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常州市公路管理处(招标人名称):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施工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在承建常州市公路管理处的工程过程中,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