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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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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9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9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VC-U Pipe Work for Building Drainage CJJ/T 29-98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 3 设计 3.1 管道布置 3.2 管道水力计算 4 施工 4.1 ,般规定 4.2 备料 4.3 管道粘接 4.4 埋地管铺设 4.5 楼层管道安装 ...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9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9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29-98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VC-U Pipe Work for Building Drainage CJJ/T 29-98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 3 设计 3.1 管道布置 3.2 管道水力计算 4 施工 4.1 ,般规定 4.2 备料 4.3 管道粘接 4.4 埋地管铺设 4.5 楼层管道安装 5 验收 附录 A 横管水力计算图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主编单位 :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9年4月1日 1 总则 1.0.1 为使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 100m 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内连续排放温度不大于 40 ? ,瞬时排放温度不大于 80 ? 的生活排水管道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 GB , T5836.1 )、《排水用芯层发泡硬聚氯乙烯管材》( GB , Tl6800 )和《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 GB , T5836.2 )的要求。 1.0.4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防火套管 Fire stoping sleeves 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聚氯乙烯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管子。 2.0.2 阻火圈 Firestops Collar 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聚氯乙烯管道外壁的套圈。火灾时,阻燃剂受热膨胀挤压聚氯乙烯管道,使之封堵,起到阻止火势蔓延的作用。 2.0.3 H 管 H Pipe 用于通气立管与排水立管连接的管件,起结合通气管的作用。 2.0.4 管窿 Pipe alley 为布置管道而构筑的狭小的不进人空间。 2.0.5 补气阀 Air admittance valve 系能自动补入空气,平衡排水管道内压力的单向空气阀。 3 设计 3.1 管道布置 3.1.1 管道明敷或暗敷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要求和建筑平面布置确定。 3.1.2 在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 0 ? 以上,且极端最低气温一 5 ? 以上地区,可将管道设置于外墙。 3.1.3 高层建筑中室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宜暗设在管道井或管窿内。 2 立管明设且其管径大于或等于 ll0mm 时,在立管穿越楼层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 管径大于或等于 110mm 的明敷排水横支管接入管道井、 管窿内的立管时,在穿越管井、管窿壁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施。 3.1.4 横干管不宜穿越防火分区隔墙和防火墙;当不可避免确需穿越时,应在管道穿越墙体处的两侧采取防止火灾贯穿的措 施。 3.1.5 防火套管、阻火圈等的耐火极限不宜小于管道贯穿部位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1.6 管道不宜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温度大于 60 ? 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立管与家用灶具边缘净距不得小于 0.4m 。 