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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kV变电站110kV 240Mvar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1000kV变电站110kV 240Mvar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 1000kV变电站110kV/240Mvar 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 2014 年 8月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 称 编号 1 1000kV变电站110kV/240Mvar5%电抗率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2 1000kV变电站110kV/240Mvar12%电抗率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并联电容器装置标准技术规范使用...

1000kV变电站110kV 240Mvar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1000kV变电站110kV 240Mvar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 1000kV变电站110kV/240Mvar 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 2014 年 8月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 称 编号 1 1000kV变电站110kV/240Mvar5%电抗率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2 1000kV变电站110kV/240Mvar12%电抗率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并联电容器装置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一、总体说明 1、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项目单位物资部门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项目单位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9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二、具体使用说明 1、本并联电容器装置采购规范的使用范围适用于1000kV变电站110kV并联电容器装置,其单套装置容量为240Mvar,物资采购通用及专用技术规范共3本(通用技术规范1本和专用技术规范2本)。 2、项目单位在选择采购标准技术规范时,应在上述2本物资采购标准专用技术规范中进行选择,并按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编写项目招标文件。 3、物资采购标准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和参数与2个专用技术规范中配套使用,不应随意修改变动。 4、专用技术规范标准技术参数中,有两种可供选择的设备型号或技术参数时,相关 单位应根据需要选择其中的一种填入相应栏目内。 5、投标人应严格控制单台电容器和电容器组电容值的偏差,以避免电容器组初始不平衡电流或电压值过大,从而影响继电保护动作定值的整定。如任意提高保护动作整定值,会降低保护的动作灵敏度,甚至形成保护无灵敏度状态。此时,一旦出现一只电容器故障时,会波及完好电容器的安全,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众多的电容器损坏,甚至会出现电容器壳体爆裂、喷油起火事故发生。为此,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初始不平衡电流值和保护动作定值的参数值。 - 4 - 目 录 1 总则 ........................................................................................................................................................................ 1 1.1 一般规定 ........................................................................................................................................................ 1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 1 1.3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 1 1.4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 3 1.5 备品备件 ........................................................................................................................................................ 3 1.6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 3 1.7 现场检验 ........................................................................................................................................................ 3 1.8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 3 1.9 标准 ................................................................................................................................................................ 3 2 结构及其他要求 .................................................................................................................................................... 4 2.1 结构要求 ........................................................................................................................................................ 4 2.2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 4 3 试验 ........................................................................................................................................................................ 