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华政考研宪法资料 童之伟 殷哮虎版.doc

华政考研宪法资料 童之伟 殷哮虎版.doc

举报
开通vip

华政考研宪法资料 童之伟 殷哮虎版.doc华政考研宪法资料 童之伟 殷哮虎版.doc 宪法概念整理 宪法:以民主政治为本质属性,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刚性宪法: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且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的宪法。 柔性宪法:凡是制定、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 成文宪法;凡是用统一的、特定的书面文件的形式(通常表现为宪法典的形式)来规定国家根本制度的,叫做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有关国家根本制度的规定,使散见于各个不同时期颁布的法律文件或者形成的宪法管理的,叫做不成文宪法。 政党制...

华政考研宪法资料   童之伟  殷哮虎版.doc
华政考研宪法资料 童之伟 殷哮虎版.doc 宪法概念整理 宪法:以民主政治为本质属性,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刚性宪法: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且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的宪法。 柔性宪法:凡是制定、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 成文宪法;凡是用统一的、特定的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面文件的形式(通常表现为宪法典的形式)来规定国家根本制度的,叫做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有关国家根本制度的规定,使散见于各个不同时期颁布的法律文件或者形成的宪法管理的,叫做不成文宪法。 政党制度:由法律规定或者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有关政党的组织和活动以及政党参与政权的方式、程序等一系列制度性的规定的总和 宪法的形式分类:是按照宪法形式方面的特点对宪法进行的归类与划分。 宪法的实质分类:根据宪法所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性质和国家类型、国家阶级属性为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对宪法所作的分类。 人民主权原则:亦称主权在民或国权在民的原则,其核心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人民,属于人民;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或者主要原则,其核心内容就在于明确了国家主权属于人民政府权利来自人民,因此,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人民的监督。 人权保障原则:人民要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建立国家制定法律,以保证每个人的天赋权利——自由、生命和财产。 宪法规范:指调整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社会关系经宪法规范的调整,即形成为宪法关系。 宪法规范的特点:*调整社会关系的特殊性 *调整范围的广泛性 *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调整方式的特殊性 宪法渊源:一般指宪法给予不同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外部表现形式。 宪法性法律:指内容和有关国家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及有关决议。 宪法判例: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做出的和宪法问题有关,并对法院及同类事项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宪法解释:对宪法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根据立法精神原则以及意图加以诠释或说明。可以分成:立宪解释,行宪解释,违宪解释等不同类型的解释。 宪法结构:成文宪法(宪法典)的形式与内容上的体系和构成。 宪法附则: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它通常规定宪法最高效力、生效时间和条件,宪法的修改和有关名词的解释。 宪政: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基本国策:国家为了实现其根本目而采取的基本政策,它既是国家基本制度设置的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又为国家各项基本经济制度的运作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社会保障:是指公民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以及其他情况导致生活困难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享受社会保障,使公民的权利。 国家形式: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现阶级统治的制度形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一个国家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组织形式,反映政权的构成、组织程序和行使国家权力的分配情况。 国家结构形式:表现一国的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形式,它所表现的是一种职权划分关系。 行政区划:宪法所确认的一种国家制度,是国家结构形式上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一个国家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将其所管辖的领土划分成若干大小不同、层次不同的区域,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进行分层管理。以实现国家职能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解决民族问题,实行民族平等,促进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一项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 国家标志:亦称国家象征,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代表和象征,在国际交往中起着国家标识的作用,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主权、独立和尊严,并且往往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民族精神以及文化意识等。 选举的普遍性原则: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即是凡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都可以自由行使选举权而不受任何限制。 选举的平等性原则:是指每一个选民在每一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次投票权,并且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的效力相等。 直接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机关代表的选举。 间接选举:由选民选出的代表来投票选举上一级代表机关代表的选举。 无记名投票:也叫秘密投票,是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相对应的一种选举方法。 等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名额与应选代表名额相等的选举。 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 政治协商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代表以中国人民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 公民权利: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实现某种愿望、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公民的基本权利:又称“宪法权利”,是指宪法确认的、公民所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也是法律所规定的普通权利的基础和依据。 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作为国家政治主体而享有的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意见和见解的自由。 