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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2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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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2011)6号长春市人民政府文件 长府发〔2011〕6 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长春市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 2011年,全市民生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七次会议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以统筹解决好生存性、安全性、发展性民生问题为主线,以中低收入群体民生改善为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

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2011)6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文件 长府发〔2011〕6 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11年民生行动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长春市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 2011年,全市民生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七次会议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以统筹解决好生存性、安全性、发展性民生问题为主线,以中低收入群体民生改善为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全力实施富民增收、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医疗惠民、交通改善等十大民生工程,为全面完成民生“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争当全省民生改善的排头兵,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一、富民增收工程 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提高社保待遇水平,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1.提供创业项目3500个;创业培训7000人;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由平均每次1000元提高到1500元;提供小额贷款1.4亿元;新增中小企业1000户、个体工商户2.8万户,带动就业10.4万人。 2.对月营业额10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未达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自有且经营用(不含出租)的房产、土地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的各项税费按5%综合征收率计征。 3.提高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税起点:制造、邮政、钻井、教育、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提高到每月10000元;批发(含批零兼营)、租赁业(不含房屋出租)提高到每月12000元;小型的零售业、服务业及技术咨询服务、加工修理修配业、医疗服务业及社会福利业和在各类集贸市场内租赁柜台的提高到每月15000元。 4.举办第二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推出创业项目1500个,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实现1.5万求职者与用人单位有效对接。 5.新开发就业岗位13.5万个,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力争劳务输出100万人次、劳务收入100亿元;新增就业见习基地120家,为400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服务;建立10个残疾人就业基地,培养100名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带动1000名残疾人就业。 6.与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不超过三年的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 7.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5000个,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提高15%左右,引导企业增加职工工资性收入。 8.为2万名城镇失业人员、1万名新成长劳动力、10万名农村劳动力和当年退役士兵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93元,农民工培训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次660元提高到880元;免费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技术等级评定、就业信息和中介服务。 9.实施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培训合格的给予每人800—2000元培训补贴。 10.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中断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政府助保的年龄限制,由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放宽到10年;办理养老保险贴息贷款的低保人员,养老金中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 1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间断就业或返乡期间,可继续参保,也可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照常计息。 12.研究解决历史遗留的各类特殊群体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问题,开展“五七家属工”接续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新增双阳和净月两个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为参保的60周岁以上老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当年新增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实施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托管服务三年规划,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管理向社会化管理转变,年内新增托管人员10万人。 1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六十年代精简职工救助的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月人均360元;为全市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养老补贴,9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双阳区100元),低保家庭8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00元(双阳区50元)。 14.全市新增棚膜菜田2万亩,增收2亿元;发展旱田水浇地试点20万亩,试点区域农民人均增收500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到1300个,带动农户20万户,增收2000万元;为5万农户建设新型储粮仓,降低粮食仓储损失,增加农民收益。 主要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民政局、市社会保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粮食局。 二、“大救助”工程 进一步完善“大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稳步提高困难群体生活水平。 