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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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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简本) 目  录 1  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工作原则    4 1.4  适用范围    5 1.5  事件分级    6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6 2.1  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6 2.2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7 2.3  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8 2.4  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    9 2.5  专家组    11 2.6  两市四区应急处置机构    11 2....

广州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州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简本) 目  录 1  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工作原则    4 1.4  适用范围    5 1.5  事件分级    6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6 2.1  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6 2.2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7 2.3  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8 2.4  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    9 2.5  专家组    11 2.6  两市四区应急处置机构    11 2.7  燃气企业应急抢险队伍    11 2.8  应急联动机制    11 3  预防预警机制    12 3.1  预防    12 3.2  监测    12 3.3  预警    13 3.4  应急准备    13 4  应急处置    14 4.1  信息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14 4.2  先期处置    16 4.3  应急响应    16 4.4  信息发布    18 4.5  安全防护    18 4.6  应急终止    19 5  后期处置    19 5.1  善后处置    19 5.2  调查和总结    20 6  应急保障    20 6.1  通讯保障    20 6.2  应急抢险装备保障    20 6.3  应急队伍保障    21 6.4  交通治安保障    21 6.5  医疗卫生保障    22 6.6  经费保障    22 7  监督管理    22 7.1  宣传教育    22 7.2  培训    23 7.3  演练    23 7.4  责任与奖惩    23 8  附则    24 8.1  预案管理    24 8.2  名词术语    24 8.3  相关图表    2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燃气突发事件的危害,高效、有序地进行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燃气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要求编制。 1.3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建立健全应对燃气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 (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做好应对燃气突发事件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国家对突发事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市相关部门和番禺区、花都区、萝岗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以下统称两市四区)政府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及时对燃气安全状况进行分析,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燃气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 依靠科技、提高处置能力。尊重科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对燃气企业员工进行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抢险知识等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因燃气事故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 较大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指挥。 (2) 重大、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的前期应急处置指挥。 (3) 超出区(县级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区(县级市)的燃气突发事件。 (4) 其他需要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处置的燃气突发事件。 1.5  事件分级 在燃气生产、储存、输配、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燃气泄漏且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而引起的火灾、爆炸、停气等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 级(一般)。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全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市有关单位应急机构、两市四区应急处置机构、消防队伍和燃气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1  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2.1.1  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设立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应急办主任、市交委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质监局、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消防局、信息办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2.1.2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 统一领导全市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社会救援等工作。 (2) 研究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工作部署。 (3) 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协调相关地区、相关部门应急处置机构的关系,指挥应急处置机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 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协调驻穗部队和武警参加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2.2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园林局分管燃气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 落实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2) 及时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传达应急抢险救援指令。 (3) 组织修订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并监督执行情况。 (4) 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抢险工作及燃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5) 建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专家库和抢险队伍联络网络,组建应急抢险专家组。 2.3  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建立燃气突发事件工作流程和有关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在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做好对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1)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协调燃气企业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做好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尽快恢复被损坏的市政道路、燃气设施等。 (2) 市应急办协助总指挥做好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3) 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稳定民心,防止不实报道。 (4) 市交委负责协调危险品运输单位协助做好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槽车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所需的装备、物资和人员疏散等运输工作。 (5) 市经贸委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6)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7) 市质监局负责协调特种设备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做好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储灌站、气化站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内压力容器的事故抢险工作。 (8) 市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维持和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组织灭火减灾,做好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抢救工作,并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10)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做好中毒和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和转送治疗工作,及时报告伤病员的救治情况。 (11) 市财政局负责为处理燃气突发事件所需经费和因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物资给予补偿的预算、审核和拨付工作。 (12)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安抚和救助工作。 (13) 市信息办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商提供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的通信保障。 2.4  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根据燃气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协助配合。Ⅲ级以上燃气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的组成及指挥长的人选按以下原则确定: (1) 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或需紧急疏散群众的安全事故,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指挥长,市交委、市政园林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局、卫生局和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参加。 (2) 因燃气事故导致突发性停气事件,由市市政园林局领导担任指挥长,市安全监管局、质监局、财政局和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参加。 2.4.1  现场指挥部职责 (1) 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 (2) 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3) 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2.4.2 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视实际需要组建专家组。 (2) 研究现场救援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制定具体救援措施并组织实施。 (3) 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5  专家组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人才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召集有关专家组建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 对燃气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评估。 (2) 对燃气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处置办法等进行研究,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3) 为广州市中长期燃气安全应急规划、建设提供意见或建议。 2.6  两市四区应急处置机构 两市四区成立本地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两市四区负责IV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7  燃气企业应急抢险队伍 各燃气企业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建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设备,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2.8  应急联动机制 (1) 建立燃气突发事件处理联动机制,在与现有110、119报警和燃气抢险信息联动的基础上,整合形成事故信息联动系统,保持与各专业抢险队伍的联系,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的联动效果。 (2)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可视情况建议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中央有关派驻单位通报情况,寻求支援。 (3) 各燃气企业除负责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外,有义务服从调配参与全市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 各燃气企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燃气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防止重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3.2  监测 各区(县级市)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建立本区域、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系统,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收集、汇总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建立城市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对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3  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参照燃气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对可能发生和可预警的燃气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由高到低划分为 级(特别严重)、 级(严重)、 级(较重)、 级(一般)四个级别,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级(特别严重)、 级(严重)预警信息由省负责发布。 