3.1.7 管道不得穿越烟道、沉降缝和抗震缝。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当需要穿越时,应设置伸缩节。 3.1.8 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墙应采取防止渗漏的措施。 3.1.9 排水立管仅设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排出管管底的垂直距离 h1 不得小于表 3.1.9 中数值(图 3.1.9 )。 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排出管管底的垂直距离 表 3.1.9 建筑层数 垂直距离 h1 (m) ?4 0.45 5 , 6 0.75 7 , 12 1.20 13 , 19 3.00 ?20 6.00 3.1.10 当排水立管在中间层竖向拐弯时,排水支管与排水立管、排水横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3.1.10 ): 1 排水横支管与立管底部的垂直距离 h1 应按本规程第 3.1.9 条确定。 2 排水支管与横管连接点至立管底部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1.5m 。 3 排水竖支管与立管拐弯处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0.6m 。 3.1.11 排水立管应设伸顶通气管,顶端应设通气帽。 当无条件设置伸顶通气管时,宜设置补气阀。 3.1.12 伸顶通气管高出屋面(含隔热层)不得小于 0.3m ,且应大于最大积雪厚度。在经常有人活动的屋面,通气管伸出屋面不得小于 2m 。 3.1.13 伸顶通气管管径不宜小于排水立管管径。 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 -13 ? 的地区,当伸顶通气管管径小于或等于 125mm 时,宜从室内顶棚以下 0.3m 处管径放大一号, 且最小管径不宜小于 110mm 。 3.1.14 通气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气管最小管径应按表 3.1.14 确定。 通气管最小管径( mm ) 表 3.1.14 通气管名称 排水管管径( mm ) 40 50 75 90 110 125 160 器具通气管 40 40 - - 50 - - 环形通气管 - 40 40 40 50 50 - 通气立管 - - - - 75 90 110 2 通气立管长度大于 50m 时,其管径应与污水立管相同。 3 两根及两根以上污水立管同时与一根通气立管相接时,应以最大一根污水立管按表 3.1.14 确定通气立管管径,且其管径不宜小于其余任何一根污水立管管径。 4 结合通气管管径不宜小于通气立管管径。 3.1.15 结合通气管当采用 H 管时可隔层设置, H 管与通气立管的连接点应高出卫生器具上边缘 0.15m 。 3.1.16 当生活污水立管与生活废水立管合用一根通气立管,且采用 H 管为连接管件时, H 管可错层分别与生活污水立管和废水立管间隔连接,但最低生活污水横支管连接点以下应装设结合通气管。 3.1.17 管道受环境温度变化而引起的伸缩量可按下式计算: ? L=L?α? ? t 式中 ? L—— 管道伸缩量( m ); L—— 管道长度( m ); a—— 线胀系数,采用 6×10 -5 , 8×10 -5 m/(m? ? ) ; ? t—— 温差( ? )。 3.1.18 管道是否设置伸缩节,应根据环境温度变化和管道布置位置确定。 3.1.19 当管道设置伸缩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层高小于或等于 4m 时,污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设一伸缩节;当层高大于 4m 时,其数量应根据管道设计伸缩量和伸缩节允许伸缩量计算确定。 2 污水横支管、横干管、器具通气管、环形通气管和汇合通气管上无汇合管件的直线管段大于 2m 时,应设伸缩节,但伸缩节之间最大间距不得大 于 4m (图 3.1.19 )。 3 管道设计伸缩量不应大于表 3.1.19 中伸缩节的允许伸缩量。 伸缩节最大允许伸缩量 (mm) 表 3.1.19 管径( mm ) 50 75 90 110 125 160 最大允许伸缩量 12 15 20 20 20 25 3.1.20 伸缩节设置位署应靠近水流汇合管件(图 3.1.20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且排水支管在楼板之下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下 ( 图 3.1.20 中的( a )、 ( c ) ) 。 2 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且排水支管在楼板之上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图 3.1.20 中的( b ))。 3 立管穿越楼层处为不固定支承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或之下(图 3.1. 20 中的( e )、( f ))。 4 立管上无排水支管接入时,伸缩节可按伸缩节设计间距置于楼层任何部位(图 3.1.20 中的( d )、( g ))。 5 横管上设置伸缩节应设于水流汇合管件上游端。 