15.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350元(双阳区2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1800元;城区低保家庭中的一般残疾人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幼儿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浮20%;困难劳模低收入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完善城市低保补助与物价水平联动机制,根据粮油、蛋禽、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幅度,给予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物价补贴。 16.对新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给予助学补贴,低保家庭每生10000元(双阳区6000元)、低保边缘家庭每生5000元(双阳区3000元);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新升入高中的学生,给予每生1000元的一次性助学补贴;为城区低保家庭未升入高中或大学的学生提供两年免费职业教育,毕业后推荐就业岗位。 17.以单独施保形式将农村老兵遗孀纳入农村低保,子女无力赡养的老兵遗孀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城区无法就业、无法组建家庭、无低保,依靠父母供养的“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100元提高到150元;城市低保家庭成员主动就业上岗(退休的除外)其家庭收入超出城市低保标准的,对其家庭继续发放3-6个月低保“救助渐退”补贴。 18.为“万户特困户结对救助家庭”每户发放价值400元左右的米、面、油;慰问、帮扶困难职工3.5万户;为天然气置换煤气的低保家庭免费赠送炉具。 19.市、区(开发区)共同出资设立1000万元的“大救助”资金,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灾害等重大变故,虽经救助仍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或不符合有关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提供相应救助。 20.各城区、开发区分别完成400张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任务;新建117个日间照料站,实现全市318个社区 “全覆盖”;为100所日间照料站捐赠视频音像设备;为111家社会福利中心和城区在乡老复员军人捐赠含20种常用药品的“慈善小药箱”;启动市第二福利院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各类养老机构和生命关怀机构。 21.开展关爱贫困残疾人救助活动:免费为肢体残疾人家庭卫生间进行无障碍改造、为盲人配发家庭无障碍用具、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肢体残疾人提供假肢安装补贴、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提供训练补贴;为新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一次性扶残助学金。 22.为城区、开发区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6周岁以下重度听障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提供术后一年的康复训练,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免费提供助听器和康复训练;为贫困聋人免费配发家庭无障碍用具。 23.开展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建立对精神病人的发现、收治、康复管理机制;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送药;确保对有社会危害的精神病人“有一管一”。 24.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实现“有一助一”;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服刑、劳教和刑释解教等“三类人员”的困难家庭给予相应救助;对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以及立案执行的民事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给予一次性司法救助;对市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民事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仲裁费。 25.将殡葬救助范围扩大到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病故军人遗属、伤残军人、伤残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军队退役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26.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民生活动。组建关爱孤独症儿童、关爱城区农民工子女、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社区民生服务四支志愿者队伍,开展亲情陪伴、心灵关爱和技能训练等志愿服务活动;帮扶1000名农民工子女,给予学业辅导、成长引导并捐赠书籍;新招募民生志愿者2000名,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 主要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市政公用局、市政府民生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团市委、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住房保障工程 大力推进“暖房子”工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建立弃管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27.继续实施“暖房子”工程,对1000栋、500万平方米老、旧楼宇进行外立面保温、门窗更换、楼道粉刷、周边环境整治;为改造后的住宅楼补设楼牌、单元牌。 28.加强危房排查,拆除D级危房317栋,妥善安置住户4969户,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完成城区散旧楼宇单元防盗门安装工程。 29.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000套;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200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房80万平方米;新建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600套、3万平方米;完成历史遗留未登记房屋确权200万平方米以上。 30.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改善居住环境中的作用,采取社区自治等方式为无物业管理居民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加强回迁小区经营性用房的运营管理,运营收益用于补贴棚户区回迁特困居民物业费用。 31.按照“建筑节能、巷道完好、小区绿化、有休闲健身设施、有物业服务”的标准,改造30个三环以内“老、旧、散”居民住宅区;开展楼道净化工作,清理楼道广告、杂物,确保居民楼道洁净。 32.改造农村泥草房5670户,为农村失去成年子女、子女伤残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改造危房100户;为230个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和100个农村特困残疾人家庭分别提供每户10000元和20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 主要责任部门:市“150”办公室、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医疗惠民工程 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33.城区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兴隆山分院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门诊医药费年度4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30%;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新农合住院患者,基本药物医药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先天性心脏病、白内障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34.