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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水土保持公告 贵州省水土流失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贵州省水土流失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由贵州省水利厅每三至五年发布一次,主要向全社会通报我省水土流失现状及发展趋势、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为制定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的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指导,让全社会了解和关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珍惜、保护水土资源,树立和落...

贵州水土保持公告
贵州省水土流失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贵州省水土流失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由贵州省水利厅每三至五年发布一次,主要向全社会通报我省水土流失现状及发展趋势、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为制定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的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指导,让全社会了解和关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珍惜、保护水土资源,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保障我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999年,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我厅相应地组织开展了贵州省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2000年立项开展了全省石漠化遥感调查课题研究。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基本查清了我省水土流失现状和石漠化现状。 本《公告》为我省首次发布,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包括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水土流失危害及发展趋势,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效益等。   全省水土流失现状 我省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主要发生在陡坡耕地、荒山荒坡、沟道、疏残幼林地、部分乔木纯林地等地类和人为活动频繁的开发建设项目区。 据2000年完成的贵州省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我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73179.01km2,占土地总面积的41.54%。不同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分别为:轻度水土流失面积41415.30km2,中度水土流失面积22424.44km2,强度水土流失面积8016.86km2,极强度水土流失面积1322.41km2。全省年土壤流失量25215.38万t,年均土壤侵蚀模数1432t/(km2·a)。 按流域划分,我省境内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51646.82km2,占其土地总面积的44.62%,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为28574.68km2,中度水土流失面积15538.02km2,强度水土流失面积6418.62km2,极强度水土流失面积1116.50km2。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 21532.19 km2,占其土地总面积的35.64%,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12841.62 km2,中度水土流失面积6886.42 km2,强度水土流失面积1598.24 km2,极强度水土流失面积205.91 km2。 从水土流失分布状况来看,西部、西北部及东北部流失最严重,强度等级以上的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这一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大于50%的县(市、区)有18个;中部、东部地区次之,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一般在30%~50%之间;南部、东南部地区主要为轻度流失,流失面积一般在20%左右。 贵州省应用遥感技术调查土壤侵蚀面积统计表 (2000年) 单位:km2   地市 流域 总面积 水蚀总面积 水土流失面积 各 级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面 积   微 度 轻 度 中 度 强 度 极强度   % 面 积 % 面 积 % 面 积 % 面 积 % 面 积 % 面 积 %   贵州省 合计 176167.60 73179.01 41.54 102988.59 58.46 41415.30 23.51 22424.44 12.73 8016.86 4.55 1322.41 0.75   长江 114830.6 51647.82 44.98 63182.78 55.02 28574.68 24.88 15538.02 13.53 6418.62 5.59 1116.5 0.97   珠江 61337 21532.19 35.1 39804.81 64.9 12841.62 20.94 6886.42 11.23 1598.24 2.61 205.91 0.34   贵阳市 合计 8033.90 100.00 2621.50 32.64 5411.40 67.36 1671.74 20.82 811.02 10.09 138.74 1.73 0.00 0.00   长江 7567.90 2491.89 32.93 5076.01 67.07 1615.85 21.37 740.42 9.78 134.62 1.78 0.00 0.00   珠江 466.00 130.61 28.03 335.39 71.97 55.89 12.00 70.60 15.15 4.12 0.88 0.00 0.00   遵义市 长江 30762.30 12832.01 41.71 17930.29 58.29 6987.22 22.71 4555.43 14.81 1238.31 4.02 51.05 0.17   安顺市 合计 9267.20 100.00 3535.05 38.15 5732.15 61.85 2464.98 26.60 965.98 10.43 104.09 1.12 0.00 0.00   长江 2821.90 1020.24 36.15 1801.66 63.85 773.13 27.40 227.84 8.07 19.27 0.68 0.00 0.00   珠江 6445.30 2514.81 39.02 3930.49 60.98 1691.85 26.25 738.14 11.45 84.82 1.32 0.00 0.00   黔南州 合计 26193.10 100.00 9161.55 34.98 17031.55 65.02 6557.54 25.04 2046.78 7.81 493.88 1.89 63.35 0.24   长江 6790.50 2820.65 41.54 3969.85 58.46 1773.27 26.11 817.96 12.05 229.42 3.38 0.00 0.00   珠江 19402.60 6340.90 32.68 13061.70 67.32 4784.27 24.66 1228.82 6.33 264.46 1.36 63.35 0.33   黔东南州 合计 30337.10 100.00 8411.51 27.73 21925.59 72.27 6193.15 20.41 1728.84 5.70 480.70 1.59 8.82 0.03   长江 21265.20 6798.01 31.97 14467.19 68.03 4748.10 22.33 1563.80 7.35 477.29 2.25 8.82 0.04   珠江 9071.90 1613.50 17.79 7458.40 82.21 1445.05 15.93 165.04 1.82 3.41 0.04 0.00 0.00   铜仁地区 长江 18002.70 9479.22 52.65 8523.48 47.35 4265.92 23.70 3325.20 18.47 1600.89 8.89 287.21 1.59   毕节地区 合计 26853.00 100.00 15813.99 58.89 11039.01 41.11 8198.70 30.53 4195.50 15.62 2751.91 10.25 667.88 2.49   长江 25455.00 15107.56 59.35 10347.44 40.65 8009.58 31.46 3906.73 15.35 2544.98 10.00 646.27 2.54   珠江 1398.00 706.43 50.53 691.57 49.47, 189.12 13.53 288.77 20.66 206.93 14.80 21.61 1.54   六盘水市 合计 9913.90 100.00 5229.53 52.75 4684.37 47.25 1645.18 16.59 2557.18 25.79 796.57 8.04 230.60 2.33   长江 2165.10 1098.24 50.72 1066.86 49.28 400.61 18.50 400.64 18.50 173.84 8.03 123.15 5.69   珠江 7748.80 4131.29 53.32 3617.51 46.68 1244.57 16.06 2156.54 27.83 622.73 8.04 107.45 1.39   黔西南州 珠江 16804.40 6094.65 36.27 10709.75 63.73 3430.87 20.42 2238.51 13.32 411.77 2.45 13.50 0.08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为全面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1998年,省人民政府以黔府发[1998]52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将我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按流域水系划分如下: 重点治理区:包括乌江流域,南、北盘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牛栏江、横江、氵舞 阳河流域、锦江流域等。