6 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时,伸缩节不得固定;伸缩节固定支承时,立管穿越楼层处不得固定。 7 伸缩节插口应顺水流方向。 8 埋地或埋设于墙体、混凝土柱体内的管道不应设置伸缩节。 3.1.2l 清扫口或检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在底层和在楼层转弯时应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距地面宜为 lm 。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 , 13 ? 的地区,立管尚应在最高层离室内顶棚 0.5m 处设置检查口。 2 立管宜每六层设一个检查口。 3 在水流转角小于 135 度的横干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 4 公共建筑物内,在连接 4 个及其以上的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5 横管、排出管直线距离大于表 3.1.2l 的规定值时,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横管在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 表 3.1.21 管径 (mm) 50 75 90 110 125 160 距离 (m) 10 12 12 15 20 20 3.1.22 当排水管遣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室外架空布置时,立管底部宜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3.2 管道水力计算 3.2.1 卫生器具的排水流量、当量、排水管外径,应按规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 )确定,但大便槽和盥洗槽的排水流量、当量、排水管外径宜按表 3.2.1 确定。 大便槽和盥洗槽排水流量、当量、排水管管径 表 3.2.1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流量( L/s ) 当量 排水管管径 (mm) 大 便 槽 小于或等于 4 个蹲位 2.0 , 2.5 6.0 , 7.5 110 大于 4 个蹲位 2.5 , 3.0 7.5 , 9.0 160 盥洗槽 ( 每个龙头 ) 0.2 0.6 50 , 75 3.2.2 生活排水设计秒流量,应按规行的国家标准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 ( GBJ15 ) 计算确定。 3.2.3 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应按表 3.2.3 确定。 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 (L/s) 表 3.2.3 管径 (mm) 仅设伸顶通气管 有专用通气立管或主通气立管 50 1.2 — 75 3.0 — 90 3.8 — 110 5.4 10.0 125 7.5 16.0 160 12.0 28.0 注 : 本表系排出管、横于管比与之连接的立管大一号管径的情况下的排水能力。 3.2.4 排水横管水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按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计算: 式中 V —— 流速( m , s) ; n —— 粗糙系数,宜采用 0.009 ; R —— 水力半径( m ); I —— 管道坡度。 2 可按本规程附录 A 横管水力计算图确定。 3.2.5 横管最小坡度和最大计算充满度应按表 3.2.5 确定。 横管最小坡度和最大计算充满度 表 3.2.5 管径 (mm) 最小坡度 (%) 最大充满度 (h/D) 50 1.20 0.5 75 0.70 0.5 90 0.50 0.5 110 0.40 0.5 125 0.35 0.5 160 0.20 0.6 3.2.6 排水立管管径不得小于横支管管径。 3.2.7 埋地管最小管径不得小于 50mm 。 4 施工 4.1 ,般规定 4.1.1 管道安装工程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l 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 过; 2 有批准的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或施工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 3 材料、施工力量、机具等已准备就绪,能正常施工并符合质量要求; 4 施工现场有材料堆放库房,能满足施工需 要。 4.1.2 在整个楼层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土建作管道穿越墙壁和楼板的预留孔洞。孔洞尺寸当设计未规定时,可比管材外径大 50 , 100mm 。管道安装前,应检查预留孔的位置 和标高,并应清除管材和管件上的污垢。 4.1.3 当施工现场与材料储存库房温差较大时,管材和管件应在安装前在现场放置一定时间,使其温度接近环境温 度。 4.1.4 楼层管道系统的安装宜在墙面粉刷结束后连续施工。当安装间断时,敞口处应临时封闭。 4.1.5 管道应按设计规定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检查口位置和朝向应便于检修。 