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定点医疗机构试行职工和居民医保单病种结算,对阑尾炎、疝气、痔疮、甲状腺、子宫肌瘤、白内障、前列腺增生(囊肿)、泌尿系统结石、扁桃体脓肿、鼻息肉等10种疾病实行医药费定额医疗,住院起付线以上部分职工医保个人不承担、居民医保自付比例下降50%。 35.稳步推进医保、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属于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设施服务范围和标准目录内的工伤、生育医疗费用个人“零自付”。 36.提高参加居民医保的女性生育二次补贴标准,正常分娩由300元提高到500元,非正常分娩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实施农村孕产妇补助项目,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每人补助600元,贫困危重孕产妇医疗救助标准由500元提高至1500元。 37.实施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社区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持医保卡就医购药时,属于我市确定的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年度400元以内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30%。 38.增加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种,将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偏瘫、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乙型肝炎适应症抗病毒治疗、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肺气肿、慢性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股骨头坏死、甲状腺功能亢进等16种疾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 39.为11万名18周岁以上、连续缴费满三年未发生过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医药费的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免费进行胸透、心电、肝功、肾功、两对半、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压等9项健康体检,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开通“81932999”医保热线电话,方便查询。 40.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理费用救助比例最高达到60%,年封顶线提高到10000元;投入160万元,为低保家庭心脏病患者提供手术费补贴;免费为城区、开发区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 41.为在医疗慈善基地(市中心医院)实施手术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乳腺肿瘤患者每人提供8000元慈善救助(其中市慈善会救助5000元、市中心医院减免3000元);为全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苯丙酮尿症患儿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专用食品;全面启动社区儿童孤独症筛查项目,每个城区建立1所孤独症筛查与康复指导中心;免费为城区低保家庭残疾儿童实施定期康复训练。 42.免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分别进行男性“11项”、女性“19项”优生筛查,实现全覆盖;为市区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新生儿筛查覆盖率达到100%。 43.为城区4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聘请2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坐诊,并配备诊疗设备和社区巡诊车;完成城区100所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 44.完成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业病分院改造、精神病医院3.5万平方米业务用房、中医院6万平方米主体工程等建设任务。 45.4县(市)各新建1个献血屋,城区新建8个献血屋、购置4台流动献血车,引导、鼓励市民义务献血,保证城市用血安全。 主要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交通改善工程 加快地铁、轻轨、路桥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城市交通状况。 46.启动建设地铁1号线,完成2号线前期准备;轻轨三期实现试运营;增加交通高峰时段在运轻轨线路运营车辆,缩短车隔。 47.惠工路机场大道竣工通车,完成新远达大街建设,打通一匡街、东岭街等20条断头路、瓶颈路;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长春大街下穿人民大街、自由大路下穿亚泰大街、亚泰大街上跨长春大街等一批重要交通节点的立体化改造,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48.完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将三环路以内200处单点及老旧系统信号机更新为智能信号机,纳入区域性信号控制系统,增加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各300处,扩大非现场处罚和视频监控范围;增设50块交通诱导屏,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准确、及时、便捷的交通信息服务。 49.在有绕行条件的主、次干道和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节点采取限左措施;新增单行线150条;在解放大路、亚泰大街等路幅较宽、行人不能一次过街的路段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在车速较快、行人过街需求大的路段设置行人过街专用信号灯。 50.对属于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强化机动车路面检测和动态监管,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5%以上。 51.开辟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允许部分街路昼夜分时段停车;增设100公里交通隔离护栏,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车辆行驶秩序。 52.在部分主干路和商业区域设置出租车固定乘降站;在净月经济开发区、西新经济开发区进行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试点,倡导低碳绿色出行。 53.从严整治酒后驾车、闯红灯、不按线行驶、违法占道、公交车和出租车随意行车、大型货车超载超限、公路客车超员、机动三轮车在禁行区域行驶、人力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摩托车加装大功率音响和非法飙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涉牌涉证违法、公务车辆特权行驶、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行等15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4.配备200辆警用摩托车,交通拥堵警力到达时间力争缩短到5分钟以内;对易发生拥堵的重要节点实行定时、定岗执勤;提高路面警力可见度,加强交通管控,提高通行能力。 55.拓展公交专用道的设置,增设港湾式停靠站并配建监控探头,实行公交优先信号配时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整合优化道路交通标志,公交车通行速度力争提高40%。 56.新建公交候车亭280座,新建集合式公交站牌500个,调整延长公交线路10条,更新公交车辆500台;为全部公交车辆安装取暖设施,提高冬季车内温度。 57.建设农村公路500公里,维修、改造农村公路桥梁、危桥10座,新开辟农村公路客运线路10条。 