该区以治理水土流失为主,实行全面规划,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在实施重点治理的同时做好预防监督和保护工作。 重点监督区:包括南、北盘江中上游,乌江上游,乌江中游的贵阳市、黔南州所涉县(市、区)等。该区以防止因采矿、修路、建厂、采石、取土等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为主,在促进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 重点预防保护区:包括都柳江、红水河、沅江、清水江流域等植被较好的地区。该区以保持自然植被,防止乱砍滥伐和陡坡垦殖为主,制定有关管护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同时积极开展局部地区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 泥沙淤积,降低了水利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效益 水土流失产生的大量泥沙随降雨所形成的地表径流流入河道、渠道、水库和山塘,造成河道、渠道泥沙淤积,山塘、水库库容减少,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利设施调蓄功能。 泥沙逐步淤积河道,阻碍行洪         泥沙淤积,水利工程效益降低 土壤涵养水源功能下降,农村人畜饮水困难 水土流失改变了土壤理化性质,降低了土壤涵养水源的功能,使得干旱时有发生,造成农村人畜饮水困难。      表层土壤营养成份大量流失,土地生产能力下降 水土流失造成表层土壤营养成份随着土壤一并流失,土壤越来越贫瘠,土地生产能力下降。 生态环境失调,自然灾害频繁,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水土流失的发生破坏了本来就脆弱的生态环境,导致灾害性天气增多,滑坡、泥石流、洪涝灾害等频繁发生,冲毁农田、房屋,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表土流失,基岩裸露,呈现“石漠化” 喀斯特地区土被不连续,土层浅薄。水土流失的发生使得地表土壤大量流失,基岩逐渐裸露,最终导致土地 “石漠化”。 据2000年我厅组织开展的贵州省喀斯特石漠化现状遥感调查结果,全省石漠化面积为35920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20.39%,其中轻度石漠化面积为22733 km2,中度石漠化面积为10518 km2,强度以上石漠化面积2669 km2。另外,尚有43714 km2的土地有潜在石漠化趋势。 从空间分布看,石漠化多集中分布在我省喀斯特较发育的南部和西部,以六盘水、黔西南、黔南、安顺、毕节所占面积最多,呈现西南部重,东北部轻的特点。 从县级行政单元分布来看,全省除赤水、榕江、从江、雷山、剑河五县(市)无明显石漠化外,其余都有明显的石漠化现象,轻度以上石漠化面积占土地总面积20%以上的石漠化县(市、区)有41个。 贵州省石漠化县分布表                  耕地逐年减少,石漠化凸现 石漠化致贫作用显著,全省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中,有39个分布在石漠化地区。 全省水土保持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以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通过全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综合治理、预防监督以及监测预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  综合治理 自1989年以来,国家先后在我省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以及水土保持面上治理等综合治理工程。至2004年底,全省共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22230.15km2,其中修建坡改梯235.49万亩,营造水保林1046.64万亩,种植经果林330.57 万亩,种草185.03万亩,封禁治理938.88万亩,实施保土耕作597.92万亩,整修塘堰186座,修建谷坊4216座,拦沙坝991座,蓄水池10720口,截排水沟1941.27千米,沉沙凼8796个。共投入资金83767.1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8423.68万元,地方配套35343.51万元。共完成土石方量28361.54万方,总投工28892.78万个。通过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促进了增产增收,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  预防监督 1、法规体系建设 (1)1992年12月10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并颁布实施。 (2)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5年3月1日贵州省水利电力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联合发布了《贵州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2、执法机构建设 我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体系由省、市(州、地)、县、乡、村5级构成。省级水土保持执法机构1个,有7名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市(州、地)级水土保持执法机构9个,有35名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县级水土保持执法机构88个,有522名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各乡(镇)、村都明确了水土保持管护员。 3、执法情况及效果 至2004年止,全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累计审批21594个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表)。接到水土保持案件举报753件,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通过调查发现水土保持案件277件,共计1030件,县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立案和查处了1030件。地区一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对17件水土保持案件进行了复议。 通过对全社会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和加强执法力度,提高了人们的水土保持意识,许多建设单位从过去被动接受水保部门检查,转变为主动到水保部门要求检查指导,建设单位积极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率正逐年上升。 三  监测预报 我省已先后完成了贵州省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和贵州喀斯特石漠化现状遥感调查工作,查清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现状,为全省水土流失以及石漠化的综合防治提供了基本的决策依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以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为中心,贵阳、遵义、安顺、毕节、六盘水、黔东南、铜仁、黔南和黔西南等9个市(州、地)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及其所属综合典型监测点为基本构架的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信息系统,为今后及时发布我省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保持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了基本的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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