5 3.1 电容器装置试验 ............................................................................................................................................ 5 3.2 电容器试验 .................................................................................................................................................... 5 3.3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试验 ................................................................................................................................ 6 3.4 支柱绝缘子试验 ............................................................................................................................................ 7 3.5接地开关试验 ................................................................................................................................................. 7 3.6 不平衡保护用电流互感器 ............................................................................................................................ 7 3.7 串联电抗器 .................................................................................................................................................... 8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设备监造 .................................................................................................... 8 4.1 技术服务 ........................................................................................................................................................ 8 4.2 在卖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 9 4.3 生产制造计划及进度报告 ...........................................................................................................................10 4.4 设计联络会 ...................................................................................................................................................10 5 设备通用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 11 5.1 电容器装置通用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11 5.2 单台电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12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电容器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3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电容器装置及其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4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 本招标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第一卷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至少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1.2.1 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最近 年内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 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拥有的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3 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生产设备及能完成出厂试验的试验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4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5 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提供的同类设备按国标和电力行业标准进行的、有效的(五年内)型式试验报告和近期的例行试验报告。 1.2.6 投标人和供货厂(商)应提供装置所使用的电容器的鉴定证书。 1.3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3.1 技术文件的发送 供货商在合同签订后须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表1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序号 文 件 名 份数 交付时间 接图单位 1 认可图 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2 最终图 3 说明书 4 例行试验报告 ? 除表中提供的技术文件外,供货商应提供在AutoCAD R14.0版本下的所有最终图的CAD磁盘(.DWG格式文 件)。 - 1 - (b)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寄送的时间。 表2 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寄送的时间 接图序号 文件内容 寄送时间 份数 单位 图纸类 (1)合同签订后 a)组装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形尺寸,设备 4 周内,供货商 的重心位置与总质量、油重;绝缘子或瓷套的爬电距离,电气净应提供认可图纸。 