言论自由: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结社自由:公民为了共同的宗旨而依法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公民个人身体和行为以及相关方面不受非法侵害和限制的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 宗教信仰自由:公民享有的确信某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并以一定方式对其表示崇拜的自由,是公民的一种精神自由。 劳动权: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工作并按照劳动数量和质量取得相应得报酬的权利。 社会保障权:又称“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因特定的原因不能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又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社会福利所谓一种权利。 公民义务: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国家要求公民必须为某种行为或禁止公民为某种行为,如果公民未履行这一责任,国家要强制其履行,甚至还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公民权利:又称“宪法权利”,它是指宪法确认的、公民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也是法律所规定的普通权利的基础和依据。 公民的基本义务:又称宪法义务,是指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是公民义 务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是国家和社会对公民最基本的要求。 国家机构:统治阶级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的国家机关的总称,是国家权力的物质形式。包括全部的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是施行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进行国家日常活动的组织体系。 基本法律: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到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 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全部工作,并就国务院的全部工作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民族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机关是国家的地方政权机关。 自治条例: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有关本地方实行区域自治问题组织和活动原则、自治机关的构成和职权以及其他各种有关的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单行条例: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自治权范围内,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关于某一方面具体事项的规范性文件。 审判权: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是国家赋予法院依法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 检察权: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是国家赋予检察院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实施而对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的权力。 依法独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进行审判活动,只服从法律,作出裁判。 宪法制定:又称制宪或者立宪。是指一国的人民和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根据特定的程序制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行为。 立宪解释:在制定和修改宪法的过程中,对宪法条文、规范、原则、结构及其相关的法律关系所做的分析、说明。 行宪解释:执行宪法权力和履行宪法职责的机构在具体实施宪法时,对宪法中需要加以说明的名词术语、规范原则和法律关系所做的注释。 宪法实施: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宪法适用: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规定,在具体的活动中贯彻、执行宪法的行为。 宪法保障:为了使宪法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实施,而实行的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宪法监督:拥有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根据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对特定的事项进行合宪性审查,撤销违宪行为、追究违宪责任,以保障宪法实施的制度。 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特定的事项和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 事先审查(预防性审查):在法律文件公布以前对其进行合宪性审查,如果发现违宪,立即予以纠正。 事后审查:对已经公布实施的法律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又称具体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就所使用的法律是否违宪所进行的审查。 国家形式: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现阶级统治的制度形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简答题 ? 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如果相违背,其他普通法律就必须得修改或者废除 (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怎样理解“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为什么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最核心,最主要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的文件往往是公民权利斗争得产物。宪法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权利,以巩固斗争胜利成果的而制定的出来的。 (2)从宪法的内容来看;尽管宪法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可以分成两个部分: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两者之间,公民权利的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为什么说宪法是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以下主要是法律化) 宪法与民主的关系密切,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且基于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以及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所以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我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其内容是: (1)确认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确认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确认公民享有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4)确认人民依法享有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 ?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核心内容在于明确国家主权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利来自人民,政府的建立应该经过人民的同意,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人民的监督。 (2)人权保障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四项基本原则;(2)一切权力属于人民;(3)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4)依法治国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的形式分类有哪几种类型, (1)按照宪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2)根据制定、修改宪法的程序的难易、繁简程度进行分类: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3)根据制定的主体分类: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我国宪法关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保证人民主权的原则的实现 (3)明确确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以奠定人民主权原则实现的经济基础 (4)明确肯定了人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事务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从而将人民主权原则贯彻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5)确认了广泛的公民权利及其保障措施,以保证和促进人民主权原则的实现 ?宪法规范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调整社会关系的特殊性;===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和国内各阶级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2)调整范围的广泛性; (3)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4)调整方式的特殊性; ?为什么说“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而依宪治国的核心在于宪法至上。因此,宪法至上是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精神。即是指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得基础和核心,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国家的一切法律制度都不得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 ?宪政的含义及其特征, 宪政: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特征:(1)宪政是与宪法密切联系的; (2)宪政的基本精神就是建立有限政府 (3)实行法治是宪政的基石 ?宪政与宪法的关系(区别与联系) 联系:(1)宪政是宪法的内容和实施; (2)宪法是宪政的表现和依据 区别:(1)从外在形态上来看;宪法通常是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以及宪法惯例等静态文书形式;宪政则是指宪法的实施以及立宪政治的实际运行的动态活动; (2)从内容范围上看:宪政的范围要比宪法的范围广泛。尽管宪法的各项规定构成了国家的行为规范,但是一国的政治实践中所遵循的规范并不仅仅局限在宪法的规定 (3)从价值取向上来看:宪法精神和宪政的精神是一致的,但是有宪法并不一定有宪政。真正的宪政必须是民主政治的真实运作。 ?宪政与民主的关系, (1)宪政与民主是密切联系的,现正是对民主事实的确认和对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没有民主的事实是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宪政的。 (2)民主强调得是公民的政治参与度,为了保障公民的政治参与,宪法中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各项民主权利都作了规定,民主构成了公民宪法权利的基本内容,而宪法则是民主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 (3)广义上,纯粹的民主不一定是宪政的民主,但是完善的宪政一定是民主的宪政 ?宪法的功能: 确认功能;//护权功能;//限制功能;(宪法的核心在于“限政”,对于国家机关权力的行使的限制,是宪法一项极其重要的功能)//协调功能;// ?为什么说对于国家机关权力的行使的限制,是宪法一项极其重要的功能, (1)对于国家机关权力的行使的限制,是宪法一项极其重要的功能,甚至可以说是一项主要功能,它与对公民权利保障的功能是密切联系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2)宪法的基本精神,就在于通过限制国家权力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对国家机关权力的限制,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权利的享有和行使。否则,公民权利的保障就会失去基础。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确认作用表现在 *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统治阶级权力的合宪性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属于有利于巩固统治阶级地位的根本经济制度和政治秩序 *通过宪法确定的基本方针政策,使得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社会阶层、各方面的不同利益得到调节,从而起到稳定并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2)规范国家权力的运作 ?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宪法在法律上的特征,也是宪法区别于普通法所谓重要区别: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作为根本法是法律上的特征: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三 方面的因素??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德、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内容及其发展方向 ??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形式上。。 ?简述我国宪法规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意义, #首先,确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地位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合法性、合宪性 #其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确立和完善奠定的基础 #再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 ?简述我国宪法关于民族政策规定的基本内容。 #民族平等、团结、互助 #各民族共同繁荣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 #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以及保持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怎样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和实质, *(1)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2)从领导权上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国家政权。无产阶级的根本标志就是工人阶级独掌大权; *(3)从阶级基础看,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是无产阶级同农民阶级结成的牢固联盟。 *(4)从国家职能上看,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都担负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组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保卫祖国抵御外敌入侵的职能 *(5)从历史使命上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所担负的历史使命都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和阶级差别,高度发展生产力,达到全人类的解放,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要求,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要求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能够最全面最准确地表明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能够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最好的途径和方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较其它具体的途径和方式相比,没有实现民主权利的限度要求。