当立管设置在管道井、管窿或横管设置在吊顶内时,在检查口或清扫口位置应设检修门。 4.1.6 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横管伸缩节应采用锁紧式橡胶圈管件;当管径大于或等于 160mm 时,横干管宜采用弹性橡胶密封圈连接形式。当设计对伸缩量无规定时,管端插入伸缩节处预留的间隙应为:夏季, 5 , 10mm ;冬季, 15 , 20mm 。 4.1.7 非固定支承件的内壁应光滑,与管壁之间应留有微隙。 4.1.8 管道支承件的间距,立管管径为 50mm 的,不得大于 1.2m ;管径大于或等于 75mm 的,不得大于 2m ;横管直线管段支承件间距宜符合表 4.1.8 的规定。 横管直线管段支承件的间距 表 4.1.8 管径 (mm) 40 50 75 90 110 125 160 间距 (m) 0.40 0.50 0.75 0.90 1.10 1.25 1.60 4.1.9 横管的坡度设计无要求时,坡度应为 0.026 。 4.1.10 立管管件承口外侧与墙饰面的距离宜为 20 , 50mm 。 4.1.11 管道的配管及坡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锯管长度应根据实测并结合各连接件的尺寸逐段确定。 2 锯管工具宜选用细齿锯、割管机等机具。端面应平整并垂直于轴线;应清除端面毛刺,管口端面处不得裂痕、凹陷。 3 插口处可用中号板挫挫成 15 度, 30 度坡口。坡口厚度宜为管壁厚度的 1 , 3 , 1/2 。坡口完成后应将残屑清除干净。 4.1.12 塑料管与铸铁管连接时,宜采用专用配件。当采用水泥捻口连接时,应先将塑料管插入承口部分的外侧,用砂纸打毛或涂刷胶粘剂后滚粘干燥的粗黄砂;插入后应用油麻丝填嵌均匀,用水泥捻口。塑料管与钢管、排水栓连接时应采用专用配件。 4.1.13 管道穿越楼层处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穿越楼板处为固定支承点时,管道安装结束应配合土建进行支模,并应采用 C20 细石混凝土分二次浇捣密实。浇筑结束后,结合找平层或面层施工,在管道周围应筑成厚度不小于 20mm ,宽度不小于 30mm 的阻水圈。 2 管道穿越楼板处为非固定支承时,应加装金属或塑料套管,套管内径可比穿越管外径大 10 , 20mm ,套管高出地面不得小于 50mm 。 4.1.14 高层建筑内明敷管道,当设计要求采取防止火灾贯穿措施时 ,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管管径大于或等于 110mm 时,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 500mm 的防火套管,且应按本规程第 4.1.13 第一款的规定,在防火套管周围筑阻水圈(图 4.1.14 , 1 )。 2 管径大于或等于 110mm 的横支管与暗设立管相连时,墙体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 300mm 的防火套管,且防火套管的明露部分长度不宜小于 200mm (图 4.1.14 , 2 )。 3 横干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越墙体的两侧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 500mm 的防火套管(图 4.1.14.3 )。 4.2 备料 4.2.1 管材、管件等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管材应标有规格、生产厂的厂名和执行的标准号 , 在管件上应有明显的商标和规格。包装上应标有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 4.2.2 胶粘剂应标有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 4.2.3 防火套管、阻火圈应标有规格、耐火极限和生产厂名称。 4.2.4 管材和管件应在同一批中抽样进行外观、规格尺寸和管材与管件配合公差检查;当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与生产单位有异议时,应按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和管件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检。 4.2.5 管材和管件在运输、装卸和搬动时应轻放,不得抛、摔、拖。 4.2.6 管材、管件堆放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材、管件均应存放于温度不大于 40 ? 的库房内,距离热源不得小于 lm 。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 2 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不得不规则堆存,并不得曝晒。当用支垫物支垫时,支垫宽度不得小于 75mm , 其间距不得大于 1m ,外悬的端部不宜大于 500mm 。叠置高度不得超过 1.5m 。 3 管件凡能立放的,应逐层码放整齐;不能立放的管件,应顺向或使其承口插口相对地整齐排列。 4.2.7 胶粘剂内不得含有团块、不溶颗粒和其他杂质,并不得呈胶凝状态和分层现象;在未搅拌的情况下不得有析出物。不同型号的胶粘剂不得混合。寒冷地区使用的胶粘剂,其性能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产品。 