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长江一桥南桥头改造工程
施工扬尘治理
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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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中铁八局一公司涪陵立交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依据 2
第二章 编制目的 2
第三章 工程概况 3
第四章 组织保证措施 3
第五章 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4
一、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4
二、 设置围档 5
三、 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5
四、 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5
五、 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5
六、 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6
七、 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6
八、 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6
九、 道路清扫 6
十、 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7
十一、 石料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7
十二、 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7
十三、 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7
十四、 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8
第六章 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8
第七章 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9
一、 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9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 《重庆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 《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 GB12523-1990.
4. 《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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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3095-1996.
5. 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章 编制目的
由于本工程处于长江岸边,且附近住有居民区,为了有效防治城市及住宅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创建田园城市做出贡献,落实重庆市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重庆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程概况
涪陵长江一桥位于重庆涪陵城区天子殿,连接涪陵江北黄旗和天子殿,起于长江一桥南桥头,终于滨江路。长江一桥南桥头作为迎宾大道、滨江大道的重要节点,长江一桥与滨江大道现状衔接道路条件较差,通行能力难以满足交通需求,因此有必要修建立交,优化区域路网,提高通行能力。
本项目包含立交改造和滨江路改造两部分,立交改造部分总长为1296.981m,包含上、下行匝道、螺旋匝道及连接道等,其中立交道路共409.091m,连接道2条共378.069m,桥梁工程3座共887.89m。滨江路改造段部分总长为400m,包含1座桥梁。
第四章 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 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 项目副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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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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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管理。
4. 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 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 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 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第五章 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桥梁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对涉及扬尘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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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二、 设置围档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从新建滨江路起点、终点、龟龙路至天子殿便道设置围挡,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同时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 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 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 工程每个区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 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四、 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五、 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道路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六、 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 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 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 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
八、 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布置要求,在每个区段内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九、 道路清扫
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一十、 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一十一、 石料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一十二、 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2. 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3. 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4. 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一十三、 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一十四、 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2. 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3. 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风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4. 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5. 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6. 合理安排土石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
7. 野外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及时洒水。
8. 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9. 土石方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10. 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库应设防护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第六章 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1. 检查内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 安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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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
3. 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4. 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第七章 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一、 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