不管从事何种职业,只要属于人民的范围,符合法定的条件,都可以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运行过程实现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有效地协调各个阶级利益全体之间、人民群众之间的内部矛盾,并把握社会发展的方向;可以创造一个民主政治的空气和政治环境。这种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的实现民主政治的最好途径和方式 ?简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之间的关系 (1)国家的结构形式是指表现异国的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形式,表现得是一种职权划分的关系。 (2)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反应政权的构成、组织程序和行使国家权力的分配情况,以及公民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序和方式 (3)国家结构形式和政权组织形式同属国家形式,都是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途径。国家结构形式侧重于解决的是领土结构划分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体现政权体系纵的方面。政权组织形式侧重于解决的是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相互关系,权力机关同人民之间的这种关系体现了政权横的方面。 (4)两种政权都是实现国家政权职能必不可少的、不可缺少的表现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种类, *单一制 *联邦制 *邦联制 ?我国为什么要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从我国历史上看,自秦王朝以来,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就占据主流,我国现行的单一制就是历史传统的延续; #从我国民族关系看,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因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结构形式,既是对历史事实的认同,也是中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从各民族分布状况看,“小聚居,大杂居”的特点决定了我国只能在单一制的基础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才能真正实现个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从巩固国防的需要上看: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要有一个和平的环境。只有在团结的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增强国防力量,有效抵御外敌,维护各民族的根本利益 ?我国行政区划的基本类型: (1)一般行政区域单位:原则上分为省(包括直辖市)、县(包括市、市辖区)、乡(包括民族乡、镇)三级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式我国根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的、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立的特别行政区划; (3)特别行政区: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按照宪法和法律设立的具有特别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的特别行政区域; ?我国行政区划变更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选举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原则;*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 ?我国确认的政党制度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 #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目的:和执政的中共产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共同实现建设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我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基本职能包括哪些, 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我国宪法所确认的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首先,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我国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的基础 #其次,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经济共同发展,这也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征。 ?我国宪法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如何发展完善,192页 ?怎样理解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 (1)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 首先,人权是一个人应当校友的权利,具有应然性;而公民权是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公民实现其利益的资格,具有实然性。 其次,从两者产生的时间看,公民权管你那的产生比人权要早; 再次,人权有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之分,范围较广;而公民权仅仅指个人人权。 ?公民权利的特征: #法定性(是实然状态的法律);#权利的可选择性; #权利的目的性 #相对性 ?公民基本权利的特征: #基本权利的根本性和母体性; #稳定性和不可逆转性; #固有性和法定性 #不受侵犯性和受制约性 #普遍性和特殊性 ?怎样理解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界限, 公民基本权利的相对性和受制约性,决定了权利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范围和内容都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定,一旦超越了这个界限,就有可能失去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从而不能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规定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界限,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 ?如何正确认识公民的平等权, (1)含义: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2)基本特征:#平等权是指相对平等,并非绝对平等; #公民的平等权是指比例平等,而非机械平等; #平等权是指权利平等,而非事实平等; #平等权是指机会平等、过程平等而非结果平等 (3)公民平等权的内容:?所有公民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得权利 ?性别平等,即男女平等; ?民族平等 ; ?宗教平等; ?怎样理解国民的言论自由, 主要含义:(1)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以炎坤的方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权利; (2)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既可以采取口头的,也可以采取书面的,亦即其它现代传播工具; (3)公民的言论自由受到法律的保护,只要言论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就不能因发表了某种言论而给自己带来不良的后果,包括不受社会道德的限制。 ?我国宪法中关于妇女平等权保障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政治上的平等权利; ?经济上的平等权利; ?文化上的平等权利;?社会上的平等权利 ?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 ?简述公民义务的特征: #法定性; #强制性 #约束性 ?