主要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长春供电公司、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文教提升工程 推进义务教育达标和文体设施建设,提高幼教、特教、职教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8.完成109万平方米校舍安全工程,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完成15万平方米“校舍暖房子”工程;完成33所学校“新三室”建设,为38所学校配备图书和音、体、美、劳设施,年内城区中小学校硬件条件基本达标;增加农村中小学校车补贴和采暖费补贴。 59.全市中小学5000个空余优质学位全部实行电脑派位,新生起始年级全部实行电脑均衡分班;完善义务教育“大学区”制度,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分49个“大学区”。 60.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计划,每个城区各新建、改扩建1-2所公办幼儿园,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和民营机构兴办幼儿园,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对200所幼儿园的园长和2000名幼儿教师进行免费培训,创建百所优质幼儿园。 61.新建、续建南关育智学校、德惠聋哑学校等特教学校,市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训练中心办学规模达到300人左右;对有需求的3-6岁听障、视障、智障、孤独症、脑瘫等残疾儿童开展学前教育;增加职业学校特教招生名额;免费培训特教教师500人。 62.免收1.2万名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学费;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基地达到200个,培训“双师型”教师1000人。 63.加强数字化学习港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好“963001”——全民学习服务热线作用,网上学习资源达到5000个门类;学习服务站达到50个;改建市少年宫,完善、恢复和新建6个城区的少年宫,建设60个中小学科普教育园地。 64.严格落实上网实名制,从严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法行为;开展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流动商贩、无证照小餐饮等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65.办好第二届长春图书博览会,为城区低保户、新疆班和羌族班学生、在校贫困大学生、市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群体每户(人)赠送100元购书卡,为市民发放优惠券50万张、赠送健康知识类图书10万册;举办名家讲座等活动50项以上;在书博会场外设置读者综合服务区。 66.开展广场文化活动200场、举办“情暖万家”公益演出100场、组织精品演出6场、举办“城市热读”讲座40场、全年放映电影22000场。 67.新建、续建、改造奥林匹克公园、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朝鲜族群众艺术馆、长影老厂区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100个样板农家书屋、50个红领巾书屋、100个红十字书库。 68.扩建市图书馆,改造市少儿图书馆,丰富市图书馆、铁北图书馆和少儿图书馆藏书;加强各县(市)、区图书馆现代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打造15分钟阅读圈;为农村中小学困难学生捐赠10000册工具书。 69.新安装健身路径10套;为10个乡镇、50个行政村安装健身器材;完成朝阳公园体育健身园建设任务;完成18个乡镇有线电视光缆铺设、6个乡镇所在地有线电视用户分配网建设;完成全市已通电的20户以下居民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 70.70岁以上老人持老年优待证可以免费参观游览市属各类展会、博览会和收费公园。 主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团市委、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民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红十字会、市贸促会、各城区政府、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新一轮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防洪安全、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等主要治理任务,伊通河城区段防洪标准提升到200年一遇,将伊通河打造成城市防洪安全的生命线、绿色宜居城市的生态轴、展示美丽长春的风光带。 71.实施伊通河防洪安全工程。完成新立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新立城水库坝下至南三环桥防洪工程,年内完成征地拆迁及河道疏浚;实施四化拦河闸至一间堡铁路桥防洪工程,年内完成河道疏浚、筑堤护岸、排涝站、橡胶坝等工程建设。基本形成新立城水库坝下至一间堡铁路桥41公里长、200年一遇标准的主河槽,构筑百里伊通河防洪安全屏障。 72.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完成东南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并投入运行;新建北部及西部污水处理厂,年内完成部分土建工程;启动两甲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征地拆迁。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后,将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 73.实施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工程。实施伊通河污水截流干管改造及东南、两甲、西部、北部等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建设工程,年内新增污水主干管网50公里。 74.实施伊通河支流明沟综合治理工程。结合棚户区改造,综合治理北十条、宋家、小南、绿园、翟家、农大及后三家子沟、腰黄家沟、太平沟等伊通河主要支流明沟。 75.实施汇水区雨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工程。结合市政道路的改造建设,实施南湖、东南、二道、东新开河、八里堡及北湖等汇水区雨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工程,并综合治理市区内涝积水点。年内改造、建设雨污水收集管线180公里。 76.实施伊通河重大点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年内完成二热电厂32公顷粉煤灰场综合治理工程;启动金钱堡垃圾场综合整治工程,年内完成垃圾场封场、前期治理及部分土方工程。 77.实施伊通河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续建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湿地,年内新增湿地250公顷;续建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年内完成园区土方整理、路桥、驳岸、绿化、湿地博物馆及北湖标志塔等工程建设,年底前湿地公园部分对外开放;新建南溪湿地公园,年内完成征地拆迁及土方整理工程。 78.实施伊通河基本建成段提升改造工程。完成城市风情园、境静园续建工程;实施月亮岛体育主题公园、水之韵广场、卫星园等改造工程;完成夜景照明、配套设施完善等工程建设;加强伊通河城区段日常保洁,确保景区设施洁净、水面清洁、雪后即清。 79.实施伊通河桥梁建设工程。完成繁荣路跨河桥、公平路跨河桥及北四环路跨河桥等续建工程,年内竣工通车;启动一匡街跨河桥建设,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主要责任部门: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政公用局、伊通河管理委员会、二道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市容环境整治工程 开展第二个“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改造街路、商圈和历史街区,拆除违法建筑,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提升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打造优美人居环境。 80.对人民大街等15条精品街路两侧老旧楼宇进行整饰,清洁楼体,提高市政设施标准;改造同志街等24条标准化街路,重点对机动车道、人行步道等设施进行综合改造。 81.实施红旗街、永春路、黑水路、黄河路、站前区域商圈标准化建设,提升重庆路、桂林路、丹东路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水平,综合整治光复路、临河街、娜奇美、北方、中东等集贸市场;完成人民大街北段和南广场历史街区改造,启动北京大街南段历史街区改造工程。 