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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自考普通逻辑笔记2013自考普通逻辑笔记 普 通 逻 辑 第一章 引论 一、什么是逻辑, 答:逻辑是英语Logic的音译,原于古希腊语罗各斯。现代汉语中它的含义为: 1、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2、人类思维的规律和规则;3、表示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学问——逻辑学。逻辑学分为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人们平时提到的逻辑学通常是指形式逻辑。在形式逻辑中,又可以区分为传统形式逻辑(简称传统逻辑)和现代形式逻辑(简称现代逻辑)。传统逻辑主要包括以演绎推理为基本内容的演绎逻辑,也包括以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为基本内容的归纳逻辑。现代逻辑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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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自考普通逻辑笔记 普 通 逻 辑 第一章 引论 一、什么是逻辑, 答:逻辑是英语Logic的音译,原于古希腊语罗各斯。现代汉语中它的含义为: 1、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2、人类思维的规律和规则;3、表示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学问——逻辑学。逻辑学分为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人们平时提到的逻辑学通常是指形式逻辑。在形式逻辑中,又可以区分为传统形式逻辑(简称传统逻辑)和现代形式逻辑(简称现代逻辑)。传统逻辑主要包括以演绎推理为基本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的演绎逻辑,也包括以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为基本内容的归纳逻辑。现代逻辑主要是指数理逻辑(或叫符号逻辑),也包括那些非标准逻辑,如模态逻辑、多值逻辑、时态逻辑等,此外还包括现代归纳逻辑,如概率逻辑等。 二、什么是普通逻辑, 答:以传统逻辑的知识为基本内容的形式逻辑称为普通逻辑,即指传统的形式逻辑。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的科学。 三、什么是思维, 答:有人把思维分为抽象(逻辑)思维、形象(直感)思维、灵感(顿悟)思维,本书所讲思维指的是抽象思维中的知性思维。从认识的角度看,思维总是同人们的认识过程相联系的。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直接接触外界事物,在人脑中产生感觉、知觉和表象。第二个阶段是综合感觉的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加以整理和改造,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逐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形成概念,构成判断和推理。毛泽东同志指出:“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达到思维”,思维就是人在脑子中运用概念以作判断和推理的工夫。概念、判断、推理就是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也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与感性认识不同,思维具有概括性和间接性。思维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映。 四、什么是感觉,知觉,表象, 答:感觉是指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时在人脑中产生的关于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是事物在人脑中的整体性的直接反映,是感觉的综合,它提供事物的整体的外部形象,使人们有可能把事物作为确定的对象来把握。表象是在感觉和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概括性的感性形象,它和知觉和区别在于:知觉只有当事物作用于感觉器官时才存在,表象则可以在这种作用消失后继续存在; 五、什么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什么是概念,判断,推理, 答:思维的基本形式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 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结构的基本组成要素。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即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它由概念组成,同时它又为推理提供了前提和结论。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它是思维形式的主体,人们的思维活动主要是靠它来实现的。普通逻辑是通过语言形式的分析来实现对思维的逻辑形式的研究的。 六、思维的概括性,间接性, 答:思维的概括性是指思维能够从许多个别事物的各种各样的属性中,舍去表 面的、非本质的属性,抽象出内在的本质的属性,并把它推广到同类所有事物,以把握该类事物的共同本质。没有概括性,就不能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也就不会有概念的产生,从而也就不可能有思维。思维的间接性,是指思维能够凭借己有的经验和知识,对没有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及其属性加以反映,获得间接的知识,思维还能凭借己有的知识,对根本不能直接感知的事物及其属性加以反映,获得新知识。 七、什么是思维的逻辑形式, 答:任何思维过程都是由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承担和表现的。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思维的形式。任何思维都有具体内容,也有逻辑形式。反映在概念、判断和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叫做思维的具体内容。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叫做思维的逻辑形式。普通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也不去研究那些个别的逻辑形式,它只研究各种不同类型的思维形式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这是普通逻辑与辩证逻辑的不同之处。思维的逻辑形式是指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 八、思维的逻辑形式的组成部分, 答:思维的逻辑形式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逻辑常项,二是逻辑变项。在逻辑常项和变项中,逻辑常项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为何种逻辑形式的唯一根据,也是区别不同种类逻辑形式的唯一依据。列宁指出: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九、思维的基本规律, 、同一律(一个思想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把不同的思想混为一谈);2、 答:1 矛盾律(在相互否定的两个思想中,必须承认至少有一个是假的,而不能承认它们都是真的);3、排中律(在互相矛盾的两个思想中,必须承认至少有一个是真的,即二者必发居其一,排除第三种可能性);4、充足理由律(断定任何一个思想为真,都必须拿出充分的理由)。只有遵守这四条规律,人们才能有效地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才能使思维和论证过程具有确定性、不矛盾性、明确性和论证性。这是正确思维和论证的必要条件。 十、什么是简单的逻辑方法, 答:普通逻辑要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科学,简单的逻辑方法主要包括:观察和实验的方法、比较分析和综合的方法、寻求现象间因果联系的方法、定义划分和限制概括的方法、普通逻辑研究的方法,是在知性思维中运用的,它不涉及辩证分析,而以思维的确定性为前提,因此称为简单的逻辑方法。 十一、普通逻辑的性质, 答:普通逻辑是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来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由普通逻辑研究的对象及特点,决定了它是一门工具性的学科。主要表现在:它本身不能给人们直接提供具体的科学知识,但是它能够为人们正确思维,获取新知识,表述论证思想,提供必要的逻辑手段和方法。作为一门科学,普通逻辑是没有阶级性的,任何人要进行思维活动,要表述论证思想、交流信息,他们都要运用共同的逻辑形式,都要遵守共同的逻辑规律,只有这样,人们之间的思想交流、相互理解才有可能。 十二、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 答:根本意义在于:训练和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智力的发展,提高 全民族的逻辑修养和文化素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体来说:1、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事物,获得新知识;2、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思想,严格地论证思想;3、有助于人们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4、有助于人决学习和掌握其他各门科学知识;5、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总之,没有普通逻辑,人们的思想就会发生混乱,人们的认识、表述和论证就会出现错误,然而,仅靠普通逻辑是不够的,还必须认真学习哲学和各门具体科学。 十三、学习普通逻辑的方法, 答:要学好普通逻辑,就要明确学习的目的,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在理解和掌握基本的逻辑概念和逻辑理论上下工夫,还要注意多练多用,将学习和运用结合起来,还要自觉地联系日常思考问题、说话、论辩和写作等实际。 十四、逻辑学的产生, 答:逻辑学的发源地在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1、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名辩之学”,其主要内容表现在后期墨家、荀况、韩非等人的著述中,其中《墨经》提出了“以名(概念)举实,以辞(判断或命题)抒意,以说(推理)出故”,意思是概念是用来反映事物的,判断是用来表达思想认识的,推理是用来推导事物的因果联系的。《墨经》说:或谓之牛,或谓之牛,是争彼也(是牛和不是牛这二个论断不能都成立,必有一个不能成立),这里运用的矛盾律的思想。 2、古印度的逻辑学说名为“因明”。因是指推理的依据,明是指所说的“说”, 主要代表著作有: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它提出了“三支论式”,认为每一个推理形式都是由“宗、因、喻”这三部分组成。3、古希腊是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和《辩谬篇》,合称《工具篇》是现代逻辑的奠定人,人们称它的学说为“词性逻辑”。 十五、逻辑学的发展, 答:亚里士多德之后,古希腊斯多噶学派以及欧洲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充实了他的学说,这部分人们称它为“命题逻辑”。17世纪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在《新工具》中提出了科学归纳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培根之后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在《逻辑体系:归纳和演绎》中提出了穆勒五法。1662年法国的亚诺德和尼柯尔合著的《波尔罗亚尔逻辑》将演绎、归纳和一般方法熔为一体,至此传统逻辑便基本定型了。18世纪到19世纪,德国康德和黑格尔等人第一次使用了“形式逻辑”这个概念。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补充了逻辑学说。 十六、现代逻辑的诞生和发展, 答:17世纪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就提出了用数学方法处理演绎逻辑、把推理变成逻辑演算,他是数理逻辑(现代形式逻辑)的奠基人 第二章 概念 一、什么是概念, 答: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事物的性质和关系统称为事物的属性。事物的属性有些是特有属性,有些是非特有属性,所谓特有属性,就是只为该事物所具有,而其他事物所不具有的属性,所谓本质属性就是决定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概念与感觉、知觉、表象不同。 感觉、知觉和表象是反映个别对象的具体形象及其属性,其中既有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也有非特有属性或非本质属性;概念舍去了对象的非特有或非本质属性, 而是抽象地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二、概念的形成, 答:概念的形成过程是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的过程,一般是通过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逻辑方法完成的,其中最重要的是抽象。抽象是撇开对象的非本质属性,抽取其本质属性的方法。人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越深刻,形成的概念也就越深刻,另外由于认识角度不同,对于同一事物,可以从不同方面反映出不同的本质属性。概念是对象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形式,属于意识的范畴,并非客观对象本身,因而它具有主观性。由于概念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因而它不能脱离客观。如果没有客观事物,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概念 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三、概念的作用, 答:概念是思维的起点,是人们进行判断和推理的基本要素;概念是思维的结晶,它凝结并巩固着人类在一定阶段上对于事物认识的成果;借助概念,人们可以从本质上把同类对象联系起来,把不同类对象区分开来。 四、概念与语词的联系与区别, 答:概念作为思维的最基本单位,它的语言表达形式是语词。概念与语词有密切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任何概念都是通过语词来表达的,但两者有区别:1、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语词是一种语言形式;2、 、同一概任何概念都必须借助于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3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4、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五、什么是概念的内涵, 答:概念的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通常也叫概念的含义。事物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客观存在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一旦被人们认到并反映到概念中,就构成了概念的内涵。概念的内涵己不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而是被反映到主观思维中的概念的含义,构成概念内涵的属性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 六、什么是概念的外延, 答: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通常称为概念的适用对象。概念的外延可以是单独事物,也可以两个或是更多的事物,也可以是空类等,即客观世界里不存在相应的事物。普通逻辑在研究概念时,只限于在客观世界里有相应事物的部分,不研究空类。 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关系, 答:对某些概念来说,内涵与外延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内涵是概念的质,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什么样的, 外延是概念的量,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是哪些对象。确定某一概念的内涵,也就相应地确定了这个概念的外延。 八、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确定性, 答:概念的内涵、外延的确定性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概念的含义和适用对象是确定的,不能任意改变或混淆不清。概念内涵、处延的灵活性是指在不同的条件下,随眷客观事物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化,概念的含义和适用对象是可以变化的。任何概念都是确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把概念僵化,否定它的灵活性,是形而上学;主观随意地改变概念的含义和适用对象,否定它的确定性,则是相对 主义的诡辩论。 九、概念的种类, 答:概念按其具体内容分类分为哲学概念、经济学概念、文学概念。数学概念。生物学概念等等。逻辑学在各门科学提供的具体知识的基础上,从概念的内涵或延方面对概念进行分类。根据概念外延的大小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即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数量不同作的分类);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属性而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十、根据概念的外延大小划分为什么,什么是单独概念,什么是普遍概念, 答:单独概念是反映独一无二的对象的概念(如:孙中山、上海);普遍概念是反映一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不是一个单独对象,而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组成的类,语词中的普遍名词是表达普遍概念的,也可用词组表达(如:中国的城市)。普遍概念反映事物的类,类中的每一个对象,对于类来说叫做“类的分子”,普遍概念是对同类分子共性的概括,因而它的每个子类或分子都必定具有类的属性。 十一、什么是集合概念,什么是非集合概念, 答: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是由许多个体组成的统一整体,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只为该集合体所具有,而不必为这个集合体中的某一个体所具有。