距;受风面积,固有频率;一次接线端子板及线夹位置,大小尺 (2)项目单位方在收 寸,材料及允许的作用力(三个方向);运输尺寸和质量;端子到认可图纸后 4 箱位置,电缆入口位置等并附电气和机械特性数据。 周内,应将经确认的11 b)基础图:应标明设备的尺寸、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作份图纸寄送给供货商。 用于基础的静态力等。 (3)供货商收到经 c)额定铭牌图、吊装图、运输包装示意图,包括运输尺寸等。 确认的图纸 2 周 d)其他:1)标明接线原理图; 内提出最终图 2)给出保护配置及计算书 3)标明串联电抗器匝间和绕包绝缘耐热等级 2 组装后设备的机械强度计算报告 合同签订后4周内 说明书 应包括下列内容: 见技术规范专 a)安装、运行、维护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 用部分 b)产品技术条件; c)额定值和特性资料; d)所有附件的全部部件序号的完整资料; 3 设备装运前4周 e)例行试验数据; f)表示设备的结构图以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 g)装箱单及包装说明; h)合格证; i)所有安装用螺栓的紧固力矩。 其他适用的资料和说明 试验报告 (1)投标时随投标4 a)有效的(同型产品五年内)型式试验报告(包括主要部件) 书提供; b)例行试验报告(包括主要部件) (2)设备装运前 5 电容配置表和保护计算单 设备装运前 注 1. 每套电容器装置应提供一份说明书,随设备一起发运。 2. 主要部件试验报告。 1.3.2 所有技术文件均应用中文书写,并采用SI公制国际单位制。 1.3.3 项目单位有权对供货商的供货设备图纸的不当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对此项目单位不承担附加费用。供货商应将项目单位的修改意见在图纸上进行修改,供货的设备必须符合最终审定认可后的正式图纸。 1.3.4 在收到项目单位对图纸的最终认可之前,供货商提前采购材料或加工制造而发生的任何风险和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 2 - 1.3.5 图纸经项目单位认可后,并不能排除供货商对其图纸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应负的责任。 1.4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4.1 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书中列举的技术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能保证装置安全运行的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与这些数据的偏差都应经项目单位的同意。 1.4.2 投标人的产品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4.3 当项目单位在设计继电保护、控制操作及与其他设备配合,而需要相关文件和技术数据时,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这些文件和数据。 1.5 备品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5.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1.5.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1.5.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5.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1.6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1.6.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如不拆线测量电容量的电桥) ,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6.2 项目单位根据需要提出附录中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卖方应在商务标书中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 1.6.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 工具和仪器仪表 ,并应在商务标书中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项目单位选购。 1.6.4 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1.6.5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7 现场检验 1.7.1 开箱最后检验将在现场进行,设备数量、规格和性能将逐项验收。如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与合同不符,项目单位有权按照商务合同条款向投标人(供货商)提出相应要求。 1.7.2 在检验中,如发现明显的或潜在损坏,和产品性能不符合合同要求,应立即通知投标人(供货商)。投标人(供货商)应自费负责补救、更换损坏的部件或设备。 1.8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8.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8.2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招标书的要求、规定进行。 1.8.3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4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的三个月内,如果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168h后,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5 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投标人(供货商)方面的原因,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 1.9 标准 按本招标书供货的设备,包括供货方由其他厂家外购的设备和附件都应符合下列标准。 