怎样理解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 *公民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上一律平等; *国家对公民的权利平等的保护; *任何公民都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怎样理解公民权利义务的对应性, #权利享有和义务履行的对应性 #权利和义务主体的对应性 #权利和义务行为的对应性 #权利和义务实现的对应性 #权利和义务价值的对应性 ?全国人大有哪些基本职权, @立法权 @任免权 @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 @监督权 @其它应由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本职权包括什么, @立法权;@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都有常委会制定;@全国人代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本分的修改和补充。 @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监督权;(#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有权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任免权 @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简述总理负责制的基本内容, (1)国务院总理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后由国家主席任命;总理 担负着管理全国行政事务的职责,以及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承担责任; (2)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的人选由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 (3)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下设部委和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工作并向总理负责; (4)总理召集合主持国务院会议,议题由总理确定,重大问题须经国务院会议讨论,总理在讨论基础上形成国务院重大决定; (5)国务院发布的命令、决定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或其委员会提出议案,任免人员均有总理签署,才有法律效力。 ?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行使职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职权:@公布法律权 @提名权和任免权@发布命令权 @外交权 @荣典权(授予勋章或荣誉称号) 特点:国家主席不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它只是在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对国家事务做出决定后,予以宣布或执行。它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从属于全国人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行使权利时有何特别保障, #言论和表决受特别保护; #人身自由受特别保护 #物质保护 ?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包括哪些,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不适合本地情况的,经过上级国际机关的批准可以变通或停止执行。 #民族自治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 #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文化教育事业。 #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的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在执行职务时,依照本民族的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语言文字执行公务时,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语言文字为主。 ?简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 ?基本制度:(1)两审终审制;(2)审判监督制度;(3)合议制; (4)审判委员会制度(5)回避制度 ?基本原则:(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依法独立审判; (3)公开审判; (4)被告人有权获得保护;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我国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权, 1 法纪监督;2 侦查监督; 3 支持公诉和审判监督;4 监所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职权包括哪些方面, 1 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 制定地方性的法规;3 人事任免权;4 决定本地方的重大事项权;5 监督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是怎样划分的,263页 ?宪法制定的含义和特点, 宪法制定又称制宪或者立宪。是指一国的人民活帐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根据特定的程序制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行为 特点:1 具有原创性;制宪行为是一种原始的创制行为。 2 宪法制定具有终局性,即通过制宪活动最终确立国家的根本制度; 3 宪法的制定具有历史性,即制宪活动不可避免的要受到本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 ?如何理解制宪权的性质, 1 制宪权是一种事实性的权利,而非创设性的权力。 2 制宪权是基于一种理念的预设,而非一种制度的肯定; 3制宪权是一种优于宪法的最高权力; 4 制宪权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性的力量。 ?宪法解释的主要体制, 1 立法机关解释体制;2司法机关解释体制;3专门机关解释体制;4国家元首解释体制 ?宪法监督的基本类型: 1立法机关(或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2 司法机关(普通法院)监督宪法实施; 3 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4 其它形式的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的涵义和涵义包括内容, (1)宪法监督:拥有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根据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对特定的事项进行合宪性审查,撤销违宪行为、追究违宪责任,以保障宪法实施的制度。 (2)其涵义主要包括:1 宪法监督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 2 宪法监督的对象是特定的义务主体的违宪行为; 3 宪法监督的内容是对抽象和具体行为的监督; 4 宪法监督的作用,主要是借助于对违宪的行为进行制裁,以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 5宪法监督的主要措施是对于违宪行为采取专门的制裁手段。 ?简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上述:原则+对象+主体+内容+类型+涵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主要优点, 首先,解释宪法权最终掌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手中,可以保证宪法解释真正符合人民的意志和要求; 其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参与制宪和修宪的机关,对宪法的涵义有清楚的认识。制宪机关解释宪法,可以保证宪法解释符合宪法本来的涵义。保证宪法监督的质量。 再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解释宪法时有专门的委员会作为辅助机构,这些专门委员会有各类专家组成,可以保证宪法解释的准确性,能够反映时代的要求。 ?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 1 修宪 建议 关于小区增设电动车充电建议给教师的建议PDF智慧城市建议书pdf给教师的36条建议下载税则修订调整建议表下载 的提出;2 宪法修改议案的提出;3 宪法修正案的审议和通过;
本文档为【华政考研宪法资料 童之伟 殷哮虎版.doc】,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94886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41KB
软件:Word
页数:19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8-02-01
浏览量: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