它如同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但整体具有的性质部分未必具有一样,如中国工人阶级、列宁全集等。非集合概念是相对于集合概念来说的,凡不属于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都是非集合概念。如人、书、词等,它们都不是反映事物集合体的概念,因此是非集合概念。 十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中的普遍概念的区别, 答:集合概念反映的是集合体,普遍概念反映的是类。类是指同类分子共性的概括,其中每个分子必定属于这个类并具有这个类的属性,如北京与大城市,北京属于大城市这个类,并具有大城市的属性,大城市就是普遍概念。而在集合体中,每个个体虽属于这个集合体,但并不一定具有这个集合体的属性,如中国工人和中国工人阶级,中国工人属于中国工人阶级,但某一个中国工人却不必具有中国工人阶级的这个属性,因此中国工人阶级是集合概念。另:同一语诘有时在集合意义下使用表示集合概念,有时在非集合意义下使用,表示非集合概念中的普遍概念。如: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的(人是集合体,表示人类),人是有思维能力的(人非集合体中的普遍概念,表示人人)。在实际运用中如果不加以区别两者,会造成混淆概念的错误。如:我到布店买了6尺布匹,到花店买了两朵花束。其中布匹是布的集合体,应改成非集概念中的普遍概念词“布”,花束是花的集合体,应改成非集合概念中的普遍概念词“花”。 十三、正概念和负概念, 答:正概念是反映对象具有某属性的概念,正概念也叫做肯定概念,负概念是反映对象不具有某属性的概念,负概念也叫做否定概念,如非人、非正式工等。负概念总是相对于某个特定范围而言的,一个负概念所相对的范围,逻辑上叫做论域,如非正义战争是指正义战争以外的战争,它的论域是战争,非本校工作人员的论域是工作人员。 十四、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有哪几种, 答:同一关系(《四世同堂》的作者和老舍)、真包含关系(属种关系,如大城市与上海)、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如上海与大城市)、交叉关系(大学生和女人)、全异矛盾关系(A+B,C,无产阶级与非无产阶级)、全异反对关系(A+B<C,如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 十五、什么是同一关系, 答: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全部重合,即所有的a都是b,同时,所有的B都是A,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同一关系,同一关系又叫全同关系,如《四世同堂》的作者(A)与老舍(B),它们是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同一对象,处延是完全重合的,具有同一关系的两个概念,虽然其外延完全重合,但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如果两个概念之间不仅外延相同,而且内涵也完全相同,那就不是具有同一关系的两个概念,而是用不同语词表达的现一概念了,如土豆和马铃薯。掌握同一关系,可以在上下文中变换使用具有同一关系的概念,以便从不同方面揭示出同一对象的丰富内涵。 十六、什么是真包含关系,(属种,A包含B) 答:A、B两个概念,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不是B,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真包含关系,如大城市与上海。两者之间外延大的概念叫属概念,外延小的叫属概念,真包含关系是属种关系。 十七、什么是真包含于关系,(种属,B包含A,即A被包含于B) 答:A、B两个概念,如果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真包含于关系,如上海与大城市。两者之间外延大的概念叫属概念,外延小的叫属概念,真包含于关系是种属关系。 十八、具有属种关系或种属关系的概念可以并列使用吗,为什么, 答:一般不能并列使用,如:展销会不仅接待国内和本市的用户,还欢迎世界各地贸易界人士光临。这里的“国内和本市的用户”就是把具有属种关系的两个概念(国内用户和本市用户)并列使用了,这是属种不当并列的错误,应改为“展销会不仅接待本市和国内其他省市的用户,还欢迎世界各地贸易界人士的光临”。但是有时候按照习惯,会将具有属种关系或种属关系的概念并列使用,如:所有 的团员和青年都要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勤奋学习。这里的青年显然指的是非团员的青年,在语言习惯上不说“所有团员和非团员的青年”而将“非团员工”省略了,这种情况下要尊重语言的习惯用法,不能简单机械地否定上述表达。 十九、什么是交叉关系, 答: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仅有有一部分是重合的,即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而且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交叉关系,如医生与军人,妇女与工人。交叉关系是指A的部分外延与B的部分外延重合。 二十、相容关系, 答: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都有一个共同点,即A、B两个概念至少有一部分外延是重合的,逻辑上称这四种关系为相容关系。 二十一、全异关系,矛盾全异关系,反对全异关系, 答: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没有任何部分重合,即所有的A都不是B,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全异关系。全异关系又叫不相容关系。全异关系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矛盾关系中具有全异关系的A、B两个概念,它们都包含于另一个概念C,如果A与B的外延之和等于C的全部外延,那么A与B 之间就是矛盾关系。反对关系中具有全异关系的A、B两个概念,它们都包含于另一个概念C,如果A与B的外延之和小于C的全部外延,那么A与B之间的关系就是全异关系。简单地说,A+B,C是矛盾关系(如无产阶级与非无产阶级),A+B<C是反对关系(如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其余还有农民阶级、地主阶级等)。 二十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 答:概念的内涵有多少之分,概念的外延有大小之别。在属概念与种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存在眷反变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外延愈大内涵愈少,一个概念的外延愈小内涵愈多。一个概念的内涵愈少外延愈大,内涵愈多它的外延愈小。如:中国石油工人、中国工人、工人这三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就有这种反变关系。内涵减少外延随之变大,反过来内涵增加外延随之变小。简单地说,一个概念的内涵增加其实就是在增加它的条件限制,它所反映的外围自然就会变小。减少它的条件限制,它所反映的外围自然会加大。这种反变关系只适用于种属关系和属种关系,不适用于同一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是对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根据。 二十三、什么是概念的限制,(属到种的过程)属是指总目录,种是其中一种 答:概念的限制是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如:对工人增加中国的内涵,就可以限制中国工人,再加石油变成中国石油工人。限制是缩小概念外延的方法,即由外延较大的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小的概 念,换而言之,限制是由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限制可以连续进行,这样可以使概念更加明确,但限制有限度,限制的极限性是单独概念。在汉语表达中,限制常采用名词前加定语的办法来表达,如: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也可以在动词或形容词前加状语,如勇敢+很。但究意是不是限制,并不取决于有没有定语或状语成分,主要看属概念的外延是否缩小到种概念。为了明确概念,常需要对外延过宽的概念加以限制,如果应当限制而没有限制,就会犯外延过宽的错误。如有人问爱迪生发明了什么,如果回答:他发明了灯,这就犯了外延过宽的错误,因为爱迪生不是发明了所有的灯,他发明了电灯。 二十四、概念的概括,(种到属的过程)其中一种的种类过渡到总目录 答: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如中国石油工人,石油,中国,工人。概括是扩大概念外延的方法,即由外延较小的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大的概念,即概括是由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的过程。概括适用于指出事物的所属范围,反映事物的共同本质,概括的方法可以连续进行,概括的限度是范畴。在概括的过程中,如果弄不清种属关系,对于不属于种属关系的概念进行概括,就会犯概括不当的错误。如:农作物的生长,要吸收土壤里的水分、氮、磷、等肥料。例中的氮磷钾属于肥料,它们是肥料的种概念,而水分不属于肥料,它们之间没有种属关系,不能同氮磷钾一起列入肥料的范围,这属于概括不当的错误,应改成农作物的生长,要吸收土壤里的水分和氮、磷、等肥料。 二十五、什么是定义, 答: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它的特点是用简短的语句提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定义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组成的。被定义项就是被提示内涵的概念,定义项是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定义联项就是表示被定义项和定义之间的联系的概念。 如:商品就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Ds 就是 Dp (Ds表示被定义项,就是表示定义联项,Dp表示定义项) 二十六、定义的方法有哪些, 答:属加种差定义、发生定义、关系定义、功用定义。这四种定义方法不适用于哲学范畴,它们都是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在逻辑上叫做真实定义,科学概念的定义都是真实定义,普通逻辑主要研究真实定义,此外,还有语词定义,这种定义只对语词的意义给以解释,而不一定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揭示,词语定义的方法有二种:规定的语词定义和说明的语词定义。 二十七、属加种差定义方法, 答:给概念定义的方法之一,运用属加种差定义方法给概念定义时,首先是找出 被定义项的“领近的属”即把某一概念放在另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里,然后找出被定义项与其他同级种概念之间的差别——种差,最后把领近的属概念与种差加在一起组成定义。如:给数学下定义,首先找出数学邻近的属概念科学,确定数学是科学当中的一种,然后把数学同其他各种科学加以比较,找出它和其他各种科学如物事学、化学、生物学等之间的差别,即研究客观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这就是数学有别于其他科学的种差,最后将种差和属概念相加,组成数学的定义:数学就是研究客观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用公式表示:被定义项,种差+邻近属概念 二十八、发生定义方法, 答:给概念定义的方法之一,即通过揭示事物产生或形成过程来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如:水分子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化合而成的化合物。这个定义从水分子的产生过程揭示了它的本质,发生定义方法是属加种差定义的一种特殊形式。 二十九、关系定义方法, 答:给概念定义的方法之一,即通过揭示对象与其他事物的关系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如:偶数就是能被2整除的整。关系定义也是属加种差定义的一种特殊形式,种差所揭示的是事物之间的关系。 三十、功用定义方法, 答:给概念定义的方法之一,即通过揭示事物的功用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功用定义实际上也是一种属加种差定义,种差所揭示的是事物的功用。 三十一、什么是说明的语词定义, 答:当别人不了解某一个语词的意义时,我们就要对己有确定含义的语词给以说明。如:单方,也称丹方,是指民间流传的药方,被定义项是一个语词,定义项是对语词作出说明性的解释。 三十二、什么是规定的语词定义, 答:当提出一个新的语词或者在某种特殊意义上使用某些语词时,我们就应对它们作出规定性的解释。如:五讲四美,是指讲道德,讲文明…………这里对五讲四美作出规定解释,其中被定义项是一个经过压缩的语词,定义项指出这个语词被规定的涵义,使用这种简化了的语词,可使语言表达节省时间,提高思维效率。 三十三、定义的规则有哪些, 答: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完全相同的,这条规定要求定义项的外延不能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也不能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二者应当相等。大了会犯“定义定宽”的错误,小了要犯“定义过窄的”错误。如:人是哺乳动物这 就犯了定义过宽的错误,因为哺乳动物的外延比人的外延大很多,如果将人 定义为能辩证思维的动物又犯了“定义过窄的错误”,只有“人是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这个定义的定义项 与被定义项相等。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不能用定义项去说明定义项,这样会犯同语反复或循款定义的错误,如:科学家就是被人称为科学家的人(同语反复),偶数就是奇数加一(循环定义)。3、定义项中不得包括含混的概念或语词,不得用比喻,否则就会犯定义含混的错误。如:数学是科学的皇后(以比喻代定义)。掌握以上这三条规则还是不够的,仅掌握这些还不一能揭示对象的本质属性,因此,要想用一个定义来揭示对象的本质,就必须对事物作具体研究,注意掌握有关科学的具体知识。 三十四、定义的作用有哪些, 答:1、通过定义,能够把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结并巩固下来;2、通过定义,可以明确概念,要检查所使用的概念是否明确,也要通过定义;3、要把一个概念传达给原来不了解这个概念的人也需要定义。但是定义只能揭示事物的某些方面的规定性,不能全面揭示事物的联系。而事物总是相互联系、变化发展的,定义只是用概括的形式揭示概念的内涵,不可能揭示事物的全部、丰富的内容,因而定义总是不完全的,因此一方面要看到科学定义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定义的局限性,任何定义都不能代替对事物的具体分析。 三十五、什么是划分,划分与分解有什么不同, 答:划分是通过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若干个小类,来揭示这个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划分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划分的母项,另一部分是划分的子项。母项即被划分的概念,子项即从母项中划分出来的概念。把母项分为若干个子项的根据,叫做划分标准,划分和分解不同。分解是把一个具体事物分为若干部分,划分不是分解事物,而是根据某一标准把属概念(母项)分为若干个种概念(子项),划分后的子项仍具有母项的属性。 三十六、划分的方法有哪些, 答:划分的方法分为一次划分、连续划分。一次划分就是根扬据划分标准对母项一次划分完毕,这种划分只有母项和子项两层,如把社会划分为五种,把哲学理论划分两种,都属于一次划分。连续划分就是把母项划分为若干子项之后,再把子项作为母项继续划分,这样连续划分下去,直到满足需求为止。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划分方法:二分法。二分法是以对象有无某种属性作为划分标准,将一个属概念划分为一个正概念和一个负概念,由于二分法的子项是一个正概念和一个负概念,便于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到应当注意的那一部分上,而且它总是合乎划分规则的,简便易行,不易发生错误,这是二分法的优点,但它的子项中有一个负概念,只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并未正面说出它具有什么属性,它的内涵和 外延都比较模糊,这是二分法的缺点。二分法也可以有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 三十七、划分的规则有哪些, 答:1、划分后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如果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外延就会犯“划分不全”的错误;如果子项外延之和大于母项外延就会犯“多出子项”的错误;2、每次划分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否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每一次划分虽然标准必须同一,但并不要求在连续划分中 始终用同一标准;3、划分的各子项应互不相容,违反此规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这条规则就要求划分出的子项外延之间必须互相排斥。这三条规则是相互联系的。遵守这些规则,就能把属于每项的任何一个对象各划到一个子项中去,而且也只能划到一个子项中去。 三十八、划分的作用有哪些, 答:1、通过划分,可以扩展和加深对事物的认识;2、通过划分,可以明确概念的外延,使人们了解一个概念能够适用于哪些对象。 三十九、分类与划分的区别, 答:分类是划分的特殊形式,它是根据对象本质属性或特征进行的划分,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分类的基础是划分,任何分类都是划分,但不是所有的划分都是分类。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首先是根据不同,分类标准要比划分的标准有更高的要求,凡能区别对象的一般属性都可作为划分的标准,而分类则要求对象的本质属性或显著特征都可作为划分的标准,而分类则要求以对象的本质属性或显著特征作为分类的根据;其次是作用不同,划分是由日常实践的需要决定的,当某一实践过程结束,这种划分随之失去意义,分类则是某类对象的知识的系统化,它被固定在每门科学中,并在科学发展中长期起作用,具有较大的稳定性。 四十、什么是分类, 答:分类是划分的特殊形式,它是根据对象本质属性或特征进行的划分,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分类可分为自然分类和辅助分类。自然分类是根据对象的本质属性把对象排列成各个类,如把动物分为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就是自然分类。辅助分类是根据对象某种显著特征把对象排列为各个类,目的是为了从被分类的其他对象中易于找出某个对象,如汉语词典的汉语拼音查找法。 四十一、什么是列举, 答:列举也是划分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与划分的区别在于:在一般情况下,列举并不要求揭示概念的全部外延,列举是揭示概念一部分外延的逻辑方法,列举虽不要求提示概念的全部外延,但它也要遵守两条规则:即每一次列举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列举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 第三章 判断 一、什么是判断, 答: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思维对象指一切能被作为思维主体的人所思考的客体,作为思维对象的客体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无形的,可以是物质的也可是精神的,它无不具有一定的性质,处于一定的关系中。