82.高标准完成城市出入口规划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完成长吉东、硅谷大街出入口改造工程,全面实施长白、长农、长郑、长沈、北亚泰大街、长吉北(102国道)出入口综合改造。 83.拆除三环以内违法建筑,实现拆违还路、还绿、还公共空间;清理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牌匾,进一步规范精品街路、标准街路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和管理;拆除城区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对影响城市安全和市容的架空线缆及各种标牌、线杆、街亭、废弃烟囱、市政设施进行规范整治。 84.全面整治建筑、市政施工等各类工地,实现围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杜绝裸露施工、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乱倒乱卸和运输车辆撒落扬尘等现象。 85.主要街路清扫基本实现机械化,强化对重点商圈、居民巷道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清扫保洁;鼓励临街企事业单位、商家义务清扫门前人行步道积雪;雪后24小时之内打通的道路数量由260条增加到500条,小雪2日、中雪5日、大雪7日内完成积雪清运。 86.建设锦绣北园、光明公园和都市森林公园;新建大块绿地67块,新植街路59条,彩化街路100条,绿化彩化庭院、小区30个;绿化美化村屯300个,更新改造农防林600公顷。 87.集中开展烟尘排放超标锅炉排查监管专项行动,完成62台烟尘超标锅炉治理任务,生产锅炉8月31日前治理达标,采暖锅炉9月30日前治理达标;加大洗浴、餐饮等服务行业的烟尘和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完成150家污染物排放超标单位的治理。 88.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级天数达到340天以上,优良率达到93%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下,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放射源应用单位检查覆盖率100%,废弃放射源收贮率100%;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指标达标率100%。 主要责任部门:市“150”办公室、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市政公用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水、电、气、热等供应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市政公用服务的需求。 89.提高中心城区供暖和调峰能力,并网改造小锅炉房300座,新增集中供热能力1500万平方米,改造供热管网100公里;严格执行《关于住宅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为室温不达标用户按规定及时退费。 90.启动第一、第三净水厂扩建改造工程,完成第五净水厂土建工程,全部建成后,全市自来水日生产能力达到132万吨。 91.改造市区燃气管网100公里,建设调峰管网30公里;完成天然气置换煤气10万户,每户补贴100元;发展燃气用户2.5万户,入户燃气安检30万户;为市区内具备安装条件的住户安装暖气、燃气。 92.改造市政井具10000套、街路牌1000个;新建盲道104条;改造洗衣机厂宿舍等弃管区域排水设施32处。 93.为团山区域等部分城区弃管小区的街路安装各类灯具756套;加快路灯建设和改造,实现四环路以内全路灯覆盖。 94.市区道路大中修改造130条、小修维护400条,桥梁维护14座;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道路维修养护机械化施工水平,采取夜间抢修、错时维护、节假日集中施工等方式,降低道路改造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95.探索建立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为群众提供持续、安全、方便、优质、高效、公平和价格合理的公用服务。 主要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十、安全保障工程 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着力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整治,增强城市安全应急能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96.完善公安“六张防控网”建设;新增监控探头1万个;健全巡防工作体系,日巡逻力量达到2500人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命案破案率保持在90%以上;集中开展打击公交扒窃和“两抢一盗”侵财犯罪等专项行动;抓捕网上逃犯500名以上。 97.提高城市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行消防标准化管理;消防特勤二大队投入使用,全市消防一次性载水量提高10%。 98.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对国家、省或外地已检测确定的同批次问题食品,立即全面清查,发现后及时下架、依法处理;外地发现涉嫌不合格食品时,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对同批次食品进行清查、检测,并采取相应措施。 99.实施蔬菜生产地块环境评价和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制度,严格蔬菜、水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上市;对蔬菜、水果两大批发市场实行驻场检测,其它市场随机抽检;城区秋菜销售实行“市场准入证”制度;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100.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县(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抽验覆盖率达到100%;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建设,逐步扩大药品电子监管覆盖面;建立药品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投诉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101.严格实行畜禽屠宰定点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确保病死畜禽不入厂,病害畜禽产品不出厂;强化外埠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认证、联防管理和准入制度,确保进入我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报验率达到100%。 102.增加饲料、兽药抽检品种和数量;对乳品生产、销售环节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在全市范围内生产的乳品100%检测三聚氰胺,销售的牛奶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成品粮油批发、零售市场质量检验检测,抽检覆盖率达100%。 103.设立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对全市1203户相关企业进行职业危害排查,加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预防、治理。 104.对城区物业弃管小区住宅电梯进行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采取“用户分担、政府补贴”的方式进行维修,确保运行安全。 105.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警能力,新建16个乡镇地面加密自动观测气象站,实现全市地面自动气象观测乡镇级全覆盖;在四县(市)和双阳区每个乡镇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站;在冰雹灾害发生概率较大的乡镇,新建9个、改造18个防雹站;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地震速测速报系统。 106.实施水毁水利设施恢复工程,主汛期前全面完成设施修复,险工险段重点加固;启动德惠五大围堤防洪加固工程;提升东新开河等10条河流防洪标准。 107.按照“平战结合、军地一体、专兼相济、精干高效”的原则,加强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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