执行的标准: 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1208 电流互感器 GB 1985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 7354 局部放电测量 GB 8287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 GB 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 5006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 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配电网设计规范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220kv变电站通用竖流式沉淀池设计 GB 5022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T 26218.1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1 部分:定义、信息和一般原则 GB/T 11024 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GB/T 16927.1,16927.2 高电压试验技术 DL/T 462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584 3kV~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604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DL/T 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840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丝、管螺纹、螺栓头及螺帽等均应遵照ISO标准及SI国际单位制。 2 结构及其他要求 2.1 结构要求 a)装置包括设备:电容器,串联电抗器,避雷器,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支柱绝缘子等。 b)串联电抗器置于电容器组电源侧,避雷器一端置于串联电抗器与电容器组之间,另一端与地连接。 c)框架式装置的结构件应具备通用性与互换性。 d)电容器至电容器组横联线之间必须采用软连接,不得将电容器的套管直接做支撑使用。 e)电器和导体选择:电器和导体选择应符合GB 50227的有关规定要求。 f)装置的布置和安装应符合GB 50227的有关规定要求。框架式装置的双塔结构电容器按层布置,框架应有足够强度和防腐措施。 g)采用干式空心电抗器时,其周围金属构件(含接地线)不得形成环路。 h)每相电抗器底部要求厂家配玻璃钢支架,高度不小于2.5m,玻璃钢支架底部应有排水措施。 i)串联电抗器生产工艺要求:导线绕包绝缘前应进行探伤,确保导体无缺陷。端部应采用防止开裂和绕组进水受潮的措施。线圈固化后二次进行绕组导线股间和层间工频耐压试验。 j)对配套原材料应提供完整有效的试验报告,以证明该材料及配套工艺是可行的。 k)干式串联电抗器结构应满足在运输期间及长期运行中线圈及其他部位应完好且不应松动,包封面应具有较强的憎水性和抗紫外线能力。线圈的绕制设计应使冲击波所致的初始电压分布尽可能均匀,以抑制电压振荡及操作过电压,导线采用纯铝材料。 l)其他性能应满足:GB 50227、GB/T 11024、DL/T 604、DL/T 628、GB 50260标准要求。 2.2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2.2.1 1000kV变电站并联电容器装置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2.2.1.1 1000kV变电站并联电容器装置电气一次接口 1000kV变电站中的1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采用框架式户外安装,单组额定容量240000kvar。单台电容器内部装设内熔丝。电容器成套装置包含电容器、串联电抗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接地开关、支柱绝缘子、连接母线、围栏等。串抗采用干式空心电抗器,均采用前置布置方式,电抗率按 - 4 - 5%或12%设置。 并联电容器装置(组装框架式)围栏的高度不低于1.8m,带电距离尺寸应满足设计标准要求。 电容器组的绝缘框架应分相设置,相间应设置检修走道,电容器在框架上的安装距离尺寸,应按设计标准要求。电容组之间应设置便于巡视的通道。 电容器组接线方式及台架布置方式应满足绝缘水平和爆破能量等安全要求。 围栏内设备包括:电容器组、电流互感器等。电容器装置的其他配套设备均安装在围栏外。 围栏采用塑钢材料,底部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上部为不锈钢网孔,围栏门应具备加装机械锁的条件。 户外框架式电容器台架基础高出场地标高为200mm,电容器台架底部槽钢焊接在此基础上。电抗器支架基础高出场地标高为200mm,安装钢板预埋在此基础上。围栏、支柱绝缘子、电流互感器、连接母线、螺栓等全部由厂家成套供应。围栏焊接在预埋的基础钢板上。串联电抗器、接地开关和避雷器的布置及连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由设计院设计。 单台电容器应与绝缘平台可靠连接固定电位。 电容器成套装置的连接母线应涂明显的相别色标。 2.2.1.2 1000kV变电站并联电容器装置电气二次接口 1000kV变电站的110kV电容器装置常用的一次接线方式为单星形双桥差接线,电容器保护采用双桥差不平衡电流保护接线,不平衡保护用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应与装置所在变电站继电保护二次回路的额定电流相一致。 接地开关应有不少于2对常开或常闭辅助接点以满足微机综自系统及电气闭锁的要求。 2.2.1.3 1000kV变电站并联电容器装置土建接口 暂无。 3 试验 3.1 电容器装置试验 3.1.1 电容器装置例行试验 (1)外观检查; (2)电容量测量; (3)电感测量; (4)工频电压试验; (5)保护装置试验。 3.1.2 电容器装置型式试验 按标准规定,型式试验每5年至少进行1次,除例行试验项目外,型式试验还包括如下项目: (1)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2)防护等级试验; (3)投切试验(调试时进行); (4)放电试验; (5)保护及控制。 3.1.3 验收试验 (1)电容量测量; (2)电感测量; (3)工频耐压(极—壳); (4)保护装置检查。 3.2 电容器试验 3.2.1 例行试验 (1)外观检查(包括尺寸、电气距离及爬电距离测量); (2)密封试验; (3)电容量测量; (4)工频耐压试验(极—极、极—壳); (5)局部放电试验; (6)tanδ测量; (7)电容量复测; (8)内部放电器件试验; (9)内熔丝的放电试验。 3.2.2 型式试验 (1)工频耐压试验(极—极、极—壳); (2)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3)热稳定试验(框架式冷却空气温度为电容器温度类别上限值加10?); (4)放电试验; (5)tanδ及电容量与温度曲线测量; (6)局放试验; (7)低温局部放电试验; (8)内熔丝试验; (9)套管试验(受力试验); (10)极—壳局放试验。 3.2.3 特殊试验 (1)外壳耐爆能量试验; (2)耐久性试验。 3.2.4 验收试验 (1)外观检查(包括尺寸、电气距离及爬电距离测量); (2)极—壳绝缘电阻测量; (3)电容量测量; (4)极—壳工频耐压试验。 3.3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试验 3.3.1 例行试验 (1)持续电流试验; (2)标称放电电流残压试验; (3)工频参考电压试验; (4)直流参考电压U试验; 1mA (5)0.75U下漏流试验; 1mA (6)密封试验; (7)局放试验; (8)多柱电流分布试验。 3.3.2 型式试验 (1)持续电流试验; (2)残压试验; (3)长持续时间电流冲击耐受试验; (4)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试验; (5)工频参考电压(I=1mAp)试验; (6)动作负载试验; (7)密封试验; (8)外套的绝缘耐受试验; - 6 - (9)压力释放试验; (10)机械负荷试验; (11)直流参考电压U试验; 1mA(12)0.75U电压下漏流试验; 1mA (13)局部放电和无线电干扰试验; (14)人工污秽试验; (15)多柱电流分布试验; (16)脱离器试验。 