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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国际经验借鉴及对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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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国际经验借鉴及对策1本文参考资料:www.tongda56.cn 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国际经验借鉴及对策 1引言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我国的农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农产品短缺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也由生产领域转向了流通领域。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农产品生产和农产品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没有高效和通畅的农产品流通就不能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国务院发表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指出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各级政府应狠抓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建设和食品安全问题。从中可以看到农...

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国际经验借鉴及对策1
本文参考资料:www.tongda56.cn 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国际经验借鉴及对策 1引言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我国的农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农产品短缺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也由生产领域转向了流通领域。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农产品生产和农产品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没有高效和通畅的农产品流通就不能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国务院发表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指出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各级政府应狠抓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建设和食品安全问题。从中可以看到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农产品流通体系是由流通主体、流通客体、流通载体、流通渠道和流通环境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流通系统,在优化我国现有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过程中,必须注意处理好这五类主体之间的关系。我国现有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尤其是近几年我国的多种农产品出现了价格的巨幅波动,一些农产品被消费者戏称为“蒜你狠”“豆你玩”“糖高宗”,这种农产品价格的不合理波动也体现了现有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解决不了我国现在农业小生产与大流通之间的矛盾,因此找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建议就显得尤为重要。 2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民在流通中处于弱势地位 我国农业具有小生产与大流通并存的特点,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主体都是农民,这些农民都是以个体为单位,规模较小,自己安排农业生产。由于规模小和信息闭塞,农民在农产品流通中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分散经营农业的农民是农产品流通的起点,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流通对象,农民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交易对象多是偶然的,随机的,很少与买方建立稳定的长期的合作关系,能签订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或与粮食流通企业建立拥有共同利益关系的农民就更少。而且农民在农产品流通中因为自身的因素和信息交换平台不完善的影响,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农产品市场的供求信息,更不能对农产品价格的未来走势作出正确的预判,只能被动的接受收购商和国有粮库给定的收购价格,使得农民在农产品价格上涨时,不能得到相应的超额收益,在农产品价格下降时,还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这些都造成农民在流通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 2.2税收政策不合王金 我国现行的征税制度对农产品流通主体的税负较重。我国税收制度规定,对农民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收增值税,对销售外购农产品征收增值税,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一般有三类主体: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农贸市场从事农产品销售的是个体工商户,从事农产品批发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为超市配送农产品的配送公司和经营农产品的连锁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在征税过程中,对小规模纳税人征收4%的增值税,而有时农产品的毛利率还不足4%。而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的是进项税额抵扣,由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收购发票,以13%的抵扣率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一般纳税人自己填报,所以偷逃税款的事情经常发生,为了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税务机关出台了苛刻的税款抵扣条件。造成一般纳税人税负水平较高,限制了其他行业的企业进人农产品流通领域。此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方的税负也很沉重,农产品批发市场应是公益性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也#我国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但我国的法律法规将农产品批发市场视为商业企业,需要交纳营业税、土地税等多项税收,税负沉重,发展阻力较大。 2.3流通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十分薄弱,投人总量不足,布局也并不合理,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筑仍然是简易的露天大棚。