不具有任何性质和关系的对象是不存在的。判断对对象有所断定,就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或关系。 二、判断有哪些特征, 答:1、判断都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如果对对象既无所肯定也无所否定,那就是对对象无所断定,因而就不是判断;2、判断都有真假,判断是对对象的断定,因此就存在这种断定是否符合对象实际的问题,判断所作的断定符合对象的实际,该判断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如:“人的正确思想是天生的”这就是假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实践中来的”这就是真的。真假是认识论的重要范畴,也是逻辑学的重要范畴。认识论是从主客体关系角度研究判断的真假,而普通逻辑则只研究判断在形式上的真假特征和判断之间在形式上的真假关系。 三、判断的作用有哪些, 答:判断在人的思维中占有重要地位。单个的概念,不能明确地表达思想。概念只有结合起来,采取判断的形式,才能对对象有所断定,表达某种确定的思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反映着人的认识成果,但是这种认识成果在未被提示时是暗含的浓缩的,没有表达出来的。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提示出,就是判断。人的认识成果,用判断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又用判断的形式进行表达和交流。随着认识的发展,不断形成新判断。没有判断,思维就无法进行。 四、判断和语句的关系是什么, 答: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具体地说,语句就是判断的直接现实。判断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判断的语言形式。判断只有通过语句才能表达。这是两者的密切联系。两者的区别在于:1、判断作为思维形式,是精神形态的东西,语句作为语言形式,是物质形态的东西;2、任何判断都要用语句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句都表达判断(一般陈述句和反问句表判断,判定一个语句是否表达判断,看它是不是有所肯定或否则,看它是不是有真假);3、同一判断可以用不同语句表达;4、同一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判断(歧义句)。表过判断的语句称作命题。 五、命题和命题形式的联系和区别, 答:命题的逻辑形式就是命题形式,命题有具体内容,命题形式是命题的一般抽象,只剩下了逻辑内容即形式结构。“所有S都是P、有的S是P”中SP是词项变项,如果p,那么q,pq是命题变项,词项变项和命题变项统称逻辑变项。给出 一个命题,用逻辑变项取代其中的具体词项或命题,就得到该命题(判断)的命题形式。这是具体命题的抽象化。给出一个命题形式,用具体词项或具体命题分别取代其中的全部逻辑变项,就得到一个命题,这是命题形式的具体化。命题形式通过解释就成为命题。命题形式没有真假,但命题形式经过解释后得到的命题自然是有真有假的。如果一命题形式在任一解释下都得到真命题,则称为永真式,如所有S都是S,P或者非P,如果所有S都是P那么有的P是S都是永真式。如果一命题形式在任一解释下都得到假命题,则称为矛盾式,如所有S不是S,P并且非P等都是矛盾式。如果一命题形式至少有一解释使它得到真命题,则称为可真式,如所有S都是P是可真式。永真式都是可真式,但可真式并非都是永真式。 六、判断的分类: 答: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简单判断就是自身中不含有其他判断的判断。简单判断的命题形式中,逻辑变项是词项。复合判断自身中包含有其他判断的判断。复合判断的命题形式中,逻辑变项是命题。简单判断又分为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复合判断又分为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负判断。此外,依据判断中是否出现必然、可能两个模态词,判断又可分为模态判断和非模态判断。 七、性质判断及其结构, 答:性质判断就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传统逻辑称性质判断为直言判断。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量项组成。主项表示所断定的对象,谓项表示所断定的性质,联项表示性质判断的断定自身即肯定或否定(分为肯定联项和否定联项),量项表示主项被断定的数量或范围,量项也分全称量项和特称量项。 八、性质判断的总类有哪些, 答:性质判断按质划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按量分为单称判断(断定单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性质的判断)、全称判断(断定主项的全部具有或不具有某性质的判断)和特称判断(断定主项至少有一个具有或不具有某性质的判断)。这样,性质判断可分为四类:全称肯定(SAP)、全称否定(SEP)、特称肯定(SIP)、特称否定(SOP)。其中口语中的“有的”和特称题量项中的“有的”含义不完全相同。在日常语言中,当我们断定“有的S是P”的时候,通常还包含有的S不是P的意思,而作为逻辑上的特称判断,当我们断定有的并不包含这一意义。因此特称判断也叫存在判断。 九、自然语言中性质判断的规范化, 答:自然语言中的性质判断有些以标准形式表达,是规范的;有些是以非标准形式表达是不规范的。或是省略了量项,或是省略了联项,或使用了不规范的量项 和联项。这样需要根据它们的原意把它们整理成标准形式,在对自然语言中的性质判断作规范化分析时要注意:一不能改变判断的原义,二同一判断,在不改变原义的前提下,可以整理成不同的标准形式。 十、同一素材的性质判断之间的四种真假关系有哪四种, 、EI之间。不能同真,不能同假。 答:1、矛盾关系存在于AO 2、反对关系存在于AE之间,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3、下反对关系存在于IO之间,可以同真不能同假。 4、差等关系存在于AI、EO之间,全称真则特称真,全称假特称真假不定,特称假则全称假,特称真则全称真假不定。 关于对当关系的成立有两点要注意:一是对当关系的成立是以判断的主项非空为条件的,如果是空概念,即主项所反映的对象在客观世界中是不存在的,那么相应的对当关系只有矛盾关系能够成立,其他关系均不成立;二是在对当关系中,单称判断不能作全称判断处理。因为单称肯定判断和单称否定判断是矛盾关系,如果把它们处理为全称肯定和全称否定判断,那就成了反对关系了。 十一、性质判断的主、谓项的周延性是什么, 答:在一下性质判断中,如果其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都得到形式的断定,就称该主项或谓项是周延的,否则就称为不周延的。其中:第一,主、谓项的周延性是相对于它们所在的判断而言的,离开了判断单纯的概念是无所谓周延不周延的;第二、主谓项的周延性,是相对于判断的形式结构而言的,不是相对于判断所断定的对象本身的实际情况而言的。形式结论如下: 1、全称的主项都周延; 2、特称的主项都不周延; 3、肯定的谓项都不周延; 4、否定的谓项都周延。 十二、关系判断及其结构, 答:关系判断是断定对象之间关系的判断,对象都有属性,属性或表现为对象自身具有的性质,或表现为对象之间的关系,因此,单有性质判断来进行思维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关系判断。关系判断分为三部分:关系者项、关系项、量项。关系者项是表示一定关系的承担者的概念,也就是关系判断的主项;关系项表示关系者之间存在的关系的概念,也就是关系判断的谓项;量项表示关系者项数量的概念。如:小张和小李是同学。小张和小李就是主项即关系者项,同学是谓项 即关系。如果关系者项是单独概念就不使用量项,单项可写为B(a、b)或aRb,这里R是关系项,ab是关系者项。如:小王a和小叶b是同学(R)。 十三、关系判断中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答:关系判断有各种性质,其中最重要的对称性和传递性。 (一)对称性:关系的对称性分为对称、非对称和反对称。 (1)对称:是指对于特定论域中的任意对象a和b,如果a和b之间有关系R,那么b和a之间也一定有关系R,那么关系R是对称的,如,同学,等于,同乡,邻居等。 (2)关系的反对称:是指对于特定论域中的任意对象a和b,如果a和b之间有关系R,那么b和a之间也一定没有关系R,那么关系R是反对称的,如;大于、小于、重于、以南、以北等。 (3)关系的非对称:是指对于特定论域中的任意对象a和b,如果a和b之间有关系R,那么b和a之间不一定有关系R,那么关系R是反对称的,如;尊敬、喜爱、了解。 (二)传递性:分为传递、反传递、非传递。 (1)关系的传递:是指对于特定论域中的任意对象a和b和c,如果a和b之间有关系R, b和c之间有关系R,那么a和c之间一定有关系R,如,年长于、年轻于、小于、等于。 (2)关系的反传递:是指对于特定论域中的任意对象a和b和c,如果a和b之间有关系R,b和c之间有关系R,那么a和c之间一定没有关系R,如父亲、母亲、叔叔等。 (3)关系的非传递性:是指对于特定论域中的任意对象a和b和c,如果a和b之间有关系R, b和c之间也有关系R,那么a和c之间不一定有关系R,如尊敬、喜欢、了解、朋友等。 以上,说明关系的传递性需要涉及三个对象,但是,传递性是二无关系的性质,不是三元关系的性质。 第四章 判断(二) 一、什么是复合判断,它的特点有哪些, 答:复合判断就是本身含有其他判断的判断,它的特点是:1、它们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判断组成,即它们的基本单位(变项)是判断所,组成复合判断的判断称为支判断;2、它们的支判断通过“联结词”联结,不同的联结词显示出不同的逻辑性质;3、它的真假是由其支判断的真假来确定的。复答判断分为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负判断,还有另一种判断:模态判断。 二、什么是联言判断,怎样确定一个联言判断的真假, 答:联言判断就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判断就是断定几种可能事物情况至少有一种存在的判断。构成选言判断的支判断称为选言支,所谓选言支之间具有并存关系就是说一个选言判断的选言支所断定的可能事物情况是不排斥的,是彼此相容的,可以同时存在的;所谓选言支之间不具有并存关系是指一个选言判断的选言支所断定的可能事物情况是相互排斥的,彼此不相容的,不可以同时存在的。选言判断分为相容的选言判断和不相容的选言判断。 四、什么是相容的选言判断,怎么确定它的真假, 答:相容的选言判断就是断定几个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为真并且可以同真的选言判断。其选言支之间不相互排斥,彼此包容,可以同真。其逻辑形式是:p或者p(pvq),其中pq称为选言支,或者表示联结词,或者用符号V表示,读作析 取。一个真的相容的选言判断,至少有一个选言所断定的事物情况存在,从真假条件考虑,一个真的相容的选言判断,至少有一个选言支真。只有在全部选言支所断 五、什么是不相容的选言判断,怎么确定它的真假, 答: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就是断定几个选言支中有并且只有一个为真的选言判断,也就是说,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就是包含不具有并存关系的选言支的选言判断。不相容的选言判断的逻辑特征就在于其选言支之间的关系相互排斥,彼此不相容,不可同真。它的逻辑形式是:要么P,要么q(pv.q),p不相容析取q。 一个不相容的选言判断的真假是由其选言支的真假来确定的,一个真的不相容的选言判断,至少并且至多有一个选言支所断定的事物情况存在,从真假条件考虑,一个真的不相容的选言判断,至少并且至多有一个选言支真。如果全部选言支所 六、什么是假言判断,它的种类分为哪几种, 答:假言判断就是断定某一事物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个事物情况存在(或不存在)的条件的判断。它又叫条件判断。假言判断分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所谓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就是:设P和q分别为两个事物情况,如果有P必然有q,如果没P而q却不确定,这样P就是q的充分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就是:设P和q分别为两个事物情况,如果没P就没q,有P而q不定,这样P就是q的必要条件;所谓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就是设P和q分别为两个事物情况,有P就有q,没P就没q,这样P就是q的充分必要条件。 七、什么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怎样确定它的真假情况, 答:断定事物情况之间具有充分条件关系的假言判断就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它的逻辑形式是:如果P,那么q() ,其中Pq分别称为前件和后件,如果那么表示联结词,读作蕴涵。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真假是由其前件和后件的真假来确定的,一个真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其前件真后件一定真,其前件假后件可真可假。如果前件所断定的事物情况存在,而后件断定的事物情况不八、什么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怎样确定它的 真假情况, 答:断定事物情况之间具有必要条件关系的假言判断就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它的逻辑形式是:只有P,才q(),其中Pq分别称为前件和后件,只有,才表示联结词,读作逆蕴涵。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真假是由其前件和 后件的真假来确定的。一个真的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其前件真后件不定,其前件假后件一定假,如果前件断定的情况不存在,而后件断定的情况存在,即如果前 九、什么是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怎样确定它的真假情况, 答:断定事物情况之间具有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就是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它的逻辑形式是:P当且仅当q,()其中Pq分别称为前件和后件,当且仅当表示联结词,读作逆蕴涵。一个真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其前件真后件一定真,其前件假后件一定假。如果前件所断定的情况存在,而后件所定十、什么是等值,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在充分必要条件的真值中可以看出,P和q要么同真,要么同假,即P和q必须具有相同的值,这在逻辑上称作等值。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关系密,即一条普遍的规律:如果P是q的充分条件,那么q是P的必要条件;如果q是P的必要条件,那么P是q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如果P那么q和只有q才P是等值一个人不患阑尾却不一定肚子不痛,因此患阑尾是肚子痛的充分条件,反过来从肚子痛和患阑尾的关系想:(只有P才q,没P就没q,有Pq不定)一个人肚子不痛一定没有得阑尾炎,但是一个人肚子痛他不一定是患了阑尾,因此,肚子痛是得阑尾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这二个判断是等值的。 十一、什么是负判断,怎么判断它的真假情况, 答:负判断就是否定某个判断的判断,又叫判断的否定。负判断是一种复合判断,它不同于我们在简单判断中讲到的性质判断的否定判断,如:任何事物都不是静止的,并非任何事物都不是静止的。前者为简单判断中的否定判断,后者为负判断。负判断的逻辑形式是:并非P(),其中,P是支判断,并非表示联结词, 并非用符号 表示(读作“非”)。负判断的支判断既可以是简单判断,也可以复合判断,还可以更复杂的复合判断。一个负判断的真假,是由真支判断的真假来确定的,一个真的负判断,其支判断所断定的情况应不存在。从真假条件考虑,一个真的负判断,其支判断应为假。或者说,只有在支判断所断定的情况存 十二、什么是简单判断的负判断,它们的负判断怎么判别真假, 答:否定一个简单判断就构成该简单判断的负判断。六种性质判断的负判断是:1、并非所有S都是P,有些S不是P(本来就是矛盾关系,并非之后就等值了) 2、并非所有S都不是P,有些S是P(本来就是矛盾关系,并非之后就是等值了) 3、并非有些S是P,所有S不是P 例:并非有的语言是有阶级性的,所有的语言都不是有阶级性的(本来是矛盾关4、并非有些S不是P,所有S是P 5、并非某个S是P,某个S不是P 在单称肯定判断与单称否定判断之间,只具有矛盾关系,因此,否定一个单称肯定判断就得到一个单称否定判断。例如:并非屈原是医学家,屈原不是医学家。 6、并非某个S不是P,某个S是P 根据单称判断之间的关系,否定一个单称否定判断,就得到一个单称肯定判断。例如:并非屈原不是诗人,屈原是诗人。 十三、什么是复合判断的负判断, 答:否定一个复合判断就构成该复合判断的负判断。复合判断的负判断有以下七种形式: 1、并非(P并且q)= 非P或者非q 否定一个联言判断,就是说这个联言判断的联言支中至少有一个被否定,结果得到一个选言判断,这个选言判断的选言支是原联言支的负判断。 如:并非“物美而价廉”,“物不美价不廉” 2、并非(P或者q)= 非P并且非q 否定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就是说选言判断的选言支都被否定,结果得到一个联言判断,该联言判断的联言支是原选言支的负判断。 如:并非他来或你去,他不来并且你不去 3、并非(要么P,要么q),(P并且q)或者(非P并且非q) 否定一个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就是说该选言判断的选言支或者都被肯定或者都被否定,结果得到一个选言判断,这个相容的选言判断的选言支,一个是原不相容选言支的合取,另一个是原不相容选言支否定的合取。 如:并非要么你去要么我去,你去并且我去 或者 你不去并且我不去 4、并非(如果P那么q), P并且非q 否定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就是说前件存在而后件不存在,结果得到一个联言判断,其联言支一个是原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另一个是原后件的否定。 如:并非如果下雨她就在家=天下雨但他不在家 5、并非(只有P,才q)等值于“非P并且q” 否定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就是说前件不存在而后件存在,结果得到一个联言判断,这个联言判断的联言支,一个是原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前件的否定,另一个是原后件。 如:并非只有你邀请,我才去=你不邀请,我也去。 6、并非P并且仅当q=P并且非q或者非P并且q 否定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就是说这个判断的充分条件不成立或者其必要条件不成立,结果得到一个选言判断,这个相容的选言判断的选言支,一个是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负判断等值的判断,另一个是与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负判断等值的判断。 如:并非(此人发高烧当且仅当此人得了肺炎)=(此人发高烧但此人未得肺 炎)或者(此人发高烧而此人得了肺炎)。 7、并非(并非P)= P 否定一个负判断,就是说对负判断再行否定,即双重否定,结果得到原负判断的支判断。 如:并非(并非今天星期二)=今天星期二 十四、真值表的判定作用 答:有了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和负判断的真值表,我们可以利用它们作为工具来判定更为复杂的复合判断,即多重复合判断的真值情况。 (P )是否等值于(答案:等值) 例2 十五、什么是模态判断,根据模态判断的定义可分为哪几类, 答:模态判断就是断定事物情况必然性或可能性的判断。必然、可能在逻辑上称为模态词,因此,模态判断也就是包含有模态词的判断,它是既不同于简单判断又不同于复合判断的判断。 必然模态判断:必然肯定:?P (读作必然P) 模态判断:必然否定:?(读作必然非P) 必然模态判断:或然肯定:(读作或然P) 或然否定:?(读作或然非P) 十六、模态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 答:与A、E、I、O四种性质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类似,具有同一素材的必然P、必然非P、可能P、可能非P之间,也具有一种对当关系,可用模态方阵来表示: ?P (反对关系) ? 等 差 关 系?? (下反对关系) 具体如下: (1)?P与?:反对关系。可以同假不能同真。 (2)?P与?P:等差关系。 ?P真则?P 真,?P假则?P不定,?P 真?P不定,?P 假?P假。 (3:等差关系。 同(2) (4)?P与?P:下反对关系。可以同真不能同假 (5)?P:矛盾关系。不可同真不可同假。 (6与?P:矛盾关系。不可同真不可同假。 (7?P等值于?、等值于?P (8?等值于?P ?P等值于? 第五章: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一、什么是普通逻辑的基本概律,它有哪些具体的规律, 答: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的规律,它们普遍地适用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相对于各种逻辑形式特有的规律(规则),它们是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我们在思维过程中经常运用的各种逻辑形式,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各自特殊的规则,例如概念的定义和划分,判断的换质,换位等等,都要遵守自己的一些特殊规则。在我们的思维过程中除了要遵守各种特殊的规则外,还要遵守一 些基本的、广泛适用的逻辑规律。这些规律贯穿于所有的逻辑形式中,是思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是运用各种逻辑形式的总原则。各种逻辑形式的具体规则是由基本规律产生出来的,是基本规律在各种逻辑形式中的具体表现。逻辑规律有四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二、逻辑基本规律的作用, 答:遵守逻辑规律,可以使我们的思维首尾一贯,保持同一和确定。从而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有逻辑性和论证有说服力。违反这些规律的要求,我们维和论证就会含混不清,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和无论证性,从而也就不能达到正确地表达思想、交流思想和正确地认识事物的目的。逻辑的基本规律是思维规律,不是事物本身的规律。事物本身并不存在遵守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问题。 三、逻辑规律是客观事物的什么规律、哪个方面和什么关系的反映, 答:概括地说,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相对固定性的反映,而充足理由律是事物的因果必然联系的反映,因此它们带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客观事物由于含有内在矛盾,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质和量是事物内部固有的一种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决定一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的。正是由于事物的这种规定性的不同,才使得事物之间,以及一个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之间能够加以区别。客观事物的规定性亿万次地反映在人们头脑中,从而形成了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四、什么是同一律,它对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同一律用公式表示为:“A是A”或“”。表示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概念或判断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性,亦即保持确定性。同一律的要求是:(1)我们所使用的概念要有确定的内容,也就是要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2)我们所作的判断,也必须有确定的、同一的含义,是个什么判断就是个什么判断,是真的就是真的,是假的就是假的。 五、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 答:在运用概念、判断在进行推理论证的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那么就要出现以下错误:(1)混淆概念:指无意识地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概念当作同一个概念来使用所犯的逻辑错误,这种逻辑错误多半是由于思想模糊,认识不清,或由于缺乏逻辑素养,不善于准确地使用概念来表达思想所造成的。如:祖国处处有明星和现代人追求明星。(2)偷换概念:偷换概念是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加以使用的逻辑错误,偷换概念是政敌经常使用的诡辩手法之一,其目的是为了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让人上当受骗。如:四人帮将经验说成经验主义。(3)转移论题:也叫离题跑题或走题,批量无意识地违反同一律的要求,使议论离开了论题所犯的逻辑错误。(4)偷换论题:(诡辩手法)偷换论题是故意违反同一律要求用某一论题来暗中代替所要讨论的论题而犯的逻辑错误。如:无政府主义故意将“人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人的意识”歪曲为“吃饭决定思想体系” 六、同一律的作用, 答:同一律的主要作用是保持思维具有确定性。(1)遵守同一律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必要条件,如果不能保持思想的确定性,不能准确地在同一意义上运用概念、 判断和推理,就无法认识事物,把握事物。(2)遵守同一律有助于人们正确地交流思想。(3)遵守和运用同一律,在反驳谬误和揭露诡辩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掌握同一律,运用同一律,可以从思想的确定性方面反驳谬误、揭穿诡辩。 七、如何正确理解同一律, 答:同一律是人们在思维论证过程中使概念和判断保持确定性的规律,同一律不是世界观,不是方法论,同一律它本身并不是形而上学的世界观的基础,它本来并不包含断定事物绝对与自身同一、永久不变的内容,作为逻辑规律的同一律只是要求人们在思维论证过程中,概念或判断要保持同一,不得随意变换,仅此而己,没有其它含义。和形而上学相反,同一律不仅不断定事物永远不变,而且它也不断定概念是永久不变的。随着事物本身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事物认识的发展,反映事物的概念也是发展变化的,同一律虽然并不具体研究概念如何发展和变化,但它绝不否定概念的发展和变化。它所要求的是,不论概念是怎样发展变化,但是在同一思维、论证过程中要保持概念的确定性,不能随意变换或偷换。 八、矛盾律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矛盾律的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用公式表示:A不是A,或()。它的要求: (1)矛盾律在概念方面的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即就同一对象、同一时间、同一关系而言),不能同时两个互相矛盾的概念A和非A指称同一对象,具体地说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用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概念指称同一个对象,否则就会出现逻辑矛盾。如:不用用人与非人指称同一对象。 (2)在判断方面的要求:一个判断不能既断定某对象是什么,又断定它不是什么,即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都是真的,必须确认其中有一个是假的。如:这个S是P与并非这个S是P、这张纸是白的和这张纸是黑的。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认为具有这种关系的两个判断都真,而必须承认其中一个是假的。注:具有反对关系的判断蕴涵着逻辑上的矛盾。 如:这张纸是白的与这张纸是黑的(反对关系)这这张纸是白的与这张纸不是白色的(反对关系) 其中:黑色的蕴涵不是白色的,这样就构成了逻辑上的矛盾。 SAP和SEP是反对关系,SEP蕴涵着SOP,而SOP等值于并非SAP,这样SAP与SEP之间实际上也蕴涵着P和的关系。正因为如此,矛盾律要求在同一 思想过程中,不仅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也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反对的判断,所以,矛盾律的要求概括起来就是:P和它的否定“并非P”不可同真,必须承认它们之中有一个是假的。 九、违反矛盾律的要求所产生的逻辑错误, 答: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所作的两个互相反对的判断,或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因此不能同时都加以肯定。如果同时肯定它们都是真的,那就要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说话、写文章,或著书立说,如果包含了逻辑矛盾,那就失掉了逻辑性、科学性和说服力。在现实生活中遇到逻辑矛盾有些两个互相否定的判断相隔很远,要经过推导、引申、分析,才能断定。 十、矛盾律的作用是什么, 答:矛盾律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思维具有无矛盾性(首尾一贯性),无矛盾性是正确思维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如果思维中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就会出现逻辑矛盾,就不能正确地认识现实。遵守矛盾律是构造科学体系的起码要求,科学常 常是在发观逻辑矛盾,并且逐步排除逻辑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掌握矛盾律,有助于从逻辑上揭露谬误和诡辩,揭露逻辑矛盾是一种重要的反驳方法,同时,矛盾律还是间接反驳的逻辑根据。 十一、如何正确理解矛盾律, 答:首先矛盾律并不否认客观事物的内在矛盾,它只排除在同一思维过程中的逻辑矛盾,把矛盾律解释为排斥一切矛盾那是对它的误解或歪曲。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矛盾律所排斥的是逻辑矛盾或自相矛盾,这种逻辑矛盾只存在于思维论证之中,它与客观物质世界中普遍存在的辩证矛盾根本不是一回事。其次,矛盾律也不否认作为客观事物的反映的思想认识上的矛盾。矛盾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起作用的,它的运用是有条件的。它要求在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不能做出两个相反的判断。 十二、排中律的内容和要求, 答:排中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排中律的公式可以表示为:“A或者非A”、“P 。排中律的要求:(1)在概念方面: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即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就同一对象而言,它或者是A,或者是非A,二者必居其一。(2)在判断方面: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于同一对象所做的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必须肯定其中一个是真的。违反排中律的要求就会犯模棱两可的逻辑错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既不承认这个,又不承认那个,就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违反排中律的原因,往往是由于在是与非之间含糊其词,持骑墙居中的态度,或者由于认识模糊,把具有矛盾关系的思想混为一谈。如:有个人志愿不好,没有个人志愿也不好。 十三、排中律的作用, 答:排中律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思想的明确性。思想具有明确性,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才便于被人们所理解和把握。排中律是揭露骑墙居中、模棱两可逻辑错误的有力武器,在论证中,排中律是间接论证的逻辑依据。 十四、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排中律, 答:(1)排中律并不否认客观事物本身有可能存在两途中皮上的情况或某种中间状态,排中律只是要求对诸如:左或不左,中间或非中间等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作出非此即彼的断定,以保证思想的明确性。同时,排中律也不否认事物有中间环节,有过渡形态。排中律不否认这些中间环节,过渡形态。认为排中律否定事物具有过渡形态是对它的误解。辩证法反对的是形而上学的非此即彼,但它并不反对排中律要求在互相矛盾的判断中必须肯定一真的思想明确性。(2)排中律也并不排除人们在认识的过程中由于对事物尚未作出明确断定而采取“二不择一”的态度。如:我是否参军还没决定。(3)不要把所谓的“复杂问语”看成是互相矛盾的判断,不应简单地对它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复杂问语是不正当的问语,它隐含着对方没有承认或根本不能接受的假设。如:四人帮问你能不能挖犯罪根源, 十五、排中律和矛盾律的区别, 答:(1)适用范围不同。矛盾律既适合用于互相矛盾的思想,又适用于互相反对的思想。排中律只适用于互相矛盾的思想,不适用于互相反对的思想。如:所有人都是运动员和所有人都不是运动员这样互相反对的判断,不适用于排中律(不能都假,必有一真),却适用于矛盾律(不能都真,必有一假)。(2)要求不同。矛盾律要求对互相反对和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加以肯定,必有一假。排 中律则要求对互相矛盾的判断不推断之间要有逻辑联系。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充足理由律本身并不能为人们提供真实理由。因为在一个论证中,理由究竟是真是假,这不能由充足理由律来确定,这样的问题只能由实践和各门具体科学来解决。 十七、违反充足理由律的要求所产生的逻辑错误, 以主观臆造的理由为依据进行论证,就要犯理由虚假的逻 答:(1)理由虚假: 辑错误。(2)推不出。有时理由孤立地来看是真实的,但它同推断没有必然联系,从理由推不出推断。如:康有为周游国外,认为国外城墙矮是弑君的理由。 十八、充足理由律的作用是什么, 答:充足理由律主要是用来保证思维的论证性。说话、写文章或著书立说只有具有论证性,才能具有真正的说服力。充足理由律主要是有关论证的逻辑规律,但由于论证是复杂的思维过程,包括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如果违反充足理由律,也会影响到判断和推理的正确运用。因此可以说,充足理由律具有普遍意义,对于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起作用。充足理由律和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有密切联系的。后三者是基础和必要条件,如果思想不确定,自相矛盾,模棱两可,那就根本谈不上有论证性,如果概念和判断本身的确定性尚成问题,那就无法讲清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是否合乎逻辑。充足理由律是这三条的必要补充。在它们的基础上,保持了概念和判断的确定性之后,还要求更进一步指出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具有必然性,具有论证性。只有遵守这四条逻辑规律,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有逻辑性和论证有说服力,才能判定一个思想是否合乎逻辑。但是只遵守它们还不足以认识事物,它们只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第六章:演绎推理(一) 一、什么是推理,它有哪些结构, 答:感性经验是人们作出断定的重要依据,但是也有一些判断光靠经验是难以直接得到的,推理是依据己知的判断得到新判断的思维形式。推理分为前提和结论两部分。前提是推理所依据的判断,结论是推理所得到的判断。概念语词表达,判断由语句表达,推理由句群表达。正如语词不一定都表示概念,语句不一定都表示判断一样,句群也不一定都表示推理。只有存在着前提与结论关系的句群才成为推理。 二、推理的种类, 答:根据推理中从前提到结论的思维进程的不同,可以把推理分为三类: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或一般到一般的推理。根据推理中前提和结论之间是否有蕴涵关系,可以把推理分为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必然性推理前提蕴涵结论,即如果前提真,那么结论一定真。演绎推理是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前提不蕴涵结论,即如果前提真,结论仅仅可能真,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一般都是或然性推理。 三、什么是推理的有效和无效, 答:判断有真假之分,推理有对错之分。一个推理是对的、正确的、成立的、合乎逻辑的是指该推理是有效的。反之是无效的。推理,既反映前提和结论在‘‘ (SIP推出并非SEP) ‘‘ (SOP推出并非SAP) ‘‘ (并非SAP推出SOP)由假推真 (并非SAP推出SOP)由假推真 (并非SAP推出SOP)由假推真 (并非SAP推出SOP)由假推真 (2)差等关系推理:(全称真则特称真,全称假则特称不定,特称真则全称不定,特称假则全称假) 、由真推真 由假推假 (3)反对关系的推理:(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由真推假 (4)下反对关系的推理:(不能同假,可以同真) 由假推真 六、什么是判断变形的直接推理,它包括哪几种方法, 答:判断变形的直接推理,就是通过改变前提的形式从而推出结论的直接推理。所谓变前提的形式是指:第一,改变前提的质,即把前提的联项由肯定改为否定,或由否定改为肯定。判断变形的直接推理有两种基本形式:换质法和换位法。 (1)换质法:换质法是通过改变前提的质(肯定改否定,否定改肯定),从而得出结论的直接推理方法。它的规则是:第一,结论和前提不同质,前提是肯定结论必定是否定,前提是否定结论是肯定。第二,结论的主项和谓项与前提保持不变,结论的谓项是前提谓项的矛盾概念。它们的推理形式分别是: 、、、如:所有的真理都是来自实践所有的真理都不是不来自实践 所有的神学都不是科学所有的神学都是非科学 有的人是唯物主义有的人不是非唯物主义 有的人是非唯物主义 (2)换位法:换位法是通过交换前提中主谓项的位臵从而推出结论的直接推理方法。它的规则是:第一,结论和前提的质相同,即如果前提肯定结论也肯定,前提否定结论也否定。第二,结论的主项和谓项,分别是前提的谓项和主项。第三,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到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 注:O判断不能换位,因为O判断的主项是不周延的,如果换位,前提中O判断的主项作为结论中否定判断的谓项就是周延的,这样就会违反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到结论中不得周延的规则。