4.2.8 胶粘剂、丙酮等易燃品,在存放和运输时,必须远离火源。 存放处应安全可靠,阴凉干燥,并应随用随取。 4.2.9 支承件可采用注塑成型塑料墙卡、吊卡等;当采用金属材料时,应作防锈处理。 4.3 管道粘接 4.3.1 管材或管件在粘合前应将承口内侧和插口外侧擦拭干净,无尘砂与水迹。当表面沾有油污时,应采用清洁剂擦净。 4.3.2 管材应根据管件实测承口深度在管端表面划出插入深度标记。 4.3.3 胶粘剂涂刷应先涂管件承口内侧,后涂管材插口外侧。插口涂刷应为管端至插入深度标记范围内。 4.3.4 胶粘剂涂剧应迅速、均匀、适量,不得漏涂。 4.3.5 承插口涂刷胶粘剂后,应即找正方向将管子插入承口,施压使管端插入至预先划出的插入深度标记处,并再将管道旋转 90 度。管道承插过程不得用锤子击打。 4.3.6 承插接口粘接后,应将挤出的胶粘剂擦净。 4.3.7 粘接后承插口的管段,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和气候条件,应静置至接口固化为止。 4.3.8 胶粘剂安全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胶粘剂和清洁剂的瓶盖应随用随开,不用时应随即盖紧, 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 2 管道、管件集中粘接的预制场所,严禁明火,场内应通风,必要时应设置排风设施。 3 冬季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 10 ? ,当施工环境温度低于 , 10 ? 时,应采取防寒防冻措施。施工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不得密闭。 4 粘接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站于上风处,且宜配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口罩等。 4.4 埋地管铺设 4.4.1 铺设埋地管,可按下列工序进行: 1 按设计图纸上的管道布置,确定标高并放线,经复核无误后 , 开挖管沟至设计要求深度。 2 检查并贯通各预留孔洞。 3 按各受水口位置及管道走向进行测量,绘制实测小样图并详细注明尺寸、编号; 4 按实测小样图进行配管和预制; 5 按设计标高和坡度铺设埋地管; 6 作灌水试验,合格后作隐蔽工程验收。 4.4.2 铺设埋地管道宜分两段施工。先做设计标高士 0.00 以下的室内部分至伸出外墙为止 , 管道伸出外墙不得小于 250mm ;待土建施工结柬后,再从外墙边辅设管道接入检查井。 4.4.3 埋地管道的管沟底面应平整,无突出的尖硬物。宜设厚度为 100 , 150mm 砂垫层,垫层宽度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2.5 倍,其坡度应与管道坡度相同。管沟回填士应采用细土回填至管顶以上至少 200mm 处,压实后再回填至设计标高。 4.4.4 湿陷性黄土、季节性冻土和膨胀土地区,埋地管敷设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4.4.5 当埋地管穿越基础做预留孔洞时,应配合士建按设计的位置与标高进行施工。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顶上部净空不宜小于 150mm 。 4.4.6 埋地管穿越地下室外墙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当采用刚性防水套管时,可按图 4.4.6 施工。 4.4.7 埋地管与室外检查井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与检查井相接的埋地排出管,其管端外侧应涂刷胶粘剂后滚粘干燥的黄砂,涂刷长度不得小于检查井井壁厚度。 2 相接部位应采用 M7.5 标号水泥砂浆分二次嵌实,不得有孔隙。第一次应在井壁中段,嵌水泥砂浆,并在井壁两端各留 20 , 30mm ,待水泥砂浆初凝后,再在井壁两端用水泥砂浆进行第二次嵌实。 3 应用水泥砂浆在井外壁沿管壁周围抹成三角形止水圈(图 4.4.7 )。 4.4.8 埋地管灌水试验的灌水高度不得低于底层地面高度。灌水 15min 后,若水面下降,再灌满延续 5min ,应以液面不下降为合格。试验结束应将存水排除,管内可能结冻处应将存水弯水封内积水沾出。并应封堵各受水管管口。 4.4.9 埋地敷设的管道应经灌水试验合格且经工程中间验收后,方可回填。回填应分层,每层厚度宜 0.15m 。回填土应符合密实度的要求。 4.5 楼层管道安装 4.5.1 楼层管道的安装,可按下列工序进行: 1 按管道系统和卫生设备的设计位置,结合设备排水口的尺寸与排水管管口施工要求,配合土建结构施工,在墙、梁和楼板上预留管口或预埋管件; 2 检查各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尺寸并加以贯通; 3 按管道走向及各管段的中心线标记进行测量,绘制实测小样图,并详细注明尺寸; 4 按实测小样图选定合格的管材和管件,进行配管和裁管。 预制的管段配制完成后应按小样图核对节点间尺寸及管件接口朝向; 5 选定支承件和固定支架形式,按本规程第 4.1.8 条规定的管道支承间距选定支承件规格和数量; 6 土建墙面粉刷后,可将材料和预制管段运至安装地点,按预留管口位置及管道中心线,依次安装管道和伸缩节,并连接各管口; 7 在需要安装防火套管或阻火圈的楼层,先将防火套管或阻火圈套在管段外,然后进行管道接口连接。 