3.3.3 验收试验 (1)外观检查; (2)绝缘电阻测试; (3)1mA直流参考电压及0.75U下漏流试验; 1mA (4)带电测试,包括运行电压下的全电流、阻性电流和功率损耗(调试时进行); (5)放电计数器动作检查。 3.4 支柱绝缘子试验 3.4.1 例行试验 满足GB 8287。 3.4.2 型式试验 满足GB 8287。 3.4.3 验收试验 (1)工频电压试验; (2)绝缘电阻试验; (3)爬距、净距测量。 3.5接地开关试验 3.5.1 例行试验 满足GB 1985标准。 3.5.2 型式试验 满足GB 1985标准。 3.5.3 验收试验 (1)工频电压试验; (2)直流电阻试验; (3)绝缘电阻试验; (4)联动动作检查。 3.6 不平衡保护用电流互感器 3.6.1 例行试验 (1)端子标志检验; (2)二次绕组工频耐压试验; (3)绕组匝间过电压试验; (4)一次绕组的工频耐压试验; (5)局部放电试验; (6)误差测量; (7)电容和介质损耗因数正切值测量; (8)油绝缘性能试验; (9)密封试验。 3.6.2 型式试验 (1)0.5s短时电流试验(除正常试验外,双星接线还应进行3I/2电流短时电流试验,桥差接线应N 进行I电流短时电流试验); N (2)温升试验; (3)雷电冲击耐受试验; (4)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5)误差测量; (6)电容和介质损耗因数正切值测量。 3.6.3 验收试验 (1)工频电压试验; (2)电容和介质损耗因数正切值测量; (3)爬距、净距测量; (4)变比检验。 3.7 串联电抗器 3.7.1 例行试验 (1)外观检查; (2)电抗测量; (3)损耗测量; (4)绕组电阻测量; (5)绝缘电阻测量; (6)绕组匝间耐压试验; (7)外施耐压试验; (8)绝缘子探伤试验。 3.7.2 型式试验 (1)温升试验; (2)雷电冲击试验; (3)工频耐压试验(湿); (4)声级测量; (5)耐环境试验(仅适用于产品的制造材料); (6)耐气候试验(仅适用于产品的制造材料)。 3.7.3 特殊试验 短时电流试验(提供耐受短时电流计算报告)。 3.7.4 验收试验 (1) 外观检查; (2) 绕组电阻测量; (3) 绝缘电阻测量(有条件者应测量径向绝缘电阻); (4) 电抗测量; (5) 工频耐压试验; (6) 绝缘子探伤试验; (7) 投切试验。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设备监造 4.1 技术服务 4.1.1 概述 (1)卖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卖方应指派合格的有经验的 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卖方指导人员应 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指导人员的意见执行,并且,卖方 - 8 - 指导人员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2)合同设备的安装工期为 周,卖方在投标时即应向买方提供技术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内容,日程,工作人、日数等。买、卖双方据此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作为卖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3)买卖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在工地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4.1.2 任务和责任 (1)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2)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3)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6)卖方代表应尊重买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7)卖方应将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由工厂至现场的往返差旅费进行分项报价。提供现场服务的费用将包括在评标价中,并增列入合同。 4.2 在卖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4.2.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买方应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4.2.2 卖方应积极的配合买方的监造工作,并指定1名代表负责监造联系工作,及时向监造人员提供监造工作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 1)重要的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型号及必要的工厂检验报告; 2)重要外协零部件和附件的验收试验报告及重要零部件和附件的全部出厂例行试验报告; 3)设备出厂试验方案、试验报告、半成品试验报告; 4)型式试验报告; 5)产品改进和完善的技术报告; 6)与分包方的技术协议和分包合同副本; 7)设备的生产进度表; 8)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备忘录; 9)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有关设备质量和进度变更的文件。 4.2.3 设备的监造范围、监造方式、监造内容等监造具体内容由买方及其派遣的监造人员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统一下发的设备监造大纲最终确定。 4.2.4 监造人员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4.2.5 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2周,通知买方及监造人员其试验方案(包括日程安排)。根据这个试验方案,买方有权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进行见证,并将在接到卖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周内通知卖方。然后买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制 造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买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见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4.2.6 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4.2.7 监造人员将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文件,买方人员参加工厂检验既不能解除卖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也不替代到货后买方的检验。 