如:有些人不是个人主义者,换位后:有些个人主义者不是人。这样就是错误的。 (3)换质法和换位法的综合运用:从一个给定的前提出发,可以按照两条不同的路线连续地进行判断变形的直接推理:第一,先换质再换位,再连续地换质换位,直到不能换位,这称为换质位法;第二,先换位再换质,再连续地换位换质,直至不能换位,这叫换位质法。 综合运用举列: 例1:: 换质位:SIP-质SOP-位O判断不能换, 换位质:SIP-PIS-POS 例2:所有唯物主义都不是无神论者-所以,有些非唯物主义者不是无神论者 即:所有S不是P,有些非S不是非P(SEP-SOP) 换质位:SEP-质SAP-位PIS-质POS-位O判断不能换 换位质:SEP-位PES-质PAS-位SIP-质SOP 七、什么是三段论,它的结构是什么, 答:三段论是由两个包含着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三段论又称直言三段论。三段论的实质在于通过两个前提的共同词项的联系作用,在两个前提的不同词项之间建立逻辑关系,从而推出结论。一个三段论由三个性质判断组成,其中二个是前题一个是结论。三段论前提和结论的主项和谓项统称为项。任一三段论都包括并且只包括三个不同的项,也就是说,同一个三段论中每个项出现两次。在前提中出现二次在结论中不出现的项叫中项,结论的主项叫小项,结论的谓项叫大项。包含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前提叫小前提。区分大小前提的标准,只看它们包含的是大项还是小项。大项由字母P表示,中项M,小项S表示。在三段论中,单称判断都作全称判断处理。 八、三段论的公理, 答:公理是演绎推理系统中初始的依据。在演绎系统中,公理作为演绎的出发点和初始依据,它自身不是推理的结果,而是被当然地接受的。公理有古典和现代的涵义之分。公理的现代涵义,只要求其具有一致性(即不会导致矛盾)就可以了,公理的古典涵义则还要求其具有直观上明显的真理性,以至可以作为不证自明的东西接受下来。三段论的公理是:一类对象的全部是什么或不是什么,那么,这类对象的部分也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换句话说,如果对一类对象的全部有所断定,那么对它的部分也就有所断定。三段论的公理可用下图表示: 图一表示:所有M都是P,S是M的一部分,所以,有的S是P; 图二表示:所有M不是P,S是M的一部分,所以,所有S不是P。 九、三段论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答:三论论公理是三段论赖以成立的基本依据,但依据三段论公理难以直接判定一个三段论是否有效,为了判定一下三段论是否有效,还需要进一步确定一些规则,使之成为判定三段论有效性的标准。 (1)一个正确的三段论,有并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三段论的实质就是前提借助一个共同的项即中项作为媒介,使大小项发生逻辑关系从而推出结论,如果只有二个不同的项就没有办法建立关系从而推出结论,如果有四个以上,那么就可能大项和一个项存在关系,小项和另一个项存在关系,但找不到一个项分别和大小项存在关系。所以只能三个不同的项。 (2)中项至少周延一次。中项要起到媒介的作用。至少一部分外延既和大项 建 立联系,又和小项建立联系。如果中项都不周延,那么中项就有可能不存在一部分外延既和大项联系又和小项联系,这样就没办法和大小项建立关系。 (3)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违反这条规则出现的逻辑错误称为大项不当周延或小项不当周延。 (4)两个否定前提推不出结论。否定判断,从外延角度分析,就是断定主谓项外延的相应部分互相排斥,一个三段论,如果它的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那么就是断定中项和大小项外延相应部分都互相排斥。这样中项就起不到媒介作用,大小项的关系无法确定,因此推不出结论。 (5)如果前提有一否定,则结论否定;如果结论否定,则前提有一个否定。根据规则四,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那么另一个一定是肯定的。否定的前提断定中项和一个项在外延上排斥;肯定的前提断定中项和另一个项在外延上相容。由此,只能断定大小项在外延上排斥,而不能断定大小项在外延上相容。因此结论一定是否定的。 (6)两个特称推不出结论。 两个前提是特称有三种不同情况:两个前提都是O判断;两个前提都是I判断;两个前提一个是O一个是I。具体如下: 1》如果两个前提是O判断,根据规则四推不出(两否定推不出); 2》如果两个前提都是I判断,那么,因为I判断的主谓项都不周延,所以中项在前提中两次不周延,根据规则二(中项至少周延一次)不能推出结论; 3》如果两前提一个I一个O,那么结论一定是否定,结论否定的谓项是周延的,也就是O的谓项(大项),但中项必须要有一个是周延的,而周延的项只有一个,所以不OK。 (7)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那么结论也是特称的。根据(6)前提中有一特称,另一个一定是全称。因此有4种可能:A与I、A与O、E与I、E与O(直接否定,两否定推不出)。 1》A与I:A主周谓不周,I主不周谓不周。A的主项必须是中项,这样小项大项都不周延,假设结论是全称,即结论中小项要周延。这样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到结论中周延就犯了小项不当周延。所以不成立。 2》A与O:前提中有二个周延的项,其中一个要给中项(中项至少周延一次)。O判断为否定那结论也否定,假设结论是全称,则结论是E(因为前提中有否定结论也要否定全称否定即是E),E需要主周谓周,即结论大小项都要周延。而在前面说过AO总共就二个项周延,要留一个项给中项,只剩一个项。所以不OK。 3》E与I:E主周谓周,I主不周谓不周,有二个周延的项要有一个给中项,前提E为否定结论也为否定,即结论的大项周延,如假设结论全称,即为全称否定E,即结论大小项都要周延,而前面讲过前提中有二个周延的项一个给了中项,只剩一个,所以不OK。 综上,前提有一特称结论必特称。 注意:规则5中前提有一否定是结论否定的充分必要条件,规则7中前提中有一特称是结论特称的充分条件,因此结论有一否定可推出前提有一否定,结论特称不能推出前提必有一特称。 十、什么是三段论的格, 答:在三段论的前提中,中项可以处于不同的位臵上。三段论的格就是由中项 在前中的不同位臵所构成的三段论的不同形式。在大小前提中,中项可以分别是主 项或谓项。这样中项在前提中的位臵,共有四种不同的情况,相应的,三段论也有四个不同的格: (1)》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 》大前提必须是全称的 例:所有公民要守法,我是公民,所以我要守法。 (2)》前提中必须有一否定 》大前提必须是全称的 例:没读书的人是文盲,我不是文盲,所以我不是 没有读过书。 (3)》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 》结论必须是特称 例:他是文学家,他是历史家,有些历史学家是文 学家。 (4)》两个前提有一否定,则大前提全称; 》如大前提肯定,则小前提全称 》如小前提肯定,则结论特称 》任何一个前提都不能是特称否定 5》结论不能是全称肯定。 例:有些植物是中草药,有些中草药能治病,所以有些能治病的是植物。 证明(1):小前提必须肯定,大前提必须全称 假设小前提否定=结论否定=结论大项P周延=大项P周延即否定=两否定推不出。 由小前提肯定=中项M不周延=中项M在大前提中周延=大前提全称 (2):前提中必须有一个否定,大前提必须全称 假设两前提都肯定=大前提M不周小前提M不周=中项不周=推不出 前提有一否定确认=结论否定=结论中大项P周延=大前提中P周延=全称 (3)匚:小前提必须肯定,结论必定特称 假设小前提否定=结论否定=结论中大项P周延=前提中大项P周延即大项否定=两否定推不出。 小前提肯定确定=S不周=结论S不周即特称。 (4)Z: 1》两前提有一否定,则大前提全称。 两否定推不出 两肯定=大前提中中项M不周=小前提中M要周延=小前提也为肯定M为不周延=自相矛盾=推不出 两前提有一否定=结论否定即P周延=大前提P周延=全称 2》如大前提肯定,则小前提全称 大前提肯定=大前提中M为不周=小前中M必须周=全称 3》如果小前肯定,则结论特称 小前提肯定=小前提中S不周=结论S不周=特称 4》任何一个前提都不能是特称否定 如大前提为特称否定=大前提中P不周M周=结论否定=结论中P周延=P矛盾 如小前提为特称否定=小前提中P不周S周=结论否定=结论中P周延=P矛盾 5》结论不能是全称肯定 如结论为全称肯定=结论中小项S周大项P不周=前提中小项S也要周延=小前提中S是否定的=如果前提否定结论也否定=矛盾 十一、三段论的一般规则和各格具体规则之间的关系, 答:这二类规则都是构建一个正确三段论的条件,遵守一般规则比遵守各格具体规早要更重要。遵守一般规则是构造正确三段论的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说,遵守三段论的一般规则,三段论一定是正确的,违反三段论一般规则中的任何一条就一定是错误的。而遵守三段论各格的具体规则,只是构造正确三段论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违反三段论各格具体规则中的任何一条,三段论就一定不是正确的,但不违反三段论各格的具体规则,三段论不一定就是正确的。 十二、三段论各格的特点和作用, 答:第一格的(反Z型):根据一般性原理,推出特殊的或个别的结论。第一格的大前提是全称的,小前提是肯定的。它断定了有关对象情况属于大前提所断定的一般情情况,由此得出该对象的特殊或个别性的结论。第一格最为明显地表现出演绎推理的特点:从一般到个别。第一格被称为“典型格”,也称“审判格”。 第二格(右匚型):结论一定是否定的。因此,它常用来区别不同的对象,称为“区别格”。同时它也常用来反驳肯定判断。如:为了区别吃大锅饭和社会主义,可以构造以下第二格三段论:社会主义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大锅饭不能促膝谈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吃大锅饭不是社会主义。 第三格(匚型):只能得出特称结论,因此,当我们通过断定特殊情况来反驳与之相矛盾的一般情况时会用到第三格。第三格也称为“反驳格”。如:为了反驳全称判断人都是自私的,可构建第三格三段论:雷锋不是自私的,雷锋是人,所以有的人不是自私的(即:并非人都是自私的)。 第四格(Z型)运用不多,不讨论。 十三、什么是三段论的式, 答:三段论的式就是A、E、I、O四种判断在两个前提和结论中的各种不同组合所构成的三段论形式。简单地说,三段论的式就是前提和结论的质(肯定或否定)、量(全称或特称)的组合形式。如:海瑞敢骂皇上,海瑞是当官的,所以有的当官的敢骂皇上。(AAI式) 十四、三段论的可能式和有效式, 答:在三段论的每格中,AEIO四种判断都可以分别作为大小前提和结论。其组 合数目为4*4*4=64种,因此就其可能性而言,每格有64个式,三段论共有4格,三段论共有64*4=256个式。但在实际运用中三段论只有24个式(其中5个为弱式)。弱式是指本来可以得出全称的结论,但却得出了特称的结论。 十五、什么是三段论的省略式, 答:三段论在日常语言的表达中,常省略其中的某个部分,称为三段论的省略式,也可称为省略三段论。省略三段论省略的只是语言表达,而不是它的逻辑结构。也就是说它所省略的部分在逻辑结构上仍是它的必要部分,只不过没有把它在语言上表达出来而己。它有三种形式: 1》省略大前提(省略的大前提往往是得到了普遍承认的一般性原理)。 如: 所有的人都免不了犯错误(省略),你也是人,当然免不了犯错。 2》省略小前提(省略的小前提往往是不言而喻的事实) 如:所有的人都免不了犯错误,你也是人(省略),你也不例外。 3》省略结论(省略的结论因为其显而易见,不说出来往往比说出来更有力) 如:所有的人都免不了犯错误,你也是人嘛。你也不例外(省略) 十六、三段论的省略部分的恢复, 答:首先,确定结论是否被省略,结论前通常有所以,因此这样的联词;其次,如果结论没有省略,那么,根据结论就可以确定大小项,如果大项没有在省略式的前提中出现,则说明省略的是大前提,如果小项没有在前提中出现,那么说明省略的是小前提。最后,把省略的部分补充进去,并进行适当的调整就可以恢复。 在恢复时要注意:不违反省略三段论的原意,如果对省略三段论原意的理解存在岐义,那么,在恢复时所补充的判断应力求是真实的。 十七、什么是关系推理,它有哪些分类, 答:关系推理就是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关系判断的推理,它是根据前提中关系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传统形式逻辑中把关系推理分为:纯关系推理、混合关系推理。 十八、什么是纯关系推理,它有哪几种, 答:纯关系推理就是前提和结论都是关系判断的推理。包括四种: 1》对称关系推理:它是根据关系的对称性进行推演的关系判断。如: 小张是小李的同学,所以小李是小张的同学。 公式:aRb,所以,bRa 2》反对称关系推理:它是根据关系的反对称性进行推演的关系推理。如 三大于二,所以,二不大于三。 公式:aRb,所以,b R a 3》传递关系推理:它是依据关系的传递性进行推演的关系推理。如: 你年长于我,我年长于他,所以,你年长于他。 公式:aRb,bRc,所以,aRc 4》反传递关系推理:它是依据关系的反传递性进行推演的关系推理。如: 你是我的父亲,我是他的父亲,所以,你不是他的父亲。 公式:aRb,bRc,所以,aRc 十九、什么是混合关系推理, 答:混合关系推理就是两个前提分别是关系判断和性质判断,结论是关系判断的推理。如:所有正直的中国人都爱自己的祖国,我是正直的中国人,所以我爱自己的祖国。(所有a与b有关系R,c是a,所以,c与b有关系R) 混合概念推理类似三段论。混合关系推理也包括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在前提和 结论中只有三个不同的概念充当性质判断的主谓项或关系判断的关系者项,其中有一个概念在前提中出现两次,通常称为媒概念。混合概念推理也称作关系三段论。 二十、混合关系推理有哪些规则, 答:1》媒概念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2》在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结论中不得周延;3》前提中的性质判断必须是肯定的;4》如果前提中的关系判断是肯定的,则结论中的关系判断也是肯定的;如果前提中的关系判断是否定的,则结 论中的关系判断也是否定的;5》如果关系不是对称的,则在前提中作为关系者项或后项的那个概念在结论中也应作为关系者项或后项。 第七章 演绎推理(二) 一、什么是联言推理,联言推理的种类, 答:联言推理就是前提或结论为联言判断的推理。联言推理分为两种:分解式和组合式。分解式是前提为联言判断的联言推理,根据联言判断的逻辑性质,一个联言判断为真,其全部支判断必然为真。 1》分解式:就是由其联言中联言判断的真,推出其任一判断真的联言推理。它的逻辑形式是:P并且q,所以,P(或q)。如:我挑的苹果又大又红,所以,我挑的苹果大(或红)。 2》组合式:组合式是结论为联言判断的联言推理。根据联言判断的逻辑性质,一个联言判断的全部支判断为真时,该联言判断才真,组合式就是由前提中全部支判断真,推出联言判断真的联言推理。其逻辑形式是:P,q,所以,P并且q。 如:苹果红,苹果大,所以,苹果又红又大。 二、什么是选言推理,选言推理的种类的哪些, 答:选言推理就是前提中有一个是选言判断的推理。根据选言推理的前提中所含的选言判断不同,选言推理可分为:相容的选言判断和不相容的选言判断。 1、不相容的选言判断: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就是前提中有一个是不相容的选言判断的选言推理。不相容的选言推理有二条规则:第一,否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肯定一部分选言支;第二,肯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否定一部分选言支。根据规则,不相容选言推理有两种形式: 1》否定肯定式:要么P,要么q / 非P / 所以,q 前提中有两个判断:一个是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另一个是对这个不相容选言判断的一部分选言支的否定,结论是对该不相容选言判断的另一部分选言支的肯定。如:梨子要么是你给的,要么是他给的,不是你,所以,就是他给的。 2》肯定否定式:要么P,要么q / 非q / 所以,P 前提中有两个判断,一个是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另一个是对这个不相容选言判断的一部分选言支的肯定,结论是对该不相容选言判断的另一部分的否定。如:梨子要么是你给的,要么是他给的,是你,所以,不是他给的。 2、相容的选言判断:相容的选言准理就是前提中有一个是相容的选言判断的选言推理。相容的选言推理就有两条规则:第一,否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肯定另一部分选言支;第二,肯定一部分选言支,不能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不定)。相容的选言推理只有一种正确的形式,即否定肯定式:P或者q,非P,所以q。上述形式是:前提中有两个判断,一个是相容的选言判断,另一个是对这个相容的选言判断的一部分选言支的否定,结论是对该相容的选言判断的另一部分选言 支的肯定。 注意:相容的选言推理只有否定肯定式,没有肯定否定式,因为相容的选言判断的选言支可以同真,不能由肯定推出另一部分是否为真。 错误例子:一个推理有错误要么是因为前提不真实,要么是因为形式不正确,这个推理是因为前提不真实,所以,这个推理有错误不是因为形式不正确。 三、什么是假言推理,它有哪几种, 答:假言推理就是前提中有一个假言判断并且根据这个假言判断前后件之间的关系而推出结论的推理。由于有三种假言判断,所以假言推理也有三种: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四、什么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它的规则有哪些,它有哪些形式, 答: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假言推理。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前后件的关系是:P是q的充分条件,q是P的必要条件。即有P ,无q就无P;无Pq不定,有qP不定。 就有q 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就有二条: 2、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根据规则一,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有两个正确的形式: 1、肯定前件式:如果P那么q,P,所以q。 在前提中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中肯定它的后件。 如果下雨就带伞,下雨了,所以带伞。 2、否定后件式:如果P那么q,非q,所以非P。 如果下雨就带伞,没有带伞,所以没下雨。 在前提中否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中否定它的前件。 五、什么是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它的规则有哪些,它有哪些形式, 答: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前后件的关系是:P是q的必要条件,q是P的充分条件。即没P就没q,有q就有P,有Pq不定,没qP不定。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有二条: 2、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根据规则一,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有两个正确的形式: 1、否定前件式:只有P才q,非P,所以非q。 例:只有阳光好,庄稼才好。阳光不好,所以庄稼不好。 2、肯定后件式:只有P才q,q,所以P。 例:只有阳光好,庄稼才好。庄稼好,所以阳光好。 六、什么是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它的规则有哪些,它有哪些形式, 答: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是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假言推理。它的前后件的关系是:P是q的充分又必要的条件,q是P的充分又必要的条件。即有P就有q,没P必没q,有q就有P,没q就没P。 充分必要条件的规则有二条: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 2、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 根据规则,充分必要假言推理有四种形式: 1、肯定前件式:P当且仅当q,P,所以q; 2、否定后件式:P当且仅当q,非q,所以非P; 3、否定前件式:P当且仅当q,非P,所以非q; 4、肯定后件式:P当且仅当q, q,所以P; 七、什么是二难推理,它的特点是什么, 答:假言选言推理,就是以假言判断和选言判断为前提所构成的推理,而二难推理是假言推理的一部分,它的前提中有两个假言判断和一个只有两个选言支的选言判断。