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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厂规章制度电子厂规章制度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人事规章制度 一、 总则 1.1 为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使人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订立本规定,凡本公司所 属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员工,系指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在册的员工,因业务需要 而临时聘用的人员不在此列。 1.3 本规定在适用中如发生疑问,由行政单位主管组织研究,如无法解决时报请更 高层主管解释并修正之。 1.4 本公司员工的服务、任用、工作时间、考勤、薪资、请假、休假、调任、绩效 考核、奖惩、福利、离职等事项除国家法律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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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厂规章制度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人事规章制度 一、 总则 1.1 为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使人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订立本规定,凡本公司所 属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员工,系指与本公司签订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录用在册的员工,因业务需要 而临时聘用的人员不在此列。 1.3 本规定在适用中如发生疑问,由行政单位主管组织研究,如无法解决时报请更 高层主管解释并修正之。 1.4 本公司员工的服务、任用、工作时间、考勤、薪资、请假、休假、调任、绩效 考核、奖惩、福利、离职等事项除国家法律规定外,皆按本规定执行。 二、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2.1 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一切合理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 指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员工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 2.2 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服从管理、热爱集体、团结同事,对外应严守业务或职务 上的机密。 2.3 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信誉,凡个人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 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利用本公司名义办理私人事件。 2.4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时,应态度谦和,力求切实,不得有畏难规避、互相推 诿或无故拖延等有损公司信誉之行为。 2.5 员工对于职务上之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 限。 2.6 员工除假期外,均应依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 打卡,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7 员工在任何时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亲友进入厂区或宿舍区。 2.8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和宿舍区。 2.9 员工不得私自带公物出厂,私人物品携带出厂有接受本公司保安人员或主管人员 合理检查的义务。 2.10 本公司若因生产需要,在不减少原有收入且依据法规调派员工工作,并且在员 工能力所能胜任时,员工不得拒绝,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11 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一切不良嗜好。 2.12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 的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2.13 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薪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2.14 遵守本公司其它合法的规章制度。 三、任用 3.1 人员之任用以内部晋升、调任为优先考虑,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对外公开招聘。 3.2 人员之任用应基于职务上的需要,甑选最合适之人员担任适合之职务。 3.3 人员任用主要考虑其品德、专长、性向、能力而不受其性别、族群、政党、宗 教、籍贯之影响。 3.4 新进员工的聘用,依据业务及内部职缺需要,由主管部门统筹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呈报批准 后由行政单位进行招募。 3.5 本公司新进人员须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3.6 新进人员的考核: 3.6.1 本公司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 3.6.2 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 00开始加班;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 30开始加班; 4.1.2 因公司业务及其它突发事件之需要,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延 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应予以配合,加班时间支付相应加班费,未按正常班 制出勤者,则需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时,需事先知会行政单位进行调 整。 4.2 本公司因生产需要采用日夜班轮班制时,员工予以配合。 4.3 员工应遵照规定排队打卡,上班前30分钟内刷上班卡,下班后30分钟内刷 下班卡,超出此规定时间范围均无效,视为刷卡异常,且不计入出勤。 4.4 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节者,分别依以下规定处理: 4.4.1 迟到: a. 上班时间起至10分钟内才打卡为迟到,迟到一次扣款5元,10-30分钟(含)扣款30元,30分钟以上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者, 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半月全勤奖及1.5天薪资,并记小过一次处罚; b. 