4.2.8 买方有合同货物运到买方目的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卖方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进行限制。 4.2.9 买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目的地后买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4.2.10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4.3 生产制造计划及进度报告 4.3.1 生产制造计划 卖方应于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制造计划。该计划应以表格形式表示出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工厂试验和运输等每一部分工作的详细进展情况。 任何拖延制造的原因和后果以及为保证实现生产计划所采取或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均应及时向买方说明。 4.3.2 进度报告 卖方应在每个月结束后的三天内向买方提交详细的进度报告,这些报告应表明每个项目到所报告的月末时的实际进展情况,并以适当的百分数表示完成了设计、制造和交货的工作量。如果出现了进度与计划不一致,报告中应说明其原因,并提出防止此类偏差对合同交货期产生影响的措施。 在制造、工厂最后装配和交货期间,卖方应拍摄各主要设备的彩色照片以表明进度,照片应附有文字说明。这些照片应以电子文件形式,用光盘随进度报告送交买方。 4.4 设计联络会 卖方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责任并做好与买方的设计联络会。 为了做好设计制造工作,在设计联络会之前供需双方应进行多次技术交流,包括卖方接受买方的设计校核等内容。 设计联络会举行两次,第一次联络会议在卖方举行,第二次联络会议在买方举行。 合同生效后30天内,卖方提交给买方首次联络会议的计划日程表。在联络会议期间,买方有权就合同设备进一步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和改进。 4.4.1 第一次联络会议(时间为预安排) 年 月 日前在卖方举行,审查 设计方案 关于薪酬设计方案通用技术作品设计方案停车场设计方案多媒体教室设计方案农贸市场设计方案 、设计图纸及质量保证,并确定设计、制造、试验进度及监造等内容。 4.4.2 第二次联络会议(时间为预安排) 年 月 日前在买方举行,审查交货程序、工厂检验及试验计划安排、现场安装作业指导书、现场试验计划及所需仪表、试验方法等。 卖方派代表参加,其费用单独列出,并计入合同总价。 4.4.3 联络会会议纪要 卖方做好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项目和结论。会议纪要以中文书写,经双方代表签字。会议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10 - 5 设备通用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5.1 电容器装置通用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1)绝缘水平 装置的一次电路的各相之间及相与地之间、二次电路与地之间应能承受表3规定的耐受电压。工频耐受电压施加的时间为1min(当需海拔修正时,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列出)。 表3 绝缘水平 kV 一次电路 二次电路工频耐受电压(方装置额定电压 工频耐受电压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均根值) (方均根值) (峰值) 110 275 3 650(对地) 2)过负荷能力 (1)稳态过电流:装置应能在方均根值不超过1.05×1.30I的电流下连续运行。 N (2)稳态过电压:电容器组的连续运行电压为1.05U,且能在表4所规定的稳态过电压下运行CN 相应的时间。 表4 稳态过电压 工频过电压 最大持续时间 说 明 指长期工作电压的最高值不超过1.1倍,而且24h中不超1.10U 长期 CN过12h 1.15U 每24h中30min 系统电压的调整和波动 CN 1.20U 5min CN轻荷载时电压升高 1.30U 1min CN (3)暂态过电压 应耐受合闸时可能产生的第一个峰值为2倍施加电压(方均根值),持续时间不大于1/2周期2 的操作过电压。 3)温升 对于框架式电容器成套装置,其母线及主电路中各连接处的温升应不超过50K,各电器设备的温升应不超过各自的规定。 4)耐受短路电流能力 主回路中的电器设备、连接线及机械结构应能耐受短路电流和电容器极间短路放电电流的作用,而不产生热的和机械的损伤及明显的变形。 5)涌流 装置应能将投入电容器组时产生的最大涌流限制在电容组额定电流的20倍及以下。 6)最小电气间隙 户外装置的带电体间、带电体与接地体间的最小电气间隙(海拔不超过1000m)可按表5推荐的数值选用,并应满足绝缘试验要求,高海拔地区应作相应修正。 表5 户外装置的最小电气间隙 mm 电力系统标称电压 相关位置 110kV 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之间 1000 网状遮栏向上延伸线距地2.5m处与遮栏上方带电部分之间 电力系统标称电压 相关位置 110kV 不同相的带电部分之间 1100 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断口两侧引线带电部分之间 设备运输时,其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 1750 交叉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 栅状遮栏至绝缘体和带电部分之间 1100 网状遮栏至带电部分之间 无遮栏裸导体至地面之间 3500 无遮栏裸导体至建筑物、构筑物顶部之间 平行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 3000 带电部分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边沿部分之间 7)串联电抗器置于电容器组电源端。 5.2 单台电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投标人(制造商)提供如下数据,并保证供货设备的性能与提供的数据一致。 表6 单台电容器通用技术要求表 序号 名 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必须能承受1 kV 电介质的电气耐受电压 必须能承受2.15UAC,10s N2.15UAC,10s N ?0.02(在工频额定电压下,20?2 %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 (投标人响应) 时) 1700个过电压周期数 3 耐久性性能 (投标人响应)1.40 U过负荷1000h N 4 % 单台电容器实测电容值与其额定值之偏差 不超过:0,,3 (投标人响应) 5 芯子最热点的温度要求 ? ?75 (投标人响应) 电容器通体加热至75,85?时,6 密封性能 (投标人响应) 至少经过8h而不出现渗漏 电容器外壳应设电容器外壳应设有接地(或固定电7 电容器外壳应设有接地(或固定电位)端子 有接地(或固定电位)端子 位)端子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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