二难推理常被用于论辩中,其特点是:论辩的一方从对方的角度出发 提出两种可能,再由这两种可能引伸出两种结论,使对方不论选哪一种结论,结果都会使自己进退维谷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 如:如果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那他只是在散布糊涂观念,如果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那他就是在背叛无产阶级运动,他或者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或者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所以,他要么是在散布糊涂观念,要么是在背叛无产阶级运动。 八、二难推理的形式有哪些, 答:二难推理有四种形式:简单构成式、简单破坏式、复杂构成式、复杂破坏式。 1、简单构成式: 简单构成式中,两个假言前提的前件不同后件相同,选言前提的选言支分别是两个假言前提的那两个不同的前件,结论是两个假言前提的那个相同的后件。其公式是:如果P,那么q P q 如果r,那么q r q 或者P或者r p v r 所以,q。 q 例:如果甲国从乙国撤军,那么甲国侵略了乙国; 如果甲国不从乙国撤军,那么甲国侵略了乙国; 甲国或者从乙国撤军或者不从乙国撤军, 所以,甲国侵略了乙国。 2、简单破坏式: 简单破坏式中,两个假言前提的前件相同而后件不同,选言前提的选言支分别是两个假言前提的那两个不同的后件的否定,结论是两个假言前提的那个相同的前件否件。其公式是: 其公式是:如果P,那么q q 如果P,那么r p r 非q或者非r p v r 所以,非q。 q 例:如果甲国没有侵略乙国,那么它就不会在乙国驻军。 如果甲国没有侵略乙国,那么它就要从乙国撤军。 甲国在乙国驻军或者甲国没有从乙国撤军 所以,甲国侵略了乙国。 3、复杂构成式: 复杂构成式,两个假言前提的前后件都不相同,选言前提的选言支分别是两个假言前提的那两个不同的前件,结论是两个假言前提的那两个不同的后件的析取,其公式是: 其公式是:如果P,那么q p q 如果r,那么s r s 所以,q或者s q v s 例:如果武松打死了老虎,那么他就顺利过岗 如果武松被老虎吃掉,那么他就过不了岗 武松打死老虎或者老虎吃掉武松 所以,他顺利过岗或者他过不了岗。 4、复杂破坏式:(运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 复杂破坏式,两个假言前提的前后件都不相同,选言前提的选言支,分别是两个假言前提的那两个不同后件的否定,结论是两个假言前提的那两个不同前件否定的析取。 其公式是:如果P,那么q q 如果r,那么s s p r 非q或者非S 所以,非P或者非r。 例:如果武松没有顺利过岗,那么他没有打死老虎 如果武松过了岗,那么他没有被老虎吃掉 他打死了老虎或者被老虎吃掉 所以,武松顺利过岗或武松过不了岗。 九、二难推理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答:二难推理应遵守下列三条规定: 1、前提中的假言判断,其前件须是后件的充分条件; 2、前提中的选言判断,其选言支应是穷尽的; 3、推理过程要符合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的规则。 十、破斥两难推理的方法有哪些, 答:有两种,一种是揭露前提虚假,二是揭露违反推理规则。还有以建立一个与对方的二难推理相反的二难推理,即“以二难破二难”方法。 1、前提虚假。 例一:如果我说的话别人己过说过,那我就没有必要再说 如果我说的话别人没有说过,那我就不应当说 前提虚假 我要说的话或者别人己经说过,或者别人没有说过 所以,我或者没有必要说,或者不应该说。 解释:前提虚假错误。假言前提虚假不真实,前件不是后件的充分条件。 2、违反推理规则: 例二:如果经济上犯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政治上犯罪,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某人或是经济上没犯罪,或是政治上没犯罪 所以,某人不会受到法律律制裁。 解释:推理形式错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只可以采用肯定前件、否定后件式。 3、以二难破二难: 例三:如果伤口己经感染,那么消毒是不需要的。 如果伤口没有感染,那么消素也是不需要的。 伤口或者己经感染,或者没有感染。 所以,消毒是不需要的。 可建立一个与之相反的。 如果伤口己经感染,那么消毒是需要的。(消毒可以防止创面扩大) 如果伤口没有感染,那么消毒也是需要的。(消毒可以防止感染) 伤口或者己经感染,或者没有感染。 所以,消毒是需要的。 十一、什么是模态推理,模态推理有哪几种, 答:模态推理就是以模态判断为前提或结论的推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必然P、必然非P、可能P、可能非P之间有真假制约关系,即模态方阵所显示的反对关系、矛盾关系、差等关系、下反对关系。如: 1》必然P,所以可能P(差等关系) 2》必然非P,所以可能非P(差等关系) 3》必然P,所以不可能非P(矛盾关系,必然P真,可能非P假) 》必然 4》可能非P,所以,不必然P(矛盾关系,可能非P真,必然P假) 5非P,所以,不可能P(矛盾关系,必然非P真,可能P假 6》可能P,所以,不必然非P(矛盾关系,可能P真,必然非P假) 2、根据模态判断与性质判断之间的关系进行的模态判断: 例1》必然P,所以,P——今天必然下雨,所以,今天下雨。 例2》P,所以,可能P——今天下雨,所以,今天可能下雨。 例3》必然非P,所以,非P——今天必然不下雨,所以,今天不下雨。 例4》非P,所以,可能非P——今天不下雨,所以,今天可能不下雨。 3、根据包含复合判断的模态判断之间等值关系进行的模态判断: 包含复合判断的模态判断之间,有的存在着等值关系,常见的必然(P并且q)=必然P并且必然q,可能(P或者q)=可能P或者q,不可能(P并且非q)=必然(如果P,那么q)等等。 、必然(P并且q),所以必然P并且必然q。 例1 必然他既聪明又能干,所以他必然聪明并且必然能干。 例2、可能(P或者q),所以,可能P或者可能q 可能他聪明或者能干,所以,他可能聪明,或者他可能能干。 例3、不可能(P并且非q),所以,必然(如果P,那么q) 患阑尾炎但肚子不痛是不可能的,所以如果患阑尾炎则肚子痛是必然的。 第八章:归纳推理 一、什么是归纳推理, 答:按照逻辑学的传统观点,归纳推理是以个别性知识为前提而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归纳性推理是一些关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判断,而结论是关于该类事物或现象的普遍性的判断,归纳推理的结论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此,在归纳推理中,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归纳推理不是必然性的推理,而是或然性的推理。作为归纳推理的前提的个别性知识是如何获得的呢,人们为了得到个别性知识,首先必须搜集有关对象的事实材料,这就要应用观察、实验和社会调查等方法。通过观察、实验和社会调查所得到的材料,往往是零散的繁杂的,还需要进行整理和加工。这就要用到比较、分类、分析、综合等方法。观察、实验和社会调查是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这些方法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个别性知识,在这个基础上,人们可以运用归纳推理得出结论。 二、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关系, 答:归纳推理的结论既是对前提中己有知识的概括(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又是对前提中己有知识的外推(扩展到新的范围)。因此归纳推理是人们寻求新结果,探求新知识的重要工具。但是归纳推理也有局限性,它不能保证从真前提一定得到真结论。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人的认识过程中,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是交互应用,互相过渡和互相补充的。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为:演绎推理离不开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是由归纳推理提供的。归纳推理也离不开演绎推理,归纳推理以个别性知识的判断为前提, 而这些个别性的知识是通过观察、实验等方法获得的。人们在进行观察、实验时需要一定的理论作为指导,人们对所收集的事实材料进行整理分类时,要用到有关分类的一般性知识,这些都离不开演绎推理。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从思维进程来看,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而归纳是从个别性认识推出一般性知识。第二,从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来看,演绎推理的结论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而归纳推理的结论是由个别性知识经概括得到的一般性知识,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第三,从前提与结论的联系程度看,演绎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必然性的联系,只要前提真实,形式正确,就能必然地推出真实的结论;而归纳推理(除完全归纳外)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只具有或然性联系,前提真实,结论并不一定是真实的。 三、归纳推理的种类, 答:传统的归纳推理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两大类,不完全归纳推理又分为简单枚举法和科学归纳法两种,在科学归纳法中,包括有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现代逻辑还研究概率推理和统计推理。 四、什么是完全归纳推理, 答: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中每一个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完全归纳推理的推理形式可以表示为: S1是P, S2是P S3是P 。。。。。。 Sn是P S1、S2、S3。。。。Sn是S类中的全部对象 所以,所有S是P 其中,P表示对象的属性,S表示某类对象。完全归纳推理在前提中考察的是某类的全部对象,而不是某类的部分对象,结论所断定的范围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此,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应用完全归纳推理只要做到以下两点:1、前提中所考察的个别对象是某类中的全部对象;2、前提中对每一个别对象所作的断定是真的。那么,由此而归纳出的结论就一定是真的。现代逻辑认为完全归纳推理是一种演绎推理。完全归纳推理具有特殊的认识作用,人们还经常运用它去作论证,为了论述某个一般性的论断,可以列举被研究对象的一切场合,然后对其中的每一个场合一一加以考察,指出该论断在所有这些场合都是能够成立的,最后通过完全归纳推理,就可以证明这个一般性论断是真实的。但是运用完全归纳推理时因为要考察一类事物中所有的对象,因此这种推理是有局限性的,如果包含的对象数量极大,或者数量是无限的,就很难运用完全归纳法,这时人们需要运用另一种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 五、什么是不完全归纳推理, 答: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从而得出该类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只是断定了某类事物中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而结论却是断定该类全部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结论所断定的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此,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不完全归纳推理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单枚举法,一种是科学归纳法。 六、什么是不完归纳推理中的简单枚举法,它的作用是什么,局限性是什么, 答:简单枚举法是以经验的认识为主要依据,根据一类事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遇到与之相反的情况,从而推出该类所有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简单枚举法可以用公式表示: S1是P, S2是P S3是P 。。。。。。 Sn是P S1、S2、S3。。。。Sn是S类中的部分对象,并且没有遇到相反的情况 所以,一切S都是P 其中,P表示对象的属性,S表示某类对象。简单枚举法的根据是事物情况的多次重复,而且没有遇到相反的情况。这种推理不分析事物情况出现的原因,因此,它的结论不是很可靠的。因为人们在特定时期考察的某类部分对象时没有遇到反面事例,这并不等于反面事例不存在,更不等于今后不可能出现反面事例,一旦发现相反的情况,结论就会被推翻。简单枚举法的结论虽然不可靠,但它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以及科学发现中仍有一定的作用。人们对生活经验的概括常常是用简单枚举法获得的。如:学如逆水行舟,不过则退。如:瑞雪兆丰年。这些都是生活中多次重复的事例用简单枚举法概括出来的。在工作中,人们也常用简单枚举法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在科学研究中,简单枚举法往往起着一种助发现的作用。简单枚举法在日期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它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具有或然性,所得出的结论不是很可靠的。因此,在运用时要慎重,不能只根据少数粗略的事实,就得出一般性的结论,要注意避免“轻率概括”或“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七、如何提高简单枚举法结论的可靠程度呢, 答:一,一类事物中被考察的对象越多,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高;二,一类事物中被考察的范围越广,结论的可靠程度越大。 八、什么是不完归纳推理中的科学归纳法, 答:科学归纳法,又叫科学归纳推理。它是根据某类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从而推出某类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结论的归纳推理。它的归纳形式是:S1是P, S2是P S3是P 。。。。。。 Sn是P S1、S2、S3。。。。Sn是S类中的部分对象,并且与P有因果关系 所以,所有S都是P 九、科学归纳法和简单枚举法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 答:共同之处:它们都属于不完全归纳推是。它们的前提只是考察了某类部分对 象,它们的结论所断定的范围,都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不同之处:1、它们在得出结论的根据方面是不同的。简单枚举法的根据是,某种属性在某类部分对象中不断重复,并且没有遇到反例;科学归纳法不是停留在这种根据上,而是要进一步分析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然后才得出结论;2、它们在所考察的部 分对象的数量方面有所不同,对于简单枚举法来说,被考察的对象越多就越能提高结论的可靠性,但是对于科学归纳法来说,增加考察对象的数量不起重要作用,因为它是认识现象间的因果联系为依据的,有时科学归纳法前提中所考察的对象数量虽然不多,甚至可以只考察一二个典型事例,但只要真正认识了事物间的因果联系,就能得到比较可靠的结论。3、它们在结论的可靠程度方面也有区别,虽然它们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都是或然的,但是科学归纳法所作出的结论比简单枚举法结论的可靠程度要高。两者之间的区别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简单枚举法虽然是以经验认识为主要根据,但经验认识总是在一定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所以简单枚举法中往往渗透着某种科学分析的因素。科学归纳法以分析现象间的因果联系为主要依据,而科学分析必须在一定经验认识的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因此科学归纳法又总是与经验的积累密切相关的。 十、什么是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答:运用科学归纳法需要探索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在传统归纳逻辑中,英国逻辑学家穆勒在总结培根等人归纳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穆勒五法”,为了了解这五种方法,我们首先应弄清什么是因果联系。自然界和社会中的各个现象都是与其他现象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有它的原因。如果某个现象的存在会引起另一现象发生,那么这两个现象之间就具有因果联系,引起某一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原因,而被另一现象引起的现象叫结果。因果联系的特点是提出探求因果联系逻辑方法的客观依据,因果联系的特点有:1、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是先后相继的,原因总是在结果之前,结果总是在原因之后。在某个现象之前存的情况称为先行情况,在某个现象之后产生的情况叫后行情况。应当注意的是,前后相继是因果联系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是因果联系的唯一的特征。把现象在时间上的先后相继与因果联系混为一谈是错误的,这种错误叫“以先后为因果”的逻辑错误。2、因果的联系是确定的。因果联系的确定性是从质的方面说,就是在同样的条件下,同样的原因会产生同样的结果;3、因果联系是复杂的,有些现象是由一个单一的原因引起的,还有一些是由复合原因,也就是由若干方面的情况共同构成的。寻求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传统逻辑只研究一些比较简单,但又具有一般性的方法: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 十一、什么是求同法, 答:求同法也称契同法。求同法的 相关情况 被研究现象 (1) A、B、C a (2) A、D、E a (3) A、G、F a 。。。。。。。。。。。。。。。。。。。。。。。。。。。。。 所以,A与a之间有因果联系。 a表示被研究的观象,A表示不同场合中唯一相同的情况,BCDEGF表示不同场合中各不相同的情况。 十二、求同法的作用,运用时要注意什么, 答:求同法是探求现象之间因果联系的初步方法,它的结论是或然的。应用求同法时应当注意以两点:1、在比较各场合的相关情况时,要注意除了己经发现的共同情况外,是否还有其他共同的情况存在。如:在最初寻找疟疾的原因时发现住在低洼潮湿地带的人容易患病。后来才发现是因为蚊子滋生的原因。2、比 较的场合越多,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高。比如古时将日蚀月蚀的出现看成是人间动乱的原因,这正是利用少数场合中事变的巧合,把一个不相干的观象与被研究现象联系起来。 十三、什么是求异法, 相关情况 被研究现象 答:求异法又称差异法。它的 (1) A、B、C a (2) — B C — 所以,A与a之间有因果联系。 注:a表示被研究的对象,BC表示两个场合中的相同情况,A表示一个场合中出现而在另一场合中不出现的情况。 