一月内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c. 因偶发事件,经查实者以请假处理。 4.5.2 早退: a. 没有到下班时间未经允许即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早退10分钟内 扣款10元,早退10-30分钟扣款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1天处理; b. 一月累计早退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1天论处,扣除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4.4.2 旷工: a. 请假未取得主管核准者、未办妥请假手续者、请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者、以不实之事由请假者、无故未出勤者,均视为旷工。 b. 旷工半日者,予以记小过一次,扣除全勤奖金及1.5天薪资;旷工两天者,予以记大过两次,扣除当月全勤奖及5天薪资; c. 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自动离厂处理,一月特休假:指为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之员工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a.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b. 满年次日起一年事假:员工因私事要亲自处理的须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工资。 a. 全勤分两段:1日-15日,16日-当月底,事假超过1小时(含),取消半月全勤; b. 事假期间扣发工资(含)请假日日薪及各种津贴,月薪制人员则按比例扣除(若有调班单或加班单可做调换互抵,若超出则按比例扣除); c. 事假最长不能超过12天,满半年不满一年之员工请事假最长为7天,且中间无论间隔法定假或周休假,均不再另加假期天数,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除外; d(原则上规定年满一年的员工,一年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发生工伤者按《社会工伤保险执 行条款》执行。 6.6 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其它生理原因需治疗或休养者,员工病假4小时以上(不含)须出示正规医院之病历证明,员工被诊断为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可作劝退处理。 6.7请假注意事项: 6.7.1请假前先安排职务代理人(员工由部门主管指定),请假手续办好以后才能离厂,先请假后补请假单者以记小过一次; 6.7.2请假提前回厂须至行政部销假; 6.7.3请假期不得以任何名义延假,违者记大过一次,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 理同意. 6.7.4超过请假到期日3天未回厂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培训 8.1 本公司为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特举办各种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8.3 员工培训分为: 8.3.1 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部统筹办理,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规章制度; c.工厂“6S”; d.消防及安全知识; e.质量方针。 8.3.2 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勉励,各级主管尤应耐心施教,以求精进; 八、调任 9.1 本公司基于业务及生产需要,依核决权限办理员工调任或调动时,被调动员工 予以配合; 9.2 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 才,才尽其用; 9.3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属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合适人员暂行代理。 九、绩效考核 10.1 每天分别对员工的工作状况作一次全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发放绩效工 资之依据(以月累计汇总)。 10.2 考核时间定于每月5日前进行,由各级主管参考员工上月工作和生活上的表现 记录予以考证,填写考评表后密送复核,直到核准,并送员工本人签名。 10.3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贻误。 十、奖惩 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1.1 奖惩分类: 1.记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100元 2.记小功一次:奖励人民币50元 3.记嘉奖一次:奖励人民币10元 4.记大过一次:罚款人命币100元 5.记小过一次:罚款人民币30元 6.记警告一次:罚款人民币10元 7.开除:记大过三次,罚款人民币300元 11.2 作业流程: 11.2.1 当员工有处罚事实时,执行人在奖惩申请单上提报事实说明交由被处 罚人签名,然后呈其单位主管审核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按处罚条例出具处罚意见后由其单位文员依核决权限呈送,直至核准。 11.2.2 当员工有奖励事实时,执行人在奖励申请单上提报事实说明后呈其单 位主管审核,然后送交行政部,行政部写上奖励意见后由其单位文员依核决权限呈送,核准后再由被奖励人员签名确认,最后交回行政部。 11.2.3 行政部把核准后的奖惩结果列入《奖惩公告》张贴于公告栏,以警示或 奖励其它员工。 11.3 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由相关执行人员签报奖励: 11.3.1 嘉奖: a.见义勇为,参与求援或救护工作精神可嘉者; b.预防或抢修机器设备或工程得宜,避免生产中断者; c.及时发现异常并报于主管者 d.能举报或制止破坏工厂环境、秩序等行为者; e.拾到他人物品或公物主动归还者以及有拾金不昧精神者; f.其它有突出表现,足为一般表现者之表率。 11.3.2 小功: a.协助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或积极协助非职务 b.对本厂或社会有益之行为,展现公司荣誉者; d.遇有紧急情况,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e.节省物料或利用废料有具体成效者; f.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工厂利益经查属实者; g.工作认真品质意识强,及时发现较大异常或不良,为公司挽回损失者; h.有其他较大功绩或贡献者。 11.3.3 大功: a.对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环境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经采纳实施确有重大成效者; b(对本厂业务或办理临时交代重大事项有特殊功绩,或提供意见经采纳实施确有重大成效者; c(对舞弊或有损本厂权益情况能事先揭发、举报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d.