级(较重)预警信息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发布。 级(一般)预警信息由区(县级市)燃气应急处置机构发布。 预警信息要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燃气事件的时间、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依职权调整预警级别。各级应急处置机构发布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上一级机构报告。 各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机构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单位协调。 3.4  应急准备 (1)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 各燃气企业和专业抢险机构应根据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 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工具、物品等物资储备。 (3) 各燃气企业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按以下要求迅速、准确、多渠道报送相关信息。 4.1.1 信息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报告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发单位、时间、地点; (2) 事件的简要经过; (3) 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发现场应急救援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包括初报、续报和处置结果报告。对发生时间、地点和影响比较敏感的事件,可特事特办,不受报送分级的限制。 如果燃气突发事件中涉及到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伤亡、中毒、失踪等,或者事件可能会影响到其他地区,应尽快报告市政府进行通报,必要时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通报。 4.1.2 信息报告的时间和程序 燃气企业在发现或接到燃气突发事件报告后,除按火灾事故等规定报警外,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在发生事故后半小时内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在两市四区的,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事故后1小时内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情况。 在接到有关突发燃气事件报告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以下程序上报:发生Ⅰ级、Ⅱ级燃气突发事件,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市应急办和省建设厅报告。发生Ⅲ级燃气事件,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市应急办和省建设厅报告,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发生Ⅰ级、Ⅱ级燃气突发事件,由市政府根据《广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信息,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发生Ⅳ级燃气事件,由事发地燃气应急机构向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  先期处置 发生燃气突发事件,燃气企业和两市四区燃气管理部门在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启动本单位、本地区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各种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到以下两点:。 (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2) 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好标志和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 4.3  应急响应 发生燃气突发事件,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应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本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机构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3.1  分级响应 发生燃气突发事件,燃气企业和各级应急处置机构应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等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程序如下: (1) 发生燃气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立即按本预案4.1条的要求报告政府相关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情况。 (2) 发生Ⅰ级、Ⅱ级燃气事件,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按4.1条规定报送事件信息,相关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开展先期处置。 (3) 发生Ⅲ级燃气事件,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市应急办报告现场情况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并指挥实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按本预案2.3条规定开展应急救援。 (4) 发生Ⅳ级燃气事件,属两市四区的,由当地应急处置机构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当地燃气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向当地应急处置机构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启动本地区应急预案的建议,由当地应急处置机构启动本地区应急预案。其他地区按本预案2.3条规定,由牵头的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的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4.3.2  扩大应急 当燃气突发事件无法控制时,由市应急办及时上报省应急管理机构,请求上级支援和提出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的建议。 4.3.3  指挥与协调 两市四区发生Ⅲ级以上燃气突发事件,在现场指挥部未成立之前,由当地应急处置机构负责人暂时履行指挥长的职责。 4.4  信息发布 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Ⅰ级、Ⅱ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省政府或省相关部门负责。Ⅲ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会同市应急办及牵头处置的部门负责。Ⅳ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牵头处置的政府部门负责。在两市四区发生的Ⅳ级燃气事件,信息发布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4.5 安全防护 参加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应按照本预案及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4.6  应急终止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Ⅰ级、Ⅱ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状态的解除,按《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Ⅲ级燃气突发事件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建议,宣布应急终止;Ⅳ级燃气事件由当地政府确定并宣布应急终止。 应急终止后,现场指挥部予以撤销,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负责现场指挥的部门应及时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Ⅲ级、Ⅳ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Ⅰ级、Ⅱ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按《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燃气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受灾群众应做好安抚、救助工作,保证群众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5.2  调查和总结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与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6  应急保障 6.1  通讯保障 市信息办负责应急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协调有关电信运营商负责应急状态有线、无线通讯网络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确保应急救援机构之间信息通畅。 应急处置机构成员单位和燃气企业抢修队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联络员电话通讯录,统一管理,及时更新下发各成员单位。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保证上传下达,同时利用消防队伍和燃气专业抢险队伍等现有设备建立无线对讲通讯网络,保证指挥通讯畅通。 6.2  应急抢险装备保障 各燃气企业应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装备,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应急抢险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公安消防部门应在现有消防装备的基础上,完善专业处置液化石油气泄漏的应急抢险装备。 各级燃气应急处机构应掌握各燃气专业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装备的储备和分布情况,并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现场指挥部决定调用应急抢险装备时,装备产权单位应坚决执行,迅速将应急抢险装备送达现场,并派专人负责现场操作和维护。 6.3  应急队伍保障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燃气专家队伍,为处置燃气突发事件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两市四区应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组建和完善本地区燃气专业抢险队伍。 市公安消防局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伍在区域分布和技术装备上的优势,负责组织消防队员进行系统的燃气专业抢险知识培训,提高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抢险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手段提高燃气抢险队伍的综合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4  交通治安保障 市交委负责除专用抢险车辆外的运输、起重车辆和交通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的登记备案外,还要根据现场应急救援需要,迅速征调相关车辆和人员用于现场应急装备、人员疏散、抢险物资和必要生活资料的运输。 市公安局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指挥疏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应急抢险装备、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负责组织设置警戒线,控制和保护现场,并根据需要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员。 6.5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根据《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有关应急物资准备工作,确保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6.6  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应保障应急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所需经费。 为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各燃气企业抢险力量的建设以企业投资建设为主,必要时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教育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公布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各燃气企业应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进行安全用气宣传。 7.2  培训 各级应急处置机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燃气安全常识、应急抢险知识等培训,提高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各燃气企业应加强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 煤矿测量规程下载煤矿测量规程下载配电网检修规程下载地籍调查规程pdf稳定性研究规程下载 ,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处置燃气安全事件的能力;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3  演练 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各燃气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组织本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7.4  责任与奖惩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对在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拒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燃气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部门职责变动等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2  名词术语 燃气是指供给居民生活、公共建筑和生产(不含发电)等用于燃烧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 8.3  相关图表 (1) 市应急处置机构网络图 (2) 燃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 现场核实 (3) 燃气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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