十四、求异法的作用,运用时要注意什么, 答:求异法在科学实验中是广为应用的方法。科学研究中的对比实验都要运用求异法,求异法的结论,一般来说要比求同法的结论可靠得多,因为在运用求异法时要求在被研究现象出现和不出现的场合中,只有一个情况不同,其余情况必须完全相同。这样就能比较准确地判断某个情况与所研究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求异法虽然有比较大的可靠性,但在运用时也可能产生错误,在运用时要注意两点: 1、两个场合有无其他差异情况,应用差异法时,要严格要求其他情况相同,如果其他情况还隐藏着另一个差异情况,那么这个比较隐蔽的差异情况,可能是被研究现象的真正原因。2、两个场合唯一不同的情况,是被研究现象的整个原因,不是被研究现象的部分原因。如果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是复合的,而且各部分原因的单独作用是不同的,那么,总原因的一部分情况消失时,被研究现象也就不会出现。只有继续探求被研究现象的总原因,才能把握这种因果联系的总体。 十五、什么是求同求异并用法, 答:求同求异并用法,又称契合差异并用法。它的内容是:如果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正事例组)中,只有一个共同的情况,而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若干场合(负事例组)中,却没有这个情况,那么这个情况就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有因果联系。如:人们在种大豆、碗豆类豆类植物时发现这些豆类可以使土壤中的含氮量增加,而在种小麦、玉米等非豆类植物时发现没有这种现象,经研究人们发现,豆类植物的根部都长有根瘤,而其他植物没有。人们因此得出结论:豆类 植物的根瘤能使土壤的含氮量增加。 图示: 场合 相关情况 被研究现象 (1) ABC a (2) ADF a 正事例组(研究现象出现的场合编成一组) (3) AFG a 。。。。。。。。。。。。。。。。。。。。。a (1`) —BH — (2`) —DN — 负事例组(研究现象不出现的场合编成一组) (3`) —FO — 。。。。。。。。。。。。。。。。。。。— 注:A表示正式例组中不同场合中唯一相同的情况(即土壤里都含氮的豆类植 物组成的正事例组中唯一相同的情况:根部长瘤),a表示被研究的对象,BCDEFG表示各场合中不同的情况。 十六、求同求异并用法的运用需要经过几个步骤,运用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运用求同求异并用法要经过三个步骤:1、比较正事例组的各个场合,运用求同法得知,凡有A的情况就有现象a的出现;2、比较负事例组的各个场合,运用求同法得知,凡无情况A就无现象a出现;3、把前两步比较所得的结果加以比较,根据有A就有a,无A就无a,运用求异法即可知:A与a之间有因果联系。求同求异并用法不是求同法和求异法的相继运用,它是吸收了求同法和求异法的某些特点而形成的一种独立的方法。在相继应用求同法和求异法时,先用求同法确定因果联系,后用求异法加以检查。如果去掉情况A,现象a也随之消失,运用求异法可以得知A与a有因果联系。如果去掉A,现象a并不随之消失,那么证明求同法所得的结论是错误的。在相继运用求同法和求异法时,要求相对应的正事例场合与负事例场合,除了有无A情况这差别外,其他情况完全相同。求同求异并用法则不同,在求同求异并用法中,由正事例场合得到的结论,并不是以消除假设为原因的那一情况A来加以检查,而是选择被研究现象a不出现的一组负事例场合来加以检查。正事例场合与负事例场合之间,除了有无A情况这一差别外,其余情况也可以不同。 在应用求同求异并用法时要注意:1、正事例组与负事例组的组成场合越多,结论的可靠度就越高。2、对于负事例组的各个场合,应选择与正事例场合使较为相似的来进行比较。 十七、什么是共变法, 答:共变法的 相关情况 被研究现象 (1) A 1BC a1 (2) A2BC a2 (3) A3BC a3 。。。。。。。。。。。。。。。。。。。。。。。。。。。。 所以,A与a之间有因果联系。 其中:A1、A2、A3。。。。表示唯一变化着的相关情况A的各种变化状态, a1、a2、a3表示被研究现象的各种变化状态,BC表示各场合中均相同的情况。原因 与结果的共同可能是同向的,也可能是异向的,所谓同向共变指如果原因作用的量一直递加,那么结果的量也随之一直递加,所谓异向共变,是指如果原因作用的量一直递加,那么结果在量上一直递减。 十八、运用共变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答: 1、与被研究现象发生共变的情况是否为唯一的,运用共变法时,只能有一个情况发生变化而另一个现象随之变化,其他情况应保持不变,如果还有情他情况在发生变化,那么运用共变法就有可能出错。2、两个现象有共变关系,常常是在一定限度之内,超过这个限度,它们的共变关系就会消失,或者发生一种相反的共变关系,如:农作物的密植,在一定限度内可以增产,如果超过这个限度,则不但不会增产,反而会减少产量。3、各场合中唯一变化的情况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是不可逆的单向作用,还是可逆的相互作用。前者只是原因的变化引起的结果的变化,结果的变化并不能引起原因的变化。后者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情况。 十九、什么是剩余法, 答:剩余法的内容是:如果己知某一复合现象是另一复合现象的原因,同时又 知道前一复合现象中的某一部分是后一复合现象中的某一部分的原因。那么,前一复合现象的其余部分与后一复合现象的其余部分有因果联系。剩余法的图式: 复合情况A、B、C、D与被研究的复合现象a、b、c、d有因果联系 A与a有因果联系 B与b有因果联系 C与c有因果联系 所以,D与d有因果联系。 二十、运用剩余法时必须注意什么问题, 答:在运用剩余法时必须确认某一复合现象(a、b、c、d)是由某一复合情况(A、 B、C、D)引起的,并且己知一部分现象(a、b、c)是由一部分情况(A、B、 C)引起的。如果剩余部分d实际上也是A、B、C这些情况之一或共同作用的结果,那就无法断定d与D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十一、什么是概率, 答:在社会和自然界中,有许多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会出现,这种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出现的现象叫必然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必然不出现的现象叫不可能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出现,也可能不会出现的现象叫随机事件。随机事件一般简称事件,通常用字母A、B、C等表示。随机事件虽然有其偶然性的一面,它在一次试验中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在大量重复实验中,人们还是可以发现它是有内在规律性的,即它出现的可能性的大小是可以“度量”的,对于一个事件出现的可能性的程度或可能性的大小作出数量方面的估计,这就是概率。假设我们重复地进行同一个试验n次,如果随机事件A在这n次试验中出现了m次,则称比值m/n为这n次试验中事件出现的频率。如果随着试验次数n的增大,事件A出现的频率在某个数字P附近摆动,那么定义事件A的概率为P(A)=P。概率的这种定义,称为概率的统计定义。 二十二、什么是概率推理, 答:归纳推理是由对某类个别对象的认识,推出对某类全体对象的认识,也就是从个别推向一般。这种对某类全体对象的一般性认识,既可以是一个全称判断,也可能是一个概率判断,即:“百分之几的S是P”。概率判断在传统逻辑中虽然没有提到但却相当重要,因为陈述统计规律必须使用概率判断。我们前面所讲的不完全归纳推理是这样的,根据前提所考察过的某类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推出 一个全称性的结论,断定某类的全部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但在实践活动中,人们常常遇到这种情:对S类的部分对象进行考察的结果表明,既有个别S是P,也有个别S不是P,也是说,某个S是否具有P属性,这是偶然的,随机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能作出一个全称判断的结论,只能作出统计概括,也就是说,只能推出一个概率判断的结论。概率判断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S1是P S2 不是P S 3是P 。。。。。。 Sn不是P 所以,全部S中有v/n是P 其中S表示某类对象,P表示属性。概率推理是由部分到全体的推理,它的结论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此,它的结论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有时也 会发生“以偏概全”的错误。在使用概率推理的过程中应注意:1、观测的次数越多,考察的范围越广,结论的可靠性就越大。2、要注意客观情况的变化。客观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对概率的估计也应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再作研究,因此人们应当注意研究新的情况,取得新的认识以适应新的情况。 二十三、什么是统计推理, 答:统计推理是由样本具有某属性推出总体具有某属性的推理。在统计中规定,被调查的全体对象称为总体,每一个具体对象称为调查单位,从中抽选出的部分对象称为样本,样本中含有的调查单位的数目称为样本容量。常用的抽样方法很多,其中有纯随机抽样法、机械抽样法、分层抽样法、整群抽样法。 二十四、纯随机抽样法: 答:纯随机抽样是直接从含有N个个体的总体中随机抽出n个个体组成样本加以考察的方法。如:从生产的1000个产品中随机抽10个为样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它的合格率为10%,从而推测出整个产品合格率100%。 二十五、什么是机械抽样法, 答:机械抽样法又称等距抽样法或系统抽样法。是指把按某一顺序排列的总体单位,按固定间隔抽取样本加以考察的方法。如:某市为了解工人住房情况,在几个工厂进行调查,他们的做法是:先将一个厂的工人按年龄从大到小排列,然后以每隔5岁为抽样间隔,然后从每个年龄段的10人随机抽1人组成样本加以考察,最后又以对样本考察的结果推断全厂工人住房情况。 二十六、什么是分层抽样法, 答:按照所要研究问题的性质,把总体单位划分为性质比较接近的各组(称为层),再从各层中的随机抽取一部分单作为样本加以考察,这就是分层抽样法。如把300亩小麦按土壤肥力分为三层,再从这三层中分别随机抽样,由此推广到整个队300亩的小麦平均亩产量。 二十七、什么整群抽样法, 答:整群抽样法是指将总体划分为若干群,以群为单位从总体中随机抽取一些群作为样本群,并在样本群内实行全面调查的方法。整群抽样与分层抽样不同,分层抽样的分层是以相近类为基础,尽量减少层内各个体之间的差异,以每个层都有样本单位,以各层内随机抽取的办法来体现代表性;而整群抽样法则希望群内各个体对象有差异尽量大些,并以此体现代表性。在整群抽样法中,未抽到群内 的单位都不会进入样本,而抽到群中的单位全部进入样本。在实际的精确的统计推理中,还要应用许多更复杂的统计方法,以加大样本的代表性,消减样本与总体之间的误差,从而加大统计推理的可靠性。 二十八、统计推理的特点,运用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统计推理是由部分到全体的推理,它的结论所断定的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它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只有或然性的联系,因此,统计推理是一种归纳推理。为了提高统计推理的可靠性,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样本应该有代表性;2、样本的容量应该足够大;3、抽样应当是随机的。 第九章:类比推理和假说 一、什么是类比推理, 答:类比推理就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从而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形式。如:牛黄与珍珠的例子。类比推 理可以用下面的公式来表示: A对象具有属性a、b、c、d B对象具有属性a、b、c 所以,B对象也具有属性d b、C表示A、B间相同 其中,A与B表示相比较的两个(或两类)对象,a、 或相似的属性,d表示推移属性。类比推理的两对象,可以是两个不同的个体事物,也可以是两个不同的事物类,也可以是一个事物类与另一个事物类的个体。当研究者把某类事物与另一类的个别事物进行类比时,实际上是把某类事物与另一类事物进行类比。类比推理的前提和结论或者都是关于个体事物的个别性判断,或者都是关于某类事物的一般性判断。类比推理的思维进程的方向性或者是个别到个别,或者是一般到一般。类比推量的结论知识的一般性程度与前提知识的一般性程度是相同的,就这个意义而言,类比推理是特殊到特殊的推理。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性的,即前提是真的,结论仍有可能真可能假。因为类比推理是把某对象所具有的属性d推广到了与之相似的某一对象上去,从而结论所断定的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总之,类比推理的前提不蕴涵结论,它的结论是或然性的。 二、类比推理与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的区别, 答:类比推理不同于演绎推理,从思维进程来看,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或者说,是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理,而类比推理是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从前提和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来说,演绎推理的结论是必然的,而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的。类比推理也不同于归纳推理。归纳推是是由特殊到一般,或者说是由一般性程度较低的知识过渡到一般性程度较高的知识的推理。类比推理则是由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或者由一般到一般的推理。 三、如何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 答: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性的,在运用时要注意:1、如果前提所提供的类比对象间相同(或相似)的属性越多,那么结论的可靠性越高;2、前提中所提供的相同属性与推移属性之间的联系越密切,则结论可靠程度就越高。在考察前提所提供的相同属性和推移属性不相容的属性,如果存在这样的属性,就不能进行类推。例如:尽管地球与月亮有许多属性是相同的,但是月球上昼夜温差大,没有水,空气非常稀薄,而这些属性与生物生存这一推移属性是不相容的,因此,人们不会根据地球与月亮的某些相同属性,推出月球上有生命存在的结论。在诮 用类比推理时,应当注意避免“机械类比“的错误。机械类比是指仅仅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之间表面的某些相同情况而推出另外某一情况也相同的逻辑错误。对于历史事件应用类比推理,比较容易犯机械类比的错误。 四、类比推理的作用, 答:类比推理的结论虽然是或然性的,但它在人们的认识中具有重要意义:1、首先,类比推理可以启发人的思路,在创造性思维中,常常用到类比推理;2、其次,科学史上许多科学事实的发现和科学假说的提出,都是借助于类比推理; 3、再有,类比推理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有重大意义;4、最后,类比推理是一种说明的方法,它在科学阐述和证明的过程中起某种辅助的作用。 五、什么是模拟方法, 答:在自然科学和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技术中广泛地应用一种模拟方法,这种方法同类比推理很近似。用模型代替原型,通过模型间接地研究原型的规律,这种实验方法叫模 拟法,也叫模型实验法。运用模拟方法的一般过程是:首先根据被研究的现象或过程(原型)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制造出模型;最后用模型进行实验,研究模型的属性;最后根据模型的属性推论原型的属性。 六、模拟方法的作用, 答:在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中,在被研究现象(原型)过大或过小,变化太快或太慢,造价昂贵以及实验具有破坏性等等情况下,往往利用相似模型作代用品进行实验,以便取得所需的资料,在应用模拟方法时,要求模型与被研究的原型之间必须相似,只有在某种程度上确切地知道这种相似性,所作的模拟实验才有一定的价值。本世纪60年代初才正式命名的仿生学,可以看作是应用模拟方法的结果。仿生学是一门模仿生物的特殊本领、利用生物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原理来制造技术系统的科学,在仿生学中,模拟的目的不仅是通过模型去认识生物原理,更主要的是研究和发展技术模型本身。模拟方法中所使用的类比推理可表示为: 自然原型有a、b、c、d 技术模型有a、b、c 所以技术模型有d 七、什么是假说, 答:假说是人们以己有的事实材料和科学原理为依据,对未知事物或规律性所作的假定性解释。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物现象,有些事物现象运用己有的理论就能作出正确的解释,但有些事物现象是己有的理论无法解释的,如何解释这类事物现象,就成了人们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需要提出新的理论观点作出试探性的解释。根据研究者提出的假说的不同目的,可以把假说划分为工作假说和科学假说。人们在遇到新的问题,为了使进一步的研究有目的地进行,人们往往根据己有的材料提出一个假说或同时提出好几个假说,以这些假说来安排新的实验或者在己经积累了大量事实材料以后创立的,并且指望它会发展成为可靠的理论,这种假说是科学假说。工作假说与科学假说的区别是相对的,有时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发展,工作假说会转变成为科学假说。 八、假说具有什么特点, 答:1、假说是以事实材料和科学原理为依据的,假说不同于神话,也不同于无知的妄说,假说是在真实知识的土壤里生长的,是人类洞察自然的能力和智慧的高度表现;2、假说具有推测的性质,它不是确定可靠的认识,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3、假说是人的认识接近客观真理的方式。假说作为对各种未知事实的假定解释,它是否把握了客观真理,还有待于验证,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假说 的不断修改、补充和更新,就会更多地、更正确地反映客观的现实。 九、假说的形成过程及其检验, 答:假说的提出是一个复杂的创造性思维过程。不同性质的假说,其形成的具体途径差别很大。但是从总的方面来看,一个假说的形成大致要经历两个阶段:初始阶段和完成阶段。从研究某个问题开始,到提出初步的假定,这是假说形成的初始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研究者的主要工作是围绕特定的问题(研究课题)广泛地搜集材料,并对各种材料进行理论分析,通过创造性的思维活动提出初步的假定。在形成假说的初始创段里,类比推理和归纳推理起着突出的作用,在科学史上大量的事例表明,类比推理和归纳推理在科学假说的形成过程中,起着帮助发现的作用。初步的假定是从一定的事实、一定的理论分析出发,经过一定的 逻辑推论而提出的,初步的假定还具有尝试性、暂时性。有时候对于同样的现象、同一个问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几个不同的初步假定,研究者需要反复考察才能对几个初步假定做出选择。人们选定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初始假定后,假说进入完成阶段。从己经确立的初步假定出发,经过事实材料和科学原理的广泛论证,使假说充实成为一个结构稳定的系统,这就是假说形成过程中的完成阶段。在这一阶段里,研究者以确立的初始假定为核心,一方面运用科学理论对其进行论证, 、运用另一方面则寻求经验证据的支持。经验证据的支持采取两种表现形式:1初始假定,对己知事实作出解释,被解释的事实越多,支持初始假定的证据就越多;2、对未知事实的预测,研究者根据假说的理论内容,预言未知的事实。初始假说经过论证、扩充、整理后成为一个结构稳定的系统,这样,假说的形成便告完成。 