遇非常变故,临时应付得当或奋力救护保全人命、公物财产具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11.4 惩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由相关执行人员签报惩处: 11.4.1 警告一次以上处分: a.带零食进入厂区、车间等区域者; b.不关水龙头及其它浪费能源行为情节轻微者; c.不遵守办公室及车间6S规定者; d.须穿厂服、戴厂证而没有佩戴或不按要求佩戴者; e.违反公司门禁制度情节轻微者; f.漏刷卡或刷卡异常者; g.服装仪容不整,如穿背心、超短裙、穿拖鞋、短裤等; h.穿便衣进入车间者(业务人员除外); i.在生产区域 o.不服从主管的合理指导或有违规行为而不接受监督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 者; p.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一次发生者; q.不按离岗、换岗制度执行,行为轻微者; r.因工作疏忽,造成产品报废100元以 s不配合保安值勤,拒绝出示厂牌者;. t.所属员工上班睡觉,直接主管督导不力者; x.记大过的惩处事实确凿,但拒签奖惩单者; y.犯有其他过失,情节严重者。 11.4.3 大过一次以上处分: a.因擅离职守或谎报事实致使公司受损达1000元(含)以上; b.不守安全卫生作业规范,致使公司受损情节严重者; c.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信誉、质量受很大损失者(1000(含) 元以上者); d.直接主管对所属人员的过失予以隐瞒或不举报者; e.泄露公司生产或工作事务上之机密者; f.遗失经管重要文件、器械、生产工具者; g.未经允许擅自动用厂内生产器具或利用厂内设备制造或维修私物者; h.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i.私接电源,插座或使用电炉、炊具影响公共安全者; j.上班睡觉者; k.上级合理批示或命令拒遵从,顶撞上级主管者; l.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三次发生者; m.离岗、串岗情节严重者; n.擅自更换工作岗位,无证操作者; o.泄露薪资资料者; p.上班时间玩计算机游戏、聊天、看与工作无关书籍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q. 使用公司话机拨打私人电话者; r.未经允许,私自带厂商进入车间或工作区域者; s.未按安全操作规范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工伤者; t.利用公司资源做私人事情者; u.故意撕毁奖惩单者; V.其它失职违规行为情节重大者。 11(4.4 开除: a.仿造请假证明(健康证、身份证、学历证等),谎报个人证明文件或个人资料者; b. 带人刷卡、托人刷卡或将厂牌借与他人使用者; c.虚报出勤或加班者; d.年度内累计大过三次者; e.挪用公款、营私舞弊或收贿者; f.恶意撕毁公司张贴之公告、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者; g.仿照上级签字、盗用公章、擅自涂改或仿造单据,涂改公司文件者; h.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害者; i.在工厂或生活区打架、斗殴、赌博或有妨碍风化之行为者; j.贪污、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者; k.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工人怠工、罢工及肇事者; l.对公司人员或家属有诋毁、恐吓、暴力、侮辱、谩骂、恶意中伤或其它严重不利之行为; m.保安人员在上班时间睡觉、溜岗者; n.私自带外人进厂留宿者; o.在仓库、配电房、车间、办公区域等禁烟区抽烟者; p.蓄意破坏公司设备或其它公物者; q.参与不法分子组织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公司规章制度受刑事拘役者; r.违反公司规定,不服从管理并与执勤人员发生严重冲突及出入厂区时拒绝保安人员正常检查者; s.擅离职守或谎(虚,不)报事实致使公司严重受损达3000元人民币以上者; t.不守安全规范或疏忽职守,致使公司或其个人安全受损情节严重者; u.偷窃员工物品或公司财产经查属实者; v.在生产车间吸烟者; w.私自带本公司文件或公司物品出厂者; x.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累计发生五次以上者; y.恐吓威胁同事或上级主管者。 11.5 各级主管未尽督导、管理之责,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受损时,需负连带责任,依情 节之轻重受相应的连带处分。 十一、福利 12.1 住宿福利 12.1.1 干部宿舍:干部宿舍原则上4人每间。 12.1.2 员工宿舍:员工宿舍原则上为10-12人每间,在有房间多余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少入住人员。 12.1.3 员工宿舍每天提供热水到凌晨2点. 12.1.4 员工宿舍每间房间都有单独的卫生间、冲凉房、阳台及电风扇。 12.2 文康 12.2.1 每年依公司营运状况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或举办文艺晚会. 12.3 劳保福利 12.3.1 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 12.3.2 公司根据营运状况每月给员工发放一次纸巾、洗衣粉、牙膏等。 十二、离职 13.1 员工辞工分为正常辞工、急辞工、解雇、自动离职、开除。 13.1.1 入职满3天申请离职的,员工需提前15天申请,组长级以上人员需提前30天申请。 13.1.2 入职不足3天申请离职的,不需提前申请,办好手续后当天离厂,无工资结算。 13.1.3 正常辞工、解雇、开除均结算全部工资。 13.1.4 急辞工者员工扣10天薪资(全薪),组长级以上人员扣15天薪资(全薪)。 13.1.5 自动离职者不结算薪资,须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开具个人物品放行条。 13.2 当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时,须先请示单位主管,单位主管及上级主管同意 后由本人至行政部领取离职单,把离职单填好后交给单位主管,由单位主管依核准权限呈送。 13.3 已核准之辞职申请单交行政部保管,离职人员在最后上班日9:00前至行政部 领取离职单,至本单位办理工具与保管物品移交,由助拉级以上主管签字后将离职单交回 行政部。 13.4 交宿舍钥匙、物品柜钥匙、厂牌、IC卡于当日9:30交行政部文员。 13.5 行政部确认一切移交完毕后转财务结算薪资,离职时交结未清者,按缺失项目 资金扣款,直至扣完在职薪资为止。(钥匙每把10元、厂牌20元、IC卡50元) 13.6 员工于离职前一天填写个人物品放行条交部门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于下班时间收拾个人物品(宿舍必须70%人到场),离开宿舍由保安、总务人员再次检查无公司财产后放行。 13.7 员工离职后行政部抽出该员工人事资料,归档保存一年后销毁。 十三、以上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此规章制度从2010年8月执行。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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