理与依法为治合说共述,则更常见矣。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一、韩非子和《韩非子》 韩非(前280?~233),战国末期韩国公子。《史记·老庄申韩列传》。 《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55 篇,今存。一般认为大抵是韩非自著,但也有后学或他人之作(或者加工编改)。 其具体情形大致如下述: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初见秦》篇又载于《战国策·秦一·张仪说秦王》,未知究为谁作,争议纷纭。 《存韩》篇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韩非使秦时上奏秦王的奏疏;后两个部分是李斯给秦王和韩王的两篇奏疏,盖编者所为。 《有度》篇专讲万事一准于法之义,是韩非的思想;但它说到了齐、楚、魏、燕诸国的灭亡,事均在韩非死(前233年)之后,则此篇或有后人的加工。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难势》篇主张任用贤良,与法家、韩非思想相左,应不是韩非之作。 《人主》、《制分》,文思粗陋,陈奇猷认为当非韩子之作。 上述六篇外,尚有多篇在行文、思理之精粗等方面,都有所差异。 有关《韩非子》之作者(或编订者)的问题,还存在不少疑惑。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二、“法”与“势”、“术”结合的法治思想 【韩非子之集大成】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在他以前,法家已经有三派,各有自己的思想路线。一派以慎到为首,他以‘势’为政治和治术的最重要的因素。另一派以申不害为首,申不害强调‘术’是最重要的因素。再一派以商鞅为首,最重视‘法’。……韩非认为,这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一)法:释情任法,唯法是从(唯重考量事功以定赏罚,不施仁惠,不尚贤智) 《韩非子》侧重讲“法”的主要篇目:《有度》《二柄》《奸劫弑臣》《守道》《用人》《定法》等。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有度》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刑名]。刑名者,言与事也。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说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罚。《二柄》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无捶策之威,衔橛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圆。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尧、舜不能以为治。《奸劫弑臣》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闻古之善用人者,必循天顺人而明赏罚。循天则用力寡而功立,顺人则刑罚省而令行,明赏罚则伯夷、盗跖不乱。……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用人》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定法》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以上大抵说“释情任法,唯法是从”之义。而法治的对立面,则是儒、墨之所谓“仁政”(轻刑罚)、“尚贤”(尚智)之说,其实质是“人治”,与法治正相反对,故韩非子极力反对: 世之学术者说人主,不曰“乘威严之势以困奸衺之臣”,而皆曰“仁义惠爱而已矣”。世主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何以明之?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不忍诛罚,则暴乱者不止。国有无功得赏者,则民不外务当敌斩首、内不急力田疾作,皆欲行货财、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众,而暴乱之徒愈胜,不亡何待?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衺,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奸劫弑臣》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人主有二患:任贤,则臣将乘于贤以劫其君;妄举,则事沮不胜。故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要君欲,则是群臣之情(诚也)不效;群臣之情不效,则人主无以异其臣矣。《二柄》 且世之所谓贤者,贞信之行也;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难知也。今为众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难知,则民无从识之矣……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故法不败而群官无奸诈矣。《五蠹》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二)势:唯主是尊,严明赏罚(以绝对威权保障公平赏罚,绝无例外) “势”主要指君主威势。侧重讲“势”的篇目:《爱臣》《奸劫弑臣》《守道》《功名》《八经》等。 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将相之营主而隆家,此君人者所外也。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此四美者不求诸外,不请于人,议之而得之矣。故曰人主不能用其富,则终于外也。此君人者之所识也。《爱臣》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已视,天下不得不为已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闇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奸劫弑臣》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则临十仞之溪,材非长也,位高也。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金轻锱铢重也,有势之与无势也。故短之临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贤也以势。人主者,天下一力以共载之,故安;众同心以共立之,故尊。人臣守所长,尽所能,故忠。以尊主主御忠臣,则长乐生而功名成。《功名》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君主坚守威权(势)何用?一言以蔽之,以君主的绝对权威保障赏罚(法)的顺利而公平的实施。也就是说,“势”是为“法”服务的。《韩非子》多有此类说法。如《爱臣》篇提出君主应保持“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之后,紧接着就说: 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尽之以法,质之以备。故不赦死,不宥刑;赦死宥刑,是谓威淫。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术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而不违,毁誉一行而不议。……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八经》之第一经“因情”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因]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故明君无偷赏,无赦罚。赏偷则功臣堕其业,赦罚则奸臣易为非。是故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近爱必诛,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也。《主道》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隆尊主势,就是主张君主专制。不过,韩非子之隆尊主势,并不是主张君主独裁,而是赋予君主一种义务——强力保证法的畅通施行。所以,韩非子讲“主道”,丝毫不说君主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一再强调君主要“无为静治”,要喜怒不形于色,要后发制人(臣)。在他看来,法是大于君主、重要于君主的;君主是法的最高执行者(法的奴仆),君主的基本任务就是保证国法的顺畅实行。在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对君主的约束、制衡。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三)术:主静臣动,考量事功(主逸臣劳;形名参验) 《韩非子》侧重讲“术”的主要篇目:《主道》《二柄》《扬搉》《奸劫弑臣》《南面》《定法》《八经》等。 韩子之“术”,主要指君主的“驭臣之术”(如是“法术”连用,则偏指法),其内涵有阴、阳两面。其阴密者,谓主静臣劳、主隐臣显之类;阳明者,谓一依法令、考量事功之类。 如其说“阴术”: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故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静则为动者正。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归之其情。故曰: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将自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故曰: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故有智而不以虑,使万物知其处;有贤而不以行,观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尽其武。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群臣守职,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谓习常。故曰:寂乎其无位而处,漻乎莫得其所。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此之谓贤主之经也。《主道》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明主,其务在周密。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八经》 其“阳术”,则如下言: 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相憎者朋党而相非,非誉交争,则主惑乱矣。人臣者,非名誉请谒无以进取,非背法专制无以为威,非假于忠信无以不禁,三者,惽主坏法之资也。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踰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此之谓明法。《南面》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非参验以审之也,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欺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此之谓擅主之臣。……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于后矣。人主诚明于圣人之术,而不拘于世俗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是以左右近习之臣,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奸劫弑臣》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君主的作用不是竭尽智力去开创事功,而是以威势督责臣子努力工作,让臣子建言献策,让臣子去完成去承诺。待事情结束后,再把言、事、功放在一起考核比对,吻合则赏,不合则罚。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然则臣子可以不建言、不行事吗?当然不可以: 主道者,使人臣必有言之责,又有不言之责。言无端末、辩无所验者,此言之责也。以不言避责、持重位者,此不言之责也。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责其实,不言者必问其取舍以为之责,则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言、默则皆有责也。《南面》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三、尚变: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法家尚变,与儒、墨动辄以“先王”说事不同。不过,法家也并非为变而变,而是自有其变与不变的原则: 不知制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南面》 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五蠹》 常、古之变与不变,要看其是否适合时事之实用。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当然,判断一种思想、政策是否适合时事之实用,还有各自根本思想作为其基础。 法家主张依法行政,就要从“法”的眼光去看常、古之适用与否。但是不管怎么说,这是一种追求发展变化的思想,与一味“复古”者迥异。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五蠹】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 民食果蓏蜯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肠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 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鲧、禹、汤、武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故曰:世异则事异。……故曰:事异则备变。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第七讲《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思考与讨论] 1.法家与其他诸子思想之渊源关系。 2.韩非法治思想的几个主要方面。 3.韩非法治思想与传统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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