8 管道安装应自下而上分层进行,先安装立管,后安装横管,连续施工; 9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对管道的外观质量和安装尺寸进行复核检查,复查无误后,作通水试验。 4.5.2 立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立管安装前,应先按立管布置位置在墙面划线并安装管道支架。 2 安装立管时,应先将管段扶正,再按设计要求安装伸缩节。此后应先将管子插口试插插入伸缩节承口底部,并按本规程第 4.1.6 条要求将管子拉出预留间隙,在管端划出标记。最后应将管端插口平直插入伸缩节承口橡胶圈中,用力应均衡,不得摇挤。安装完毕后,应随即将立管固定。 3 立管安装完毕后应按本规程 4.1.13 条规定堵洞或固定套管。 4.5.3 横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先将预制好的管段用铁丝临时吊挂,查看无误后再进行粘接。 2 粘接后应迅速摆正位置,按规定校正管道坡度,用木楔卡牢接口,紧住铁丝临时加以固定。待粘接固化后,再紧固支承件, 但不宜卡箍过紧。 3 横管伸缩节安装可按本规程第 4.5.2 条进行。 4 管道支承后应拆除临时铁丝,并应将接口临时封严。 5 洞口应支模浇筑水泥砂浆封堵。 4.5.4 伸顶通气管、通气立管穿过屋面外应按本规程第 4.1.13 条的规定支模封洞,并应结合不同屋面结构形式采取防渗漏措施。 4.5.5 接入横支管的卫生器具排水管在穿越楼层处,应按本规程第 4.1.13 条规定支模封洞,并采取防渗漏措施。 4.5.6 安装后的管道严禁攀踏或借作他用。 5 验收 5.0.1 排水管道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单位工程应由主管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建设和其他有关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应做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 5.0.2 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可根据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的特点,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5.0.3 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l 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 主要材料、零件制品的出厂合格证等; 3 中间试验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灌水和通水试验记录; 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5.0.4 工程验收时,其检验项目、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0.4 中规定。同时应检查和校验下列项目: 管道检验项目、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表 5.0.4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立管垂直度 (1) 每 1m 高度不大于 3mm (2)5m 内,全高不大于 10 mm (3) 5m 以上,每 5m 不大于 10mm ,全高不大于 30mm 挂线锤和用钢卷尺测量 2 横管弯曲度 (1) 每 1m 长度不大于 2mm (2)10m 以内,全长不大于 8mm (3)10m 以上,每 5m 不大于 8mm 用水平尺、直尺和拉线测量 3 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口及横支管口的纵横坐标 单独器具不大于 ?10mm 成排器具不大于 ?5mm 用钢卷尺测量 4 横干管坡度 不得小于最小坡度 用水平尺或钢卷尺测量 5 卫生设备接口标高 单独器具不大于 ?10mm 成排器具不大于 ?5mm 用水平尺和钢卷尺测量 1 连接点或接口的整洁、牢固和密封性; 2 支承件和固定支架安装位置的准确性和牢固性; 3 伸缩节设置与安装的准确性,伸缩节预留伸缩量的准确性; 4 高层建筑阻火圈防火套管安装位置准确性和牢固性; 5 排水系统按规定做通水试验,检查排水是否畅通,有无渗漏。 5.0.5 高层建筑可根据管道布置分层、分段做通水试验。 附录 A 横管水力计算图 本规范用词说明 1.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 “ 必须 ” ;反面词采用 “ 严禁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 应 ” ;反面词采用 “ 不应 ” 或 “ 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 宜 ” ;反面词采用 “ 不宜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 可 ” 1.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 应按 „„ 执行 ” 或 “ 应符合 „„ 规定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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