现代农产品流通需要的冷冻仓储和物流设施严重缺乏,导致农产品流通效率不高,农产品流通中损失较大,流通成本居高不下。我国农产品物流成本占总成本的30%左右,鲜活农产品更是高达60%左右,而发达国家的物流成本只占总成本的10%左右。流通基础设施的薄弱直接导致我国农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出现大量的损耗,提高了农产品的终端销售价格,影响了农民的增收。 2.4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 现在,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模式主要是生产者-采购商-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消费者。这种多级批发零售的流通模式,造成的结果是流通环节过多,农产品流通链过长。在流通过程中,每个流通环节的流通主体都是独立的经济个体,都要求实现自己的利润,农产品每经过一次流通环节都要被加价,这就导致终端的农产品销售价格大幅提高,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减少了农产品的消费量,而且我国的农产品基础设施薄弱,储存、保鲜农产品的能力较弱,农产品在流通中极易变质和损失,造成了极大的浪费。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在收购、运输、储运等环节的损失比例高达30%左右,而发达国家只有10%左右,每个流通环节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为了实现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就要压低农产品的收购价格,降低了农民的实际收人。 2.5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范围狭窄 目前,在农产品流通中,道路收费是物流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减少物流费用,我国对一些农产品开放了物流绿色通道,但产品的种类十分单一,只对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肉等鲜活农产品开放,粮食和冷藏类农产品并没有列入绿色通道扶植的范围。除了补助产品种类狭窄外,绿色通道在全国路网中所占的比例也不够高,现在,国家级绿色通道只有4.5万km,仅占收费公路总里程的20%左右,加上地方政府在自己管区内的绿色通道9.6万km,也只占公路总里程的60%左右,还有40%左右的公路仍要收全费。而且绿色通道有时并不是彼此相连的,运输方为了在绿色通道内运输农产品,有时要绕道运输,虽说减少了路桥费,但是增加了燃油费用,而且有些绿色通道并不执行相关的优惠政策。 2.6农产品流通信息化程度低 由于信息意识落后,加上硬件条件的限制,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化程度较低,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专业的、权威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信息发布平台。多数流通主体,包括批发商、零售商和农民都没有意识到信息及时传递对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意义。有些偏远地区的农产品信息化水平更是落后,只相当于发达地区的6%左右。我国农产品流通信息化程度低主要表现在:一是硬件基础差,我国农村因为经济发展较慢,经济实力较弱,很多农产品流通市场没有相应的信息化设备,很多地方还采用原始的方式发布信息,比如用广播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等,无法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农业信息,造成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经常脱节。二是农业信息资源共享性差,我国最大的农产品信息网农业部信息网的采集面也不完全,全国批发市场入网的只有5%,很多农产品流通企业为了保护企业秘密,不愿意将自己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公开。而且由于农民等流通主体的素质不高,对农产品流通信息的运用和分析能力不强。 3国际成功经验及借鉴 农产品流通受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当今世界成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有东亚模式、西欧模式和北美模式。 3.1东亚模式 东亚模式的主要代表国家是日本和韩国,主要特征是以批发市场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以农产品拍卖为主要手段的一种农产品流通模式。在日本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而且发展已经非常成熟,以批发市场为中心,形成了一整套高效、快捷的流通体系。日本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分为两种,一是中央批发市场,分布在都道府县等大城市,市场的创办者必须是公共团体,而且需要农林水产大臣的批准。二是地方农产品批发市场,分布在农产品产区和中小城市,市场的创办者可以是团体也可以是企业,需要都道府县的知事批准。目前,批发市场占全日本蔬菜流通量的81%,果品流通量的72%,日本批发市场早巳经不是广场、仓库为主要形式的局面了,配有先进的常温保管设施、冷藏设施、配送和深加工设施。日本的批发市场信息化程度也很高,及时的信息传递平台为拍卖交易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拍卖是日本批发市场最主要的交易方式,大部分农产品由批发商通过拍卖的方式销售给中间商和其他购买者。拍卖的基本程序是集货一理货一看样一拍卖一交割。日本批发市场有两个很显著的特点,一是农协会的作用,日本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自然资源严重短缺,很难实现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形成了小生产大流通的局面,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减低单个农户的生产和经营风险,日本非常重视发挥农协会的作用,进而使农产品流通更加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化和高效化。这种流通模式的基本过程是生产者一农业协会一批发商一中间批发商一零售店一消费者“’这种流通模式环节多,流通成本较高。1974年日本通过了《农业协同组织法》,规定农协会是农户自愿组织起来,具有民办官助性质的民间经济团体。农协会是日本农产品进人流通领域的重要组织,它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增强了农民在农产品流通市场上议价的能力,保证了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此外,农协会还为农民构建信息平台,及时传递农产品购销信息,引导生产。二是日本政府为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康发展所做的政策支持。1923年日本就颁布了《中央批发市场法》来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投资和运行。后来又颁布了《批发市场法施行令》、《食品流通审议会令》、《批发市场法施行规则》等法律法规’极大地规范和促进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健康、高效发展。东亚模式的特点有:(1)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流通的主渠道。(2)流通环节较多,流通费用较高。(3)农产品流通体系非常规范,信息化和法制化程度较高。 物流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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