十、假说的形成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答:1、必须以事实作根据,但不必等待事实材料全面系统地积累起来以后才作假说;2、必须运用己有的科学知识,但不要被传统观念所束缚;3、不仅要圆满地解释己有的事实,而且还要包含可在实践中检验的新结论;4、假说的结构必须简明。假说是否正确,是不是真理,这不依赖于人主观信仰或社会公认,也不依赖于它能否作为某种方便的手段或工俱,而在于它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假说形成之后,必须通过人类的社会实践给予检验。假说的检验过程实际上在假说的初步设想时己经开始,而不是等假说创立之后才开始的,因此,对假说的局部检验早在假说的形成过程中就开始了,但是,假说创立后的检验过程是有决定意义的。只有在创立假说后,人们才可能对假说进行全面的、严格的检验。 十一、假说的检验过程分为哪几个步骤, 答:1、从假说的基本理论观点出发引申出关于事实的结论。这里需要应用演绎推理。这个步骤可用公式表示:如果P,那么q。这里的P表示假说的基本理论观点,q表示关于事实的命题,可以是需要解释的己知事实,也可以是预见到的未知事实。因此,实际上是假说和一定的背景知识结合在一起作前提,才能演绎引申可供检验的关于事实的命题;2、通过社会实践检查从假说基本观点结合背景知识所引申出的结论是否真实。证实假说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在证实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推理形式在逻辑上是或然的。假说的证实过程可以表示为如下推理形式:如果(P并且r),那么q, 所以,P并且r 这个推理形式表示,从假说P和背景知识r中,推出关于事实的结论q。实 践表明q是真实可靠的,因此,假说P和背景知识r都是真的。但是这个推理形式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后件式,它在逻辑上不是一个有交往的推理形式。肯定后件不能必然地肯定前年,即使q是真的,也不能由此必然确定P为真。在这种情况下,假说P只是得到了某种程度的确证。因此,为了证实一个假说,人们需要从假说中引申出一系列关于事实的命题,支持假说的事实越多,假说得到确证程度越高,但应当注意的是,不同的事实对假说的支持程度不同,检验的程度也不同。总之,由于假说证实的过程不具有逻辑的必然性,并且由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事实对假说的支持程度大不相同,因此,人们只能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从质上和量上不断提高假说被确证的程度,使假说逐步转化为科学理论。 假说的证论可以如下推理形式表示: 如果(P并且r),那么q, 非q 所以,并非(P并且r) 有时候,问题确实出在假说上,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对假说进行局部修改、调整,撤出新的结论,再次进行检验。总之,个别的实践活动不足以证伪假说的基本观点,证伪一个假说和证实一个假说同样是一个历史的过程。 十二、假说的作用有哪些, 答:人们的认识总是由初步的、探索性的猜测,逐步进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假说是自然科学发展的形式。科学的理论、原理和定律都离不开假说。都是以假说的形式提出的。即使提出的假说被以后的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它对科学的发展仍然的一定的意义,因为它至少可以向人们提供下一步的研究方向,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科学假说是架在事实和科学理论之间的桥梁,也是从一个理论发展到另一个理论的桥梁。假说不仅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形式,在社会科学领域,假说也被广泛地应用着。在人们的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也常常要用到假说。 第十章:论证 一、什么是论证, 答:论证就是用一个或一些己知为真的判断确定另一个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过程,为了确定某一判断的真实,并使之有说服力,就要用有关事实的判断或有关科学理论作为根据,借助一定的推理形式,由此推断出某个判断为真的结论,这就是论证。 二、论证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任何一个论证都是由论题、论据、论证方式三个要素构成的。 三、什么是论题, 答:论题是通过论证要确定其真实性的判断,在文章或讲话中,它是所要阐述的基本观点。它所要回答的是论证什么的问题。论题一般有二类,一类是科学上己被证明的判断,其目的在于宣传真理,使人们确信它的真实性;一类是科学上尚待证明的判断,其目的在于探索论题的真实性。 四、什么是论据, 答:论据是用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判断。它是使论题成立并使人信服的理由或根据,它所回答的是用什么来论证的问题,作为论据也分二类:一类是己被确认的关于事实的判断,即所谓的摆事实;一类是表述科学原理的判断,即讲道理。在实际论证过程中,人们常这两类论据结合起来运用,以增强论证的效果。有些论证是分层次的,在确定某一判断的真实性过程中,如果引用的第一层论据还不足以明显真性的判断,就要引用其他判断,这样可以有第二层、第三层。 五、什么是论证方式, 答:论证方式是指论据和论题之间的联系方式,即论证过程中所采用的推理形式,它所回答的是“怎样用论据论证论题“的问题。仅仅有了论题、论据还不等于作出了论证,还必须有一个从论据到论题的推演过程,也就是必须借助一定的推理形式。一个论证过程可以只包含一个推理,也可以包含一系列推理,论证方式是论证过程中所有推理形式的总和。必须注意的是:论证方式在论证的语言表达中不像论题和论据那么明显,因为论证方式并不独立存在于论题和论据之外,而是以隐含的形式存在于论题和论据之中。它体现了如何从论据推出论题,因此,分析论证方式就是分析论证过程中采用了何种推理形式。 六、论证与推理的关系, 答:论证和推理有密切联系,推理是论证的工具,论证是推理的应用。任何论证都要借助于推理才能进行,论据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题相当于推理的结论,论证方式相当于推理的方式,论证和推理在结构上的关系如下图表示: 论证 推理 论题 前提 论据 论证方式 推理形式 论证和推理又有区别:1、两者认识的过程不同,论证是先有论题后找论据,再用论据对论题进行论证,推理则是先有前提后有结论;2、两者要求的重点不同:论证是由一个或几个判断的真实性判断推出另一个判断的真实性。因此,论证的着重点主要放在论题和论据的真实性上,特别强调论据必须真,推理强调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推理形式本身并不要求前提真。所以,任何论证都要运用推理,但并非任何推理都是论证。这是论证和推理的最根本的区别;3、二者的逻辑结构的繁简不同:论证的结构通常比推理复杂,它往往是由一系列推理构成的。 七、论证的种类分为哪些, 答:根据论证所用的推理形式的不同,可以把论证分为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 根据论证的方法,可以把论证分为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 八、什么是演绎论证, 答:演绎论证是运用演绎推理的形式进行的论证,它是根据一般原理论证某一特殊论断。在演绎论证中,一般是以科学原理、定理、定律或其他一般性的真实判断为根据,运用演绎推理的形式,推导出某一论题。如:运用三段论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 九、什么是公理法, 答:在我们谈到演绎论证时,必然要涉及公理法的问题,公理法是以某一学科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判断(公理)为基础而构成一个科学体系的方法。这里所说的基本概念是指不借助于该学科系统中的其他概念来下定义的基本的初概念。基本判断是批量那些不必加以论证就被引用来作为基本依据的初始判断,一般称之为公理。根据公理法建立起来的体系叫公理体系。在一个公理体系中,所有非基本概念都要由基本判断(公理)中推演出来的。因此,公理法所运用的也是演绎 它是根据一些个别或特殊性 论断论证一般原理。人们引用的有关个别或特殊事物的判断作为论据来证明一般性的论题,就是归纳论证。如: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论证。由于不完全归纳推理前提中如果是真实的,结论就必然是真实的,因此运用完全归纳推理进行论证, 能有效地确定论题的真实性。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在前提真时结论也有可能为假。因此,单独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进行论证,还不能完全有效地确定论题的真实性,只能对论题的真实性给予某种程度的支持。但是,不能由此否认不完全归纳推理的论证作用。只要掌握了大量事实材料,或用典型事例作论据,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进行论证也具有一定说服力,也是人们常用的一种论证方法。但我们在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进行论证时,决不能仅仅根据主观需要,随便挑一些个别的事例作为论据,否则这样的论证就没有任何论证上的价值。由于演绎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前提蕴涵结论,因此,只要论据真实,演绎论证对论题的真实性确定就是完全有效的。在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中,演绎论证是主要的。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结合使用是人们常用的论证方法。 十一、什么是直接论证,什么是间接论证, 答:直接论证是用论据正面论证论题真。它是从真实论据直接推出论题的论证。间接论证是通过论证与论题相关的其他论断假,从而论证该论题真的一种论证方法,间接论证又可分为反证法和选言证法。 1、反证法:反证法是先论证与原论题相矛盾的论断为假,然后根据排中律确定原论题真的论证方法。运用论证法的步骤为:1》设与原论题相矛盾的反论题;2》论证反论题假,通常以反论题为前件构成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其后件为虚假判断),再以此为前提构成一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并由否定后件推出否定前件(即反论题假)的结论;3》根据排中律(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假,必有一真),由反论题为假,论证原题必然为真。 反证法的论证过程如下: (1)求证:P (2)设:非P (3)证:如果非P,则q (4) 非q (5) 所以,并非(非P) (6) 所以,P 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教育。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能满足四化建设对各种人才的需求,就不能迅速提高整个中化民族的文化素质,四化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否定后件式,利用排中律可以确定前提为真)。 运用反证法的关键是确定反论题假,而要作到这一点,从反论题推出的判断必须是虚假的,这样才能根据推理规则确定反论题假。 2、选言证法:选言证法是通过先论证与原论题相关的其他可能性的论断都不能成立,然后确定论题真的一种间接论证方法。选言证法的思维过程如下:1》构成一个包括论题这个选言支在内的一个选言判断;2》论证除论题这一选言支之外其他选言支均不成立;3》根据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从而推出论题真。选言证法其实是通过去伪而判断存真。通过排除其他各种相关的可能情况,从而确定论题的真实性。 选言证法的论证过程如下: (,)求证:, (,)设:或P,或q,或r (3)证:或P,或q,或r (4)非q (5)非r (6)所以,P 十二、论证的规则有哪些, 答:任何一个正确的、有说服力的论证,除了恰当地运用前面介结的论证方法外,还必须遵守下列五条论证规则: 1》论题应当清楚、明白,否则就会犯“论题模糊”的逻辑错误; 2》论题应当保持同一。是批量在一个论证中只能有一个论题,并在整个论证过程中保持不变,始终围绕该论题进行论证,也是要遵守同一律的要求,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的错误。转移论题常见的表现形式有:用内容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判断替换了原论题、用近似论题的判断替换了原论题(论证过多:原本论证P却论成P+1,如:原本论证思想和语言是有区别的却论证成了思维与语言没有联系;论证过少:原本论证P却论成P-1,如:所有生产关系都是有阶级性的论成了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在论证自己的论题时,要始终注意保持论题的同一,在同别人的论辩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持论题的同一,要准确地引用对方的话,不能歪曲或篡改别人的原意,否则也会犯转移论的错误。如果故意玩弄偷换论题的手法以,以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诡辩。 3》论据应当是己知为真的判断。如果论据虚假,就无法从论据推出论题的真实性,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论据虚假”的错误;如果是以真实性尚未证实的判断为论据就会犯“预期理由”的错误。要使一个论证有论证性,就必须引用己知为真的判断作论据。但是,论据虚假,论题并不一定也假。因为从推理的角度看,前提假时,结论也有可能真,不必然假。 4》论据的真实性不应当靠论题的真实性来论证,否则会犯“循环论证”的错误; 5》从论据应能推出论题。从论据应能推出论题主要是论据与论题之间必须具有逻辑联系,论据应是论题的充足理由,从论据的真实性能合乎逻辑地推出论题的真实性。否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错误。常见的错误有几种表现形式:论据与论题不相干、论据不足(指在论证过程中,所引用的论据对于确定论题的真实性来说,虽然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从论据的真实性还不能推出论题的真实性,如果要使论题的真实性确立,还必须补充其他的论据)、以相对为绝对(指把一定条件下的真实判断当作无条件的真实判断作为论据来使用)、以人为据(批量引用某权威人士的话代替论题的论证)、违反推理规则。以上,1、2是关于论题的规则;3、4是关于论据的规则;5是关于论证方式的规则,一个论证违反了以上任何一条,都意味着犯了逻辑错误,该论证就是无效的。 十三、什么是反驳, 答:反驳是用一个或一些真实判断确定另一个判断的虚假性或对它的论证不能成 立的思维过程,也可以说,反驳就是人们常说的揭露谬误的过程。反驳的结构也 由三部分组成:1》被反驳的论题,也就是被确定为虚假的判断,就是常说的“论 敌”;2》反驳的论据,即引用来作为反驳根据的判断;3》反驳方式,即反驳中 所运用的推理形式。 十四、反驳与论证的区别, 答:反驳与论证不同,论证是确定某一判断的真实性,反驳是确定对方论题的虚 假性或不能成立,论证的作用在于探求真理,阐明真理和宣传真理,反驳的作用 则在于揭露谬误,捍卫真理。前者所谓的是“立”,后者是所谓的“破”。但立与 破是密不可分的,因为反驳和论证是密切联系的,如果下了一个判断的真 实性, 同时也就意味着确定了与之相矛盾的判断的虚假性。反之,如果确定了一个判断 的虚假性,同时也就意味着确定了与之相矛盾的判断的真实。所以,论证和反驳 是相相辅相成的,它们都是人们探索真理、发展真理不可缺少的认识形式和逻辑 方法。在某种义上说,反驳也可以看成是论证,因为,反驳就是 另一个论证,而确定某一判断P为假,就等于确立“P为假”用一个论证去推 翻 这个判断为真。 而确定对方论证不能成立,也无非是论证对方的论证是错误的。 十五、反驳有几种方式, 答:反驳只不过是论证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反驳分为反驳论题,反驳论据, 反驳论证方式。 1》反驳论题就是确定对方论题的虚假性; 2》反驳论据入是确定对方论据的虚假性(需要批量出,在通常情况下,驳倒了对方论据,并不能确定对方论题是虚假的,即不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题,只能说明对方的论证还不能成立,其论题的真实还不能确认。论题真实性未被确认与论题虚假不同,一个论题是否真实,并不取决于它的论据是否真实,而取决于它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判断对象的情况,是否与判断对象的实际相符合,从推理角度来看,前提假,即使推理形式是正确的,其结论也不一定真,因此,驳倒了对方论据不能得出驳倒了对方的论题)。 3》反驳论证方式:是指某一论证的论据与论题之间没有逻辑错误,犯了“推不出”的逻辑错误。这里还应指出,驳倒了对方的论证方式,也不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题,而只能确定对方论题的真实性还是有待证的。因为从推理角度看,无论前提是否真实,只要推理形式不正确,其结论就是或然的,即可能真也可能假。在论证中,论证方式犯有错误,只能说明其论题的真实性还没有得到论证,而不能确定其论题一定假。 综上所述,反驳论据和反驳论证方式都可以确定它所反驳的对方论题的真实 性还没有确认,对方的论证还不能成立,但不能确定对方论题是假的,而反驳论题可以确定对方论题的虚假性。因此,在反驳论题、反驳论据和反驳论证方式三者之中,反驳论题是主要的。 十六、反驳的方法有哪些, 答: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反驳的方法分为直接反驳法和间接反驳法、演绎反驳和归纳反驳。其中: 1》直接反驳:就是用论据正面论证某论题假。即用一个或几个真实判断直接推出某论题是假的;在直接反驳中,可以运用演绎推理(即演绎反驳),也可以运用归纳推理(即归纳反驳); 2》间接反驳:先论证与被反驳的论题相矛盾或相反对的论题为真,然后根据矛盾律确定被反驳的论题假。间接反驳不是直接论证对方论题如何假,而是先提出一个与对方论题相矛盾或相反对的论题,并独立地论证其真实,然后根据矛盾律或相反对的论题,并立地论证其真实性,然后根据矛盾律两个互相矛盾或反对的判断不能同真,必有一假的道理,由真推假,从而确定对方论题的虚假。间接反驳的反驳过程如下: (1)反驳:P (2)设:非P(P与非P是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 (3)论证:非P真 (4)所以,P假 在独立论证非P真时,可以运用演绎论证或归纳论证,也可以运用直接论证或间接论证。 3》归谬法:为了反驳某论题,首先假定它为真,然后由它推出荒谬的结论,最后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的规则,确定它是假的。归谬法的反驳过程如下: (1)反驳:P 2)设:P真 ( (3)证:如果P真,则q (4)非q (5)所以,并非P真 (6)所以,P假。 运用归谬法的最关键一步是从假定被反驳的判断真推导出荒谬的结论,其具体表现为下列两种方式:从被反驳的判断中推出假判断;从被反驳的判断中推出与其自相矛盾的判断。 十七、间接反驳与反证法的区别, 答:间接反驳与反证法是有区别的:1》二者的作用不同,间接反驳是用来确定某一判断的虚假性,而反证法用来确定某一判断的真实;2》二者的理论根据不同,间接反驳是通过确定与被反驳判断相矛盾或相反对的判断为真,根据矛盾律确定被反驳判断的虚假性,而反证法是通过确定反论题假,根据排中律确定原论题真。由于两者的理论依据不同,间接反驳中独立论证为真的判断与被反驳的判断可以是矛盾关系,也可以是反对关系;但反证法中的反论题与原论题之间只能是矛盾关系,而不能是反对关系。 十八、归谬法和反证法的联系与区别, 答:归谬法与反证法密切关系。反证法是通过确定反论题的假,间接确定论题为 真。在确定反论题假时,常常运用归谬法,因此我们可以说:反证法中运用了归 谬法,归谬法是为反证法服务的。但两者之间有区别:首先,两者的目的不同。 反证法用于论证,其目的在于确定某一判断的虚假性,其次,二者的结构不同。 反证法结构比归谬法复杂,反证法需要设反论题,归谬法则不需要设反论题;反 证法需要运用排中律,由确定反论题假间接确定论题真,而归谬法则不用排中律, 它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直接推出被反驳论题假。直接反驳、间接 反驳和归谬法,不仅适用于反驳论题,也适用于反驳论据。反驳实际上是一种特 殊的论证,因此,论证的全部规则都适用于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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